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和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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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中心血站

2010年度继续教育和培训计划

一、目的

为了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对安全血液的要求,依据《血站管理办法》及《血站质量管理规范》、《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结合《阳江市中心血站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和《阳江市中心血站人力资源管理程序》的需要,切实保障员工接受教育的权利,确保血站工作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75学时的岗位继续教育,使员工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三基”)得到持续加强,以推进员工通过接受继续教育和培训,在学历结构、专业技术资格和专业技能水平等均达到《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和《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从而更好地为我站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服务,确保血液安全。特制定阳江市中心血站2010年度全员培训计划。

二、职责

1、各科室负责根据本科室继续教育和培训需求,提出继续教育和培训申请,并负责组织本科室人员积极参加全站统一安排的培训;承担本科室部分专业知识的培训。

2、办公室根据血站的总体发展要求和各科室提出的培训需求,制订《年度继续教育和培训计划》,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3、法定代表人负责审批《培训需求申请》和《年度继续教育和培训计划》。

三、继续教育和培训的实施

(一)、继续教育实施

继续教育方面,学习内容以专业对口为主,鼓励在职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参加业余教育或自学考试,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从而提升自身学历水平,满足《规范》的要求。

1、积极参加阳江市“金桥工程”人才培养计划,鼓励所有中专及中专以下学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大专学历教育。今年,还有9名大专学历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本科学历教育,我站将创造条件,保障所有参与学历教育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保证能有足够的时间参加学习。参加本科学历教育人员登记,见附表1。

2、为了培育我站学科带头人和拔尖人才,推动我站事业的全面发展,依据阳卫[2005]128号《关于印发(阳江市卫生系统精英培育计划)的通知》和《阳江市中心血站2005-2010年精英培育计划》的要求,制定2010年精英培育实施计划,培养目标为:选派一名管理层人员参与精英培育,上送进修时间为1年,学费由本人负责一半,学习期间的工资和补贴由单位发给。可享受劳务奖金,具体由单位按实际情况发给。

3、外派进修学习:今年将选派技术骨干1-2名到广州市血液中心进行为期1-2个月的专业知识进修学习;选派4-5名技术骨干分赴全国各地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现代成分输血培训班,以及时掌握临床输血的新知识、新技术。

(二)、站内组织培训的实施

1、成立阳江市中心血站培训师资小组和培训者能力评估小组。

(1)、培训师资小组人员要求:

A、接受过省卫生厅或站内组织的培训;

B、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C、有授课经验和技巧;

D、熟悉操作规程并能熟练操作;

E、相关业务培训者应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

(2)、培训者培训能力评估小组人员要求:

A、具有血液管理3年工作经历;

B、接受过省卫生厅或站内组织的培训

C、中层管理干部

D、能客观评价培训能力;

E、熟悉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

2、培训形式

(1)、全站集中统一授课:师资组备好课,通过幻灯投影的形式进行授课;

(2)、分部门组织培训:各科室负责人或技术骨干组织本科室人员对本科室作业指导书或专业实践技能进行培训。

3、培训内容:法律法规及国家技术标准、安全与卫生知识、签名与法律责任、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三基”)、计算机信息等。全年培训内容及时间安排,见附表2和附表3

4、培训的评估

(1)、评估形式:为了保证培训效果,每一专题培训结束后必须

进行评估,理论培训评估形采用笔试考核、操作技能培训评估采用现场打分考核。

(2)、预期效果评估标准:整体培训效果90%合格为达到预期效果;个人培训效果为考核60分为合格。

(3)、预期效果的评价和措施:

培训结束,应对本次(或本专题)的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属于整体培训未达到预期效果的,应重新进行培训;属于个人培训未达到预期效果的,给予一次补考机会,未能通过的,待岗培训3个月,重新进行考核。

5、培训地点

集中授课地点四楼会议室,专题讨论及现场示教临时通知,科室培训由各科室自行选择场所,以本部门办公场所为主。

(三)、继续医学教育评估考核和学分授予

1、利用血站ICME系统,对所有参加继续医学教育的人员均建立档案管理,所获学分实行IC卡管理。按照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评估指标体系和实施办法,对每位需学分达标的人员每年进行学分登记和考核。

2、学分授予:

(1)、按《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和《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管理实施办法》计分,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Ⅰ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5—20学分。两类学分不可相互替代。

(2)、Ⅰ类学分: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可授予Ⅰ类学分;Ⅱ类学分: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Ⅱ类学分。

四、经费及保障

保证资金的投入,计划提取业务收入的1%用为继续医学教育和培训专项经费。

阳江市中心血站

二O一O年一月六日

附表1:在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本科学历教育登记表

附表2:阳江市中心血站2009年度培训计划表(集中统一授课)

附表3:阳江市中心血站2009年度培训计划表(分部门组织培训)

表1:2010年在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参加本科学历教育登记表

表2:阳江市中心血站2010年度培训计划

(集中统一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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