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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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扶持和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

关于扶持和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

扶持和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促进经济持续增长和提高国家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针对这一问题,我认为在以下几个方面可以提出一些建议:1.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扶持和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政府在政策上应该给予更多的支持。

可以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融资扶持等方式,为这些企业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

另外,还可以通过简化审批程序、降低准入门槛等措施,为中小企业创造更有利的经营环境。

2. 强化技术创新支持技术创新是中小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政府可以通过建立科技创新基地、设立奖励计划、提供创新资金等方式,为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提供支持。

可以加强对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强的技术支持。

3. 加强人才培养人才是中小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

政府可以通过设立专项补贴、提供培训计划等方式,鼓励各行各业的优秀人才到中小企业发展。

另外,可以加强对中小企业员工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竞争力。

4. 完善扶持机制对于具有潜力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政府可以建立健全的扶持机制。

可以通过设立专门的发展基金、提供专业的交流服务、为企业提供商业孵化服务等方式,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支持。

5. 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指导政府可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监督和指导,建立健全的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更全面的服务。

可以通过加强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才管理等方面的指导,帮助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6. 提高企业自身素质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政府可以通过开展各类企业培训、举办经验交流会等方式,帮助企业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发展动力。

政府在扶持和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应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技术创新支持,加强人才培养,完善扶持机制,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指导,提高企业自身素质。

只有政府和企业共同努力,才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为经济持续增长做出更大的贡献。

7. 加强市场开拓和国际合作除了政府的扶持和培育计划外,中小企业自身也应该积极开拓市场和加强国际合作。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梯度培育工程的意见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梯度培育工程的意见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梯度培育工程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1.06•【字号】吉政发〔2022〕1号•【施行日期】2022.0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梯度培育工程的意见吉政发〔2022〕1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驻吉中直有关部门、单位: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构建多点支撑、多业并举、多元发展产业新格局的有力举措,是全面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是发挥科教人文优势、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的必然要求。

为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打造一批掌握“独门绝技”的“单打冠军”“配套专家”和骨干企业,带动全省中小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就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梯度培育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重要指示精神,以产业链延链、扩链、强链、补链为主攻方向,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着力培育一批注重细分市场、聚焦主业、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具有吉林产业特色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动向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发展,为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强大动力。

(二)发展方向。

突出“专”,引导中小企业专注核心业务,提高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能力,为大企业、大项目和产业链提供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

重点围绕汽车、石化、轨道客车等产业,培育一批协作配套能力强、专业化水平高的“配套专家”,提高本地配套率。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方案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方案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方案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方案(2021-2025)根据《关于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按照省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制定本培育计划。

一、培育目标本计划旨在围绕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提升专业化能力和水平,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在“十四五”期间,全省每年重点培育300家左右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梯度培育一批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成长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支持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成长为上市企业,引领带动全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培育重点本计划重点面向制造业中小企业,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工业“四基”创新、“新基建”等领域的优质中小企业。

三、培育条件列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的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基本条件:在省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连续经营3年以上,坚持专精特新发展方向,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企业。

2.经济效益:制造业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元以上,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

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专业化程度:企业专注核心业务,具有较强的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能力,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不少于3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70%以上。

企业主导产品享有较高知名度,且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国内前30位或省内前10位(如有多个主要产品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

4.创新能力: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创新成果,具备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拥有与主要产品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2项及以上。

佛山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方案

佛山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方案

佛山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方案佛山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方案一、背景与目标佛山市作为广东省经济重镇,为了提升本地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本方案的目标是促进佛山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快速培育和发展,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企业的创新创造能力。

二、培育市场分析佛山市目前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市场环境良好,有利于企业的快速发展。

市场分析包括市场规模、竞争情况、需求趋势等方面。

同时,还要深入分析各个细分领域的市场情况,为企业的定位和战略制定提供参考依据。

2.1 市场规模根据市场调研数据显示,佛山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场规模呈逐年增长的趋势。

数据显示,目前市场规模达到X亿元人民币,预计未来三年将以每年X%的速度增长。

2.2 竞争情况佛山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场竞争激烈,主要竞争对手包括本地企业和外地企业。

其中,本地企业具有地理优势和客户资源优势,但在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上仍需提升。

外地企业则具有技术实力和品牌影响力等优势。

2.3 需求趋势佛山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需求趋势包括技术需求、市场需求和政策需求。

目前,市场对高新技术产品的需求不断增长,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提出了更高要求。

同时,政府对这类企业也给予了很大的扶持政策。

三、企业培育策略为了促进佛山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培育,制定以下策略:3.1 创新创业支持针对企业的创新需求,建立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人才培养和资金支持等方面的。

此外,还将组织创新创业大赛,提供奖励和资金支持等激励措施。

3.2 资金支持设立创业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和投资机会。

同时,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提供贷款和融资服务,解决企业的资金难题。

3.3 产业协同发展促进佛山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之间的合作与协同发展,建立联盟和合作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和技术创新。

此外,还将加强与大型企业的合作,推动产业链的延伸和产业集群的建设。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24.06.14•【文号】财建〔2024〕148号•【施行日期】2024.06.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4〕1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激发涌现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称两部门)通过中央财政资金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新质生产力、完善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相结合,培优企业与做强产业相结合,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引导和带动,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提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增强产业链配套能力,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赋能,发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下称“小巨人”企业)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更多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2024—2026年,聚焦重点产业链、工业“六基”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以下称重点领域),通过财政综合奖补方式,分三批次重点支持“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

2024年首批先支持1000多家“小巨人”企业,以后年度根据实施情况进一步扩大支持范围。

二、支持内容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引导和带动,深化上下联动、央地协同,增强政策实效性、培育系统性和服务精准性,提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补链强链作用,增强产业链配套能力。

中央财政资金将支持重点领域的“小巨人”企业打造新动能、攻坚新技术、开发新产品(以下称“三新”)、强化产业链配套能力(以下称“一强”),同时支持地方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赋能:一是支持“小巨人”企业围绕“三新”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不断夯实企业立身之本。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实施意见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实施意见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焦作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4.24•【字号】焦政办[2014]47号•【施行日期】2014.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实施意见(焦政办〔2014〕4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加快培育壮大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全面增强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企业〔2013〕26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促进广大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之路,培育壮大一批小而优、小而强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创新创业能力,为经济转型示范市和美丽焦作建设提供支撑。

二、培育目标引导中小企业专注核心业务,提高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的能力,为大企业、大项目和产业链提供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引导中小企业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以美誉度高、性价比好、品质精良的产品和服务在细分市场中占据优势;引导中小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引导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新的竞争优势。

到2018年,通过培育和扶持,不断提高“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数量和比重,提高中小企业的整体素质,每年培育“专精特新”示范企业30家。

三、重点任务(一)推进中小企业提高专业化发展水平。

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实施专一化发展战略,按照专业化分工要求,集聚有限资源,选准主攻方向,长期专注于产业链中某个环节或某个产品,不断积累研发制造经验,改进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质量,在差异化、小众行业的细分市场中赢得主动,成为该领域的领军企业。

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计划

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计划

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计划(2023-2025年)为深入贯彻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倍增行动方案精神,大力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质扩量增效,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推动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提升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为目标,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分类指导、上下联动,以优质企业梯队建设为抓手,打好创新驱动、补链强链、数字赋能、要素集聚、环境优化组合拳,做优做大做强专精特新企业群体,加快工业强市建设,促进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推动专精特新企业成长为自主创新的策源地、强链补链的自主品牌企业的领头雁,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

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突出企业主体作用,强化政策引导和精准服务,引导企业坚定发展信心,聚焦主业、精耕细作,激发涌现更多专精特新企业。

2、创新驱动。

坚持创新供给和需求牵引相结合,推动企业加快理念、技术、产品、管理和模式创新,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实现高质量发展。

3、分类推进。

坚持锻长板和补短板相结合,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发展阶段,开展分业指导、分类帮扶、分层培育,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和产业链关键环节的〃配套专家〃。

(三)主要目标。

着眼于推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和助推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完善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和发展的政策、服务体系,引导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培育一批专注细分市场、创新能力突出、生产管理精益、成长性好、掌握独门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促进中小企业素质整体提升,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1.优质队伍壮大。

力争到2025年,培育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00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00家以上,累计培育入库创新型中小企业1000家以上。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加快培育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行动计划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加快培育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行动计划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加快培育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1.28•【字号】常政办发〔2022〕10号•【施行日期】2022.0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加快培育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行动计划的通知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常州市加快培育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月28日附件:常州市加快培育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行动计划常州市加快培育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行动计划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进一步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锻铸常州国际化智造名城新优势。

根据《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若干措施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1〕169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政法〔2021〕7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省、市党代会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城市定位,大力推进“532”发展战略,积极推动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着力打造一批专注细分领域、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优、市场占有率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管理体系完善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标准打造长三角产业中轴,助力常州现代化建设。

二、总体目标到“十四五”期末,“专精特新”理念成为全市中小企业发展的广泛共识和行动先导;一大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长为创新发展动力源;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协同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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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培育“专精特新”中小
企业的实施意见
川经信企业〔2014〕278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扩权县(市)工业经济主管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努力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国家工信部统一部署,现就我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健全服务体系,强化专业服务,围绕我省特色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培育和支持,促进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之路,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

二、工作目标
引导中小企业专注核心业务,提高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的能力,为大企业、大项目和产业链提供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引导中小企业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以美誉度高、性价比好、品质精良的产品和服务在细分市场中占据优势;引导中小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
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引导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新的竞争优势。

通过培育和扶持,不断提高“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数量和比重,提高中小企业的整体素质。

培育一批在细分行业内领先、传统优势产业特色鲜明,市场前景良好,竞争能力突出,能在产品、技术、管理和业态上代表产业发展方向和地域特色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培育内容
(一)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发挥中小企业创新主体作用,鼓励中小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改造投资力度。

引导、支持中小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提高自主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增强创新驱动发展的动力。

积极营造创新环境,建立激励机制,吸引和培养专业技术和高技能人才。

鼓励中小企业参加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立联合开发、优势互补、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用合作机制。

(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按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要求,建立专利运用协同体系,提高创造知识产权、保护研发成果、运用专利技术、促进转化实施的能力。

鼓励企业员工和工程技术人员发明创造,支持研发、设计和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

建立知识产权专业服
务团队,开展专利申请、人才培训、预警分析、标准制定、维权诉讼等服务,提高专利质量和创新水平。

培育和发展具有知识产权和竞争优势的中小企业。

(三)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

积极推动两化融合,鼓励支持中小企业通过与电信运营商、企业信息化服务机构合作搭建信息化服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筹资融资、人才培训等信息化服务,推广适用的解决方案。

支持中小企业通过服务外包、应用第三方专业服务等,提高研发设计、经营管理、生产过程、市场营销等信息化应用水平。

支持中小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开拓等主要业务环节有效应用信息技术,提高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率。

引导小微企业运用云计算、移动商务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促进信息技术集成应用和协同创新。

(四)提升产品质量和品牌。

鼓励中小企业学习和应用先进的质量管理和生产控制方法,优化产品设计和生产流程,推进精益制造,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

支持中小企业做强核心业务,争创知名品牌、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发展具有地域特色和地理标志的四川省地方名优特新产品、绿色有机食品、高品质智能电器、高档家用纺织品等,打造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精品和品牌。

加强对中小企业质量法律法规、检验检测、管理与控制、计量标准、品牌创建的指导和支持。

(五)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鼓励中小企业精细化管理,健全
和规范管理制度,提升财务、成本、设备、现场、计量和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节能环保,安全生产。

采取智力引进和人才激励措施,吸引高素质管理和领军人才。

开展管理提升行动,建立企业管理咨询师和辅导师队伍,开展管理诊断和企业家培训,帮助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学习和运用现代管理知识,提高经营管理能力。

(六)促进产业协作配套。

支持中小企业参与产业合作联盟和国家、省重大项目的实施,参与技术标准的制定,围绕大企业、大项目,采取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多种方式,与行业骨干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形成与大企业大集团优势互补,提高协作配套能力,促进企业集聚发展、可持续发展。

鼓励大学、科研院所、大企业开放研发仪器设备等科技资源,组织开展促进产学研合作和项目对接活动,为中小企业开发、生产协作配套产品提供服务。

四、培育措施
(一)搞好培育工作。

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按照属地原则,由企业自愿提出申请,逐级上报。

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审核后确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并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门户网站和有关媒体进行公告。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培育工作原则上每年组织申报一次,具体时间按照当年申报工作通知要求进行。

(二)加大专项资金扶持。

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投入,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倾斜,同时积极帮助企业申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

(三)拓宽融资渠道。

优先推荐有融资需求的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

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优先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

积极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利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融资和再融资。

积极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行集合票据、集合债券、集合信托等产品,筹措中长期资金。

(四)帮助企业拓展市场。

组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积极参加各类交易会和展示会,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对参展企业可给予展位费补贴。

充分利用主流新闻媒体、知名网站,集中专题宣传“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其产品。

帮助企业争创国家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申报商务部“中华老字号”称号认定,落实争创品牌的优惠政策。

协调解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开拓国内外市场中的困难,帮助其与大型企业开展协作配套。

(五)优化企业经营环境。

协调工商部门简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年检手续,免检财务审计报告。

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工商登记及变更登记提供便利,鼓励其发展新型业态,支持企业改制上市。

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建立企业减负维权联络
点,严格禁止对企业进行各种名目的违规收费,严肃查办和处罚对企业的“三乱”行为。

(六)加强企业人才建设。

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培训。

用5年时间,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管人员进行轮训,努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加强创新创业人才建设工作,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百名领军人物和百强中小企业计划,积极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引进急需高端人才和留住人才创造条件。

(七)保障生产要素供应。

电力“迎峰度夏”、“迎峰度冬”期间,能源供应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倾斜,确保企业生产平稳。

积极协调石油石化系统,优先保障满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用气用油指标。

加强部门协调,尽力满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扩大生产用地需求。

(八)推动企业管理提升。

积极推动省、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咨询、研发服务、管理提升、技术转移、人才培训、开拓市场、投融资等专业化服务。

组织指导第三方管理咨询机构以“服务企业发展、助力转型成长”为抓手,积极服务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增强发展后劲。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高度重视“专精特新”中小企
业发展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发挥牵头和组织协调作用,会同有关部门,集聚各方资源,落实扶持政策,建立协同配合、共同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工作机制,努力促进本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快发展。

(二)加强指导服务。

各地要加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行指导和服务,聚焦扶持政策,切实推动本地产业经济创新驱动、转型发展。

各地可根据本区域的实际情况,制订“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和操作细则。

(三)加强动态管理。

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制度,及时掌握企业运行态势,倾听企业诉求,帮助企业解决困难。

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施动态管理。

每年开展一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并进行资格复核,对复核不合格的企业,取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

(四)推动诚信建设。

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依法经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企业文化。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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