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金秋助学活动通知
2017年助学金发放仪式方案

2017年助学金发放仪式方案
梓潼县2017年“金秋助学”活动
助学金发放仪式方案
一、活动的时间、地点
2017年8月23号上午9:30在梓潼县行政集中办公区会议中心一楼三会议室举行。
二、参加人员
一)县级领导:书记或县长、XXX、XXX、XXX、XXX、XXX
二)县级部门和单位:县委办、XXX、政府办、XXX、总工会、财政局、民政局(慈善总会)、教体局、XXX、团县委、XXX、XXX、XXX、电视台、惠民帮扶中心、XXX
三)受助的学生及家长代表
三、活动议程
发放仪式由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县总工会主席XXX同志主持。
议程:
一)请人民政府副县长XXX同志介绍我县2017年对困难大学生的资助情况。
二)发放助学金。
由主席台就坐的领导为受助的学生代表发放助学金。
三)受助学生代表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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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受助学生家长代表发言。
五)XXX县委书记XXX同志作重要讲话。
四、会务筹备
一)会场及会务服务准备工作由当局办、惠民帮扶中心、机关事件办理局卖力。
二)会议材料准备:
1.受助学生代表及家长代表发言由县教体局负责联系准备。
2.会议主持词、蒲县长情况介绍、XXX书记讲话由县惠民帮扶中心负责,由相关部门审定。
3.受助学生代表的构造及现场发放由当局办、惠民帮扶中心卖力。
4.宣传报导由宣传部统筹。
5.县级领导由县委办卖力通知,县级部门和单元由当局办卖力通知,受助学生及家长代表由相关部门卖力通知。
2017年8月14日。
2017年“金秋助学”活动实施方案

2017年“金秋助学”活动实施方案2017年“金秋助学”活动实施方案为切实履行工会组织的维护、帮扶职能,更好地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就学难、就业难问题,根据省总开展“温暖万家大帮扶”活动的要求,市总工会决定今年继续开展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助学活动。
一、指导思想“金秋助学”活动是以党的十八大和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省总工会关于“维权帮扶大推进”等“五大”行动,按照行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及时安排部署今年“金秋助学”工作。
二、资助对象助学对象主要为国家助学体系尚未覆盖,或者虽已覆盖但仍需进一步帮扶的因家庭成员大病、残疾、待岗失业、受灾等原因造成家庭人均生活水平处于当地低保线或者低保边缘线家庭的子女。
三、申报条件1、符合建档标准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
2、2017年新考入省内外1本、2本全日制大学,且无力支付高昂学费品学兼优的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
3、将2017年受自然灾害影响致困的职工子女纳入帮扶救助范围。
4、在申报表中必须注明是否属于已建档困难职工或农民工。
5、对报考师范类院校,接受免费师范教育的和军事院校的学生不属本次行动受助范围。
6、须持有《诚信计生证明》。
7、已申报获得其它部门助学救助者,不再享受“金秋助学”救助,否则将进行清退。
四、资金1、以上级工会专项补助资金为主;2、本级工会自筹资金为辅。
五、时间部署1、7月23日——8月15日为活动筹备阶段。
2、8月22日——8月26日为集中发放资金阶段。
3、上报相关资料截止时间2017年8月15日。
联系电话:xxxxxxxx电子邮件:***********。
2017年度“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2017年度“金秋助学”活动方案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各部办委局工会,驻市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工会:为深入开展2017年度全市工会“金秋助学”活动,积极协助各级党委、政府解决城镇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上学难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现根据省总和市总工作部署,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资助对象及受助条件2017年在xx市参加高考并被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二类普通大学及其以上类别学校录取的学生,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提出资助申请,经市总研究确定后予以资助:1、特困职工(农民工)子女;2、低保职工家庭中经过政府救助后生活仍困难的职工子女;3、遭受各种重大自然灾害的困难职工子女。
二、资助名额市总工会拟资助100名,其中各地方总工会分别呈报2名,由市总工会安排资金资助。
各县(市)区总工会也要分别开展此项活动。
三、资助标准市总工会进行一次性资助,标准为4000元/人。
县(市)区总工会资助标准视实际情况制定资助标准。
四、申报办法符合条件的大学新生向其父母所在单位工会或所在地社区(村)工会或乡镇(街道)工会提出申请,上级主管工会审核后申报。
也可由xx市城区的学校工会提出申请,市教育局工会推荐申报。
市总工会根据推荐对象考取院校、高考分数和家庭的困难状况研究确定受助对象,对成绩优秀的特困职工(农民工)子女优先给予资助。
凡通过其他方式和途径已获得助学款项的,不再重复资助。
五、申报时间拟申请xx市总工会资助的学生,请务必于8月10日前将家庭困难证明、申请书、学生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准考证、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及父母所在单位工会和主管工会的申报意见、公示公告结果等,家长是农民工的,还要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一并上报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联系电话:12351)。
六、有关要求1、各地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资助贫困大学新生的“金秋助学”活动,要把助学活动作为市、县两级工会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一个重要载体,并将助学活动融入当前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活动中。
关于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模板)为切实帮助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大学生解决上学难问题,根据*计生协【2020】2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金秋助学”活动。
一、充分认识“金秋助学”活动的重要意义当代大学生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计划生育特困家庭的大学生同时担负着改变家庭现状的重任,但是,贫困的现实使他们的大学梦成为一种奢望。
“金秋助学”活动的目的就是帮助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大学生实现梦想、完成学业,是改善民生、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一项民心工程,也是计生协“暖心行动-送温暖”的一项重要内容。
各级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这项功在当今、利在千秋的活动扎扎实实地开展好、落实好,让计划生育特困家庭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二、扶助范围1、独生子女伤残的特困家庭大学生;2、独生子女父母死亡或伤残的特困家庭大学生;3、因家庭遭遇重大灾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因巨额医疗费用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大学生;4、享受城市和农村低保,生活特别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大学生;5、患有重大疾病、因公致残或遭遇重大灾祸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家庭大学生;6、以上大学生是指2020年参加高考并被专科以上全日制正规大学录取的。
三、扶助标准原则上实行一次性救助,救助标准不少于1000元。
四、时间安排2020年9月-10月。
五、严格程序要认真排查摸底,准确掌握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大学生的基本情况(包括家庭状况、贫困程度、扶助原因等),确保扶助工作及时、到位。
具体程序为:1、扶助对象本人(或监护人)向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低保证(特困证)及其他证明材料;村(居)委会组织人员进行核实,审核无异议的,上报乡镇(街)计生办。
2、乡镇(街)计生办受理村(居)申请,及时审核村(居)上报相关材料,了解申请人家庭和高考入学情况,审核无异议的,上报县(区)计生协会。
关于转发《州市总工会2017年金秋助学

关于转发《赣州市总工会2017年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的通知市直机关各基层工会:现将《赣州市总工会2017年金秋助学活动方案》(赣市工办通〔2017〕3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按照方案要求,指派专人负责,切实做好申报工作,让困难职工子女顺利跨进大学校门,同时将所需申报材料的纸质稿于2017年8月5日前报市直机关工会工委(市政中心一号楼1147号房,电话8391016)。
过期不报,视为弃权。
附:《赣州市总工会2017年金秋助学活动方案》赣州市直机关工会工委2017年7月17日赣州市总工会2017年金秋助学活动方案为进一步推进“建家、强家、暖家、爱家”专项行动,帮助困难职工子女顺利跨进大学校门,落实教育扶贫、教育脱贫战略举措。
市总工会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金秋助学活动。
现制定如下助学方案。
一、金秋助学的对象2017年市总工会金秋助学资助对象为同时具备以下5个条件的困难职工、农民工:1、在赣州市范围内工作;2、所在单位已建立工会组织;3、与单位保持劳动关系且加入了工会组织;4、子女必须是2017年考取大学一本、二本的国家统招学生;5、没有享受社会其他助学资助;二、困难职工、农民工的界定困难职工界定:符合以下3条中其中一个困难条件即可界定为困难职工。
1.低保户: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户口本上家庭所在地的生活保障线(以低保证为唯一鉴定条件),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困难职工家庭;2.低保边缘户:指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1.5倍以内,但由于收入低、疾病、残疾、子女教育等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困难职工家庭。
章贡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康区、赣县区的城镇居民人均月收入在850元以内为低保边缘户(低保标准为550元),其他15个县(市)城镇居民人均月收入在795 元以内为低保边缘户(低保标准为人均530元),农民工人均月收入在457.5元以内为低保边缘户(低保标准人均305元)。
3.意外致困户:因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具体鉴定标准为:(家庭年均收入-意外致困的费用支出)÷12≤工作所在地的低保边缘标准。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上海工会金秋助学活动和阳光就业行动的通知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上海工会金秋助学活动和阳光就业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总工会•【公布日期】2017.07.06•【字号】沪工总权〔2017〕224号•【施行日期】2017.07.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上海市总工会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上海工会金秋助学活动和阳光就业行动的通知各区局(产业)工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坚决打赢扶贫脱贫攻坚战的精神,落实全总《关于开展2017年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和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协助政府推动解决困难职工及困难农民工子女上学困难、就业困难等问题,组织动员全市各级工会开展2017年上海工会金秋助学活动和阳光就业行动。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排摸梳理,健全档案,夯实精准助学与就业援助基础(一)全面调查排摸,完善帮扶档案。
金秋助学活动和阳光就业行动是针对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就学就业开展的主题活动,各级工会要积极开展帮扶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其中以子女就读高中、大学和应届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帮扶对象,对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的生活状况、子女的就学情况、就业意向等做全面详细的登记和梳理,充分掌握困难职工子女毕业生人数、需工会帮扶人数等信息,进一步完善困难职工档案,严格做到一户一档,要求信息真实有效、及时更新、动态管理,并及时做好帮扶信息录入工作。
(二)制定个性方案,精准帮扶措施。
各级工会要以“确保困难职工子女上得起学,顺利完成学业,实现就业”为目标,根据调查摸底的情况,分门别类厘清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上学、就业等方面的需求,按照家庭困难情况和子女教育负担状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计划和措施,因户施策。
针对因子女就学导致家庭负担困难的职工、农民工家庭,加强与教育、人保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做好“扶学业”,补助上学期间所需生活费和路费,对于困难家庭有双子女就学或叠加其他特殊原因的,各级工会可适当提高助学标准;针对就业困难和往届未就业的困难职工家庭毕业生要根据其所学专业、就业意向等,做好“扶就业”,充分依托上海工会就业服务平台,加强对困难职工家庭大学生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导和帮助,切实有效地提高帮扶精准度。
2017年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和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2017年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和金秋助学活动方案各县(市、区)总工会,各园区工会、各有关基层工会、为扎实推进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帮助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家庭解决子女就学难、就业难问题,根据自治区总工会统一部署,市总工会决定,2017年7月至9月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和金秋助学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围绕重点,精心部署,推进助学就业活动精准开展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和金秋助学活动是帮助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的重要措施之一,关系着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整体工作实效。
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增强做好促进就业和助学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紧紧围绕全总和自治区总工会的工作部署,按照困难职工“五类重点群体”划分,结合本地实际,对标排查,因需施助,把“精准”贯穿工作全过程,为每户困难职工家庭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帮扶措施,切实解决好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的就业和上学问题。
二、摸清底数,分类帮扶,确保助学就业活动规范有序一是全面调查摸底。
结合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建档立卡工作要求,开展困难职工家庭子女阳光就业和助学对象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健全帮扶档案,对困难职工家庭在学子女人数、高校毕业生人数、其中已实现就业人数、需要工会帮扶人数等进行全面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确定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阳光就业行动,使“零就业”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帮扶就业率达到100%,总体帮扶就业率达到60%以上。
通过开展金秋助学活动,重点帮扶困难职工及困难农民工家庭中就读于普通高校和中高等职业院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帮助他们在享有国家助学政策的基础上经工会帮扶自主顺利完成学业。
三是实施分类帮扶。
根据每户家庭具体困难情况及子女教育负担状况确定金秋助学活动帮扶对象,统筹兼顾,因户施策,提高助学帮扶的针对性。
进一步增强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扶持力度,结合高校毕业生特点、创业意愿和能力设立创业项目,为他们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资金扶持等服务,支持他们自主创业,提高他们的创业成功率,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关于开展“金秋助学”和困难职工帮扶调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和困难职工帮扶调查的通知各单位工会:根据市总工会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调查时间:2013年6月24日—7月30日。
二、调查对象: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不足340元)的困难职工。
2、考上省内外高校和中专、中技学生,其父亲或母亲为企业单位在职职工,家庭月人均生活费不足340元的应届生。
3、考上县内高中、职高的学生,其父亲或母亲在企业工作,家庭人均生活费不足340元的在校就读生。
4、职工或家庭成员因患重症,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省内外高校应届生。
5、凡符合条件的对象必须录入工会帮扶系统。
三、所需资料及要求:1、金秋助学所需资料(各一份):本单位公示结果;父母收入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子女大学录取通知书,初高中的需要学校的就读证明。
2、困难职工帮扶所需资料:本单位公示结果(盖章),一份。
3、职工或家庭成员有重大疾病的需附疾病诊断证明,一份。
4、符合助学援助条件的填写《助学救助汇总表》,符合困难职工帮扶条件的填写《生活救助汇总表》,2013年7月30日前以Excel格式网传集团工会。
附件:1、《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帮扶情况实名制汇总表(助学救助)》2、《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帮扶情况实名制汇总表(生活救助)》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帮扶情况实名制汇总表帮扶项目:助学救助填报单位:填报人:联系电话:时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帮扶情况实名制汇总表帮扶项目:生活救助填报单位:填报人:联系电话:年月日集团公司工会201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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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金秋助学活动通知
9 2017年金秋助学活动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文明办、关工委、工商联、企联、劳模协会、私企协会,xx开发区工委会、党务工作部、工商联,xx 台商投资区总工会、党群工作部,市直机关工会、文明办,各产业(系统)工会,市总工会直属工委,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建档立卡工作部署,协助党委政府解决我市困难职工子女就学难问题,帮助品行良好、家境贫寒、学习刻苦的学生更好享受应有的受教育权利,引导激励受助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毕业后成为社会有用之才,经市总工会、市文明办、市关工委、市工商联、xx 广播电视台、东南早报、市企联、市劳模协会、市私企协会研究,决定在全市联合开展2017年金秋助学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为困难职工子女圆梦”。
充分发挥志愿xx作用,在全市开展捐资助学活动,组织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热心捐
资助学;引导受助学生励志成才,感恩反哺,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绽放青春梦想。
二、助学事项
(一)助学对象:主要是存在就学困难的困难职工子女,重点关注被录取到大专院校的困难职工子女,特别是艰苦行业的一线困难职工子女。
1.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困难职工家庭;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含)以内,因疾病、灾害、子女上学及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困难的职工家庭;
3.因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遭遇重大突发事件、严重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较大困难的职工家庭;
4.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明显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子女上学费用成为家庭较大支出,从事环卫、协警、保安、园林等艰苦行业的一线职工家庭;
5.本着尊重爱心团体和人士的意愿原则,爱心团体和人士自发结对助学帮扶的困难职工家庭。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对象均可申请。
(二)助学资金
1.政府补助;
2.工会投入;
3.社会捐资。
(三)助学方式及标准:助学方式及标准主要有两种。
1.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对象发放一次性助学金,就读大专及高等职业院校以上的对象每人资助3500元,就读高中、中专、中等职业院校的对象每人资助2000元,初中及以下的对象每人资助1000元。
2.从符合资助条件的对象中推荐给爱心团体和人士结对认助,或由爱心团体和人士自发结对认助;结对认助原则上要求资助至学生毕业,助学金一般每年不低于5000元。
(四)申请方式:原则上采取属地助学方式。
申请渠道主要有两种:
1.职工通过所在单位工会向当地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提出申请;
2.职工通过xx市总工会网站金秋助学专栏提交网上申请(网址链接 http://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