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审查证明材料范围与要求
文件审查证明材料范围与要求

B5
产品标准与技术文件★
1、申请承制装备/产品的技术标准、规范;
2、申请承制产品企业标准;
3、申请承制产品定型(鉴定)文件;
4、初(续)审以来主要承制装备/产品设计文件、工艺文件和技术管理文件。
1、提供的产品标准和技术文件应覆盖申请承制的装备/产品,并满足科研、生产、修理和技术服务的需要;
2、审查时提供原件。
A3
组织
机构▲
1、组织机构设置的文件;
2、规定工作职责的文件;
3、初(续)审以来组织机构调整变化情况。
1、组织机构包括管理层和职能部门;
2、工作职责主要是指管理职责。
A4
管理
制度
管理制度汇编。
管理制度包括经营管理、技术管理、质量管理、人事管理、设备设施管理、财务管理、保密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等。
3、审查时提供原件。
C7
测量、分析和改进★
1、近三年的内部审核报告;
2、初(续)审以来监视和测量、不合格品控制、数据分析和改进的情况。
内部审核报告,包括内部审核计划、审核记录、不符合项报告和审核报告。
D
财
务
资
金
状
况
D1
财务管理制度
单位本级财务管理制度汇编。
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财务预算管理、财务核算、成本管理、债权债务管理、财务电算化管理、资金管理、财务报告、会计监督和会计档案等财务管理制度。
文件审查证明材料范围与要求
审查
内容
审查项目
证明文件相关要求及说明A来自法人资
格
A1
法人
资质★
1、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军内单位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行政公文的审查与审批要领

行政公文的审查与审批要领行政公文是政府机关和组织用以传达决策和命令的文件,是管理人员进行工作的重要工具。
因此,审查与审批行政公文是保证公文质量、保障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环节。
下面将介绍行政公文审查与审批的要领。
首先,审查行政公文的内容。
审查行政公文的内容是审批的前提,要确保内容准确、清晰、规范。
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标题、发文单位、主题、正文、附件等。
在审查时,要注意核对文件的编号、日期、文种、密级等要素,确保与文稿一致。
此外,还要审查文件的文字表达是否清晰明了,逻辑条理是否合理,格式是否规范,避免出现歧义或错误。
其次,审查行政公文的法律依据和程序。
行政公文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审查时要注意公文是否合法合规。
具体来说,要审查公文的法律依据是否清晰明确、合法有效;审查所用程序是否正确、完整;审查文件的用词用语是否恰当、合适。
如果有需要,还要咨询法律专家或相关部门,确保行政公文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三,审批行政公文的适当性和实效性。
审批行政公文不仅要求内容准确、合法,还要注意其实效性和适当性。
审批的内容包括:公文的制定目的、主要内容、实施范围、时限、责任人等。
审批时,要仔细核对公文的专业性和实用性,确保其能够达到预期的目标和效果。
同时,要注意公文的形式是否得体,风格是否得当,语言是否简练明了,以便于被传达和理解。
最后,审查与审批行政公文要注重团队合作和专业性。
审查与审批行政公文是一个团队工作,需要各个部门和人员之间密切配合。
在审查与审批过程中,要尊重专业性和意见多样性,听取各方建议,充分讨论,避免主观臆断和片面性。
同时,要加强对审查与审批流程的管理和监督,保证公文的质量和效率。
总的来说,审查与审批是行政公文管理的重要环节,关系到行政机关的形象和工作效率。
只有严格按照审查与审批的要领,才能确保公文的质量,提高行政工作的效能。
希望各位管理人员在审查与审批行政公文时,严谨细致,尽心尽责,为政府机关的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工作实施细则(二合一,正式版)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活动,依据《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和《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申请受理,计划管理、审查实施、名录注册管理、资格监督和审查工作考评。
第二条装备承制单位是指承担武器装备及配套产品科研、生产、修理、试验和技术服务任务的单位。
第三条装备承制单位按承制装备类别分为A、B类:A类装备承制单位,是指承制军队专用装备的单位;B类装备承制单位,试制承制军选民用产品的单位。
第四条依托军事代表机构或经装备主管机关(部门)授权的其他机构(以下简称“授权机构”),设立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申请受理点。
第五条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工作由军委装备发展部合同监管局归口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级实施、专业配置、依法审查、公正公平、动态监管的原则。
第六条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实施工作,由具备相应资格的审查员承担,实行审查组组长负责制和审查工作考评制度。
必要时,邀请技术专家参加。
第七条审查组成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保密制度和廉洁自律等规定,与受审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审查人员应当回避。
第八条申请单位经审查评定合格后,注册编入《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对注册编入《名录》的单位实施资格监督。
第二章装备承制性质与类型第九条装备承制性质,是指对承担装备采购任务的分类,包括装备科研、生产、修理、试验和技术服务,其中:(一)装备科研,是指为发展新型装备和改进、提高现役装备(含软件装备)的作战使用性能而进行的科研活动,包括预先研究(不含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项目)和装备研制活动;(二)装备生产,是指装备加工制造、装配、集成等过程与活动;(三)装备修理,是为使装备恢复规定的性能所进行的技术活动;(四)装备试验,是指装备功能、战术技术性能、作战使用效能等进行验证、考核并做出评价的活动(五)装备技术服务,是指应用技术知识解决装备特定技术问题的活动,包括技术培训、安装调试、使用维护、信息技术保障等活动。
申报材料清单及相关说明要求

申报材料清单及相关说明要求1.个人基本信息: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民族、婚姻状况等。
3.学历证明:提供相关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4.婚姻状况证明:如申请人已婚,需提供结婚证书的复印件。
5.工作经历证明: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工作单位、职务、任职时间证明的复印件。
6.职称证明(如有):提供相关部门认可的职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高级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7.获奖证明(如有):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科技创新奖、优秀员工奖等。
8.专利证明(如有):提供专利证书或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9.项目经验证明:提供相关项目单位出具的项目经验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包括项目名称、参与时间、职责等。
11.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其他与申请有关的证明材料,也需要提供相关复印件。
相关说明要求:1.所有提供的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复印件,原件应妥善保管。
2.提供的证明文件应具有合法性和真实性,如有造假行为将被取消申请资格。
4.所有材料的排列顺序应根据清单要求进行整理,以方便评审人员查阅。
5.根据不同的申报项目,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特定的材料,申请人在提交材料前应详细阅读相关要求并一一准备。
6.申请人应妥善保管好所有材料,以备后续需要补充材料或需要进行现场核查。
7.提交材料应按照规定的方式和时间进行,逾期提交的材料将无效。
以上是申报材料清单及相关说明要求的基本要求,具体的要求可能会根据不同的申报项目有所不同,请申请人在准备材料前务必详细查阅申报指南或相关要求,并按照要求进行准备。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组工作实施研究细则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组工作实施细则(试用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活动,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管理规定》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是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组(以下简称审查组)对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实施审查的基本依据。
第二条装备承制单位是指承担武器装备及配套产品科研、生产、修理和技术服务任务的单位。
第三条装备承制单位资格按申请承制装备的类别实行分类审查。
第一类装备承制单位,是指承制装备的总体,关键、重要分系统和核心配套产品的单位,即承担列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专业(产品)目录》内专业(产品)科研、生产、修理和技术服务任务的单位;第二类装备承制单位,是指承制其他军队专用装备和一般配套产品的单位;第三类装备承制单位,是指承制军选民用产品的单位。
第四条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遵循依法审查、公正公平、严格程序、综合评定的原则。
第五条审查实施工作由具备资格的审查员承担。
实行审查组长负责制,与受审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应当回避。
审查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保密制度和廉洁自律等规定要求。
第二章审查内容第六条对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法人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质量管理、财务资金状况、履约信用、保密管理和总装备部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七条申请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对法人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一)法人资质;(二)注册资本与资本构成;(三)组织机构;(四)管理制度;(五)工作场所。
第八条申请单位应当具有与申请承担任务相适应的专业(行业)技术资格,以及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检验试验手段、产品标准和技术文件。
申请第一类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的,应当按规定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书(不含军内单位)。
对专业技术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一)科技管理;(二)人力资源;(三)设备设施;(四)测量设备;(五)产品标准与技术文件;(六)核心技术与关键技术;(七)主要配套单位协作关系;(八)专业(行业)准入行政许可。
文件中标单位施工材料清单审查通知某项目文件中标单位施工材料清单审查的通知

文件中标单位施工材料清单审查通知某项目文件中标单位施工材料清单审查的通知尊敬的某项目文件中标单位:您好!我是某项目的负责人,特此通知您,根据相关合同约定,我们需要对您提交的施工材料清单进行审查。
以下是审查通知的具体内容:一、审查背景与目的本次施工材料清单审查是为了确保您所提交的施工材料清单符合项目要求、满足施工质量标准,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最终的质量达标。
我们将根据合同约定和项目要求对所提交的施工材料清单进行仔细审查。
二、审查流程与要求1. 您需要将所提交的施工材料清单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整理和归档:(1)按照工程分部分项的顺序进行分类排列;(2)每个分项内的施工材料按照规格、型号、品牌、数量等要素进行清单编制;(3)清单中需注明每一种施工材料的技术规范、质量要求等相关信息;(4)在清单中标明所提交施工材料的产地、厂家、批号等关键信息。
2. 我们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进行审查,审查期限为10个工作日。
如果有任何延迟,请及时向我们提出,并提供合理的解释和事由。
三、审查结果与处理1. 审查结果将通过书面形式向您通知。
如审查通过,我们将予以确认,并流转至相关部门。
如审查不通过,则需您针对问题进行整改,并重新提交符合要求的材料清单。
2. 如果您对我们的审查结果有争议或需要进一步解释,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进行回应并与您沟通解决。
四、最终要求请您严格按照以上要求,整理并提交符合项目要求的施工材料清单。
若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协助,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期待您的积极配合和支持。
祝工作顺利!此致某项目负责人。
证明材料的要求

附件:证明材料的要求一、需要对申请材料进行原件复核。
申请时,请带上原件到我局,进行申请材料原件与复印件的核对。
二、相关附件主要包括1. 申请单位法人证明(复印件)。
企业申报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要求申报单位名称必须与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 成果证明(复印件)成果证明必须是省部(含计划单列市)级以上的农业科技成果的证明。
——新品种:区试报告,或审定证书,或同等效力的证明(转基因品种需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的审批证明);——新兽药:安全性评价与药效试验报告;——疫苗:临床试验批件;——畜禽新品种(配套系):中间试验批准文件;——新农药(含植物生长调节剂类):田间试验报告与安全性评价报告;——饲料添加剂:安全性评价报告;——新肥料:田间试验报告及肥料检测报告;——机械类:样机检测报告与鉴定证明文件;——仪器类:样机检测报告与鉴定证明文件;——其它能证明成果情况的材料:认定证明、专利证明、或版权证明、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
3. 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转让合同等的复印件)。
4. 审计报告与财务报表(复印件)申请企业要提供2009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附注)及会计报表,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要提供2009年度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结余分配表和说明等。
5. 企业章程(企业申请应提供企业章程复印件)。
6. 项目主要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或博士学位(复印件)。
前三位人员和不是项目申报单位的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可不提供原件),注明“供申报农转资金项目使用”,并经本人签名认可。
7. 合作协议(复印件,提供1份原件)联合申报的应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
8.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出具(市直属单位应经主管部门签署)的同意推荐意见(原件)。
申请材料的审查与审核要点

申请材料的审查与审核要点在办理各种申请时,审查与审核材料是一个必要的步骤。
本文将介绍申请材料审查与审核的要点,帮助申请人顺利通过审核过程。
一、完整性要求首先,申请材料必须完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申请表格、身份证明文件、学历及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财务证明文件、推荐信等。
不同类型的申请可能有不同的材料要求,请申请人按照要求准备齐全。
二、准确性要求申请材料的信息必须准确无误。
申请人在填写申请表格时,应当认真核对个人信息、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确保无误。
对于其他证明文件,如学历、工作经历等,申请人应提供原件或公证的复印件,以确保信息真实性。
三、及时性要求申请材料的递交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
过期的材料将无法接受或可能影响审核结果。
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准备好材料并提交。
四、清晰易读性要求申请材料必须清晰易读。
文字要规范、工整,不得有涂改、模糊等情况。
如果是手写材料,应尽量保持字迹工整、清晰可辨。
如果材料涉及翻译,翻译文件也应清晰易读、准确翻译。
五、附加材料要求有些申请可能需要提供额外的附加材料,例如个人陈述、研究计划、推荐信等。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申请要求,提供所需的附加材料,并确保内容与要求相符。
六、材料真实性要求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可靠。
申请人在填写材料时,应遵守诚信原则,不得提供虚假信息、篡改文件或伪造证明。
如发现提供的材料有虚假情况,将面临申请被拒绝或相关法律责任。
七、专业性要求根据不同的申请类型,申请材料可能需要展示申请人的专业能力、学术成果等。
申请人应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论文发表的证明、专利申请等,以展示自己的专业素养。
八、申请材料的整理要求申请材料应有条理、整洁有序地进行整理。
可以按照时间先后或主题分类进行分组,并使用文件夹或文件袋进行归档,以方便审核人员查阅。
总结:审查与审核申请材料是确保申请公平、有序进行的重要环节。
申请人应按照要求准备齐全、准确无误、真实可靠的申请材料,并按照规定时间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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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部门,包括质量管理、产品检验试验、理化分析 、计量检定等部门。 质量文件、记录台账,包括文件与记录的编号、名称、发 放或使用、回收、归档等情况,只提供单位总台账或归口 管理部门的台账。 管理评审报告,包括输入情况、输出改进措施和相关记录 。 1、已承担过装备/产品科研、生产、修理和技术服务的单 位,提供军事代表机构或授权单位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 2、未承担过装备/产品科研、生产、修理和技术服务的单 位,可由同类型民品使用单位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 3、审查时提供原件。 内部审核报告,包括内部审核计划、审核记录、不符合项 报告和审核报告。
1、符合GJB9001或GB/T19001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C1 质量管理 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体系总要 3、质量认证机构近一个认证周期的审核报告和监督审核报告; 求★ 4、初(续)审以来质量管理体系变化(如标准换版、产品范围 变更等)的情况。 1、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符合本单位的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C2 体系文件 2、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制、审核、批准完备; ▲ 3、初(续)审以来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宣贯、修订和更改情况。 1、质量管理部门设置和规定工作职责的文件; C3 质量管理 2、质量管理人员配备的文件; 3、初(续)审以来质量管理部门调整变化和质量部门独立行使 C 机构 职权情况。 质量管理 1、质量文件、记录台账; C4 文件管理 2、初(续)审以来质量文件、记录控制情况。 C5 1、近三年的管理评审报告; 管理职责 2、初(续)审以来最高管理者履行质量职责、落实质量方针和 ▲ 质量目标、进行质量职责调整等情况。 1产品质量证明复印件; C6 产品实现 2 、初(续)审以来承制装备/ 产品科研、生产、修理和技术服 ★ 务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满足要求的程度的情况。 C7 1、近三年的内部审核报告; 测量、分 2、初(续)审以来监视和测量、不合格品控制、数据分析和改 析和改进 进的情况。
1、提供的产品标准和技术文件应覆盖申请承制的装备/产 品,并满足科研、生产、修理和技术服务的需要; 2、三类单位产品可按民品相关规定进行定型(鉴定)。
可提供核心技术与关键技术掌握情况报告,并附相关证 明:如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新技术、新 产品评定及获奖证明等。
供方《名录》应与申请承制的装备/产品有关。
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财务预算管理、 财务核算、成本管理、债权债务管理、财务电算化管理、 资金管理、财务报告、会计监督和会计档案等财务管理制 度。
审查时提供原件。
审查时提供原件。
1、三类单位资产负债率≤65%,速动比率≥80%,净资 产收益率≥6%,总资产周转率≥0.6%,资本保值增值率 ≥105%;或同行业中等以上水平; 2、一、二类单位初(续)审以来的综合财务指标处于行 业中等以上水平。 审查时提供原件。 1 、直接与军方签订采购合同和承担主要配套任务的单 位,提供装备经费使用报告; 2、未承担过装备/产品任务或非主要配套单位,可不提供 。 1、地方企事业单位遵纪守法证明文件,可由其主管部门 或所在地域的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公安、检察、工商等机 关)出具; 2、军内单位由其上级政治机关出具; 1、已承担过装备/产品科研、生产、修理和技术服务的单 位,提供军事代表机构或授权机构出具的装备/产品完成 进度和交付质量情况证明材料; 2、未承担过装备/产品科研、生产、修理和技术服务的单 位,可提供同类型民品完成进度和交付质量情况证明材料 。 1、已承担过装备/产品科研、生产、修理和技术服务的单 位,提供军事代表机构或授权机构出具的装备/产品技术 服务保障情况的证明材料; 2、未承担过装备/产品科研、生产、修理和技术服务的单 位,可提供同类型民品技术服务保障情况证明材料。 未进行过产品报价的单位,可不提供。
F3 保密资质 ★ F4 计算机与 自动化办
料范围与要求 相 关 要 求 及 说 明 1、第一、二、三类装备承制单位简称“一、二、三类单 位”(下同);所列内容为文件审查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 料;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已“三证合 一”的或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提供新证书或代 1、法律法规规定注册资本有最低限额和注册资本实行实 缴的(如直销企业、募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等),应提 交相关证明文件; 2、审查时提供原件。
文件审查证明材料范围与要求 审查内容 审查项目 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军内单位相关证明文件)复 A1 印件; 法人资质 2、法定代表人证书(任职文件)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单位章程; A2 注册资本 2、注册资本证明文件复印件; 与资本构 3、初(续)审以来资本变化情况。 成 补充:1、实收资本证明文件 A3 组织 机构▲ 1、组织机构设置的文件; 2、规定工作职责的文件; 3、初(续)审以来组织机构调整变化情况。 补充:1、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 2、风险评估制度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1、主要技术人员,是指从事产品开发的技术负责人和单 位技术管理人员; 2、特殊工种人员,是指国家规定需持证上岗的特种作业 人员,如电工、金属焊接等技术工种。 3、人员资质证书审查时提供原件。
1、设备台账,包括设备名称、型号规格、精度等级、数 量、完好状态、生产厂及国别、生产日期、购置日期、原 价值等; 2、设施台账,包括实验室、研究室、生产车间的名称、 面积、规模、功能;水、电、暖等保障状况。 1、测量设备台账,包括设备名称、型号规格、精度等级 、数量、完好状态、生产厂及国别、生产日期、购置日期 、原价值等; 2、审查时提供原件。
A 法人资格
A4 管理制度汇编。 管理制度 1、土地使用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A5 2、房屋所有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工作场所 3、工作场所的其他证明文件。 B1 科技管理 1、科技管理制度; 2、科技成果证明文件; 3、初(续)审以来研发费投入情况和科技发展情况。 1、专业技术人员花名册及主要技术人员资质(学历、职称)证 书复印件; 2、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3、特殊工种人员花名册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4、初(续)审以来人员发展、主要技术人员变化和技术培训等 情况。 补充:1、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及相应落实措施; 2、各类人员考核办法,并有效落实的证据; 3、管理层和各类人员培训计划,并进行有效评价的证据 4、各类人员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的记录; 5、上岗证发放台账 1、设备设施台账; 2、初(续)审以来设备设施变化情况。 补充:1、生产设备和设施管理制度 2、维修保养计划和使用管理规定 3、工作环境策划报告和监测报告 1、测量设备(计量标准)台账; 2、计量标准和主要测量设备检定校准证书复印件; 3、初(续)审以来测量设备变化情况。 补充:1、计量检测设备(计量标准)检定、校准与使用管理制 度 2、计量检定人员名册及资格证书 3、计量检测设备(计量标准)档案 1、申请承制装备/产品的技术标准、规范; 2、申请承制产品企业标准; 3、申请承制产品定型(鉴定)文件; 4 、初(续)审以来主要承制装备/ 产品设计文件、工艺文件和 技术管理文件。
1、社会责任证明,可包括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信用评级 、行业表彰、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证书、奖牌或其他证据。 2、审查时提供原件
1、组织机构包括管理层和职能部门; 2、工作职责主要是指管理职责。 管理制度包括经营管理、技术管理、质量管理、人事管理 、设备设施管理、财务管理、保密管理、安全管理、环境 1、使用的土地或房屋建筑是其上级机关提供的,可提供 其上级机关的房地产权证书复印件; 2、审查时提供原件。 1、科技成果证明,包括专利证书、科技成果证书、软件 著作权、新产品证书等; 2、审查时提供原件。
E 履约信用
补充:合同评审记录 1、开展或提供技术服务保障的情况; E3 技术服务 2、初(续)审以来开展技术服务保障的情况。 保障 补充:装备技术保障计划 1、申请承制装备/产品报价文件与对应的合同复印件; E4 产品报价 2、初(续)审以来装备/产品报价情况。 1、税务登记证和上年度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 2、社会保险登记证和上年度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 E5 社会责任 3、履行社会责任的证据。 补充: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 、建立保密工作组织(保密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等)的文 件; 2、初(续)审以来保密工作落实情况。 F1 保密组织 补充:1、保密责任制 2、涉密人员签订的保密协议 F2 1、保密管理制度汇编; 保密制度 ▲ 2、初(续)审以来保密制度变化和实施情况。
D1 财务管理 单位本级财务管理制度汇编。 制度
D 财务资金
D 财务资金 状况
D2 1、财务机构及其职责复印件; 财务机构 与会计人 2、会计人员花名册及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员 D3 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 财务会计 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 报告★ 1、三类单位的资产负债率、速动比率、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 D4 周转率、资本保值增值率等指标实现情况; 资金运营 状况▲ 2、初(续)审以来综合财务指标实现情况。 1、国有资产独资或控股的单位,提供国有资产产权证书; D5 2、国有资产参股或无国有资产单位,提供单位资产总台账; 资产管理 3、初(续)审以来国有资产或自有资产变化情况。 状况 补充:资产管理制度 D6 相关经费 装备经费使用报告。 管理 1、遵纪守法证明; 2、初(续)审以来开展法制教育,合法经营情况。 E1 遵纪守法 补充:1、法制教育计划 2、监督检查证据 ★ 3、由上级机关或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出具单位无犯罪、走私、欺 诈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证明 1、军品或同类民品合同台账和产品交付凭证; E2 合同履行 2、初(续)审以来承担并完成装备/产品任务情况。 ▲
B2 人力资源 ★
B3 设备设施 ▲
B B4 专业技术 测量设备 资格 ▲
B5 产品标准 与技术文 件★
B6 核心技术 与关键技 术▲
B7 主要配套 单位协作 关系 B8 专业(行 业)准入 行政许可
1、申请承制产品核心技术掌握情况的证明文件; 2、申请承制产品关键技术掌握情况的证明文件; 3、初(续)审以来主要承制装备/产品技术创新发展情况。 补充:1、核心技术、关键技术清单; 2、申请承制的产品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说明 3、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管理制度 1、合格供方(含外协外包)名录及评价情况; 2、初(续)审以来主要配套单位合作关系稳定发展和供方再评 价的情况。 补充:1、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供方的准则和落实情况 2、控制主要配套产品研制、生产、修理质量和进度的措施 1 、与申请承制装备 / 产品相关的行政许可证书,并在有效期 内; 2、一类单位初(续)审以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变化及资质 保持情况; 3、二、三类单位初(续)审以来相关行政许可资质保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