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详细的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方法(简单易懂)
职工补偿金计算公式

职工补偿金计算公式根据中国《劳动法》的规定,职工补偿金的计算公式如下:1.经济补偿金的计算: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基数×劳动者工龄×经济补偿金月数经济补偿金月数根据劳动者工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标准如下表所示:劳动者工龄经济补偿金月数不满12个月1满12个月不满10年2满10年不满20年3满20年以上4经济补偿基数是指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的工资,并不包括其他补贴、奖金等额外收入。
2.解除合同补偿金的计算:解除合同补偿金=劳动者月平均工资×劳动者工龄×0.5劳动者月平均工资是劳动者在过去12个月中实际取得的平均工资,包括基本工资以及其他补贴、奖金等额外收入。
在以上计算公式中,劳动者工龄指的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的年限。
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的原因也会对补偿金的计算产生影响。
二、部分地区或行业的特殊规定除了《劳动法》中的规定外,不同地区和行业也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职工补偿金的计算公式。
例如,有些地方制定了与工龄无关的固定标准,或是在基础补偿金的基础上增加附加补偿金等。
另外,在特殊情况下,也可能会根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确定特殊的补偿金计算方式。
三、职工补偿金计算公式的应用范围1.用人单位因经济原因或者劳动者不符合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者提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4.劳动合同期满未继续订立劳动合同;5.其他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
综上所述,职工补偿金的计算公式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具体内容因地区、行业等不同而有所差异。
在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需要按照相应的计算公式支付相应的补偿金给予劳动者。
劳动者也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合同终止后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起申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举例经济法基础

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举例经济法基础经济补偿金是指根据劳动法规定,当员工遭受辞退、解雇、裁员等情况,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给被辞退员工的一定金额的补偿金。
根据中国《劳动法》第41条和第44条的规定,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略有不同。
下面将分别就这两种情况进行说明。
一、辞退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根据《劳动法》第41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时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其计算方法如下:1. 一个月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时,以被辞退员工在辞职前一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准。
平均工资是根据员工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以及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的。
2. 工龄标准:根据被解雇员工的工龄计算经济补偿金。
工龄包括员工在该用人单位工作的实际使用年限和前一个用人单位工作时的工龄。
根据不同工龄标准,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比例也不同,一般来说,工龄越长,支付比例越高。
举个例子来说明。
假设员工小明在某公司工作10年,公司突然决定辞退他。
小明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为5000元,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4000元。
根据小明的工龄,公司应该支付他10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那么根据上述计算方式,小明的经济补偿金为(5000+4000)*10=90000元。
二、裁员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根据《劳动法》第4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进行裁员时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其计算方法如下:1. 一个月工资标准:裁员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以被裁员工在解雇前一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准,同样是根据员工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以及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的。
2. 裁员比例基准:根据裁员范围的大小来确定支付比例。
一般来说,公司裁掉的员工越多,支付比例越高。
举个例子来说明。
假设某公司进行裁员,裁掉了100名员工中的小红。
小红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为4500元,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3800元。
根据公司的裁员比例基准,小红应该获得3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那么根据上述计算方式,小红的经济补偿金为(4500+3800)*3=25800元。
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公式

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的四个公式综合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和年限是否分段计算的情况,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无论是依据新、旧规定,不论是补偿基数还是补偿年限,只要存在有封顶情形的,都要以2008年1月1日为分界点进行分段计算。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只要掌握以下四种计算方式,对号入座即可正确确定解约经济补偿金了。
第一种情形:无论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还是依据以前的规定,均无封顶情形的,具体来说就是,劳动者解约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不超过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而解约原因属于“医疗期满解除”、“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约”、“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此种情形,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本单位工作年限×劳动者解约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数额。
第二种情形:无论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还是依据以前的规定,均有封顶情形的,具体来说就是,劳动者解约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而解约原因属于“协商一致解约”、“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致使劳动者解约”、“未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致使劳动者解约”、“不能胜任工作解约”的。
此种情形,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2008年1月1日前的工作年限(不超过12)×劳动者解约之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数额+2008年1月1日后的工作年限(不超过12)×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
第三种情形: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无封顶情形,但依据以前的规定,存在“12个月工资”这一封顶情形的,具体说来,就是劳动者解约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不超过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而解约原因属于“协商一致解约”、“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致使劳动者解约”、“未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致使劳动者解约”、“不能胜任工作解约”这几种情形的。
此种情形,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2008年1月1日前的工作年限(不超过12)+2008年1月1日后的工作年限]×劳动者解约之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劳动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算法

劳动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算法
劳动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是劳动法中常见的概念,针对雇员因合法解雇或劳动权益受损而获得的经济补偿。
以下是一份简单的劳动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算法:
1. 计算劳动经济补偿金:
劳动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者被解雇后,由雇主支付的一定金额,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劳动经济补偿金金额 = 劳动者年工资× 累计工龄× 补偿比例
年工资是指劳动者最近一个月平均工资乘以12,累计工龄是指劳动者在现任雇主连续工作的年数,补偿比例根据当地的劳动法规定。
2. 计算赔偿金:
赔偿金是指因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被侵害而获得的经济赔偿,如未支付工资、未支付加班费等。
计算公式如下:
赔偿金金额 = 实际经济损失× 赔偿比例
实际经济损失是指劳动者实际受到的经济损失,赔偿比例根据当地的劳动法规定。
请注意,上述算法只是一份简单的参考,具体的劳动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计算应根据当地劳动法规和具体情况进行。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分段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分段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分段计算
辽宁正合律师事务所陈宁
解除横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后即2008年1月1日的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存在分段计算的问题,即分为用工之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以及2008年1月1日起至劳动合同解除之日两段期限分别计算。
如:某劳动者于2006年11月1日入职,2011年4月30日经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该劳动者应获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过程如下:
(一)2006年1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该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为1年2个月,按照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之规定,工作年限不满1年的均按1年计算,故该段工作年限对应的经济补偿金应为2个月工资。
(二)2008年1月1日至2011年4月30日,该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为3年4个月,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故该段工作年限对应的经济补偿金应为3.5个月工资。
综上,该劳动者应得的经济补偿金共为5.5个月工资,若连续计算的话,该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合计4年7个月,对应的经济补偿金为5个月工资,分段计算方法比连续计算方法多得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若劳动者以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情形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分段
计算方法同上。
史上最详细的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方法(简单易懂)

史上最详细的经济补偿⾦分段计算⽅法(简单易懂)有⽹友问过我这样2个问题:1、员⼯⼯资超过社平⼯资的3倍的,经济补偿⾦是不是⼀定不能超过12个⽉?2、⼀个⽼师讲课说:员⼯⼯资不超过社平⼯资的3倍,员⼯⼯作了多少年,经济补偿⾦就⽀付多少个⽉,⽐如:员⼯⼯作20年,经济补偿⾦就⽀付20个⽉。
这个⽼师说的对吗?这2个问题,实质是经济补偿⾦如何计算的问题。
答案我就不说了,希望⼤家看完本⽂之后,可以在评论区回答你⾃⼰关于这2个问题的答案哦。
⼀、我国经济补偿⾦采取的是分段计算规则,具体如下:2008年1⽉1⽇之前的⼯作年限,适⽤《劳动合同法》施⾏之前的规则;2008年1⽉1⽇之后的⼯作年限,适⽤《劳动合同法》施⾏之后的规则。
法条链接:⼆、《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的规则(以下简称旧规则):法条链接:1、《劳动法》第⼆⼗⼋条⽤⼈单位依据本法第⼆⼗四条、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备注:第24条规定的是协商⼀致解除合同,第26条规定的是⾮过错性解除合同(即:医疗期满、不胜任⼯作、情势变更),第27条规定的是经济性裁员。
]《劳动法》第28条规定了单位在五种情况下(第26条规定了三种)解除合同,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那什么是国家的有关规定呢?法条链接:很显然,国家有关规定就是1994年12⽉3⽇劳动部颁布的⽂件:《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法条链接:法条解读:A、⼀般规则: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单位⼯作的年限计算,每满⼀年发⼀个⽉⼯资。
不满⼀年的,按⼀年的标准发放。
B、特殊规则:但是,协商⼀致解除和不胜任⼯作解除,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12个⽉。
C、计算基数是劳动者解除合同前⼗⼆个⽉的⽉平均⼯资。
(提醒:计算基数⽆社平⼯资3倍的限制)法条链接:⼩结: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单位需要⽀付经济补偿⾦,有⼗种情形: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五种情形---详见《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第九条;劳动者被迫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也有五种情形—详见《司法解释⼀》第⼗五条。
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

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经济补偿金已成为关注的焦点。
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赔偿。
那么,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具体是如何的呢?
一般来说,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包括两个方面:补偿基数和补偿系数。
补偿基数是指劳动者工龄和月工资的乘积,而补偿系数是由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 计算补偿基数
补偿基数=劳动者工龄×月工资
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2. 计算补偿系数
根据国家规定,补偿系数与劳动者工龄有关,具体内容如下:
在本单位工作不足1年的,补偿系数为1
在本单位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补偿系数为1月工资×1
在本单位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补偿系数为1月工资×1.5
在本单位工作满20年及以上的,补偿系数为1月工资×2
3. 计算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补偿基数×补偿系数
需要注意的是,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如果劳动者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如年龄、身体状况等,还可以获得相应的额外补偿。
综上所述,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计算的,具体计算方法包括补偿基数和补偿系数。
在劳动合同解除时,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关于各省市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分段计算方法

关于各省市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分段计算方法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一项合法权益,它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利益,确保劳动者在劳动关系终止后能够得到妥善的补偿具有重要意义。
针对各省市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和政策,分段计算的方法是一种常见的方式。
本文将就这一话题进行探讨,并就各省市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分段计算方法进行介绍和分析。
一、分段计算方法的基本原理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分段计算方法是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将劳动者的连续工龄分为不同的阶段,每个阶段对应不同的补偿标准。
这种分段计算方法基于劳动者积累的工龄和其在公司任职的时长进行计算,旨在确保劳动者在工作年限较长的情况下能够获得更多的补偿。
二、分段计算方法的具体操作步骤(1)确定劳动者的连续工龄劳动者的连续工龄是指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总计,不包括中断和转岗等特殊情况。
一般以入职日期和离职日期为界定,计算劳动者从入职到离职期间的总工作年限。
(2)划分连续工龄的分段根据不同省市的政策规定,对连续工龄进行相应的划分。
以某省市的规定为例,分为0-10年、11-20年、21-30年等不同的工龄段。
根据划分的工龄段,确定每个段落的补偿标准。
(3)计算各分段的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者在各个分段中的工龄,将其对应的薪资和补偿标准结合,计算每个分段的经济补偿金。
一般情况下,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为:经济补偿金 = 工龄 ×月平均工资 ×相应的倍数。
其中,月平均工资一般是根据劳动者最后一年或者最后几年的平均工资计算的。
(4)累加各分段的经济补偿金将各个分段的经济补偿金相加,得到劳动者的总经济补偿金。
三、各省市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方法的差异虽然分段计算方法在各省市都得到了广泛应用,但是在具体的分段和计算细节上还是存在差异。
不同地区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就业情况,制定了不同的补偿标准和工龄段。
此外,一些发达地区的经济补偿金标准相对较高,而一些欠发达地区的标准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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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详细的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方法(简单易懂)有网友问过我这样2个问题:1、员工工资超过社平工资的3倍的,经济补偿金是不是一定不能超过12个月?2、一个老师讲课说:员工工资不超过社平工资的3倍,员工工作了多少年,经济补偿金就支付多少个月,比如:员工工作20年,经济补偿金就支付20个月。
这个老师说的对吗?这2个问题,实质是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的问题。
答案我就不说了,希望大家看完本文之后,可以在评论区回答你自己关于这2个问题的答案。
一、我国经济补偿金采取的是分段计算规则,具体如下: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工作年限,适用《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前的规则;2008年1月1日之后的工作年限,适用《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后的规则。
法条链接:《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二、《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的规则(以下简称旧规则):法条链接:1、《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备注:第24条规定的是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第26条规定的是非过错性解除合同(即:医疗期满、不胜任工作、情势变更),第27条规定的是经济性裁员。
]《劳动法》第28条规定了单位在五种情况下(第26条规定了三种)解除合同,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那什么是国家的有关规定呢?法条链接:《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36.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法和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很显然,国家有关规定就是1994年12月3日劳动部颁布的文件:《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法条链接:2、《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六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七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第八条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九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一条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法条解读:A、一般规则: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一个月工资。
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
B、特殊规则:但是,协商一致解除和不胜任工作解除,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C、计算基数是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提醒:计算基数无社平工资3倍的限制)法条链接: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4月16日发布)第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小结: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有十种情形: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五种情形---详见《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至第九条;劳动者被迫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也有五种情形—详见《司法解释一》第十五条。
计算年限的起算点:我们知道,《劳动法》是在1995年1月1日起才实施的。
如果劳动者在《劳动法》实施之前就入职单位,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五种情形,其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是从1995年1月1日起计算,还是从入职之日起计算?解答:从入职之日起计算。
法条链接: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33号)三、劳动合同制度实行以前原固定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应当作为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年限。
同理,劳动者依据《司法解释一》第十五条被迫提出解除合同,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五种情形,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也是从入职之日起计算,而不是从2001年4月16日起计算。
三、《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的规则(新规则)法条链接: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条解读:A、一般规则: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问题:如果刚好是六个月,到底是支付一个月还是半个月呢?答案:支付一个月,因为以上是包含本数的,所以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包含了六个月)B、特殊规则:劳动者月工资超过社平工资三倍的,计算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C、计算基数是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月平均工资超过社平工资三倍的,按社平工资的三倍计算。
D、计算年限的起算点:新规则是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所以,只针对2008年1月1日之后的工作年限,故月工资超过社平工资三倍的,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的限制,也仅仅针对的是2008年1月1日后的工作年限(即: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限制的条款,最早也要在2020年1月1日之后才可以发挥作用)。
再说直白一点:新规则下,如果劳动者入职时间是在2008年1月1日之后的,计算年限从劳动者入职之日起计算;如果劳动者入职时间是在2008年1月1日之前的,计算年限从2008年1月1日起计算新旧规则一起总结:A、旧规则的计算基数是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无社平工资三倍封顶。
计算年限是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算。
但是,协商一致解除和不胜任工作解除,2008年1月1日之前的支付年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B、新规则的计算基数是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月工资超过社平工资三倍的,按社平工资的三倍计算。
计算年限是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
但是,月工资超过社平工资三倍的,2008年1月1日之后的支付年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上面这些知识点,如果弄明白的话,我下面讲一个案例,大家就比较容易理解了。
四、案例分析【这个案例是深圳的一次线下活动,我随手写的一个案例,因为是随意写的,所以,不要去纠细节。
我们假设案例中的解除情形,在实体上、程序上或在事实认定上都没有问题,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某公司有7位员工,均是1994年3月1日入职,在职期间,公司仅按最低工资标准为员工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2016年7月31日,赵某因合同期满公司终止劳动合同;钱某因不能胜任工作被辞退;孙某因医疗期满后仍患病被辞退;李某因公司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周某以公司拖欠工资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吴某以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郑某被公司违法辞退。
1、假使该7人月薪均10000元,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
2、假使该7人月薪均20000元,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
问题:七人应得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分别是多少?在解答这个案例之前,先标明几个时间段,方便解题:1994年3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13年10个月。
2008年1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8年7个月。
1994年3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22年5个月解答:经济补偿金如何分段计算,司法实务中,各地的理解不一,下面以北上广深以及其他几个地区为例,讲一讲各地不同的经济补偿金的分段计算方法):(一)北京地区的分段计算法(计算年限分段、计算基数不分段):1、《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的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2007年12月31日前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法》及其配套规定计算,2008年1月1日后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计算。
2、经济补偿金的基数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不再分段计算。
(注意:北京的计算基数不再分段)3、补充说明:仅在北京的计算过程中提到代通知金如何计算,其他地区的就略去这一步。
赵某因合同期满公司终止劳动合同:旧规则中,单位终止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所以,1994年3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新规则中,单位终止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
(1)月工资1万元:月工资未超过社平工资的三倍,按月工资计算。
所以,2008年1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期间,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10000×9=90000元。
经济补偿金总额:0+90000=90000元。
(2)月工资2万元:月工资超过社平工资的三倍,按三倍计算,所以,2008年1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期间,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15000×9=13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