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人事档案
社工机构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工机构员工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我机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机构全体员工的档案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基本信息、工作经历、培训记录、考核评价等。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三条员工档案分为以下类别:1. 个人基本信息档案: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
2. 工作经历档案:包括劳动合同、工作总结、岗位调整记录等。
3. 培训记录档案:包括培训证书、培训记录、考核结果等。
4. 考核评价档案:包括年度考核、项目考核、工作评价等。
5. 其他档案:包括奖惩记录、个人作品、离职手续等。
第四条员工档案归档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事求是,真实反映员工工作表现。
2. 分类明确,便于查阅和利用。
3. 安全保密,确保档案资料不泄露。
第三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五条机构负责人对员工档案管理工作全面负责,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六条人事部门负责员工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的档案管理负直接责任,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员工档案应当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的专用档案柜中,防止档案资料受潮、霉变、虫蛀和火灾等自然灾害。
第九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条员工档案的查阅和利用应当遵循以下规定:1. 查阅档案应当填写查阅登记表,明确查阅目的和用途。
2. 查阅档案时,应当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3.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复制、摘抄、外借档案资料。
第五章档案变更与转移第十一条员工档案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及时更新档案资料。
第十二条员工离职时,其档案应当及时归档,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转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机构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规范社工机构员工档案管理,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水平,为机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社会组织的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会组织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社会组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社会组织在开展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档案,包括文书档案、科技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等。
第三条社会组织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遵守国家档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
(二)统一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三)安全保管:确保档案的实体安全和信息安全,防止档案丢失、损毁和泄密。
(四)合理利用: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为社会组织决策、管理、服务提供依据。
二、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社会组织档案的收集范围:(一)社会组织内部形成的文件、资料、图表等。
(二)社会组织与其他单位、个人之间交往、合作、交流等活动中形成的文件、资料、图表等。
(三)社会组织在举办活动、开展项目、开展培训等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图表等。
第五条社会组织档案的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归档等规定,对档案进行整理。
(二)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三)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鉴定、销毁,保持档案的整洁和有序。
三、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六条社会组织档案的保管要求:(一)设立专门的档案室,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
(二)档案室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霉、防火、防盗等。
(三)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七条社会组织档案的利用要求:(一)档案利用者应当遵守档案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制度。
(二)档案利用者应当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说明查阅目的、用途和期限。
(三)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照档案利用规定,及时、准确地提供档案。
四、档案的鉴定与销毁第八条社会组织档案的鉴定:(一)档案鉴定应当遵循国家档案鉴定标准和要求。
(二)档案鉴定应当由具有档案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三)档案鉴定结果应当报社会组织领导批准。
社会组织档案管理制度模板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组织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利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社会组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社会组织内部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保密性,为社会组织提供科学、规范、高效的档案服务。
二、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设立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社会组织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1. 制定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工作;2. 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鉴定、销毁等工作;3. 负责档案的保管、保护、修复和数字化工作;4. 负责档案的查询、提供、借阅、复制等工作;5. 负责档案的保密工作,确保档案安全;6. 定期对档案工作进行自查,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范围:1. 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终止等法律文件;2. 社会组织的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报表;3. 社会组织的重大活动记录、文件资料;4. 社会组织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计划、总结;5. 社会组织与其他单位、个人签订的协议、合同;6. 社会组织获得的荣誉、奖励证书等。
第七条档案整理要求:1. 按照档案分类、编目、编号、排列等要求进行整理;2. 档案整理应保持原始性、完整性、连续性;3. 档案整理应便于查找、利用。
四、档案保管与保护第八条档案保管要求:1. 设立专门的档案库房,保持库房清洁、通风、干燥;2. 档案库房应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3.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九条档案保护要求:1. 对珍贵、易损档案采取特殊保护措施;2. 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备份,确保档案安全;3. 定期对档案进行消毒、防霉处理。
五、档案利用与查询第十条档案利用原则:1. 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规、便民、高效的原则;2. 档案利用应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保密性;3. 档案利用应尊重档案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社会组织档案管理制度

社会组织档案管理制度社会组织档案管理制度(精选11篇)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会组织档案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社会组织档案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设立专门的档案库房或档案柜对档案进行存放、保管,并指派专人负责,做到“专人专柜”的管理。
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保守档案机密,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以保证维护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二条档案室配备档案柜或密集架,档案上架排列应科学合理,便于查找。
在排列上架时,应按照类别和保管单位的次序,自左向右,自上而下的排列,以便于管理和查找。
第三条对照片、光盘、U盘等特殊载体的档案须配置密封盒和专门的案卷盒,按编号盒存放在防磁柜。
第四条档案室要做好防火、防盗、防光、防高温、防潮、防有害气体、防尘、防虫等“八防”工作。
第五条档案室在接收同级别人事档案托管机构或企业移交的档案后,应对移交档案进行严格检查,确保后续托管业务能顺利开展。
第六条确定接收的移交档案要办理托管协议,做好编目工作,并及时入库并及时完成档案汇总统计、登记电子档工作。
第七条各类外借档案必须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在归还时要核对是否有遗漏或损害,及时放回原处。
第八条定期对库房档案进行清理、核对工作,做到帐物相符。
对破损、载体变质的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或复制。
社会组织档案管理制度篇2一、档案科所有工作人员都有保护档案义务,档案属于涉及托管人员隐私,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
二、各类档案的借(查)阅,必须填写《档案借(查)阅申请单》三、个人档案一律须托管人员本人、或委托书指定的委托人,经过相关审批流程后方可借阅。
四、外单位来人借(查)本托管人档案,需持单位《档案借(查)阅申请单》并经科长签字批准,方可查阅。
五、阅档必须在档案室,不得携带外出,以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
协会档案管理制度

协会档案管理制度一、目的与背景为了规范协会档案的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安全性,提高协会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制定本《协会档案管理制度》。
二、协会档案的分类与归档协会的档案主要分为以下几类:1.组织档案:包括协会章程、组织机构文件、会议记录等;2.人事档案:包括协会成员的个人信息、任职记录等;3.业务档案:包括协会的活动记录、论文报告、会刊等;4.财务档案:包括协会的财务报表、票据、支出申请等;5.其他档案:包括协会的合作协议、法律文书等。
归档的原则如下:1.档案应按照分类进行归档,每个类别建立相应的档案库;2.档案应按照时间顺序进行排序,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3.档案应加密存储和备份,保证档案的安全性。
三、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与人员协会的档案管理职责由以下部门和人员承担:1.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档案管理政策和规定,并监督各部门执行;2.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借阅工作;3.主管部门:各部门应按照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做好档案的管理工作;4.员工:负责遵守档案管理制度,并配合档案管理部门的工作。
四、档案管理工作流程档案管理工作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档案收集:各部门应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将产生的档案及时送交档案管理部门;2.档案整理: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整理、分类并标注相关信息;3.档案归档:档案管理部门根据档案的分类,将档案归档到相应的档案库中;4.档案借阅:员工有信息需求时,应填写借阅申请,并经过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借阅档案;5.档案保护: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阅和维护,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五、档案管理的安全措施为了保证档案的安全性,应采取以下安全措施:1.权限控制:对档案的查看、编辑和借阅等操作,应设置相应的权限控制,避免信息泄露和篡改;2.备份与恢复: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备份,并建立相应的恢复机制,以应对意外情况的发生;3.信息加密:对涉及敏感信息的档案,应进行加密存储和传输,保护档案的机密性;4.设备监控:对存储档案的设备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
社会组织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社会组织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社会组织是指由一群志同道合的人组成的、为了实现共同目标而进行组织活动的社会团体。
社会组织在我国具有重要的社会功能和作用。
为了加强社会组织的管理,保障组织内部人事的公正、规范和透明,建立健全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围绕社会组织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展开探讨。
一、人事档案管理的重要性人事档案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社会组织而言,建立健全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具有以下重要性:1. 保障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通过人事档案的管理,可以了解各成员的学历、工作经历、专业技能等情况,有助于正确评估人才能力、匹配岗位要求,从而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2. 确保人事决策的科学性。
人事档案中包含着个人的各项素质、能力、表现等信息,可以为组织的人事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提高决策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3. 促进人员培养和发展。
通过对人事档案的管理,可以及时了解员工的培训需求和发展潜力,为其提供相应的培训机会和发展空间,促进员工的个人成长和组织内部人才的持续储备。
4. 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人事档案中包含着员工的劳动合同、工资支付情况等重要文件,是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通过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可以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二、社会组织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的内容1. 档案管理的责任与权限社会组织应明确档案管理的责任与权限,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档案管理职责,确定档案管理的工作流程与程序。
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专业知识,掌握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2. 档案材料的收集与整理社会组织应建立档案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制度,明确各类档案的名称、目录和标识,制定收集档案材料的工作流程和标准,保证档案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社会组织应建立档案的保管与利用制度,明确档案的存放位置、保管方式和定期检查的要求。
档案管理人员应制定档案利用计划,确保档案的及时提取和使用。
4. 档案的归档与借阅社会组织应制定档案的归档与借阅制度,明确档案的存放期限、归档标准和借阅程序。
社会组织人事档案管理制度(3篇)

社会组织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组织人事档案的管理,维护社会组织人事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提高社会组织人事档案的利用效益,保障社会组织人事活动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会组织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是社会组织人事工作的基本制度,适用于全体社会组织工作人员。
第三条社会组织人事档案是指社会组织对工作人员有关基本情况、任职资格、工作经历、学术成果等人事信息的记录和保存。
第四条社会组织人事档案是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建设和管理人事队伍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社会组织人事档案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实行科学管理,注重实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
第二章档案的建设与管理第六条社会组织应当建立专门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人事档案管理。
第七条社会组织人事档案的建设应当根据社会组织人事工作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报备上级有关部门。
第八条社会组织人事档案的内容应当真实、完整、准确、有效。
第九条社会组织应当建立完善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包括人事档案的登记、归档、借阅、查阅和销毁等流程和制度。
第十条社会组织人事档案要按照分类、整理、编目和装订的规范进行管理,确保档案的规范性和易于查阅。
第十一条社会组织人事档案必须按照规定的期限和要求进行保存,不得私自销毁或者随意处置。
第十二条社会组织人事档案应当按照保密的要求进行保存,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
第三章档案的利用与查询第十三条社会组织人事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循以实际为基础,以需求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的原则。
第十四条社会组织人事档案的借阅和查阅应当符合档案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控制档案的查阅权限。
第十五条社会组织人事档案的借阅和查阅应当有明确的理由和用途,并记录相关信息,确保借阅和查阅的真实性和安全性。
第十六条社会组织人事档案的借阅和查阅应当进行登记,包括借阅人、借阅时间、借阅目的等信息,用于追查和监督。
第十七条社会组织人事档案的利用和查询要遵循保密原则,不得泄露个人隐私信息。
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管理办法——民发〔2010〕101号( 民政部、 国家档案局)

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的规范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组织登记档案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依法为社会团体及其分支(代表)机构,基金会及其分支(代表)机构,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办理申请筹备成立、成(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备案、章程核准、年度检查和行政处罚等工作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
第三条社会组织登记档案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分级负责,在业务上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民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对社会组织登记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并完善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的管理制度,确保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并逐步实现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的信息化管理和服务。
第五条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业务机构应当在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监督管理相关事项办理完毕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归档工作。
档案管理机构(人员)在接收归档的文件材料时,必须认真核对清点,检查文件材料是否齐全、完整,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接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参见本办法附件)第六条社会组织登记档案按照一个社会组织一档的原则,归档文件材料以“件”为单位进行整理。
一般以一份文件为一件,正文与附件为一件,传真件应当复印并与原件为一件,请示与批复各为一件,一次上报的多份表格,每份表格可为一件。
一个社会组织的所有文件材料按照形成的时间顺序排列,每份文件应当用无酸纸套或档案袋等以有利于保管和利用的方式加以固定,并按排列顺序依次装入档案盒保存。
第七条社会组织登记档案分为社会团体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类、基金会类三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