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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职业大学课程代码编制规则

鄂州职业大学课程代码编制规则

鄂州职业大学2013级人才培养方案
课程代码编制规则
课程代码是课程主要特征和属性的体现,其编码的科学性不仅反映学校的管理水平,而且折射出课程体系的合理性,为进一步推动我校课程体系的整体优化,构建“厚基础、宽专业、重实践、高素质”的课程体系,在参考国内兄弟院校的课程编码体系的基础上,特制定我校课程代码编码规则。

二、课程编号:
1.课程代码统一采用6位数字编码。

2.第一、二位:为课程类别代码
3.第三、四位:为专业代码【参见专业(含方向)代码表】。

全校性公共课第三、四位设为“00”。

4.第五、六位:为课程序号。

5.公共必修课编码(见表)。

6.课程编码由教务处、各院系部负责完成。

鄂州职业大学课程类别代号及课程编码注意事项
1、专业课程及实践课程编码(由各系编制)
①实践教学环节中,专业实训(校内项目)、专业实训(校外项目)、毕业顶岗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论文(设计)等归入专业必修课,暑期社会实践等归入专业选修课(由各专业编码)。

②课程序号以课程类别为单位编排,顺序为01、02、03…。

2、同一专业分学期或分学年开设的同一课程,在课程名称后加“Ⅰ”、“Ⅱ”……。

3、全校性公共课程由教务处统一编码。

4、各专业课程序号使用两个系列(分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按开课先后顺序编码,专业核心课程编号前加大写“TC”。

5、不同专业(含专业方向)同一门课程可以有多个编码,但一个编码只能对应一门课程。

附件:专业(含专业方向)代码表
鄂州职业大学2013年招生专业(含专业方向)代码。

2023年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安排规定

2023年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安排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安排规定在布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日,越来越多需要用到教务,支配,规定,职业资讯,但许多人写作教务,支配,规定,职业文章时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我整理的职业技术学院教务支配规定,欢迎共享。

职业技术学院教务支配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教务支配工作,依据教育部《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及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我院教学管理与运行实际状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学任务支配1.各系部必需严格执行教学方案,不得随便变更。

若确需调整,由系部填写《实施性教学方案调整审批表》提出书面申请,经教务处审核,报分管院长批准。

2.各系部支配老师教学任务时,必需结合老师的专业方向、专长及以前任课状况,支配每位老师相对固定地担当2-3门课程的教学任务。

由各系部负责审查开课老师的资格。

3.原则上,每位老师每学期同时段任课数不超过3门,新开课不超过2门,周课时最高不得超过18节;工作不满三年的新老师任课不超过2门,周课时最高不得超过12节;具有硕士学位的见习期老师,可在"传帮带'指导老师的指导下,独立担当一门课程的教学任务,周课时最高不得超过10节,或担当部分实践教学指导工作。

4.系部处级干部每周工作日内兼课原则上不得超过6课时;具有老师专业技术职务的院系部行政人员(系部处级干部除外),每周工作日兼课不得超过4课时。

5.课程教学任务按课程性质归属开课系部担当,由开课系部统一协调支配任课老师。

各系部要聘请企事业单位从事实际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能工巧匠担当专业实践课程的教学或实训指导,全职外聘兼职老师周课时最高不超过18节。

6.经学院职能部门的测评或考核,对教学态度或教学质量差、常常发生教学差错、造成严峻或重大教学事故的任课老师要限制其教学任务课时数,直至停止支配教学任务。

对测评或考核教学效果差的外聘兼职老师,按温职院教〔2022〕1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7.每学期第17周前,各系部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下一学期教学任务支配状况。

2021年体测方案

2021年体测方案

2015年鄂州职业大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方案二〇一五年九月十日关于2015年鄂州职业大学学生体质测试的通知各院、系:为了做好鄂州职业大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体育系公共体育教研室将对全体在校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请各院、系以教学班为单位,认真组织学生严格按照通知时间及要求完成此次测试工作。

本次测试工作从2015年月日开始,具体测试安排见附表。

请各学院、系以专业班级为单位进行统计汇总,报教务处备案,以备安排补测。

一、测试地点:西校区田径场二、测试项目:2014级、2015级: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 50米;立定跳远;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三、成绩等级划分:本标准满分为100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分—89分为良好,60分—74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每学年评定一次,按评定等级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

四、测试注意事项:1、各班级应在测试前15分钟到达测试地点,并充分做好准备活动;2、参加测试的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服从测试人员的点名检查,否则将不予测试;3、无故擅自不参加测试者,不得进行补测;病、事假者,须持本院、系批准证明及相关材料,送交公体教研室存档,体质健康测试小组将根据情况择时补测;4、测试时学生应穿着轻便运动服装、运动鞋;不要在空腹、饱腹状态下进行测试。

5、参加测试者提前半小时用餐,以防止激烈运动造成不适和损伤;6、不适合参加剧烈运动的请测试前提出申请,因疾病或残疾免予执行《标准》的学生,应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及病历,按要求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后交送公体教研室审批、存档;7、近期曾患心肌病、发烧感冒等的同学,测试前应向测试教师说明,在测试过程中如出现身体不适应立即停止测试;8、肺活量测试时学生应准备好吹嘴,不要转借,避免交叉感染;(自备吹嘴)9、测试时,学生必须遵守测试工作的相关规定,服从测试人员安排,不得佩带项链、手表等易造成伤害的物品,否则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一切伤害事故均由学生本人负责;10、请各班辅导员测试时到现场协助管理;州大学教务处州大学体育系二〇一五年九月十日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数据上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方案。

鄂州职业大学教学检查制度

鄂州职业大学教学检查制度

鄂州职业大学教学检查制度(修订稿)教学质量是高职校校的生命,教学检查是进行教学质量监控的有效手段。

为了加强教学管理,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全校教学工作有序、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学检查的目的教学检查是为了了解教学的实际情况,及时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以便采取必要的措施与补救方法,确保教学目的与教学目标的实现,达到优化教学管理、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目的。

二、教学检查的主要类型与内容学校实行平时检查与集中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学检查,教学检查分为:期初检查、期中检查、期末检查以及日常教学情况随机抽查和专项检查。

检查一般从学校或教务处对教学院、部完成教学任务的质量和数量的检查和教学院、部对教师履行职责、完成教学任务的方式方法、质量和效果的检查两个层面进行。

(一)期初教学检查期初教学检查是对学期初教学准备和开始工作的全面检查。

期初教学检查的主要项目有:教学条件设施准备、院系教学文件准备、教师教学准备及教学运行。

期初教学检查安排在学期正式上课前后一周内进行,由教学院、部教学副主任负责,教研室组织实施。

具体要求如下:1.教学条件设施准备,包括教室安排、教师聘任及到位、教材到位、教学用品及用具到位情况。

2.院系教学文件准备,包括专校历、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学生名册、研室工作计划、课程表等教学文件资料的准备情况,重点检查课程及其课时安排是否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符合。

对不符合有关要求的,应尽快整改按要求完成。

3.任课教师的教学准备,包括课程授课计划填报审批(含实习实训计划)和教学讲稿(教案)的完成情况,上课时间、上课地点的落实情况,如有临时变动需通知相关教师和学生。

4.教学运行情况,包括课程表执行情况(师生是否按课程表准时上下课,是否严格维护课堂秩序);上学期的成绩登录、考试分析、试卷归档、考试工作总结等各项期末工作的落实情况;学生选课、补考的准备情况;教师出勤、学生报到注册及到课率情况等。

鄂州职业大学教学工作规范.pdf

鄂州职业大学教学工作规范.pdf

鄂州职业大学教学工作规范加强教学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使教师明确各项教学任务中的职责,是深化教学改革,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为此,特制订本规范,请各教学相关单位和全体教师遵照执行。

一、对教师的基本要求培养和造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适应21世纪需要的高级应用性人才,是高等专科学校的根本任务,是我校教学工作的目标。

为此,教师必须做到: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崇高的思想境界和道德情操。

2、积极承担教学任务,以对国家、社会、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3、要有严谨、求实的学风,刻苦钻研、积极进取、勇于创新、不断提高专业学术水平。

4、认真学习、研究和掌握教育理论,并用于指导教学实践;努力探索,并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现代化教育手段,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5、为人师表,严于律已,教书育人,管教管学,在各教学环节中注意把德育放在首位,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教师是学校职工队伍的主系列,对教师的基本要求,是教师晋职晋级的重要条件。

二、教研室主任和主讲教师职责实行教研室主任或教研室主任领导下的课程教学小组负责制和主讲教师负责制。

(一)教研室主任或课程教学小组职责为了加强课程建设,不断教学质量,实行教研室主任或教研室主任领导下的课程教学小组负责制(课程较多的教研室,为了便于工作,可由系主任和教研室主任协商,推荐教学水平高,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1~3人任教学小组长或组成课程教学小组),其职责如下:1、认真抓好课程梯队建设和年轻教师的培养工作。

2、全面负责该门课程的教学质量,抓好课程建设,担任课程的主讲或辅导。

3、负责组织和审定该门课程教材的编写或选用工作(经教研室主任核准,按规定时间报教材科预订和印刷),以及课程教学资料,教学设备的建设。

4、负责组织教师讨论制订课程教学大纲,组织集体备课,开展教学研究,审定任课教师制订的教学进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5、按教学工作规范,检查任课教师在备课、授课、辅导答疑、习题课、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批改作业等环节中的教学情况,把好教学质量关。

鄂州职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

鄂州职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

鄂州职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评,是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科学定量,全面评测学生的一种方法,也是引导学生自律、自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

综合素质测评的实施,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培养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现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主要包括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测评、科学文化素质测评、身心健康素质测评三个方面。

第三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自评、师生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四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对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的综合考核,测评成绩作为各类奖学金、助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评定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中职学生。

第二章测评内容第六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主要考核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心健康素质三个方面。

1、思想道德素质测评考核政治思想素质、道德修养、集体观念、学习态度、遵纪守法、文明习惯、劳动态度等七个方面。

2、科学文化素质测评考核学生一学年所修必修课课程(包括思想品德课、不包括体育课)情况。

3、身心健康素质测评考核体育课程学习、体质测试、课外锻炼、心理素质等四个方面。

4、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也将对学生所受的奖惩情况以附加分形式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计算。

5、奖惩是指学生所受的奖励与处罚。

奖励指学生从事社会工作、学习竞赛、科研、文体比赛、学生宿舍建设等方面所受到奖励;处罚指学生受到通报批评、违规违纪处分等。

第三章测评办法第七条单项评分1、思想道德素质单项评分该项满分35分。

思想道德素质得分等于政治思想、道德修养、集体观念、学习态度、遵纪守法、文明习惯、劳动态度等七项得分总和。

职业技术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规定职业技术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规定公共选修课是对专业教学的必要补充,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环节。

主要分为人文社科、艺术和自然科学三大类。

其开设的目的在于拓宽学生的兴趣与爱好,体现学校特色,促进各种知识的相互融通与渗透,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为保证公共选修课的教学质量,使我院的公共选修课教学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课程管理1.公共选修课由教务处垂直管理,实行任课教师、各系(部)、教务处三级负责制。

任课教师的主要职责是:制定课程授课计划,实施教学,统计学生出勤和听课情况,对选修学生进行成绩考核。

任课教师应根据温职院教〔2009〕17号《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的要求,严格、规范地做好各项教学工作,确保公共选修课的教学质量。

各系(部)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学院规定要求组织开设课程申报、审查,编制、上报本部门公共选修课教学工作量;上课过程中组织听、评课活动,进行教学质量监督;通知并组织学生及时选课。

教务处的主要职责是:审核各系(部)教师的开课申请;制定并下达每学期开课计划;对教学过程进行监督;安排考试、收取并抽查试卷、审核成绩;审核任课教师工作量,每学期教学结束后进行教学质量评估。

2.所有开设的公共选修课,必须具有完整的课程标准、课程简介、任课教师简介,新开设的要填写开课申请表,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列入开课计划。

3.公共选修课应由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或专长、具备各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授课。

拟开设公共选修课的教师,应通过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任课教学资格审查(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二、教学管理1.开课任务安排:教务处于每学期的第十一周发布公共选修课开课申报通知,各系部根据通知要求填报下学期公共选修课开课计划,于第十三周前以《公共选修课开课一览表》形式报教务处(新教师开课和新开课程必须在第十二周前办理完开课申请手续)。

鄂州职业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鄂州职业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鄂大字〔2019〕22号鄂州职业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各院部、处室、直属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14〕30号)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鄂州人社发〔2019〕4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8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对象为事业单位纳入岗位管理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法律法规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考核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由校组织部负责。

二、考核范围1.在岗(含校外调入、新参加工作人员)并签订了聘任合同书,且执行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的人员。

2.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按惯例权限分别由省委组织部、市委进行考核。

3.中层正职、主持工作的副职由学校组织部统一组织考核,各单位考核上报的考核优秀人员里面不得含中层正职。

中层副职参加本部门的考核。

4.在两类岗位任职的工作人员(即“双肩挑”人员),应按“双岗双责”要求,考核内容应当包括聘用合同约定的两类岗位职责任务,以其主体岗位为考核重点,专业技术岗位的考核,按照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考核规定执行。

5.长期病假及待聘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三、考核内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应以岗位职责、聘期任务、年度工作目标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重点内容,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

1.德,主要考核对党的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纪律、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廉洁奉公、团结合作情况;事业心和责任心情况;遵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情况;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情况等。

2.能,主要考核政策水平、教学水平;依法办事能力、处理突发事件能力、科研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的精神与事件;加强业务学习、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技能水平。

3.勤,主要考核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满负荷工作的情况,遵守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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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职业大学教务处文件
鄂大教发【2008】8号
关于2008年暑期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院、系(部):
为全面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强化内涵建设,创建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根据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精神,研究决定,今年暑期安排如下教学工作。

1、完成2008年专业教学计划的修订工作。

各院、系(部)要结合实际,深入学习教高【2006】16号文件精神,积极进行人才培养方案的改革与创新,进一步突出实践教学,认真对照《鄂州职业大学关于制订、修订2008年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要求,完善2008年教学计划修订工作,力争8月1日前定稿。

并组织各教研室及骨干教师编写新的课程教学大纲。

2、完成2008-2009新学年开学前的准备工作。

(1)进一步落实新学年授课教师安排,少数无法在校内落实专业授课教师的单位应在暑期里做好外聘兼职教师的相关工作;(2)制订新学年院、系(部)教学基本文件,包括系级教学周安排、院、系(部)教学工作计划、教研室工作计划、实践教学工作计划等;(3)做好暑期教材领取、保管和发放的工作,各院、系(部)应安排人员及时到教务处教材科领取采购回的教材,并尽快发放到授课教师手中,便于教师在暑期认真、充分地备课;(4)完成本单位教学场地及设施的清理、维修申报及新学年使用规划。

3、专业社会调研与毕业生跟踪调查是搞好专业建设与改革的重要基础,各院、系(部)要利用暑期认真组织开展专业社会调研与毕业生跟踪调查,通过走访、问卷调查、
致函用人单位等途径,了解行业企业对所需人才的规格要求、相关岗位(群)技能标准及要求,为专业教学改革收集、整理真实可靠的社会反馈信息。

各院、系(部)须于8月28日前将暑期开展的专业社会调研与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以总结报告形式送交教务处。

4、加强教材建设,鼓励各专业教研室利用暑期组织教师及行业、企业人员编写具有工学结合特色的适合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和高等职业教育质量标准的教材,尤其是鼓励与行业企业共同开发紧密结合生产实际的实训教材。

各院、系(部)应在暑期内组织制订工学结合特色教材的开发与建设规划,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5、积极开展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建设。

(1)督促05、06两年中有教研立项的教师利用暑期做好结题准备工作,填写好相关的结题报告,准备好所有的结题资料;(2)督促07年有教研立项的教师利用暑期做好中期检查准备工作,填写好相关的中期检查报告,准备好已发表的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3)督促08年有教研立项的教师利用暑期按照学校要求做好项目研究工作。

6、进一步加强精品课程建设。

(1)组织学校2006年、2007年省级精品课程和2005年、2006年、2007年校级精品课程的教师做好对网上教学资料、课程网上互动、授课录像效果及评价、兼职教师参与以及配套教材建设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更新;(2)组织教师积极开展2008年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具体要求见相关文件精神),各院、系(部)须于8月25日前,向我处提交《2008年度校级精品课程汇总表》(见附件)及《鄂州职业大学精品课程申报表》(电子材料及加盖有公章的纸质文档各报送一份)。

7、认真做好教学团队建设。

各院、系(部)应高度重视“双师”素质、“双师”结构、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专业教学团队建设,在暑期里应考虑制定本单位的教学团队建设方案,已制定方案的要进一步完善,并积极付之于实践。

如组织选派专业教师利用暑期到企业顶岗实践,积累实际工作经历,提高实践教学能力;物色、聘请行业企业的专业人才、能工巧匠到本单位担任兼职教师,逐步形成实践技能课程主要由具有相应高技能水平的兼职教师讲授的机制;重视教师的职业道德、工作学习经历和科技开发服务能力,引导教师暑期为企业和社区服务;重视中青年教师的培养和教师的继续教育,
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与教学能力,鼓励教师在暑期里积极参加校外相关培训班的学习;有条件的院、系(部),要充分利用本单位的实验实训设备,组织教师进实验实训场所进行专业技能、实验实训操作的培训,鼓励教师之间开展一帮一的相互交流与学习。

具体安排及要求见学校人事处的有关通知。

8、加强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建设。

各院、系(部)要利用暑期,修订、完善实践教学管理制度,组织对校内实训基地、实验实训室进行维护与更新,整理好实践教学档案材料;同时注重加强与行业企业的联系,积极新建和巩固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此项工作可以与暑期专业社会调研与毕业生跟踪调查一起进行。

各院、系(部)务必高度重视以上暑期教学工作安排,制定详尽的落实方案,注重工作实效,切实保证各项工作能够按期、保质保量地完成。

我处将加强对暑期教学工作的管理与指导,并组织开展相关的检查与验收。

教务处
二〇〇八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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