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变更与转让培训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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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变更与转让》课件

合同变更与转让综合案例
案例标题
案例描述
案例分析
己庚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
己庚双方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约定 了租赁物的位置、租金、租期等条款 。后因己方的经营状况发生变化,需 要将该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 给辛方。经过庚方的同意,该合同权 利义务的转让得以实现。同时,双方 还协商变更了原合同中的租金条款。
合同变更的程序
01
0人双方应首先就合同变更 的内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
见。
签订书面协议
合同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明确变更的内容、条件和生效
时间等。
通知和告知
合同变更后,当事人应当及时 通知对方,告知变更内容,以
便对方了解和遵守。
登记和备案
根据法律规定,某些合同的变 更需要进行登记或备案,如土 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变更。
02
合同的转让
合同转让的定义
01
合同转让是指合同当事人依法将 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 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承受权利或 义务的法律行为。
02
合同转让包括合同权利的转让、 合同义务的转让以及合同权利和 义务一并转让。
合同转让的情形
01
02
03
当事人协商一致
合同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 将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部 分转让给第三人。
合同变更是对原合同内容的修改和补充,不涉及合同关系主体的变化,而合同转让 则是合同关系主体的更换。
合同变更仅对原合同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而合同转让可能涉及到第三人的加 入。
合同变更一般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双方协商一致而进行的,而合同转让可能因为 法律规定、当事人协商或其他原因而发生。
04
合同变更与转让的风险 防范
05
《合同的变更》PPT课件

合同变更的效力——溯及力
一时性合同的变更有溯及力,继续 性合同的变更没有溯及力
精选课件ppt 7
(三)合同变更的情形
性质的变更 标的物或报酬的增减 标的物或标的物种类的变更* 标的物质量、价格、品种等条款
变更 履行地、履行期、履行方式变更
精选课件ppt 8
二、合同变更的要件
1、原合同关系有效存在
精选课件ppt 28
❖ 【律师代理意见】甲某与乙某签订的租赁合
同为有效合同,乙某将租赁物及时进行了交付, 甲某使用租赁物后未付清租赁费而引起该纠纷, 因此甲某应负偿还义务。事后丙某在23000元 的欠条上签名并明确还款日期,乙某当时也予 以认可。符合《合同法》第八十四条关于债务 转让之规定,应该认定丙某签名并明确还款日 期的行为属于债务转让,丙某对该23000元的 欠款应负偿还义务。故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请 求法庭判令丙某偿付23000元欠款。
权时,并未支付对价。精选课件ppt 24
重庆一中院判决:因原告互利洁公司在受 让案外人平都公司“债权”过程中,并未支付 相应对价,故对其所主张的权利不适用善意保 护规则予以保护,乃驳回原告互利洁公司的诉 讼请求,诉讼费12万余元由原告互利洁公司承 担。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
精选课件ppt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5
任,即保证债权有效存在并不会受到追索 (4)除非让与人和受让人有明确约定,否则,
让与人对债务人的履行能力不负担保责任
精选课件ppt 23
❖ 【案例】 2002年9月4日,原告互利洁公司与被告鼎 鑫公司、案外人平都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合同》一 份,合同主要载明,案外人平都公司与被告鼎鑫公 司确认,截止2002年9月4日,被告鼎鑫公司仍欠案 外人平都公司垫付款本金1699万元,案外人平都公 司同意将前述1699万元债权转让给原告互利洁公司 所有。被告鼎鑫公司对案外人平都公司转让给原告 互利洁公司的前述债权不存在任何抗辩事由或异议。 该合同原告互利洁公司、被告鼎鑫公司、案外人平 都公司均加盖了公章。原告互利洁公司于2005年3月 25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鼎鑫公司 立即给付原告互利洁公司1699万元以及资金占用补 偿金203万元。被告鼎鑫公司辩称,原告互利洁公司 受让案外人平都公司对被告鼎鑫公司的1699万元债 权是虚假的,故不同意给付。诉讼中查明,被告鼎 鑫公司的辩称理由成立,且原告互利洁公司受让债
一时性合同的变更有溯及力,继续 性合同的变更没有溯及力
精选课件ppt 7
(三)合同变更的情形
性质的变更 标的物或报酬的增减 标的物或标的物种类的变更* 标的物质量、价格、品种等条款
变更 履行地、履行期、履行方式变更
精选课件ppt 8
二、合同变更的要件
1、原合同关系有效存在
精选课件ppt 28
❖ 【律师代理意见】甲某与乙某签订的租赁合
同为有效合同,乙某将租赁物及时进行了交付, 甲某使用租赁物后未付清租赁费而引起该纠纷, 因此甲某应负偿还义务。事后丙某在23000元 的欠条上签名并明确还款日期,乙某当时也予 以认可。符合《合同法》第八十四条关于债务 转让之规定,应该认定丙某签名并明确还款日 期的行为属于债务转让,丙某对该23000元的 欠款应负偿还义务。故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请 求法庭判令丙某偿付23000元欠款。
权时,并未支付对价。精选课件ppt 24
重庆一中院判决:因原告互利洁公司在受 让案外人平都公司“债权”过程中,并未支付 相应对价,故对其所主张的权利不适用善意保 护规则予以保护,乃驳回原告互利洁公司的诉 讼请求,诉讼费12万余元由原告互利洁公司承 担。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
精选课件ppt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5
任,即保证债权有效存在并不会受到追索 (4)除非让与人和受让人有明确约定,否则,
让与人对债务人的履行能力不负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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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 2002年9月4日,原告互利洁公司与被告鼎 鑫公司、案外人平都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合同》一 份,合同主要载明,案外人平都公司与被告鼎鑫公 司确认,截止2002年9月4日,被告鼎鑫公司仍欠案 外人平都公司垫付款本金1699万元,案外人平都公 司同意将前述1699万元债权转让给原告互利洁公司 所有。被告鼎鑫公司对案外人平都公司转让给原告 互利洁公司的前述债权不存在任何抗辩事由或异议。 该合同原告互利洁公司、被告鼎鑫公司、案外人平 都公司均加盖了公章。原告互利洁公司于2005年3月 25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鼎鑫公司 立即给付原告互利洁公司1699万元以及资金占用补 偿金203万元。被告鼎鑫公司辩称,原告互利洁公司 受让案外人平都公司对被告鼎鑫公司的1699万元债 权是虚假的,故不同意给付。诉讼中查明,被告鼎 鑫公司的辩称理由成立,且原告互利洁公司受让债
0907合同的变更转让PPT课件

16.09.2020
12
▪(二)债权让与的条件
1、须存在有效的合同债权
2、转让人与受让人达成合法有效的协议
3、债权的转让应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 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通 由债权人通知 知 通知的形式为口头、书面方式 生 在履行到来之前通知 效 通知的对象是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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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4、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4、债务具有可移转性
性质可让与(无特定信任\技艺\人身 依附关系)
约定可让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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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可让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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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债务转移的法律效力 1、第三人作为债务人的法律地位的产生 免责的 并存的 按份 连带 2、抗辩权的转移---新债务人可主张原
债务人的抗辩权 3、从权利的转移----新债务人应承担与
批准、登记手续 涉及原合同当事人的利益的,应征得另一
方同意或及时通知
▪5、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79条)
下列合同权利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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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
信任关系(委托、雇佣)
特定技艺为基础的合同(约稿、演出、特种 加工)
特定不作为产生的权利(不得转租、转包、 土地出租、转让)
违约金的变更114条(增加、减少)
租赁合同中允许承租人在特殊情况下享有请求 变更租金的权利221、228条(因租赁物维修费、 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承租人。。。。。。)
依当事人约定:
约定变更权
事后协议变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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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非要素内容发生变更(标的\性质) 非实质条款的变化 不导致原合同关系的消灭和新合同关系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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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ppt课件

债权转让合同
第三人(受让人)
履行
二、合同权利转让有效要件
债权人(让与人) ———— 债务人
债权让与合同
通知
履行
第三人(受让人)
1.须有有效的合同权利存在 2.转让双方之间须达成合意;
诉讼时效已完成的债权
可撤债销权的转债权让(未在通撤销前) 附条知件债或务附期人限的的,债权
是否有效?
3.转让的合同权利须具有可让与性;
4.须通知债务人
合同法第79条规定,下列合同权《利企不业得破转产让法:》规定, 对于违反法律规定处分破
一、根据合同权利的性质不产得企转业让财的产权的利,管理人可 1.根据个人信任关系而发以生请的求债人权民;法院予以撤销。 “处分财产”,包括转让 2.根据特殊目的而发生的债债权权。; 3.从权利;从权利不得与主债权相分离而单独转让
债权转让中的抵销权
甲公司卖给乙公司1万双鞋,价款为100万元。
甲公司与丙公司达成协议,将该100万元的债权转 让给丙公司。甲公司将债权转让一事通知给乙公司。
当丙公司向乙公司主张100万债权时,乙公司向丙 公司发出书面抵销通知,指出:甲公司欠乙公司60万元 购煤款,在甲公司转让债权之前已经到期,因此主张抵 销权。乙向丙支付了其余的40万元。丙公司表示反对。
问:甲建筑公司转让的合同债权是否有效?
三、合同权利转让的程序
1.债权人与第三人达成合意 2.通知债力(转让人——受让人)
债权转让、从权利转让 文件交付义务 瑕疵担保责任
外部效力(受让人——债务人)
抗辩权延续 (案例) 抵销权延续 (案例)
问:甲的主张是否成立?
案情简析:
甲与乙订立购买油画的协议中,约定由乙装 裱油画的义务为乙交付油画的从债务,该装裱从 债务具有专属性,只能由乙亲自完成。当乙把交 付油画的债务移转给丙时,该债务承担合同因经 甲的同意而有效,但是,根据《合同法》第86条 的规定,具有专属性的乙的装裱义务不能移转给 丙,仍由乙承担,甲有权要求乙继续装裱丙交付 的油画,否则,乙应返还甲支付的装裱费用。
合同的变更、转让29页PPT

30万元。
三、合同的终止
合同终止是指因某种原因而引起合同债权债务不复存在。
举例:A欠B100万,B欠A80万元,如果B将100万元的债权 转让给C,B属于让与人,C属于受让人,A对B企业享有的抵 销权可以向C主张,A可以仅向C清偿20万元,然后C向B追偿 80万元,需要注意的是,抵销的债权必须是先于转让债权到 期或者同时到期的情况下才可以行使抵押权。
【注意】出版合同、赠与合同、委托合同和雇用 合同,因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3.债务转让的效力
有效的债务转让将发生如下法律效力: (1)第三人成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 (2)抗辩权随之转移。债务转移后,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 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
甲欠乙10万元贷款未还,甲、丙订立债务承担协议,乙同 意。后乙要求丙履行,丙不应。乙诉至法院,丙提出:“甲 欠乙的债先已过诉讼时效。”经法院查证:丙言属实。问: 法院应作何判决?
甲乙订立买卖合同,甲已先给付货物,乙尚未付款100 万元。甲与丙达成协议,将甲对乙的债权让与丙。但是甲一 直没有通知乙。后来,丙请求乙付款。
问:乙能否拒绝?
3.在内部效力上,受让人取代让与人位置,成为合同的新 债权人;
在外部效力上,债权让与成立并一并通知债务人,债 务人只能对受让人履行。
上例中,假设甲通知了乙,那么乙应当向谁履行义务
合同的变更、转让
36、如果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种 神灵, 而不是 殚精竭 虑将神 灵揉进 宪法, 总体上 来说, 法律就 会更好 。—— 马克·吐 温 37、纲纪废弃之日,便是暴政兴起之 时。— —威·皮 物特
38、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 是丝毫 没有力 量的。 ——菲 力普斯 39、一个判例造出另一个判例,它们 迅速累 聚,进 而变成 法律。 ——朱 尼厄斯
三、合同的终止
合同终止是指因某种原因而引起合同债权债务不复存在。
举例:A欠B100万,B欠A80万元,如果B将100万元的债权 转让给C,B属于让与人,C属于受让人,A对B企业享有的抵 销权可以向C主张,A可以仅向C清偿20万元,然后C向B追偿 80万元,需要注意的是,抵销的债权必须是先于转让债权到 期或者同时到期的情况下才可以行使抵押权。
【注意】出版合同、赠与合同、委托合同和雇用 合同,因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3.债务转让的效力
有效的债务转让将发生如下法律效力: (1)第三人成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 (2)抗辩权随之转移。债务转移后,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 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
甲欠乙10万元贷款未还,甲、丙订立债务承担协议,乙同 意。后乙要求丙履行,丙不应。乙诉至法院,丙提出:“甲 欠乙的债先已过诉讼时效。”经法院查证:丙言属实。问: 法院应作何判决?
甲乙订立买卖合同,甲已先给付货物,乙尚未付款100 万元。甲与丙达成协议,将甲对乙的债权让与丙。但是甲一 直没有通知乙。后来,丙请求乙付款。
问:乙能否拒绝?
3.在内部效力上,受让人取代让与人位置,成为合同的新 债权人;
在外部效力上,债权让与成立并一并通知债务人,债 务人只能对受让人履行。
上例中,假设甲通知了乙,那么乙应当向谁履行义务
合同的变更、转让
36、如果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种 神灵, 而不是 殚精竭 虑将神 灵揉进 宪法, 总体上 来说, 法律就 会更好 。—— 马克·吐 温 37、纲纪废弃之日,便是暴政兴起之 时。— —威·皮 物特
38、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 是丝毫 没有力 量的。 ——菲 力普斯 39、一个判例造出另一个判例,它们 迅速累 聚,进 而变成 法律。 ——朱 尼厄斯
第十章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此种效力具体表现在:
(1)合同权利及其从权利转让于受让人。
(2)让与人对让与的合同权利负瑕疵担保义 务。
(3)让与人应对受让人承担相应的义务。
(4)除非让与人与受让人有明确的约定,否 则让与人对债务人的履行能力不负担保责 任。
(5)转让人在某项权利转让给他人以后,不 得就该项权利再做出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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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合同权利的转让有下列法律特征: 1、合同权利转让的主体是债权人和第三人; 2、合同权利转让的对象是合同债权; 3、合同权利转让既可以全部的转让,也可以
是部分的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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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二)合同权利转让的限制
依《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合同权利不允许 转让:
并存的合同义务移转最大的特点是由第 三人加入债务人一方成为新债务人,使原 来的单数主体之债转变为债务人为多数的 复数主体之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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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因此在并存的合同义务移转中,债权人与债 务人之间的关系,以及各债务人之间的关 系,应适用于多数主体之债的一般规则处 理。具体如下:
(1)若原债务为可分之债,并且新债务人与 原债务人约定按照各自的份额分担债务, 债权人亦表示同意,则此并存债务的承担 应按照按份之债来处理,即新债务人与原 债务人对债务承担按份责任,债权人只能 要求他们各自的份额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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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基于不同原因而发生的概括承受,其差别在 于:首先,合同承受中的第三人为任意第 三人,法定的概括承受中的第三人为法定 第三人。其次,合同承受需取得承受人以 及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同意,而法定的概 括承受不需征得承受人的同意,并且对合 同另一方当事人为通知或公告即发生法律 效力。
第7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 (1)在让与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效力
Ø 债权全部转让的,因债权让与的生效,让与人 与债务人完全脱离关系。债权部分转让的,让 与人就转让的部分与债务人脱离关系。
§ (2)在受让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效力
Ø 第一、债务人的抗辩权
¡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Ø 第二、债务人的抵销权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 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 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第7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权利。
§ 第一、根据特殊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
Ø 如雇佣、委托、租赁、加工承揽
§ 第二、专为特定债权人利益而存在的合同
Ø 专向特定人讲授外语、绘肖像
§ 第三、属于从权利的债权
Ø 如保证债权
§ 第四、不作为债权 Ø如竞业禁止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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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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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案例6-2-2
§ 甲方卖给乙方100万元的茶叶,乙方 应于2000年10月1日付款。甲方曾欠乙 方50万元蔬菜款,应于2000年9月1日 付款。至2000年9月20日,甲方将100 万元的债权转让给丙方,丙方受让该 债权后要求乙方偿付,乙方以甲方尚 欠50万元蔬菜款为由主张抵销权,只 付给丙50万元。
Ø 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 当赔偿损失
§ 3、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单方变更权时,一方为了科学 的进步,为了社会公共利益,也可以依照诚实信用原 则通知相对人变更合同
§ 4、单方变更权是形成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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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 四、合同变更的效力
§ (一)合同变更对合同权利义务的影响 § 合同变更是合同部分权利义务的变化,未
Ø 债权全部转让的,因债权让与的生效,让与人 与债务人完全脱离关系。债权部分转让的,让 与人就转让的部分与债务人脱离关系。
§ (2)在受让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效力
Ø 第一、债务人的抗辩权
¡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Ø 第二、债务人的抵销权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 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 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第7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权利。
§ 第一、根据特殊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
Ø 如雇佣、委托、租赁、加工承揽
§ 第二、专为特定债权人利益而存在的合同
Ø 专向特定人讲授外语、绘肖像
§ 第三、属于从权利的债权
Ø 如保证债权
§ 第四、不作为债权 Ø如竞业禁止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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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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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案例6-2-2
§ 甲方卖给乙方100万元的茶叶,乙方 应于2000年10月1日付款。甲方曾欠乙 方50万元蔬菜款,应于2000年9月1日 付款。至2000年9月20日,甲方将100 万元的债权转让给丙方,丙方受让该 债权后要求乙方偿付,乙方以甲方尚 欠50万元蔬菜款为由主张抵销权,只 付给丙50万元。
Ø 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 当赔偿损失
§ 3、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单方变更权时,一方为了科学 的进步,为了社会公共利益,也可以依照诚实信用原 则通知相对人变更合同
§ 4、单方变更权是形成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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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 四、合同变更的效力
§ (一)合同变更对合同权利义务的影响 § 合同变更是合同部分权利义务的变化,未
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ppt课件

精品课件
(一)合同债权转让的效力
2、对外效力 (1)债务人不得再向转让人(原债权人)履行
债务。 (2)抗辩权转移: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
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3)抵销权转移: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
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 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 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精品课件
藕煤机部件加工生产案
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图纸和年度生产计划,乙 方按计划加工藕煤机机座、连杆和飞轮等部件, 每套部件加工费为540元,加工费每年度清结一 次。合同履行至第二年年底,乙方共为甲方加工 生产藕煤机各类部件共750套,甲方为此支付加 工费34.7万元,尚欠5.8万元。
因为乙方于此时又接到新的订货,而且加之
精品课件
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责任。
【思考题】
1. 合同变更的法律后果 2. 合同权利转让的法律后果 3. 合同义务转移的法律后果
精品课件
[新联公司购买彩电案]
某年3月14日,原告G市某贸易公司和 被告Y省某新联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 同,由贸易公司供给新联公司日产A牌 电视机3000台,电视机单价2400元, 总货款720万元,交货日期为5月5日, 交货地点为贸易公司仓库;新联公司应 付定金216万元,货到后验收,付款提 货。
问题:本案应如何处理?
精品课件
四、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承受
是指由原合同当事人一方将其债权债务一并移转给 第三人,由第三概括地继受其债务债务。
1、当事人约定的概括承受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权利 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2、法律规定的概括承受
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 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 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
(一)合同债权转让的效力
2、对外效力 (1)债务人不得再向转让人(原债权人)履行
债务。 (2)抗辩权转移: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
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3)抵销权转移: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
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 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 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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藕煤机部件加工生产案
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图纸和年度生产计划,乙 方按计划加工藕煤机机座、连杆和飞轮等部件, 每套部件加工费为540元,加工费每年度清结一 次。合同履行至第二年年底,乙方共为甲方加工 生产藕煤机各类部件共750套,甲方为此支付加 工费34.7万元,尚欠5.8万元。
因为乙方于此时又接到新的订货,而且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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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责任。
【思考题】
1. 合同变更的法律后果 2. 合同权利转让的法律后果 3. 合同义务转移的法律后果
精品课件
[新联公司购买彩电案]
某年3月14日,原告G市某贸易公司和 被告Y省某新联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 同,由贸易公司供给新联公司日产A牌 电视机3000台,电视机单价2400元, 总货款720万元,交货日期为5月5日, 交货地点为贸易公司仓库;新联公司应 付定金216万元,货到后验收,付款提 货。
问题:本案应如何处理?
精品课件
四、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承受
是指由原合同当事人一方将其债权债务一并移转给 第三人,由第三概括地继受其债务债务。
1、当事人约定的概括承受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权利 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2、法律规定的概括承受
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 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 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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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 一、合同变更
– (一)概念和特征
• 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与合同主体的 变更(合同转让)
• 合同的变更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尚未履行或者未完 全履行之前,当事人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就合 同的内容达成的补充或修改的协议。
• (二)合同变更的条件
• 1、当事人间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
发生预期违约时对方当事人有两种选择:
一是在履行期届满之前,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二是等到履行期届满时按实际违约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不履行 (三)不适当履行
迟延履行、瑕疵履行、加害给付
• 四、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 (一)继续履行
• 1.适用条件:必须有合同债权人的请求; 债务履行仍有可能
• 合同债务是合法有效的 • 债务具有可转移性 • *必须经债权人同意
• (四)合同权利义务的一并转让
• 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
– 分两种情形: • 1.法定转让(法人合并、分立等) • 2.约定转让
• 周某(买受人)与卞某(出卖人)签订了买卖一 幅“寿”字图的合同之后,周某又将该画 加价5%转卖给程某,说好让程某到卞某处 取画。周某与卞某约定卞某直接把画交给 程某,程某取画时,卞某以周某给的价太 低为由予以拒绝,请问:下列各项正确的 是:( )
(1)债务人应对新的债权人履行义务 (2)债务人对原债权人享有的抗辩权仍可对新 的债权人行使
• (三)合同义务的转移
• 合同义务转移(债务承担)是指不改变合同的内 容,债务人将其负担的债务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 三人的法律行为。
– 1.债务承担的类型
• 免责的债务承担、并存的债务承担
– 2.债务承担的条件: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损失的可以请 求增加,过分高于损失的可以请 求减少(体现对违约方的惩罚性)
法定抵销与意定抵销
• 四、免除
• 五、混合
• 六、提存
– 提存的要件:
• 1.要有合法的提存原因 • 2.提存的标的物要符合法律的规定
– 提存的效力:
• 1.自提存之日起,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 2.债务人应及时通知债权人标的物已提存,下落不
明除外; • 3.提存机关要妥善保管,5年内无人领取上缴国库; • 4.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应支付保管费
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 4.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
实行合同目的 •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合同解除的效力
• 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有过错方应赔偿对方损失
• 二、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清偿) • 三、抵销
两人互负债务时,双方各自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 使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同等数额内消灭。
以严格(无过错)责任为主导,以过错责任为 补充 的归责原则Fra bibliotek运输合同
甲携带一台彩电乘坐公共汽车,将电视机置 放在座椅旁。行驶中,由于一名儿童突然 横穿马路,司机紧急刹车,同车的另一名 乘客乙的小提箱将甲彩电砸坏。甲要求乙 赔偿,理由是乙未看好自己的东西。 问:1. 乙要承担责任吗?为什么? 2.汽车公司要 承担责任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 4.违约责任以补偿性为原则。
• 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 即依据何种标准来判断合同当事人是否应 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是过错责任原则(运输合同) 《合同法》303条: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品
损毁、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 赔偿责任。 二是严格责任原则,又称无过错责任原则
我国合同法采用了世界合同法发展趋势的归责 原则:
• 2、合同的变更可基于法律的规定、人民 法院或仲裁机构以及当事人之间的变更协 议。
• 3、合同的变更必须合法。
• 二、合同的转让
• (一)合同转让的概念
• 是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 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法律行为,是指主体的变更。
• (二)合同权利转让
• 又称为债权让与,是指不改变合同的内容,债权 人将其享有的合同权利全部或者部分地转移于第 三人享有的法律行为。
• 1.乙不承担甲的损失,因为损失是汽车刹 车所致,乙没有责任。
• 2.汽车公司也不承担责任,刹车是紧急避 险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的免责条件,由引 起险情发生的人负责。
• 3.由儿童父母负责,儿童是无民事行为能 力人,根据民法通则规定,由监护人承担 民事责任。
三、违约责任的形态
(一)预期违约(明示、默示)
• 约定解除、法定解除
• 法定解除权的行使:
• 1.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是一方当事人单方面 的意思,不需要对方同意
• 2.行使法定解除权的前提一般是对方当事 人出现了严重违约行为
• 3.须通知对方当事人
• 法定解除权的原因
•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 • 2.债务人预期违约 • 3.一方迟延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经对方催告后,
– 1.合同权利转让的条件:
• 合同权利是合法有效的
依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 合同权利具有可让与性 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 合同权利转让应通知债务人
内部效力 外部效力
• 2.债权让与的法律效力:
(1)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 (2)附属于债权的从权利一并转让 (3)让与人对受让人负有瑕疵担保责任
• 2.除外情况: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的
债务的标的不适用强制履行
债权人在合理的时间内未要求的
• (二)违约金
• 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时,依照约定 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 1.违约金的适用一般以合同双方有预 先约定为前提
– 2.违约金一般应具有补偿性:相当于 守约方的损失
– 3.违约金的调整:
• A.周某将债权转让给了程某
• B.周某与卞某之间约定的是向第三人履 行
• C.周某与程某之间的约定是由第三人履 行
• D.程某有权追究周某的违约责任
• ABCD
第六节 合同的权利义务的终止
• 一、概述
• 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
• 二、合同的解除
• 因当事人一方的意思或双方协议,使合同的权利 义务关系归于消灭。
第七节 违约责任
• 一、违约责任的概念、特征
• 违约责任是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的义务 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是合同义务不履行或 不适当履行的结果。
• 特征:
• 1.违约责任的承担以当事人不履行 或不适当履行合同的义务为前提;
• 2.违约责任是民事责任,主要表现 为财产责任;
• 3.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在合同当事 人之间发生;
• 一、合同变更
– (一)概念和特征
• 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与合同主体的 变更(合同转让)
• 合同的变更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尚未履行或者未完 全履行之前,当事人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就合 同的内容达成的补充或修改的协议。
• (二)合同变更的条件
• 1、当事人间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
发生预期违约时对方当事人有两种选择:
一是在履行期届满之前,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二是等到履行期届满时按实际违约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不履行 (三)不适当履行
迟延履行、瑕疵履行、加害给付
• 四、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 (一)继续履行
• 1.适用条件:必须有合同债权人的请求; 债务履行仍有可能
• 合同债务是合法有效的 • 债务具有可转移性 • *必须经债权人同意
• (四)合同权利义务的一并转让
• 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
– 分两种情形: • 1.法定转让(法人合并、分立等) • 2.约定转让
• 周某(买受人)与卞某(出卖人)签订了买卖一 幅“寿”字图的合同之后,周某又将该画 加价5%转卖给程某,说好让程某到卞某处 取画。周某与卞某约定卞某直接把画交给 程某,程某取画时,卞某以周某给的价太 低为由予以拒绝,请问:下列各项正确的 是:( )
(1)债务人应对新的债权人履行义务 (2)债务人对原债权人享有的抗辩权仍可对新 的债权人行使
• (三)合同义务的转移
• 合同义务转移(债务承担)是指不改变合同的内 容,债务人将其负担的债务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 三人的法律行为。
– 1.债务承担的类型
• 免责的债务承担、并存的债务承担
– 2.债务承担的条件: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损失的可以请 求增加,过分高于损失的可以请 求减少(体现对违约方的惩罚性)
法定抵销与意定抵销
• 四、免除
• 五、混合
• 六、提存
– 提存的要件:
• 1.要有合法的提存原因 • 2.提存的标的物要符合法律的规定
– 提存的效力:
• 1.自提存之日起,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 2.债务人应及时通知债权人标的物已提存,下落不
明除外; • 3.提存机关要妥善保管,5年内无人领取上缴国库; • 4.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应支付保管费
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 4.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
实行合同目的 •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合同解除的效力
• 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有过错方应赔偿对方损失
• 二、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清偿) • 三、抵销
两人互负债务时,双方各自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 使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同等数额内消灭。
以严格(无过错)责任为主导,以过错责任为 补充 的归责原则Fra bibliotek运输合同
甲携带一台彩电乘坐公共汽车,将电视机置 放在座椅旁。行驶中,由于一名儿童突然 横穿马路,司机紧急刹车,同车的另一名 乘客乙的小提箱将甲彩电砸坏。甲要求乙 赔偿,理由是乙未看好自己的东西。 问:1. 乙要承担责任吗?为什么? 2.汽车公司要 承担责任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 4.违约责任以补偿性为原则。
• 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 即依据何种标准来判断合同当事人是否应 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是过错责任原则(运输合同) 《合同法》303条: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品
损毁、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 赔偿责任。 二是严格责任原则,又称无过错责任原则
我国合同法采用了世界合同法发展趋势的归责 原则:
• 2、合同的变更可基于法律的规定、人民 法院或仲裁机构以及当事人之间的变更协 议。
• 3、合同的变更必须合法。
• 二、合同的转让
• (一)合同转让的概念
• 是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 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法律行为,是指主体的变更。
• (二)合同权利转让
• 又称为债权让与,是指不改变合同的内容,债权 人将其享有的合同权利全部或者部分地转移于第 三人享有的法律行为。
• 1.乙不承担甲的损失,因为损失是汽车刹 车所致,乙没有责任。
• 2.汽车公司也不承担责任,刹车是紧急避 险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的免责条件,由引 起险情发生的人负责。
• 3.由儿童父母负责,儿童是无民事行为能 力人,根据民法通则规定,由监护人承担 民事责任。
三、违约责任的形态
(一)预期违约(明示、默示)
• 约定解除、法定解除
• 法定解除权的行使:
• 1.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是一方当事人单方面 的意思,不需要对方同意
• 2.行使法定解除权的前提一般是对方当事 人出现了严重违约行为
• 3.须通知对方当事人
• 法定解除权的原因
•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 • 2.债务人预期违约 • 3.一方迟延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经对方催告后,
– 1.合同权利转让的条件:
• 合同权利是合法有效的
依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 合同权利具有可让与性 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 合同权利转让应通知债务人
内部效力 外部效力
• 2.债权让与的法律效力:
(1)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 (2)附属于债权的从权利一并转让 (3)让与人对受让人负有瑕疵担保责任
• 2.除外情况: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的
债务的标的不适用强制履行
债权人在合理的时间内未要求的
• (二)违约金
• 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时,依照约定 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 1.违约金的适用一般以合同双方有预 先约定为前提
– 2.违约金一般应具有补偿性:相当于 守约方的损失
– 3.违约金的调整:
• A.周某将债权转让给了程某
• B.周某与卞某之间约定的是向第三人履 行
• C.周某与程某之间的约定是由第三人履 行
• D.程某有权追究周某的违约责任
• ABCD
第六节 合同的权利义务的终止
• 一、概述
• 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
• 二、合同的解除
• 因当事人一方的意思或双方协议,使合同的权利 义务关系归于消灭。
第七节 违约责任
• 一、违约责任的概念、特征
• 违约责任是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的义务 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是合同义务不履行或 不适当履行的结果。
• 特征:
• 1.违约责任的承担以当事人不履行 或不适当履行合同的义务为前提;
• 2.违约责任是民事责任,主要表现 为财产责任;
• 3.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在合同当事 人之间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