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4 726-2013)
现行地方农环标准规范汇总

序号 1 省(市) 环保部2北京市Fra bibliotek3 4
河北 吉林
5
浙江
6 7 8 9 10 11 12
贵州 宁夏 青海 江苏 陕西 成都 山西
现行地方农环标准规范(持续更新中)
现行标准//规范/通知 关于加快制定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18】1083号) 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 307-2013) 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890-2012) 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DB13-2171-2015) 严寒地区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DB22T 2193-2014 )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73-2015)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规范(DB33T 868)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规范(DB52T 1057-2015) 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DB64 T700-2011) 河湟谷地人工湿地污水处理技术规范(DB63/T 1350-2015) DB32/T 3462-2018 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7-2018)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成办函〔2018〕124号) 《山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726-2013)
国家标准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

国家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目前,国内农村污水相关标准体系仍不完善,国家层面还没有出台排放标准,造成地方确定工艺和建设标准困难等问题。
对工程的设计、施工、评价、验收也缺乏统一技术标准规范。
因此,农村污水行业对相关标准的出台十分迫切。
今年四月,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发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该技术标准对设计水量和水质、污水收集系统、污水处理、配套设施、施工和验收、运行和维护等内容进行了标准化。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5]274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设计水量和水质;5污水收集系统;6污水处理;7配套设施;8施工和验收;9运行和维护。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18号,邮编:100085)。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污水处理技术北方研究中心参编单位:重庆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主要起草人:刘俊新、陈梅雪、郭雪松、杭世珺、何强、翟俊、王洪臣、罗安程、毛凯主要审查人:1 总则1.0.1 为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规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设计、施工及运行管理,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人口在5000人以下行政村、自然村以及分散农户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
不适用于集约化养殖场、农产品加工、工业园区及乡镇企业等生产污水的处理设施。
明确排放标准 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

明确排放标准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有关负责人就《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规范编制工作指南(试行)》答记者问文 生态环境部近期,生态环境部正式印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规范编制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南》)。
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有关负责人就《工作指南》的背景、指导原则、主要内容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为什么要出台《工作指南》?负责人: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因地制宜做好厕所下水道管网建设和农村污水处理,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各地区要区分排水方式、排放去向等,分类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排放标准”。
生态环境部积极推动各地加快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2018年9月印发《关于加快制定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18〕1083号),明确了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的总体要求、控制指标及排放限值等,要求各地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
部分省(区、市)已出台相关排放标准,但总体上看,地方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存在适用范围不清晰、控制指标选取及排放限值不合理等问题,已成为制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短板。
为进一步明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制定要求,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在开展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印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控制工作指南(试行)》,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控制指标确定、污染物排放限值、尾水利用要求、采样监测要求等作了进一步明确细化,指导各地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
多省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汇总

30
处理T .艺末端排放口
3 五 H 生 化 需 氧 最 (B O D ,)
6
10
20
30
处理工艺末端排放口
4
化 学 霱 铒 鼉 (C O D & )
30
50
60
100
处理工艺末端拃放U
5
氧氮•
1.5 (2.5)
5 (8)
8 (15)
25
处理工艺末端排放口
6
总氮
15
20
处理T 艺末端排放a
7
总 磷 (以 P 计 )
执行三级标准。
前已建成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
过审批的,水污染物排放执行表
二 、现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2 的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 1 ) 规 模 大 于 5 m3/d (含)、
1.2014年 1 月 1 日 (含)后 出 水 排 人 北 京 市 I I 类 、丨I I 类功
建成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 能水体,执行一级标准。
0.3
0.5
0.5
1.0
处理丁.艺末埔排放口
8
动植物油
0.5
1.0
3.0
处理工艺末端棑放U
1 2 月 丨 H -3月 3 1 日执行括兮内的样放限值.
表 2 现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序号
污 染 物 或 项 0 名称
-级标准
二级标准
1
p H 值/无黴纲
6-9
6-9
2
悬 浮 物 (s s >
几 个 月 以 来 ,全国各省区响应国家要求,针 对 各 地 区 自 身 情 况 陆 续 出 台 《农村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本 文 对 目 前 各 省 区 已 发 布 的 《农村生活污水 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进行梳理,并将其中与污染指标、排放限值的内容加 以提炼,希望给您带来思考与帮助。
生活污水排放标准

生活污水排放标准ICS13.060.30 Z 77 DB64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DB 64/ T700—2011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Discharge standard of pollutants for rural domestic wastewater2011-09-05发布2011-09-05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排放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技术内容、监测及分析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T 6920-1986 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T 7494-1987 水质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亚甲蓝分光光度法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GB/T 11893-1989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 11894-1989 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GB/T 11896-1989 水质氯化物的测定硝酸银滴定法GB/T 11901-1989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T 11914-1989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GB/T 19772-2005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地下水回灌水质GB 20922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农田灌溉用水水质HJ/T 51-1999 水质全盐量的测定重量法HJ/T 347-2007 水质粪大肠菌群的测定多管发酵法和滤膜法HJ 505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HJ 535 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6 水质氨氮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537 水质氨氮的测定蒸馏-中和滴定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ICS点击此处添加ICS号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DB XX/ XXXXX—XXXX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rural sewagetreatment facilities(征求意见稿)-XX-XX发布XXXX-XX-XX实施目次前言 (II)引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与定义 (1)4 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2)5 水污染物监测要求 (3)6 标准实施与监督 (4)前言本标准为全文强制。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执行本标准,不再执行DB 11/307-2013《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的排放限值。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人民政府于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水务局共同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引言为控制污染,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加强对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排放控制和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的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和实施与监督。
本标准适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920 水质 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T 11893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 11901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T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HJ/T 399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HJ 505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HJ 535 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636 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HJ 637 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DB11/ 890 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3 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技术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技术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https://img.taocdn.com/s3/m/103f5e07e45c3b3567ec8b9b.png)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技术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 水资源短缺和水污染严重地制约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基础设施滞后和管理水平低下抑制了农村地区居民生活质量的改善和提高,农村地区的水环境治理应成为我国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分类及定义1、污水处理水平污水处理一般划分为初级处理、生化处理(二级处理)和深度处理(三级处理)三个处理水平。
初级处理是指通过格栅或沉淀池等除去部分悬浮固体和有机质的过程。
通过初级处理,悬浮物、生物化学需氧量(BOD)以及病菌一般可降低50%左右。
在沉淀池中加入一些化学或微生物絮凝剂以及石灰等可加速悬浮物质的沉淀(强化初级处理)。
传统的二级污水处理一般采用生化技术。
二级处理的目的是利用污泥中各种细菌或真菌的氧化作用破坏有机质的结构,进一步降低污水中的BOD。
如果采用厌氧处理技术,污泥中有机质在厌氧菌作用下可产生沼气。
利用活性污泥技术的二级处理可使病菌数量降至10%。
三级处理是在二级处理的基础上对污水进行更高一级的处理过程。
其处理方法主要包括投放化学絮凝剂、活性炭或交换树脂、反渗透工艺以及各种杀菌处理技术。
处理目的主要是除去污水中的碳水化合物、糖类、盐分,以及对污水进行消毒等。
污水处理技术的选用必须综合考虑当地的 __发展水平、污水及其处理后的用途。
不同的污水以及处理后污水(再生水)的不同用途要求采用不同的处理水平和处理技术。
农村地区生活污水主要含有各种有机污染物以及病原菌等污染物,再生水主要用于各类作(植)物的灌溉用水、景观或环境用水等方面。
根据再生水的具体用途,确定污水需要处理的深度或水平。
2、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目前污水处理系统主要是根据污水处理水平的要求,采用一种或几种处理技术或工艺联合处理污水。
按照污水处理技术的适用条件,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可分为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两大类。
(1)集中处理系统。
集中处理系统主要是指(小型化)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系统或土地处理系统等,通过一系列的物理、化学以及生物措施减少污水中的污染物,从而达到污水净化和资源化利用的目的。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9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监测要求,以及实施与监督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规模小于500 m3/d(不含)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T 6920 水质 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GB/T 11893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 11901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T 18921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 31962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HJ/T 195 水质氨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 399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HJ 535 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6 水质氨氮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537 水质氨氮的测定蒸馏-中和滴定法HJ 636 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HJ 637 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HJ 665 水质氨氮的测定连续流动-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666 水质氨氮的测定流动注射-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667 水质总氮的测定连续流动-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 668 水质总氮的测定流动注射-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 670 水质磷酸盐和总磷的测定连续流动-钼酸铵分光光度法HJ 671 水质总磷的测定流动注射-钼酸铵分光光度法HJ 828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农村生活污水120192 农村居民生活活动中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冲厕、炊事、洗涤、洗浴等产生的污水,不包括工业废水和畜禽养殖废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