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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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的实施以法律法规为基础,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和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形成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第四条本规定的目标是确保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推动安全生产持续改进。

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操作流程,确保安全生产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六条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部门,负责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培训、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企业的领导层有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计划和措施。

第八条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应当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做到安全生产无小事。

第九条所有员工都有权拒绝违法违规的作业指令,要勇于揭发、检举安全隐患,以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条企业应当落实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与奖励,对违规和事故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规范安全生产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规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及时有效的应对灾害事故。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档案和记录,记录事故、隐患排查、安全培训等相关信息,及时更新并妥善保管。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组织开展定期的安全生产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四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定期检查、评估和改进安全生产措施的有效性和适用性,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管理规定第一条:制定与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企业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在全员中推广宣传,确保员工知晓、遵守。

第二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有效运转。

第三条:加强安全技术培训。

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企业应当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及时整改隐患,并建立健全事故隐患记录和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第五条: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企业应当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明确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严格执行,做到操作规范、无疏漏,确保安全生产。

第六条:做好安全生产信息公开。

企业应当及时公开安全生产信息,如事故情况、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等,保持透明,让员工和社会公众及时了解企业安全状况。

第七条:加强安全设施设备维护管理。

企业应当加强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定期检查,确保安全设备完好无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第八条: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保证在危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第九条: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企业应当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落实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促使各级责任人履行好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条: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以上是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管理规定,希望全体员工认真遵守,并共同努力,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企业的稳定发展和员工的安全健康保驾护航。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落实各部门和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公司和各管理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公司与各管理处、管理处与各班组、班组与班员都签订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即实行四级控制,层层把关负责,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

注:四级控制内容为;①、公司总经理控制重伤和事故。

不发生人身死亡和重大设备及电网事故。

②、管理处负责人控制轻伤和障碍。

不发生人身重伤和事故。

③、班组长(主管)控制未遂和异常。

不发生人身轻伤和障碍。

④、个人控制失误和差错。

不发生人身未遂和异常。

一、安全生产作业:(一).安全生产作业目的;保证生产作业在安全状态下按规程和要求进行。

(二).安全生产作业目的;(1).高处作业安全规范;1、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方可进行高处作业,对患有癫痫病、高血压、视力和听力严重障碍等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2、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在开工前组织安全学习,并知晓操作规范。

3、认真检查脚手架踏脚板、临时爬梯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所需工具是否安全可靠,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和灵敏有效。

4、高处作业人员随身携带的工具应装袋精心保管,较大的工具应放好放牢,作业区域的物料要放在安全不影响通行的地方,必要时要捆杂扎好。

5、在高处施工作业时,密切注意掌握季节气候变化,遇有暴雨,五级及以上大风,大雾等恶劣气候,应停止露天作业,并做好设备设施的稳固工作。

6、夏季做好防暑降温,冬季做好防冻防寒防滑工作。

7、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要求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衣着符合高处作业要求,穿软底鞋,并要认真做到十不准:①、不准违章作业:②、不准工作前和工作时间内喝酒:③、不准在不安全的位置上休息:④、不准随意往下面扔东西:⑤、严重睡眠不足,不准进行高处作业:⑥、不准打赌斗气:⑦、不准乱动消防机构及危险用品用具:⑧、不准违反规定要求使用安全用品用具:⑨、不准在高处作业区域追逐打闹:⑩、不准随意拆卸损坏安全用品用具及设施:(2)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程:1、进入高处作业现场的任何人员必须按标准佩戴好安全帽。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规定

一、总则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事故发生,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1. 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 所有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1. 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经过岗前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四、安全生产检查1. 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 安全生产检查应包括现场检查、设备检查、资料检查等。

3.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并做好记录。

五、事故报告和处理1.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并启动应急预案。

2. 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开展调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3. 对事故责任人,应根据事故性质和责任大小,依法进行处理。

六、安全生产投入1. 企业应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安全生产投入。

2. 安全生产费用主要用于购置、更新安全设备,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等。

七、安全生产奖励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举报安全生产隐患,经查实的,给予奖励。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1、安全防护(1)“三宝”防护进入施工现场的任何人员必须按标准佩戴好安全帽。

凡在高处作业或悬空作业,必须系挂好符合标准和作业要求的安全带。

高处作业点的下方必须设置安全网,凡无外脚手架做为防护的施工。

(2)“临边”防护在排水出口、盾构端头井、出土口等临边的一面要有防护措施,须设置围栏或搭设安全网。

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无法采取可靠防护措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均须系好安全带,使用时高挂低用。

2、机械设备安全使用规定施工机械、车辆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行驶,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

各种施工机械进场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

(1)机械操作人员经过岗位培训,持证上岗挂牌负责,定机定人;现场工作人员配备特种劳动用品,并按规定穿戴。

(2)保持机械设备整齐完好,绳索无锈浊,磨损控制在标准范围内。

(3)机械转动工作范围内要有安全防护装置,施工作业时要看清作业现场周围环境。

(4)禁止不戴安全帽、穿拖鞋、赤膊进入施工现场。

(5)施工现场的沟、坑等处必须有防护装置或明显标志。

(6)施工前充分了解地质情况及有关地下构筑物及地下电源、水、煤气管道的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7)在架空输电线附近施工,必须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高压线的正下方不得停放吊车等设备。

(8)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保证施工连续顺利进行。

3、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地铁施工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地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五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采用三级配电系统;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1)施工现场不得架设裸导线,严禁乱接,不准直接绑扎在金属支架上。

(2)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3)所有的临时和移动电器必须设置有效的漏电保护开关。

(4)电力线路和设备的选型必须按国家标准限定安全载流量。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根据《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为了确保安全生产,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对安全生产进行管理,以下规定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单位:1. 组织架构及责任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 生产经营单位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及相应的权限和责任。

- 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2.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 生产经营单位应对公司内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建立相应的档案,明确危险源的特征和相关控制措施。

- 生产经营单位应进行风险评估,对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源进行分析和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

3. 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 生产经营单位应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 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对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进行评估。

4. 安全生产工艺及设备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工艺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符合安全标准。

- 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制定相应的维护计划。

5. 应急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应急职责和任务。

- 生产经营单位应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6. 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 生产经营单位应接受相关监管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

7. 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对公司内部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和整改。

8.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及时记录和报送相关安全生产数据。

9. 奖惩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表现突出和安全责任不落实的行为进行奖励和处罚。

在实施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过程中,生产经营单位应注重安全文化建设,加强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的培养,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以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高效和可持续发展。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生产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要求,也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

为了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一、安全生产责任。

1.企业领导应当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和义务。

2.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加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3.员工对自己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责任,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培训。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安全事故处理等内容。

2.员工应当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安全生产措施。

1.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安全奖惩等制度。

2.各部门应当加强对生产设备、场所的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3.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穿戴好相关防护用具,确保自身安全。

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1.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进行安全教育。

3.员工应当积极配合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五、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1.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2.员工应当熟悉应急预案内容,掌握应急处置技能,做到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

六、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于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个人和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严肃处理。

七、安全生产管理的持续改进。

1.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员工应当积极提出安全生产改进建议,共同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持续改进。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一条领导组织按照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制原则,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担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日常工作由综合办公室负责。

公司所属各单位建立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明确具体分管的部门及其负责人。

第二条基本原则抓好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和检查,有效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做好办公楼、宿舍的安全保卫,防火、防盗、防事故;加强交通安全,防止重大交通事故发生;落实派驻建筑工地现场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身安全。

第三条日常检查(一)设备设施运行:办公设备设施均能正常运行,严格执行设备的正常使用期,定期维修维护、清洁保养和安全性能检测;(二)防火安全:各办公楼层、档案室、员工宿舍消防设备设施齐整、可有效使用,疏散通道畅通,标示清楚,公共区域易燃物品及时清理,如废图纸、模型等;(三)治安防盗安全:保安岗位明确、责任到人,定岗定时进行安全巡查,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系统、指纹门禁系统,做到人防技防相结合;(四)交通安全:检查公司车辆、外包车辆车况良好,定期进行保养维修,证照、保险齐全,车辆管理制度健全,司机行车安全教育到位。

(五)办公环境卫生安全:符合政府规定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要求,所有员工都应遵守办公室管理规定,维护工作环境安全。

(六)综合办公室定期(一年不少于2次)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消防设施使用方法、办公室、高楼防火注意事项、火警发生时应如何自救。

第四条落实检查制度为保证公司安全生产的贯彻落实,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各单位根据本部门工作情况,及时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沟通,定期向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情况。

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做到有备无患,防患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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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补充规定
中铁十九局集团
简蒲高速公路路面一标项目部
二○一五年八月一日
中铁十九局集团
简蒲高速公路路面一标项目部
安全生产管理补充规定
为了强化生产安全管理,规范员工的安全行为,切实搞好劳动保护监察工作,确保本标段施工安全。

根据《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并结合本标段现场生产安全特点制定补充规定如下:
一、交通安全
1、所有机动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内必须限速60km/h行使,违者每次罚驾驶人员200元。

2、所有在线路上作业的人员,必须按项目管理规定,正确佩带安全防护用品(穿反光防护服),违者每人每次罚当事人50元。

单位未给作业人员配发的,每次罚单位500元。

3、所有车辆的制动、转向、信号灯、笛、车厢插销必须灵敏完好,货运车辆车厢上一律按交管部门的规定贴反光标志,一经发现带故障出车或无反光标车辆上路者,每次罚主要责任人200元,并处禁止进入本标段行驶。

4、施工现场没有安全警示牌、警示灯、道路指示标志、封路设施、安全旗、安全宣传标语、标牌,现场悬挂、摆放不整齐,位置不正确的,罚主要责任人300元。

5、运料车辆装料、卸料时自觉在指定位置排队,不得穿插抢装、抢卸和在运输道路上超车,空车主动避让重车,违者每次
罚主要责任人200元。

6、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及无证人员驾驶车辆,违者每次罚当事人500元。

7、严禁皮卡车、自卸车货斗载人,不允许半路搭载当地居民,违者每次罚当事人500元;如用箱式货车裁人必须装设不低于1.2米的防护围栏。

8、夜间施工现场没有照明设备或照明不足,危险地段没有警示牌、警示灯或没有进行安全防护的,罚主要责任人300元。

二、拌和站、油库、设备修理区安全管理
1、对在禁烟火的区域内动火、吸烟者,每次罚主要责任人500元。

2、对应设防护装置、限压装置而未设并不按时整改的,每次罚主要责任人300元。

3、对应设漏电保护装置而未设并不按时整改的,罚主要责任人500元。

4、对应设灭火、防火隔热设施而未设,又不及时整改者,每查出一处罚单位1000元。

5、维修车辆时未支撑牢固和楔好车轮的,罚主要责任人300元。

6、电气焊作业时,氧气、乙炔气瓶的安全距离不够,氧气、乙炔瓶放置不正确,氧气、乙炔压力表及氧气、乙炔瓶没有进行检验,无合格证,没有租赁合同及手续不全的,每次罚主要责任人300元。

7、维修、保养或清理拌和设备时,未进行断电和锁好操作
室、电源开关箱的,罚主要责任人500元。

8、施工用电不符合专项方案要求,线路不按要求架设的;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没有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保”、电气设备未做接地保护、配电箱无责任人及联系方式、未实行“三相五线制”的、电工不按时做好检测、检查记录的,每项罚主要责任人300元。

9、仓库、油库、发电房、配电室、拌和站、修理场、停车场、试验室、消防器材不全,数量不足、灭火器失效未及时更换的或没有责任人的,每项罚这些场所的负责人300元。

三、职工生活区安全管理
1、职工临建不符合相关规定,防火设施不齐全或灭火器失效未及时更新的,无防火安全责任人的,罚主要责任人200元。

2、职工宿舍乱拉、乱接电线、插座、未经批准使用大功率电器、无人时未关闭电热毯的每次罚责任人200元。

3、严格门卫管理制度,门卫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脱岗位,违者每次罚责任人100元。

4、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违者每人次罚主要责任人300元;无卫生许可证罚其责任人500元;不执行食堂卫生管理制度的罚责任人200元。

5、严禁职工到驻地、工地附近的河、渠、沟、塘游泳/捕鱼等,违者每人次罚责任人200元。

6、严禁酒后上岗,违者每次罚当事人300元。

7、严禁穿拖鞋上岗,违者每次罚当事人50元。

四、奖励
当月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的施工队或班组按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兑现安全奖金;如发生一起一般事故,取消当月全项目安全奖;如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取消全年安全奖。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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