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增值税消费税关税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论增值税与消费税的联系与区别

论增值税与消费税的联系与区别一、增值税与消费税的联系: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货物销售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和货物进口金额为计税依据而课征的一种流转税。
消费税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及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消费品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或者销售额与销售数量相结合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增值税与消费税的联系主要在于:第一,增值税与消费税都对有形动产货物征收,(不动产或无形资产的流转征收营业税)。
第二,消费税是对增值税货物中14类应税消费品征收,应税消费品在计征消费税的同时计征增值税,消费税纳税人同时是增值税纳税人。
第三,增值税采取从价计征,消费税主要也是采取从价计征,且从价计征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与增值税计税依据大体相同。
第四,两者均存在视同销售的情形: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赠送、投资、分配,视同销售同时计征增值税、消费税。
第五,两者均存有税款抵扣规定。
第六,两者均有出口退税规定。
第七,对于应税消费品,其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既是其计征增值税也是其计征消费税的凭据。
第八,两者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相同,应税消费品在征收增值税的同时征收消费税。
二、增值税与消费税的区别:增值税与消费税存在诸多联系,但增值税与消费税作为两个不同税种在征税范围、纳税人、征税环节、计税依据、税额抵扣、出口退税及会计核算等方面都存在显著区别。
(一)征税范围的区别: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为《消费税暂行条例》列举14类应税消费品。
消费税和增值税呈交叉关系,增值税对货物普遍征收,消费税对所列14类应税消费品征收。
应税消费品必然是增值税应税货物,但增值税应税货物并不一定是应税消费品。
另外,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不包括任何劳务。
(二)计税环节的区别:增值税采取多环节征收,包括进口、销售、受托加工各环节。
论增值税与消费税的联系与区别

论增值税与消费税的联系与区别【摘要】增值税与消费税是我国流转税体系中两大主体税种,都对货物的流转征税,两者相似之处较多,但也有显著区别。
文章对增值税与消费税的联系与区别进行了归纳与分析。
【关键词】增值税;消费税;计税依据;征税环节;税款抵扣2008年11月10日,国务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538号、539号印发了修订后的《增值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
2008年12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以第50号令、第51号令印发了修订后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在增值税转型过程中,因为消费税与增值税之间存在较强的相关性。
为了保持两个税种相关政策和征管措施之间的有效衔接。
修订《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同时,修订了《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增值税与消费税均对货物的流转征税,两者既紧密联系又相互区别,财务人员应明确增值税与消费税的交叉关系,准确把握增值税与消费税的联系与区别。
一、增值税与消费税的联系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货物销售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和货物进口金额为计税依据而课征的一种流转税。
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及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消费品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或者销售额与销售数量相结合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增值税与消费税的联系主要在于:第一,增值税与消费税都对有形动产货物征收(不动产或无形资产的流转征收营业税)。
第二,消费税是对增值税货物中14类应税消费品征收,这14种应税消费品在计征消费税的同时计征增值税,消费税纳税人同时是增值税纳税人。
第三,增值税采取从价计征,消费税主要也是采取从价计征,且从价计征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与增值税计税依据大体相同。
第四,两者均存在视同销售的情形: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赠送、投资、分配。
视同销售同时计征增值税、消费税。
论增值税与消费税的联系与区别

论增值税与消费税的联系与区别一、增值税与消费税的联系: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货物销售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和货物进口金额为计税依据而课征的一种流转税。
消费税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及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消费品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或者销售额与销售数量相结合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增值税与消费税的联系主要在于:第一,增值税与消费税都对有形动产货物征收,(不动产或无形资产的流转征收营业税)。
第二,消费税是对增值税货物中14类应税消费品征收,应税消费品在计征消费税的同时计征增值税,消费税纳税人同时是增值税纳税人。
第三,增值税采取从价计征,消费税主要也是采取从价计征,且从价计征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与增值税计税依据大体相同。
第四,两者均存在视同销售的情形: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赠送、投资、分配,视同销售同时计征增值税、消费税。
第五,两者均存有税款抵扣规定。
第六,两者均有出口退税规定。
第七,对于应税消费品,其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既是其计征增值税也是其计征消费税的凭据。
第八,两者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相同,应税消费品在征收增值税的同时征收消费税。
二、增值税与消费税的区别:增值税与消费税存在诸多联系,但增值税与消费税作为两个不同税种在征税范围、纳税人、征税环节、计税依据、税额抵扣、出口退税及会计核算等方面都存在显著区别。
(一)征税范围的区别: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为《消费税暂行条例》列举14类应税消费品。
消费税和增值税呈交叉关系,增值税对货物普遍征收,消费税对所列14类应税消费品征收。
应税消费品必然是增值税应税货物,但增值税应税货物并不一定是应税消费品。
另外,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不包括任何劳务。
(二)计税环节的区别:增值税采取多环节征收,包括进口、销售、受托加工各环节。
增值税与消费税的区别

增值税与消费税的区别增值税和消费税是两种不同的税收制度,在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有广泛的应用。
尽管它们都属于间接税,但它们在税收征收方式、税基、税率以及应用范围等方面存在一些关键的不同之处。
本文将对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区别进行详细探讨。
一、税收征收方式增值税是一种多阶段的税收征收方式。
在商品或服务的每个生产和销售阶段,企业都需要向国家税务部门缴纳相应的增值税。
这一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支付。
增值税的征收方式是按照商品或服务的增值金额计算,各个环节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抵扣之前支付的增值税,只需缴纳差额部分。
这种征收方式减轻了企业负担,但增加了消费者的税负。
消费税则是在最终消费环节对特定商品或服务进行征收的税收。
它通常由企业在销售时将税款加到商品或服务的价格中,并在购买时由消费者支付。
与增值税不同,消费税在商品或服务的生产和销售过程中没有纳税义务人可以抵扣税款,只有消费者最终承担这笔税负。
二、税基的不同增值税的税基是商品和服务的增值金额。
增值金额是指每个阶段的销售额与购买成本之间的差额。
纳税义务人只需缴纳增值税的差额,而不是全额销售额。
这种税基的设计可以促进企业之间的竞争,并避免了增值税的重复征税。
消费税的税基则是商品或服务的售价。
税率是根据商品或服务类型确定的,通常是一个固定的百分比。
无论商品或服务是否存在增值环节,都要按照售价计算消费税。
三、税率的不同增值税的税率一般较低,但会根据不同商品或服务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例如,一些国家对基本生活必需品实行较低的税率,而对奢侈品则征收较高的税率。
增值税的税率结构可以通过调整各个税目的税率来实现社会公平和经济调控。
消费税的税率通常较高,但相对来说比较简单。
不像增值税那样根据商品或服务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消费税只有一个税率适用于所有纳税人。
这种统一的税率结构在简化税务管理方面具有优势。
四、适用范围的不同增值税广泛适用于商品和服务的生产、销售和进口环节。
无论是生产企业、批发商还是零售商,只要从事纳税义务人,都需要缴纳相应的增值税。
(完整版)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税率及对比

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及公式对比
1、增值税: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2、营业税: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
3、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4、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产和销售不动产。
销售不动产)
(2)税目8个:建筑业、金融保。
增值税、消费税、关税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增值税、消费税、关税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增值税、消费税、关税之间的区别与联系1.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和劳务服务各个环节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
(1)纳税主体: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2)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在我国,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法定增值额为增值税的征税对象。
其征税范围不仅涉及生产环节销售货物的领域,而且在流通环节销售货物也需缴纳增值税。
(3)税率:现行增值税法规定了17%、13%、零税率三档税率。
其中17%为增值税基本税率,13%为低税率,对出口产品实行零税率。
2.消费税:是以应税消费品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
(1)纳税主体:是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不分经济性质和所具有的国籍,也不分所处的地区,均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2)征税客体和税目:消费税征税客体是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流转额。
消费税共有11个税目,如烟、酒、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烟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和小汽车。
(3)税率:消费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
比例税率共设置25个不同档次的税率,最低税率为3%,最高为45%.对黄酒、啤酒、汽油、柴油等实行定额税率。
3.关税:是以进出关境的货物或物品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税。
关税的特点:(1)关税是统一的国境征税;(2)关税是以进出境货物或者物品为征收范围;(3)海关是关税征收管理机关。
增值税、消费税、关税都是流转税,流转税是以在商品流转中商品销售收入额和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劳务或业务收入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
增值税、消费税同关税之间存在着配合关系。
一般说来,出口商品大都免征关税,与此同时,出口商品也大都免征增值税或消费税,或者将已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予以退还。
反之,进口商品大都征收进口关税,同时,也大都征收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增值税与消费税的联系与区别

增值税采取从价计征,消费税主要也是采取从价计 征,且从价计征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与增值税计税依 据大体相同。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有:17%、13%、 11%、6%、0%等。 • 消费税应纳税额 =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两者均存在视同销售的情形
• 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 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赠送、投资、 分配。视同销售同时计征增值税、消费税。
7两者均有出口退税规定
• 1. 生产性企业、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免税 并退税。 • 2. 小规模纳税人出口免税但不退税。 • 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出口免税并退税 • 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出口 免税但不退税 ,其它商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不免税也不退税 • 对于应税消费品,其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既是其计征增 值税也是其计征消费税的凭据。。
其他税制方面的区别与价格的关系方面
• 增值税是价外税,当销售额为含税销售额时要进行价税分 离;消费税是价内税,在计算组成计税价格时要将消费税 计入其中。出口退税方面,生产企业、外贸企业出口货物 的增值税均“免且退”。退税率一般低于征税率为不完全 退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的消费税“免不退”。外贸企业 出口货物的消费税“免且退”。退税率即征税率为完全退 税。
增值税与消费税的联系
• 增值税与消费税的原理
•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 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但在实 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我国 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 定的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 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 原则。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作为课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 消费税是 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 消费税 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 围主要包括: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汽车轮胎,摩托车, 小汽车等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 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 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 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购进环节纳税 关税、消费税、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
包装物的有关处理如下:
非酒类产品的包装物→连同产品出售(含单独计价和不单独计价) →视同价外费用并入应纳税额 只是收取押金并及时退还→不考虑征税 没收的押金和收取押金一年以上→视同价外费用并入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40000 贷:银行存款 40000
4、自产自用(含赠送)应税消费品 纳税人自产自用但不是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
(如: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发给职工做福利)按照纳税人 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同类消费品的 销售价格”,是指纳税人或代收代缴义务人当月销售的同 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如果当月同类消费品各期销售价格 高低不同的,应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但销售的应税 消费品如果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或无销售价 格的,不得加权平均计算。如果当月无销售或者当月末完 结,应按同类消费品上月或最近月份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 /( 1一消费税税率)
常采用固定的百分比的形式。
又称税额标准,是指从量计税时按照计量 ⑵定额税率 单位作为计税依据计算的应纳税额。只适
用于啤酒、黄酒、成品油。
⑶定额税 率和比例税 率相结合
甲类卷烟每标准条≧70元 比例税率56%加 0.003元/支;乙类卷烟每标准条﹤70元 比例税率36%加0.003元/支。 粮食白酒每斤0.5元 比例税率 20%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应税消费品的产品生产成本; “利润”是指根据应税消费品的全国平均成本利润 率计算的利润。
应税消费品的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规定为: 甲类卷烟10%;乙类卷烟5%;雪茄烟5%;烟丝5%; 粮食白酒10%,薯类白酒5%;其他酒5%;酒精5%; 化妆品5%;鞭炮、焰火5%;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6%; 汽车轮胎5%;摩托车6%;乘用车8%; 中轻型商用客车5%;高尔夫球及球具10%; 高档手表20%;游艇10%;木制一次性筷子5%; 实木地板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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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消费税关税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增值税
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和劳务服务各个环节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
(1)纳税主体: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2)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在我国,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法定增值额为增值税的征税对象。
其征税范围不仅涉及生产环节销售货物的领域,而且在流通环节销售货物也需缴纳增值税。
(3)税率:现行增值税法规定了17%、13%、零税率三档税率。
其中17%为增值税基本税率,13%为低税率,对出口产品实行零税率。
消费税
是以应税消费品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
(1)纳税主体:是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不分经济性质和所具有的国籍,也不分所处的地区,均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2)征税客体和税目:消费税征税客体是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流转额。
消费税共有11个税目,如烟、酒、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
玉石、鞭炮烟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和小汽车。
(3)税率:消费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
比例税率共设置25个不同档次的税率,最低税率为3%,最高为45%.对黄酒、啤酒、汽油、柴油等实行定额税率。
关税
是以进出关境的货物或物品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税。
关税的特点:
(1)关税是统一的国境征税;
(2)关税是以进出境货物或者物品为征收范围;
(3)海关是关税征收管理机关。
增值税、消费税、关税都是流转税,流转税是以在商品流转中商品销售收入额和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劳务或业务收入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
增值税、消费税同关税之间存在着配合关系。
一般说来,出口商品大都免征关税,与此同时,出口商品也大都免征增值税或消费税,或者将已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予以退还。
反之,进口商品大都征收进口关税,同时,也大都征收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可见,增值税、消费税同关税的联系是很密切的。
进口环节:关税=完税价格X关税率增值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率)X 增值税率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消费税)X消费税率
消费税与增值税的联系:
1.两者都是对货物征收;
2.对于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商品,征收消费税的同时需要征收增值税,两者计税依据是一致的。
3.二者都属于流转税;
4.二者都具有转嫁性;
5.消费税纳税人同时是增值税纳税人。
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区别:
1.两者范围不同:增值税对货物普遍征收,消费税对特定货物征收。
2.两者与价格的关系不同:增值税是价外税,消费税是价内税。
3.两者的纳税环节不同:消费税是单一环节征收,增值税是在货物所有的流转环节道道征收。
4.两者的计税方法不同:增值税是按照两类纳税人来计算的,消费税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应税消费品来划分。
增值税与关税的最大区别为:增值税可以抵扣,关税不可以抵扣。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
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