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下列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救等知识; • e) 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总则
2 、 作业前应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吊装质量小于10 t的吊装作业除外)。 同一作业涉及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 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 土、断路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时应同时办 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受限空间作业
2、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 料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 达到如下要求:
• a) 氧含量一般为18%~21%,在富氧环境 下不应大于23.5%;
• b) 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 2.1 的规定;
• c) 可燃气体浓度要求同本标准5.4.2条规 定。
受限空间作业
5、进入下列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如下防护措 施:
• a) 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 达不到要求的,应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 必要时应拴带救生绳;
• b) 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达 不到要求的,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及防静电 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防爆工具;
受限空间作业
• c) 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应穿戴 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防腐蚀护 品;
7、 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 工器具等进行检查,并使之符合如下要求:
总则
• a) 作业现场消防通道、行车通道应保持 畅通;影响作业安全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 b) 作业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 板、盖板等应确保安全;
• c) 作业现场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 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设警示标 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作业设备上的电 器电源应可靠断电,并在电源开关处加锁 并加挂安全警示牌;
受限空间作业基础知识案例分析工作流程培训

25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
• 据初步分析调查,作业人员在清理储罐时,未将燃料油中间储罐与其它储罐隔离 ,未按照安全作业规程进行吹扫、置换、通风,未对罐内有毒、有害气体和氧含 量进行检测。使用安全防护用品错误,存在有毒、有害气体作业时应使用隔离式 防护用品,造成硫化氢中毒。现场人员盲目施救,施救人员没有佩戴安全防护用 品的情况下进罐救人,造成伤亡扩大。
202X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
好好做安全有人一定因你而安全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
【案例1】山东海明化工3.18较大爆炸事故
2015年3月18日,山东海明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明公 司)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双氧水装置氢化塔发生爆 炸,造成现场4名人员死亡、2人受伤。
事故原因:氢化塔底塔与其他装置相连的3条管道(进料、 出料和氢气尾气),只有进料口和出料口处加装了盲板进行 隔离,氢气尾气管道没有加装盲板,与上塔和中塔的氢气尾 气管道相连通,致使氢气进入塔体内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 海明公司有关人员与催化剂生产厂家技术人员没有办理进入 受限空间作业票,违规进入塔体内实施作业,产生点火源引 起爆炸。
7、最长作业时限不应超过24h,特殊情况超过时限的应办理 作业延期手续。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
一、制定安全措施
主
要
二、确定相关人员
内
容
三、制定应急救援措施
35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
受限空间作业相关人员
1、作业负责人:作业负责人应为现场作业负责人,对整个作业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自始至 终在现场直接指挥、参与作业。现场作业负责人应对安全措施给予确认,有权补充完善。
有些有毒有害气体是无味的,易使作业人员放松警惕,引发中毒、 窒息事故;有些毒气体浓度高时对神经有麻痹作用(例如硫化氢), 反而不能被嗅到;
受限空间作业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按照规定,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并将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和应急措施告知作业人员。
作业前务必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待检测结果合格后方可作业。
由于气体泄漏难以察觉,伴随危害大,当作业人员发现气体泄漏时,往往已经错过了最佳防治时期,从而易酿成中毒事故。
“未通风、不检测、擅自进入;不培训、无票证、盲目施救!”没有危险意识,才是最大的危险1.受限空间危险辨识因为受限空间内可能盛装过或积存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
如果工艺处理不彻底,或者对需要进入的设备未有效隔离,导致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残留或窜入等,若作业时对作业活动的危险性认识不足,采取措施不力,违章操作等,就可能发生着火、爆炸、中毒窒息事故。
2.受限空间有哪些作业风险受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是特殊作业中危害最大的一类,此类事故往往因救援不及时或盲目救援而造成事故后果扩大。
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许可证,涉及用火、临时用电、高处等作业时,也必须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受限空间作业要实行“三不进入”。
即无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进入,监护人不在现场不进入,安全措施不落实不进入。
作业过程要实行全过程视频监控。
对确实难以实施视频监控的作业场所,应在受限空间出入口设置视频监控。
受限空间作业发生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警,禁止盲目施救。
应急人员施救时,应当做好自身防护,佩戴必要的防护器具、救援器材。
高度重视受限空间内的隐蔽风险,在处理受限空间内的污水、污泥时,可能加快溶解在污水、污泥中的有毒气体逸散。
3.受限空间作业风险防控措施一、制定的应急预案或风险防控措施,应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监护人与作业人员约定联络信号,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
现场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内容,在受限空间外的现场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包括空气呼吸器、供风式防护面具、救生绳等)和灭火器材。
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保证其畅通无阻,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9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中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中涉及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811 安全帽GB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3869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T4200 高温作业分级GB5082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6095 安全带GB/T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26557 吊笼有垂直导向的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74 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Z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DL409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JB/T450 锻造角式高压高压阀门技术条件JGJ4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特殊作业special work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等,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危害的作业。
3.2动火作业hot work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的作业。
3.3易燃易爆场所inflammable and explosive areaGB50016、GB50160、GB50074中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乙类区域的场所。
GB30871-2014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1]外文名Safety code of special work in chemical manufactory 标准编号GB:30871-2014ICS13.1发布单位发布时间2014年07月24日实施时间2015年06月01日标准状态现行目录47.11吊装作业48.▪作业分级49.▪作业要求50.12临时用电作业51.13动土作业52.14断路作业53.15附录(资料性附录)54.▪附录A55.▪附录B56.16参考文献目次编辑•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基本要求•5 动火作业•6 受限空间作业•7 盲板抽堵作业•8 高处作业•9 吊装作业•10 临时用电作业•11 动土作业•12 断路作业•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安全作业证的样式•附录B(资料性附录) 安全作业证的管理•参考文献前言编辑本标准第4 章、5.2、5.3、5.4、第6 章、第7 章、8.2、9.2、第10 章、第11 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SAC/TC288/SC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中国化工信息中心、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化化工标准化研究所。
适用范围编辑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中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中涉及的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
规范性引用文件编辑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有限空间作业应采取哪些措施

有限空间作业应采取哪些措施
(一)进入作业现场前,要详细了解现场情况和以往事故情况,并有针对性地准备检测与防护器材;
(二)进入作业现场后,首先对有限空间进行氧气、可燃气、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气体检测,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
(三)对作业面可能存在的电、高/低温及危害物质进行有效隔离;
(四)通风换气;
(五)进入有限空间时应佩戴隔离式空气呼吸器或佩带氧气报警器和正确的过滤式空气呼吸器;
(六)进入有限空间时应佩带有效的通讯工具,系安全绳。
(七)配备监护员和应急救援人员。
(八)严格安全管理,落实作业许可。
安全监护人培训(作业规范)2

(5)当发现异常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人 员从受限空间逃生,同时立即上报相关负责人。
三、盲板抽堵作业
1、作业要求 (1) 生产车间(分厂)应预先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统一编
特殊作业环节是化工企业事故的重灾区!!!!
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中涉及的八大作业
动火作业 受限空间作业 盲板抽堵作业
高处作业 吊装作业 临时用电作业 动土作业 断路作业
一、动火作业
1、动火作业 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
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 砂轮等进行的作业。 2、 作业分级 固定动火区外的动火作业一般分为二级动火、一级动火、特殊动火三 个级别,遇节日、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1)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 业。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 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所在单位安 全管理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2)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 动火作业。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3)安全监护人应与高处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发现情况异常,应立 即发出信号,并帮助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同时立即上报相关负责人。
(4)安全监护人应观察现场天气变化情况。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 雨、大雾及5级(含5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5)脚手架、防护棚拆除时,监护人指导设置警戒区。严禁上下同 时拆除。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我公司可能涉及的特殊作业包括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
2、进行特殊作业前,应先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有我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签名确认,承接特殊作业的人员应持证上岗。
3、同时进行两种或以上的特殊作业时,应同时执行相应的作业要求外,还应同时办理相应的作业审批手续。
作业时审批手续应齐全,安全措施应全部落实,作业环境应符合安全要求。
4、“作业许可证”的办理”:特殊作业由执行作业的单位填写“作业许可证”,报我公司主管人员审查合格,方可取得许可证。
5、动火作业5.1 作业分级5.1.1 固定动火区外的动火作业一般分为二级动火、一级动火、特殊动火三个级别,遇节日、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注:企业应划定固定动火区及禁火区。
5.1.2 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所在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5.1.3 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5.1.4 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5.2 作业基本要求5.2.1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安全防火措施,并配备消防器材,满足作业现场应急需求。
5.2.2 动火点周围或其下方的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露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隔离措施。
5.2.3 凡在盛有或盛装过危险化学品的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设施及处于GB50016、GB50160、GB50074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5.3规定执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7、动火区间距动火点30 m内不应排放可燃气体;距动火 点15 m内不应排放可燃液体;在动火点10 m范围内及用火 点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 8、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 气瓶与之间距不应小于5 m,二者与作业地点间距不应小 于10 m,并应设置防晒设施。
登高作业
• 定义:在距坠落基准面2m及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 的作业。
• 作业分级:作业高度h分为四个区段:2 m ≤ h≤5 m;5
m < h ≤15 m;l5 m <h ≤30 m;h > 30 m。
• 直接引起坠落的客观危险因素分为11种: • a)阵风风力五级(风速8.0m/s)以上; • b)GB/T 4200规定的Ⅱ级或Ⅱ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 c)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5℃的作业环境; • d)接触冷水温度等于或低于12℃的作业; • e)作业场地有冰、雪、霜、水、油等易滑物; • f)作业场所光线不足或能见度差; • g)作业活动范围与危险电压带电体距离小于表1的规定: •
• 动火作业基本要求
•
1、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
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安全防火措施,并配
备消防器材。
•
2、动火点周围或其下方的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
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
施;对于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露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
应采取隔离措施。
•
3、凡在盛有或盛装过危险化学品的设备、管道等生
一级动火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管 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二级动火
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凡生产装置或 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 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所在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动 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 动火分析合格标准为:
• 1、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4%时,其被 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分数)
• 2、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 应不大于0.2%(体积分数)
• 常见物质爆炸极限:氢气4.0-74.2 %,甲烷5.3-14%
• 一氧化碳12.5-74.2%,乙炔2.2-81%,苯1.2-8.0%,甲醇 5.5-36.0%,氨气15-27%。
• 3、动火点所在生产车间(分厂)应预先通知工厂生产调 度部门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 应急措施;
• 4、应在正压条件下进行作业;
• 5、应保持作业现场通排风良好。
• 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
• 作业前应进行动火分析,要求如下:
• 1、动火分析的监测点要有代表性,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 应对上、中、下各部位进行监测分析;在较长的物料管线 上动火,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分析;
• 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一、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二、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三、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四、不消除四周易燃物,禁止动火。 五、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六、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 动火作业分级
特级动火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 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产、储存设施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
并进行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因条件限制无
法进行清洗、置换而确需特级动火规定执行。
• 4、拆除管线进行动火作业时,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 走向,并根据所要拆除管线的情况制订安全防火措施。
• 5、在有可燃物构件和使用可燃物做防腐内衬的设备内部 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 不存在以上列出的任一种客观危险因素的高处作业按表2规定的A类法分级, 存在列出的一种或一种以上客观危险因素的高处作业按表2规定的B类法分级。
• 高空作业要求:
• 1 作业人员应配戴符合GB 6095要求的安全带。
•
带电高处作业应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
•
Ⅳ级高处作业(30m以上)宜配备通讯联络工具。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培训
(GB30871-2014)(2015.06.01实施)
安全环保部 陈双顺
一、目录
• 一、动火作业 • 二、登高作业 • 三、吊装作业 • 四、盲板抽堵作业 • 五、受限空间作业 • 六、临时用电作业 • 七、动土作业 • 八、断路作业
动火作业
• 定义: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 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 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的作业。
• h)摆动,立足处不是平面或只有很小的平面,即任一边小于500mm的矩形 平面、直径小于500mm的圆形平面或具有类似尺寸的其它形状的平面,致使 作业者无法维持正常姿势;
• i)GB 3869规定的Ⅲ级或Ⅲ级以上的体力劳动强度; • j)存在有毒气体或空气中含氧量低于19.5%的作业环境; • k)可能会引起各种灾害事故的作业环境和抢救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
• 2、在设备外部动火,应在不小于动火点10m范围呢进行动 火分析;
• 3、动火分析与动火作业间隔一般不超过30min,如现场条 件不允许,间隔时间可适当放宽,但不应超过60min;
• 4、作业中断时间超过60min,应重新分析,每日动火前均 应进行动火分析;特殊动火作业期间应随时进行检测;
• 5、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或其他类似手段进行分析 时,检测设备应经标准气体用品标定合格。
• 9、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 10、五级以上(含五级)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因生产确需动火,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 特殊动火作业要求
•
特殊动火作业在符合以上要求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
规定:
பைடு நூலகம்
• 1、在生产不稳定的情况下不应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 2、应预先制定作业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必要时可 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