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机制问答》
机动车交强险互碰赔偿处理规则

2007.8.20一、基本原则(一)基本计算公式保险人在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内,对受害人死亡伤残费用、医疗费用、财产损失分别计算赔偿:1.总赔款=∑各分项损失赔款=死亡伤残费用赔款+医疗费用赔款+财产损失赔款2.各分项损失赔款=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即:死亡伤残费用赔款=死亡伤残费用核定承担金额医疗费用赔款=医疗费用核定承担金额财产损失赔款=财产损失核定承担金额3.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超过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的,各分项损失赔款为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
注:“受害人”为被保险机动车的受害人,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下同。
(二)当保险事故涉及多个受害人时:1.基本计算公式中的相应项目表示为:各分项损失赔款=∑各受害人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即:死亡伤残费用赔款=∑各受害人死亡伤残费用核定承担金额医疗费用赔款=∑各受害人医疗费用核定承担金额财产损失赔款=∑各受害人财产损失核定承担金额2.各受害人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之和超过被保险机动车交强险相应分项赔偿限额的,各分项损失赔款为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
3.各受害人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之和超过被保险机动车交强险相应分项赔偿限额的,各受害人在被保险机动车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内应得到的赔偿为:被保险机动车交强险对某一受害人分项损失的赔偿金额=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事故中某一受害人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各受害人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
(三)当保险事故涉及多辆肇事机动车时:1.各被保险机动车的保险人分别在各自的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内,对受害人的分项损失计算赔偿。
2.各方机动车按其适用的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占总分项赔偿限额的比例,对受害人的各分项损失进行分摊。
某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该分项损失金额×[适用的交强险该分项赔偿限额/(∑各致害方交强险该分项赔偿限额)]3.肇事机动车均有责任或均无责任的,简化为各方机动车对受害人的各分项损失进行平均分摊:(1)对于受害人的机动车、机动车上人员、机动车上财产损失:某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受害人的该分项损失金额÷(N-1)(2)对于受害人的非机动车、非机动车上人员、行人、机动车外财产损失:某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受害人的该分项损失金额÷N注:①N为事故中所有肇事机动车的辆数。
交强险互碰自赔处理办法介绍

交强险互碰自赔处理办法介绍一、交强险互碰自赔的原因二、交强险互碰自赔的适用范围1.双方在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较小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行协商解决损失赔偿。
2.双方对事故责任达成一致意见,并愿意自行负担相应责任及损失。
三、交强险互碰自赔的步骤1.确认事故责任:双方在事故现场,应进行车辆停放、现场勘查,了解事故发生原因,归责等情况。
2.协商赔偿金额:根据事故责任和损失程度,双方协商确定相应赔偿金额。
3.缔结协议: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赔偿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赔偿金额。
4.履行协议:双方按照赔偿协议的约定进行赔偿,如现金赔付或分期赔付等方式。
四、交强险互碰自赔的注意事项在进行交强险互碰自赔时,双方应注意以下事项:1.确认双方意愿:确保双方自愿进行互碰自赔,无压迫、欺诈等行为。
2.查勘证据:事故发生后,及时进行现场勘查,保留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等。
3.协商公平合理:在协商赔偿金额时,双方应充分考虑各方经济能力和损失情况,确保赔偿金额公平合理。
4.缔结协议书面化:赔偿协议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赔偿金额,以防后续纠纷。
5.慎重选择支付方式:如现金支付,应当当面交付,并取得对方签字确认或提供银行转账凭证等。
6.注意赔偿时效:交强险互碰自赔的赔偿时效通常为三个月,双方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赔偿。
五、交强险互碰自赔的优缺点然而,交强险互碰自赔也存在缺点。
首先,双方需要具备一定的协商能力和法律意识,否则可能导致不公平的赔偿结果。
其次,互碰自赔无法解决双方对事故责任的争议,如若发生争议可能导致复杂的法律程序。
总之,交强险互碰自赔是一种简化事故处理程序的方式,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通过自行协商解决损失赔偿的方法。
在进行交强险互碰自赔时,双方应注意以上提到的事项,确保协商公正合理,并留意赔偿时效。
同时,应慎重选择支付方式,避免可能的风险。
机动车交强险互碰赔偿处理规则

机动车交强险互碰赔偿处理规则首先,根据机动车交强险互碰赔偿处理规则(试行),在交通事故互碰赔偿中,首先需要判断责任。
一方面,需要查明事故双方的互碰事实和责任比例,以及各方的机动车交强险是否有效。
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到当事人的过错程度。
如果事故责任明确且双方都有有效的交强险,则按照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如果没有有效的交强险或超过保险范围,则按照被保险车辆全责进行赔偿。
其次,机动车交强险互碰赔偿处理规则(试行)还对赔偿范围进行了具体规定。
在交通事故中,交强险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财产损失、人身伤害和死亡赔偿。
其中,财产损失包括机动车的修理费、抢救费以及其他合理的费用。
人身伤害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残疾赔偿金等。
而死亡赔偿主要包括丧葬费和抚养费等。
另外,机动车交强险互碰赔偿处理规则(试行)还对互碰赔偿的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
首先,在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应及时报案,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
然后,交强险公司将派员勘察现场,并与当事人进行询问,收集事故证据。
在确认责任和赔偿范围后,交强险公司将及时进行赔偿。
此外,机动车交强险互碰赔偿处理规则(试行)还明确了起赔金额和赔偿限额的规定。
根据该规定,起赔金额为500元,即只有超过500元的损失才会纳入赔偿范围。
而赔偿限额为各车损险限额的总和,即不超过车损险限额的范围。
最后,机动车交强险互碰赔偿处理规则(试行)还提出了保险公司间的协调处理机制。
即当事故涉及到不同保险公司的交强险时,应当由责任方当事人所在的保险公司先行垫付赔偿金额,并在后续进行责任的划分和赔偿的协调。
综上所述,机动车交强险互碰赔偿处理规则(试行)对于交通事故中的双方责任的划分、赔偿范围、赔偿程序、起赔金额和赔偿限额等都进行了详细规定。
这些规定的出台将有助于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交通事故的顺利解决。
互碰自赔办法(中保协[2008]257号)
![互碰自赔办法(中保协[2008]257号)](https://img.taocdn.com/s3/m/53b8026fb84ae45c3b358cb5.png)
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办法一、总体思路为进一步简化交强险理赔手续,提高客户满意度,准确归集交强险理赔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互碰自赔”处理机制,就是对事故各方均有责任,各方车辆损失均在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内,不涉及人员伤亡和车外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由各保险公司在本方机动车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对本车损失进行赔付。
其他情形,参照《交强险理赔实务规程(2008)》处理。
二、适用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适用“互碰自赔”处理机制:1.两车或多车互碰,各方均投保交强险。
2.仅涉及车辆损失(包括车上财产和车上货物)、不涉及人员伤亡和车外财产损失,各方车损金额均在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内。
3.由交通警察认定或当事人根据出险地关于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有关规定自行协商确定双方均有责任(包括同等责任、主次责任)。
4.当事人同意采用“互碰自赔”方式处理。
三、流程要点(一)接报案出险后,各方当事人均应向各自的承保公司报案。
1.保险公司接报案时应详细记录出险时间、出险地点、事故双方当事人、损失情况、责任划分等内容,并根据客户提供的事故原因、事故性质等基本信息初步判断是否满足“互碰自赔”条件。
2.初步判断可能满足“互碰自赔”条件的,应主动告知客户“互碰自赔”的适用条件、处理程序和注意事项。
交通警察已参与事故处理的,应提示客户留存《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依据法律法规自行协商处理事故的,应提示客户注意记录对方车牌号、被保险人名称、驾驶证号码、联系方式、交强险保险公司等信息,指导客户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
3.接报案时不能够确定是否满足“互碰自赔”条件的,可引导客户查勘后确定。
(二)查勘定损查勘人员要注意核实事故的真实性,填写查勘记录,并拍摄事故损失照片。
查勘时初步估计满足“互碰自赔”条件的,应主动告知客户“互碰自赔”的适用条件、处理程序和注意事项,指导当事人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并签字确认。
保险公司内部资料-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机制宣传材料.

保险公司内部资料-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机制宣传材料一、什么是“互碰自赔”?面向客户:“互碰自赔”,简单说就是当机动车之间发生轻微互碰的交通事故时,如果满足一定条件,各方车主可以直接到自己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无须再到对方的保险公司往返奔波。
面向媒体或内部使用:“互碰自赔”处理机制,是保险行业在今年2月推出“交强险财产损失无责赔付简化处理机制”和“重大人伤事故提前结案处理机制”等的基础上,为配合道路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进一步简化交强险理赔手续、更好地发挥交强险的功能和作用而联合推出的又一项全国性交强险快速理赔机制。
二、什么情况可以“互碰自赔”?必须同时满足:“多车互碰、有交强险、只有车损、不超2000、都有责任、各方同意”,就可以“互碰自赔”:1.多车互碰:两车或多车互碰;2.有交强险:事故各方都有交强险(还未到期);3.只有车损:事故只导致各方车辆损失,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和车外的财产损失。
4.不超2000:各方车损都不超过2000元。
5.都有责任:交警裁定或事故各方自行协商确定为各方都有责任(同等或主次责任)。
6.各方同意:事故各方都同意采用“互碰自赔”。
温馨提示:不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的单方事故、任何一方损失金额超过2000元的事故,以及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范围的:涉及人员伤亡或车外财产损失的事故都不适用“互碰自赔”方式处理。
要按一般的理赔方式处理。
三、如何“互碰自赔”?1.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各方车主要立即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
2.现场处理按照出险地有关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相关规定,通知交警处理;或依据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3.查勘、定损根据保险公司的提示到指定地点进行查勘、定损。
4.索赔符合“互碰自赔”的,各方车主凭交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等单证,直接到自己的保险公司索赔。
需要提交的索赔单证有:(1)索赔申请书(2)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或事故双方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3)损失情况确认书(定损单)(4)车辆修理费发票(原件)(5)驾驶证和行驶证(复印件)四、“互碰自赔”-——方便!就近查勘,各找各的保险公司定损;节省时间,不再往返各方保险公司;只付自车,不再互相结付对方费用;自主索赔,不再看对方和他人脸色。
“互碰自赔”的条件与处理办法

一、“互碰自赔”须满足四个条件适用“互碰自赔”的交通事故必须同时满足四个条件:两车或多车碰撞,各方均投保了交强险;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包括车上财产和车上货物),且各方损失金额均在2000元以内,无人员伤亡和车外财产损失;经交警处理或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事故各方均有责任(包括同等责任、主次责任);现场报案;事故各方当事人均同意采用“互碰自赔”方式处理。
简言之,就是“有交强险的车辆互碰如果只有不超过2000元车损、各方都有责任并同意采取‘互碰自赔’的,就可以了”。
对于2000元的赔付上限,省保险协会负责人表示,这是根据交强险有责财产损失赔偿最高限额来确定的。
如果车辆损失超过2000元,需要有责方通过投保的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赔付;没有投保商业车险的,由本人承担赔款。
而商业险采用的是“以责论处”赔偿方式,与交强险的赔偿原则不同,不能无论责任大小都“自赔”。
二、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办法1、总体思路为进一步简化交强险理赔手续,提高客户满意度,准确归集交强险理赔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互碰自赔”处理机制,就是对事故各方均有责任,各方车辆损失均在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 元)以内,不涉及人员伤亡和车外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由各保险公司在本方机动车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对本车损失进行赔付。
其他情形,参照《交强险理赔实务规程(2008)》处理。
2、适用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适用“互碰自赔”处理机制;(1).两车或多车互碰,各方均投保交强险。
(2).仅涉及车辆损失(包括车上财产和车上货物)、不涉及人员伤亡和车外财产损失,各方车损金额均在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 元)以内。
(3).由交通警察认定或当事人根据出险地关于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有关规定自行协商确定双方均有责任(包括同等责任、主次责任)。
(4).当事人同意采用“互碰自赔”方式处理。
3、流程要点(一)接报案出险后,各方当事人均应向各自的承保公司报案。
[试题]交强险互碰自赔处理办法介绍
![[试题]交强险互碰自赔处理办法介绍](https://img.taocdn.com/s3/m/daf73a61c1c708a1294a4442.png)
建立在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基础 上的一种交强险快速理赔方式
针对轻微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 损失
保险公司之间互不追偿
2009年2月1日起实施,覆盖全 国范围
3
一、 “互碰自赔”的涵义
举例:甲乙两车相撞,都有交强险,甲投保A保险公司,乙
互
投保B保险公司。都有责任、只有车损、损失都不超2000元。 实行“互碰自赔”之前,两车发生碰撞后,如果双方都有责
责任)
当事人同意采用“互碰自赔”方式处理
8
二、“互碰自赔”处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不 适 用 的 几
以下情况不适用“互碰自赔”方式处理: 单方肇事事故 任何一方损失金额超过2000元的事故 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范围(涉及人员伤亡或车外财 产损失)的事故
种
情
况
9
二、“互碰自赔”处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一)接报案
碰 自 赔
任,各方保险公司要对事故对方的车辆进行定损,本方车主 垫付对方车辆的修车款项后,再向本方保险公司索赔,理赔 流程和手续较为复杂。
前 后 比 较
而如果按“互碰自赔”方式处理,2000元以下的小额案件, 各事故方可以直接到自己的保险公司定损索赔,从而减少了 往返奔波于两家保险公司的情况,能够体会到更加方便、快 捷的理赔服务。实行互碰自赔方式前后理赔流程的不同之处
客户查勘后确定。
10
二、“互碰自赔”处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二)查勘定损
核实事故的真实性,填写查勘记录,并拍摄事故损失照片。
流
初步估计满足“互碰自赔”条件的,应主动告知客户“互
程
碰自赔”的适用条件、处理程序和注意事项。
要
满足“互碰自赔”条件的,可由各事故方保险公司直接对
交强险互碰赔偿处理规则

交强险互碰赔偿处理规则以下是 9 条交强险互碰赔偿处理规则:1. 只要事故双方都有交强险,那可别急着掏钱私了呀,为啥呢?就好像两个人吵架,得找个公平的裁判来断是非嘛。
比如小张和小李撞车了,都有交强险,就该按规则办,别自己瞎决定!2. 交强险会在责任限额内赔偿哦,可不是随便赔的嘞。
这就像给你个范围,不能出圈。
就说小王那次撞车,就是在限额内得到了赔偿。
3. 要是双方都有责任,那得互相赔偿啊,不能耍赖皮哟!这跟好朋友之间互相帮忙一样,你帮我我帮你呀。
上次老赵和老孙就是这样,都承担了相应责任。
4. 自己的车损有时候也能赔呢,是不是很惊喜?可别以为交强险只管别人哦!像小陈车碰了,自己车的损失交强险也给赔了一部分呢。
5. 对方没保险咋办?那也不能自认倒霉呀!定好责任,该赔还得赔。
就像遇到个不守规矩的人,咱也不能跟着乱了套嘛。
上次大周就遇到这情况,最后也解决了。
6. 赔偿流程可不能马虎呀,一步一步来,就像走楼梯,得踩稳了。
比如先报案,再定损,然后理赔。
记得小马那次可细心了,每个步骤都妥妥的。
7. 要是有人员受伤,交强险也能管哦,这多重要啊。
好比有人受伤了,得赶紧找个依靠呀。
那次老林撞伤了路人,交强险就发挥作用了。
8. 可别想着弄虚作假呀,被发现了那可不得了。
这就跟考试作弊一样,后果很严重的!听说过有人想蒙混过关,结果悲剧了吧。
9. 遇到争议就好好协商,别着急上火,总能找到解决办法的。
这不就像是解一道难题,耐心点就能解出来嘛。
上次老吴和别人有争议,最后还是和平解决了呢。
总之,交强险互碰赔偿处理规则就是要公平公正,大家都按规则来,才能让事情顺利解决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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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交强险
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机制问答
一、什么是“互碰自赔”?
“互碰自赔”,简单说就是当机动车之间发生轻微互碰的交通事故时,如果满足一定条件,各方车主可以直接到自己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无须再到对方的保险公司往返奔波。
“互碰自赔”处理机制,是保险行业在今年2月推出“交强险财产损失无责赔付简化处理机制”和“重大人伤事故提前结案处理机制”等的基础上,为配合道路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进一步简化交强险理赔手续、更好地发挥交强险的功能和作用而联合推出的又一项全国性交强险快速理赔机制。
二、 “互碰自赔”方便在哪儿?
就近查勘,各找各的保险公司定损;
节省时间,不再往返各方保险公司;
只付自车,不再互相结付对方费用;
自主索赔,不再看对方和他人脸色。
举例:甲乙两车相撞,都有交强险,甲投保A保险公司,乙投保B保险公司。
都有责任、只有车损、损失都不超2000元。
互碰自赔前 互碰自赔后 双方约时间,在都可以的时间内 自己的时间自己来作主
甲、乙先共同到A公司查勘定损 甲到A公司查勘定损
查勘定损
甲、乙再共同到B公司查勘定损 乙到B公司查勘定损
甲乙各自修车后,各自支付自车修理费用甲乙各自修车后,各自支付自车修理费用
甲、乙相互结清费用,交换修车发票 甲、乙直接向各自的保险公司索赔 修理车辆和索赔
再向各自保险公司索赔
三、什么情况可以“互碰自赔”?
有交强险的车辆互碰如果只有不超2000元车损、各方都有责任并同意采取“互碰自赔”的,就可以了。
1.有交强险的车辆互碰:有交强险(还未到期)两车或多车互碰;
2.仅有不超2000元车损:事故只导致各方不超过2000元车辆损失,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和车外的财产损失。
3.都有责任:事故各方自行协商或交通警察裁定确定为各方都有责任(同等或主次责任均可)。
4.各方同意:事故各方都同意采用“互碰自赔”。
温馨提示:
不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的单方事故、任何一方损失金额超过2000元的事故,以及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范围的:涉及人员伤亡或车外财产损
失的事故都不适用“互碰自赔”方式处理。
要按一般的理赔方式
处理。
四、如何“互碰自赔” ?
1.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
各方车主要立即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
2.现场处理
按照出险地有关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相关规定,通知交警处理;或依据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3.查勘、定损
根据保险公司的提示到指定地点进行查勘、定损。
4.索赔
符合“互碰自赔”的,各方车主凭交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等单证,直接到自己的保险公司索赔。
提交的索赔单证有:
(1)索赔申请书
(2)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或事故双方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 (3)损失情况确认书(定损单)
(4)车辆修理费发票(原件)
(5)驾驶证和行驶证(复印件)
五、使用“互碰自赔”需要注意哪些?
1.及时报案
发生事故后,要及时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
报案时请注意:
要向保险公司说明出险时间、出险地点、事故双方当事人、
损失情况、责任划分等情况。
2.遵守出险当地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相关规定
应由交通警察处理的要向交通警察报案;
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如实、详细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注意记录并核对事故对方的车辆号牌号码、驾驶证号码、联系方式、交强险保险公司、被保险人名称或保单号等信息。
温馨提示:
(1)《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简称《协议书》),以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的格式为准。
无《协议书》的,当事人应当以记载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姓名、联系方式、机动车驾驶证号、机动车牌号,交强险的投保公司、保险单号、事故责任等内容,并共同签名。
(2)可以通过风挡玻璃右上角黏贴的“强制保险标志”查看交强险保险公司、被保险人名称、保单号码以及保险有效期。
3.特殊情况及时报警
事故任何一方如果有: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没有有效交强险等情况的,请及时通知交警处理。
六、为什么当事人“一方全责、一方无责”的情况不适用“互碰自赔”方式?
对于“一方全责、一方无责”,不涉及人员伤亡的轻微交通
事故,保险行业先期已经推出了“交强险财产损失无责赔付简化处理机制”(无责代赔,即由全责方保险公司对事故双方车辆进行查勘、定损、赔付,对于本应由无责方交强险承担的全责方车损,由全责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代为赔偿。
)。
“无责代赔”的实行,不仅省去了无责方在没有事故责任的情况下还要向自己保险公司索赔的麻烦,而且也减少了全责方往返无责方保险公司的路途之苦。
而“互碰自赔”是在“无责代赔”的基础上,进一步对于双方事故中的各方均有责的事故进一步简化理赔流程和手续的升级版服务模式。
七、如果当事人双方难以判断损失是否在2000元以下怎么办?
1.就近查勘
如果事故当事人处理交通事故时不能判断各方损失是否在2000元以下,可以就近共同到任何一方的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查勘估损。
满足“互碰自赔”条件的,由各方保险公司分别对本方车辆进行定损。
不满足“互碰自赔”条件的,应及时通知各方保险公司参与处理。
2.一方保险公司认定,其他公司无条件认可
经一方保险公司查勘后按照“互碰自赔”方式处理的,未参
与查勘的另一方保险公司必须无条件认可,不得要求当事人按原有流程处理。
3.行业集中定损的,共同到就近定损中心查勘定损
出险地建立了交通事故集中定损中心的,当事人共同到就近的定损中心进行查勘、定损,可以方便事故的处理。
八、互碰自赔实施后,如何防范个别不法人员钻空子骗赔?
保险行业在为客户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将加强骗赔风险的防范,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措施: 1.信息共享、比对校验
保险公司将按“互碰自赔”方式处理的案件的相关出险、赔付数据及时上传到行业共享的交强险信息平台。
包括双方事故车辆号牌号码、出险时间、出险地点、责任划分、交强险赔款金额等。
交强险信息平台对于上传的信息进行比对校验,对于无法比对的数据或比对发现不符的数据会向保险公司进行提示。
2.查验痕迹、重点复勘
为了保护诚信被保险人的利益,防止不法分子虚构保险事故骗赔,保险公司将加强对事故真实性的勘查,发现痕迹不符或存在疑问的,将对各方车辆进行复勘,核实事故情况。
3.联合公检法,严打骗赔者
保险行业会联合公检法等有关部门,加大骗赔案件的处罚力度。
伪造现场、虚构事故的行为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为什么互碰自赔的金额要限制在2000元以内?
1.交强险有责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最高2000元;
2.交强险强制保,上路行驶的车辆都要有;而商业车险自主保,发生碰撞的车辆不一定都有商业险。
因此超过2000元的损失不好“自赔”;
3.交强险采用“无过错”赔偿方式;商业车险按照“按责赔偿”方式,两种赔偿方式不同,商业车险不好“自赔”。
“互碰自赔”是建立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基础上的交强险快速理赔机制。
首先,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2000元,采用的是“无过错”的赔偿方式;商业保险是对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外的损失进行补偿,是“按责赔偿”的方式。
其次,各地商业车险的投保率相差很大,难以在全国“一刀切”。
但是对于商业车险投保率较高的地区,鼓励试点扩大“互碰自赔”的适用范围。
十、被保险机动车异地出险(北京投保的车辆在河北出险。
)是否适用"互碰自赔?
适用。
被保险机动车在异地出险,也适用“互碰自赔”方式,具体操作程序按出险地保险行业协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台的相关规定办理。
例如,北京投保的车辆开到河北,与一河北车辆发生碰撞,双方在向保险公司报案的同时,应向当地交通警察报案,由交通
警察参与处理事故。
双方车辆损失都在2000元以内的,可以采用“互碰自赔”方式,凭交通警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到各自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