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车辆停车管理制度

车辆停车管理制度车辆停车管理制度「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停车场内的秩序,确保停车场内的设备、设施和停放车辆的安全,规范停车场收费行为,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成都华纳酒店内停车场第三条职责:(一)车场收费员按标准收取驶出车辆的车位有偿使用费,放行。
(二)车管员负责指挥车辆整齐停放、存放、巡视、监护并做好进出场记录。
(三)车管负责人负责车辆管理的监督、指导。
第四条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成都市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法规。
第二章车场及车辆停放管理第五条停车场内应按消防要求设置、配备手提或便携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第六条停车场和车行道路应做好停车位和行车线以及禁停、转弯、减速、禁鸣、限高等醒目标识。
第七条停车场内应设置垃圾桶(箱),在必要的位置设置路障和防护栏。
第八条车辆进场必须服从车管员的指挥,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按规定交纳费用。
第九条停放好车辆后,必须上锁,车箱、车篓内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第十条驾驶员、车辆使用人必须保持车场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车场内,车辆发生漏油时,车主应即行处理。
第十一条停车场内禁止洗车、修车、试车、练习第十二条任何人不得损坏停车场内消防、清洁、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第十三条停车场由专职保管人员24小时值班。
第十四条严禁酒后取车启动机动车辆并驾驶。
第十五条车辆进出:(一)车管人员应引导车辆使用人在指定位置停放车辆,主动、礼貌上前接待。
(二)车管人员在办妥相应手续后方可允许车辆离场,如因私自放行导致车辆失窃,车管人员承担一切责任。
(三)夜间停放的车辆,车管员应做好记录并办理交接班手续。
(四)对进入停车场得所有车辆必须做好检查,登记,当面提醒客人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并将车辆门窗锁好。
(五)告知客人随身保管好停车证,凭证取车。
第十六条巡视:(一)车管员每半小时或临时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油、未上锁、车箱(车篓)遗留物品等情况应及时处理并通知车主,同时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做好记录,特殊情况报告经理处理。
车辆停放管理制度(精选9篇)

车辆停放管理制度(精选9篇)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
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车辆停放管理制度(精选9篇),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车辆停放管理制度1一、目的:为有效管理与维护厂区机动车停放秩序,特订立本管理规定,供工作人员及访客等共同遵守,维护良好的厂区环境。
二、管理规定:1.机动车停放共规划3种专用停车区如下:a.办公楼后侧:供公司内员工车辆停放;b.办公楼前停车场:供访客车辆临时停放;c.办公楼前左右停车场:供公司内员工车辆停放;2.入厂车辆必须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安全检查并将《车辆通行证》放在车内显眼的位置;各入厂车辆一律停放到分配好的固定车位,若固定车位已满时,必须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将车辆停放到停车场。
3.访客车辆应按照保安人员的指引停于停车场;4.为避免停车位遭他人占用、误停增加管理困难,各停车位地面(或指定位置)将漆上入编号,以便识别。
5.车辆进入厂区及停车场要遵守交通规则减速慢行,并遵照保安人员的指挥或遵循交通标志线行进;6.除规定区域外禁止随意停放机动车,禁止车辆停放于通道旁或人行道。
车辆停放管理制度2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从9月1日起对教师停放车辆使用做以下规定:一、校内教师车辆停放在校区内,应停放教师指定停车位。
二、非校内车辆,禁止入校。
三、学生参加校园内体育课或其他文体活动时,车辆禁止行使。
(避免造成意外伤害)。
四、进入食堂车辆走食堂西门。
车辆停放管理制度3为了提升交通道德水准,创建和谐美好文明的校园,保持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保证师生安全,消除安全隐患,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停车制度:一、停车制度1.学校为教职工私家车提供工作期间停放位置,教职工自己保管好自己车内的物品,一旦发生失窃案件,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2.教职工私家车必须张贴四十七中学车证,否则按违规处理。
3.教职工私家车在工作日,须在规定的时间(8:30---15:30),在学校规定停车区域按照自己固定的车位有序停放,不得停放于教学区、运动区、学生生活区和重要通道。
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车辆停放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提高停车场使用效率,保障停车场内人员、车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停车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停车场内所有车辆停放行为,包括各类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
第三条本停车场实行统一管理,车辆停放必须遵守本制度规定。
第二章停车场管理职责第四条停车场管理部门负责本停车场的日常管理,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和实施停车场管理制度,确保车辆停放秩序;2. 负责停车场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完好;3. 负责停车场内车辆停放、收费、咨询等服务工作;4. 负责停车场内治安、消防等工作;5. 负责停车场内车辆事故的处理和责任认定;6. 负责停车场内环境卫生、绿化等工作。
第五条停车场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 熟悉停车场管理业务和相关法律法规;3. 具备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4. 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章车辆停放规定第六条车辆进入停车场,应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按照指定区域停放。
第七条车辆停放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 按照车辆类型、大小,选择合适的停车位;2. 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应急车道、无障碍停车位等;3. 不得随意占用他人停车位;4. 不得在停车场内逆向行驶、乱停乱放;5. 不得在停车场内吸烟、乱扔垃圾;6. 不得在停车场内进行非法改装、拼装、改装车辆;7. 不得在停车场内从事与停车无关的活动。
第八条车辆停放时,应确保车辆停稳、拉紧手刹,关闭发动机,熄灭车灯。
第九条车辆停放后,驾驶员应离开车辆,不得在车内留人。
第十条车辆停放时,应确保车辆安全,不得损坏停车场设施。
第四章收费管理第十一条停车场收费应遵循公开、公平、合理、透明原则。
第十二条停车场收费标准应根据停车场位置、规模、设施等因素制定,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车辆停放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提高停车设施利用率,维护停车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区域内所有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以及单位、个人自有停车场的车辆停放管理。
第三条车辆停放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车辆停放秩序。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市级人民政府设立车辆停放管理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车辆停放管理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公安、规划、城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车辆停放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停车设施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车辆停放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人员职责,落实管理措施。
第三章停车设施规划与建设第八条停车设施规划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
第九条城市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住宅区、商业区等,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标准配套建设停车场。
第十条停车设施建设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符合城市规划,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二)满足车辆停放需求,合理布局;(三)设施完善,便于管理;(四)符合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要求。
第四章车辆停放管理第十一条车辆停放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按照指定的地点、标志、标线停放;(二)遵守车辆停放时间限制;(三)不得占用无障碍停车设施;(四)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五)不得随意在道路上停放车辆。
第十二条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实行有偿使用,收费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停车设施经营单位应当采取以下措施加强车辆停放管理:(一)设置明显的停车标识、标志、标线;(二)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三)制定车辆停放规则;(四)做好车辆进出登记工作;(五)维护停车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停车设施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车辆停放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车辆停放安全。
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车辆停放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车辆停放行为,维护停车场秩序,确保车辆停放的安全和便利,特制定本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任何车辆停放在本停车场内,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违反规定的车辆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处罚。
二、停车场规定1.本停车场实行公共停车制度,对有停车需求的车主提供停车位,但停车位有限,不保证每一辆车都能找到停车位。
2.停车场内设有专用车位,包括有残疾人专用车位、临时停车位和特定车辆停车位。
车主需要按照指引停放车辆。
3.停车场开放时间为24小时,但在特殊情况下,出于安全原因或维护等原因,停车场可能会临时关闭或限制进出。
三、停车费用1.普通车辆每小时收费标准为XX元,且按照每半小时计费。
2.特定车辆(例如残疾人车辆)免费停放,但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其他特定车辆(例如临时停车的快递车辆)收费标准另行规定。
4.收费方式:车主可选择使用现金支付或通过电子支付方式支付停车费用。
四、车辆停放要求1.车辆停放前确认车辆已熄火、手刹已拉紧,并将车窗关闭,车门上锁。
2.停放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的正常进出通行,不得占据多个停车位。
3.禁止在非指定区域停放,包括消防通道、应急出口、盲道等。
4.不得将车辆停放在其他车位上的保留位置或占用其他车位的地面空间。
5.不得在停车场内进行维修、清洗车辆。
6.车辆停放时应保持车牌清晰可见,不得遮挡或修改车牌。
7.不得在停车场内乱丢垃圾或随地吐痰等行为,保持停车场的整洁。
五、违规处理和处罚1.对严重违反本制度的车辆,将采取拖车措施,并需承担拖车费用。
2.对违规停放的车辆,首次警告,再次违规将收取相应违规停车费用。
3.对其他违规行为,包括超时停放、阻挡其他车辆、强行占用他人停车位等,将收取罚款,并且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4.对严重违规行为或多次违规的车主,可以被停车场列入黑名单,并限制其在本停车场停放车辆的权利。
六、法律责任1.车主应自觉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对违反本制度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责任自行负责。
公司车辆停放管理规定范文(3篇)

公司车辆停放管理规定范文一、区域规定:1、本规定仅规定了公司蕴川路厂区的员工机动车停放区域,在蕴川路厂区之外工作的员工若驾车进入蕴川路厂区,须将车辆停放在临时停车区域内。
2、公司员工应按对应安排的停车区域停放,具体停车区域详见所发《车辆停放证》,注意不要占用公车停车位。
3、原则上按照员工工作所在部门就近安排停车。
二、管理细则:1、员工需停放车辆应报员工所在部门,由各部门核对员工姓名、手机号码、车型、车辆颜色、车牌号等信息,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安全监察部备案、领取《车辆停放证》。
2、若有新增、更换车辆或牌照,请事先告知所在部门,由所在部门及时上报安全监察部备案,获准并领取《车辆停放证》后,方可停放车辆。
3、《车辆停放证》为员工驾车进入公司蕴川路厂区的凭证,驾车进入公司前,请务必将《车辆停放证》放置在车辆方向盘一侧的挡风玻璃内以备查。
4、员工停车位仅供员工车辆停放使用,外来车辆应遵照保安人员的指挥停放在临时停车区域。
5、员工车辆必须按规范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及指定区域内,车辆须停在划线内,不得影响车辆通行,阻碍交通。
6、员工若遇到指定停放区域已停满的情况,请及时联系保安人员,按保安人员指定的临时停放车位停放车辆,不可自行随意停放。
7、车辆停妥后,请检查停放是否适当,并确认车窗车门已关好,以防物品失窃。
车辆内请勿放置贵重物品,公司不负保管及遗失赔偿责任。
8、在驾驶室内不得抽烟,车内垃圾应丢弃到垃圾桶内,不得随地抛弃,以保证环境整洁。
9、车内不得放置危险物(如易燃物、易爆物等),保安人员如发现可疑车辆时,车主应主动开启车门及行李箱接受检查。
10、禁止冲洗车辆,只能以擦拭方式清洁车辆,以避免地面积水确保场地干净。
11、严禁乱(急)按喇叭及猛踩油门造成噪音。
12、停放的车辆若发生故障需检修,车主应先将车移离车道,以免妨碍交通。
检修人员或检修车辆进入,车主应全程陪同至完成修复,场地恢复原状后方能离开。
三、违规处罚1、员工车辆停放管理部门为安全监察部。
停车场车辆停放管理制度(三篇)

停车场车辆停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停车场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停车场车辆的停放管理。
第三条停车场管理属于公共管理范畴,是对停车场内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和维护。
第四条停车场管理应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停车场内车辆主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停车场管理应遵循便民、安全、有序的原则,为广大车辆主人提供优质的停车服务。
第二章车辆进出管理规定第六条车辆进入停车场应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闯红灯、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第七条车辆进入停车场应按照道路分区划定的车道进入,按照停车场内的指示牌进行车辆停放。
第八条车辆进入停车场后,应依次有序停放,在停车场内不得随意停放、变换停放位置。
第九条车辆进入停车场前,应按照停车场规定方式办理停车入场手续。
第十条车辆离开停车场应按照停车场内的指示前往出口,并按照规定方式缴纳停车费用。
第十一条特殊车辆进入停车场时,应按照停车场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遵守停车场相关管理规定。
第三章停车费用管理第十二条停车场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在明显位置公示停车费用标准,并严格按照标准收费。
第十三条停车费用应当根据停放时间和车型进行计费,不得占用车辆主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停车费用的收费方式可以采用现金、电子支付等方式,车辆主人可自行选择。
第十五条车辆主人应当在停车场内按照规定方式缴纳停车费用,未缴纳停车费用的车辆禁止离开停车场。
第十六条停车费用收取应当有相关票据,并保留一定时间以备查验。
第四章停车秩序管理第十七条停车场内应设置明显的停车标志和指示牌,便于车辆主人理解和遵守规定。
第十八条停车场内应划定停车位,并进行编号,车辆主人应按照编号有序停放车辆。
第十九条停车场内车辆不得乱停乱放,不得停放在通道、消防通道等禁止停放的区域。
第二十条停车场内车辆不得占用其他车位,不得停放超过规定时间。
第二十一条车辆主人不得在停车场内进行扰乱秩序、非法活动等行为,如发现应立即报告停车场管理人员。
停车场车辆停放管理制度范文(3篇)

停车场车辆停放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交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规范停车场车辆的停放管理,保障车主的合法权益,提高停车场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的停车场,包括室内停车场和室外停车场。
第三条停车场的管理责任由停车场经营者承担,具体的管理职责由该停车场的管理人员负责执行。
第二章车辆进场管理第四条车辆进入停车场前必须按照规定的通道进入,并按照工作人员的指示停放。
第五条车辆进入停车场时,车主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身份验证并出示停车证,未取得停车证的车辆不得进入停车场。
第六条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禁运物品等。
第七条车辆进入停车场后,工作人员应向车主提供必要的停车指导和帮助,并确保车辆停放平稳。
第三章车辆出场管理第八条车主在需要取车时,必须办理出场手续,按照规定的通道驶出停车场。
第九条车主在出场时,必须出示有效的停车证或支付停车费用,未取得有效凭证或未支付停车费用的车辆不得驶出停车场。
第十条出场时,车主必须按照工作人员的指示安全驶出停车场,不得随意变道或超速行驶。
第四章停车场管理措施第十一条停车场应依法设立相关警示标志,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和灭火设备。
第十二条停车场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停车场的道路畅通、泊位清洁,并进行必要的维修工作。
第十三条停车场应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确保停车场的正常运营和安全管理。
第五章违规处理和责任承担第十四条如果车主在停车场内违规行为,如超时停放、占用他人车位、破坏停车场设施等,停车场管理人员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第十五条如果因停车场管理人员的过失或疏忽导致车辆受损、丢失等问题,停车场管理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停车场管理人员和车主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可能面临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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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交通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等法规规定,为强化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停放管理,制定本制度。
1、为了便于统一管理公司车辆,应按规定划分的停车场所集中停放。
2、根据运输危险品类别分两个停车场存放。
即:主车、槽车在后院停放。
小车,应急车在前院停放。
3、车辆应在相对封闭的固定专用停车场,集中停放。
4、停车场应划分专用停车区域,配备安全防护环境保护设施设备,制定停车场管理制度,专人负责看管停放车辆安全。
5、个别因运输业务确需在外地停放的车辆,应向公司书面申请,经公司派人察看停车区域,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停放。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登记制度
为了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管理。
根据晋中市交通局《晋中市交通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市交运输【2010】0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公司制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登记簿,内容包括:
1、驾驶员、押运员姓名。
2、托运、收货者的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地址。
3、装货地点、时间。
4、危险货物的品名、编号、重量、包装形式、规格、件
重、数量。
5、收货地点、时间。
二、公司值班调度员负责填写“危险货物登记表”,在签发行车命令时,按照登记表内容认真填写,托运方不按要求提供相关内容者,不予签发行车命令。
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纠纷由当事人承担,公司将根据情形给予警告、追究责任的处分。
三、根据登记簿内容每月汇总一次,相关数据呈报上级监管部门。
从业人员家属联系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保证从业人员队伍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方面
1、掌握从业人员家庭生活状况,及时协助、帮助其解决具体困难。
2、采取电话联系方式,向家属通报从业人员的工作学习情况。
3、恳请从业人员家属当好“贤内助”,最大程度地争取从业人员家属对公司的理解和支持。
二、家属方面
1、及时向公司反馈从业人员的身体情况、情绪等状况,有不稳定因素情况下,随时向公司汇报。
2、家庭的成员或生活方面如有困难,可及时向公司报告,公司予以帮助。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4、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5、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6、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驾驶员安全奖罚制度
为了适应公司的发展,根据工作需要,为更好地调动司机工作积极性,维护公司正常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定本制度
1、司机每月能完成当月任务及安全准时行车的,发给安全奖200元/月。
2、当班司机撞坏车辆的,扣当月安全奖200元,并负责修理费的70%。
3、缺水、缺机油、造成烧坏发动机、水箱的,扣当月安全奖200元,并负责修理费50%。
4、出车前,司机要对车辆进行检查,不检查出发造成车辆在中途影响运行的,司机扣50元/次。
5、未经车队负责人同意,擅自将车辆交由非本公司人员驾驶或他人驾驶,(包括将车交与持有的驾驶证与驾车型不相符的人驾驶)每次扣100元。
6、司机每班次必须检查车内清洁卫生,每日清洁车辆,保持车辆外表清洁,违者扣50元/次。
安全员安全奖罚制度
为了适应公司的发展,根据工作需要,为更好的调动安全员工作积极性,维护公司正常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员每月能遵章守纪,按照操作规程圆满完成任务的,发给安全奖200。
2、安全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运输生产安全,维护公司社会信誉,年终给予“模范工作者”、“岗位标兵”表彰,以资鼓励。
3、安全员渎职,因安全隐患造成安全事故,影响公司社会信誉,视情节给予警告、罚款一百元、辞退等处罚。
4、未定期召开驾驶员、押运员安全学习例会,做好学习记录,未认真负责对驾驶员、押运员进行考试、审核的,视情节给予警告、罚款一百元、辞退等处罚。
5、未认真做好车辆、人员、安全、技术、档案的保管登记工作;未及时督促驾驶员进行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二级维护,造成工作延误的,视情节给予警告、罚款一百元、辞退等处罚。
6、本制度有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