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循环经济立法的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欧盟发展循环经济的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欧盟发展循环经济的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陶燕【摘要】Developing recycling economy is an important way to alleviate the contradictory between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of China. In order to achieve sustainable economic development,we must scientifically formulate the legal,policy and planning of circular economy industry.By popularity of environmental education,improving the environmental legal framework,innovating low-carbon economy policy,and optimizing the management strategy and development plan,the EU has achieved a sustainable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accumulated a wealth of experience in developing circular economy.There are some reference values for China about circular economy policy formulating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circular economy.%发展循环经济是缓解我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矛盾的重要途径之一。
欧盟在发展循环经济产业的过程中,通过普及环境保护教育、完善环境法律架构、创新低碳经济政策、优化管理战略与发展规划等手段,实现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积累了丰富的循环经济发展经验,对我国科学制定循环经济政策,推动循环经济产业发展,具有一定的借鉴和参考价值。
国外循环经济发展实践及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循环经济发展实践及对我国的启示在世界各国的发展过程中,环境污染和资源短缺逐渐浮出水面,如何在保证发展速度与成果的同时,使环境污染和资源短缺的危害降到最低,成为各国政府开始考虑的问题。
标签:循环经济;实践;启示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可持续发展相关理论的提出与推广,许多发达国家将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循环型社会作为解决上述矛盾的出路,并已取得了显著成效。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怎样突破传统的发展方式,使经济发展的同时,环境问题资源问题得到合理解决,是实现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
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无疑为我们提供了最好的解决方案,但相比于其他发达国家在循环经济方面的实践,我国起步较晚,经验不足,所以在我国发展的同时需要首先研究其他国家的实践,吸取经验教训,为我所用,尽量少走弯路。
本文将在简要分析循环经济相关理论的基础上,分三个不同的层面研究国外循环经济发展实践,并找出其中对我国发展循环经济有益的启示。
1循环经济概述1.1循环经济的概念与内涵20世纪6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肯尼斯·波尔丁提出了循环经济(Circular Economy)的概念,循环经济是指在人、自然资源和科学技术的大系统内,在资源投入、企业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全过程中,把传统的依赖资源消耗的线性增长经济,转变为依靠生态型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
在循环经济的概念提出以后,关于循环经济的研究与日俱增,但关于循环经济的研究范围却有着不同的理解。
归纳起来,主要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循环经济追求经济、资源环境和社会三者之间的平衡,以高素质劳动力、低污染的环境质量以及可持续的资源利用等来保障长期持续的经济增长及其结构优化;狭义的循环经济主要强调经济与资源环境之间的协调发展,是指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
循环经济的核心内涵是资源的循环利用,“循环”是循环经济的中心含义,但此处的“循环”不是指经济的循环而是指资源的循环利用,这里的资源循环利用包括: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产品加工过程中通过适当采用先进技术将其加工为环境友好型产品并实现回收利用;流通和消费过程中的最终产品的理性消费;最后回到生产加工过程中的资源回收利用。
应用文-欧盟发展可再生能源的主要做法及对我国的启示

欧盟发展可再生能源的主要做法及对我国的启示'欧盟,可再生能源,方便接入,固定价格机制,固定产量机制传统上,欧盟各国制订能源政策的3个基本出发点是:能源安全供应、保护和能源产业竞争力。
而发展可再生能源(Renewable Energy Sources,RES)与这些基本出发点具有很高的一致性。
如果说,上个世纪70年代的两次石油危机是从能源安全供应的角度促进欧盟意识到要发展可再生能源,那么,现在更多是环境保护的压力促进欧盟决心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
随着欧盟《京都议定书》的签署和批准,各成员国必须更多开发、利用对环境友好的清洁能源,欧盟可再生能源发展已被提升到战略高度。
欧盟认为,发展可再生能源具有多重益处:提高能源的自给率;减少对环境的不良影响和促进可持续发展;充分利用劳动力、资本和知识等地方资源;降低未来能源企业的运营成本;降低能源产业的规模性的门槛,从而促使更多力量投入能源的生产以及提高能源产业的竞争力。
欧盟制定的2010年能源政策目标是:(1)实现《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减排目标,即2008-2012年欧盟温室气体年平均排放比1990年减少8%。
(2)可再生能源占总能源的份额翻番,即从1998年6%的比重上升到2010年12%的比重。
(3)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即与1995年相比,2010年欧盟节能增加18%。
(4)确保能源安全供应。
欧盟认为,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是确保上述能源政策目标实现的最重要一环。
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将为欧盟实现《京都议定书》所承担的减排义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目前,欧盟一次能源来源构成情况是:石油占41%,天然气占22%,核能占15%,固体燃料占16%,可再生能源占6%。
其中,可再生能源的内部构成情况是:生物质和废弃物发电占63.6%,风能1.4%,地热能3.6%,水力发电31%,太阳能0.4%。
可再生能源最重要的是在发电领域,欧盟各成员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情况如表1所示。
\xa0从表1可以看出,2002年可再生能源发电比例较高的国家主要有:奥地利68%,丹麦20%、芬兰27.72%、法国14.4%、意大利16.8%、、葡萄牙21.8%、西班牙12.6%、瑞典46%。
浅谈发达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浅谈发达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经验对我国的启示本文对美国、日本、德国等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经验进行了简单的论述,并借鉴这些国家的先进经验浅谈了几点对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启示:通过调整我国产业经济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以立法为先导把循环经济发展纳入法制化轨道;增强整个社会的循环经济意识;制定有利于发展循环经济的相关激励政策。
标签:循环经济发达国家经验通过我国的几个五年计划,整个社会的经济有了飞速的发展。
正是基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利益和全局考虑,温家宝总理在200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因此,循环经济成为我国现阶段关于经济的热门话题。
然而在20世纪90年代,世界一些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德国、日本等都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途经,并积累了很多经验。
因此,总结发达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经验,对我国加快建设循环型社会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循环经济的内涵与实质循环经济是指以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为特征的经济形态,也可称为资源循环型经济。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可以从根本上改变我国资源过度消耗和环境污染严重的局面,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必然选择。
循环经济是相对于传统经济而言的。
传统经济是以“资源产品废弃物污染物排放”单向流动为基本特征的线性经济发展模式,表现为“两高一低”,即高消耗、低利用、高污染,是不能持续发展的模式。
循环经济是以“资源产品?????——再生资源产品”为特征的经济发展模式,表现为“两低两高”,即低消耗、低污染、高利用率和高循环率,使物质资源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把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降低到尽可能小的程度,是符合可持续发展原则的经济发展模式。
循环经济的主要特征是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首先在生产和生活的全过程中讲求资源的节约和有效利用,以减少资源的投入,实现废弃物的减量化;其次是对生产和消费产生的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体现回收再使用和循环利用的原则,达到废弃物的资源化;三是对不能循环再生的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使其不对环境带来污染。
国外循环经济立法状况及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循环经济立法状况及对我国的启示国外循环经济立法状况及对我国的启示一、国外循环经济的法律制度建设随着循环经济发展的加速,国家不断推出一系列的法规制度。
例如,欧盟于2018年通过了旨在促进循环经济的法规,以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该法规包括对可再生能源,产品设计和废弃物管理的相关规定。
英国也在2015年通过了升级版的资源和废物战略,强调生产者的责任,探讨了包括再生能源和可生物降解材料等新技术在内的解决方案。
这些法规对循环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二、国外推广循环经济的经验德国作为全球环保领域的领军国家,其在循环经济方面的经验尤为值得参考。
德国实行垃圾分类制度,每个家庭有五种垃圾桶,分别用于垃圾,食品垃圾,废纸,玻璃和金属。
同时,德国政府推出多项鼓励垃圾分类回收的政策,包括历史最高的税收减免。
三、我国当前循环经济立法的现状我国在推广循环经济方面做出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与循环经济相关的法规和政策,如《资源循环利用促进法》,《绿色产品标识管理办法》、《重点化学品生产和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等等。
可以说,我国在推动循环经济方面的立法已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但在实际执行中还有不少困难。
四、我国未来发展循环经济的建议我国在循环经济方面的发展应该注重解决技术和人才瓶颈。
同时也应该加强对企业和个人的正向激励机制,建立相关的税收政策,对符合国家循环经济发展方向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和税收的奖励,以及对消费者购买环保产品享有相应的税收优惠。
此外,应该完善和美化相关的执法和制度,并严格执行和监督。
五、我国未来发展循环经济要重点关注的问题首先,应当加大对于循环经济的宣传和推广力度。
其次,要注重国际合作,学习他国先进的技术和经验。
再者,配套的政策制度尚需完善,以便更好地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
最后,需要建立科学高效的运作流程,以便能够更为顺畅地推进相关工作。
案例分析一、欧盟循环经济法规的实施效果欧盟循环经济法规于2018年开始实施,对于有瑞典、丹麦等国家来说,这个政策的推行非常成功。
欧盟环境政策对我国的启示

国环 境 形 势 依 然 严 峻 , 严重的环境污染 , 不 仅 危 害 到 人
民 自身 的 健 康 , 而 且 必 将 成 为 制 约 经 济 进 一 步 发 展 的
最 大 瓶 颈 。“ 先污染 、 后治理” 的道 路 已与 “ 大 力 发 展
同的 环 境 标 准 势 必 造 成跨 国 商 品 流 动 的 障 碍 和 市 场 的
( 一) 欧盟 环 境 政 策 的 萌 芽 ( 1 9 5 8 -1 9 7 2 )
2 O世 纪 6 0年 代 , 随 着 公 害 事 件 的 频 发 和 人 们 环
保意识的增强 , 各 成 员 国政 府 都 加 强 了 其 国 内 的 环 境
2 0世 纪 5 0 —6 0年 代 , 欧 共 体 的 环 境 政 策 尚 处 于 萌 芽 期 。 当时 欧 洲 的环 境 问题 主 要 表 现 为 工 业 污 染 问 题 。众 所 周 知 , 西 欧 在 历 史 上 最 早 实 现 了工 业 化 , 在 工 业社会 中, 工 业 活 动 造 成 了各 类 环 境 破 坏 , 人 类 也 不 可 避免地体会 到环境 污染所 带来 的恶果 。在这个 阶段 ,
到 人 与 自然 和 谐 、 与 生 态 环 境 相 融 的 重 要 性 。 当前 , 我
可 以 得 到 解 决 。所 以 当 时包 括 欧共 体 在 内 的 西 方 发 达
国家 针 对 环 境 污 染 问 题 主 要 采 取 “ 末 端 治 理 ”的措 施 。 欧 共 体 的 成 员 国各 自制 定 了 环 境 法 令 和 标 准 , 然 而 不
近年来 , 随 着 我 国经 济 的 飞 速 发 展 、 国家 经 济 实 力
西 方 各 国普 遍 把 工 业 污 染 视 为 一 个 单 纯 危 害 人 体 的 污
国外发展循环经济的特点及对我国的启示

展 。发达 国家 经济 增长 ,带 动 了
步 ,也推 动 了循 环 经济关 键技 术 对循 环经 济关键 技术 的投 入 ,促
用 性 等 。二 是 丹 麦 卡 伦 堡 工 业 园 区模
式 。按照 工业生 态学 原理 ,通 过企 业 问
环经 济快 速发 展 。杜邦公 司 之所
本有 全面 的循 环经 济法 律体 系 ,
丹麦及欧盟区其他国家也都建有
相关 法律 ,并且 这些 法律 还在 不 过程之 中。 ( 发挥技 术优势 ,助推 循环 三)
艺之 间 的物料循 环 ,延 长生产 链 条 ,减 少 生 产过 程 中物 料 和能 源的使 用量 ,尽 量减 少废 弃物 和有 毒物质 的排 放 ,最 大
们创造 性地 把循环 经济 “ R 3 ”原 成 为 与 工业 相 结合 的 “ R 3 制造 :
以达 到少排 放甚 至零 排放 的环 境 标 。通 过使 用 生产全 过程 控制 法
收再利 用体 系(S ,由专 门组织 回收处 DD
理包 装废 弃物 的非盈利社 会 中介 组织) , 将 企业 组织 成为 网络 ,在 需要 回收的包 括起来有 五个特点 :
法和 节能效 率 法等技 术 ,已经 减
( 政府大 力支持 ,经 济效益 四)
装 物上 打 上绿 点标 记 ,然后 由D D S 委托
10 ( ) 本 国具 体 国情 出发 ,选 择 切 于60万 吨二氧化碳 的温室气体丰 一 从
回收企 业进 行处 理 。 四是 日本 循环 型社 入点 。搞循 环 经济 ,各 国 出发 点有 所不
国外发展循环经济的
中国人民银行大庆 市 中心支行 副行长
国外循环经济的发展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养老保险制度安排时也应首先确定养老保险 理念,并在参保人群体中做进一步的宣传,不 断培育参保人的养老保险理念。只有这样,才 能强化养老保险参与人的参保意识,保证养老 保险制度的有效覆盖面,并进一步扩大养老保 险的覆盖面,促进养老保险的制度优化。从长 期趋势来看,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筹集将从以政 府和企业为主逐步过渡到以劳动者个人为主, 这是大方向。所以,必须不断提高个人的养老 保险意识。
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实践方式,它是符合当代世界发展潮流的。
律规范推动和保障循环经济的发展。
2.加快技术进步,为发展循环经济提供技术支撑。国外在发展循环
2.通过宣传、培训,提高公众的循环经济意识。全民积极主动参与是
经济的过程中,加大科技投入,以技术进步推动循环经济关键技术的发
国外发展循环经济的一个共同特征。国外非常重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加
三、建议 1.转变养老保险理念。纵观西方国家实行 的养老保险制度,其中,瑞典强调以公民权平 等为基础;美国强调养老保险的出发点是保障 居民有一个最基本的生存和生活条件;德国和 日本则强调受益人对社会贡献的大小,将福利 与个人的贡献挂钩。因此,完善养老保险制度 的关键要素就是培育养老保险理念,它是构建 一国养老保险制度安排的宗旨。我国在进行
一个被称为“工业共生体系”的系统内,各种企业按照生态学中动植物的
出的“宇宙飞船理论”,可看作是循环经济思想萌芽,1972 年联合国人类
共生原理,建立一种和谐负责的互利互惠合作体系,各企业通过贸易方
会议和 1992 年里约热内卢环发大会,掀起“可持续发展浪潮”,提出可持
式利用对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作为自己生产中的原料。韩国由
在农村,我国养老保险体制实际上已处于 停滞状态;而在城市,有很大一部分应保对象 游离于该体制之外。这一制度的覆盖范围实 际上已经小得可怜。据资料表明:目前,我国 公共养老保障体系的覆盖面只占人口总数的 15%,低于世界劳工组织确定的 20%的国际最 低标准。就制度惠及主体的城镇各类就业人 员而言,现有的养老保障制度也仅仅覆盖城镇 职工的 55%。占中国绝大多数人口的农村人口 基本上只能依靠土地和家庭养老,仍游离于社 会化和共济性的社会保障体系之外。在此意 义上,社会保障作为一种公共服务表现为供给 严重不足。这也正符合当下我国由生存型向 发展型社会转变过程中,公共需求的全面快速 增长与公共服务不到位、公共产品严重短缺之 间的矛盾。按照社会正义的需要原则,社会保 障应重视由于其大量需要而离常态最远的那 些人,即通过“社会统筹”的功能尽可能更大范 围地实现社会公平,以最大可能地化解社会风 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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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循环经济立法的经验及其对我
国的启示
摘要:由于循环经济不仅要求技术层面上的资源利用创新,还体现为一种发展模式的变革,因而被欧盟及其成员国确定为国家的发展战略。
本文首先充分考察了欧盟及其成员国循环经济法制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探索了我国循环经济法制建设应树立的指导
思想,应构建的法律体系,应确立的基本原则及应建立或完善的主要法律制度。
最后,本文对我国循环经济法制建设和循环经济
的发展的前景进行了分析和展望。
关键词:循环经济;立法;法律制度;可
持续发展
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是新型工业化道路的
最高形式,是世界经济和环境保护的大潮流。
为此,一些发达国家把循环经济确定为国家的发展战略,并在立法上加以确认、保护和促进。
在这方面,欧盟及其成员国的立法动作尤其令另人注意。
1. 欧盟及其成员国循环经济立法体系的
建设现状
德国是世界上最早开展循环经济立法的国家,它在1978年推出了"蓝色天使"计划后制定了《废物处理法》和《电子产品的拿回制度》。
进入可持续发展时代后,该国于1994年制定了在世界上有广泛影响的《循环经济和废物清除法》,1998年根据这项法律制定了包装法令;[11]1999年制定了《垃圾法》和《联邦水土保持与旧废弃物法令》,2000年制定了《2001年森林经济年合法伐木限制命令》,2001年制定了《社区垃圾合乎环保放置及垃圾处理场令》,2002年制定了包括推进循环经济在内的《持续推动生态税改革法》和《森林繁殖材料法》,2003年修订了《再生能源法》。
此外,欧洲共同体和欧盟有关废油、钛氧化物、下水道淤泥、农业污水、电池与蓄电池、包装物等循环利用的指令和1989年的共同体废物管理信息战略,也对德国产生约束力或起指导作用。
可见,德国的循环经济立法层次分明,体系完备。
在德国不断加强和完善循环经济法制建设
的影响下,一些欧洲国家制定或修正了自己的废物管理法,如丹麦也制定了《废弃物处理法》;挪威政府于2003年修订了《废电子电机产品管理法》,扩大了有关主体的循环经济责任;瑞典议会于1994年确立了"生产者责任制"的原则,并通过了关于包装、轮胎和废纸的"生产者责任制"法律,之后,汽车和电子电器的生产者责任制法律法规也都相继出台。
2. 欧盟及其成员国循环经济法律制度体系的建设现状
除了制定有关的绿色GDP制度,计划、规划和布局制度,有效管理和监督制度,科技研发促进制度之外,欧洲联盟及其成员国还制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循环经济基本法律制度。
抑制废物形成制度。
由于抑制废物形成的代价要比废弃物的再生利用成本小得多,体现了预防优先的原则,因而被许多国家的立法确立为基本的循环经济法律制度。
如1990年《荷兰环境管理法》第10章第4条规定,从防止或限制产生垃圾的意义考虑,议会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