大方县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范本

监理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监理实施细则的制定依据第二条监理实施细则的适用范围本监理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工程的监理工作,明确监理人员的权责、工作内容和方法等。
第三条监理人员的组成和职责1.监理组由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师、结构工程师组成。
2.监理工程师负责统筹协调监理工作,验证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和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3.建筑工程师负责检查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
4.结构工程师负责检查结构工程质量,验证施工过程中的施工方案。
第二章工程前期准备阶段第四条施工合同的审核1.监理人员应仔细审核施工合同,确认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2.核对合同中工期、质量、单价等条款的准确性,并与业主协商解决不符合标准的问题。
第五条审核施工图纸1.监理人员应仔细审核施工图纸,核对其与设计文件的一致性,并与设计单位进行必要的沟通和协商。
2.确认施工图纸的合理性,特别是与周边环境的配合、风险防范等方面是否满足要求。
3.确保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施工图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六条施工方案的评审1.监理人员应评审施工方案,确认其与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的一致性,以及可行性。
2.评估施工方案对施工质量、工期和成本的影响,并提出建议或异议。
第七条工程可行性研究的评估监理人员应评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可行性,审查其对项目实施的影响、风险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考虑。
第三章工程施工阶段第八条施工过程质量的检查和监督1.监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2.查验施工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确保施工材料的质量。
3.随机抽查施工现场的材料试验数据和工序验收记录,以确保施工过程的质量。
4.在施工过程中随时检查施工图纸的变更情况,确认其合规性。
第九条安全措施的监督1.监理人员应随时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
2.核查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通知负责人。
监理实施细则完整详细版

监理实施细则完整详细版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对项目的监理工作,规范和优化监理工作流程,确保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要求得到满足,制定本监理实施细则。
第二章监理的基本原则1.公正、公平、独立原则:监理人员在进行监理工作时应当保持公正、公平、独立的态度,不受他人的干扰和影响。
2.实事求是原则:监理人员应当客观、真实地记录和反映工程实际情况,不得歪曲事实,不得捏造或隐瞒信息。
3.安全第一原则:监理人员应当始终将安全放在第一位,确保项目的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4.合理、经济原则:监理人员应当在项目需求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资源,确保监理工作的经济性。
5.风险和问题导向原则:监理人员应当重视项目中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预防和解决。
6.法律法规遵守原则:监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相关规定进行监理工作。
第三章监理工作流程1.监理准备阶段:(1)了解项目背景和相关文件:监理人员应当对项目背景、设计文件、合同文件等进行全面了解,确保对项目的整体情况有清晰的认知。
(2)制定监理计划:监理人员应当根据项目情况,制定监理计划,并报经相关部门和项目方批准。
2.监理实施阶段:(1)监理人员的工作日志:监理人员应当每天记录工作日志,包括所到现场视察的情况、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风险等,以备后期参考。
(2)现场检查与验收:监理人员应当根据监理计划,进行现场检查和验收工作,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
3.监理总结阶段:(1)监理报告的编写:监理人员应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写监理报告,对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进行评估,提出意见和建议。
(2)项目总结与经验总结:监理人员应当及时总结项目经验和教训,形成项目总结和经验总结,以便今后参考和借鉴。
第四章监理工作的职责与权限1.监督施工质量:监理人员应当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并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
3.项目竣工验收:监理人员应当参与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对项目的合格性进行评估。
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建设工程监理是保障工程质量和工程投资的重要环节,对于工程建设来说至关重要。
为了提高监理工作的规范性和专业性,制定监理实施细则对于监理工作的推进至关重要。
下面将从监理工作内容、监理人员要求、监理工作流程以及监理工作责任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监理工作内容:1.对工程建设的方案和设计文件进行审核,确保工程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2.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确保施工过程符合设计要求,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3.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情况,纠正违反规定的行为;4.及时处理工程施工中的纠纷和争议,协调各方利益关系,保证工程正常进行;5.监督工程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二、监理人员要求:1.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工程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全面了解和掌握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2.监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能够与各方利益相关者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3.监理人员应具备独立思考和判断问题的能力,能够快速准确地识别和解决问题;4.监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能够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规范,保证监理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三、监理工作流程:1.合同签订阶段:监理人员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明确监理人员的权责;2.前期准备阶段:监理人员对工程方案和设计文件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并与设计人员沟通;3.施工过程监督:监理人员定期巡视工地,检查施工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4.施工资料审查:监理人员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各类施工资料,确保施工符合规定和标准;5.竣工验收阶段:监理人员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6.总结报告编写:监理人员对整个监理过程进行总结,撰写监理报告,向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反馈监理情况。
四、监理工作责任:1.监理人员对监理工作负有全面的责任,包括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等方面;2.监理人员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监理规定履行监理职责,确保监理工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3.监理人员应建立健全监理档案,及时记录和归档监理工作中的各项资料;4.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违反规定行为采取相应的监督和管理措施,并及时通报建设单位。
全套监理实施细则完整版doc

引言:全套监理实施细则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机构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全面负责对工程施工进行监督和管理的规定。
这一细则旨在确保工程的质量、安全和合规性,保证工程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
本文将详细介绍全套监理实施细则的各个方面内容。
概述:1. 监理机构的职责和作用- 负责监督和管理工程施工,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提供专业建议,协助业主进行施工方案的制定和调整;- 检查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措施和现场环境,并提交监理报告。
2. 监理机构的组织架构和人员要求- 监理机构应具备合法资质,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成立;- 监理机构应设立专门的监理部门和相关职能岗位;-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经验,并持有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 监理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监理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监理费用和支付方式等;- 监理合同应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衔接,确保监理机构的合法权益;- 监理合同的履行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并确保及时提交监理报告和意见。
4. 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监理要点- 工程进场前,监理应对施工方案进行评审,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工程施工中,监理应进行现场巡检,检查施工质量、安全措施和计划进度等;- 工程竣工前,监理应进行验收,并提供竣工报告和意见。
5. 监理机构的违规处理和责任追究- 监理机构如存在违规行为,应按照相关规定受到处罚;- 监理机构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存在失职行为,应承担相应责任;- 监理机构应建立健全投诉处理和纠纷解决机制,及时解决相关问题。
正文内容:1. 监理机构的职责和作用1.1 监督和管理施工合同的履行情况1.2 检查工程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1.3 提供专业建议和技术支持1.4 协助业主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1.5 提交监理报告和意见2. 监理机构的组织架构和人员要求2.1 监理机构的法定设立程序和要求2.2 监理机构的组织架构和职能划分2.3 监理人员的专业背景和经验要求2.4 监理人员的资质证书要求2.5 监理机构的培训和职业发展机制3. 监理合同的签订和履行3.1 监理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3.2 监理费用的确定和支付方式3.3 监理合同与工程施工合同的衔接3.4 监理合同履行的程序和要求3.5 监理合同的终止和解除规定4. 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监理要点4.1 施工前的监理准备工作4.2 施工中的现场巡检和质量控制4.3 设备安装和调试阶段的监理4.4 施工竣工前的质量验收和结算4.5 工程竣工后的维修和保养管理5. 监理机构的违规处理和责任追究5.1 监理机构违规行为的种类和惩罚措施5.2 监理机构失职行为的责任追究5.3 监理机构的投诉处理机制5.4 纠纷解决的途径和程序5.5 监理机构的自我监督和提升机制总结:全套监理实施细则是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机构能够全面负责、规范管理的重要规定。
监理工作的细则与规范要求

监理工作的细则与规范要求在建筑工程施工中,监理工作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监理人员作为建设工作的第三方,负责全面监督、检查和协调,保障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为了保证监理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有必要对监理工作进行细则与规范要求的总结和规范化管理。
一、保证监理的独立性监理工作必须保持独立性,不受其他利益方的干扰。
监理人员应当履行职责,没有利益关系和利益冲突,公正客观地开展监督工作。
在任命监理人员时,必须严格遵循程序和资质要求,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
二、确保监理的实时性监理工作应当及时跟进施工进展,随时了解工程的实际情况。
监理人员需要定期进行现场巡视,记录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情况,并及时向相关方面汇报。
通过实时性的监控和反馈,能够及早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以避免后续的风险和损失。
三、加强监理的专业性监理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工程的施工流程和相关法规,能够准确判断工程质量和施工是否符合要求。
监理工作中,应当根据不同类型和规模的工程项目,有针对性地制定监理计划,确保监理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四、严格执行监理的程序监理工作需要按照严格的程序进行,包括合同签订、施工前审查、监理计划的制定、施工监理、施工日志的记录等。
监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履行相关的工作职责,确保监理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五、强化监理的报告和通知监理人员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代表和参建各方提交监理报告和通知。
监理报告应当包括工程进展、质量控制、安全问题、合同履约情况等方面的内容,以便及时解决问题和采取相应的措施。
监理通知则是监理人员对工作中重要事项的提醒和告知,确保建设方和施工方的知情权和决策权。
六、提升监理的信息化水平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监理工作也应当适应信息化的要求。
建立监理工作的数据库,完善相关信息的记录和查询系统,提高监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同时,监理人员应当熟练运用计算机软件和通信设备,及时处理和传递监理工作的信息。
监理实施细则范本

监理实施细则范本(模板)1. 监理职责分工1.1. 监理工程师职责负责制定和执行监理实施细则,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
负责对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等阶段进行审查和监督。
负责协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的合作关系,及时解决工程中遇到的问题。
负责对监理助理和其他岗位人员的日常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1.2. 监理助理职责在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负责协助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日常监理工作。
负责对施工单位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负责收集、整理和反馈工程现场的信息和数据,及时向上级汇报工程进展情况。
1.3. 其他岗位职责负责工程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包括项目立项、设计、招标等环节。
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合同管理、进度款拨付等工作。
负责工程建设后期评估和总结工作,对工程质量和效益进行全面评价。
2. 监理工作制度2.1. 监理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监理例会,由监理工程师主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参加,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和决策。
2.2. 监理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监理报告,汇报工程进展情况、质量情况、问题及建议等。
2.3. 其他相关制度制定和执行其他相关制度,如监理日志制度、安全监理制度、验收制度等。
3. 监理工作流程3.1. 项目监理流程负责审查项目设计方案、施工单位资质和施工计划等。
负责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重要部位,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负责组织工程验收,对工程质量进行把关。
3.2. 巡查维护流程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巡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负责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监控和评估,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4. 监理工作依据4.1.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
4.2. 合同依据根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项内容和标准进行明确和规范。
4.3其他相关依据根据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和执行其他相关依据,如工程设计文件、施工规范、验收标准等。
某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某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本实施细则旨在规范某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保障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进度和安全。
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本细则,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
二、监理人员的资格要求1.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工程技术背景和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监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工程管理和安全知识。
3.监理人员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工程质量标准和验收规范。
三、监理任务分工1.监理人员应参与工程的前期筹备和设计阶段,提供技术建议和意见。
2.监理人员应对工程施工阶段进行全程监控,包括施工现场的巡视、检查和记录。
3.监理人员应协助工程质量验收,提供相关的监理报告和意见。
4.监理人员应对工程变更进行评估和审批,并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5.监理人员应及时提出合理的建议,帮助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难题。
四、监理考核1.监理人员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和要求提交监理报告。
2.监理人员应不定期参与工程的质量评审会议,并提供相关技术意见。
3.监理人员应及时处理工程纠纷和投诉,并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4.监理人员应定期进行自我评估和提升,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
五、监理责任和权力1.监理人员有权要求工程施工方提供施工计划、施工图纸、工程材料、施工工艺等相关文件资料,并有权进行审核和验收。
2.监理人员有权对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并要求工程施工方改正不符合安全规范的问题。
3.监理人员有权对工程质量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有权参与工程质量验收。
4.监理人员应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和事故进行记录,并及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
六、监理费用支付1.监理费用的支付方式和金额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2.监理费用支付应按照工程进度和节点进行阶段性支付,需提供相关的付款申请和监理报告。
3.监理费用支付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和方式进行,延误支付需要提供合理的解释和调整。
七、附则1.本实施细则的修改和补充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通过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人:审批人:Xxxxxxxxxxxxxx 二〇二三年十月目录第一章工程概况第二章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第三章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第四章原材料及混凝土检测试验监理实施细则第五章土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六章砌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七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第八章扬水站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九章输水管道安装监理实施细则第十章工程验收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工程概况一、工程概况1、项目名称:xxxxxxxxxxxx。
2、项目建设地点:xxxxxxxxxxxx。
3、监理范围:xxxxxxxxxxxx,本项目所包含的全部设计内容。
二、本项目标段所包含的内容有:一标段工程内容:(1)新修扬水站3座,安装水泵及配套设施3套;集水池等基础及护坡采用C30钢筋混凝土结构,泵房主体采用砖混结构。
(2)安装变压器及输配电等1项;(3)新建标志牌1座,采用砖混结构。
二标段工程内容:(1)新修扬水站2座,安装水泵及配套设施2套;集水池等基础及护坡采用C30钢筋混凝土结构,泵房主体采用砖混结构。
(2)新建排水泵站1座,安装水泵及其配套设施1套;(3)安装变压器及输配电等1项。
(4)新修2.5m宽混凝土道路(T7)387m,采用2步150mm厚3:7灰土基层,压实度为93%,180mm厚C30混凝土面层。
三标段工程内容:(1)新修涵洞2座(涵1、涵2),涵洞基础、挡墙及护坡采用C30钢筋混凝土结构。
(2)新修3.0m宽混凝土道路(T1-T4)1812m,采用2步150mm厚3:7灰土基层,压实度为93%,180mm厚C30混凝土面层。
(3)土地平整5198m³;土地翻耕3.9842公顷;施有机肥119.526t。
(4)预埋钢筋混凝土管道188m,其中:φ600mm涵管86m;φ800mm 涵管74m;φ1000mm涵管28m。
四标段工程内容:(1)新修3.0m宽混凝土道路(T6)841m,采用2步150mm厚3:7灰土基层,压实度为93%,180mm厚C30混凝土面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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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土石方开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2)第三章混凝土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13)第四章砌石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22)第一章总则一、编制依据《大方县水土保持世行贷款/欧盟赠款项目2010年度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大方县水土保持世行贷款/欧盟赠款项目2010年度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承包合同》《大方县水土保持世行贷款/欧盟赠款项目2010年度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书》《大方县水土保持世行贷款/欧盟赠款项目2010年度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监理规划》《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水利工程浆砌石施工规范》《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97)《水利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混凝土拌和用水标准》JG63—89《水工砼施工技术规范》SDJ207—82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工程设计到的基础开挖工程、浆砌石工程、混凝土工程。
1第二章土石方开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1 本细则适用于水利工程项目渠道土石方明挖工程。
二、施工许可证申请程序2.1 承建单位应在施工放样28天前,完成施工测量控制网布设,并将下列成果资料报监理批准。
(1)测量基准点的复核及复核成果表。
(2)控制网布置图及测量技术设计书。
(3)控制网测量平差计算成果。
(4)施工控制网加密测量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及成果表。
2.2 承建单位应在施工放样前21天,根据设计文件要求及施工条件,完成放样测量措施计划,并报送监理批准。
措施计划应包括下述内容:(1)开挖坡面周围平面和高程控制点设置、校测、编号及平面图绘制。
(2)计算放样数据。
(3)放样方法及其点位精度估算。
(4)放样程序、技术措施及要求。
(5)数据记录及资料整理制度。
(6)测量专业人员设置,设备配置及检验和校正情况。
(7)质量控制与验收措施。
2.3 明挖单位工程开工前14天,承建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有关2施工规范、现场地形地质条件和施工水平,完成土石方开挖工程施工措施计划编制,并报监理批准。
施工措施计划内容应包括:(1)工程概况。
(2)开挖施工布置图、。
(3)开挖方法、程序和施工作业措施。
(4)爆破方法及典型爆破参数。
(5)边坡和岩基保护措施。
(6)出碴、弃碴措施,碴料利用计划,土石方平衡计划与碴料场堆置设计。
(7)施工排水措施。
(9)施工进度计划。
(10)施工设备、辅助设施及配置计划(风、电等布置情况)。
(11)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
(12)现场生产性试验计划。
(13)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措施。
(14)施工组织管理机构与质量控制措施。
2.4 在需采用控制爆破保护建筑物或保留岩体、或采用岩基面一次爆破和水平光爆开挖技术、或控制开挖料颗粒级配等情况下,承建单位应先进行必须的爆破试验。
并于试验前编制爆破试验计划,报监理批准。
爆破试验计划报告内容应包括:3(1)试验内容和目的。
(2)试验地点和部位选择。
(3)试验组数和爆破设计。
(4)观(监)测布置、方法、内容和仪器设备。
(5)试验工作量和作业进度计划。
(6)安全防护措施。
(7)其他必须报送的材料。
2.5 一般不允许在新浇混凝土和灌浆完成地段附近进行爆破作业。
如确需进行该项爆破作业时,承建单位应事先取得监理的批准并于实施的14天以前完成爆破试验和设计,向监理报送作业措施计划,经监理批准后实施。
作业措施计划内容应包括:(1)申请爆破作业的理由与作业范围。
(2)爆破试验与监测成果资料。
(3)钻爆方法及设计钻爆参数(内容参见表2-3-13)。
(4)爆破前后对比检查措施。
(5)防震、防护措施和必须的补强、补灌措施。
(6)其他必须报告情况。
2.6 在任何一项开挖分项工程开工14前,承建单位应进行开挖区地形的实测和开挖面的实地放样,并将成果报监理审核。
2.7 上述报送文件连同审签意见单均一式四份,经承建单位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加盖公章后报送,监理审阅后限时返回审4签意见单一份,原文件不退回。
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内容执行”、“已审阅”及“修改后重新报送”四种。
2.8 除非接到的审签意见单,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承建单位可即时向监理申请开工许可证。
监理将于接受承建单位申请后的24h内开出相应工程项目的开工许可证或开工批复文件。
2.9 如果承建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报送上述文件,由此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
若承建单位在规范规定期限内未收到监理的审签意见单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报经审阅。
2.10 除非已经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否则应在开挖完成、报经检查合格、并完成相应部位地形测量和地质测绘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作业与施工。
2.11 承建单位用于施工实施的测量放样、爆破参数及其他中间或试验成果均必须在引用或应用前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或认证。
三、施工过程监理3.1 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按报经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和施工技术规范按单作业、文明施工,加强质量和技术管理,做好原始资料的记录、整理和工程总结工作。
当发现作业效果不符合设计或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要求时,应及时修订施工措施计划或调整爆破设计,报送监理批准后执行。
53.2 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随施工作业进展做好施工测量工作,施工测量工作应包括下述内容:(1)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控制网点进行测量放线,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测量放样、检查开挖断面及控制开挖面高程。
(2)测绘或搜集开挖前后的地形、断面资料,如原始地面、开挖施工场地布置、土石分界线、竣工建基面(设计开挖线)等纵、横断面图与地形图。
(3)月报工程量收方测量。
提供工程各阶段和完工后的土石方测量资料。
按合同文件规定或监理工程师要求进行的其他测量工作。
3.3 为确保放样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和不必要的损失,必要时,监理可要求承建单位在测量监理工程师直接监督下进行对照检查与校测。
但监理工程师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查和校测,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承建单位对保证放样质量所应负的合同责任。
3.4 承建单位应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方针,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加强质量管理。
施工过程中,坚持三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到位和三级自检制度,确保工程质量。
对出现的质量或安全事故,要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处理。
3.5 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某些部位如必须采用上、下层同时开挖方法作业,或按合同必须选用的开挖料,应采取有效的安全和技术措施,并于事先报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3.6 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变化或其他实际条6件与设计条件不相符时,承建单位应及时将有关资料报送监理,由监理核转设计单位,供变更或个性设计参考。
3.7 当发生边坡滑塌,或观测资料表明边坡处于危险状态时,承建单位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防止事故或事态范围的扩大和延伸。
记录事故或事态的发生、发展过程和处理经过,并及时报送监理部。
合同设计、地质、监理工程师查明原因,及时提出处理措施报监理批准后执行。
3.8 当施工进度拖延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按合同文件规定,要求承建单位采取赶工措施,即增加设备、人员、材料等资源投入或措施计划,并重新报监理批准后执行。
3.9 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若不按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实施;或违反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爆破安全规程和劳动保护条例施工;或不按规定的路线、场区出碴、弃碴、进行有用料堆存或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等情况;或因弃碴不当造成下游河道阻塞、有用料污染,或因不当排放造成对环境的污染;或其他违反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情况;监理工程师有权采取口头违规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直至返工、停工整改等方式予以制止。
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合同责任,均由承建单位承担。
3.10 基础和岸坡开挖完成后,承建单位应依照文件规定,做好安全监测和施工原始记录及其整理工作。
并在次月的5日前,向监理报送当月的施工资料。
7报送施工资料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1)各部位已完成的工程量和施工形象(如未完成施工计划,应分析原因,并提出消除其不利影响的措施)。
(2)采用的施工方法、投放的劳动力、施工设备和主要材料消耗量。
(3)钻孔爆破参数、效果与工序循环记录。
(4)机械完好率、出勤生产效率。
(5)施工中发生的问题及其处理措施和过程。
(6)单元工程质量检验记录与统计。
(7)施工作业违章、违规情况。
(8)安全监测资料及分析成果。
(8)其他必须报告的情况。
必要时,承建单位还应按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和监理指示,报送每周施工记录。
四、施工质量控制4.1 基础开挖放样,平面位置点位误差不大于200mm,高程点位误差不大于200 mm。
4.2 基岩放样,平面位置点位置误差不大于100 mm,高程点位误差不大于100 mm。
4.3 收方断面中心桩纵、横向误差不大于10cm。
相应于比例尺为1:500~1:1000情况下,图上点误差平面不大于1.0mm、高程不大于0.7 mm。
84.4 竣工断面,中心桩纵、横向误差不大于5cm。
相应于比例尺为1:200情况下,图上点误差平面不大于0.75 mm、高程不大于0.5 mm。
4.5 爆破作业过程中,应注意做好对孔位布置及钻孔、装药、起爆的质量控制。
(1)钻孔设备、孔位布置、钻孔角度、孔径和孔深应按爆破设计规定或技术要求装药。
(2)完成的钻孔应及时清除孔内石渣和岩粉并盖好孔口,在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装药。
(3)炮孔的装药、堵塞、爆破网格的联结和起爆必须严格按爆设计或技术要求由爆破员按规定进行。
(4)爆破后应及时调查爆破效果,并根据爆破效果和监测成果,及时优化爆破参数。
(5)爆破作业过程中,要注意做好作业记录与成果整理。
(6)预裂爆破和光面爆破效果,除其开挖质量应符合相应单元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7)开挖轮廓面上,残留炮孔痕迹应均匀分布。
残留炮孔痕迹保存率对于节理处裂隙不发育岩体应达到80%以上,对于节理裂隙较发育岩体应达到80%~50%,对于节理裂隙极发育岩体应达到50%~10%。
相邻两炮孔间岩石不平整度不应大于15cm,炮孔壁不应有明显的爆破裂隙。
(8)梯段爆破作业最大一段起爆药量(换算为2号岩石硝铵炸药用量)不得大于500kg。
在紧邻水工建筑物基础面、永久坡面、建筑9物或防护目标区域爆破不应采用大口径爆破方法,最大一段起爆药量不得大于300kg。
(9)紧邻建筑物的爆破开挖,应布设防震扎,严格控制爆破参数,通过现场试验证明可行并报经监理部(处)批准后方可实施。
(10)若在紧邻水平建基面采用无岩体保护层的一次爆破开挖方法,必须经过试验可行,并事先报经监理部批准。
开挖作业应遵守以下原则:1)水平孔预裂或光面爆破方法。
2)基础岩石开挖,应用分层的梯段爆破方法。
3)梯段炮孔底与水平预裂面应有一定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