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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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一、编制目的本技术导则旨在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科学、客观、准确的技术指导,以确保评价的质量和准确性,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以及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维护公众利益。

二、适用范围本技术导则适用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开发、工程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能源、农业、林业、工业、园林、城市规划、旅游业、城镇建设、信息通信、矿山建设、港口建设及其他建设项目。

三、基本原则(一)立法依据本技术导则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其实施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二)科学性原则本技术导则应以科学、客观、准确的原则为指导,坚持以科学为根据,以实际情况为依据,以现有技术为基础,以环境容量为限度,以社会可接受性为前提,以保护为主要目的,以合理性为标准,以预防为原则,以综合治理为手段,深入分析研究,把握发展趋势,提高评价质量和准确性。

(三)系统性原则本技术导则应以系统性为指导,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重视建设项目及其环境间的相互关系,重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完整性和统一性,充分考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在联系,统筹考虑各环境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影响,综合考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结果,以确保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技术内容(一)评价范围本技术导则规定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评价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森林覆盖率、水质、气象、土壤、生物多样性、噪声、放射性物质、污染物、植被、环境变化、生态系统、环境社会经济影响等。

(二)评价方法本技术导则规定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评价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实地调查、实验分析、模拟分析、统计分析、综合评价等。

(三)评价结果本技术导则规定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评价结果,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影响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影响管理报告等。

五、实施管理(一)本技术导则由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制定、审核和实施。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是一个为了保护环境,评估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的技术导则。

它旨在确定和评估可能发生的环境影响,以便制定有效的管理策略和措施,以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包括了评估、监督和管理环境影响的技术和方法。

其中,评估是指对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估的过程,包括对项目的可能影响以及环境中可能发生的变化进行分析、评估和评级,以确定潜在的环境影响及其可能带来的风险。

监督是指对环境影响进行持续监测,以识别环境中可能发生的变化,并分析这些变化可能对各种环境因素产生的影响,以便有效地采取管理措施。

管理是指根据评估和监测结果,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以解决环境问题和风险,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的目的是确保项目发展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并保证社会公众对项目的同意。

它不仅需要考虑环境的现状,还需要考虑项目发展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变化,以及这些变化可能带来的风险。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是为了保护环境,以及确保项目发展过程中的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它对环境管理有着重要的意义。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一)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一)

(一)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T2.1-93)3.工程分析3.1熟悉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知识点:基本原则:一是提出的数据资料一定要真实、准确、可信。

二是凡可定量表述的内容,应通过分析给出定量的结果。

一般原则:一是要贯彻执行我国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是工程分析要突出重点,表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特征。

三是工程分析应在对建设项目选址选线、设计建设方案、运行调度方式等进行充分调查的基础上进行。

习题:1.工程分析时,当建设项目的规划、可行性研究和设计等技术文件中记载的资料、数据等能够满足工程分析的需要和精度要求时,(D)引用。

A.直接B.直接或间接C.间接D应通过复核校对后3.2熟悉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的阶段划分知识点:3.2.1根据实施过程的不同阶段可将建设项目分为建设过程、生产运行、服务期满后三个阶段进行工程分析。

3.2.2所有建设项目均应分析生产运行阶段所带来的环境影响。

生产运行阶段要分析正常排放和不正常排放两种情况。

对随着时间的推移,环境影响有可能增加较大的建设项目,同时它的评价工作等级、环境保护要求均较高时,可将生产运行阶段分为运行初期和运行中后期,并分别按正常排放和不正常排放进行分析,运行初期和运行中后期的划分应视具体工程特性而定。

3.2.3个别建设项目在建设阶段和服务期满后的影响不容忽视,应对这类项目的这些阶段进行工程分析。

3.2.4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自然或人为原因所酿成的爆炸、火灾、中毒等后果十分严重的、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事故,属风险事故。

是否进行环境风险评价,应视工程性质、规模、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特征以及事故后果等因素确定。

目前环境风险评价的方法尚不成熟,资料的收集及参数的确定尚存在诸多困难。

在有必要也有条件时,应进行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评价或环境风险分析。

解析:建设项目实施过程可以分为不同的阶段,包括施工阶段、运行阶段和服务期满及退役阶段。

根据建设项目的不同性质和实施周期,可以选择其中的不同阶段进行工程分析。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知识点归纳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知识点归纳
三十、环境影响预测的基本要求1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是指对能代表评价区环境质量的各种环境因子变化的预测,分析、预测和评价的范围、时段、内容及方法均应根据其评价工作等级、工程与环境特性、当地的环境保护要求而定。2预测和评价的环境因子应包括反映评价区一般质量状况的常规因子和反映建设项目特征的特性因子两类。3须考虑环境质量背景与已建的和在建的建设项目同类污染物环境影响的叠加。4对于环境质量不符合环境功能要求的,应结合当地环境整治计划进行环境质量变化预测。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即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阶段。
二、环境影响评价原则:1、依法评价原则2、早期介入原则3、完整性原则4、广泛参与原则
三、公众参与应遵循全过程参与的原则,即公众参与应贯穿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全过程中。
四、合理性分析包括资源利用合理性分析和环境合理性分析。
十八、工程分析基本要求1工程分析应突出重点。根据各类型建设项目的工入分析。2应用的数据资料要真实、准确、可信。对建设项目的规划、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等技术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数据、图件等,应进行分析后引用;引用现有资料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应分析其时效性;类比分析数据、资料应分析其相同性或者相似性。3结合建设项目工程组成、规模、工艺路线,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因素、方式、强度等进行详细分析与说明。
十六、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的选取:环境影响评价采用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应以量化评价为主。评价方法应优先选用成熟的技术方法,鼓励使用先进的技术方法,慎用争议或处于研究阶段尚没有定论的方法。选用非导则推荐的评价或预测分析方法的,应根据建设项目特征、评价范围、影响性质等分析其适用性。
十七、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一般采用两种方法,即单项评价法和多项评价法。单项评价方法及其预测原则:预测值未包括环境质量现状值(即背景值)时,评价时应注意叠加环境质量现状值。在评价某个环境质量参数时,应对各预测点在不同情况下该参数的预测值均进行评价。

20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修订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20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修订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附件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修订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编制组2023年5月目录1项目背景 (1)1.1任务来源 (1)1.2工作过程 (1)2标准修订必要性分析 (2)2.1贯彻政策要求,体现衔接协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环保新要求 (2)2.2适应形势发展,坚持依法合规,落实生态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新要求 (2)2.3支撑管理转型,突出科学客观,落实环评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 (2)2.4强化服务效能,解决实际问题,适应环评改革形势下应用层面需求 (3)3国内外相关标准情况 (3)3.1国外相关标准研究的发展现状 (3)3.2国内相关标准研究的发展现状 (4)4标准修订基本原则和技术路线 (4)4.1标准修订基本原则 (4)4.2标准修订主要思路 (5)4.3技术路线 (7)5标准修订主要内容 (7)5.1标准结构框架 (7)5.2主要修订内容 (8)6与同类导则/技术规范水平对比分析 (13)7标准实施建议 (13)1项目背景1.1任务来源《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T2.1-93)(简称总纲)于1993年9月由原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首次发布,规定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方法、内容及要求,2011年9月进行第一次修订。

2015年环境保护法修订后,为更好地适应形势需要,2016年12月总纲进行了第二次修订,将环境影响评价关注的重点聚焦到环境影响和环保措施落实上来,推进了环评内容优化,在“十三五”期间为服务环评制度改革,规范和指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促进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进入新阶段,为落实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新要求,推进环评“放管服”改革并解决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总纲内容亟需修订完善。

2021年《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生态环境标准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环办法规〔2021〕312号)将总纲修订列入计划,由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简称环评司)负责归口管理,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简称评估中心)承担具体修订任务。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_T2.2-9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_T2.2-9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_T2.2-93中华⼈民共和国环境保护⾏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 2.2-93⼤⽓环境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Atmosphere environment为贯彻《中华⼈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制定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范围1.1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环境影响评价的⽅法与要求。

1.2适⽤范围本标准适⽤与建设项⽬的新建或改、扩建⼯程的⼤⽓环境影响评价。

城市或区域性的⼤⽓环境影响评价亦应参照使⽤。

2 引⽤标准GB 3095 ⼤⽓环境质量标准TJ 36-79 ⼯业企业设计卫⽣标准HJ/T 2.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3 符号本标准使⽤的主要符号的意义见表1。

序号符号意义单位1 c 地⾯浓度 mg/m32 c0i⼤⽓环境质量标准 mg/m33 c m最⼤地⾯浓度 mg/m34 c L⼩风时地⾯浓度 mg/m35 C f熏烟时地⾯浓度 mg/m36 c p尘粒⼦的地⾯浓度 mg/m3或⼤⽓定压⽐热 J/(g?K)7 c s⾯源或⽆组织排放源的地⾯浓度 mg/m38 c a⾮正常排放条件下的地⾯浓度 mg/m3-9 c 长期平均浓度 mg/m310 D 排⽓筒出⼝内直径 m11 d 尘粒⼦直径µm12 f 地转参数13 f ijk有风时风向⽅位、稳定度、风速联合频率14 f Lijk静风或⼩风时风向⽅位、稳定度和风速联合频率15 g 重⼒加速度 m/s216 H 排⽓筒距地⾯⼏何⾼度 m17 Hc 逼近⼭体时烟⽻的临界⾼度 m18 He 排⽓筒有效⾼度 m19 ΔH 烟⽓抬升或下沉⾼度 m20 H ⾯源的平均排放⾼度 m21 h 混合层⾼度 m22 h f熏烟时混合层⾼度 m23 h o太阳⾼度⾓ deg24 I i评价指数25 K ij第j类(个)源i种污染因⼦的污染分担率26 L 莫宁-奥布霍夫长度 m27 L b试验站距评价项⽬主排⽓筒距离 Km28 L c排⽓筒距海岸线的上风⽅距离 m29 n o烟⽓热状况及地表状况系数30 n1烟⽓热释放指数31 n2烟⽓⾼度指数32 P 风速⾼度指数33 P i等标排放量m3/h34 P130min取样时间的横向稀释系数35 P.S Pasquill稳定度分级法36 Q 单位时间排放量 mg/s,kg/h,t/h,t/a37 Q i第i个污染物单位时间排放量 mg/s,kg/h,t/h,t/a38 Q j第j个⽹格内的单位⾯积单位时间排放量 mg/(s?m2)39 Q v实际排烟率m3/s40 Q h烟⽓热释放率 kJ/s41 S ⾯源⾯积 km242 T烟⽻扩散时间 s或绝对温度 K43 t 烟⽻或烟团扩散时间 s44 t 烟团排放初始时间 s45 T L拉格朗⽇时间积分尺度 s46 ΔT 烟⽓出⼝温度与环境⼤⽓温度差 K47 ΔT L陆地上与⽔⾯上的⽓温差 K48 U 排⽓筒出⼝处的平均风速 m/s49 U10距地⾯10m⾼处的10min的平均风速 m/s50 U* 摩擦速度51 X 沿平均风向的坐标轴或评价区东西向坐标轴52 X m⼀次最⼤地⾯浓度处距排⽓筒的距离 m53 X f熏烟时距排⽓筒的最近距离 m54 Y 在⽔平⾯上与X轴垂直的坐标轴55 Z 铅直⽅向的坐标轴56 Z0地表⾯粗糙度 m57 α1横向扩散参数回归指数58 α2铅直扩散参数回归指数59 β拉格朗⽇和欧拉时间尺度⽐60 γ探空⽓温曲线斜率61 γ1横向扩散参数回归系数62 γ2铅直扩散参数回归系数63 γd⼲绝热递减率64 σx 平均风向(X ⽅向)扩散参数 m 65 σy 垂直于平均风向的⽔平横向(Y ⽅向)扩散参数 m66 σz 铅直⽅向(Z ⽅向)扩散参数 m67 σu 脉动速度标准差(X ⽅向) m/s68 σv 脉动速度标准差(Y ⽅向) m/s69 σW 脉动速度标准差(Z ⽅向) m/s70 σyf 熏烟时垂直于风向的横向扩散参数 m71 σy τ1 对应取样时间为τ1时的横向扩散系数 m72 σy τ2 对应取样时间为τ2时的横向扩散系数 m 73 Φ(s), Φ(P)概率函数74 ρa ⼤⽓密度 g/m 375 Δθ/ΔZ 位温梯度 76 Г(η,τ)不完全伽马函数77 ?当地纬度 deg78 λ当地经度 deg79δ太阳倾⾓ deg4 总则4.1 评价⼯作的分级4.1.1 根据评价项⽬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周围地形的复杂程度以及当地应执⾏的⼤⽓环境质量标准等因素,将⼤⽓环境影响评价⼯作划分为⼀、⼆、三、级。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1.使用范围标准规定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内容、工作程序、方法和要求。

本标准使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建设的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

2.术语和定义2.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组成总纲专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地表水、地面水、生、生态影响),由环境要素和专题(水电建设项目、飞机场、水利水电、石油化工)两部分组成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导则(公众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导则)2.2环境要素构成环境整体的各个独立的,性质各异的又符合总体演化规律的环境基质,可以分为社会环境要素和自然环境要素,水、大气、声和振动、生物、土壤、岩石、日照、反射性、电磁辐射、人群健康。

2.3累积影响一种活动的影响与过去、现在、将来的影响想叠加,所造成的环境影响后果。

2.4环境敏感区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生态生态影响特别敏感的区域。

环境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地、饮用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地址公园、湿地、洄游、濒危动植物的栖息地、水土流失地区封闭和班封闭海域、以居住、卫生医疗、公众教育、办公位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和民族意义的保护地2.5环境影响评价文件3.总则3.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环评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阶段3.2环境影响评价原则依法评价原则早期介入原则完整性评价原则广泛参与原则3.3资源利用及环境合理性分析3.3.1资源利用合理性分析3.3.2环境合理性分析调查项目在所在区域、流域活行业发展规划中的低位,与相关规划和其他见着项目的关系,分析建设项目选址、选线,设计参数及环境影响是否符合相关规划的环境保护要求。

3.4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3.4.1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分析和列出见着项目的直接和间接行为可选用矩阵法、网络法和地理信息系统支持下的叠加法3.4.2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因子,应重点关注环境制约因素,评价因子应能反应环境的主要特诊,区域环境的基本状况及建设项目特点和排污特征。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doc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T 2.1-9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 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方法、内容及要求。

1.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厂矿企业、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其它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也可参照本标准所规定的原则和方法进行。

2 引用标准HJ/T 2.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 2.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3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3.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如图所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大纲;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部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环境评估工作程序如下:3.2 在进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时,如需进行多个厂址的优选,则应对各个厂址分别进行预测和评价。

3.3 如通过评价对厂选厂址给出否定结论时,对新选厂址的评价应按3.1的规定重新进行。

4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4.1 划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是以下列因素为依据进行划分的:4.1.1 建设项目的工程特点这些特点主要有:工程性质、工程规模、能源及资源(包括水)的使用量及类型、污染物排放特点(排放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主要污染物种类、性质、排放浓度)等。

4.1.2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特征这些特征主要有:自然环境特点、环境敏感程度、环境质量现状及社会经济环境状况等。

4.1.3 国家或地方政府所颁布的有关法规(包括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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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2.1-20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 纲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General Programme(征求意见稿)200□-□□-□□发布200□-□□-□□实施环 境 保 护 部发布目次前言 (II)1. 适用范围 (1)2. 术语和定义 (1)3. 总则 (1)4. 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 (4)5.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5)6.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6)7. 社会影响评价 (7)8. 公众参与 (7)9.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 (7)10. 环境管理 (7)11. 清洁生产分析和循环经济 (7)12. 污染物总量控制 (8)13.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8)14.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总体要求 (8)附录A(资料性附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要求 (9)前 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保护环境,指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内容、工作程序、方法及要求。

本标准代替《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T2.1-93),与HJ/T2.1-93相比主要修订内容如下:-增加了术语和定义,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体系、环境要素、累积影响、环境敏感区进行了定义;-增加了环境影响评价原则、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的确定、社会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环境管理、方案比选、清洁生产分析和循环经济、污染物总量控制和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总体要求等内容;-删除了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的编制和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内容;-修改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和评价、环境影响预测等内容;-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调至附录中,并对其内容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代替《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T2.1-93)。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内容、工作程序、方法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建设的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体系构成由总纲、专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构成。

专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包括环境要素和专题两种形式,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为环境要素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为专题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火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机场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石油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2.2. 环境要素指构成环境整体的各个独立的、性质各异而又服从总体演化规律的基本物质组分,也叫环境基质。

本文所说的环境要素是指水、大气、生物、土壤、岩石等为自然环境要素。

2.3. 累积影响指当一种活动的影响与过去、现在及将来可预见的活动的影响叠加时,造成的环境影响的相互作用的后果。

2.4. 环境敏感区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a)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b) 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c) 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

3. 总则3.1.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一般分三个阶段,即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阶段。

具体流程见图1。

图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3.2. 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原则按照以人为本、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遵循以下原则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a) 依法评价原则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应贯彻执行我国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分析建设项目与环境保护政策、资源能源利用政策、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等有关政策及相关规划的相符性,并关注国家或地方在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划及相关主体功能区划等方面的新动向。

b) 早期介入原则环境影响评价应尽早介入工程前期工作中,重点关注选址(或选线)、工艺路线(或施工方案)的环境可行性。

c) 完整性原则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及其特征,对工程全部内容、全部影响时段、全部影响因素和全部作用因子进行分析、评价,突出评价重点。

d) 广泛参与原则环境影响评价应广泛吸收相关学科和行业的专家、有关单位和个人及当地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意见。

3.3.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3.3.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在了解和分析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及环境现状的基础上,分解和列出建设项目的直接和间接行为,以及可能受上述行为影响的环境要素及相关参数。

影响识别应明确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生产运行、服务期满后等不同阶段的各种行为与可能受影响的环境要素间的作用效应关系、影响性质、影响范围、影响程度等,定性分析建设项目对各环境要素可能产生的污染影响与生态破坏,包括有利与不利影响、长期与短期影响、可逆与不可逆影响、直接与间接影响、累积与非累积影响等。

对项目实施形成制约的关键环境因素或条件,应作为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内容。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方法可采用矩阵法、网络法、GIS支持下的叠加图法等。

3.3.2 评价因子筛选依据环境影响识别结果,并结合区域环境功能要求或所确定的环境保护目标,筛选确定评价因子,应重点关注环境制约因素。

评价因子须能够反映环境影响的主要特征和区域环境的基本状况。

3.4.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3.4.1 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建设项目各环境要素专项评价原则上应划分工作等级,一般可划分为三级。

一级评价对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详细、深入评价,二级评价对环境影响进行较为详细、深入评价,三级评价可只进行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其他专题评价可根据评价工作需要划分评价等级。

3.4.2 评价工作等级划分的依据各环境要素专项评价工作等级按项目特点、所在地区的环境特征、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等因素进行划分。

其他专项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可参照各环境要素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依据。

3.4.3 评价工作等级的调整专项评价的工作等级可根据项目所处区域环境敏感程度、工程污染或生态影响特征及其他特殊要求等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但调整的幅度不超过一级,并应说明调整的具体理由。

3.5.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的确定根据建设项目可能影响范围(包括直接影响、间接影响、潜在影响等)确定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其中项目实施可能影响范围内的环境敏感区等应重点关注。

3.6. 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的选取环境影响评价采用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应以量化评价为主。

评价方法应优先选用成熟的技术方法,鼓励使用先进的技术方法,慎用争议或处于研究阶段尚没有定论的方法。

当选用非导则推荐的评价或预测分析方法,应根据建设项目特征、评价范围、影响性质等分析其适用性,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明确。

4. 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4.1. 基本要求4.1.1 工程分析应突出重点。

根据各类型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及其特征,抓住其对环境可能产生较大不利影响的主要因素进行深入分析。

4.1.2 应用及提出的数据资料要真实、准确、可信。

对建设项目的规划、可行性研究和设计等技术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数据、图件等,应进行分析后引用;引用现有资料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应分析其时效性;类比分析数据、资料应分析其相同性或者相似性。

4.1.3 结合建设项目工程组成、工艺路线,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因素、方式、强度等进行详细分析与说明。

4.2. 工程分析的方法主要有类比分析法、物料平衡计算法、查阅参考资料分析法等。

4.3. 工程分析的内容4.3.1 区域概况分析建设项目在所在区域、流域或行业发展规划中的地位,与相关规划和其他建设内容的关系。

4.3.2 工程基本数据主要原辅材料及其他物料的理化性质、毒理特征及其消耗量,能源消耗数量、来源及其储运方式,原燃料类别、构成与成分,产品及中间体的性质、数量,物料平衡,燃料平衡,水平衡(总用水量、新鲜用水量、重复用水量、污水回用量、排水量等),特征污染物平衡;工程占地类型及数量,土石方量、取弃土量;建设周期及运行参数等。

4.3.3 污染影响因素分析绘制带产污环节的生产工艺流程图,分析各种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列表给出污染物的种类、性质、产生量、产生浓度、削减量、排放量、排放浓度、排放方式、排放去向及达标情况;给出噪声、振动、热、光、放射性及电磁辐射等污染的来源、特性及强度等;各种治理、回收、利用、减缓措施状况等;分析工程选线、选址与工程设计参数是否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4.3.4 生态影响因素分析明确生态影响作用因子,结合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具体环境和工程内容,识别、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影响性质、作用方式和影响后果,分析生态影响范围、性质、特点和程度。

应特别关注特殊工程点段分析,如环境敏感区、长大隧道与桥梁、淹没区等,并关注间接性影响、区域性影响、累积性影响以及战略性影响等特有影响因素的分析。

4.3.5 水资源利用合理性分析根据项目耗用新鲜水情况及其项目所在区域水资源赋存情况,分析项目建设与所在区域水资源承载力的相容性,明确该项目占用区域水环境承载力的合理份额,分析本项目水资源利用的合理性。

根据“清污分流、污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重复利用、循环使用”的原则做好水平衡,给出废水产生量、循环使用量、处理量、回用量和最终外排量等,明确具体的回用部位。

按照国家节约用水的要求,提出进一步节水的有效措施。

4.3.6 原辅材料、产品、废物的储运通过对建设项目原辅材料、产品、废物等的装卸、搬运、储藏、预处理等环节的分析,核定各环节的污染来源、种类、性质、排放方式、强度、去向及达标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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