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收入确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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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及企业所得税与会计准则收入确认时间

会计实务: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及企业所得税与会计准则收入确认时间
1.安装费。应根据安装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安装工作是商品销售附带条件的,安装费在确认商品销售实现时确认收入。
2.宣传媒介的收费。应在相关的广告或商业行为出现于公众面前时确认收入。广告的制作费,应根据制作广告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3.软件费。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的收费,应根据开发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4.服务费。包含在商品售价内可区分的服务费,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分期确认收入。
4.采取包销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包销期内可根据包销合同的有关约定,参照上述1至3项规定确认收入的实现;包销期满后尚未出售的开发产品,企业应根据包销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款和付款方式确认收入的实现。
3、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06)财会[2006]3号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收入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准则所涉及的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企业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应当作为负债处理,不应当确认为收入。
第三条长期股权投资、建造合同、租赁、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等形成的收入,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二)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三)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四)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五)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第二章销售商品收入
第四条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企业所得税经典例题--资料

企业所得税经典例题--资料

企业所得税经典例题9-15计税收入的确定【例题3.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关于收入确认时间的说法,正确的有()。

A.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以实际取得收入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B.利息收入以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C.接受捐赠收入以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D.作为商品销售附带条件的安装费收入在确认商品收时是实现E.股息等权益性收益以投资方收到所得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答案】BCD【解析】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而不是实际取得收入的日期确认收入实现,选项A不正确;股息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按照被投资方作出的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而不是实际收到所得的日期确认收入实现,选项E不正确。

折扣折让及销售退回【例题6.单选题】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表述正确的是()A.售后回购业务企业所得税上不确认收入、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B.以买一赠一销售商品的,赠送的商品应视同销售计入收入总额C.以旧换新业务按照销售的新货物和换入的旧货物差额确认销售收入D.企业给予购货方现金折扣,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金额【答案】D【解析】选项A,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商品销售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当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其间确认为利息费用;选项B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销售收入;选项C 销售商品以旧换新的,销售商品应当按照商品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例题7.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应计入应纳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有()A.国债利息收入B.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C.违约金收入D.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E.非营利资质接受其他单位捐赠的收入【答案】CD国债利息收入和非营利组织接受捐赠的收入属于免税收入;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属于不征税收入;违约金和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属于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中的其他收入,应计入应纳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12种企业所得税收入实现时间

12种企业所得税收入实现时间

实务:12种企业所得税收入实现时间一、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时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规定,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符合上款收入确认条件,采取下列商品销售方式的,应按以下规定确认收入实现时间:1.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2.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3.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

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4.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的实现时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2.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3.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提供劳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应按下列具体规定确认收入:1.安装费。

应根据安装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安装工作是商品销售附带条件的,安装费在确认商品销售实现时确认收入。

2.宣传媒介的收费。

应在相关的广告或商业行为出现于公众面前时确认收入。

广告的制作费,应根据制作广告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3.软件费。

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的收费,应根据开发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doc

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doc

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国税函[2008]875号)的解读国家税务总局2008-10-30出台《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国税函[2008]875号文,对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时间做出明确规定,解决了长期以来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时间与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收入确认时间是否存在差异的问题。

本文对收入确认时间在财税及各税种之间的差异做一个比较。

一、国税函[2008]875号文强调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原则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来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规定: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销售购物卡问题《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06)》第四条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财税差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无“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规定。

因为经济利益属于企业经营风险,国家不承担此风险。

例如:甲企业2008年12月10日发出商品给乙企业市价1000万元,成本800万元,合同规定发货当天付款,如果乙企业2008年12月10日发生火灾,损失严重程度甲企业不得而知,可以判断在近半年无法收回货款,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06)》第四条规定可以暂时不确认收入,会计分录如下借:发出商品800贷:库存商品800但是在申报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在附表一第16行“其他视同销售收入”1000万元;附表二第14行“其他视同销售成本”列支800万元通过主标计算后自动调增200万元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的涉“税”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企业所得税的涉“税”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企业所得税的涉“税”时间是如何规定的企业所得税的涉“税”时间是如何规定的,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期限。

1、预缴所得税的申报期限。

企业所得税纳税⼈应当在⽉份或季度终了后⼗五⽇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保送会计报表和预缴所得税申报表;2、年度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期限。

企业所得税纳税⼈应当于年度终了后四⼗五⽇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决算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

最新规定:⾃2006年1⽉1⽇起,纳税⼈除另有规定外,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4个⽉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和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并且纳税⼈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发现年度所得税申报有误的,还可在年度纳税申报期内即4⽉底以前重新办理纳税申报。

3、⾮正常情况的纳税申报。

纳税⼈在年度中间发⽣解散、破产、撤消及其他情形依法终⽌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停⽌⽣产、经营之⽇起30⽇内,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国税发(1998)182号」。

最新规定中并未申报的要求,只是要求汇算清缴。

纳税⼈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可按照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延期纳税申报;纳税⼈因不可抗⼒,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情形消除后⽴即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企业所得税纳税期限。

企业的收⼊和费⽤列⽀要到企业的⼀个年度结束后才能准确计算出来,但为了保证税款的均衡⼊库,对企业所得税实⾏“按年计算,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办法征收。

1、预缴企业所得税期限:为了保证企业所得税的均衡⼊库,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企业所得税纳税⼈应纳税额的⼤⼩情况确定企业所得税的分⽉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所得税纳税⼈应当在⽉份或季度终了后⼗五⽇内预缴。

对纳税⼈12⽉份或者第四季度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也同样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15⽇内完成。

税法与会计准则对8种收入不同的确认时间

税法与会计准则对8种收入不同的确认时间

税法与会计准则对8种收入不同的确认时间在商业模式下的各类合同中,货款结算方式(现金结算、转账结算、票据结算)和支付时间,货物或劳务的交付和提供时间,预付款支付时间等涉税条款,都与纳税义务时间有关。

在我国的税法规定中,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都一定的纳税义务时间,企业在纳税申报时,必须按照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时间进行足额按时申报纳税,如果没有按照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时间进行纳税,今后被税务稽查部门稽查属实后,将被定性为延期缴纳税款行为,严重者还有可能会被人民法院判为延期缴纳税款罪。

(一)会计上收入的确认时间《〈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四、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的具体应用”规定:售出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交货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前,不应确认收入。

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或检验是为了最终确定合同或协议价格而必须进行的程序,可以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时间的涉税条款1、会计上收入的确认时间《〈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四、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的具体应用”规定:售出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交货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前,不应确认收入。

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或检验是为了最终确定合同或协议价格而必须进行的程序,可以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2、税法上应税收入的确认时间国税函[2008]875号文件规定: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第一,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第二,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第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同时,国税函[2008]875号文件还规定,企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具备以上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下,按照以下规定确认收入: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

会计所得税增值税收入确认时间和处理方法和税收优惠

会计所得税增值税收入确认时间和处理方法和税收优惠

会计所得税增值税收入确认时间和处理方法和税收优惠一、会计所得税收入确认时间和处理方法:1.1企业所得税的确认时间:企业所得税确认时间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所得税暂时性差异的发生时,即在所得税给出暂时性和可抵扣差异的反映时确认;另一种是计提和确定当期所得税费用时确认。

1.2企业所得税的处理方法:企业所得税的处理方法主要有计提和结转两个步骤。

首先,在会计报表中计提当期所得税费用,计提金额一般为利润总额乘以预期所得税税率。

然后,将计提的所得税费用从利润中扣除,并在会计凭证中记账,同时将所得税费用作为负债计入负债科目中。

二、增值税收入确认时间和处理方法:增值税是指在商品和服务的生产、分配、销售过程中,按照价值增加的额度所征收的一种消费税。

增值税的确认时间主要是按照税法和财务制度的规定来决定的。

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2.1增值税的确认时间:增值税的确认时间一般是在交付货物或者提供劳务时确认。

即当货物或劳务交付给购买者,或开具发票时确认增值税。

一般来说,增值税是以现金流方式征收,在交付后可以从销售收入中扣除相应的增值税费用。

2.2增值税的处理方法:增值税的处理方法主要是按照税法和财务制度的规定来进行。

一般来说,增值税的处理方法有下述几个步骤:首先,按照财务制度的要求确认增值税,并在会计凭证上记账;然后,在会计报表中将确认的增值税作为负债科目的一部分;最后,在税务申报时,根据税务规定计算应纳增值税,并按期交纳。

三、税收优惠:在国家税收政策中,对于一些特定的企业、行业或者项目,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主要是为了鼓励和支持这些企业或行业的发展,减轻其税负。

一般来说,税收优惠主要体现在税率、税基、税收减免、税收补贴等方面。

3.1税率优惠:国家可以通过调整税率的方式,对一些特定企业或行业给予较低的税率,以减轻其税负。

3.2税基优惠:国家可以通过调整税基的方式,对一些特定的项目或者企业给予一定的减免,以减轻其税负。

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判定规则

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判定规则

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判定规则第二节收入第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取得收入的货币形式,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取得收入的非货币形式,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

第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

前款所称公允价值,是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

第十四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所称销售货物收入,是指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取得的收入。

第十五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二)项所称提供劳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第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项所称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

第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四)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第十八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五)项所称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

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第十九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六)项所称租金收入,是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第二十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七)项所称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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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收入确认时间
确认时间 (1)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2)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1.商品销售 (3)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 收入 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4)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5)产品分成:分得产品的时间确认收入 (1)安装费。应根据安装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安装工作是商品销售附带条件 的,安装费在确认商品销售实现时确认收入 (2)宣传媒介的收费。应在相关的广告或商业行为出现于公众面前时确认收 入。广告的制作费,应根据制作广告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3)软件费。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的收费,应根据开发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2.劳务收入 (4)服务费。包含在商品售价内可区分的服务费,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分期确 认收入 (5)特许权费。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特许权费,在交付资产或转 移资产所有权时确认收入;属于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在提供服 务时确认收入 3.企业转让 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做出利润分配决定 利等权益性 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投资收益 5.利息收入 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6.租金收入 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可 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7.特许权使 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用费收入 8.接受捐赠 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收入 9.企业取得 财产(包括 各类资产、 股权、债权 等)转让收 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体现,除另有规定外,均应一次性计入 入、债务重 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组收入、接 受捐赠收入 、无法偿付 的应付款收 入等 其他 如以旧换新、售后回购、商业折扣与现金折扣、买一赠一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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