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市经济补偿金的分段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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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代通金等计算方式指引

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代通金等计算方式指引

目录第1章:支付“经济补偿金”的61种情形和标准 (4)一、二、三、经济补偿金=0 (4)经济补偿金=N (6)经济补偿金=N+1 (12)四、经济补偿金=2N (12)第2章:“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 (14)一、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 (14)二、经济补偿的计算年限 (16)三、经济补偿的分段计算 (19)第3章:代通知金相关问题 (55)1.代通知金支付情形 (55)2、代通知相关误区 (56)三、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是多少? (58)五、员工取得代通知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按什么科目纳税? (62)第4章:经济补偿金基数是否包含加班费 (63)一、包含地区 (63)二、不包含加班费地区: (66)三、未明确的地区 (68)第五章:解除相关文本工具 (71)一、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模板 (71)二、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告知工会模板 (72)三、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73)四、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74)第1章:支付“经济补偿金”的61种情形和标准 一、 经济补偿金=0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7种情形:的;(《劳动合同法》第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37条)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37条)3.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申请,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36条)4.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39条)5.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39条)6.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39条)7.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39条)8.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39条)9.劳动者以欺诈的手段,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6条)10.劳动者以胁迫的手段,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的;(《劳动合同法》第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6条)11.劳动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39条、第26条)12.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39条)13.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维持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而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46条)14.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而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46条)15.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44条)16.劳动者死亡,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

(整理)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

(整理)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

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
①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计算经济补偿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原用人单位工作年限;
②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

经济补偿月工资计算标准:
①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②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③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④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3.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
动者支付的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共同关心的问题,下面将介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首先,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依据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

一般来说,劳
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的,经济补偿金为一个月的工资;工作满十年的,经济补偿金为十个月的工资;工作满二十年的,经济补偿金为二十个月的工资。

具体的计算方法为,经济补偿金=月工资×工作年限。

其次,月工资的计算方法是按照劳动者最近一个月的工资为基准。

如果劳动者
最近一个月的工资不稳定,可以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平均工资进行计算。

具体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最近一个月工资总额/工作月数。

另外,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还需要考虑是否存在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如果劳动
者的工资中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那么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需要将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分开计算。

具体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可能会受到地区性规定或者用人
单位内部规定的影响。

因此,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需要参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用人单位的内部规定,确保计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总之,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主要依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最近一
个月的工资,同时需要考虑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的情况,以及地区性规定和用人单位内部规定的影响。

希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能够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经济补偿金的相关规定及详细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经济补偿金的相关规定及详细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经济补偿⾦的相关规定及详细计算⽅法是怎样的经济补偿⾦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后,⽤⼈单位依法⼀次性⽀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补助。

由于经济补偿⾦往往数额可观且与劳动者的失业状况直接相连,所以其始终是劳动争议极为重要的内容。

经济补偿⾦的相关规定及详细计算⽅法是怎样的?关于这个问题,店铺⼩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中为您解答。

经济补偿⾦的相关规定及详细计算⽅法是怎样的《中华⼈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的,⽤⼈单位应当向劳动者⽀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单位依照本法第四⼗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单位依照本法第四⼗⼀条第⼀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单位维持或者提⾼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四条第⼀项规定终⽌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劳动合同的;(七)法律、⾏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作的年限,每满⼀年⽀付⼀个⽉⼯资的标准向劳动者⽀付。

六个⽉以上不满⼀年的,按⼀年计算;不满六个⽉的,向劳动者⽀付半个⽉⼯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资⾼于⽤⼈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平均⼯资三倍的,向其⽀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平均⼯资三倍的数额⽀付,向其⽀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不超过⼗⼆年。

本条所称⽉⼯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前⼗⼆个⽉的平均⼯资。

⼤家看完本⽂的内容之后都清楚了吧,这也是⽬前⽐较重要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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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赔偿金有什么计算公式

经济赔偿金有什么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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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与劳动者建⽴劳动关系后,就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后不得随着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进⾏⼀定的赔偿,那么经济赔偿⾦的计算公式?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

经济赔偿⾦有什么计算公式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因⽤⼈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获得的经济补偿,依据劳动者的平均⼯资和⼯作时间进⾏计算。

《中华⼈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作的年限,每满⼀年⽀付⼀个⽉⼯资的标准向劳动者⽀付。

六个⽉以上不满⼀年的,按⼀年计算;不满六个⽉的,向劳动者⽀付半个⽉⼯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资⾼于⽤⼈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平均⼯资三倍的,向其⽀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平均⼯资三倍的数额⽀付,向其⽀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不超过⼗⼆年。

本条所称⽉⼯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前⼗⼆个⽉的平均⼯资。

以上知识就是⼩编对“经济赔偿⾦有什么计算公式”问题进⾏的解答,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因⽤⼈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获得的经济补偿,依据劳动者的平均⼯资和⼯作时间进⾏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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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赔偿金如何算

经济赔偿金如何算

经济赔偿金如何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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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

经济补偿金计算

经济补偿金计算

许多人人搞不清楚职工离开企业后能否领取经济补偿金及领取的标准如何,现将工作中总结的相关内容与大家分享经济补偿金计算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二条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条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五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六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第七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第八条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在非劳动者主观过错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时,为满足劳动者在离职后一段时期内的生活,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费用。

它既不是赔偿金,也不是违约金,而是劳动合同解除时特有的一种费用,其实质是用人单位依法履行对劳动者给予必要的社会保障的义务。

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根据劳部发【1994】481号《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标准主要有两类:(一)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最高不超过12个月。

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放。

它适用于下列两种情形:一是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二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

其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二)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没有最高额的限制。

它适用以下三种情形: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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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市经济补偿金的分段计算方法

如果劳动者工作年限跨越了2008年1月1日前后,经济补偿的年限如何计算?这涉及到
一个分段计算的问题,具体怎么分段,各地司法实践存在差异,可参见下面的内容。


劳动合同法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
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
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这就是
经济补偿分段计算法的依据,但经济补偿如何分段计算,实践中各地理解不一,下面以北、
上、广及其它几个地区为例,归纳各地经济补偿的分段计算法。

1 北京地区经济补偿分段计算法

按照北京高院的意见,《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法》施
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的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2007年1
2月31日前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法》及其配套规定计算,2008年1月1日后的经济补
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计算。

经济补偿金的基数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不再分段
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为:以按上述规定计算出的经济补
偿金为基础,再乘以2计算出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2 上海地区经济补偿分段计算法

根据上海高院意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
存续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后解除或终止的,其经济补偿金的具体计算方法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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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一)《劳动合同法》与2008年1月1日之前施行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简
称“以前规定”)均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且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不高于上年度本
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
月的月平均工资确定。

(二)《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且不属于以前规定中“经济补
偿金总额不超过劳动者十二个月的工资收入”情形的,经济补偿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劳
动合同法》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但属于以前规定中“经济补偿金总额不超过劳
动者十二个月的工资收入”情形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经济补偿年限按照以
前规定计算;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后的工作年限在计算经济补偿年限时并入计算。

(三)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三倍封顶的情形,实施封顶计算经济补偿年限自《劳动
合同法》施行之日起计算,《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前的工作年限仍按以前规定的标准计算经
济补偿金。

(四)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
的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依法支付劳动者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如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被违法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
均工资三倍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应当按照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经
济补偿标准计算。

3 广东地区经济补偿分段计算法

广东高院认为,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或赔偿金时,经济补
偿或赔偿金的基数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不再以《劳动
合同法》施行之日为界分段计算。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三倍的,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基数按用人单位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计算。

劳动关系建立于《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前,但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解除或终止的,
经济补偿按以下方式计算:

.
.
3
(一)按《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前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
工作年限自《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起计算。

(二)按《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后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均需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
的工作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或因劳动者不能胜
任工作、经培训及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法》
实施以前计发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最多不超过12年。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上
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非因协商一致或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劳
动者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前计发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不受最多不超
过12年的限制。

4 安徽地区经济补偿分段计算法

安徽高院认为,《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后
解除或终止的,劳动者主张经济补偿金的,人民法院应视以下情形确定:

(一)《劳动合同法》与2008年1月1日之前施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均有应当支付经
济补偿金的规定,且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不高于上年度本市
(设区的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为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
月的月平均工资。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本市(设
区的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前的年限按该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
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确定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后的年限
按照三倍封顶数额确定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

(二)《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既不属于以前规定中“经济补偿金
总额不超过劳动者12个月的工资收入”情形的,也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封顶情形
的,经济补偿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但属于
以前规定中“经济补偿金总额不超过劳动者12个月的工资收入”情形的,劳动者在《劳动合
同法》施行前的经济补偿年限按照以前的规定计算;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后的工作
年限在计算经济补偿年限时并入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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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三)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封顶情形的,实施封顶计算经济补偿的年限自《劳动
合同法》施行之日起计算,《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前的工作年限仍按以前规定的标准计算经
济补偿金。

5 江苏地区经济补偿分段计算法

江苏高院在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中认为,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法》施行
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应以该法实施之日即2008年1
月1日为界,对经济补偿的适用条件和计发年限予以分段审查计算。

《江苏省劳动合同法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
定和该法施行前的有关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后的适用条件分段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计
发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标准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月平
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确定。

6 山东地区经济补偿分段计算法

山东高院认为,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后解除或终止,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2007年12月31日前的经济补偿
依照劳动法及有关政策规定计算;2008年1月1日后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计算。

经济补偿金的基数,即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7 湖北地区经济补偿分段计算法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处理意见中对此问题的
意见: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后到期终止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
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属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
位应当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应分段计算:①《劳动合同法》施行之
后的工作年限,按照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②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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