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部署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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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实施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实施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实施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0.01.28•【字号】浙财资产[2010]4号•【施行日期】2010.0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实施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资产〔2010〕4号)省级各行政事业单位:为全面加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信息化,实现对资产的动态监管,根据财政部第35、36号令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09〕97号)、《关于印发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78号)等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实施“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是“金财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建立国有资产动态管理信息平台,可全面掌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实现资产从入口、使用到出口各个环节的动态管理。

该系统的实施是实现资产管理动态化、预算编制精细化的重要举措,是编制年度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重要支撑,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有利于进一步创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手段,提高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工作涉及部门、单位多,工作难度大。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实施工作,加强领导,统一组织,认真做好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的各项衔接工作,为系统有效应用提供保障。

各单位资产、财务管理人员和信息技术人员要密切配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系统的实施工作。

二、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的具体要求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由省财政厅统一开发、统一部署,采用B/S架构,各单位通过浏览器登陆使用本系统(登陆地址:http://220.191.246.158:9080/admin/index.jsp,用户名:请电话咨询技术人员)。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单位版)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单位版)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单位版)一、系统概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单位版)是一款专为我国行政事业单位量身打造的资产管理软件。

该系统紧密结合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需求,旨在提高资产管理的效率,确保资产安全,为我国行政事业单位提供便捷、高效的资产管理服务。

二、系统功能1. 资产台账管理系统支持对单位各类资产进行台账管理,包括资产新增、修改、查询、删除等功能。

用户可根据资产类别、使用状态、购置时间等条件进行筛选,快速查找所需资产信息。

2. 资产盘点系统提供在线盘点功能,支持定期对单位资产进行实地盘点,确保资产数据的准确性。

盘点结果可实时同步至系统,便于资产管理部门掌握资产状况。

3. 资产折旧系统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自动计算资产折旧,并折旧报表。

用户可随时查看资产折旧情况,为财务部门提供准确的折旧数据。

4. 资产维修保养系统支持对资产维修保养情况进行记录,提醒用户及时进行资产维护,延长资产使用寿命。

5. 资产报废系统提供资产报废申请、审批流程,确保资产报废工作规范、高效。

报废资产信息将自动转入报废台账,便于查询和管理。

6. 统计分析系统内置丰富的统计分析报表,包括资产总额、资产分类、使用状态等,为单位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三、系统优势1. 符合政策要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单位版)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资产管理工作的合规性。

2. 操作简便系统界面友好,操作简便,易于上手。

培训成本低,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

3. 数据安全系统采用加密技术,保障数据传输安全。

同时,定期进行数据备份,确保数据不丢失。

4. 智能提醒系统设置智能提醒功能,包括资产报废、维修保养等,避免因疏忽导致资产管理不善。

5. 拓展性强系统可与其他业务系统进行集成,满足单位不断发展的资产管理需求。

四、实施步骤1. 需求分析在系统实施前,我们将与单位资产管理相关部门进行深入沟通,了解单位的具体需求,为系统定制提供依据。

有关资产信息管理系统的实施方案

有关资产信息管理系统的实施方案

有关资产信息管理系统的实施方案有关资产信息管理系统的实施方案为全面掌握我市市级国有资产情况,及时清理国有资产,顺利建立国有资产信息管理系统,盘活存量资产,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关于进一步标准国有资产产权管理的通知》和《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方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优化配置,加快清查盘活国有资产。

对全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市属国有公司及其控股企业的根本情况、财务情况及国有资产,包括已入账的和未入账的全部资产进展全面清理和清查,加强对房产、土地、经营性资产、交通运输工具、大型设备和专用设备(10万元及以上)、对外投资、大额债权债务等重点资产以及其他资产的清理、核查,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单位资产全貌和财务状况。

对于因改制等历史遗留原因造成权属不清的或无房产证、无土地证的房产、土地和其他资产,资产使用、管理或代管单位负责开展清理和确权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配合清理和确权工作。

通过开辟绿色通道,减免相应税费,开展房产证、土地证“两证”补办和登记手续,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通过清理清查,厘清资产分布、配置状况,有效推动资产盘活、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建立平台,实行国有资产网络化动态监管。

建立全市统一的国有资产信息管理平台,提供完整、准确、及时的国有资产信息,实现资产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和动态反响机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那么,实施网络化动态监管,建立由财政、国资、纪检监察等部门和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共同参与、相互配合、协调一致的机制,共同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协调开展。

(三)标准管理,构建市属国企集团管理模式。

将市属国有公司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资金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全部纳入市国资办集团管理平台,市属国有公司作为子集团,管理本级及其所属全资、控股子企业,使用同样的集团管理软件。

财政部关于部署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二期)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部署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二期)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部署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二期)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3.12.18•【文号】财办[2013]51号•【施行日期】2013.12.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财政部关于部署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二期)的通知(财办[2013]5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财务司(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财务司(局),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全国政协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高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高检院计划财务装备局,有关人民团体财务司(局),各民主党派中央财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了全面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化工作,实现对资产的动态监管,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有关要求,根据财政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财政部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主要包括调整资产分类代码、完善资产卡片信息项、完善相关管理功能等。

目前系统升级改造工作已经完成,将正式部署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二期)”(以下简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一)组织领导。

实施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是实现资产管理动态化、预算编制科学化的重要举措,是编制年度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重要支撑,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

中央部门和省级财政部门应当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做好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部署实施工作。

中央部门负责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部署实施工作,并直接向财政部报送工作情况;省级财政部门负责统一组织本地区系统的部署实施工作,除负责本级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外,还要指导下级财政部门做好有关工作。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以下简称“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夯实管理基础,规范管理流程,逐步实现动态管理,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利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的资产管理工作以及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管理,适用本规程。

第三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是国有资产管理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包括资产卡片管理、资产配置管理、资产使用管理、资产处置管理、产权登记管理、资产评估管理、资产收益管理、资产报表管理和查询分析等功能。

第四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职责规定,根据资产管理流程,制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相关制度、推进系统建设、强化系统使用、管控系统风险,与财务、预算、决算、政府采购、非税收入管理等系统对接,对国有资产实现动态管理。

第五条财政部制订统一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规范,负责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推广和升级完善。

各级地方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发符合本地方、部门、单位特点的个性化功能模块,实现与财政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有效对接。

个性化功能模块应当符合财政部制定的数据规范。

已建立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部门、地方和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数据规范,做好已有系统与财政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对接和数据转换工作。

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推进硬件和网络建设,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第六条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研究和推进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财务系统、预算系统、决算系统、政府采购系统和非税收入管理系统等的对接。

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预算管理等部门应当对上述系统之间的衔接与核查予以协助。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方案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方案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介绍2009年10月一、系统的特点 (3)二、系统功能构架 (4)1、应用层次 (4)2、基本功能 (5)3、系统界面 (6)三、系统功能介绍 (7)1、资产配置 (7)2、资产使用 (8)3、资产处置 (11)4、收益管理 (13)5、资产账表 (13)6、决策支持 (15)(1)统一的资产动态管理数据库 (15)(2)动态数据实时反应 (15)(3)各类资产分布状况图形化展示 (15)(4)自定义数据预警功能(流程预警、时间预警、指标预警) (16)(5)审批流程监控 (17)(6)多维度、多方法数据分析 (18)(7)数据攥取、层层跟踪 (18)(8)智能辅助决策 (19)四、技术方案 (19)1、系统架构 (19)2、部署方案 (20)(1)单位分布主管部门集中部署模式 (20)(2)部分行政事业单位集中部署模式 (21)(3)主管部门集中部署 (21)(4)单位分布财政集中部署 (22)(5)财政大集中部署模式 (22)3、应用环境 (22)4、数据交换平台 (23)(1)完成系统部数据交互 (24)(2)完成与外部系统数据交互 (24)一、系统的特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我国各级政权履行各项职能和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其特点包括:数量巨大、分布广泛、涉及单位众多。

虽然经过多年的梳理,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依然不同程度的存在各种问题,如账实不符、存量不清、资产配置和使用效率不科学等。

2006年财政部颁发了《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两个文件,从而进一步从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评估、产权和收益管理等方面规和加强了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对自身占有和使用资产的管理,并加大了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力度。

本系统紧密围绕财政部两个办法研发,结合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实际业务,通过系统将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价值管理、预算管理和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有机的结合到一体。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财政及主管部门版)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财政及主管部门版)
资产类型
涵盖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流动资产等多种类型, 满足行政事业单位的多样化资产管理需求。
3
管理流程
系统对资产的采购、入库、领用、使用、处置等 全流程进行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系统应用效果
提高管理效率
通过自动化和智能化的管理方式,大幅提高行政 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效率。
减少人为错误
系统采用电子化数据管理,减少人为操作错误, 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数据存储设计
规划数据的存储方式、存储介质、存储容量等,确保数据的安全、可 靠和高效。
系统架构
系统架构设计
模块划分
采用合适的架构模式,如B/S架构、 C/S架构或微服务架构,确保系统 的可扩展性、可维护性和安全性。
根据业务需求,将系统划分为不 同的功能模块,如资产管理、查 询统计、系统管理等。
接口设计
系统性能优化
总结词
系统性能问题表现为响应速度慢、处理能力不足等, 影响工作效率。
详细描述
针对系统性能问题,解决方案包括对硬件设备进行升 级改造、优化软件算法以提高数据处理速度、实施负 载均衡策略以应对高并发访问等。此外,定期进行系 统性能检测和评估也是必要的措施。
数据安全问题
要点一
总结词
数据安全问题涉及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是行 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核心问题。
推广阶段
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 步向全国范围内推广,并不断 更新和完善系统功能。
升级完善阶段
根据实际需求和技术发展,对 系统进行持续的升级和完善, 以适应不断变化的资产管理需
求。
02
系统功能模块
资产录入模块
资产录入
支持资产卡片信息、资产变动信息、资产处置信息的录入,确保资产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0.03.25•【字号】湘财办[2010]3号•【施行日期】2010.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监督正文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湘财办〔2010〕3号)各市州财政局、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化工作,实现对资产的动态监管,按照《财政部关于正式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2009]39号)的要求,根据全省“金财工程”建设总体规划,现就全省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实施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重要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是公共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实施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是实现资产管理动态化、预算编制精细化的重要举措,是编制年度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重要支撑,是执行资产购置预算的重要依据,对进一步创新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具有重要意义。

各市州财政部门及省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实施工作,确保系统顺利实施和数据的按时上报。

二、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实施范围和部署方式(一)按照财政部要求,此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涵盖的范围包括:经全省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各级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款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涉密单位的涉密资产详细信息暂不进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但必须按财政部门的要求,将涉密资产数据汇总信息上报各级财政部门。

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不纳入实施范围。

(二)考虑到我省的实际情况,此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将采用“单位分布、财政集中”的模式,将资产动态数据库分别部署在财政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不部署数据库,只通过本地财政业务专网登录到同级财政部门数据库服务器,在线进行相关资产管理业务及申报审批业务事项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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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部署方案及配置建议
(地方财政部门)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二期)(以下简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部署模式对于系统运行效果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宜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部署模式,同时确定全省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部署模式,并指导下级财政部门完成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工作。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可部署在财政专网、政府电子政务网或互联网,省级财政部门在网络选择上要尽可能保证行政事业单位网络的连通性。

部署模式建议采用省市二级部署模式,市级部署包括市本级和所属的区县。

资产卡片数据量在100万以下,或单位数量小于1万户的省,可采用省级大集中部署模式。

一、部署模式
业务量大(资产卡片数高于20万张或下属单位数超过100家)或者需要进行个性化开发的单位,可以部署独立的资产管理系统,采用在线传输、离线报盘等方式,同步数据到财政资产管理系统。

二、软硬件配置建议
(一)服务器
1.硬件配置建议
2.软件配置建议
(二)客户端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2.0采用B/S架构,用户通过浏览器访问系统进行操作,客户端配置推荐如下:
(三)网络环境建议
1.客户端接入宽带
资产系统能够正常顺畅使用的最低保留带宽为0.6Mbps,建议每个客户端用户的接入带宽在1M以上为最佳。

2.服务器端接入带宽
服务端接入带宽大小与服务器需要服务的并发用户量和传输数据大小有关系。

确定服务器接入带宽时,需要先确定服务器需要服务的最大并发用户数,然后再确定每个并发用户需要保留的最低带宽,相乘即为服务器接入带宽的大小。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V2.0)实施用户回执单》填写完成后,请于2014年6月30日前反馈财政部
信息网络中心。

用户登陆系统首页后,可以在首页“下载专区”下载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手册,如需技术支持,可以拨打久其公司资产管理服务专线4001199797-6。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V2.0)
实施用户回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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