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一中高中学生学分认定细则
中学生学业成绩等级制评定办法

中学生学业成绩等级制评定办法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中学生学业成绩等级制评定办法,以便准确评估学生的研究水平和能力。
该评定办法适用于所有中学阶段的学生,包括初中和高中。
2. 评定标准中学生的学业成绩将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评定:- A级:优秀- B级:良好- C级:中等- D级:及格- E级:不及格评定标准将基于学生在不同学科中所取得的成绩以及其整体学业表现。
3. 成绩计算方法中学生的学业成绩将根据以下计算方法得出:3.1 总评成绩学生在每个学科中的得分将被加权计算,形成总评成绩。
各学科的权重将根据学校的要求进行确定。
3.2 等级划分总评成绩将根据事先设定的得分区间进行等级划分。
每个等级的得分区间将根据教育部的相关政策和标准来确定。
3.3 附加因素除了学科成绩外,个人素质、参与课外活动等附加因素也会被考虑。
这些因素将作为辅助评估的依据,并有可能影响最终的成绩等级。
4. 评定结果根据学生的总评成绩及个人素质的考虑,学业成绩将被评定为A、B、C、D或E级。
学校将根据这些评定结果为学生做相应的记录,并在学生的成绩单中进行标注。
5. 评定的公正性和透明性学校将确保对学生的学业成绩评定具有公正性和透明性。
评定过程将遵循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并确保避免任何不当的干预。
6. 参考在制定本评定办法时,参考了相关教育法规和政策文件,以及其他学校的类似规定。
以上是中学生学业成绩等级制评定办法的文档,旨在制定公正、客观的评定体系,以促进学生的学习和发展。
该评定办法将为学生提供清晰的学习目标,并有助于学校和家长更好地了解学生的学业状况。
【学分认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

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省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学分认定的原则(一)规范性原则。
学校必须按照全省统一的标准、要求、程序对学生的学分进行认定。
(二)公正性原则。
学校对学生的学分认定必须公正、公平、公开,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三)真实性原则。
学校对学生的学分认定必须依据原始实证,真实、客观、可靠。
二.学分认定的条件(一)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等七个领域的学分认定的条件1、学生修习该模块的学时至少达到课程标准要求修习课时的4/5以上;2、学生在模块修习过程中表现良好,按时、独立完成作业;3、学生在模块学习结束后,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考试(考查),成绩合格;4、每个模块通常为36个学时,2个学分;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每个模块原则上18个学时, 1个学分;选修Ⅱ每个模块18个学时,1个学分,也可以36个学时,2个学分。
(二)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活动学分认定的条件1、学生参加研究性学习的开题报告或活动方案和学习过程记录;2、学生获得的成果;3、学生自评、互评及指导教师评价记录;4、每1学分不少于18个学时,每个活动小组不超过8人。
(三)综合实践活动社区服务学分认定的条件1、学生参加社区服务的活动计划、总结;2、学生社区服务活动记录,包括:服务对象(机构或个人)、活动日期、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或项目、访问对象的评价、联系电话、签名(盖章)等内容;3、学生参加社区服务高一至高三上学期每学期不少于2个工作日,高中三年内累计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综合实践活动社会实践学分认定的条件1、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计划、记录、总结;2、学校或相关单位的证明材料;3、学生每学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可获得2个学分;4、学校组织的集中军训时间不少于5天,可获得2个学分。
三.学分认定的组织设立学分认定委员会、科目学分认定小组、班级评分小组的三级管理(一)学分认定委员会校长担任主任,教学副校长、德育副校长任副主任,成员有教务处主任、教科室主任、信息中心主任、教研组长;其职能是把握学分认定政策、管理学分档案、协调、监督;。
中学学生学分认定办法

XX中学学生学分认定办法根据省市新课程改革的方案要求,为有效实施普通高中学生学分的认定和管理,促进高中新课程的顺利推进,结合我校高中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学分认定的主体1.学校是学生学分认定的主体,学校认定在校学生的学分。
2.成立学分认定委员会,并根据不同学习领域的特点下设若干个学分认定小组。
学分认定委员会成员由学校领导和骨干教师担任,校长是学分认定的第一责任人;学分认定小组成员由同学科或同课程内容的任课教师担任。
二、学分认定的基本内容学分是对学生在课程学习方面的经历和发展水平的认定,用以记录学生在相应的课程领域的成长经历和达到的发展程度。
(一)学分的基本构成要素1.学生参加学校开设的课程模块修习课时记录。
2.学生参加学校开设的课程模块修习过程反映。
3,修习完的课程模块考试成绩。
(二)学术性课程学分认定L修习课时记录认定。
学校按照课程计划规定的课时开设课程,学生原则上都必须全程参加课时修习。
学习参加课程修习的时间,必须达到规定的90%方为合格。
学生修习学时由授课教师登记。
2.模块考试成绩认定。
模块考试成绩包括阶段测试和终结测试。
阶段性测试由科任教师根据教学进程进行的过程性考核,其权重最大只能占模块考试成绩的30%o模块学习结束,由市教研室或学校根据课程标准统一命题,并进行终结测试。
测试除书面笔试外,还应包括听说能力测试、实验操作能力测试和术科测试等。
模块成绩达到总分的60%以上为合格。
以上各方面均为合格者,才能给予相应的模块学分。
(S)综合实践活动学分认定1.研究性学习学分认定研究性学习以课题评价形式认定。
研究性学习占15学分,可以完成3个课题,每个课题5分学分。
也可以完成5 个课题,每个课题3学分。
也可完成两个课题,第一个课题5学分,第二课题10学分。
评价认定研究性学习学分主要依据5个方面的材料:(1)开题报告和学习方案;(2)每次课题研究学习活动的记录; (3)课题研究中所收集的材料(包括原始材料),处理过的资料、参考文献;(4)具体反映每一成员参与研究的感受、体会的小结;(5)课题研究学习成果(论文、研究报告、解决问题的方案、活动设计、实物设计等)。
一中评先评优规定

一中评先评优规定
以下是一中评先评优的规定:
1. 学习成绩评定:评选优秀学生的主要标准是学习成绩。
评选对象为全体学生,根据学年或学期的综合成绩进行评定。
具体评定标准可根据学校的教学管理规定和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2. 品德评定:优秀学生不仅需要具备卓越的学习成绩,还需要具备良好的品德。
评选过程中参考学生的操行、纪律、诚信等方面的表现,评定他们的品德水平。
3. 社会活动评定:评选优秀学生还需要考虑学生在校内外的社会活动参与情况。
这包括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学术竞赛、文艺赛事等。
具体评定标准可根据学校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要求进行制定。
4. 领导力评定:评选优秀学生还需要考虑学生的领导力表现。
领导力包括组织能力、团队合作能力、沟通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学校可以参考学生在学生会、班级活动、社团管理等方面的表现评定他们的领导力水平。
5. 荣誉评定:优秀学生还需要具备一定的荣誉,如学校或社会机构颁发的各类奖状、证书等。
这些荣誉不仅是对学生努力学习和积极参与社团活动的认可,也是学生综合素质的体现。
以上是一中评先评优的一些规定,具体评定标准可以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并根据评选的目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第 1 页共 1 页。
高中新课程学分定级及管理方针

高中新课程学分定级及管理方针一、目的和原则为了更好地适应新时代人才培养需求,提高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普通高中课程标准》的要求,特制定本学分定级及管理方针。
本方针遵循以下原则:1. 全面发展原则: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促进学生个性特长发挥。
2. 公平公正原则:学分定级过程公开透明,确保每位学生权益。
3. 激励性原则: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类课程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4. 动态管理原则:学分定级结果及时更新,为学生提供个性化发展路径。
二、学分定级标准高中新课程学分定级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各学科学分定级标准如下:1. 优秀:学生综合素质高,学科知识掌握扎实,学科能力突出,积极参加各类实践活动,表现为课程标准要求的双倍以上学分。
2. 良好:学生综合素质较好,学科知识掌握较扎实,学科能力较强,参加实践活动表现积极,表现为课程标准要求的学分。
3. 合格:学生综合素质一般,学科知识掌握基本,学科能力较弱,参加实践活动较少,但达到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
4. 不合格:学生综合素质较差,学科知识掌握不足,学科能力弱,未达到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
三、学分管理1. 学分认定:各学科教师根据学生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考试成绩、实践活动等方面,对学生进行学分评定。
2. 学分记录:学校建立学分管理系统,对学生学分进行实时记录,便于查询和管理。
3. 学分更新:每学期末,对学生学分进行审核更新,为学生提供个性化发展建议。
4. 学分兑换:学生可用累积学分兑换学校提供的各类资源,如课外读物、实践活动等。
5. 学分转让:学生在符合条件的条件下,可将学分转让给其他同学。
6. 学分失效:学生毕业或离校时,未完成的学分视为失效,不再有效。
四、实施与监督1. 成立学分管理委员会:学校成立学分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学分管理实施细则,监督学分管理工作。
2. 加强教师培训:加强对教师的培训,提高教师对学分管理的认识和能力。
(精选推荐)高中学生学分认定相关说明

(精选推荐)高中学生学分认定相关说明
高中学生学分认定是一项用以衡量学生学习成绩、评价学习成果的重要手段,能准确反映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是学位认证和升学中的重要指标。
为了使高中学生的学分认定规则更加规范化和有序化,为学生的学习成绩正确地反映下来,因此学校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结合国家相关政策和措施,制定和实施学分认定相关规则。
首先,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确定学分认定的基本原则。
一般而言,学校要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学习效果,严格把关,确定学分的认定标准及其认定范围,考虑到学生的课程难度程度和学习能力,保证学分认定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其次,学校应充分考虑学分认定的实施策略,合理设置学分认定的类别和限额,及时对学分的认定进行评估,使其符合国家和学校关于学分认定的相关规定。
此外,学校应根据学生的个人情况设立调剂考试,必要时可以考虑开设补考和重修。
同时,应根据国家规定,给予学生相应的学术补助和经济补助,加强对学生学习成绩不佳学生的导师或家庭等关心和帮助,以便提高学习效能。
最后,学校应定期开展学分认定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不符合学校学分认定规定的行为,不断的改进学分认定的实施策略,使学分认定的标准得到充分的遵循,保证学生学分的公正、准确、规范。
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与执行方案

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与执行方案1. 学分认定概述1.1 学分定义高中阶段学生通过课程学习、实践探究、社团活动等多种途径,积累相应学分,以完成学业要求。
本方案所称学分,是指学生在高中阶段通过各种教育活动中所获得的、经认定后的学习成果。
1.2 学分认定原则- 公平性:确保所有学生同等条件下获得学分认定机会。
- 科学性:学分认定标准应科学合理,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发展需求。
- 激励性:通过学分认定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促进个性发展。
2. 学分认定标准2.1 课程学分- 必选课程:学生须按规定修满所有必选课程学分。
- 选修课程:学生可根据个人兴趣与发展方向选择修读选修课程,积累相应学分。
2.2 实践教学学分- 实验实习:完成规定的实验实习项目,获得相应的实践教学学分。
- 社会实践: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如志愿服务、社会调查等,积累实践教学学分。
2.3 综合素质评价- 道德品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公德,获得相应综合素质评价学分。
- 学业成绩:学业成绩优秀,符合规定标准,获得综合素质评价学分。
3. 学分认定流程3.1 认定机构由学校教务部门负责学分认定工作,设立学分认定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3.2 认定程序- 学分申请:学生向学校提交学分认定申请。
- 材料审核: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 学分认定:根据审核结果,对学生学分进行认定。
- 结果反馈:将学分认定结果反馈给学生及家长。
4. 学分执行与管理4.1 学分执行学生需按照学校教学计划和学分要求,积极参与各类教育活动,完成学分要求。
4.2 学分管理学校建立学分管理系统,对学生的学分进行实时记录和管理,确保学分数据准确可靠。
4.3 学分认定结果应用学分认定结果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用于学生毕业、升学等环节。
5. 附则5.1 解释权本方案的解释权归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所有。
5.2 生效时间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适时予以修订。
学校规章制度之高中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学校规章制度之高中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认定要求高中三年,每个学生必须获得116必修学分(其中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个学分,社区服务2个学分,社会实践6个学分)和28个以上选修学分(其中在选修二中至少要获得6个学分),达到144学分方可毕业。
二、认定办法(一)学分构成学科模块学分=学习过程评价分×30%+学业成绩评价分×70%说明:由教学处负责学生学分合成工作。
(二)学习过程评价分认定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扣分备注出勤(30分) 1、缺课 2分/次扣完为止2、迟到 1分/次3、早退 1分/次课堂表现(40分)4、干扰课堂秩序(喧哗、讲小话、传纸条等)2分/次扣完为止5、上课不认真(上甲课做乙事、看小说杂志、听音乐、睡觉等)1分/次6、不做课堂笔记1分/次7、不做课堂练习1分/次8、不认真进行听说训练 1分/次9、不认真进行实验1分/次10、实验操作不规范 1分/次作业(30分)11、缺交作业2分/次扣完为止12、迟交作业1分/次13、不能如量完成作业 1分/次14、抄袭作业2分/次15、作业马虎,不能如质完成作业 1分/次说明:科任教师是学习过程学分认定的实施人。
负责记载学生学习过程的日常行为适时扣分情况,并填写好学习过程评价表,按时交教学处。
(三)学业成绩评价分认定1、组考:教学处组织模块学业考试,严肃考试纪律,规范考试程序,认真做好考试的制卷、监考、阅卷、登分等工作,保证考试的科学、公平、公正。
3、补考:对于模块学分认定不合格的学生,由教学处组织补考,并认真做好考试的制卷、监考、阅卷、登分等工作。
(四)学分认定1、等级认定:由教学处组织实施,学分认定委员会认定。
模块学分达到60分以上者确定为“同意认定”等级,未达到60分以上者确定为“不予认定”等级。
2、考试舞弊学生的等级认定为“不予认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招远一中高中学生学分认定细则
(试行)
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学分管理。
学分是学生实际学时数量和基本学习质量的反映,学生必须取得一定学分方可毕业。
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实验)》、《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分管理方案》和《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报告》及《招远一中高中学生学分认定管理方法(暂行)》,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招远一中高中学生学分认定细则》(试行)颁布如下:
模块学分认定包括过程性成绩评定(40%)与学业考核成绩评定(60%)两部分,总分100分。
修习模块学分(每个模块学分为2分)的认定步骤如下:
一、填写《学生课堂表现评定表》
附表⑴《学生课堂表现评定表》的样式如下:
招远一中学生课堂表现评定表
说明:
1.模块内容指教师所教的模块具体内容,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可填“必修1、必修2……”等,其他学科只能填模块具体课程内容(即书名);类别指“必修”或“选修”
2.该项目以满分10分计入综合评价,即填到该生《表2》的“学习过程”栏当中。
评价标准以教师评价为主,学生自评为参考,评价等级分为
优秀:A 优良:B 较好:C 一般:D 较差:E
注意:学生的课堂表现中累计有两个E,则课堂评价为不合格。
3.德育行为评定中教师评定是指任课教师评定(40%)和班主任评定(60%)综合结果。
4.总评计分:五行三列共计十五个栏目中,分别统计A、B、C、D、E的个数,总评分数=(A的个数×0.6)+(B的个数×0.5)+(C的个数×0.4)+(D的个数×0.3)+(E的个数×0.2),由总评分数确定总评等级。
总评等级得9~10分的为A,得8~8.9分的为B,得7~7.9分的为C,得6~6.9分的为D,5.9分及其以下为E。
说明:学生德育学分参与学生表现评定,具体奖惩分包括:迟到一次扣0.5分,旷课1次扣1分,班内通报1次扣2分,学校通报1次扣5分,学校处分1次扣10分;班内表扬1次加1分,学校表扬1次加5分,学校表彰1次加10分。
5.本表格由课任教师签名或盖章。
模块内容填写教科书的具体名称,类别填写必修或选修。
二、填写《学生模块学习登分表》
附表⑵《学生模块学习登分表》的样式如下:
招远一中学生模块学习登分表
年班姓名:学籍号:
⒈过程性等级评定(40%)
学习过程性成绩评定占模块评定权重的40%,包括三个项目,即修习时间(10分)、课堂表现(10分)、平时测验成绩与作业量(20分)。
学习过程性综合成绩合格分值不低于24分(即及格以上)。
⑴学生原则上必须全程参加课程学习。
学生参加课程修习的时间必须不少于该模块规定学时(36节)的90%,即学生参加课程修习的时间必须在32课时及以上方为合格;因病假、事假未能达到规定学时的,在课余时间通过补课达到要求的给予认定,修习时间未能达到要求的不予认定学分。
该项目以满分10分计入综合评价,有旷课行为的学生不得满分。
学生修习课时由班主任负责登记。
⑵课堂表现以附表⑴的格式评定,该表格先发给学生签写,再由课任教师签写、核实。
⑶阶段测试:平时测验成绩和作业质量包括模块学习中间的阶段性知识测试和作业完成的次数及质量等,阶段性知识测试可以是笔试,也可以是口试或实验操作等其他形式。
测验次数和作业布置量由模块教师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该项目以满分20分计入综合评价。
本栏目由课任教师填写。
⑷说明:
①过程性等级的评定办法:过程性等级以分数折合而成,分数=学习课时+学习过程+阶段测试,满分40分,累计32分及以上的为优,28~31分的为良,24~27分的为合格,23分及以下的为不合格。
②本表格由课任教师签名或盖章
⒉终结测试成绩(60%)
由学校依据课程标准统一命题(试卷的满分值为100分或150分),试题难度适中,既能让达到该模块基本要求的学生考试合格,又能让该模块学习优秀的学生考出水平。
该部分以满分60分记入综合评价。
本栏目由课任教师填写。
模块结业成绩不及格(36分以下)的学生不予认定学分,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不予认定学分。
⒊模块等级
模块等级的评定办法:模块等级由模块测试总评的分数折合而成,分数=学习课时+学习过程+阶段测试+终结测试,满分100分,累计80分及其以上的为优,70~79分的为良,60~69分的为合格,59分及其以下的为不合格。
说明:模块等级由课任教师评定。
三、填写《学分评定结果汇总表》
该行政班修习该学科该模块的人数为___人。
其中学习过程性等级为优的有__人,占__%;为良的有__人,占__%;为合格的有__人,占__%;为不合格的有__人,占__%;
其中学业考核评定等级为优有__人,占__%;为良的有__人,占__%;为合格的有__人,占__%;为不合格的有__人,占__%。
学科考核负责人(签章)______教务处复核意见(签章)______
学校意见(签章)_______年月日
说明:
⒈课任老师必须统计好表格末尾汇总部分的人数、百分比等数据
⒉本表由各备课组组长签章,课任老师不得签章
⒊本表所有数据由表⑵而来
四、填写《模块学分认定报告书》
“学习过程性成绩评定”与“学业考核成绩评定”两个栏目的等级均在“合格”以上者方可获得相应的学分,两个栏目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等级为“不合格”的不能修得学分。
在学分评定后,学校将以“学分认定报告书”的方式记录本模块成绩并通知学生及家长,以“学分评定结果汇总表”的方式存档。
附表⑶《学分认定报告书》的样式如下:
招远一中学科模块学分认定报告书
班级:年班姓名:学籍号:
说明:
⒈“学习过程性成绩评定”和“学业考核成绩评定”两个栏目只能填写等级,不能填写分数
⒉“学分认定”只能填写2分或0分(要带“分”字),不能填写其他内容。
⒊本表格的“学科考核负责人”一栏由年级备课组组长签名或盖章。
说明:本细则自2004级开始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