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扶梯人行道保养记录表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重大修理自检记录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重大修理自检记录第一部分:自检前的准备工作
1.确认修理的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具体位置,并查看设备的使用年限和维护记录。
2.查看安全警示标识是否完整可见,是否贴有最新的维护信息。
3.确保工作区域的安全,设置警戒标示牌,并随时注意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
第二部分:自检具体内容
1.检查扶梯的金属外壳是否完好,无腐蚀和裂纹。
同时,检查扶梯槽部分是否有起伏变化。
2.检查扶梯链条的张紧度和润滑情况。
链条应紧固适当,且需要定期清洁和润滑。
3.检查扶梯缓冲器的工作情况。
通过观察和模拟测试,确保缓冲器能够正常工作,提供安全的紧急停车功能。
4.检查扶梯的轨道导向系统,确保导轨不变形,导向链条顺畅。
如有问题,应及时更换和维修。
5.检查扶梯的限位器和安全装置是否正常。
限位器应能够准确感知到扶梯的起停位置,并及时切断电源,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6.检查手轴和步道的亮度和灯光是否正常。
亮度应符合标准,确保乘客在扶梯运行过程中能够清晰地看到前方。
第三部分为1200字以上的内容,请提供相关信息。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维护规范及表格(17doc)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维护保养基本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周期性维护保养(以下简称维保)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淄博市范围内在用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月、季度、半年和年度维保。
本标准不适用于杂物电梯、防爆电梯的维保。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7588—1995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0060—1993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6899—1997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50310—2002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8903—1988 电梯用钢丝绳GB/T10058—1997 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9—1992 电梯试验方法GB/T12974—1991 交流电梯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GB/T13435—1992 电梯曳引机JG 5071—1996 液压电梯JG/T5072.2—1996 电梯T型导轨检验规则3 基本条件要求3.1 维保单位的基本条件3.1.1 维保单位必须取得《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资格证》证书后,方可承担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维保业务。
3.1.2 维保单位应依据本标准与使用单位签订维保合同或维保责任书。
3.1.3 维保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建立维保档案卡(式样见附录B)。
3.2 维保人员的基本条件3.2.1维保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
3.2.2 维保人员的数量应与工作量相适应,至少有二人一起相互配合作业。
3.2.3 维保人员应熟练掌握所维保电梯的原理、结构、性能,特别是电气控制系统及电力拖动系统基本环节,并能正确分析、排除各种故障。
扶手电梯日常巡查记录表

10、梯级完好无破损
11、整梯运行无振动无异响
巡查人员
备注
说Hale Waihona Puke :1、管理员应进行经常性巡查,监督人不定期抽查并在备注栏签名;
2、记录人跟进处理结果并填写《电梯/升降设备故障处理记录表》;
3、有数据的需记录数据,无数据的正常打“√”,发现问题记录清楚,记录不得涂改,如需修改一律使用双划线“=”。
部门负责人签名/日期:
项目名称: 电梯编号: 电梯位置: 20 年 月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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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扶梯出入口通道畅通
2、机舱盖板平整、无翘边
3、警示、合格标志齐全
4、照明完好、照度足够
5、启动按钮正常
6、急停按钮正常
7、梳齿板无破损
8、裙板毛刷无缺失
山东省地方标准电梯维护保养要求

山东省地方标准电梯维护保养要求DB372007-10-24发布2007-12-01实施山准东省地方标准DB37/ 722—2007电梯维护保养要求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目次前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管理要求 (2)5 电梯维护保养要求 (3)前言本标准全文强制。
本标准由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济南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所、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天津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青岛富士制御电梯有限公司、山东百斯特电梯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波、薛金明、张波、顾群、王新宇、童刚、刘衍胜、王立忠、周家存、陶锡强、容剑华。
电梯维护保养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在用电梯维护保养的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维护保养。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7024-1997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GB 7588-2003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10060-1993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 16899-1997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 18755-2002 电梯维修规范国质检锅[2002]1号《电梯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2]360号《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国务院令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质检锅[2003]251号《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第13号令《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DB11 418-2007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

ICS 91.140.90Q 78DB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Rules for the daily maintenance of electric lifts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11/ 418—2007目次前言 (I)引言 (II)1范围 (1)2术语和定义 (1)3一般要求 (2)4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 (2)4.1基本规则 (2)4.2电梯施工单位 (2)4.3电梯维保单位 (2)4.4电梯安全管理人员与施工作业人员 (2)附录A(规范性附录)电梯周期日常维护保养项目表 (4)附录B(规范性附录)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周期日常维护保养项目表 (16)参考文献 (25)DB11/T 418—2007前言本标准全文强制。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的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市特种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日立电梯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勇志、张弟华、王琦、赵伯锐、李庆文、杨小军、刘连璋。
引言本标准所涉及的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其制造、安装与验收后必须符合GB 7588《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和GB 16899《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的规定。
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在日常维护保养后也应符合上述标准。
本标准引用GB 7588《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和GB 16899《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相关条款,以确保标准的一致性。
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因在一定运行时间内由于震动、磨损、老化使其产生变化,这些变化会使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处于非正常状态下运行,为此应由持有相应项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进行定期的日常维护保养,根据相关尺寸的变化及零部件磨损情况在日常维护保养时进行调整和更换。
自动扶梯验收记录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验收检验原始记录注册代码使用单位检验机构检验日期阳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说明一、本原始记录适用于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验收检验及改造(大修)检验。
二、本原始记录的检验内容、要求、方法及检测规则均应遵守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制订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则》的各项规定。
三、本原始记录所列项目、序号、检验内容、实测等格式完全对应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订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中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验收检验报告,并按照其说明进行检验。
四、实施现场检验时应具备下列检验条件:1、环境空气温、湿度应保持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正常运行所允许的范围内;2、电网输入电压应正常,电压波动应在额定电压值±7%的范围内;3、环境空气中不应含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4、检验现场(主要指驱动站和转向站)应整洁,不应有与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工作无关的物品和设施,相关现场应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五、检验所用仪器、设备应完好且在计量检定有效期内。
六、现场检验过程中,检验人员应当详细记录检测情况及检验结果。
七、检验结果栏中用“√”划出相应的实测结果。
八、凡带“*”项为重要项。
九、原始记录一律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不得涂改。
确需要更正时,应在原错误处划删除线“—”并签章或由检验员签字,在上方书写正确内容。
十、原始记录应当有检验日期及检验人员、校核人员签字。
十一、本记录的所测数据和结论均是在检验状态下得出,检测结论只对检验时的设备状态负责。
附表1梯级、踏板或胶带运行速度测量值 单位:(m/s )附表2 扶手带运行速度测量值 单位(m/s )。
自动人行道电梯和自动扶梯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自动人行道电梯和自动扶梯日常维护保养记录日期:xxxx年xx月xx日设备:自动人行道电梯维护保养记录:1.清洁:定期清洁电梯的外观和内部装饰。
使用柔软的布料和中性清洁剂,避免使用腐蚀性或有刺激性的清洁剂。
2.电气系统:检查电气系统是否正常工作,包括运行按钮、指示灯、紧急停车开关等,确保其灵敏和可靠性。
如发现任何故障或异常,应立即报修并停止使用电梯。
3.机械系统:检查电梯的机械运转是否正常,包括传动系统、刹车系统、导轨系统等。
对于润滑部件,及时添加适量的润滑油。
4.安全装置:定期检查电梯的安全装置是否正常,如紧急停车装置、缓冲装置、轻触保护装置等。
确保这些装置对乘客的安全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
5.紧固件:定期检查电梯的紧固件是否牢固,包括螺丝、螺母、销子等。
如发现松动现象,应及时紧固。
6.紧急救援:进行紧急救援演练,包括启动紧急停车装置、应急通信设备的测试等。
检查应急按钮和通信设备是否正常工作。
7.指标和标识:检查电梯内外的指标和标识是否清晰可见。
如果有任何损坏或模糊不清的情况,应及时更换或修复。
8.定期维保:按照设备维修保养手册或制造商的要求,定期进行维保工作。
包括润滑、清洁、更换磨损部件等。
尤其是关键部件的维保,要做到及时和有效。
备注:设备维护保养记录应于每次维保后填写完整,记录维保的具体内容、维保人员、时间等。
同时做好记录的归档和保管工作。
设备:自动扶梯维护保养记录:1.清洁:定期清洁扶梯的外观和搭乘面,清除积尘和脏物。
使用柔软的刷子和清洁剂,不使用有刺激性的清洁剂。
2.电气系统:检查扶梯的电气系统是否正常工作,包括指示灯、运行按钮等。
如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及时报修并停止使用扶梯。
3.传动系统:检查扶梯的传动系统是否正常运转,包括链条、链轮等。
如有松动、磨损或缺失,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
4.安全装置:定期检查扶梯的安全装置是否正常,如扶手链断裂装置、紧急停车装置等,确保其稳定和安全。
5.润滑:对扶梯的传动链条、滚轮等部件进行润滑,使用适量的润滑油。
扶梯自检报告样本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定期检验自检记录设备注册代码使用单位名称**************有限公司设备安装地址****使用单位设备编号********维修保养单位*****有限公司检验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一、填写要求1、本记录适用于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定期检验。
2、自检实施单位对记录中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及其与实物的一致性负责,表格中需要签字的维修保养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人(须有授权书)、维修保养人员、检查人员须由本人签字,不准代签。
维修保养人员、检查人员必须持相关“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如遇记录错误确需更改时,应采用单杠划去原始数据,在旁边写上更改后数据,加盖或签上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
4、“检查结果”一栏中有数据要求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或技术处理后数据,有最大、最小值要求的要分别填写实测最大、最小值;无数据要求的,可填画合格符号“√”或不合格符号“×”;若无此项目时,画“/”。
“检验结论”一栏中只能填写“合格”、“不合格”。
必要时,相关项目应当另列表格或者附图,以便数据的记录和整理。
5、自检记录中的结论是对被检设备是否安全给出的结论,必须注明“合格”或“不合格”。
6、记录中不应遗留空白表格,无此项或不详情况应填写斜线“/”或“不详”。
7、检验项目及其内容有“★”的项目,对于允许按照GB16899-1997及更早期标准生产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可以按照《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02年)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
8、2.2防护、6.2梳齿板夹异物保护、6.4非操纵逆转保护、6.7梯级或踏板的下陷保护、7.1检修控制装置的设置、7.2检修控制装置的操作、10.2扶手带的运行速度偏差等7个项目,对于制造日期为1998年2月1日以前的设备不作为否决项,按“无此项”项处理。
9、本记录结论页须加盖维保单位公章或者其他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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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记录为规范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而制定。
2、本记录由维修保养单位专业持证人员用钢笔填写,字迹应工整,不允许涂改,用双划线划改且应签划改人员姓名及日期。
3、本记录一式两份。
一份由使用单位管理保存,保存期不少于二年。
一份由维护保养单位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四年。
4、本记录无维修保养单位专业持证人员及使用单位管理持证人员签章无效。
5、本记录中定量结果应填写实测数据;定性结果应填写文字说明。
凡齐全、有效、正常和合格的用标记“√”表示,凡缺项、无效、异常和不合格的用标记“×”表示,凡无此项的用标记“/”表示。
6、本记录填写必需属实。
7、本记录填写人员须对所填写的数据真实性负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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