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学生宿舍(含公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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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区学校物业管理制度

惠城区学校物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惠城区学校物业管理,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保障学校师生生活环境的舒适和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惠城区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及幼儿园的物业管理。

第三条学校物业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服务师生;(二)依法管理,规范运作;(三)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四)节能环保,绿色校园。

第二章物业管理范围与职责第四条物业管理范围:(一)学校公共区域,包括但不限于教学楼、实验楼、宿舍楼、食堂、图书馆、体育馆等;(二)学校附属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绿化、卫生、消防、安保等;(三)学校地下车库、电梯、供水、供电、供暖等设施设备。

第五条物业管理职责:(一)负责学校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绿化、维护等工作;(二)负责学校附属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和保养;(三)负责学校地下车库、电梯、供水、供电、供暖等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四)负责学校消防、安保、门禁等安全管理工作;(五)负责学校节能环保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六)负责学校物业管理的档案资料整理和归档。

第三章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第六条环境卫生标准:(一)学校公共区域每日至少清扫一次,保持清洁卫生;(二)绿化区域每月修剪一次,保持整洁美观;(三)垃圾分类投放,确保环境卫生。

第七条设施设备标准:(一)供水、供电、供暖等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确保师生生活需求;(二)电梯、消防设施等定期检查、保养,确保安全可靠;(三)地下车库、停车场等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方便师生出行。

第八条安全管理标准:(一)学校实行门禁制度,确保校园安全;(二)24小时安保巡逻,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三)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第四章物业管理费用第九条物业管理费用由学校财政预算安排,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进行管理。

第十条物业管理费用包括以下内容:(一)环境卫生、绿化、维护等费用;(二)设施设备运行、维护、保养费用;(三)安保、消防等安全费用;(四)档案资料整理和归档费用。

校园公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校园公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校园公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校园公寓管理,保障学生住宿安全,提高居住环境质量,维护学生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校所有学生公寓。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条校园公寓管理中心负责全校学生公寓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和完善公寓管理制度;2. 组织实施公寓卫生、安全检查;3. 负责公寓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4. 处理公寓违纪事件;5. 协调公寓与学生之间的关系。

第四条各学院设立公寓管理小组,负责本学院公寓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三章入住与退住第五条学生公寓实行自愿申请、公开分配原则。

第六条学生申请入住公寓,需提交以下材料:1. 身份证复印件;2. 学生证复印件;3. 入住申请表。

第七条学生入住公寓后,应遵守公寓管理规定,爱护公共财产,维护良好秩序。

第八条学生因故退住公寓,需提前向公寓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办理退住手续。

第四章卫生与安全第九条学生应保持公寓内整洁,定期进行卫生打扫。

第十条学生应遵守用电、用水规定,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

第十一条学生应自觉维护公寓安全,不得在公寓内吸烟、酗酒、赌博等。

第十二条公寓管理中心定期对公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三条学生违反公寓管理规定,按照以下规定处理:1. 轻微违规:口头警告,记录在案;2. 严重违规:书面警告,扣除一定分数;3. 严重违规:通报批评,取消住宿资格。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细则由校园公寓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示例,具体实施细则应根据各学校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制定。

惠州华通宿舍条约

惠州华通宿舍条约

惠州华通宿舍条约
一、遵守纪律,按时作息
1、遵守学校和宿舍纪律,按时作息。

2、午睡或晚上休息时间,保持宿舍安静,不吵闹。

3、个人物品整齐摆放。

4、未经允许,不要乱拿他人的东西。

二、注重卫生,预防疾病
1、认真值日,每天早、中、晚清扫寝室,保持寝室和走廊地面干净。

2、养成良好生活习惯,起床后要叠好被子,整理好床铺,个人物品使用后要归位。

3、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杂物,不乱涂乱画乱贴。

4、勤换衣服勤洗澡,做好个人卫生。

三、爱护公物,勤俭节约
1、爱护宿舍内床架等公共财物,不私自拆移床架。

2、节约用水用电。

四、防火防盗,注意安全
1、保管好自己财物
2、离开宿舍要关灯关电。

3、外来人员未经管理员同意不得进入学生宿舍,不得让外来人员留宿。

4、不得在宿舍使用蜡烛等明火,不在宿舍使用电热棒等大功率电器。

5、不准带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宿舍。

五、文明礼貌,团结互助
1、举止文明,不说脏话,不骂人,不打架,不偷窃,不准在宿舍内打球、追逐打闹、起哄。

2、不看不健康的书籍读物。

3、团结互让,尊重他人,主动关心有困难的同学。

4、严格服从教师、生管人员的管理。

六、检查评比,及时奖惩
1、每天检查宿舍的纪律、卫生,对文明宿舍公布表扬。

2、每周进行一次宿舍卫生大扫除。

学校住宿公寓式管理制度

学校住宿公寓式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住宿公寓管理,保障学生住宿安全、卫生、舒适,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1. 学校设立学生宿舍管理部门,负责公寓管理工作。

2. 各系部、班级负责对本系部、班级学生的住宿进行监督管理。

3. 学生宿舍管理员负责具体实施公寓管理,对学生进行日常教育和管理。

4. 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负责协助宿舍管理部门,对公寓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住宿管理1. 学生公寓实行统一管理,学生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申请住宿。

2. 学生住宿时,应遵守公寓管理规定,自觉维护宿舍秩序,爱护公物。

3. 学生应按照宿舍管理部门指定的房间和床位入住,不得擅自调换床位。

4. 学生应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播放音乐等。

5. 学生应保持宿舍卫生,定期打扫,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室内整洁。

6. 学生不得在宿舍内饲养宠物、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电器等。

7. 学生应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宿舍内吸烟、使用明火等。

四、安全与卫生1. 学生宿舍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整改。

2. 学生宿舍应保持室内通风,保持空气流通,预防疾病传播。

3. 学生宿舍应定期进行卫生检查,确保宿舍环境卫生。

4. 学生应自觉遵守卫生规范,保持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五、违规处理1. 学生违反公寓管理规定,宿舍管理部门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

2. 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1)违反公寓管理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2)损坏公物,拒不赔偿的;(3)违反消防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4)在宿舍内饲养宠物、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电器等。

3. 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1)故意损坏公物,造成严重后果的;(2)在宿舍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3)严重影响宿舍秩序,经教育不改的。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学生宿舍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中小学学生公寓管理制度

中小学学生公寓管理制度

中小学学生公寓管理制度第一条学生公寓管理组织机构及队伍建设1.寄宿制学校要成立学生公寓管理领导小组,成立学生公寓管理科或办公室 , 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公寓管理,工作运转正常。

2.公寓管理办公室要协调好学校相关部门, 共同抓好寄宿生的管理工作。

3.公寓管理部门负责人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管理员接受全市统一培训, 持证上岗, 公寓管理员占住宿生比例达到5‰以上。

4.公寓管理员要保持个人卫生及形象, 按规定着装, 衣帽整洁。

第二条学生公寓管理规章制度1.建立和完善学生公寓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做到制度上墙, 管理有序。

2.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有记录, 发现隐患及时上报, 不得隐瞒、不报或漏报。

3.学生到校后凭注册证明办理住宿手续后才能住宿。

4.按照学校统一安排的房间、床位住宿, 不得擅自调换房间, 抢占寝室, 也不得转借给他人住宿。

5.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自觉按时关灯就寝。

禁止晚归, 如因特殊情况, 在夜间熄灯、关闭公寓大门后出入者, 必须主动向值班员出示证明并说明情况进行登记后方可出入。

6.禁止留宿外来人员;教职工因工作需要进入学生公寓, 必须向公寓管理员说明情况, 登记准许后方可进入;学生亲友或外来人员来访, 须在值班室登记, 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7.每周检查各公寓纪律、卫生情况, 对检查情况打分记录, 并及时张榜公布, 作为班级工作评价依据。

第三条学生公寓基础设施管理1.男女生公寓分区、分单元布置, 相对隔开2.值班室有电话, 建立学生住宿情况一览表。

3.房间内家具按住宿收费标准配置齐全, 完好率达98% 。

4.公寓区内公共场所及学生房间门窗玻璃完好, 有防盗、防鼠、防蝇设施。

5.公寓区内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应急灯齐全完好, 通道畅通, 并设有安全疏散标志, 安全门严禁用铁栅栏封闭。

6.住宿学生应节约用水、安全用电。

第四条学生公寓安全管理1.学校与公寓管理部门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建立公寓安全应急预案。

学生公寓管理制度

学生公寓管理制度

学生公寓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公寓管理,维护学生公寓的正常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的生活质量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公寓管理应当贯彻以人为本,服务学生的原则,注重培养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能力。

第三条学生公寓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学校学生公寓管理部门负责学生公寓的全面管理工作,宿舍管理员负责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工作。

学生应当遵守学生公寓管理制度,配合学生公寓管理工作。

二、入住与退住管理第五条学生入住学生公寓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入住手续。

第六条学生入住时,应当认真阅读并签订入住协议,遵守学生公寓管理制度,配合宿舍管理员的工作。

第七条学生退住应当提前向宿舍管理员提出申请,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办理退住手续。

第八条学生退住时,应当结清住宿费用,妥善处理住宿期间的欠款,并将宿舍内的物品清理干净,交还钥匙。

三、日常管理第九条学生公寓应当保持整洁、卫生,学生应当自觉维护公寓环境,遵守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第十条学生公寓内的设施设备应当合理使用,不得损坏、擅自拆改或者私自占用。

第十一条学生公寓内的用电、用火、用气等应当遵守安全规定,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燃气管道,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和明火。

第十二条学生公寓内不得私拉电线充电,不得在床上充电,不得使用电动车充电设备。

第十三条学生公寓内不得饲养宠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

第十四条学生公寓内不得擅自留宿外来人员,不得举办营利性活动。

第十五条学生公寓内不得大声喧哗、扰民,应当遵守夜间安静制度,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第十六条学生公寓内不得吸烟、酗酒,不得赌博、打架斗殴、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违纪行为。

四、安全保障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公寓的安全保卫工作,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对学生公寓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整改。

广东义务教育宿舍管理条例

广东义务教育宿舍管理条例

广东义务教育宿舍管理条例一、学生宿舍行为准则1、凡住宿学生必须按指定宿舍、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调换宿舍和床位,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老师和宿管老师批准。

2、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下班(6.30)和睡觉(9.00),按时返回(7.00除值日生外,全部返回宿舍)和爱人(9.00以后不许进出宿舍楼)。

3、上厕所时间,9.30-11.00不准上厕所,早上5.30之前不准上厕所,特殊情况跟宿管老师请假!4、维持宿舍安静,不许在宿舍内嬉笑、玩耍,休息时间,不许影响他人歇息,不许在宿舍的过道内玩耍。

5、禁止私自拆装和毁坏宿舍内水、电灯及过道上的开关和消防器材,应随时关好宿舍内的水电。

6、严禁在休息时间用木棍或钝器敲击墙壁及地板。

7、禁止在宿舍内向外抛扔杂物、泼水、摔瓶子等8、不得在宿舍内抽烟。

9、严禁翻越窗户及在窗边玩耍打闹。

二、学生宿舍卫生规范1、床面上被褥每天按要求叠放整齐,摆放有序(上下左右对称摆放),床面不准乱搭衣物2、床下物品放置整齐,换穿的鞋,拆装箱,洗脸盆必须成线放置。

3、扫帚、撮箕,拖布放墙角。

4、每个宿舍必须自觉培养清洁卫生的习惯,每间宿舍每天必须存有值日生,严苛按值日表值日,特定情况提早告假。

5、室内地面及居室门前要清洁,无灰尘、纸屑、垃圾及积水污迹(门前卫生每天记入室入清洁分)6、墙壁上并无乱张贴乱画、乱绑、乱摆,并无蜘蛛网并无灰尘,室内并无卫生死角。

三、学生宿舍用电管理1、宿舍内9.00点亮,6.30关灯,每日值日同学负责管理最后关灯。

2、每日负责楼道卫生和厕所卫生的同学,负责关灯。

四、学生宿舍公物管理1、个人使用的床铺、床板由使用者个人负责,一经损坏,照价赔偿。

2、宿舍内搭载的公用设施,- -经损毁,照价赔偿,恳请各位同学搞好监督,否则,寝室内的人一起分担。

学生宿舍其他管理1、对侮辱、污辱甚至毒打管理人员者将从宽行政处罚,并以情节酌定,给与纪律处分。

2、凡住宿学生均应认真执行并遵守《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宿舍(公寓)管理规定

学校学生宿舍(公寓)管理规定

学校学生宿舍(公寓)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宿舍是住校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场所,是课堂之外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

为进一步推进学院规范化管理,加强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

强化学生宿舍的素质教育管理功能,实现科学、文明、安全、美观的学生宿舍管理目标,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内容,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学生宿舍(公寓)管理规定》。

第二条学生宿舍的管理必须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宗旨,与学院有关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学生参与管理,确保学生在宿舍的正常学习、生活秩序。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正式注册并在学生公寓统一住宿的所有学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能第四条学院成立专门的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

成员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学生工作部门负责人、宿舍管理中心负责人、各二级院系(部)学生工作主要领导等成员等组成。

第五条在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小组和学院党委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学院广大党员、干部定期深入学生宿舍,广泛开展各类联系指导工作。

第六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宿舍管理办法,对宿舍教育、管理、服务重大措施进行决策,监督检查宿舍管理、服务。

协商解决住宿学生和学校各部门之间的矛盾和纠纷,维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学院学生工作部门下设学生宿舍管理中心,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具体职责是:负责学生宿舍的安全、卫生、秩序、文化建设和物业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院学生宿舍的分配与调整,负责学生宿舍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及奖惩工作,坚持开展“文明宿舍评选”等文明创建活动。

负责学生宿舍资产的管理,为学生提供宿舍资产日常报修、维修等服务。

定期开展住宿生代表会议,并收集、反馈学生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和各二级院系(部)对学生齐抓共管,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达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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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学生宿舍(含公寓)管理办法
学生宿舍(含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也是课堂之外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

为了加强学生宿舍(含公寓)管理,提高宿舍(含公寓)管理水平,给学生提供一个文明、整洁、卫生、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确保学生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与监督
1、明确责任,各负其责。

对学生宿舍(含公寓)的管理,要坚持物业管理和学生管理相分开的原则。

学生宿舍(含公寓)的物业管理,可以由学校后勤服务实体或其他部门(单位)管理;对宿舍(含公寓)内学生管理,应由学校负责。

特别要把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行为管理,作为学校一项主要工作,决不能简单地推向社会。

各学校要切实负起责任,把学生宿舍(含公寓)管理作为学校的一件大事来抓。

要根据不断变化的情况,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不能有任何削弱甚至放弃管理的行为。

要努力完善管理机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学校应按照“政教处及班主任参与管理、学生自我管理”的模式,要坚持管理人员进学生宿舍(含公寓)的做法,选派责任心强的老师具体负责学生的日常思想品德、行为习惯、遵纪守法和友爱和谐等教育,把学生在宿舍(含公寓)的表现与学生品德鉴定、优秀学生评选及奖学金的评定等结合起来,引导学生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促进学生宿舍(含公寓)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2、建立健全学生宿舍(含公寓)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主要包括:学生宿舍(含公寓)管理办法;学生宿舍(含公寓)文明行为规则;学生宿舍(含公寓)设施设备管理维修制度规范;水电、安全、环卫等日常工作管理规范;综合管理的职责规范;学生入住签约制度;住宿学生意见收集和反馈制度;公物损坏赔偿制度;管理人员的规范和考核奖惩办法等。

主要制度要装框上墙。

所有入住学生都要严格遵守执行,确保学生宿舍(含公寓)的正常生活秩序。

3、完善监督机制。

各学校都要对学生宿舍(含公寓)的日常管理建立起有效的监督机制,以便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要结合具体情况,建立有学生代表参与组成的民主监督组织,参与学生宿舍(含公寓)的管理和服务,监督各项制度的执行,反映学生的建议和要求。

4、学生宿舍(含公寓)要实行封闭式管理,男女生必须分楼或分区居住,如无法分楼或分区居住,需设隔断分段管理。

二、日常行为管理
1、纪律管理。

学校要经常教育学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学生宿舍(含公寓)管理制度,宿舍(含公寓)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影响他人的休息和学习。

不允许在宿舍内猜拳、酗酒、高声喧哗、起哄,严禁打架斗殴,聚众闹事;严禁打麻将等赌博行为发生。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按时起床。

严禁在休息时间内嬉戏打闹、放收录机等。

晚休熄灯后不准讲话、打手电。

不准传阅黄色书刊、书画,不唱内容不健康的歌曲,不讲低级庸俗的故事,不说粗话、脏话。

要组织引导学生开展创建文明宿舍(含公寓)活动。

2、卫生管理。

学校要加强学生的养成教育,逐步培养学生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

制定严明具体的清洁卫生制度,做好室内外的日常卫生工作和清洁大扫除。

室内清洁卫生由学生负责,每天在规定的时间内搞好宿舍卫生,做到经常保持室内干净,门窗明净,卧具、用具摆放有序,美观大方。

讲究个人卫生,勤洗勤换。

不得丢扔、乱倒瓜果皮、纸屑、饭菜等,不允许随地吐痰,不得随处泼水,严禁向窗外乱扔杂物。

要在指定地点晾晒衣物,不准在室外乱拉线、绳。

洗手间要清洁卫生。

三、安全管理
学生宿舍(含公寓)安全工作关系到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学校要按照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完善的安全保卫制度。

对学生宿舍(含公寓)的住宿、用电、用水、饮食、防火、防盗等方面的安全工作,要明确责任,加强管理。

学校和物业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学生宿舍(含公寓)周边环境的治安管理工作。

注意防盗,箱柜上锁,离开寝室关好窗户,锁好房门,贵重物品妥善保管,自习、上课期间不得私自返回或滞留寝室,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同意。

寝室内及其周围不准生火,不准使用电炉或私自安装各种电器,禁止在寝室内燃点蜡烛。

学生宿舍(含公寓)楼门卫24小时值班,值班记录要齐全完整,并有会客登记,闲杂人员不得进入学生宿舍(含公寓),会客在规定时间进行,校外来访者须在值班室登记,并在规定地点会客;严禁任何人私自留宿外来人员。

要落实责任追究制,杜绝一切可能诱发事端的苗头和隐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和
治安案件的发生。

四、收费管理
1、住宿费的管理。

学生宿舍(含公寓)的收费,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

要防范并制止一切违规乱收费现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宿舍(含公寓)收费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政府规定的住宿费收费标准。

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巧立名目乱收费。

住宿费一律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

收取的住宿费要用于改善住宿生活条件、偿还贷款以及学生宿舍(含公寓)管理的正常开支,不得挪作它用。

凡违反有关规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乱收费的,要依照有关法规严肃查处。

2、床上用品的管理。

各校可根据本校的实际,按规定确定学校集体采购或学生个人自主购买床上用品的方式。

采用集体采购学生用床上用品方式的学校,必须实行采购招标制度,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签订购货合同和制定进货验收制度,防止劣质床上用品进入学校,严把进货的质量和价格关,要以进货价卖给学生,不得以统一购买学生用床上用品谋取非法利益,如有违反此规定的,将依照有关法规严肃查处。

五、建设管理
学生宿舍(含公寓)建设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立足实际、量力而行的指导思想,确保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学生宿舍(含公寓)的建设,本着“坚固、实用、够用、方便”的原则,选址要符合学校的整体规划,要严格执行法定的建设程序,并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
尽力降低建设成本,减轻学校和学生的经济负担。

学生宿舍(含公寓)的生均居住面积,每生应不少于1.5平方米。

厕所、盥洗间墙面瓷砖要求1.5米以上。

床、桌、椅、衣柜、书架等设施配置齐全完好。

不得追求豪华和搞形象工程及盲目攀比,要按有关要求。

电话、电视机不要进房间,可在适当的公共场合配备。

要对学生宿舍(含公寓)内的家具、设施等实行统一招标采购,保证质量好、价格合理。

要配置好学生宿舍(含公寓)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做到安全通道畅通,标志明显。

学生宿舍(含公寓)的设计、建筑和装修工程须经消防部门审验合格。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根据本办法规定,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学生宿舍(含公寓)管理细则,加大管理力度,提高学生宿舍(含公寓)的管理水平,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二○○六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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