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制度(精)
信访工作制度

信访工作制度一、背景介绍信访工作制度是指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解决群众信访问题而建立的一套规范化的工作程序和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加强信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提高信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确保信访工作的公正、公开和便民。
二、工作目标1. 解决信访问题:通过信访工作制度的规范化,及时解决群众的信访问题,满足人民群众的合法诉求。
2. 维护社会稳定:通过信访工作制度的健全和完善,维护社会稳定,防止信访问题扩大化和蔓延。
3. 加强政府监督:通过信访工作制度的落实,加强对政府工作的监督,提高政府的服务水平和责任意识。
三、工作流程1. 接收信访件:信访部门负责接收群众的来信来访,并登记相关信息,包括信访人姓名、联系方式、问题描述等。
2. 筛选信访件:信访部门根据信访件的性质和重要程度,进行筛选和分类,优先处理重大信访问题。
3. 调查核实:信访部门对信访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了解问题的真实情况和背景,收集相关证据和资料。
4. 协调解决:信访部门根据调查结果,协调相关部门或单位解决信访问题,确保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5. 反馈回复:信访部门对解决结果进行反馈回复,及时告知信访人处理结果,并提供必要的解释和说明。
6. 监督督办:信访部门对信访问题的解决情况进行监督督办,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避免问题反复出现。
四、工作原则1. 便民原则:信访工作要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
2. 公正公平原则:信访工作要坚持公正公平原则,对待每一个信访人员要一视同仁,不偏袒任何一方。
3. 法律依据原则:信访工作要依据法律法规进行操作,依法解决信访问题,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4. 保密原则:信访工作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保护信访人的个人信息和隐私,确保信息安全。
5. 效率原则:信访工作要高效运作,及时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信访问题的积压。
五、工作责任1. 信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信访工作的实施,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措施。
公司信访工作制度范文(六篇)

公司信访工作制度范文为了加强信访接待工作,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信访工作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本集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一条信访工作由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工作人员负责接待反映来信来访工作。
第二条对来访的群众要热情接待,认真听取他们反映的情况和要求。
第三条及时办理群众反映的来信来访事项。
对重要来信要填好重要信访阅处单并及时报主管领导阅批;对重要来访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第四条要建立和完善信访接待工作台账,妥善保管信访资料,每月进行一次整理,每年进行一次。
第五条对交由各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办理的信访件,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重要信访件一般作督办件处理,督办件要书面报送结果;对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办结的,除催办外,要报出办理的进度;对办理结果需要向上级领导、上级机关汇报、或者需答复信访人的,要及时写出专报或回信。
第六条在接待中,要耐心细致向信访人做好政策、法律的宣传教育工作,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相结合,尽力做好息诉工作,维护公司稳定。
第七条处理信访事项应当实事求是,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严禁超越职权。
第八条要加强与集团所属公司和政府信访部门的联系,互通情况,紧密协作,确保办事效率。
第九条信访工作人员要增强法制意识,严格执行各项保密制度,努力提高来信来访接待水平,切实维护集团公司稳定。
第十条集团所属公司要及时、认真的解决员工、业主的信访问题,若因所属公司、项目部处理员工或业主信访问题不力,直接到集团公司上访,产生不利影响的。
集团公司对所属公司和项目部负责人视情给予绩效工资____%的经济处罚。
大连金宸集团有限公司二0一三年____月____日信访处置登记表编号:年第号公司信访工作制度范文(二)一、背景和目的为加强公司对外沟通渠道、保护员工权益、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公司信访工作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和优化公司信访工作流程,明确相关责任和权益,促进公司内外有效沟通,提高诉求解决效率。
信访工作制度要求

信访工作制度要求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维护信访秩序,保护信访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信访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民主,依法、有序、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维护社会稳定。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都要设立信访工作机构,负责处理信访事项。
第四条信访工作机构要认真履行下列职责:(一)受理、办理信访事项;(二)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处理信访事项;(三)分析、研究信访情况,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的建议;(四)宣传、解释法律法规和政策;(五)培训、指导信访工作人员;(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信访工作。
二、信访人的权利和义务第五条信访人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向国家机关反映问题,提出建议、意见和要求;(二)查阅、复制与信访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三)要求有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或者办理;(四)要求对办理结果进行复查或者提出投诉、举报;(五)要求依法保护自己的隐私、名誉、荣誉等合法权益;(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信访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提出信访事项时,应当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完整地陈述事实和理由;(二)遵守信访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三)依法、文明信访,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四)接受答复或者办理结果,并履行相关义务;(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信访事项的受理和办理第七条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公开信访事项的受理范围、受理渠道、受理程序、办理时限、办理结果等事项。
第八条信访人可以通过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提出信访事项。
第九条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在收到信访事项后及时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告知信访人并说明理由;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作出答复或者转送有关部门处理。
信访工作办理工作制度

信访工作办理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信访工作,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信访工作办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公开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妥善处理信访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三条信访工作办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信访政策和法律法规,坚决维护信访秩序,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和纠正违法信访行为。
第四条信访工作办理应当建立健全信访信息收集、登记、受理、交办、转送、承办、回复、督办、归档等环节的工作制度,确保信访问题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
二、信访信息的收集和登记第五条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信访信息收集制度,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收集信访信息。
第六条信访工作人员对收集到的信访信息应当进行认真登记,包括信访人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信访事项、诉求等内容,确保信访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第七条信访工作人员对信访信息应当及时进行分析,提出办理意见,按照信访工作流程及时交办或者转送。
三、信访事项的受理和交办第八条信访工作机构对收到的信访事项,应当及时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对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及时转送有关机关处理。
第九条信访工作机构对受理的信访事项,应当根据事项的性质、难易程度和处理权限,确定承办部门和承办人。
第十条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将受理的信访事项及时交办给承办部门,并告知信访人。
承办部门应当及时接收、登记信访事项,并按照要求办理。
四、信访事项的承办和回复第十一条承办部门应当对交办的信访事项进行认真调查、核实,依法依规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回复信访工作机构。
第十二条信访工作机构对承办部门回复的处理意见,应当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应当及时回复信访人;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及时转送有关机关处理。
第十三条信访工作机构对信访人的回复,应当明确、具体,语言要文明、礼貌,不得使用损害信访人名誉的语言。
信访工作制度

信访工作制度信访工作制度是指为了解决社会矛盾和群众诉求,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建立的一套规范信访工作的制度和程序。
下面将详细介绍信访工作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制度背景和目的信访工作制度的制定是为了规范信访工作,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和质量,解决信访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其目的是为了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各级信访机构的职责和权限,加强信息采集和处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确保信访工作的公正、公开、高效。
二、信访工作的组织架构信访工作的组织架构包括中央信访办、地方信访办、县级信访办等各级信访机构。
中央信访办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国信访工作,地方信访办负责协调和指导本地区信访工作,县级信访办负责协调和指导本地区信访工作。
各级信访机构根据职责和权限,负责受理、调查、处理信访事项。
三、信访工作的程序和流程1. 受理信访事项:信访机构按照规定的程序受理来访信访人的信访事项,包括书面信访、口头信访等。
受理时应当核实来访人身份和信访事项的真实性,并登记相关信息。
2. 调查核实:信访机构收到信访事项后,应当进行调查核实,了解事实情况和相关证据。
可以采取走访调查、问询调查、调阅资料等方式进行核实。
3. 处理信访事项:根据调查核实的结果,信访机构应当及时处理信访事项。
处理方式包括调解、商议、调查取证、行政复议、诉讼等。
处理结果应当及时通知来访信访人,并告知相关救济途径。
4. 反馈和报告:信访机构应当定期向上级机构报告信访工作情况,包括受理情况、处理情况、问题分析和解决措施等。
同时,信访机构应当向来访信访人反馈处理结果,解释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四、信访工作的原则和要求1. 依法依规:信访工作应当依法依规进行,严格按照像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程序办事。
2. 公正公开:信访工作应当公正公开,对待每一个信访人一视同仁,不偏袒、不歧视。
3. 高效服务:信访工作应当高效服务,及时受理、调查、处理信访事项,确保信访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信访工作制度

信访工作制度引言概述:信访工作制度是指国家机关、组织或企事业单位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规范信访工作流程和程序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的信访工作制度,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生改善和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一、明确信访工作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1.1 确立信访工作的主管部门和分管部门,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范围。
1.2 设立信访工作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建立专门的信访工作团队。
1.3 制定信访工作规章制度,明确信访工作的流程和程序。
二、建立健全的信访工作渠道和平台2.1 搭建信访工作平台,建立信访工作信息系统,实现信访工作的信息化管理。
2.2 设立信访工作接待点,提供便民服务,方便群众进行信访。
2.3 建立信访工作网络,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联系,及时解决信访问题。
三、加强信访工作的督导和监督机制3.1 设立信访工作监督机构,对信访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
3.2 建立信访工作考核制度,对信访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评估。
3.3 加强信访工作的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信访工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四、加强信访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升4.1 制定信访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素质。
4.2 加强信访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4.3 建立信访工作人员的奖惩机制,激励优秀人员,惩罚违规行为。
五、加强信访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工作5.1 制定信访工作宣传计划,提高社会公众对信访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5.2 加强信访工作的宣传报道,宣传信访工作的成果和亮点。
5.3 加强信访工作的教育培训,提高社会公众的信访意识和法律意识。
结语:建立健全的信访工作制度,是推动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举措。
各级政府和单位应当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信访工作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信访服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信访工作制度

信访工作制度一、背景和目的信访工作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政府提出意见、建议、投诉、控告等行为。
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加强政府与公民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建立和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本文旨在制定信访工作制度,明确信访工作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和权责关系,以提高信访工作的效率和公正性。
二、组织架构1. 信访办公室:作为信访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和评估信访工作的开展。
2. 相关部门:各政府部门和机构应设立信访工作的专门岗位或者部门,负责处理信访事务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三、职责分工1. 信访办公室的职责:- 制定信访工作相关制度和规范;- 组织开展信访工作培训和宣传;- 协调各相关部门的信访工作,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 审核并报告信访工作的情况和成果。
2. 相关部门的职责:- 接收信访投诉,及时登记并转交至信访办公室;- 针对信访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向信访人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协助;- 完成信访工作中的其他相关任务。
四、工作流程1. 信访投诉的受理:- 信访人向相关部门提出投诉,相关部门应当及时接收并登记投诉内容;- 相关部门将投诉材料和相关信息转交至信访办公室;- 信访办公室对投诉进行初步审核,确定是否受理。
2. 调查核实:- 信访办公室根据受理的投诉,指派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相关部门应当尽快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向信访办公室提供调查报告。
3. 处理结果:- 信访办公室根据调查核实的结果,决定是否受理投诉,并向信访人进行回复;- 如受理投诉,相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向信访人反馈处理结果。
五、权责关系1. 信访办公室:- 对于受理的投诉,信访办公室有权决定是否受理,并对调查核实结果进行评估和决策;- 对于相关部门的信访工作,信访办公室有权进行监督和指导。
2. 相关部门:- 相关部门有责任及时受理和处理信访投诉,并按照要求提供调查核实报告;- 相关部门应当配合信访办公室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协助。
信访工作制度

信访工作制度一、引言信访工作制度是指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政府与民众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建立的一套规范的工作程序和管理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信访工作制度的目的、范围、流程和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二、目的信访工作制度的目的在于:1. 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2. 维护社会稳定,防止信访问题升级;3. 加强政府与民众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增进互信;4. 提高信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体政府工作人员,包括各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公共机构的工作人员。
四、工作流程信访工作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受理(1)接到信访件后,受理人员应当及时登记并进行初步筛查,核实信访事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对于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并告知信访人。
(3)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信访事项,应当及时安排受理,并向信访人告知受理结果和处理时限。
2. 调查(1)受理人员应当根据信访事项的性质和复杂程度,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2)调查取证工作应当公正、客观、全面,确保信访事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 处理(1)根据调查取证结果,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制定处理方案,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2)处理方案应当依法依规,公正、公平、公开,确保信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4. 反馈(1)处理完成后,应当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信访人,并告知信访人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申诉渠道。
(2)对于涉及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的信访事项,应当注意保密工作,确保信息安全。
五、责任1. 政府部门负责人应当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和组织,确保信访工作制度的有效实施。
2. 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应当按照信访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保障信访工作的顺利进行。
3.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进信访工作的开展。
4. 对于违反信访工作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总结信访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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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信访工作管理,明确信访工作职责和任务,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我集团实际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以及信访工作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信访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信访事项的处理坚持“分工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单位行政正职是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企业和各有关部门是承办责任人,集团公司综合行政部负责全集团公司信访日常工作,各相关部门负责信访具体工作。
二、信访制度
(一)领导接待制度
1、该制度是为了保持我集团公司与全体干部员工及社会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和规范信访工作管理。
2、信访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受理属于本单位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倾听信访人和广大员工的意见,帮助解决各种问题,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对不属于本单位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相关的部门提出。
3、各单位领导必须负责本单位的来信来访,及时妥善处理信访事宜,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4、对待来电、来访要热情周到,耐心听、认真记、主动问、尽心答。
能够解决的及时给予办理,不能及时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力争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初发阶段。
5、对上级机关、上级领导批办以及其他部门转办的信访信件,由集团公司综合行政部负责做好登记并报主管领导批转。
6、对上级机关、领导转交办的信访事项,办结后由承办单位或具体承办人及时将办理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交主要领导审核后,由集团公司综合行政部反馈上级领导和机关。
7、信访事项的办理过程实行属地调查处置的原则,对越级上访,由上级批示的信访信件,在办理过程中,集团公司综合行政部接信后,应先通知信访事项或信访人所属单位,并告知信访反映具体问题,在所属单位认真调查处理后,
将调查处理情况详细报至集团公司综合行政部,经集团公司研究后汇总上报结案。
8、严格执行信访工作纪律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保护来信来访人的合法权益。
9、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在信访工作中要认真负责,依法办事,若出现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失职、渎职行为,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信访条例》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刑事责任。
(二)信访工作首问责任制度
1、综合行政部为首问责任人,负责员工来信来访的接待、承办、转办、处理、回复等工作。
2、对反映本单位范围内的问题,要及时送交分管领导审批,迅速组织调查、答复。
3、对信访人提及的不属于本单位职责权限内的要求事项,应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并设法接转或指导前往有关职能部门。
4、对主要领导下达有关部门、人员办理的员工投诉、求助事项,要及时向主要领导了解办理情况,并将办理情况反馈给投诉者。
5、首问责任人接转群众时要文明礼貌,诚恳热情,不得为难信访人。
6、首问责任人的工作应接受集团公司党委的检查和监督。
(三)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本制度是为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强化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而制定的。
对不重视信访工作,工作被动,造成员工和当地群众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和重复上访的,采取以下办法追究各相关单位及负责人责任。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单位通报批评,严格按照绩效考核制度执行。
1、员工上访反映的问题属实,但因责任单位不处理或处理不当,导致员工和当地群众重复到集团公司、市、省、或进京上访的;
2、进京或到省、市、集团公司群体上访,事先没有预警,控制措施不力,事后不按要求到现场做工作的;
3、有权做出处理决定的单位,不给上访人员出具上访问题处理意见的,不按时反馈情况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的,按照集团公司干部管理权限规定和法律程序,根据情节和后果,分别给予责任者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实行一票否决。
1、对本级职责范围内的信访问题,不接待,不处理,推卸责任,激化矛盾,导致越级上访,造成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的;
2、对集体上访和可能出现的集体越级上访没有及时报告,不听调度,拒绝前去做工作,以致误事,造成社会影响的;
3、在处理信访问题时有以权谋私、行贿受贿等行为,致使信访问题处理不公,造成恶劣影响或冤假错案的;
4、在处理信访问题时违反规定,泄漏秘密,使信访人遭受打击报复,造成严重后果的;
5、对群体上访、静坐、围攻集团公司及市委大门或上访人员寻衅闹事,不出面做工作,疏导不力,甚至放任不管,矛盾激化上升的;
6、对年度信访工作目标考核不合格和出现重大集体越级上访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由集团公司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视其情节作出组织处理;
7、对年度信访工作目标考核不合格的,予以—票否决,取消评优资格,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调整。
(四)信访工作预测排查制度
1、各单位必须认真抓好员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做好正确引导,耐心解释,做细做实员工思想工作,开好员工大会,认真分析讲解集团公司及本单位形势,充分让员工享受知情
权,并及时有效解决员工关心的实际问题,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2、每月对本单位内来访或来信2次以上的重复信访、署名信访、联名信访、久拖不决的缠访户,组织、策划集体上访的关键人物以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进行一次认真排查筛选;对员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事关全局和稳定的敏感问题、容易诱发员工共鸣的问题、廉洁自律的重要问题等要超前预测分析、排查研究,及时向集团公司综合行政部反映预测排查情况,做到早发现、早劝阻、早解决。
3、预测排查出的信访问题或线索要逐件落实包案领导、责任人以及结案息访时限、落实调查进度和处理结果,集团公司综合行政部要逐件督办指导。
4、集团公司综合行政部每季度或在重大会议、节日、活动前对解决苗头性、隐患性的情况,以及转办的重要信访问题进行督查,超前工作,及时处理解决。
5、加强调查研究,掌握信访发展态势、规律,正确对待和妥善处理员工信访举报。
对员工正当的信访举报行为,要支持和保护;对初信初访务必逐件抓落实,防止矛盾进—步激化,对预测排查出的疑难信访、可能出现的集体上访事件,以及突发性事件,主管领导要亲自处理解决。
6、加强信访协调,紧紧依靠集团公司处理信访问题。
排查出来同时涉及其它部门问题的信访,要请示公司领导确
定牵头单位和参加单位,共同处理解决;对不属于本单位受理范围的问题,要向员工做好解释,正确引导员工和当地群众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重要问题还要帮助联系办理。
(五)信访工作分线包案制度
1、由分管领导负责落实分管职责内的信访工作;
2、分管职责范围内出现的越级上访、投信反映至市、省级以上等重大信访信件,经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确认后,由分管职责领导进行包案办理,亲自约谈、亲自办理;
3、对涉及各企业、各部门范围内出现的越级上访、投信反映至省、市等上级的信访信件,由各企业、部门负责人要进行包案办理;
4、各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不得推诿、延误,对信访案件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5、对包案办结的案件要及时做好整理备案工作。
二Ο一一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