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校产管理制度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明细

一、总则为了加强我校财产管理,确保各类财产的有效使用,使财产的购置、保管、调用、报损等环节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成立校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学校校产管理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考核。
2.设立总务处校产管理办公室,负责校产的具体管理工作。
三、财产分类及管理1.财产分为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消耗物资三大类。
2.固定资产由总务处统一管理,包括房屋、设备、家具等。
3.低值易耗品由各使用部门负责管理,包括办公用品、实验用品等。
4.消耗物资由各使用部门负责管理,包括教学用品、清洁用品等。
四、财产购置1.购置财产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批,私自采购物品,一律不予报销。
2.购置物品发票必须有采购、验收签字,经主管审批,保管员登记,才可报销。
3.购置财产应遵循以下原则:(1)符合学校发展规划和教育教学需求;(2)注重性价比,选择优质、适用、安全的财产;(3)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五、财产保管1.财产保管人员应熟悉所管财产的性能、特点和使用方法。
2.财产保管人员应建立健全财产台账,详细记录财产的购置、使用、维修、报损等情况。
3.财产保管人员应定期检查财产,确保财产安全、完好。
六、财产调用1.财产调用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用。
2.调用财产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理使用,避免浪费;(2)按需调用,避免闲置;(3)爱护使用,延长使用寿命。
七、财产报损1.财产损坏、丢失或报废,应及时上报校产管理委员会。
2.财产报损应提供以下材料:(1)财产损坏、丢失或报废的原因说明;(2)财产损坏、丢失或报废的证明材料;(3)财产报损审批表。
3.校产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对财产报损进行审批。
八、奖惩措施1.对认真履行职责,在财产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财产管理规定,造成财产损失或浪费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九、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校产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小学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财产管理,确保财产的安全和合理使用,提高财产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产管理范围1. 学校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土地、设施设备、家具、教学用品、办公用品、文体用品、图书资料等。
2. 学校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应收账款、预付款项等。
3. 学校其他财产:包括知识产权、特许经营权、租赁权等。
三、财产管理职责1. 学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学校财产管理的全面工作,领导、协调、监督各部门和人员履行财产管理职责。
2. 财务部门负责学校财产的核算、监督和检查工作。
3.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分配、维修、报废等工作。
4. 办公室负责学校办公用品、家具等物品的采购、分配、管理等工作。
5. 教务处负责教学用品、图书资料等物品的采购、分配、管理等工作。
6.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财产管理负直接责任,部门内设专人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四、财产采购与验收1. 学校财产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采购程序。
2. 财产采购前,相关部门应编制采购计划,报学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3. 财产采购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确保采购质量。
4. 财产验收应按照采购合同、产品说明书、质量标准等要求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五、财产分配与使用1. 学校财产分配应按照学校发展规划、教育教学需要和财产实际情况进行。
2. 财产分配应明确使用范围、使用期限和责任人。
3. 财产使用过程中,应遵循节约、合理、高效的原则,避免浪费。
4. 财产使用部门应建立健全财产使用记录,定期检查财产使用情况。
六、财产维修与保养1. 学校财产维修应遵循及时、经济、合理的原则。
2. 财产维修前,应向学校财产管理领导小组报告,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3. 财产维修过程中,应确保维修质量,减少维修成本。
4. 财产维修后,应及时恢复原状,并做好维修记录。
小学校产管理制度

小学校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财产管理,维护学校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财产是指学校在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中使用的土地、房屋、设施、设备、图书、仪器、器材、资金等资源。
第三条学校财产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学校财产的安全、有效和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财产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加强财产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财产登记与报损第五条每学年开始,总务处应对各班、处室所有校产进行全面登记,由班主任、处室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六条中途如有财产破损,应及时报告总务处,一周内进行调换或修理。
期末按各班、处室入册数进行检查核对。
第七条学校财产、公物管理要求:(一)不乱涂乱刻墙壁、门窗、桌凳,不攀折践踏花木。
(二)爱护班内卫生工具,使用后放回原处;不挪用别班的卫生工具;借用学校的公物必须及时归还。
(三)开关门窗、日光灯、电风扇应有专人负责,白天、晴天尽量做到教室内少开日光灯,人走灯熄。
第三章公物赔偿制度第八条损坏课桌(张)赔偿30元;损坏课凳(条)赔偿5元;损坏教室内卫生洁具(件)赔偿2元;损坏玻璃(块)赔偿15元;损坏日光灯启辉器、开关(只)赔偿3元;损坏录音机(次)20元。
第九条体育器具、自来水龙头无故损坏,视损程度赔偿。
第十条如遇损坏其他班级公物,按上述价赔出外。
还要扣除三项竞赛分数。
第四章奖惩办法第十一条校产管理好坏,直接影响学校教育经费的开支,这份工作班主任要付出一笔很大的辛劳,故此设立校产管理奖惩办法。
第十二条奖励措施:(一)对在财产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班级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对在财产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班级和个人,给予物质奖励。
第十三条惩罚措施:(一)对不认真履行财产管理职责的班级和个人,给予批评教育。
(二)对违反财产管理制度,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班级和个人,给予经济赔偿。
校产管理制度

校产管理制度切实管好、用好学校财产(以下简称校产),提高校产使用效率,确保其正常运行,是每个师生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为加强校产管理,确保校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校产包括下列内容学校一切物资:房产、设备、教学仪器、图书、艺术器材、桌凳、床铺、教具、办公用品、炊事工具等。
二、校产管理原则1、学校的各类设备、财产根据分块管理原则落实,由各有关负责人具体负责、管理。
各处室内财产负责人为各处室主任;各教师办公室财产负责人为各位教师;各班级财产具体负责人为各相关班级的班主任;各专用教室、功能室(各实验室、阅览室、图书室、计算机教室、音、体、美、劳、综合办公室等)的财产负责人为各专用室管理员;食堂财产负责人为总务处主任;学生宿舍的财产负责人为各相关班级的相关班主任;操场内财产负责人为体育室管理员。
2、总务处负责建立学校固定资产账和明细账并负责存档。
所有固定资产和大宗物品(电脑、图书、仪器、桌椅等)都必须登记造册;各处室(包括教室、宿舍、办公室、实验仪器室、食堂以及各专用室等)现有财产均登记造册。
总务处负责监督,各专用教室的总账由总务处负责。
3、学校经常性地对师生进行"爱护公物光荣、损坏公物可耻”的道德教育,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习惯。
三、购物与领用制度1、学校添置财产,先由各处室负责人或使用人提出申请报校长审核,经校长同意,必要时经班子会研究确定后由总务处负责组织购置。
2、添置的校产经各处室、专用教室负责人或使用人验收签字后,登记入册,方可分配使用。
3、各处室的用品、常规教具由总务处根据需要和可能情况统一配备。
各处室负责人或教职工个人领用公物均需填写《领物登记表》,写清数量、用途并签字,严格手续,明确责任。
笔墨纸张虽属低价易耗品,也力求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四、使用、借用和检查制度1、处室财产由本处室负责人负责或由有关人员负责使用管理;专用教室、功能室财产由专任教师或功能室负责人负责使用管理,总务处每学期检查一次。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3篇)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校产的保护和管理,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环境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校产包括固定资产、图书资料、实验仪器设备、文物古迹等。
第三条学校校产的保护与管理应坚持依法、科学、规范、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校产的管理工作应以科学普及、安全可靠、公平公开、高效便捷为目标。
第五条学校校产管理工作应以全面查阅、持续更新、定期维护为核心。
第六条学校校产管理工作应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进校园信息化建设。
第二章校产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七条学校校产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八条学校校产管理应坚持现代科学技术与传统文化的有机结合。
第九条学校校产管理应重视保护环境和节约能源的原则。
第十条学校校产管理应以学生为中心,服务于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
第三章校产管理的组织机构第十一条学校应设立校产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学校校产的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校产管理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相关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
第十三条学校应设立校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的校产管理工作。
第四章校产管理的职责和权限第十四条校产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制定校产管理方针和政策,决定校产的重要事项。
第十五条校产管理办公室的职责是:实施校产管理的具体工作,组织校产的登记、盘点、借用、归还等。
第十六条各职能部门应有专人负责校产的管理,做好校产的保护和维护工作。
第十七条学生应加强对校产的保护和爱护,不得私自损坏、乱用校产。
第五章校产的管理措施第十八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校产的档案管理制度,定期更新校产档案。
第十九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校产的使用申请制度,明确使用校产的程序。
第二十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校产的借用管理制度,确保校产的利用合理。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校产的维护修理制度,保证校产的正常使用。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校产的保险制度,对校产进行适当的保险。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校产的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校产的安全性。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加强对校产使用人员的培训和宣传,提高校产管理水平。
学校闲置校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闲置校产的管理,提高校产使用效率,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闲置校产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闲置房屋、场地、设备、设施等。
第三条学校闲置校产的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确保校产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闲置校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闲置校产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闲置校产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闲置校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审核闲置校产的出租、出借、处置等事项;(三)监督闲置校产的使用情况,确保校产安全、完整;(四)定期对闲置校产进行盘点、评估,提出改进措施;(五)处理闲置校产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学校设立闲置校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闲置校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闲置校产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收集、整理闲置校产信息,建立校产台账;(二)根据校产实际情况,提出闲置校产出租、出借、处置等建议;(三)负责闲置校产出租、出借、处置的具体实施;(四)监督校产使用情况,及时反馈问题;(五)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闲置校产管理工作。
第三章闲置校产的管理与利用第八条闲置校产的管理与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招标,公平竞争;(二)合理定价,确保收益;(三)注重效益,提高校产使用率;(四)保障校产安全,维护学校形象。
第九条闲置校产的出租、出借:(一)闲置校产出租、出借前,应进行市场调研,确定合理价格;(二)出租、出借期限不得超过校产的使用寿命;(三)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四)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第十条闲置校产的处置:(一)处置闲置校产前,应进行资产评估,确定处置价格;(二)处置闲置校产,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招标、拍卖等方式进行;(三)处置闲置校产所得,应按照学校财务制度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闲置校产的使用:(一)闲置校产的使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二)使用者应爱护校产,合理使用,不得擅自改变校产用途;(三)使用者应定期向学校报告校产使用情况。
中小学校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校产管理,提高学校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教育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中小学校产的管理,包括学校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校舍等。
第三条中小学校产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学校产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教育政策和学校实际情况。
2. 安全保障原则:确保学校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3. 效益最大化原则:合理配置和利用学校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4. 透明公开原则:学校产管理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资产分类与核算第四条学校资产分为以下类别:1.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设备、家具等。
2. 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存货等。
3.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商标权、专利权等。
4. 校舍:包括教学楼、实验楼、办公楼、宿舍楼等。
第五条学校资产核算应当遵循以下规定:1. 学校资产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价,不得随意变更。
2. 学校资产折旧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折旧年限由学校根据资产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
3. 学校资产报废、处置应当经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并报学校领导批准。
4. 学校资产核算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章资产购置与管理第六条学校资产购置应当遵循以下程序:1. 需求分析:根据学校教育教学需要,制定资产购置计划。
2. 采购审批: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对购置计划进行审核,报学校领导批准。
3. 采购实施:按照批准的购置计划,通过招标、询价等方式采购资产。
4. 验收交付: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对采购的资产进行验收,确保资产质量。
第七条学校资产管理应当遵循以下规定:1. 资产登记: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资产登记制度,对学校资产进行登记、造册、建卡。
2. 资产使用:学校资产应当合理配置,按照使用要求进行分配。
3. 资产维护: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应当制定资产维护计划,定期对资产进行检查、保养。
小学财产管理制度范本(5篇)

小学财产管理制度范本1、学校总务处重要职责是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实行财产保管责任制,建立财产分类帐和总帐。
2、凡是购进或调进资产、仪器、音体美器材等都记入固定资产清册,建立借用制度和赔偿制度,每学年末总务处根据财产变动情况进行一次核对调整。
3、注意检查维修、延长财产使用期限。
总务部门要有高度责任心,对学校财产应一清二楚,对损坏事故应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对损坏财产应及时组织维修,以提高使用效率。
4、学校财产、物品实行分级管理、教室内财产由班主任管理,办公室财产由各办公室负责人管理,少先队财产由大队辅导员管理,图书、教具、体育、音乐、美术、劳技室、实验室、实验仪器室、计算机、语音室、总控室、电教室、多媒体、档案室、教师资料室、仪器和日常物品由学校确定人员专人负责管理。
5、做好财产交接手续,开学初,各任科教师清点所接财产新旧和数量情况后保管使用,学期结束后,各任科教师交回相关财产,各室财产清点后上报总务处备案。
6、学校各部门要加强对学生进行勤俭节约,爱护公物教育,同时充分利用校会、班会、广播、黑板报等进行检查评比,大力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爱护公物的行为,加强学生爱护学校财物的责任感、提高爱护公共财物的自觉性。
做到平时有人保管,坏了有人报告,毁了有人赔偿,丢了有人查找。
7、身教胜过言教,教师首先要作学生表率。
(1)、离校要关好门、窗、电灯、吊扇。
(2)、各室物品不要任意搬运。
(3)、节约用水用电,提倡“节约为荣,浪费为耻。
”风格。
8、校产管理小组要定期对各部门财产使用保管情况进行检查。
附一:财产赔偿制度。
1、教师在失职情况下,损坏遗失物品。
根据新旧质量酌情赔偿。
2、学生在违纪情况下,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3、公物被窃应弄清责任人员,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赔偿。
附二:财产领、借制度。
一、学校公物由总务处统一管理,任何人一律不得私自拿用。
二、教职工因工作、学习和生活需要需暂借用学校财物,须办借领手续。
1、领用消耗办公品,必须向保管员办理登记手续。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
2 0 X X
小学校产管理制度
小学校产管理制度
大侣小学校产管理制度
为美化校园,造就良好的育人环境,培养四有新人,学校公物做到个个爱护,人
人有责,特制订下列制度和措施。
一、建立财产登记、报损制度。
每学年开始总务处对各班、处室所有校产全部按数登记入册,由班主任、处室负
责人签字。
如中途有破损及时报告总务处,一周内进行调换或修理。
期末按各班
、处室入册数检查核对一次。
二、校产、公物管理要求:
1、不乱涂乱刻墙壁、门窗、桌凳,不攀折践踏花木。
2、爱护班内卫生工具,使用后放回原处;不挪用别班的卫生工具;若借用学校的
公物必须及时归还。
3、开关门窗、日光灯、电风扇各班要有专人负责,白天、晴天尽量做到教室内少
开日光灯,做到人走灯熄。
三、公物赔偿制度:
1、损坏课桌(张)赔偿30元;损坏课凳(条)赔偿5元;损坏教室内卫生洁具(
件)赔偿2元;损坏玻璃(块)赔偿15元;损坏日光灯启辉器、开关(只)赔偿3
元;损坏录音机(次)20元。
第2 页共4 页
2、体育器具、自来水龙头无故损坏,视损程度赔偿。
3、如遇损坏其它班级公物,按上述价赔出外。
还要扣除三项竞赛分数。
四、奖惩办法(班主任):
校产管理好坏,直接影响学校教育经费的开支,这份工作班主任要付出一笔很大
的辛劳,故此设立校产管理奖惩办法。
首先,与学校的三项竞赛挂钩,视损坏程
度每损坏5元扣半分。
其次,到学期结束,根据使用保管程度的检查结果奖励经济
30-50元,损坏校产比较严重的班级,要扣奖金。
以上各条希切实执行。
大侣小学总务处
第3 页共4 页
THANKS
谢谢您的阅览
仅供参考
第4 页共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