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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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封面及说明

工程量清单封面及说明

工程量清单封面及说明一、封面设计要求工程量清单封面作为工程施工中重要的文件,其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1. 封面整体简洁、美观,突出工程名称、工程编号及单位名称等基本信息;2. 封面色彩应统一、谐和,避免过于花哨的色彩搭配,以免影响整体效果;3. 封面文字要清晰、简洁,采用常用的字体,字号适中,避免使用过小或过大的字体;4. 封面上可以添加单位标志、工程照片或公司文化元素,但需要注意与基本信息的协调搭配,避免过于复杂;5. 封面须标注日期、版本号等信息,以方便查阅。

二、封面内容说明1. 工程名称工程名称即为所要进行的工程项目的名称,应简明扼要地描述工程项目的性质和规模,便于工程施工人员、监理人员及相关单位进行识别和查阅。

2. 工程编号工程编号由相关单位进行编制,用于标识和管理工程项目,应在封面上明确标注。

工程编号可包含地区、年份、序号等信息,以保证唯一性和可查询性。

3.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即为发包单位或施工单位的名称,包括公司名称、部门名称等,应明确标注在封面上,并与工程名称、工程编号协调搭配,使封面具备统一性和规范性。

4. 日期日期是指编制工程量清单封面的日期,应准确标注。

日期的标注有助于后续对工程量清单进行版本管理及查阅工程历史记录。

5. 版本号版本号是指工程量清单封面的版本信息,用于区分不同版本的工程量清单。

版本号的标注应规范、有序,例如V1.0、V2.0等,并在封面上明显位置进行展示。

6. 单位标志单位标志是指单位的标识性标志,如公司 LOGO 等。

单位标志的展示可以提升封面的专业性和正式性,有助于树立单位形象和品牌形象。

7. 工程照片工程照片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选取对工程项目具有代表性的照片进行展示。

工程照片的使用可以提供直观的视觉效果,使封面更具吸引力和可读性。

8. 其他元素根据需要,工程量清单封面上可以添加其他元素,如单位口号、公司文化元素等。

但需要注意控制元素数量和排版布局,以确保封面整体效果统一、谐和。

工程量清单总说明

工程量清单总说明

工程量清单总说明一、引言工程量清单是一个建设项目中十分重要的文件,它对于项目的实施和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使用旨在准确计算建设项目中的各项工程量,并为项目的投资、合同、设计、计划、物资采购等方面提供必要的依据和参考。

二、工程量清单的定义工程量清单是指按照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和技术要求,将项目中所需的施工材料、劳动工时和机械设备等内容进行详细分析和计算,并以清单形式进行汇总的一种文件。

三、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原则1.准确性原则:所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应尽量准确反映项目的实际情况,确保工程量的计算和估算的准确性。

2.全面性原则:工程量清单应包含建设项目的所有工程量项目,从土建施工到设备安装都需要纳入清单范围。

3.一致性原则:工程量清单应与设计文件、合同文件等其他相关文件保持一致,以确保各环节的衔接和协调。

4.规范性原则: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确保工程计量的规范性。

5.可比性原则:工程量清单应按照统一的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方法进行编制,以便于不同项目之间的比较和统计分析。

四、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程序1.收集资料:首先需要收集项目的设计文件、合同文件、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明确项目的施工范围和要求。

2.细化工程量: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工程量细化到不同的项目部位和构件,并确定计量单位。

3.计算工程量:按照建设项目的要求和设计图纸,计算出各项工程量,并在清单中列出。

4.校核工程量:对计算出的工程量进行校核,确保准确性和一致性。

5.编制工程量清单:根据各项工程量计算结果,编制工程量清单,并对其进行排版和整理。

6.审核工程量清单:最后,对编制出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核,确保清单的完整和准确。

五、工程量清单的应用和意义1.项目投资预算:工程量清单是项目投资预算的重要依据,能够准确计算工程项目的预算和资金需求。

2.合同签订: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可以作为合同签订的依据,确保合同的条款和工程量的一致性。

工程量清单说明

工程量清单说明

工程量清单说明1、工程量清单说明1.1 工程量清单是与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条款和图纸等招标文件一起参照阅读。

1.2 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用作投标报价的估算工程量,不作为最终结算的工程量,用于结算的工程量是我们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

1.3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和合价包括由我们承担的直接费、间接费、其它费用、税金等全部费用和要求获得的利润以及应由我们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1.4 符合合同规定的全部费用和利润都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各项目中,合同规定应由我们承担而在工程量清单中未详细列出的项目,其费用和利润已包括在其它有关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中。

1.5 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和合价及投标报价汇总表,并投标总报价我们均按要求填写。

报价货币为人民币。

若对某些项目未填报单价和合价,则其费用已包括在其它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总报价内。

1.6 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及其计量和支付的规定是依照招标文件《技术条款》的有关部分。

1.7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在投标截止日前28天当时所依据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中规定应由我们缴纳的税金和其它费用均已计入总报价中。

1.8 工程量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改正:(1)工程量清单中任一项目的单价乘其工程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吻合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

但经合同双方共同核对后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则应以合价为准,改正单价。

(2)若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组工程量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吻合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组工程量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投标总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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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总说明

工程量清单总说明

工程量清单总说明1. 工程量清单说明1.1 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

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

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2 本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是依据施工图计算的,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

1.3除另有说明外,工程量清单内所有项目所述之材料、设备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及施工,工程量清单所述永久工程必须使用新材料、新设备。

1.4本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应为综合性单价。

工程量清单和清单的综合单价应与投标须知、合同条款、现行施工技术规范、图纸、资料等文件及招标文件、现场情况结合起来查阅、理解和计算。

1.5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施工图设计的预计数量,结算与支付应以招标人代表、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并按现行施工技术规范要求而完成的实际工程数量为依据。

完成的实际工程数量,应由承包人按项目指挥部认可的尺寸或断面计算进行计量,并经招标人代表、监理工程师现场确认。

1.6工程量清单中应标价的细目的单价应为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均已包括了除工程变更、政策性调整和不可抗力外的其它风险因素。

1.7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写的单价和合价以及工程量漏项,均视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总价中。

1.8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程数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件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缺陷修复的责任。

1.9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亦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与总额价中。

工程量清单说明

工程量清单说明

7、建筑工程计价办法:内容包括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广东省建 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补充项目及计算规则、广东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等四部分。 8、工程量计算依据
1)施工图纸、施工图说明、施工图纸会审记录和标准图集(施工图纸是工程计价的根本依 据。它包括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给排水施工图;电气施工图;设备基础图以及拟建工 程有关的施工图纸、标准图集及设计说明等。图纸会审记录是设计人员进行设计意图的技术 交底,业主、施工方、设计方有关人员、工程计价人员均应共同参加图纸会审,并作出图纸 会审记录。图纸会审记录也是工程计价依据具体文件。
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 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子目基价是指为完成 《综合定额》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所需的人工 完成每分项工程所含全部工程内容的
费用;完成每项工程内容所需的全部 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子目基价是
费用(规费、税金除外);工程量清单 综合定额价,它没有反映企业的真正水平和
中没有体现的,施工中又必须发生的 没有考虑风险因素
混凝土桩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010201001
预制钢筋 砼桩
1.土壤级别 2.单桩长度、根数 3.桩截面 4.板桩面积 5.管桩填充材料种类 6.桩倾斜度 7.砼强度等级 8.防护材料种类
计量单位 m(根)
工程量计 算规则
按设计图 示尺寸以 桩长(包 括桩尖) 或根数计 算
工程内容
1.桩制作、运输 2.打桩、试验桩、 斜桩 3.送桩 4.管桩填充材料、 刷防护材料 5.清理、运输
定额计价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按《综 合定额》标准计算,《综合定额》标准是按 社会平均水平编制的
招标方必须设置清单项目并计算清单 工程量,同时在清单中对清单项目的 特征和包括的工程内容必须清晰、完 整地告诉投标人,以便投标人报价。 清单计价模式由两个阶段组成:1.由 招标方编制工程量清单 2.投标方拿 到工程量清单后根据清单报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人工、材料、机械 消耗量由投标人根据企业的自身情况 或《企业定额》自定。它真正反映企 业的自身水平

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及说明

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及说明

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及说明工程量清单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项目的设计方案、施工图纸等文件,对所需物料、材料、设备、工程量等进行详细清单计算并填制成册的一项工作。

工程量清单是施工过程中的重要依据,它包含了施工所需的所有物料和材料的数量、规格、型号等信息,可以用来进行材料采购、工程投标、施工组织等方面的工作。

一、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1.清单计量单位:根据中国计量法规定,工程量清单应采用中国计量法确定的计量单位,例如米、个、吨等。

在计算清单时必须确保所使用的计量单位与施工图纸、设计文件等一致,以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

2.清单数量计算:工程量清单的数量通常采用直接计算和间接计算两种方式。

(1)直接计算:根据施工图纸、设计文件等直接进行数量计算,例如墙体的面积、水泥的用量等。

(2)间接计算:通过相关公式或经验进行数量计算,例如钢筋的数量可以通过梁、柱等的尺寸计算而得。

3.清单工程量估算:在清单计算中,有些数量很难直接测量,需要通过估算得出。

例如土方工程中的挖方量,可以通过测量土方工程区域的长、宽、高等尺寸,然后应用土方工程的计算公式进行计算。

4.清单材料类别划分:根据施工图纸、设计文件等,将工程量清单中所需要的材料划分为合适的类别。

例如,钢筋可以划分为建筑钢筋、热轧钢筋等,这样可以更方便地进行数量计算和采购。

5.清单填制要求:工程量清单应按照清单编码的规范填制,包括清单编号、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等信息。

同时,为了方便查询和使用,清单应按照工程项目的施工顺序进行排序,使其更清晰、明了。

二、工程量清单计算说明1.清单计算的准确性和详细性对工程施工具有重要影响。

工程量清单应尽可能详细,包括各种工程项目的数量、尺寸、规格等,以便准确计算所需的材料和工程量。

2.清单计算时应遵循计算规则,确保计算过程的准确性。

任何计算错误都可能导致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问题,增加工程成本和时间。

3.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根据实际工程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工程量清单总说明【范本模板】

工程量清单总说明【范本模板】

工程量清单总说明一、工程概况:1。

1工程名称:xx一期工程改扩建项目1。

2工程概况:本项目建设单位为xx,项目位于xx(xx一期工程范围规划线线内),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服务中心、体育馆及实训实验场所等.1.3工程设计单位:四川xx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二、工程量清单编制范围:1。

建筑与装饰工程:依据施工图、装修技术措施表,包括楼地面工程、墙柱面工程、天棚工程、门窗工程、栏杆、油漆、涂料、及其他工程等。

(具体项目见相关工程量清单).2。

安装工程:依据施工图,包括给排水工程、强电工程、弱电工程、普通消防工程、电梯工程、通风空调工程。

(具体项目见相关工程量清单)。

3。

详见招标文件及施工设计图。

三、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1。

四川xx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设计的《xx一期工程改扩建项目》施工图,设计时间2016年5月第1版;2。

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3。

国家、省、市有关工程量清单编制的文件;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相关配套文件;5.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6。

工程相关的施工和验收规范。

7.往来函件、工作联系函及相关单位对工作联系函的回复;四、投标报价其他说明及注意事项1.其他说明:无2。

注意事项2.1工程量清单是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施工图、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及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图集等进行编制的。

2.2本工程所有项目的工作内容应包含清单计价规范所列出的工作内容(但不仅限于此),其完整的工作内容应为按照设计图纸、现行的相关施工工艺、技术规范标准、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施工规范等要求实施完成该项工程并达到设计和验收规范要求的所有内容。

2.3如招标人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不完整,以施工图纸和现行相关规范为准。

2.4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仅作为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结算时以实际为准.2。

工程量清单说明

工程量清单说明

工程量清单1. 工程量清单说明1.1 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

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

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

2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1。

3 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

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本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人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本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者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条款的规定,由监理人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1。

4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1。

5 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

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

2。

投标报价说明2。

1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2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还包括现场考察时对工程的理解与认识,以及材料采集供应、运输情况、地理环境、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自然条件、社会情况等的影响与风险。

2.3所有保险及保险费,均隐含在其他工程报价中,不在报价中单列.2.4 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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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量清单说明1.1本工程量清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配套的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GB50862-2013)(以下简称“计价计量规范”)以及招标文件中包括的图纸等编制。

计价计量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应在本章第1.4款约定;计价计量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且本章第1.4款也未约定的,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向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裁定或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

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基本计量单位。

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章节内容一起阅读和理解。

1.3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确定。

合同价格的确定以及价款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包括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章的有关约定。

招标工程量清单是建设单位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同时也是编制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之一。

1.4补充子目的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作内容说明如下:。

1.5本条第1.1款中约定的计量和计价规则适用于合同履约过程中工程量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变更、索赔和工程结算。

1.6本条与下述第2条和第3条的说明内容是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组成部分。

二、投标报价说明2.1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

(1)本招标文件;(2)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配套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GB50862-2013);(3)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4)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5)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文件;(6)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7)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8)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定等技术资料;(9)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10)其他的相关资料。

2.2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3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管理费及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所谓“一定范围内的风险”是指合同约定的风险。

2.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已标价的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2.5“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并且“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应当与构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

2.6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2.6.1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清单项目计价应依据计价计量规范中关于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确定报价。

2.6.2如果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中涉及“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中列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则按照本节第3.3.2项的报价原则,将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暂估单价本身以及除对应的规费及税金以外的费用计入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

2.6.3如果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中涉及“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附件2)中列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则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至现场指定位置的采购供应价本身不计入投标报价,但应将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安装所需要的辅助材料、安装损耗以及其他必要的辅助工作及其对应的企业管理费及利润计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并在其他项目清单报价中计取与合同约定服务内容相对应的总承包服务费。

2.6.4“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所列各子目的综合单价组成中,各子目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由投标人按照其自身情况做充分的、竞争性考虑。

材料消耗量包括损耗量。

2.6.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并构成合同文件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中所列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是指此类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达施工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落地价格,即包括采购、包装、运输、装卸、堆放等到达施工现场指定落地或堆放地点之前的全部费用,但不包括落地之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库损以及从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二次搬运费用。

“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中所列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应与构成综合单价相应材料或工程设备的价格一致。

落地之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库损以及从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二次搬运等其他费用均应在投标报价中考虑。

2.7.总价措施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2.7.1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应根据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以“项”为单位计价。

投标人所填报价格应包括除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

2.7.2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经过测算,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费率不能满足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特别是扬尘治理所需要的投入造成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增加),投标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填报相应费用。

2.7.3建设单位提供的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列项目仅指一般的通用项目,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全面地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和约定,包括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相关约定,详实了解工程场地及其周围环境,充分考虑招标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对建设单位给出的总价措施项目清单的内容进行细化或增补。

2.7.4“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全面涵盖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人中标后施工、竣工、交付本工程并在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内维修其任何缺陷所需要履行的责任和义务的全部费用。

2.7.5对于“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按照“总价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分析表”对措施项目报价的组成进行详细的列项和分析。

2.8其他项目清单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2.8.1暂列金额按“暂列金额明细表”中列出的金额报价,此处的暂列金额是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统一给定的,并不包括本章第2.8.3项的计日工金额。

2.8.2暂估价分为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两类。

其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按本节第3.3.2项的报价原则进入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之综合单价,不在其他项目清单中汇总;专业工程暂估价直接按“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中列出的金额和本节第3.3.3项的报价原则计入其他项目清单报价。

2.8.3计日工按“计日工表”中列出的子目和估算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金额。

计日工综合单价均不包括规费和税金,其中:(1)劳务单价应当包括工人工资、交通费用、各种补贴、劳动安全保护、社保费用、手提手动和电动工器具、施工场地内已经搭设的脚手架、水电和低值易耗品费用、企业管理费和利润;(2) 材料价格包括材料运到现场的价格以及现场搬运、仓储、二次搬运、损耗、保险、企业管理费和利润;(3) 施工机械限于在施工场地(现场)的机械设备,其价格包括租赁或折旧、维修、维护和燃油等消耗品以及操作人员费用,包括承包人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但不包括规费和税金。

辅助人员按劳务价格另计。

2.8.4 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要求,按“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所列格式自主报价。

2.9规费和税金应按“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所列项目并根据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列项和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2.10除招标文件有强制性规定以及不可竞争部分以外,投标报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其成本。

2.11工程量清单计价所涉及的生产资源(包括各类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设施、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的投标价格,应根据自身的信息渠道和采购渠道,分析其市场价格水平并判断其整个施工周期内的变化趋势,体现投标人自身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综合实力。

2.12 管理费应由投标人在保证不低于其成本的基础上做竞争性考虑;利润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和综合实力做竞争性考虑。

投标人在“费率报价表”中填报的费率与“综合单价分析表”中所使用的费率应一致,不一致时以“综合单价分析表”所反映的费率为准,并遵照下列原则:针对同一分部分项工程,如果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未使用统一的企业管理费费率及利润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采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相应费率组成新增子目的综合单价时,将适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相应分部分项工程子目单价中所采用费率的最低值,措施项目亦适用同样原则。

2.13投标报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以及相关的费用。

2.14投标总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为实施、完成招标工程并修补缺陷以及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的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15有关投标报价的其他说明: / 。

三、其他说明3.1词语和定义3.1.1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本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3.1.2总价子目工程量清单中以总价计价,以“项”为计量单位,工程量为整数1的子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价固定包干。

采用总价合同形式时,合同订立后,除本章第3.2.4项约定的情况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均没有合同约束力,所有子目均是总价子目,视同按项计量(合同条款第15条约定的变更除外)。

3.1.3单价子目工程量清单中以单价计价,根据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量,以实际完成数量乘以相应单价进行结算的子目。

3.1.4子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中所列的子目名称的数字标识和代码,子目编码与项目编码同义。

3.1.5子目特征构成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子目、措施项目的实质内容、决定其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子目特征与项目特征同义。

3.1.6规费承包人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

3.1.7税金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等。

3.1.8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以及发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所需的费用。

3.1.9同义词语本章中使用的词语“建设单位”和“投标人”分别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同义;就工程量清单而言,“子目”与“项目”同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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