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书1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和学分登记

4、国家级、省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按批准的学分数授予学分,每个项目 所授学分最多不超过5学分。 5、省、市级学会举办的学术年会,每次授予省级Ⅰ类学分不超过3学分。
(二)Ⅱ类学分计算方法
1、参加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 按6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0.5学分,每个市级项目 所授学分最多不超过5学分。参加人员仅限市级及以下医疗卫生 单位。 2、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制 定或指定的杂志、音像、光盘等形式的有关“四新”的学习资 料,学习后经考核,按委员会规定的该资料的学分标准授予学 分。(基本未涉及到) 3、凡自学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的知识,应先定出自学计划, 经本科室领导同意后执行,写出综述,在科室交流,每年最多 不超过2学分。(每个人的自学笔记,10000字) 4、经单位批准,到上一级医疗卫生单位进修(含出国培训) 满半年并考核合格的,视为完成当年规定的25学分(不区分Ⅰ、 Ⅱ类学分);不满半年且考核合格的,每月授予0.5学分。
7、出版医学著作,每编写1000字授予1学分。 8、撰写出国考察报告、国内专题调研报告,每3000字 授予1学分。 9、发表医学译文,每1500汉字授予1学分。 10、单位组织的学术报告、专题讲座、技术操作示教、 手术示范、新技术推广等,每次可授予主讲人2学分,授予 参加者0.5学分。 11、临床病理讨论会、多科室组织的案例讨论会、大 查房,每次可授予主讲人1学分,授予参加者0.5学分。 第10-11项两项合计每年最多不超过3学分。 第3—11项由单位继续医学教育职能部门审查授分。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
保定市传染病医院
目录
学分分类 学分授予标准 学分要求 学分证书的登记和审验
学分分类
Ⅰ类学分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落实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分要求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
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 学分,其中I 类学分5-10 学分,II 类学分15-20 学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五年内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的学分数不得低于10 学分。
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获得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数不超过10 学分。
I 类、II 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二、学分分类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分为I类学分和H类学分两类。
(一)1类学分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2 、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由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由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 3)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国医师协会(以下简称指定社团组织)所属各学术团体申报的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在分别经以上学(协) 会组织评审并批准后,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公布的项目3、推广项目推广项目是为适应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培训,以及面向全体在职卫生人员开展的培训需要(如职业道德法规教育),由卫生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组织和批准的项目(包括现代远程教育项目)。
(二)II 类学分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II 类学分。
三、学分授予标准(一)I 类学分计算方法1、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 小时授予1 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2学分。
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10学分。
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资格

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资格继续医学教育(Continuing Medical Education,简称CME)是医学领域的一项重要工作,它旨在提供给医生和医学从业人员一个学习与进修的机会,以更新他们的知识和技能,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和进步。
作为医学从业人员,持续学习是我们的职业要求和责任。
而获得CME I类学分资格则是我们参与继续医学教育的关键。
那么,如何才能获得这个资格呢?我们需要了解CME I类学分的要求与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我们需要通过参加学术会议、研讨会、学术论坛等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来获取学分。
这些活动应当由权威医学机构或学术组织主办,确保学术内容的科学性和专业性。
我们应当选择适合自己专业领域的学术活动。
毕竟医学领域的知识繁杂广泛,我们需要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和兴趣,选择与之相关的学术活动。
这样不仅可以提高学习效果,还能够增加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我们还应当注意学术活动的质量和影响力。
选择具有一定学术声誉和影响力的学术会议或研讨会,可以保证所学知识的权威性和可靠性。
此外,我们还可以参考他人的推荐和评价,选择更适合自己的学术活动。
在参加学术活动时,我们应当积极参与讨论和交流,与同行专家进行学术对话,分享自己的经验和观点。
这不仅可以加深我们对知识的理解和应用,还能够扩展我们的人脉圈,促进学术合作和交流。
我们还可以通过撰写学术论文或参与科研项目来获取CME I类学分。
这不仅可以提高我们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还能够为医学科学的发展做出贡献。
获得CME I类学分资格是我们持续学习的重要目标。
通过选择适合自己专业领域的学术活动,积极参与交流和讨论,撰写学术论文或参与科研项目,我们可以不断提高自己的医学知识和技能,保持专业素养的更新与提升。
让我们积极参与继续医学教育,为患者的健康和幸福贡献自己的力量。
中华医学会继续教育学分证书查询方法

随着医学领域的不断发展和医学知识的不断更新,医生们需要通过继续教育来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满足患者对医疗服务的需求。
中华医学会作为全国性医学专业组织,在医学继续教育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提供各种培训和学习机会,也为医生们颁发继续教育学分证书。
本文将介绍中华医学会继续教育学分证书的查询方法,帮助医生们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学分情况,及时补充学分,保持医学知识的更新。
一、准备工作在查询中华医学会继续教育学分证书之前,医生们需要准备好相关的个人信息,包括尊称、唯一识别信息码、注册医师资格证书编号等。
这些信息将作为查询学分证书的凭据,确保查询结果的准确性。
二、全球信息站查询中华医学会继续教育学分证书可以通过冠方全球信息站进行查询。
医生们可以登入中华医学会冠方全球信息站,找到“继续教育学分证书查询”模块,输入个人信息后进行查询。
在查询结果页面,医生们可以详细了解自己的学分情况,包括学分的获取情况、已获得学分证书的编号等信息。
三、通联方式查询除了全球信息站查询外,中华医学会也提供了通联方式查询的服务。
医生们可以拨打中华医学会的查询通联方式,进行学分证书的查询。
在拨打通联方式之前同样需要准备好相关的个人信息,方便工作人员为医生们提供及时准确的查询结果。
四、邮寄查询对于一些无法通过全球信息站查询或通联方式查询的情况,医生们还可以选择通过邮寄的方式进行查询。
他们可以将相关的个人信息以及查询学分证书的申请书信寄送至中华医学会指定的位置区域,等待工作人员的处理和回复。
这种方式比较较为传统,需要一定的时间来获取查询结果。
五、注意事项在进行中华医学会继续教育学分证书查询时,医生们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不要将个人信息泄露给他人;- 保留好查询结果的凭据,以备日后查询或使用;- 若出现查询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况,可以及时与中华医学会进行通联,协商解决。
总结中华医学会继续教育学分证书的查询方法有全球信息站查询、通联方式查询和邮寄查询等多种方式,医生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查询方式。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依据原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原卫生部《关于加强“十二五”期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原卫生部《关于印发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暂行规定的通知》,特制定本办法。
一、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
继续医学教育对象通过培训班、远程等多种形式学习、培训获得的学分为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二、学分分类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
(一)Ⅰ类学分1.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备案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备案项目,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核准、公布的项目。
2. 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由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由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3)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国医师协会、卫生部远程医学教育中心等(以下简称指定社团组织)所属各学术团体申报的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在分别经学(协)会等组织评审并批准后,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公布的项目。
3. 推广及必修项目推广及必修项目是根据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的重大需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培训,医德医风以及适应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训,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和批准的培训项目(包括远程教育项目)。
该项目须经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公布。
4. 经单位批准出国(境)参加国际会议。
(二)II类学分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成果)、单位、科室组织的学术活动、大查房、疑难病例讨论等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II 类学分。
三、学分要求(一)乡(镇)卫生院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I类学分5-10学分,II类学分15-20学分。
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资格

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资格
继续医学教育(CME)是医学领域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旨在不断更新和提升医务人员的医学知识和技能,确保他们能够提供高质量、安全的医疗服务。
在CME中,学分是衡量医务人员参与培训和学习成果的重要标准。
其中,I类学分通常指的是通过参加国家或省级医学继续教育项目所获得的学分。
要获得I类学分资格,医务人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要求。
首先,他们必须参加由国家或省级医学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项目。
这些项目通常包括学术会议、研讨会、培训班等,内容涵盖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等多个领域。
医务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兴趣和需求选择适合的项目参加。
其次,医务人员参加项目后,需要按照要求完成学习任务并通过相应的考核。
这些考核可能包括笔试、实践操作、病例分析等形式,旨在检验医务人员对所学内容的掌握程度和应用能力。
只有成功完成学习任务并通过考核的医务人员才能获得相应的I类学分。
此外,医务人员还需要注意学分的有效期限和累计要求。
一般来说,I类学分具有一定的有效期限,超过期限的学分将不再被认可。
同时,医务人员也需要达到一定的学分累计要求,以满足职业发展和职称晋升的需要。
总之,获得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资格是医务人员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的重要途径。
通过参加国家或省级医学继续教育项目并成功完成学习任务和考核,医务人员可以获得相应的学分,为他们的职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中华医学会:查询和打印继教学分证书、教师授课证明常见问题与解答

1. 中华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项⽬(以下简称继教项⽬)分⼏类?中华医学会继教项⽬分为继续医学教育项⽬(以下简称项⽬)和中华医学会I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以下简称会级项⽬,相当于省级继教项⽬)两类。
2. 中华医学会继教项⽬的学分证书、教师授课证明的发放形式是什么?发放流程是怎样的?对于中华医学会所属专科分会和办事机构相关部门申报的获批继教项⽬,通过中华医学会()统⼀发布电⼦版学分证书和教师授课证明,学员及授课教师可⾃⾏上查询和打印,不再发放传统的印刷型学分证书。
发放流程:3. 我怎么知道参加的继教项⽬是项⽬还是会级项⽬?⼀般⽽⾔,继教项⽬的通知中会明⽰项⽬类别及项⽬编号,请查询您⼿中的继教项⽬通知。
若通知中未明确项⽬类别及编号,请联系通知中的主办单位进⾏咨询。
4. 哪些单位可向中华医学会申领电⼦学分证书?2016年,中华医学会所属专科分会和办事机构各部门通过中华医学会()的继续教育项⽬管理系统,申领中华医学会继教项⽬的电⼦学分证书。
2016年兄弟学(协)会通过中华医学会路径申报获批的继教项⽬,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的要求,不再由中华医学会发放电⼦学分证书,改为由兄弟学(协)会⾃⾏发放加盖其公章的传统印刷型学分证书。
5.打印的继教学分证书、教师授课证明上有公章吗?没有项⽬主办单位和申报单位的公章,有中华医学会继续教育部的公章,但注明了项⽬主办单位和申报单位。
6. 教师授课证明的⽤途是什么?为了⿎励教师参与继教项⽬授课,⾃2015年起中华医学会继教项⽬开始发放教师授课证明,作为教师参与授课的专⽤证明。
7. 查询和打印继教学分证书、教师授课证明的址是什么?中华医学会(址)。
8. 如何查询和打印继教学分证书?参加中华医学会主办的继续医学教育项⽬者,可按照如下步骤查询和打印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书,⽆需使⽤任何密码卡、IC 卡或电⼦学分证书授予卡等实体卡⽚。
第⼀步,登录中华医学会官⽅站(),点击“继续教育”栏⽬。
医学教育学分证书怎么用

医学教育学分证书怎么用医学教育学分证书的使用方法:把学分证书交到医院的医教科或医务科等相关科室,医院的医教科或医务科会把医学教育学分在继续医学教育档案里进行学分登记使用。
根据《继续医学教育规定》第二十条继续医学教育实行登记制度。
继续医学教育活动主办单位应对参加活动的卫生技术人员发放本单位签章的包括活动名称、编号、形式、日期、考核结果、学分类别、学分数等内容的登记证或学习证明。
各单位应建立继续医学教育档案,对本单位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参加各种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和获得的学分进行登记。
扩展资料: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
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I类学分5-10学分,II类学分15-20学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疗卫生单位、三级医院和一级防保机构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五年内必须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10学分。
两类学分不可互相代替。
其中I类学分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可授予I类学分。
I类学分的获取方式: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由卫生部批准和公布的项目。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卫生部公布的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学科组评审,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和公布的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项目。
(3)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等一级学科学会举办,并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的项目,均属于省级继续教育项目。
(二)II类学分的获取方式: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II类学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护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