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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学》2018-2019期末试题及答案

《教育法学》2018-2019期末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请将正确答案的字母序号填在答题纸上,每题2分,且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共10分) 1.我国颁布的第一部教育法律为(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B.《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教育法》中关于“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规定,体现了教育的( )原则。
A.方向性 B.平等性C.公共性 D.终身性3.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的立法程序可分为以下四个步骤:法律议案的提出、法律草案的审议、法律草案的通过、法律的( )。
A.监督 B.公布C.解释 D.实施4.合格评估是国家和教育行政部门对( )的基本办学条件和基本教育质量鉴定认可的制度。
A.所有学校 B.民办学校C.普通高校 D.新建学校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 )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A.财产关系 B.经济关系C.物权关系 D.所有权关系二、多项选择题(请将正确答案的字母序号填在答题纸上,每题2分,可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正确答案,共10分)6.下列各项中,属于教育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
A.学生的隐私权 B.教师的教学行为C.学生上课行为 D.教学设施7.下列各类考试中,( )属于我国现行的国家教育考试范畴。
A.高考 B.职业资格证书考试C.研究生入学考试 D.高等教育自学考试8.-般而言,人身权包括( )、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等多项具体权。
教育法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教育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一、判断题:正确的在括号内打对号,错误的打叉号(每题2分,共10分)1、依法治教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为实现一定的教育目的,依法对教育行使的领导和管理权力。
(×)2、教育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调整教育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3、学校教育权属于国家教育权的范畴,学校教育权的行使,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不得放弃和转让。
(√)4、学生的隐私属于教育法律关系的内容。
(√)5、广义上讲,教育法制监督是指国家专门法制监督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教育法运行情况进行的审查、督促、纠正等活动。
(×)二、单项选择题(只填正确答案的序号,每题2分,共10分)1、( C )是学习者通过亲自接触和广泛了解教育法治现状,对取得的第一手资料进行分析和研究,以发现某些规律或倾向性问题的学习方法。
A、自学法B、比较研究法C、调查研究法D、系统思考法 2、《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属于( D )A、法律B、行政法规C、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D、规章 3、《民办教育促进法》中有关“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的发展,奖励和表彰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的规定,属于( D )性规范。
A、义务 B\、法定 C、平等 D、授权4、《民法通则》规定,不满( A )周岁的公民是无行为能力人。
A、10 B、14 C、16 D、185、( C )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所作的解释。
A、官方解释B、立法解释C、行政解释D、法定解释三、多项选择题(可以一个或多个正确选项,每题2分,共10分) 1、我国教育法学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A C D)A、教育法律责任与法律救济B、教育事实规律C、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D、教育法的基本理论 2、教育法的效力包括(ABC)A、时间效力 B、空间效力 C、对人的效力 D、对具体时间的效力 3、公民的受教育权正向着保障(B D)等弱势群体受教育的方向发展。
教育法学形成性考核案例分析参考答案

能否将学生撵出教室[案情]因为不守纪律、不完成作业等原因把学生撵出教室、停他们课的事在中小学里时有发生,许多教师对这种做法似乎并不觉得何不妥。
下面就是发生在某市重点中学里的一件事。
一天,上课铃响过后,邵校长和往常一样,在教学大楼内巡视,当他走到一楼时,看见一个初一的男同学低着头,默不作声地站在教室门口。
“不去上课,怎么站在外边?”,“不,是李老师让我出来的。
”“为什么?”“因为我没完成作业。
”邵校长把这个学生带到了教务处,先是对其不完成作业的行为进行了批评,随后又让他补上未完成的作业。
下课了,李老师来见邵校长,谈起没让学生进教室上课一事。
邵校长说:“不准随便停学生的课,这是学校的规章制度,你怎么忘了?”李老师笑了:“校长,你讲得很对,我也知道不该这么做,但个别学生上课爱讲话,不按时完成作业,如果不吓唬一下不行,所以我就在班上宣布了这条纪律,谁违反了谁出去,再说……”,“再说什么?”,“这个学生是我亲戚的孩子,一来可用他教育其他学生,二来落下的功课晚上我可以给他补上。
”校长听后,思索了一会儿说:“你这种做法,听起来似乎有力理,实际上是错误的。
不管哪个学生,老师都无权停他的课。
对学生的管理教育决不能采取与学校规定相背的做法,再说,这种做法也达不到教育的目的。
这个学生,你还是先把他安排到班里去。
”你认为李老师和邵校长谁做得对?请依法分析上述案例的侵权性质,对此我们应哪些思考?答:李老师因男学生上课讲话、不按时完成作业而将其撵出教室是属于侮辱学生人格和侵犯学生受教育权的行为。
《教师法》第八条中规定:教师应当“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将学生撵出教室是不尊重学生人格的表现。
《教育法》第二十四条中规定:受教育者有权“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尽管学生上课讲话,在履行学生的义务方面做得不够,但作为教师应当采取积极的教育措施,而不是采取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侵害学生的权益。
教育法学形考任务1-4答案

单述题题日1不正确获得2.50分中的0.00分木标记标记题H题下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 部具有科学体系的教育学著作是_ 选择一-项:A.《教育漫话》B. 《大教学论》C. 《教育论》D. 《普通教育学》E. 《学记》反馈正确答案是:《普通教育学》题日2不正确获得2.50分中的0.00分未标记标记题H题干在中国,最早把“教”与“育”连起米使用的是_选择一项:A.许慎的《说文解字》B.孔子的《论语》C.庄子的《庄子》D.孟子的《孟子:尽心上》E.老了的《道德经》反馈正确答案是:孟子的《孟子:尽心上》题H 3正确获得2.50分中的2.50分.未标记标记题日题干我国最早对教有的内涵作川揭示的是东汉“教,上所施,下所效也”,“育,养子使作善也。
”选择一项:A.老子的《道德经》B.庄了的《庄了》C.许慎的《说文解字》恭喜你,答对啦D.孔子的《论语3E.孟子的《孟子:尽心上:》反馈正确答案是:许慎的《说文解字》题日4不正确获得2.50分中的0.00分未标记标记题H题下标志着教育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开始形成的教育论著是_选择一项:A.《教育漫话》B.《学记》C. 《教育论》D. 《普通教育学》E. 《大教学论》反馈正确答案是:《大教学论》题日5正确获得2.50分中的2.50分未标记标记题H题下“不愤不启,不悱不发”“学而不思则四,思而不学则始”的教育思想出自我国占代教育思名著__选择一项:A. 《盂子》B. 《论语》恭喜你,答对啦C. 《尚书》D. 《说文解字》E. 《学记》反馈止确答案是:《论语》题日6正确就42.50分中的250分术示记标记题月马克见主义故育宁在教育包泊问题上坚持_ 选择项:几心增起源论B.环境起踪论.C.生物让化论D.牛物起谢论F.力动起源论恭喜你。
答对啦.反设上埃差案是:劳动起源论题月7获得2.50分中的2.50分未标记标记题日恩I补会对教育事业的尚求程度最终取沈于( ) 。
选择项:A文化背景D.朴会制度C生产力术平D.科技术平E.国家政策反馈1.廉答案是:生产力水平题月8不正确状得2.50分中的0.00分术标记标记题月:个地区的人们平均文化丹度档高.人|出牛率就地低,这体现(教育的( ) 选择项:几经济功能B.人口功能C控制人口功能.D.政治功能F.文化功能反馈1廉并案是:人口功能忽月9不正确获得2.50分中的0.00分未标记标记题H题下人类教育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决定性力量是( ) 。
教育法学形成性考核案例分析参考答案

能否将学生撵出教室[案情]因为不守纪律、不完成作业等原因把学生撵出教室、停他们课的事在中小学里时有发生,许多教师对这种做法似乎并不觉得何不妥。
下面就是发生在某市重点中学里的一件事。
一天,上课铃响过后,邵校长和往常一样,在教学大楼内巡视,当他走到一楼时,看见一个初一的男同学低着头,默不作声地站在教室门口。
“不去上课,怎么站在外边?”,“不,是李老师让我出来的。
”“为什么?”“因为我没完成作业。
”邵校长把这个学生带到了教务处,先是对其不完成作业的行为进行了批评,随后又让他补上未完成的作业。
下课了,李老师来见邵校长,谈起没让学生进教室上课一事。
邵校长说:“不准随便停学生的课,这是学校的规章制度,你怎么忘了?”李老师笑了:“校长,你讲得很对,我也知道不该这么做,但个别学生上课爱讲话,不按时完成作业,如果不吓唬一下不行,所以我就在班上宣布了这条纪律,谁违反了谁出去,再说……”,“再说什么?”,“这个学生是我亲戚的孩子,一来可用他教育其他学生,二来落下的功课晚上我可以给他补上。
”校长听后,思索了一会儿说:“你这种做法,听起来似乎有力理,实际上是错误的。
不管哪个学生,老师都无权停他的课。
对学生的管理教育决不能采取与学校规定相背的做法,再说,这种做法也达不到教育的目的。
这个学生,你还是先把他安排到班里去。
”你认为李老师和邵校长谁做得对?请依法分析上述案例的侵权性质,对此我们应哪些思考?答:李老师因男学生上课讲话、不按时完成作业而将其撵出教室是属于侮辱学生人格和侵犯学生受教育权的行为。
《教师法》第八条中规定:教师应当“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将学生撵出教室是不尊重学生人格的表现。
《教育法》第二十四条中规定:受教育者有权“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尽管学生上课讲话,在履行学生的义务方面做得不够,但作为教师应当采取积极的教育措施,而不是采取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侵害学生的权益。
《教育法学》形成性02任务B、C、D答案完整版

一、判断题(共5 道试题,共10 分。
)1.教育法律关系是指教育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教育关系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
A.错误2.教育法律事实可按照是否与当事人的意志有关分为事件和行为两大类。
B.正确3.无论是广义的解释还是狭义的解释,教育法的适用都是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以国家的名义实施教育法律规范的活动。
B.正确4.广义上讲,教育法制监督是指国家专门法制监督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教育法运行情况进行的审查、督促、纠正等活动。
B.正确5.1995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成为我国职业教育走上法制轨道的基本依据。
A.错误1. 要成为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需要具备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即要具备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B. 正确2. 立法程序是指国家机关制定、修改、补充和废止法律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步骤。
A. 错误3. 《义务教育法》中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B. 正确4. 《职业教育法》中规定:“职业学校教育分为中等、高等职业学校教育。
”A. 错误5. 成人教育,是指通过业余时间、脱产或半脱产的途径对公民进行的各种类型和各种层次的科学文化知识和岗位职业知识与技能的教育。
B. 正确1. 我国《民法通则》中规定:“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B. 正确2.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情况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教育法规。
A. 错误3. 法律草案的审议是指立法机关对于经过审议的法律草案正式表示同意与否的活动。
A. 错误4. 教育法的遵守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严格按照教育法律权限行事,使教育法得以实施的活动。
A. 错误5. 《教育法》中规定,“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国家开放大学《教育法学》形考作业2-3参考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教育法学》形考作业2-3参考答案形考作业2一、单项选择题(请点击你所选项目或该项目前的小圆圈,每题2分,共10分)1.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颁布的第一部教育法律是()。
A.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B.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C.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D.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2. 从教育法的价值的功能出发,可将教育法的价值分为教育法的目标价值和()价值两大类。
A. 公平B. 形式C. 正义D. 实质3. 教育民事法律关系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在平等基础上所发生的()关系与人身关系。
A. 财产B. 经济C. 所有权D. 所属4.《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
”我国学位又按哲学、经济学、法学等()个学科门类授予。
a. 12b. 11c. 10d. 135. 教育评估主要有四种类型,其中,()评估是国家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办学条件和基本教育质量的一种认可制度。
A. 办学水平B. 选优C. 学校内部D. 合格二、多项选择题(请点击你所选项目或该项目前的小圆圈,每题2分,可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共10分)6. 下列法律规定中,()属于授权性规范。
A. “学校、教师可以对学生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B. “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C. “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D.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
”7. 受教育权利的内涵有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主要形成了()。
A. 生存权说B. 发展权说C. 学习权说D. 公民权说8. 学校教育制度,通常称为学制,或称为学校系统,是指一个国家学校教育的体系及各级各类学校的()及相互关系的总和。
A. 任务B. 修业年限C. 入学条件D. 性质9.根据违法行为的一般特点,可以把教育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概括为:教育法律责任主体、()和因果关系。
A. 损害事实B. 责任类型C. 违法行为D. 主观过错10. 教育行政诉讼与教育行政复议的区别在于:两者的()不同。
《教育法学》形成性02任务BCD答案完整版

一、判断题(共5 道试题,共10 分。
)1.教育法律关系是指教育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教育关系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
A.错误2.教育法律事实可按照是否与当事人的意志有关分为事件和行为两大类。
B.正确3.无论是广义的解释还是狭义的解释,教育法的适用都是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以国家的名义实施教育法律规范的活动。
B.正确4.广义上讲,教育法制监督是指国家专门法制监督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教育法运行情况进行的审查、督促、纠正等活动。
B.正确5.1995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成为我国职业教育走上法制轨道的基本依据。
A.错误1. 要成为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需要具备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即要具备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B. 正确2. 立法程序是指国家机关制定、修改、补充和废止法律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步骤。
A. 错误3. 《义务教育法》中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B. 正确4. 《职业教育法》中规定:“职业学校教育分为中等、高等职业学校教育。
”A. 错误5. 成人教育,是指通过业余时间、脱产或半脱产的途径对公民进行的各种类型和各种层次的科学文化知识和岗位职业知识与技能的教育。
B. 正确1. 我国《民法通则》中规定:“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B. 正确2.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情况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教育法规。
A. 错误3. 法律草案的审议是指立法机关对于经过审议的法律草案正式表示同意与否的活动。
A. 错误4. 教育法的遵守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严格按照教育法律权限行事,使教育法得以实施的活动。
A. 错误5. 《教育法》中规定,“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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蒂螃袈膆莈螂羁羈芄电大《教育法学》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考核册(1)参考答案:一、填空题:二、1、教育法是以教育法、教育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分支学科。
2、我国教育法学研究的内容是指组成教育法学体系的各项基本知识的总和。
我国教育法学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教育法的基本理论、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法律责任与法律救济三个层面。
3、教育法律规范是指由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关于教育方面的行为规则。
根据教育法律规范为人们确定的不同行为模式,可以将其分为义务性规范、禁止性规范、授权性规范三种规范。
其中,授权性规范是指授权人们在法定条件下,有权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
)4、根据宪法规定,我国教育法的渊源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件和单行条例、规章几种。
5、教育权包括国家教育权、学校教育权、社会教育权和家庭教育权四种教育权。
其中,学校教育权是指国家赋予学校为实现其办学宗旨,独立自主地进行教育教育活动的权利。
6、受教育权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公民在受教育方面可以作为或不作为,或要求他人为其受教育权而作为或不作为的能力或资格。
三、简答题: 1、简述教育法与教育法学的联系与区别。
四、答:教育法是教育法学的研究对象和存在依托,教育法学则为教育法提供学科理论依据和指导方向,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教育法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一部分,而教育法学是法律科学的分支学科。
电大答案,电视大学教学,电大交流*[9X/]5P3k5`$I6V%H五、2、简述教育法的特性。
六、答:教育法的特性是指由教育法特定的调整对象和特定的内容所决定的不同于其他法律的个性特点。
如果将教育法作为法律整体的一部分而与其他社会规范相比较,它便具有一般法的强制性、普遍性和规范性的特征。
如果将教育法作为一个独立组成部分与其他部门法相比较,教育法又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即是调整教育领域的社会关系。
七、3、简述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的不同特点。
八、答:(1)主体不同。
教育权的主体主要是以国家、机构或组织的身份存在的,受教育权主权是以公民的身份存在的;(2)来源不同。
国家教育权是公民所赋予的,是一种权力,是不可以放弃和转让的,受教育权是来源于人的生命权,是由于人的存在而存在。
九、四、论述题:十、1、结合实际谈谈依法治教的现实意义。
十一、参考观点:依法治教是指国家机关以及有关机构依照国家关于教育的法法规来管理教育事业。
现实意义:(1)依法治教是依法治国方针在教育领域的体现;(2)是教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和自身不断发展的需要;(3)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教育法律关系的日趋复杂化的必然要求。
(适当举例)十二、2、结合实际谈谈你对教育终身性原则的认识和理解。
十三、参考观点:(1)随着现代科技和现代生产的迅速发展,以及知识的爆炸性增长,为终身教育提出了迫切要求,谁都不可能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就获得终身享用的知识,因此,必须不断学习补充能量;(2)在现代科技、现代生产、现代社会条件下,既有必要也有可能打破人的一生中仅限于青少年时期的正规学校教育,教育应贯穿于人的一生。
这些教育包括正式教育和非正式教育,胎教、幼教、普教、高教、职教、成教和继续教育、回归教育,就业和生计教育、老年和闲暇教育等;(3)《教育法》以法律的形式肯定了终身教育原则。
如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成人教育,使公民接受适当形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业务教育和终身教育”、第四十一条规定“国家鼓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社会组织采取措施,为公民接受终身教育创造条件”等。
(适当举例)十四、3、试述公民受教育权的发展特点。
十五、参考观点:(1)受教育权向追求学习权发展;(2)受教育权向保障弱势群体受教育权发展。
具体的弱势群体包括:对女子受教育公的法律保障;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少年、青年受教育权的法律保障;对残疾人受教育权的法律保障;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法律保障;对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的法律保障十六、五、案例分析:十七、参考观点:李老师因男学生上课讲话、不按时完成作业而将其撵出教室是属于侮辱学生人格和侵犯学生受教育权的行为。
《教师法》第八条中规定:教师应当“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将学生撵出教室是不尊重学生人格的表现。
《教育法》第二十四条中规定:受教育者有权“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尽管学生上课讲话,在履行学生的义务方面做得不够,但作为教师应当采取积极的教育措施,而不是采取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侵害学生的权益。
邵校长的做法很好,既保证了学生的学习权益,又对学生作出了适当的教育和纠正了李老师的违法行为。
十八、有关的思考:(略)形成性考核册2参考答案:一、填空题:1、教育法律关系是指教育法律规范在调整教育社会关系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它由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
2、教育法律权利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某种利益。
它通常有以下几种形式:行为权、要求权、请求权。
3、广义的教育立法是指国家机关依据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创制、修改、补充和废止规范性教育法律文件的活动。
4、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的教育立法程序可分为法律方案的提出、法律草案的审议、法律草案的通过、法律的分布。
5、学校教育制度是指一个国家各级各类学校的系统,具体规定着学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修业年限及彼此之间的相互关系。
《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6、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是我国职业教育体系的一个重要特征。
三、简答题:1、教育法律义务及其表现形式是什么?答:教育法律义务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依法所应承担的某种责任。
表现形式有:不作为、积极作为、接受国家强制等。
2、何谓公民的教育法制监督?答:公民的教育法制监督是教育法实施的社会监督的一部分,公民可以通过信访、舆论、批评、建议、申诉、检举、控告等方式对教育法的实施进行监督。
3、高等教育制度的性质和特征如何?答:高等教育是学校教育的最高阶段,是中等教育基础上的专业教育,更标志着一个国家文化、科学、技术及教育的最高发展水平。
特征:(1)指导思想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使受教育者成为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2)任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3)高等教育包括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又分为专科教育、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对高等教育的入学资格、学业证书、学位和继续教育等都有严格的规定;(4)办学经费来源是由财政拨款为主,其他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体制,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向高等教育投入。
]四、论述题:1、应如何认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教育法律关系。
参考观点: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仍然是指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教师对学生具有直接作用的权利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教师对于学生应尽的义务有: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治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学生对教师具有直接作用权利有: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对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的其权利。
(适当举例)2、结合实际,说明为什么要遵守教育法。
参考观点:教育法的遵守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严格按照教育法律规范行事,使教育法得以实施的活动。
(1)守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应尽的义务;(2)遵守教育法是依法治教的基本要求;(适当举例)3、在义务教育制制度实施过程中,学校应履行哪些义务?参考观点:学校应履行的义务有:(1)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使儿童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2)学校有通知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入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3)有对在校学生进行教育教学,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义务,以及对完成义务教育的学生授予学业证书的义务。
五、案例分析:国内电视大学学生交流社区,提供学习资料下载,交流,电大就业指导等。
;d)R,M$t L2Q参考观点:该校应该接收这五名学生入学。
《宪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和《教育法》第九条都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受教育权首先是人应有的权利,其次是法定权利。
《教育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受教育者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
第三十九条规定“国家、社会、家庭、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为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有接受教育创造条件”,况且,案例中的五名学生案发时年龄较小,犯罪情节也不很严重,公安司法机关部门对他们免于追究刑事责任,建议学校允许这些学生继续回校学习。
因此,学校不应害怕影响学校的评先进问题而拒绝这五名学生入学而接受应有的教育。
一、填空题:1、学校的法律地位是指其作为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组织机构,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以此在具体的法律关系中所取得的主体资格。
2、我国学校目前实行的内部领导体制主要有:校长负责制、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董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3、教师资格的取得要件包括:国籍要求、思想道德要求、业务要求、学历要求或资格考试要求。
"["_#]%u.}9J9~4、教师职务制度是指国家对教师岗位的设置及各级岗位任职条件和取得该岗位职务的程序等方面的有关规定的总称。
5、学生是指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注册并由其记录学业档案的受教育者。
6、我国《教育法》中对学生应当履行的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遵守法律、法规的义务;养成良好品德的义务;努力学习的义务;遵守学校管理制度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