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证申请前信息公开表
排污许可证申请办事指南

排污许可证申请办事指南1排污单位登录本平台,点击导航栏“网上申报”按钮,进入国家排污许可申请子系统;2排污单位首次使用系统,需自行注册账户,并用此账户登录、办理排污许可所有申报审批事项;3首次申报进入“业务办理-许可证申请”模块,点击“我要申报”按钮,开始网上申报;可以查看已有业务的申报状态;4请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填写申请表格,并上传相关材料附件;页面提示供参考;5申报过程中可在“业务办理-信息公开”模块进行申请前信息公开;6填报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本次申报;同时向核发环保部门提交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印制的书面申请材料;7提交成功后,可以查看审批状态和结果;8原则上一次申报,一源一数,一数多用,减少重复申报。
书面申请材料:1首次申请:(一)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二)自行监测方案;(三)由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承诺书;(四)排污单位有关排污口规范化的情况说明;(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文号,或者按照有关国家规定经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六)排污许可证申请前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七)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经营管理单位还应当提供纳污范围、纳污排污单位名单、管网布置、最终排放去向等材料;(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包括许可排放量计算过程说明、锅炉燃料信息说明、前三年平均产能说明文件等)。
2变更申请材料包括:(一)变更排污许可证申请;(二)由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承诺书;(三)排污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四)与变更排污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3申请延续材料包括:(一)延续排污许可证申请;(二)由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承诺书;(三)排污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四)与延续排污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4补领申请材料包括:(一)补领排污许可证申请;(二)遗失排污许可证的,在申请补领前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发布遗失声明;(三)损毁排污许可证的,应当同时交回被损毁的排污许可证。
排污许可证申请前信息公开表

排污许可证申请前信息公开表单位名称:山西和顺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山西省和顺县喂马乡古窑口村行业类别:烟煤和无烟煤的开采洗选生产经营场所地址:山西省和顺县喂马乡古窑口村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74 N法定代表人(实际负责人):冯志刚技术负责人:许光海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申请日期:2018年4月28日一、排污单位基本情况(一)排污单位基本信息表1 排污单位基本信息表注:(1)指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所在地邮政编码。
(2)2015年1月1日起,正在建设过程中,或已建成但尚未投产的,选“否”;已经建成投产并产生排污行为的,选“是”。
(3)指已投运的排污单位正式投产运行的时间,对于分期投运的排污单位,以先期投运时间为准。
(4)、(5)指生产经营场所中心经纬度坐标,可手工填写经纬度,也可通过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中的GIS系统点选后自动生成经纬度。
(6)“重点区域”指《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中提及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以及辽宁中部、山东、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海峡西岸、山西中北部、陕西关中、甘宁、新疆乌鲁木齐城市群等区域。
(7)列出环评批复文件文号或备案编号。
(8)对于有“三同时”验收批复文件的排污单位,须列出批复文件文号。
(9)对于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要求,经地方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项目,须列出证明符合要求的相关文件名和文号。
(10)对于有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计划的排污单位,须列出相关文件文号(或其他能够证明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文件和法律文书),并列出上一年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对于总量指标中同时包括钢铁行业和自备电厂的排污单位,应进行说明,如“二氧化硫总量指标(t/a)”处填写内容为“1000,包括自备电厂”。
(二)主要产品及产能表2 主要产品及产能信息表注:(1)指主要生产单元所采用的工艺名称。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流程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流程-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流程
1. 基本信息的填写
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附2 要求: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写《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中的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大气污染物排放、水污染物排放等内容。
2. 申请信息公开
可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直接进行申请前信息公开,也可下载已填写的申请表,以《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1 号)规定的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公开时间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公开期间公众可在信息平台上直接反馈意见。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可不进行申请前信息公开。
3. 完善申请信息
申请前信息公开结束后,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写《排污许可证申领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并按《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附2 要求在平台上填写《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中环境管理要求等其他内容,按照平台“业务办理流程”,将相关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同时向核发部门提交通过管理信息平台印制的书面申请材料。
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可不提交《排污许可证申领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
4. 排污许可证审核发放
排污单位申报完成后由核发部门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核发系统对排污单位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查,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中的不同情形分别作出处理。
同意受理的进入技术审核流程,核发部门根据审核结果,做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对于准予许可的发放排污许可证。
2。
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8.01.10•【文号】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施行日期】2018.01.10•【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17年11月6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环境保护部部长李干杰2018年1月10日附件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排污许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排污许可证的申请、核发、执行以及与排污许可相关的监管和处罚等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环境保护部依法制定并公布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明确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范围和申领时限。
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未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排污单位,暂不需申请排污许可证。
第四条排污单位应当依法持有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
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而未取得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第五条对污染物产生量大、排放量大或者环境危害程度高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对其他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
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或者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的具体范围,依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执行。
实行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的内容及要求,依照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排污许可相关技术规范、指南等执行。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确定为重点排污单位。
第六条环境保护部负责指导全国排污许可制度实施和监督。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测试题附答案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测试题附答案1. 排污许可证的()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
申请!受理审核发放变更延续!注销撤销遗失补办伪造。
变造转让。
2. 排污单位应当依法持有(排污许可证),并按照其规定(排放污染物)。
对错3. 核发环保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地方规定,确定排污单位排放口或无组织排放源相应污染物的(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答案:许可排放浓度)4. 对污染物产生量大,排放量大,危害度高的单位要实行(8),其他单位排污实行(8)。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答案:排污许可重点管理排污许可简化管理)5. 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的具体范围依照(9)分类管理名录规定执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答案: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6. 国务院(5)负责指导全国排污许可制度的实施和监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答案:环境保护部)7. 新规划实施排污许可管理的行业,该地区(10)应当报环境保护部备案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答案: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8. 排污单位应当在(6)或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答案:启动生产设施)9. 核发环保部门作出准许予许可决定的,应当将排污许可证中(,,)在()上公告基本信息。
许可事项。
承诺书。
2-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10. 保护主管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6)的方式,组织或委托技术机构提供排污许可管理的技术支持。
对错11. 排污单位被依法终止的,核发环保部门的上级行政机关,可以撤销排污许可证,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告。
对错12. 排污单位应当在生产经营场所内方便群众监督的位置悬挂排污许可证副本。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HJ 1033—2019)审查与核发要点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编制组主要内容一二三1.排污许可证申请表2.企业守法承诺书3.申请前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 4.附图5.附件:企业认为有必要上传的附件 6.环境管理部门管理及 其它法律法规文件应提交的材料(一)、排污单位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如有)、申请许可排放量计算过程,旧排污许可证、环评相关文件、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文件和法律文书、排污权交易指标证明文件、排污口规范化设置的情况说明不是可行技术的,需要提供证明材料生产工艺流程图、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图、厂区总平面布置图、雨水和污水管网平面布置图。
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和危险废物填埋场还应提供地下水监测井布置图(标明井深参数)、防渗层结构图,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需进行封场或已经封场的排污单位应提供封场结构图一、不受理情况不予受理的情况属于国家或地方政府明确规定予以淘汰或取缔的工艺及设备位于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建设区域内既没有环评手续,也没有地方政府对违规项目的认定或备案文件的二、规范性审核申请前信息公开企业守法承诺书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四实际排放量核算方法五合规判定公开时间1不少于5个工作日2信息公开内容应符合《排污许可证管理管理办法(试行)》要求3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Ø平台下载Ø公开的起止时间、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是否完整Ø反馈意见逐条答复,有未答复的,应要求企业补充4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是否为本人,没有法定代表人或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可以由实际负责人签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出具时间应在信息公开期满之后。
公开期间意见处理申请前信息公开期间收到意见应逐条回复,如无反馈意见则填写“无反馈意见”5许可申请前信息公开内容发布信息公开网上填报单位名称:××××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生产经营场所地址:××××省××××市××××县××××号信息公开时间(工作日):*(公开时间至少5个工作日)守法承诺书(需法人签字):贵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相关内容还未填写完成,暂时无法发布信息公开内容。
水泥行业行业排污许可证审核要点

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审核要点一、审核总体要求1、企业各项申请材料和环保部门补充信息应完整、规范。
2、复审时,除应关注是否按照前版审核意见修改外,还须注意是否出现新问题。
二、材料的完整性应具备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承诺书、申请前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简化管理除外)、排污许可证副本、附图、附件等材料。
其中,附图应包括生产工艺流程图和平面布置图。
以下两种情形不予受理:1、位于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建设区域内的水泥工业排污单位或者生产装置。
2、属于国家或地方已明确规定予以淘汰或取缔的水泥工业排污单位或者生产装置;三、材料的规范性(一)申请前信息公开1、信息公开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开的起止时间应和《排污许可证申请前信息公开表》的公开时间一致。
2、公开方式应明确,若为网络公示,还应明确对应的网址。
3、信息公开内容应符合《排污许可证管理暂定规定》要求。
若选填了“其他信息”,应明确涵盖的内容。
4、申请前信息公开期间收到的意见应进行逐条答复。
若未收到意见,也应填报情况说明,不可为空。
5、署名应为法定代表人,且应与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承诺书等保持一致。
有法定代表人的一定要填写法定代表人,对于没有法定代表人的企事业单位,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者等,这些单位可以由实际负责人签字。
此外对于集团公司下属不具备法定代表人资格的独立分公司,也可由实际负责人签字。
6、开具日期应在信息公开截止日期之后。
(二)守法承诺书应按照模板签字上报,严禁删改。
(三)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主要核查企业基本信息,主要生产装置、产品及产能信息,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信息,生产工艺流程图,厂区总平面布置图,废气、废水等产排污环节,排放污染物种类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执行的排放标准,许可排放浓度和排放量,申请排放量限值计算过程,自行监测及记录信息,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等。
1、表1-排污单位基本信息表(1)组织机构代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仅需填报一个(2)是否属于重点控制区,应结合环保部相关公告进行确定。
企业排污许可业务申报与办理流程详解

国家排污许可业务申报与办理流程详解一、排污许可业务申报流程1、排污单位登录“国家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系统”,在申报指南栏目可下载《排污许可证申领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和《企业守法承诺书》模板文件,线下填写完成后扫描上传系统。
图1 国家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系统界面2、点击导航栏“网上申报”按钮,进入“国家排污许可申请子系统”业务办理平台页面。
图2 国家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系统界面图3 国家排污许可申请子系统3、注册后可进行相关业务的在线申请。
请注意,同一法人不同地区的分公司/分厂需单独申领排污许可证,注册时“单位名称”为企业总公司/总厂名称,“注册单位名称”为本次申领许可证的企业分公司/分厂名称,若没有分公司/分厂,才可填写总公司/总厂名称。
4、首次在本系统申报排污许可证,请点击“许可证申请”模块进行填报。
5、许可证在线申请业务包括5项:排污许可证新办申请、排污许可证变更申请、排污许可证延续申请、排污许可证补办申请和信息公开。
前四项业务的申报流程相同,信息公开用于排污单位发布申请前信息公开内容。
下面以排污许可证申请办理流程为例进行说明。
二、排污许可证申请办理流程:第一步:排污单位点击“许可证申请”进入许可证申请页面第二步:在许可证申请页面内点击“我要申报”按钮进入申请资料填写页面第三步:根据填报页面左侧导航,一步一步填写许可证申请信息,一个页面填写完成后,点击页面下方的“下一步”按钮,填报下一页的内容,也可以点击“暂存”按钮,保存当前填报信息。
❝申请填报包括14个页面的内容,分别为:排污单位基本情况;排污单位基本情况-主要产品及产能;排污单位基本情况-主要燃料及原辅材料;排污单位基本情况-排污节点、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信息-排放口;大气污染物排放信息-有组织排放信息;大气污染物排放信息-无组织排放信息;大气污染物排放信息-企业大气排放总许可量;水污染物排放信息-排放口;水污染物排放信息-申请排放信息;环境管理要求-自行监测要求;环境管理要求-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地方环保部门依法增加的内容;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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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申请前信息公开表单位名称:山西和顺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山西省和顺县喂马乡古窑口村行业类别:烟煤和无烟煤的开采洗选生产经营场所地址:山西省和顺县喂马乡古窑口村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74 N法定代表人(实际负责人):冯志刚技术负责人:许光海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申请日期:2018年4月28日一、排污单位基本情况(一)排污单位基本信息表1 排污单位基本信息表注:(1)指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所在地邮政编码。
(2)2015年1月1日起,正在建设过程中,或已建成但尚未投产的,选“否”;已经建成投产并产生排污行为的,选“是”。
(3)指已投运的排污单位正式投产运行的时间,对于分期投运的排污单位,以先期投运时间为准。
(4)、(5)指生产经营场所中心经纬度坐标,可手工填写经纬度,也可通过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中的GIS系统点选后自动生成经纬度。
(6)“重点区域”指《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中提及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以及辽宁中部、山东、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海峡西岸、山西中北部、陕西关中、甘宁、新疆乌鲁木齐城市群等区域。
(7)列出环评批复文件文号或备案编号。
(8)对于有“三同时”验收批复文件的排污单位,须列出批复文件文号。
(9)对于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要求,经地方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项目,须列出证明符合要求的相关文件名和文号。
(10)对于有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计划的排污单位,须列出相关文件文号(或其他能够证明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文件和法律文书),并列出上一年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对于总量指标中同时包括钢铁行业和自备电厂的排污单位,应进行说明,如“二氧化硫总量指标(t/a)”处填写内容为“1000,包括自备电厂”。
(二)主要产品及产能表2 主要产品及产能信息表注:(1)指主要生产单元所采用的工艺名称。
(2)指某生产单元中主要生产设施(设备)名称。
(3)指设施(设备)的设计规格参数,包括参数名称、设计值、计量单位。
(4)指相应工艺中主要产品名称。
(5)、(6)指相应工艺中主要产品设计产能。
(7)指设计年生产时间。
(三)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表3 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信息表注:(1)指材料种类,选填“原料”或“辅料”。
(2)指原料、辅料名称。
(3)指万t/a、万m3/a等。
(4)指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及其在原料或辅料中的成分占比,如氟元素(0.1%)。
(四)产排污环节、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表4 废气产排污环节、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注:(1)指主要生产设施。
(2)指生产设施对应的主要产污环节名称。
(3)指产生的主要污染物类型,以相应排放标准中确定的污染因子为准。
(4)指有组织排放或无组织排放。
(5)污染治理设施名称,对于有组织废气,以火电行业为例,污染治理设施名称包括三电场静电除尘器、四电场静电除尘器、普通袋式除尘器、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等。
(6)申请阶段排放编号由排污单位自行编制。
(7)指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表5 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注:(1)指产生废水的工艺、工序,或废水类型的名称。
(2)指产生的主要污染物类型,以相应排放标准中确定的污染因子为准。
(3)包括不外排;排至厂内综合污水处理站;直接进入海域;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进入城市下水道(再入江河、湖、库);进入城市下水道(再入沿海海域);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直接进入污灌农田;进入地渗或蒸发地;进入其他单位;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其他(包括回喷、回填、回灌、回用等)。
对于工艺、工序产生的废水,“不外排”指全部在工序内部循环使用,“排至厂内综合污水处理站”指工序废水经处理后排至综合处理站。
对于综合污水处理站,“不外排”指全厂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排放。
(4)包括连续排放,流量稳定;连续排放,流量不稳定,但有周期性规律;连续排放,流量不稳定,但有规律,且不属于周期性规律;连续排放,流量不稳定,属于冲击型排放;连续排放,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型排放;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稳定;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但有周期性规律;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但有规律,且不属于非周期性规律;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属于冲击型排放;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型排放。
(5)指主要污水处理设施名称,如“综合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等。
(6)排放口编号可按地方环境管理部门现有编号进行填写或由排污单位根据国家相关规范进行编制。
(7)指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大气污染物排放(一)排放口表6 大气排放口基本情况表注:(1)指排气筒所在地经纬度坐标,可手工填写经纬度,也可通过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中的GIS系统点选后自动生成经纬度。
(2)对于不规则形状排气筒,填写等效内径。
表7 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表注:(1)指对应排放口须执行的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名称、编号及浓度限值。
(2)新增污染源必填。
(3)如火电厂超低排放浓度限值。
(二)有组织排放信息表8 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表注:(1)如火电厂超低排放限值。
(2)指地方政府制定的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中对排污单位有更加严格的排放控制要求。
(3)“全厂有组织排放总计”指的是,主要排放口与一般排放口之和数据。
申请年排放量限值计算过程:(包括方法、公式、参数选取过程,以及计算结果的描述等内容)。
(三)无组织排放信息表9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表注:(1)主要可以分为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储罐泄漏、装卸泄漏、废水集输储存处理、原辅材料堆存及转运、循环水系统泄漏等环节。
(四)排污单位大气排放总许可量表10 排污单位大气排放总许可量注:(1)“全厂合计”指的是,“全厂有组织排放总计”与“全厂无组织排放总计”之和数据、全厂总量控制指标数据两者取严。
三、水污染物排放(一)排放口表11 废水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注:(1)对于直接排放至地表水体的排放口,指废水排出厂界处经纬度坐标;纳入管控的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指废水排出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边界处经纬度坐标;可手工填写经纬度,也可通过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中的GIS系统点选后自动生成经纬度。
(2)指受纳水体的名称,如南沙河、太子河、温榆河等。
(3)指对于直接排放至地表水体的排放口,其所处受纳水体功能类别,如Ⅲ类、Ⅳ类、Ⅴ类等。
(4)对于直接排放至地表水体的排放口,指废水汇入地表水体处经纬度坐标;可手工填写经纬度,也可通过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中的GIS系统点选后自动生成经纬度。
(5)废水向海洋排放的,应当填写岸边排放或深海排放。
深海排放的,还应说明排污口的深度、与岸线直线距离。
在备注中填写。
表12 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注:(1)对于排至厂外城镇或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排放口,指废水排出厂界处经纬度坐标;可手工填写经纬度,也可通过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中的GIS系统点选后自动生成经纬度。
(2)指厂外城镇或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名称,如酒仙桥生活污水处理厂、宏兴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等。
表13 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表注:(1)指对应排放口须执行的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名称及浓度限值。
(二)申请排放信息表14 废水污染物排放注:(1)排入城镇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生活污水无需申请许可排放量。
申请年排放量限值计算过程:(包括方法、公式、参数选取过程,以及计算结果的描述等内容)四、环境管理要求(一)自行监测表15 自行监测及记录信息表注:(1)指气量、水量、温度、含氧量等项目。
(2)指污染物采样方法,如对于废水污染物:“混合采样(3个、4个或5个混合)”“瞬时采样(3个、4个或5个瞬时样)”;对于废气污染物:“连续采样”“非连续采样(3个或多个)”。
(3)指一段时期内的监测次数要求,如1次/周、1次/月等。
(4)指污染物浓度测定方法,如测定化学需氧量的重铬酸钾法、测定氨氮的水杨酸分光光度法等。
(二)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表16 环境管理台账信息表注:(1)包括主要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等。
(2)包括基本信息、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管理信息、监测记录信息、其他环境管理信息等。
(3)基本信息包括:生产设施、治理设施的名称、工艺等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各项排污单位基本信息的实际情况及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运行参数等;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管理信息包括:DCS曲线等;监测记录信息包括:手工监测的记录和自动监测运维记录信息,以及与监测记录相关的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记录信息等。
(4)指一段时期内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的次数要求,如1次/小时、1次/日等。
(5)指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的方式,包括电子台账、纸质台账等。
五、有核发权的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增加的管理内容六、改正措施(如需)针对申请的排污许可要求,评估污染排放及环境管理现状,对需要改正的,提出改正措施。
因加固烟囱,天池公司承诺2018年10月前,安装调试验收完毕锅炉在线监测设施。
图1 生产工艺流程图(应包括主要生产设施(设备)、主要原燃料的流向、生产工艺流程等内容)图2 生产厂区总平面布置图(应包括主要工序、厂房、设备位置关系,注明厂区雨水、污水收集和运输走向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