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外出培训管理制度范本
外出教师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根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师,包括在编教师、合同制教师、临时聘用教师等。
第三条外出教师培训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需求导向原则: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和教师个人职业发展规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
2. 效益优先原则:确保培训质量,提高培训效益,实现培训资源的合理配置。
3. 灵活多样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满足教师个性化需求。
4. 管理规范原则:建立健全外出教师培训管理制度,确保培训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培训计划第四条学校每年制定外出教师培训计划,包括培训项目、培训时间、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方式等。
第五条培训计划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1. 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需要;2. 教师个人职业发展规划;3. 市场对教师专业素质的要求;4. 教师实际工作情况。
第六条教师根据自身情况和培训计划,提出培训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方可参加培训。
第三章培训实施第七条学校为参加培训的教师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包括交通费、住宿费、培训费等。
第八条教师参加培训期间,应遵守培训单位的规章制度,认真学习,积极交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第九条教师参加培训结束后,应及时向学校提交培训总结,内容包括:1. 培训内容概述;2. 学习心得体会;3. 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建议。
第十条学校对教师培训总结进行审核,对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章培训考核第十一条学校对参加培训的教师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培训出勤情况;2. 培训学习效果;3. 培训总结质量;4. 培训后工作表现。
第十二条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奖惩措施第十三条对参加培训并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对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学校将进行批评教育,并采取相应措施。
学校外出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外出人员培训管理,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外出参加培训的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
第三条外出培训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学校发展需求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二)注重培训质量,确保培训效果;(三)合理分配培训资源,提高培训效益;(四)加强培训过程管理,确保培训活动顺利进行。
第二章培训计划与审批第四条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实际需要,制定年度外出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内容、时间、地点、人数等。
第五条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和学校培训计划,向所在部门提出外出培训申请。
第六条各部门对申请外出培训的人员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培训条件。
第七条审核通过的外出培训申请,由学校综合管理部统一报校长审批。
第三章培训实施与考核第八条外出培训人员应按照培训计划参加培训,不得擅自更改培训内容、时间和地点。
第九条培训期间,外出人员应遵守培训纪律,服从培训组织者的安排,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第十条学校设立培训考核小组,对外出培训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一)培训态度;(二)培训成果;(三)培训纪律;(四)培训效果。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作为外出培训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培训经费管理第十二条学校设立外出培训经费专户,用于支付外出培训人员的交通、住宿、培训费等费用。
第十三条外出培训经费的使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挪用、侵占。
第十四条外出培训经费的报销,需提供相关票据,经学校财务部门审核后报销。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学校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章教师外出培训制度第十七条教师外出培训应遵循以下程序:(一)教师提出外出培训申请;(二)所在部门审核;(三)学校综合管理部报校长审批;(四)参加培训;(五)培训结束后,向学校提交培训总结。
第十八条教师外出培训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学校能够及时了解培训情况。
外出培训考勤纪律制度范本

外出培训考勤纪律制度范本
第一条总则
为了加强外出培训考勤管理,确保外出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培训效果,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考勤纪律制度。
第二条培训期间考勤
1. 培训期间,参训人员必须按照培训计划和要求参加各项培训活动,不得迟到、早退、缺课。
2. 参训人员应按时提交培训心得、作业和论文等相关材料,不得拖延或逾期。
3. 参训人员应积极参加培训期间的讨论和交流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第三条请假制度
1. 参训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提前向培训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2. 请假人员应按照培训计划补课,不得影响培训进度和效果。
3. 请假期间,如有培训相关任务,请假人员应按时完成。
第四条外出管理
1. 参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如需外出,应向培训负责人报告,并遵守外出纪律要求。
2. 参训人员在外出期间,不得擅离培训地点,不得参与与培训无关的活动。
3. 参训人员在外出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响应培训负责人的联系。
第五条违纪处理
1. 参训人员如有违反考勤纪律的行为,按照单位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2. 参训人员如有严重违纪行为,可能导致取消培训资格,影响职务晋升和评优评先等。
3. 参训人员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附则
1. 本考勤纪律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本考勤纪律制度解释权归单位所有。
3. 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考勤纪律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通过以上考勤纪律制度,我们希望参训人员能够严格要求自己,积极配合单位外出培训工作,确保培训效果,为我国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中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二中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二中全体教职工外出学习培训的管理。
第三条外出学习培训包括各类教育专业研修、师训、公派培训、参观考察、学术交流等活动。
第四条外出学习培训的目的是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发展。
第五条学校将根据教师个人发展需要、担任职务需要和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需要,合理安排教师的外出学习培训活动。
第二章外出学习培训的程序第六条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的程序如下:1. 教师提出外出学习培训申请。
2. 学校审批外出学习培训申请。
3. 教师参加学习培训活动。
4. 教师填写学习培训活动总结,并提交学校。
5. 学校组织对教师学习培训活动进行评估。
第七条教师在提出外出学习培训申请前,需向学校提供以下材料:1. 外出学习培训申请书。
2. 学习培训活动的相关信息和材料。
3. 补充材料,例如推荐信等。
第八条学校在审批外出学习培训申请时,应按照如下要求:1. 教师学习培训活动是否符合个人发展需要、担任职务需要和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需要。
2. 教师学习培训活动的预算和时间安排是否合理。
3. 教师学习培训活动是否符合学校的教师培养计划和政策规定。
第九条学校在组织对教师学习培训活动进行评估时,应按照如下要求:1. 综合评估教师学习培训活动的效果和成效。
2. 记录教师的学习培训情况,用于学校的教师档案管理。
第三章外出学习培训的管理第十条学校应为外出学习培训活动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和评估外出学习培训活动。
第十一条学校应建立专门的经费制度,保障教师外出学习培训活动的顺利开展。
第十二条学校应建立学习培训档案和数据库,保留教师参加学习培训活动的相关材料和信息。
第十三条学校应定期组织教师进行培训课程,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源和支持,促进教师的个人和职业发展。
第四章外出学习培训的激励机制第十四条学校将根据教师参加学习培训活动的情况,在薪酬待遇、职称晋升、岗位评聘等方面予以适当的激励。
二中教师外出听课、学习培训管理制度(三篇)

二中教师外出听课、学习培训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依据《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发展规划纲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
二、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二中全体教师的外出听课、学习培训活动。
三、外出听课管理1. 外出听课事宜由教研组、年级组、学科组组织安排,根据教师的发展需求和学校发展计划确定听课时间、地点和内容。
2. 教师应提前向所在研究组织申请外出听课,并报校领导审批。
3. 外出听课期间,教师应仔细观察、记录课堂教学情况,并及时与所在组织进行交流和反馈。
4. 外出听课结束后,教师应及时归档听课笔记等相关资料以备复查。
四、学习培训管理1. 学习培训需求根据教师个人发展和学校发展需求进行确定。
2. 学习培训的内容包括理论学习、案例分析、教育新技术应用等。
3. 学习培训的形式包括集体培训、个别指导、学习交流等。
4. 学习培训由学校教务处、教研部等部门组织安排,教师应按时参加培训并完成培训任务。
5. 学习培训结束后,教师应填写培训反馈表,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并参与经验交流活动。
五、管理责任1. 教研组、年级组、学科组负责组织安排外出听课活动,确定听课计划,督促教师完成听课任务。
2. 学校教务处、教研部负责组织安排学习培训活动,指导教师进行学习和培训,对教师的学习成果进行评估。
3. 教师应根据学校的安排和要求,按时参加听课、学习培训活动,并积极完成相关任务。
六、违纪处理对于拒不参加外出听课、学习培训活动或违反听课、学习培训安排的教师,学校将根据教师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记过处分等。
七、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所有,可以根据需要进行适当调整和修改。
二中教师外出听课、学习培训管理制度(二)一、目的为了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学习,经校内审议通过,制定《二中教师外出听课、学习培训管理制度》。
二中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制度范文(2篇)

二中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制度范文为了规范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完善教师培训学习管理制度,现对本校教师外出学习培训作如下规定:一、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的原则1.由政府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下发通知或指令参加学习培训的教师,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参加,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计划派出。
2.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各处室或教研组须派教师外出学习的,由学校依据文件规定或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参加外出。
3.对一些民间性质的学术团体组织的会议或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派教师参加;非学术性团体组织的活动,教师一律不得参加。
4.学校根据经费预算,原则上只同意一名教师每学期参加一次市外的培训、学习或考察。
二、外出学习培训的有关程序1.通知:由教育局负责培训学习的部门将有关文件下发学校,学校教科室按照文件要求通知推荐参加培训人选。
2.审批:外出学习的老师凭上级文件通知先到教务处,填写《田梧二中教师外出培训学习登记表》,由教科室主任登记签字,然后报校长审核,中心学校校长审批。
教科室对于外出培训学习的教师进行登记备案,做到有据可查。
3.请假:外出学习的教师在中心学校校长审批同意后,自行安排好功课并妥善做好交接工作,凭《田梧二中教师外出培训学习登记表》和文件通知去办公室请假,填写请假条。
校领导外出学习除学校请假外,还需向中心学校请假。
三、外出学习培训返校后的有关工作1.销假:外出培训、学习、考察归来的教师要及时到学校办公室销假。
2.学习反馈:凡外出学习(学历培训除外)归来的教师,回校后必须将不少于500字的学习心得体(电子稿)交教科室上传学校网站,必要时向教研组或学校进行讲座,几人同时参加活动,可推荐一人主讲。
3.经费报销:外出学习培训费用在完成学习报告或讲座后,发票先由教科室主任签字后,再按照财务规定予以报销。
四、外出人员注意事项1.外出学习人员代表学校,要注意个人形象,不能做有损于学校名誉的事。
2.外出学习人员应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要求,不得中途或提前离开。
学校外出培训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我校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在编在岗的教师。
第三条外出培训是教师提升自身素质的重要途径,学校应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外出培训,鼓励教师通过培训拓宽视野,更新教育理念,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第二章培训计划第四条学校根据国家教育政策和学校发展规划,结合教师队伍建设需要,制定年度外出培训计划。
第五条外出培训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培训主题:围绕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学方法创新等方面。
(二)培训对象:优先考虑青年教师、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等。
(三)培训时间:根据培训内容和教师实际情况合理安排。
(四)培训地点:选择与培训主题相关的知名高校、培训机构或企业。
(五)培训方式:包括集中培训、短期培训、远程培训等。
第三章培训实施第六条学校成立外出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外出培训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教师根据年度培训计划,结合自身实际,提出外出培训申请。
第八条外出培训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培训主题、内容、目的。
(二)培训时间、地点、方式。
(三)预期成果。
第九条外出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对教师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校安排培训。
第十条教师参加培训期间,应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学习,积极交流,确保培训效果。
第四章培训考核第十一条教师参加外出培训后,应提交培训总结报告,内容包括:(一)培训期间的学习心得。
(二)培训成果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
(三)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建议。
第十二条学校对教师提交的培训总结报告进行审核,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十三条对在培训中表现优秀、成果突出的教师,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对未按规定参加培训、培训效果不佳的教师,学校将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中教师外出听课、学习培训管理制度(三篇)

二中教师外出听课、学习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教师的专业能力和教学水平的提高,充分利用各类教学资源,提高学校整体教研水平,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外出听课、学习培训的范围和条件第二条外出听课、学习培训的范围包括校内外的各种听课和培训活动。
第三条外出听课、学习培训的条件包括:教师具备研究能力和教育教学经验,身体健康,具备在校外听课和参加培训活动的时间和机会。
第三章外出听课、学习培训的安排与审批第四条外出听课、学习培训的安排由学校教研部门负责统筹安排,提供相应的听课和培训资源。
第五条各年级、科室需要外出听课、学习培训的教师,应填写《外出听课、学习培训申请表》,并注明听课或培训的目的、内容、时间和地点等详细信息。
第六条申请表应由申请人本人和所在年级(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提交给学校教研部门进行审批。
第七条学校教研部门在收到申请表后,应在两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并将结果及时通知申请人。
第八条学校教研部门应及时将已审批通过的外出听课、学习培训活动的安排与教师个人档案一并交给人事部门备案。
第四章外出听课、学习培训的学时和报销第九条外出听课的学时按照实际听课时间计算,每小时算作一学时。
第十条参加培训的学时按照实际参与的培训时间计算,每小时算作一学时。
第十一条外出听课、学习培训的学时可以列入教师的继续教育学时总量,并计入绩效考核。
第十二条外出听课、学习培训的费用由学校负责报销,报销标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外出听课、学习培训的考核与总结第十三条各年级(科室)负责人对外出听课、学习培训的教师进行定期考核和总结。
第十四条考核内容包括听课、学习培训的目的、内容和效果等方面,以及教师所掌握的新知识、新技能的应用情况。
第十五条考核结果要及时反馈给教师,并可以作为职称评审、岗位晋升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学校教研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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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外出培训管理制度范本
一、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的原则
1.由政府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下发通知或指令参加学习培训的教师,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参加,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计划派出。
2.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各处室或教研组须派教师外出学习的,由学校依据文件规定或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参加外出。
3.对一些民间性质的学术团体组织的会议或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派教师参加;非学术性团体组织的活动,教师一律不得参加。
4.学校根据经费预算,原则上只同意一名教师每学期参加一次市外的培训、学习或考察。
二、外出学习培训的有关程序
1.通知。
由教育局负责培训学习的部门将有关文件下发学校,学校教科室按照文件要求通知推荐参加培训人选。
2.审批。
外出学习的老师凭上级文件通知先到教务处,由主任登记签字,然后报校长审核。
教科室对于外出培训学习的教师进行登记备案,做到有据可查。
3.请假。
外出学习的教师在校长审核同意后,自行安排好功课并妥善做好交接工作。
三、外出学习培训返校后的有关工作
1.销假。
外出培训、学习、考察归来的教师要及时到学校办公室销假。
2.学习反馈。
凡外出学习(学历培训除外)归来的教师,回校后必须将不少于500字的学习心得体会(电子稿)上传学校网站,必要时向教研组或学校进行讲座,几人同时参加活动,可推荐一人主讲。
3.经费报销。
外出学习培训费用在完成学习报告或讲座后,校长签字后,再按照财务规定予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