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关于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05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总工办发[2005]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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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05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制定机关中华全国总工会公布日期2005.07.18施行日期2005.07.18文号总工办发[2005]18号主题类别教育其他规定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05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总工办发[2005]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为丰富送温暖活动内涵,推动工会帮扶工作向纵深发展,更好地协助党和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子女就学难问题,全总决定在全国工会系统开展“金秋助学”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进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贯彻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会工作方针,大力弘扬工人阶级团结互助的优秀品质和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努力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发展,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资助范围及标准资助范围为因下岗失业、工资拖欠及老、弱、伤、病、残或遭受意外灾害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城镇职工子女,可以是考上大专院校的学生,也可以是在校中小学生。
资助标准由各地根据困难职工家庭经济状况、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及工会财力等因素综合确定。
三、活动内容和方式各地工会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积极拓展工作思路,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助学活动。
对贫困学生除直接提供资金帮助外,可以采取单位或个人与贫困学生结对帮扶、为贫困学生捐赠书籍和学习用具、协调落实低保政策、联系学杂费减免和申请助学贷款、开展勤工俭学、义务家教等多种形式,以提高帮扶效果。
关工委金秋助学实施方案

关工委金秋助学实施方案为了有效帮助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高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和成绩,关工委决定在金秋季节开展助学活动。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明确对象。
本次助学活动主要面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重点关注农村和城市贫困地区的学生。
通过学校和社会各界的联合调查,确定受助学生名单,确保资助对象的合理性和真实性。
二、筹集资金。
1. 学校内部募捐,鼓励学校师生积极参与助学活动,自愿捐款或捐物,形成全校师生共同参与的助学氛围。
2. 社会捐赠,组织学校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参与,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捐助,扩大助学规模。
3. 政府资助,积极争取政府相关部门的资金支持,争取政策倾斜,为助学活动提供政策支持和保障。
三、资助形式。
1. 经济资助,为受助学生提供学费、书本费、生活费等经济资助,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2. 心理关怀,通过心理辅导、关爱活动等方式,关注受助学生的心理健康,帮助他们树立信心,克服困难,积极面对学习和生活。
四、监督管理。
1. 设立专门的助学资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公正和规范。
2. 建立受助学生档案,详细记录每一位受助学生的家庭情况、学习情况和资助情况,做到有据可查,确保资助对象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五、宣传推广。
1. 利用校园广播、校园电视台、校园网站等媒体进行宣传,动员更多的人参与到助学活动中来。
2. 利用社交媒体平台,将助学活动的信息传播到更广泛的社会群体中,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助学活动中来。
六、效果评估。
1. 定期对助学活动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发扬优点,改进不足,确保助学活动的顺利进行。
2. 对受助学生的学习情况、生活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及时发现问题,给予帮助和支持,确保助学活动的实效性和持续性。
通过以上实施方案的落实,相信能够有效帮助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高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和成绩,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希望全校师生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共同助力金秋助学活动的顺利实施。
2022年工会“金秋助学帮扶活动通知范文

2022年工会“金秋助学帮扶活动通知范文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机关工会、高新区工会、经开区工会、平原示范区工会、市各产业工会、市属各基层工会: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问题,帮助困难职工大学生子女能够顺利入学、顺利完成学业,市总工会决定在2022年7月至9月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金秋助学”帮扶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时间二、救助对象凡符合困难职工建档条件(详见新工字[2022]1号文《某某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手册》规定)的困难职工〔包括农民工〕家庭,其子女在2022年应届高中毕业参加全国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考试(在某某市以外的城市参加高考的不列入救助范围,复读生不列入救助范围〕,被国家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正式录取,均可通过所在基层工会组织向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提出“金秋助学”救助申请;符合困难职工建档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在校就读的子女,均可通过基层工会组织向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申请跟踪帮扶。
三、救助原那么和标准“金秋助学”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统一标准、协调行动原那么开展。
1、市属基层单位的困难职工,可通过基层单位工会向所属产业工会递交“金秋助学”申请,各产业工会在核查整理后向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提交“金秋助学”申请;市直机关所属单位的困难职工向市直机关工会递交申请,市直机关工会在核查整理后向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提交“金秋助学”申请;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单位的困难职工向所在工业园区工会提出申请,由工业园区工会集中向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提交“金秋助学”申请。
2、各县(市)、区属单位的困难职工,可通过基层单位工会向所在县(市)、区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提出“金秋助学”申请。
3、全市实行统一的“金秋助学”标准,不得多头申报。
被全日制大学本科院校录取的给予每人不超过5000元的救助,被全日制大专、高职高专录取的原那么上给予每人不超过4000元的救助;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全部按照被全日制大学本科院校录取的标准予以救助。
总工会“金秋助学”工作实施方案

总工会“金秋助学”工作实施方案总工会“金秋助学”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帮助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上大学,市总工会决定开展第十八届“金秋助学”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市级金秋助学资助对象及标准在我市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在职职工、农民工、因病退职人员、企业改制下岗失业人员(以下简称困难职工)的子女,家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困难职工本人或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职工维权帮扶救助办法规定的28种病种)正在治疗,当年有医药费支出,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XXX元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今年考入大学本科的每人资助XXXX元,今年考入高职(高专)院校每人资助XXX元;(二)困难职工本人或配偶属3级以上残疾、1—4级工伤、长期患慢性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XXX元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今年考入大学本科及高职(高专)院校的每人资助XXXX元;X743元(在市低保495元标准上上浮50%)以下的低收入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今年考入大学本科及高职(高专)院校的每人资助XXXX元;(四)对于职工本人或配偶、子女患癌症、白血病、尿毒症,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800元的困难职工子女,去年考取大学本科和高职(专科)的,今年每人可再享受一次性2000元助学救助。
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亲困难职工家庭和市级以上困难劳动模范,家庭月人均收入上限上浮30%执行。
二、各县区、各单位工会金秋助学资助对象及标准各级工会在做好市总工会金秋助学活动的同时,要积极争取党政的支持,多渠道广泛筹措资金。
应根据各自实际,在本级工会经费拿出一定的资金,参照本通知精神,制定本单位助学活动方案,明确助学对象和标准,向本单位困难职工子女发放金秋助学金。
三、时间安排(一)调查摸底阶段。
下文之日起至7月28日,各基层工会对照工会系统金秋助学条件,本着不重、不错、不漏的原则,进行调查摸底,帮助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如实填写助学申请表,并将拟资助的困难职工家庭情况在所在单位或社区公示3天,公示期满将相关证明材料报上级工会初审。
2023年“金秋爱心助学”活动方案

2023年“金秋爱心助学”活动方案《金秋爱心助学》活动方案一、活动目的:1. 帮助贫困地区的学生完成学业,提高他们的教育水平;2. 增强社会责任感和爱心意识,传递关爱;3. 弘扬公益精神,建设和谐社会。
二、活动时间:每年的9月至11月,即秋季学期开始至期末考试结束期间。
三、活动地点:贫困地区的学校、教育机构等。
四、活动内容:1. 捐赠学习用品:组织志愿者及爱心人士筹集经费,购买学习用品,如书籍、文具、书包等,送往贫困地区的学校。
2. 学习辅导:组织优秀教师及大学生志愿者到贫困地区的学校开展学习辅导活动,为学生提供学科知识、学习方法和学习规划等方面的指导。
3. 心理辅导:派遣专业的心理辅导师前往贫困地区的学校,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困扰。
4. 健康关怀:组织爱心医生、护士等专业人士到贫困地区的学校,进行健康体检和健康教育,提高学生的健康意识和健康水平。
5. 亲子培训:开展亲子教育课程,教导家长正确的教育方式和方法,培养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进一步提升学生的学习成绩。
6. 交流活动:组织贫困地区的学生与其他学校的学生开展交流活动,增加彼此的了解和友谊,扩大视野和知识面。
7. 奖学金设立:设立奖学金,用于奖励那些在学习上取得优异成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激励他们继续努力学习。
五、活动流程:1. 筹备阶段:确定活动目标、筹集资金、制定活动计划、联系合作伙伴等。
2. 准备材料:准备学习用品、教材资料、心理辅导材料等。
3. 组织团队:招募志愿者、教师、心理辅导师、医生等,组成活动团队。
4. 实施活动:按照活动计划,进行学习用品捐赠、学习辅导、心理辅导、健康关怀、亲子培训、交流活动等。
5. 结束总结:总结活动成果和经验,撰写活动报告,进行活动评估和反思。
六、活动宣传:1. 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宣传活动内容和意义,吸引更多人参与;2. 发起公众号、微博等社交平台账号,定期发布活动进展和相关内容;3. 制作传单、海报等宣传物料,张贴在学校、社区、商店等公共场所;4. 利用志愿者、教师、学生等的社交关系,口传心授,推动活动信息传播。
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金秋助学活动方案"金秋助学"是一项关注民生、关心教育、关爱学生的德政工程,也是体现爱心、温暖人心、凝聚信心的民心工程。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为民办实事,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促进社会和谐,帮助我局贫困职工子弟解决就学资金困难、实现上大学梦想,省地质工会与局资源勘查开发中心决定联合开展“圆梦大学·金秋助学”爱心活动。
一、活动主题圆梦大学·金秋助学。
二、活动内容由省地质工会牵头,局资源勘查开发中心爱心捐资10万元,资助20xx年新考入大学的我局贫困职工子弟就学。
1、资助对象:20xx年考入全日制二本以上大学的品学兼优、家庭比较贫困的职工子弟(以大学正式录取通知书为准),包括:(1)特困职工子女(家庭成员享受城乡低保,或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边缘);(2)残疾学生或孤儿;(3)待岗、单亲困难职工子女;(4)老、弱、病、残或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致贫返贫的困难职工子女。
同等条件下烈军属子女优先。
考取军事院校及国家实行免费教育,以及获得其他部门、社会团体、企业或个人类似捐助的学生,不作为此次爱心活动资助对象。
2、资助名额及标准:在全局新考上大学的职工子弟中遴选贫困生20名,按照每位贫困生5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
三、助学程序1、提出申请。
学生本人或家长于8月10日前到省地质工会或局属单位工会领取并填写《20xx年“圆梦大学·金秋助学”助学金申请表》,到户籍所在单位(居委会)开具贫困证明,同时提供其他相关证件(大学录取通知书、户口簿或身份证以及低保证、残疾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调查核实。
局属各单位工会对申请学生的录取通知书、家庭情况及在校期间的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3、集中审核。
省地质工会对收集到的贫困生资料进行综合审查,研究确定候选资助名单。
4、进行公示。
各单位工会将资助名单以适当方式(如张榜)进行公示,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对经举报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
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金秋助学实施方案(优秀5篇)

金秋助学活动方案金秋助学实施方案(优秀5篇)金秋助学方案篇一各乡镇工会联合会、系统工委(工会)、直属基层工会、开发区工委、国电xx毛尖水电有限公司工会:为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脱困工作,县总工会今年将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第二十一届),为做好这项惠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助对象根据市总工会庆工发〔2018〕71号要求,在做好2018年考上大学(二本以上)的困难职工子女助学救助的同时,实施工会“金牌蓝领计划”和“圆梦计划”,并对解困脱困对象的困难职工子女考取高中(含职高)的进行助学救助。
1、低保职工家庭中经过政府救济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家庭子女;2、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岳西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倍以内),但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低保边缘职工子女;3、家庭人均收入在岳西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倍(含)以内,但由于遭受突发事、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4、加入工会组织,并在安庆市内(含本县)务工,且符合上述条之一的困难农民工家庭子女;5、困难农民工本人考取大专以上院校(包括各类成人教育)。
家庭人均收入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居民可支配收入=居民家庭总收入-交纳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以资助:1、职工家庭拥有2套(含)以上住房的;2、拥有商业店铺、厂房等生产经营房产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3、非受雇佣经常使用机动车、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4、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5、本人或家庭成员拥有正常劳动能力,在失业后一年内无故拒绝工会和其他部门次(含)以上就业推荐的;6、已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
二、资助标准1、市总工会分配我县救助名额4名[大学生2名,“金牌蓝领”(大专职业院校)10名、“圆梦计划”9名、高中生(含职高)10名]。
“金牌蓝领计划”、高中生(含职高)由县教育工会安排上报,“圆梦计划”由县总直接上报市总进行救助。
关于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调查摸底的通知

北工发[2013]18号关于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调查摸底的通知各镇工会工作委员会、各街道办事处工会、各基层工会: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落实各项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努力推动和帮助困难职工解决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切实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帮扶困难职工群体、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职工队伍稳定和社会稳定中发挥工会组织的重要作用,为更好地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各基层工会要做好“金秋助学”活动调查摸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调查帮扶对象:今年“金秋助学”的主要对象是国家助学体系暂时没有覆盖,或者已经覆盖到但需要进一步求助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上学子女,特别是因灾害导致生活困难的城镇职工和农民工上学子女。
具体资助对象包括:(一)今年因灾害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和农民工上学子女,包括新入学的和在读的大专以上学生、高中(含中等职业教育)学生。
(二)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上学子女,具体包括以下四类群体:1.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存在家庭成员患大病、残疾等特殊困难的低保边缘职工子女;2.低保职工家庭中经过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子女;3.在城市上学的困难农民工子女,特别是地震灾区的农民工和单亲家庭的子女。
4.困难职工家庭的高中在读子女。
请各基层工会于7月10日下班前将情况调查表报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办公室,电话:0775--6225066。
表格可在邮箱*****************下载,密码:6225066北流市总工会2013年6月13日附:1. 《北流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子女情况调查表》(单位填)2. 《北流市总工会帮助困难职工子女申请表》(职工个人填)3.《填表说明》主题词: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通知北流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3年6月13日(共印350份)北流市工会困难职工子女情况调查汇总表注:现就读学校、年级栏以2013年春季期就读学校、年级详细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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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煤集团神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关于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公司各基层工会:
为了确保困难职工家庭子女顺利入学,公司工会决定,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3年金秋助学活动从8月21日开始,到9月10日结束。
二、帮扶对象
帮扶对象主要是公司各部门、中心建立了困难职工档案的困难职工家庭非义务教育上学子女。
三、工作方法
(一)调查摸底,重点做好入学前帮扶工作。各基层工会对本单位已经登记建档的困难职工子女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进一步掌握需要帮扶的实际人数,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帮扶方案,切实使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得到帮扶。
(二)困难职工本人需向中心工会提出申请,并填写2013年“金秋助学”摸底表、困难职工子女被二本以上院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申请人户口本复印件、困难原因证明材料或申请人患大病的大病证明复印件一份。
(二)各基层工会请于9月10日前将“金秋助学”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及困难职工子女帮扶统计表报送公司党群工作部。
附件:
1.2013年公司困难职工子女“金秋助学”摸底表
2.2013年“金秋助学”帮扶统计表
陕煤集团神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2013年8月21日
抄送:公司领导,机关各部门。
神南产业公司综合管理部2013年8月21日印发
附件1
2013年公司困难职工子女“金秋助学”摸底表
单位(盖章):
职工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职业
家庭人口
月收入(元)
学生姓名
性别
年龄
高考成绩
录取院校
层次
家
庭
成
员
姓名
与户主关系
职业பைடு நூலகம்
本人月收入
本人家庭地址及
联系方式
单
位
意
见
调查摸底情况
调查人
基层工会负责人
签字(盖章)
(三)基层工会审核后,提出初选名单,报公司工会,工会主席办公会审定后进行帮扶。
(四)工会在投入资金给予帮扶的同时,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金秋助学活动。通过公司或个人与贫困学生结对帮扶、爱心帮扶、对口资助等形式进行帮扶。
四、具体要求
(一)各基层工会对已经登记建档的困难职工及子女情况、困难原因、困难程度要认真调查、核实,确定上报的困难职工名单及家庭情况要在本中心公示栏进行公示,确保公平、公正、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