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
宜宾人事考试网:宜宾事业单位考试《公共知识》考试大纲

宜宾人事考试网:宜宾事业单位考试《公共知识》考试大纲四川华图(事业单位)《公共知识》主要考察应试者应掌握的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法律法规、公民道德建设、应用文写作、科学技术、事业单位管理、时事政治、宜宾概况等方面的基本常识和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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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知识科目考试大纲(2012年修订版)一、公共知识科目考试的目的、意义和范围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及《宜宾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宜人发〔2005〕16号),结合我市实际,设定全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公共科目为《公共知识》。
《公共知识》主要考察应试者应掌握的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法律法规、公民道德建设、应用文写作、科学技术、事业单位管理、时事政治、宜宾概况等方面的基本常识和知识。
《公共知识》考试的目的是测试应试者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考查运用这些理论、知识和方法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考查考生必备的工作常识,以增强工作适应能力。
按照公开、公正原则,为考生复习和考试,特制定《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知识科目考试大纲(修订版)》(简称《公共知识考试大纲》)。
二、公共知识科目考试的方式与试卷结构(一)考试方式:笔试、闭卷。
(二)试卷分数:满分为100分。
(三)考试时间:90分钟。
(四)试题难易比例:容易题约30%、中等难度题约40%、难题约30% 。
三、试卷题型与构成主要包括三个题型:是非判断题、单向选择题和多向选择题,题量约为90—120题。
四、评价目标1.准确地再认或再现上述知识。
1994-2000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与制度大全(2010715)

1994-2000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与制度大全(2010715)目录一、中专生就业政策1、国家教育委员会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暂行规定2、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与就业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3、国家教委关于做好1994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4、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普通中等专业教育,不含中师,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的通知5、国家教委关于做好1996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6、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并轨改革的意见7、国家教委关于做好1997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8、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做好1998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9、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并轨工作的通知10、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法?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通知11、关于招收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举办高等职业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12、教育部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1、四川省人事厅、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国家不包分配的高等等学校毕业生档案接收管理工作的通知2、四川省人事厅关于搞好大、中专委培生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3、国务院批转国家教委关于改革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制度报告的通知4、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通知5、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6、国家教委关于进一步改革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制度的试点意见1994年7、国家教委关于做好199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8、国家教委关于1995年深入进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意见9、人事部关于做好1995年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接收工作的通知10、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计委、省教委关于做好1995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毕业11、研究生就业工作报告的通知12、关于做好199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13、四川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人事部†关于做好一九九六年全国高校毕业生接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14、人事部关于做好1996年全国高校毕业生接收工作的通知15、关于印发†国家不包分配大专以上毕业生择业暂行办法‡的通知16、国家教委关于继续做好1996年高校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17、关于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1997年18、人事部关于做好一九九七年全国高校毕业生接收工作的通知119、人事部、公安部、国家粮食储备局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后调整办法‡的通知20、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事个体、私营经济、到民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21、人事部关于做好1998年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接收工作的通知22、国发[1998]16号国务院关于做好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2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委、计委、人事厅关于做好一九九八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24、教育部关于做好1999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25、四川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一九九九年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接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26、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做好1999年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接收工作的通知27、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1999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28、教育部关于做好1999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29、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委、计委、人事厅关于做好一九九九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30、人事部关于做好200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接收工作的通知31、关于做好200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32、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33、关于印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3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报告工作的通知三、宜宾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1、中共宜宾市委、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速实现‚两个转变?~大力推进人才市场化进程‡的人事制度改革基本方案的通知2、宜委办,1998]80号关于市级机关单位工勤人员补充、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3、宜委办[1998]81号关于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补充公务员试行预备期制度的通知4、宜委办[1998]82号中共宜宾市委办公室、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革市属事业单位补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办法的通知5、宜府办[1999]47号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委、市计委、市人事局关于加速人才市场化~改革我市普通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意见的通知‡6、宜宾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0年普通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7、中共宜宾市委办公室、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我市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8、宜宾市人事局、宜宾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补充专业人员、管理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10、关于印发†宜宾市贯彻,四川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的通知四、研究资料1、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宣传提纲2、三十年来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变革的回顾与现行制度的分析2一、中专生就业政策国家教育委员会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暂行规定[1988]教职字001号发布日期:1988-3-14 执行日期:1988-3-14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报名第三章政治思想品德考核第四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第五章考试第六章招生来源计划第七章录取第八章处罚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搞好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选拔适合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培养要求的新生~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四川省人民办公厅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的聘用制度,确保聘用程序的公平、公正和透明,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文件和我省实际情况,决定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
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事业单位,包括公立医院、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各类事业单位。
第三条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人才选拔的合理性和公信力。
第四条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分为公开招聘和内部选拔两种形式,根据岗位的不同性质和需求进行区分。
第五条各级人民和事业单位负责人应当加强对聘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确保聘用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聘用程序第六条公开招聘职位应当通过公告的方式进行,公告应当包括职位名称、任职资格、招聘程序、联系方式等。
第七条公开招聘应当按照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等程序进行,确保招聘程序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第八条内部选拔职位应当通过内部公示的方式进行,在公示期内接受相关人员的申请。
第九条内部选拔应当根据岗位需要和候选人的综合素质进行面试和考察,确定最终聘用人员。
第十条聘用人员应当按照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人事关系协议。
第三章聘用条件第十一条事业单位人员的聘用应当符合国家和本省的法律法规规定,同时符合相关岗位的任职资格要求。
第十二条聘用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素质。
第十三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应当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环节的考核,经任职资格认定后方可聘用。
第十四条内部选拔的聘用人员应当经过面试、考察等环节的考核,综合评价确定最终聘用人员。
第四章聘用合同第十五条聘用人员与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人事关系协议,合同期限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不得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以提供劳务形式解决用工关系。
宜宾市市属国有企业专职外部董事选聘管理(暂行)办法

宜宾市市属国有企业专职外部董事选聘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建设一支优秀的国有股权董事队伍,充分发挥国有股权董事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中的作用,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董事会改革建立专职外部董事队伍的意见》(川办发〔2016〕19号)和《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改革建立专职外部董事队伍的意见》(宜府函〔2016〕190号)要求,现就市属国有企业专职外部董事选聘管理事宜,提出如下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国资委、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市新兴产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的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专职外部董事是指由市国资委或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市新兴产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所出资企业依法委派或推荐的非本企业内部人员担任的董事,不包括兼任高管的国有股权代表和上市公司依法聘请的独立董事。
第四条专职外部董事选聘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遴选、择优录用原则;(二)依法管理、权责对等原则;(三)专业专管、专职专用原则;(四)目标考核、动态管理原则。
第五条专职外部董事根据市国资委委派或推荐到出资企业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代表出资人或国有股东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向市国资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专职外部董事任职基本条件第六条专职外部董事除应当符合《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基本任职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品质,勤勉尽责,遵纪守法,能够忠实代表出资人利益。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市场和行业情况。
(三)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风险防范能力、识人用人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能够独立、慎重、负责地履行职责。
(四)具有10年以上企业经营管理或相关经济工作经验,有法律、财务、金融、生产经营、战略管理等某一方面的专长,并取得良好工作业绩。
(五)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特殊专业人才可放宽至大学专科学历或中级职称。
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

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 《宜宾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宜人发〔2005〕24号)有关规定和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的要求,为保证拟聘用人员的基本素质,确保聘用考核公开、公正、有序进行,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适用范围(一)宜宾市行政区域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公开选聘编制内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需对拟聘用对象进行考核的,适用本暂行办法。
(二)采用考核办法选聘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高层次人才、高级专家以及其他政策安置人员到各级事业单位工作的,需对选聘对象进行考核的,适用本暂行办法。
(三)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不适用本暂行办法。
二、考核原则聘用考核坚持全面、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贯彻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健康状况等方面,同时对拟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核实。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定性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四)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五)违法生育的;(六)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七)应聘人员在当次人事考试考核过程中违规违纪的;(八)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不良,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参与赌博吸毒、卖淫嫖娼、流氓斗殴及从事封建迷信、邪教活动被查处的;(九)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考核程序(一)考核领导小组制定考核方案,提出考核要求。
实施考核前,考核领导小组统一培训各考核小组成员,掌握聘用考核的指导思想、内容、方法、技巧、标准、工作要求,掌握考核报告的撰写方法。
(二)考核小组与被考核对象本人谈话,请其介绍自己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健康状况等基本情况;(三)考核小组深入被考核对象原单位(或工作生活的社区、村组)、有关部门,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有关情况,同时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基本情况表所列事项作出结论。
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制度改革方案

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篇一:高等教育改革与人才培养教案形势与政策课程教案篇二:发展与就业新中国成立后的头三年,即一九四九至一九五一年,要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建立和巩固人民民主政权,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原有干部远远不能满足需要,急需增加大批干部。
而从国民党政府接管过来的高等学校以及旧的高等职业学校(即中等专业学校),虽有少量大、中专毕业生,但他们是由旧中国招收的,不是按照统一计划和国家各项建设的需要培养的,学校、专业和地区分布也极不均衡。
在这种情况下,一九五○年六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出《为有计划地合理分配全国公私立高等学校今年暑期毕业生的工作通令》,决定对毕业生的分配,采取政府招聘和地区调剂的办法。
从毕业生人数较多的华东、华南、西南三个大区调出一部分毕业生支援东北建设,再由中央和东北行政区组织招聘团,分赴上述三个大区进行动员和招聘工作。
对毕业生进行说服,争取他们听从政府的分配,为人民服务;对愿自找职业者,允许自谋出路。
随着革命形势的发展,特别是为适应抗美援朝的需要,一九五一年中共中央要求,国家的各种工作都要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有计划地进行。
政务院指出,对毕业生的分配,不应该是放任自流,各自为政,应贯彻统筹兼顾的方针,统一分配计划,照顾各个方面的需要。
是年六月二十九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在《关于一九五一年暑期全国高等学校毕业学生统筹分配工作的指示》中决定,当年的分配工作,主要还是沿用“地区调剂”的办法。
调剂的原则是依据国家重点建设以及中央和地方各部门业务上的需要,并照顾个别毕业学生人数过少的地区。
同时,强调纠正各地区、各部门存在的本位主义倾向,制止私自拉聘的不良现象。
这一年绝大多数毕业生服从分配,自找职业者是极少数,为以后毕业生全部实行统一分配,打下了基础。
由于一九五○、一九五一年毕业生的分配办法符合当时的国情和毕业生的思想状况,因此获得了各级机关、部门的支持和绝大多数毕业生的拥护。
从一九五二年起,中国将开始大规模经济建设并实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
2014年四川宜宾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内容

2014年四川宜宾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内容2014年四川宜宾市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946人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等最新资讯及免费备考资料请点击一、考试考试包括操作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
(一) 操作技能测试对于播音主持等有特殊技能要求的岗位,需要在网络报名前进行操作技能测试,此类岗位在《岗位表》的“约定事项”中已明确。
提前进行操作技能测试的有关事项以网站公布为准。
对需要在笔试统考前进行操作技能测试的岗位,报考者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先参加操作技能测试,操作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操作技能测试成绩按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
操作技能测试合格者须在网络报名期间登陆网站进行笔试报名、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1. 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心理素质测评三科。
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其中:(1)《心理素质测评》是所有岗位必考科目。
(2)公共科目。
教育系统所有教师岗位(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不含学校校医和财务岗位、职业技术学院和卫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等)公共科目考《教育公共基础》(执行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其余岗位公共科目考《公共知识》。
(3)专业科目分类设置,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岗位表。
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公布在网站资料下载栏里。
2.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4年12月20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宜人社发〔2011〕1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通知》(宜组通〔2013〕7号)等政策规定,符合国家、省政策规定报考事业单位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6分。
四川省宜宾市《综合知识》(管理类岗位)事业单位考试

四川省宜宾市《综合知识》(管理类岗位)事业单位考试《说明:本卷为历年及近期公务员(国考)考试真题》本卷共150题,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一、单选题1. 下列争诉案件属于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的是:()A、李四、王二,均为超市老板,不服工商局对合同纠纷所作的调解B、李某,甲市公民,不服公安局对其所采取的监视居住C、阳光歌舞厅,不服文化局的查封D、张某,某政府部门处长,不服其单位对他的行政处分【参考答案】C2. 实施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事项的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通过()等公平竞争的方式作出决定。
A、协商B、招标C、拍卖D、招标、拍卖【参考答案】D3. 某市民政局与该市某县民政局之间属于()。
4. 下列行为引发的争议,哪个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A.行政机关派工作人员到市场上购买办公用品的行为B.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C.认为行政机关的任免决定不合理D.认为当地政府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侵犯自己合法权利的【参考答案】B5. 赵某逛电器商场,准备购买一台豆浆机,其享有的权利不包括()。
第 160 页,共 265 页A.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B.选择购买何种品牌豆浆机的权利C.拒绝保安因商场失窃而提出搜查其背包的权利D.购买一台低价促销、有轻微划痕的豆浆机,一个月后以商品存在瑕疵为由提出退款的权利【参考答案】D6. 行政强制执行由()设定。
A、法律B、行政法规C、地方性法规D、行政规章【参考答案】A7. 第三世界国家在经济上发展缓慢的共同原因是()。
A、不合理的国际经济旧秩序B、本国资源缺乏C、本国劳动力短缺D、债务负担沉重【参考答案】A8. 较为复杂的企业管理组织结构的主要特征是()。
9. 不是生物多样性的组成部分之一的是()。
10. 关于古代思想家,下列对应错误的是()。
A.独与天地精神相往来——荀子第 160 页,共 262 页B.虽千万人,吾往矣——孟子C.知其不可而为之——孔子D.摩顶放踵利天下——墨子【参考答案】A11. 不是生物多样性的组成部分之一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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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聘用考核暂行办法
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 《宜宾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宜人发〔2005〕24号)有关规定和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的要求,为保证拟聘用人员的基本素质,确保聘用考核公开、公正、有序进行,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适用范围
(一)宜宾市行政区域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公开选聘编制内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需对拟聘用对象进行考核的,适用本暂行办法。
(二)采用考核办法选聘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高层次人才、高级专家以及其他政策安置人员到各级事业单位工作的,需对选聘对象进行考核的,适用本暂行办法。
(三)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不适用本暂行办法。
二、考核原则
聘用考核坚持全面、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贯彻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健康状况等方面,同时对拟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核实。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定性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四)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五)违法生育的;
(六)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七)应聘人员在当次人事考试考核过程中违规违纪的;
(八)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不良,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参与赌博吸毒、卖淫嫖娼、流氓斗殴及从事封建迷信、邪教活动被查处的;
(九)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考核程序
(一)考核领导小组制定考核方案,提出考核要求。
实施考核前,考核领导小组统一培训各考核小组成员,掌握聘用考核的指导思想、内容、方法、技巧、标准、工作要求,掌握考核报告的撰写方法。
(二)考核小组与被考核对象本人谈话,请其介绍自己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健康状况等基本情况;
(三)考核小组深入被考核对象原单位(或工作生活的社区、村组)、有关部门,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有关情况,同时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基本情况表所列事项作出结论。
(四)考试小组根据对被考核者的情况写出考核报告。
考核报告内容主要包括:被考核者基本情况、思想政治表现、工作表现、存在的问题、考核小组的考核意见等。
对考核不合格或暂缓考核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详实、准确的证据,并附上有关部门的认定和证明。
(五)考核小组将考核材料整理完毕,报考核领导小组审核。
(六)考核领导小组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将考核不合格的或暂缓考核的情况,反馈考被核者本人。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考核合格的,按照招聘公告程序进入下一聘用环节;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暂缓考核的,推迟三个月重新考核一次,此次考核必须做出结论。
(二)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且进入司法调查的被考核对象,不予考核,取消聘用。
(三)被考核对象不配合考核或拒绝接受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考核结果的告知、复查与复核
(一)在考核结束7个工作日内,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将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书面告知被考核对象。
(二)被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在考核结果书面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聘用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复查申请,在10个工作日内,聘用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复查决定。
(三)被考核人员对复查决定仍不服的,在接到复查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人事部门提出复核。
复核工作由同级人事等部门组成考核小组进行复核,在20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复核意见为最终意见。
七、组织领导
(一)市本级事业单位的考核工作在市人事部门统一指导下,委托用人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区县的考核工作由区县人事局会同用人单位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考核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考核实施方案;组织、指导考核工作;确定考核合格人选并提出聘用意见;处理聘用考核中的其它问题。
(三)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若干考核小组,每组成员不少于两人,承担具体考核工作,其人选由考核领导小组确定。
(四)考核小组成员的资格条件是:政治可靠,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客观公正,责任心强,熟悉人事考核工作,有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
凡与被考核对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考核组成员,必须回避。
八、监督
(一)考核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的监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负责地做好考核工作。
如发现在考核中有组织领导不力、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走过场或有其它严重侵犯工作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一经查实,按照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考核组必须保守秘密,不得泄露考核情况和被考核对象个人隐私,对违反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党纪政纪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九、其他事项
(一)被考核对象为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考核程序可适当简化。
被考核对象为待业人员且在人才中介机构办理了人事代理的,可以到人才中介机构或家庭所在地社区(含工作单位)考核。
(二)区县人事部门和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可依据本暂行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三)本暂行办法由宜宾市人事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国家、省、市有新的规定,按新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