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协会章程(1)
自行车协会章程

________________ 自行车协会、、八章程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社团性质:本协会是由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学热爱自行车运动的学生组成的全校性协会,本协会接受校领导的指导、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管理。
以课外活动性质为主,在不阻碍学习的前提下开展一系列自行车运动的入门、提高等活动,让更多同学可以认识自行车该项运动。
第二条社团宗旨:1. 旨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体育生活,实现学习和生活娱乐两不误;2. 让每一位对自行车运动有兴趣的同学都可以有机会接触和学习;3. 社团活动自觉遵守学院的规定,维护校园环境和秩序的稳定。
第三条社团目标:1. 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学内培养一种热爱自行车运动的良好氛围,形成独特的校园自行车文化;2. 优化自身机构,积极开展活动,争取晋升为五星社团。
第四条活动范围:1. 组织多种形式的活动,增加师生对自行车运动的了解;2. 加强与学校其他团体的关系,相互支持,共同发展;3. 加强与校外同类组织的联系,促进交流与合作;4. 经学校有关部门的批准,承、协办各种类型的自行车比赛及相关活动;5. 进行自行车运动的辅导和培训,提高会员的自行车技术水平;6. 本协会奉行团结、友爱、拼搏、互助、进步的原则。
第二章会员第一条申请条件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有大学的正式学籍;2. 承认本社团章程;3. 了解并遵守本社团的所有规章制度。
第二条会员入会程序:1. 提出入会申请,填写相关报名资料;2. 由社团执行机构发放会员证。
第三条会员权利:1. 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 参加本社团的活动;3. 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4. 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5. 入会自愿 , 退会自由。
XX市自行车运动协会章程

XX市自行车运动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协会名称:新乐市自行车运动协会。
第二条协会性质:是新乐市自行车爱好者自愿组成的专业性、地方性、非赢利性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强身健体,劳逸结合,节能减排,亲近自然”,在自行车运动中做好普及与提高,做到全民健身与竞技体育并行,促进全市自行车运动健康、规范的开展。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新乐市文广新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本协会住所:第二章任务第五条:本协会的主要工作任务是:1、执行中央、国家关于群众体育的方针、政策、法规,宣传、发动和指导我市自行车运动的开展。
2、研究、探索我市自行车运动的开展思路,制定自行车运动发展规划,促进我市自行车运动开展的规范化、科学化。
3、组织举办全市自行车竞赛和表演,组队参加自行车比赛及表演,开展自行车活动经验交流和表彰活动,不断提高自行车运动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和竞技体育水平的提高。
4、培训自行车运动骨干力量,为省、市选拔和培养自行车运动优秀人才。
5、接受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对本协会的资助和捐赠,用于自行车运动设施建设、活动开展和事业的发展。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六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1、制定和修改章程;2、选举和罢免协会主席、常务副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委员会委员;3、听取和审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4、决定本协会工作任务和工作方针;5、决定本协会重大变更和终止事宜;6、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七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八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委员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九条本协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常务委员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
委员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俱乐部注册管理办法(试运行)

3.俱乐部所属的法人实体被当地工商、民政等部门取消经营、注 册资格,俱乐部解散或被中国自协取消会员资格等。
第六章 俱乐部会费
第二十五条 会费标准 中自协对各类俱乐部(专业代表队除外)以自然年为单位收取会 费。具体标准为: 西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 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 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500 元/俱乐部/年;其它地区:3000 元/俱乐部/年。 注:试运行期间,对俱乐部注册采取优惠政策,西部地区 1000 元 /俱乐部/年,其他地区 2000 元/俱乐部/年。 在国际自盟注册的职业队管理费标准为 6000 元/队/年。 第二十六条 会费收取 1.已注册各类俱乐部(专业代表队除外)须于每年的“集中注册 与转会期”(1 月 1 日至 2 月 28 日)交纳会费。
入一家业余俱乐部。对于自由业余运动员(独立个人会员)可在全年 任何时间加入新注册的业余俱乐部。
第十六条 成立专业俱乐部或业余俱乐部须在中国自行车运动协 会会员管理服务信息系统进行注册,线上填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注 册材料。中自协进行线上审核,并授予电子认证执照。
第十七条 俱乐部命名 1.基本原则:
授权法人名称 (由法人授权的填写)
社会团体登记证或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编号
俱乐部开展自行车活动的主要经历(可另附纸张)
申请人:(盖章)
日期:
申请人已知悉并自愿遵守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同时承诺 本团体中的个人成员亦知悉并自愿遵守上述文件。
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审批意见
秘书长:(签字)
注:拟定名词可为中文、字母或数字组合,但不可过于繁琐, 且须符合命名基本原则。 第十八条 俱乐部徽标 俱乐部须有独立的徽标,用于俱乐部识别与宣传,可分为图形徽 标、文字徽标或复合徽标三种形式,选择其一进行设计并上传中自协 会员信息系统。徽标可在每赛季集中注册与转会期更改一次。
莘县自行车协会章程 (定)

第一条协会的名称:第二条协会的性质:莘县自行车运动协会是由我县泛博自行车运动爱好者自愿联合发起成立,广泛开展自行车休闲活动、环保活动、健身运动和竞技运动的非盈利性社团组织。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团结全县泛博自行车运动爱好者,联合社会各有关部门,致力发展我县群众性自行车运动,增强全县人民体质,发现和培养自行车运动人材,提高自行车骑行健身运动技术水平。
倡导节能环保,低碳生活,运动健身,享受自然的运动理念,为我县全民健身运动和体育运动的发展服务,为我县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协会接受县体育局和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协会地址:莘县体育局。
协会服务中心:莘县喜德盛自行车店(振兴街东首新检察院楼下)第六条协会的业务范围(一)认真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开展群众性体育运动的方针、政策,积极推动和指导我县群众性自行车运动的开展,大力促进我县全民健身运动发展。
(二)不断总结、研究我县自行车活动开展情况,促进我县自行车运动的社会化、规范化、科学化。
(三)培养和选拔自行车运动骨干,为各级各类自行车竞技比赛运动选拔、推荐优秀人材。
(四) 举办全县乃至地区、全省自行车运动竞赛和表演,组织与周边县县区开展自行车运动竞赛交流活动,不断提高自行车运动技术水平。
(五)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活动,为社会各界和企事业单位提供企业形象及产品宣传服务,促进自行车运动开展。
(六)领导和催促各俱乐部文明、健康、有序地开展自行车骑行活动,组织开展自行车运动的经验交流和表彰活动。
(七)接受并管理政府及有关单位、社会团体或者个人对开展自行车运动的资助、捐赠。
(八)推动我县自行车运动设施建设。
第七条协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和遵守本协会章程。
(二)身体健康,具有独立行为能力,能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三)爱好自行车运动并愿意参加其中的活动。
(四)莘县范围内的居民、县直机关单位、工厂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均可申请加入。
自行车协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自行车协会的组织管理,明确协会宗旨、任务、组织结构、活动原则和成员权益。
第二条本协会名称:[协会全称],英文名称:[协会英文名称],缩写:[协会缩写]。
第三条本协会性质:由自行车爱好者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非政府组织。
第四条本协会宗旨:推广自行车运动,提高国民体质,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为自行车运动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五条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包括:1. 修改本章程;2. 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3. 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4. 决定本协会的重大事项;5. 其他需要由会员大会决定的事项。
第七条本协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对会员大会负责。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及理事组成。
第八条本协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对理事会的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任务与活动第九条本协会的主要任务:1. 组织自行车比赛、骑行活动、技能培训等;2. 推广自行车文化,提高公众对自行车运动的认知;3. 开展自行车运动相关的研究和交流活动;4. 促进自行车运动的普及与发展;5. 为会员提供自行车相关的咨询服务。
第十条本协会的活动:1. 定期举办自行车比赛、骑行活动;2. 组织自行车技能培训、安全知识讲座;3. 开展自行车运动相关的研究和交流活动;4. 组织自行车旅游、探险等活动;5. 为会员提供自行车购买、维修、保养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第四章会员第十一条本协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十二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单位和个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 拥护本协会的章程;2. 愿意参加本协会的活动;3. 在自行车运动领域有突出贡献或热情。
第十三条会员入会程序:1. 提交入会申请;2. 经理事会批准;3. 缴纳会费;4. 领取会员证。
第五章资产与财务管理第十四条本协会的经费来源:1. 会员会费;2. 社会捐赠;3. 政府资助;4. 其他合法收入。
自行车协会章程

某院自行协会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协会名称:某院自行车协会第二条本协会的性质:协会是由本院自行车运动爱好者自愿联合组成的非盈利性,以自行车为运动工具、健身为目的非盈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宗旨:提倡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参与自行车运动,增强身体素质,调节并愉悦身心;倡导环保理念,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做有社会责任心的公民。
第二章会员第四条会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本院干警及家属;2、热爱自行车运动,热爱大自然,有环保意识;3、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够遵守章程。
第五条会员入会的程序:1、提出入会申请书;2、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第六条会员的权利:1、对协会内各级机构和领导有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2、使用协会所属自行车,参加协会各项活动的权利;3、由于工作及其他原因而不能在继续协会工作的成员,有申请退会的权利;4、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七条会员的义务:1、有维护协会权益,遵守协会章程,执行理事会安排各项工作的义务;2、有交纳会费及有关费用的义务。
3、使用协会自行车期间必须妥善保管、爱护,非活动期间不得使用协会自行车。
第八条对于不遵守章程的会员,由理事会商议后,可给予警告或开除协会的处分。
第九条自行协会是一个全院性的非盈利的组织,任何会员不得利用协会名义进行有损协会或本院声誉的活动。
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第三章组织结构第十条本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秘书长一名,设立理事会,选举产生理事若干。
第十一条会长职责:全面主持协会的整体工作,负责召开理事会,决定协会各项事务。
副会长职责:协助会长处理协会各项工作,秘书长职责:负责对外事务、筹措赞助资金以及和其他社团的联谊活动。
理事会职责:1、向会员传达协会活动安排,召集会员参加协会的活动;2、组织安排活动具体行程,活动开展时联系有关事宜,组织人员配置,协调各项工作;3、负责管理协会经费的收支和使用计划并及时向会员报告;4、负责协会各项活动所需物品的采购保管;5、负责协会其他有关事项。
自行车协会行政管理制度

自行车协会行政管理制度1. 引言自行车协会是一个组织,致力于促进自行车运动的发展和推广。
为了确保协会的正常运行和成员的权益,制定行政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档旨在规范和指导自行车协会的行政管理工作,确保协会能够高效运营。
2. 协会成立和组织架构2.1 成立自行车协会于XXXX年成立,是由一群热爱自行车运动的人士组成的非营利组织。
2.2 组织架构自行车协会的组织架构包括以下部门:•理事会:负责制定协会发展战略和决策,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
•顾问团:由行业专家组成,为协会提供咨询和建议。
•秘书处:负责行政工作,包括会员管理、活动策划、文件管理等。
•财务部门:负责协会财务管理和预算编制。
•活动部门:负责组织和策划自行车活动,如比赛、旅行等。
3. 会员管理3.1 入会申请1.任何热爱自行车运动的个人都可以申请加入协会。
2.入会申请需要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提交给秘书处。
3.秘书处将审核入会申请,并在X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结果。
3.2 会费管理1.会员需要按照规定支付年度会费,在逾期未缴纳会费的情况下,将被取消会员资格。
2.会费的具体数额由财务部门负责制定和调整,并报理事会备案。
3.3 会员权益1.会员享有参与协会组织的各类自行车活动的权益。
2.会员可以参与理事会选举和被选举。
3.会员有权参与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和资源。
3.4 会员退出1.会员若要退出协会,需要书面告知秘书处。
2.秘书处将在收到退出申请后进行确认,并注销相关会籍信息。
4. 活动策划与管理4.1 活动策划1.活动部门负责策划每年的自行车活动,并将计划提交给理事会审批。
2.活动计划应包括活动日期、地点、目的、参与人数等信息。
4.2 活动组织1.活动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活动的具体事宜,包括场地预订、器材准备、安全管理等。
2.活动人员名单将由活动部门提供,并在活动前进行确认。
4.3 活动安全1.活动部门应制定活动安全管理手册,保障参与者的安全。
2.参与者在活动前需签署免责声明,并按照规定佩戴相关防护装备。
自行车协会的组建

各位自行车运动爱好者:1、根据协会章程和义务,为了确保自行车运动的顺利进行,由会长与理事和车友商议决定:从今天22号开始到本月30日,自行车协会将进行会员再次确认阶段,会员每人交缴会费100元,用于协会申请时费用支出、年检、日常外出活动易耗品之购买等,凡加入会员者,将享有协会章程规定权利,享有骑行服赞助、外出公益活动、企业资金赞助等一系列权益。
会费由专门的xx会计负责,存入协会账号,定时向各位会员通报费用支出情况,协会是隶属于公益事业,其一分一毛都来之不易,协会管理人员将精细使用。
会员缴纳、确认联系人:xx:);老xx副会长:未按期确认的,我们将视为退会处理,谢谢你的配合,祝你全家幸福、生活愉快!2、除名誉会长外,经过会长的亲自点将、理事和会员代表的推选,产生飞龙自行车运动协会的首届负责机构,名单及分工如下:名誉会长:顾问: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理事:会计:技术顾问:3、飞龙自行车运动协会职责:飞龙自行车运动协会是非营利性质自愿自主集合而成的群众组织,是由一些热衷脚踏骑行运动爱好者自发筹建的社会团体。
协会宗旨是:崇尚脚踏骑行运动,推行户外旅游交友,融合自然陶冶情操,尊重科学健康长寿;坚定五热爱:热爱祖国,热爱体育,热爱自然,热爱生命,热爱科学。
所有协会成员自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从社会公共道德规范,遵循协会各项《章程》,自愿参与本协会各项活动。
第一条协会的责任和活动内容一、本协会各项活动以安全为第一原则,充分保障活动成员的人身、财产的安全,尊重成员隐私等个人权利,为成员个人的相关资料保密。
二、组织定期、不定期的骑行活动,提供活动安排、指导,进行组织协调。
活动费用实行AA制。
三、不定期举办单车知识讲座,传授单车使用、维护的技巧。
四、与其他运动团体、组织交流协作,不定期联合举办各项活动。
第二条骑行活动的组织、策划一、骑行活动以逆风出行、顺风而返为优选方向,以利节约体能。
遇下雨强风等恶劣天气或人数过少等情况,活动则取消、顺延、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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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骑行协会
章
程
***自行车运动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的名称:***自行车运动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的性质:是***自行车户外运动骑行爱好者自愿组成的专业性,地方性,非赢利性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以“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社会道德风格,振兴中华体育事业、推动全民健身活动”为宗旨。
第四条本协会是自行车户外运动骑行爱好者自发成立的民间团体组织。
接受***局和***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自行车协会住所为: ***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 贯彻执行中央、国家关于群众体育的方针、政策、法规、宣传、发动和指导我县自行车活动的开展。
(二) 不断总结、研究我县自行车户外活动的开展情况,促进我县自行车户外活动的社会化、规范化、科学化。
(三) 举办全县自行车户外竞赛和表演,不断提高自行车户外运动技术水平
(四) 培训自行车户外活动骨干,为区、市、旗培养和举荐自行车户外运动优秀人才。
(五) 推动我县自行车户外活动设施建设。
(六) 协助组织自行车户外活动,开展经验交流和表彰活动。
(七) 协助组织参加全旗、全市、全区的自行车户外比赛和主办全县的自行车户外竞赛和表演,开展与兄弟县、市、区相应组织交往。
(八) 接受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对本协会的资助和捐赠,用于自行车户外运动事业的发展。
(九) 通过自行车户外运动宣传桑植、环保桑植。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协会的会员种类(个人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二) 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 爱好自行车运动;
(四) 凡本旗范围内的居民,旗直机关单位、厂矿企业,均可申请成为本协会会员。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 提出入会申请书;
(二) 经委员会讨论通过;
(三) 由委员会或委员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协会的活动;
(三) 获得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 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 优先、优惠在协会组织的竞赛场地和出版物上宣传会员单位。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协会的章程,执行协会的决议;
(二) 维护协会合法权益;
(三) 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 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 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 积极开展自行车运动;
(七) 培训自行车户外运动的后备人才。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报告协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选举和罢免委员;
(三) 审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 决定终止事宜;
(五) 确定协会的工作任务;
(六)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经委员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审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同意。
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
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 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 选举和罢免协会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
(三) 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四) 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 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 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 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 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 修改协会章程
(十一) 讨论我县自行车户外运动发展规划;
(十二)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条本协会可设立常务理事会(理事人数较多时,可设立常务理事会)。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的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二十一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三条协会的理事长(主席)、副理事长(副主席)、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良好的政治素质;
(二) 在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 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四)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 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四条协会理事长(主席),副理事长(副主席)、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观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五条协会理事长(主席),副理事长(副主席)、秘书长作任期四年。
主席、副主席、秘书长连任最多不得超过二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委员大会2/3以上委员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协会秘书长(陈贵生)为协会法定代表人。
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条协会理事长(主席)行驶下列职权:
(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 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 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决定协会的重大活动。
第二十八条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 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 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委员会决定;
(四) 决定办事机构、实体机构有关工作人员的聘用;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九条协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 政府资助;
(四)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 利息;
(六) 企业赞助;
(七)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条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一条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二条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三条协会配备会计人员。
会计不得兼任出纳。
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四条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五条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六条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用和挪用。
第三十七条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八条对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
第三十九条协会修改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审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条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成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协议。
第四十一条协会终止协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观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二条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处理膳后事宜。
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三条协会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四条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前规定,用于发展与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经年月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协会理事会。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此章程草案原则通过,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再报正式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