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剂科药库上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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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剂科药房上墙制度

药剂科药房上墙制度

处方管理制度1、处方是由执业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文件。

2、处方权:经注册的执业医师或经医院授权在我院取得相应的处方权;医师取得处方权后应在药剂科签名留样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

3、处方的开具:3.1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等开具处方;医师所开具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一般不超过7天量。

急诊处方不超过3天量。

3.2医师应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处方开具当日有效。

4、处方书写:4.1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一致;年龄应填写患者实足年龄;4.2药品用法用量应以说明书规定的用法用量。

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医师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4.3药品名称使用规范的中文通用名称;5、处方的调剂: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

5.1处方审核5.1.1调剂人员应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5.1.2中、西药处方药分别开具。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

5.1.3对于书写不规范、用药不合理处方药师拒绝调配并及时告知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后方可调剂及发药,不得擅自更改或者配发代用药品。

5.2处方调配5.2.1调剂人员调剂处方时必须执行“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5.2.2调剂人员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向患者交付处方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并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6、处方应按要求归档、保管和销毁。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办法1、抗菌药物选用原则1.1临床选用抗菌药物应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分析考虑。

药房上墙管理制度

药房上墙管理制度

效期药品管理制度1. 目的:为合理控制药品的经营过程管理,防止药品的过期失效,确保药品的储存、养护质量,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药品的效期管理3. 责任人:采购员、养护员、营业员4.内容4.1.药品应标明有效期,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按劣药处理,验收员应拒绝收货4.2.距失效期不到6个月的药品不得购进,不得验收、入库,特殊情况下须经院长批准4.3.药品应按批号进行储存、养护,根据药品的有效期相对集中存放,按效期远近依次堆码,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垛4.4.近效期药品在货位上可设置近效期标志或标牌4.5.对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销4.6.对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加强养护管理、陈列检查及销售控制4.7.及时处理过期失效品种,严格杜绝过期失效药品售出特殊药品管理制度一、特殊药品使用单位应当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供应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购进印鉴卡》后,方可购买、使用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

《印鉴卡》应由非麻醉药品采购员专人保管。

二、药品使用单位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使用放射性药品。

三、药品使用单位采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必须向依法取得特殊药品经营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经营单位采购。

药品使用单位购买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只限于在本单位使用,不得转让或出借。

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应采用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五、破损、过期、变质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应做好记录,双人签字并经药品使用单位主管负责人批准,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向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销毁。

销毁特殊药品应在使用单位、卫生主管部门有关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并做好记录,记录包括品名、剂型、规格、批号、数量、销毁方式、销毁地点、销毁时间、销毁人签名、监督人签名等。

药剂科需要上墙制度

药剂科需要上墙制度

西药房工作制度1. 药房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制度,必须凭本院医师签字旳处方调配发药。

2. 收方后应严格按“四查、十对“核对处方内容、姓名、性别、年龄、药物剂量、规格、服用措施、配伍禁忌;抗菌素药物使用与否规范、电子处方开据与否对旳等确认无误后方能调配。

3. 注意药物效期,严禁过期药物售出窗口,对于到期限半年内旳药物做好公示,三个月内旳药物除特殊因素外要下架,一种月内药物原则上不得销售。

4、药物进药房后,应严格按照效期旳远近,按批号分别寄存,严格执行“近期先出,易变先出”旳原则,避免过期失效。

5、遇有药物用量用法不妥或有配伍禁忌处方时,必须由医师改正签字或盖章后再调配,药房工作人员不可擅自更改处方内容;凡处方不符合规定有权回绝调配。

6. 调配具有毒药与精神药物及麻醉药物及抗菌素药物旳处方时应遵循毒性、精神药物及麻醉药物管理规定执行。

7. 需冷藏旳药物应放置于专用冰箱中,并维持合适旳温度,要有温度记录。

配方时如瓶签模糊或药物标志不清楚旳药物暂不发放,必须查询清楚后方可调配。

8. 发出旳药物,必须将服用措施具体写在瓶签或药袋上。

凡乳剂、混悬剂必须注明“服前摇匀,或”用前摇匀“外用药注明”不可内服“等字样,并向患者讲明用法及注意事项。

处方调配制度1. 调剂人员收方后应严格按“四查十对”对处方内容、病员姓名、年龄、药物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措施、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能调配。

2. 遇有药物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改正后再行调配。

3. 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所规定旳操作规程。

4、具有“毒、麻醉、精神”药及抗菌素药物旳处方调配,应按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办理。

5、配方时注意药物旳外观,效期,遇有发生变质现象或包装破损、标签模糊旳药物,要及时更换、询问清楚后方可调配。

认真做好效期药物旳管理,严禁过期失效药物旳发出。

6. 处方调配应经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调剂室有二人以上工作时,处方配好应经另一人核对。

药剂科需要上墙制度

药剂科需要上墙制度

采购申请:由临床科室 提出药品采购申请,并
填写采购申请表
采购审批:采购申请需 经过药剂科主任审批, 确保采购的药品符合医
院用药需求
采购计划制定:根据临 床科室的需求,制定药 品采购计划,明确采购 的药品品种、数量、规
格等信息
供应商选择:通过招标、 议价等方式选择合适的 药品供应商,确保药品
的质量和价格合理
添加标题
药品安全:加强药品储存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安全;严格执行药品验收、发放流程, 防止假冒伪劣药品进入科室;定期对药品进行盘点,确保药品数量准确无误。
添加标题
人员管理: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确保员工具 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员工进行严肃处理。
培训目标:提高药剂 科人员的专业素质和 服务水平,确保药品 质量和安全。
特殊药品使用的培训和教育
药品储存:分类存放,标识清晰,定期检 查药品有效期 单击此处输入你的正文,请阐述观点
特殊药品管理:严格执行特殊药品管理制 度,确保安全使用 单击此处输入你的正文,请阐述观点
药品采购:严格按照采购计划进行采购, 确保药品质量 单击此处输入你的正文,请阐述观点
药品调配:遵循调配规范,确保药品安全 有效 单击此处输入你的正文,请阐述观点
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持诚信、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不接受任何形 式的回扣、贿赂等不正当利益。
严格遵守药品调配规范,确保药品的正确使用,不滥用抗生素等药物。
遵守医疗保密规定,保护患者隐私,不泄露患者个人信息和病情。
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活动,不断提高品质量符合规定 验收合格后,需进行入库登记,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等信息 药品入库后需按照分类进行保管,确保药品的安全和有效 保管过程中需定期对药品进行检查,确保药品不出现过期、变质等情况

医院药物进库管理制度

医院药物进库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医院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药品的进库管理。

三、职责1. 药剂科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入库、储存等工作。

2. 药品库房负责药品的储存、养护、出库等工作。

3. 医院各部门负责对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药剂科。

四、制度内容1. 药品采购(1)药剂科根据临床需求,制定药品采购计划,报请医院领导审批。

(2)采购人员按照采购计划,通过合法渠道购买药品。

2. 药品验收(1)药剂科收到药品后,由验收人员对药品进行验收。

(2)验收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家、批准文号、数量、包装、外观等。

(3)验收合格后,由验收人员填写验收记录,并报药剂科负责人审核。

3. 药品入库(1)药剂科负责人审核验收记录,确认无误后,安排药品入库。

(2)药品入库时,由药剂科人员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家、批准文号、数量等信息。

(3)药品入库后,由药剂科人员填写入库记录,并报药剂科负责人审核。

4. 药品储存(1)药品库房按照药品性质,将药品分类存放,并做好防潮、防霉、防虫、防火、防盗等工作。

(2)药品库房定期对药品进行检查,确保药品质量。

(3)药品库房对过期、变质、损坏的药品进行及时清理。

5. 药品出库(1)药剂科根据临床需求,制定药品出库计划。

(2)药品出库时,由药剂科人员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家、批准文号、数量等信息。

(3)药品出库后,由药剂科人员填写出库记录,并报药剂科负责人审核。

五、监督与考核1. 医院定期对药剂科、药品库房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药品进库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2. 对违反药品进库管理制度的个人,给予相应处罚。

3. 对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1. 本制度由药剂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药剂科工作制度上墙

药剂科工作制度上墙

药剂科工作制度上墙药剂科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保障患者安全用药,规范药品管理和使用,加强药剂岗位管理,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岗位设置药剂科设置药剂师、药剂技术员两大岗位,其中药剂师为高级药剂人员,主要负责药品的处方审核、质量管理、药理学指导及病人的药学服务等工作。

药剂技术员为中级药剂人员,主要负责配制处方、药品入库、药品出库等工作。

三、药品管理1. 药品采购:药剂科要按照医院的采购流程进行药品的采购,必须从正规厂家采购正规批次的药品。

2. 药品验收:药品的质量与服务保证了患者的用药安全。

药剂科应对所有进货药品进行严格的验收、复核并实行二次验收制度,必须对每批进货药物的质量证明文件及包装、标签、说明书、生产厂商进行认真核对。

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3. 药品储存:药剂科应按照不同的药品类别制定相应的储存措施,确保它们储存适宜、装配整齐,并对其进行分类标识,药房内的物品应当随时保持整洁,避免受潮、晒太阳等影响药品质量的情况发生。

4. 药品发放:药剂科应 strictly进行药品发放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医嘱发放对药品的选择、剂量、方式等进行核对确认,防止发放给错误的病人或错误的药品。

5. 药品报废:药剂科应根据药品的有效期、质量状况等情况组织药品报废工作。

报废药品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处方审核在接到医师处方后,药剂师要先对处方的符合性进行审核,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审核的具体内容包括:药品名称的准确性、药品配方与标准的合理性、药品数量的准确性等方面。

在审核工作中,药剂师还要与医师沟通和交流,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和有效性。

五、药物浓度和配制药剂师和药剂技术员必须根据处方精确计算药物的浓度,并进行药品的配制。

药品的配制应按照标准要求进行,必须严格按照工艺要求操作,避免药品污染。

六、药物存储容器药剂科必须使用标准化存储容器,以避免药品污染。

药品的存储容器必须防潮、防晒、防渗漏、防震动等。

对药品存储容器也应定期清理、保养。

药剂科药房上墙制度

药剂科药房上墙制度

处方管理制度1、处方是由执业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文件。

2、处方权:经注册的执业医师或经医院授权在我院取得相应的处方权;医师取得处方权后应在药剂科签名留样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

3、处方的开具:3.1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等开具处方;医师所开具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一般不超过7天量。

急诊处方不超过3天量。

3.2医师应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处方开具当日有效。

4、处方书写:4.1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一致;年龄应填写患者实足年龄;4.2药品用法用量应以说明书规定的用法用量。

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医师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4.3药品名称使用规范的中文通用名称;5、处方的调剂: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

5.1处方审核5.1.1调剂人员应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5.1.2中、西药处方药分别开具。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

5.1.3对于书写不规范、用药不合理处方药师拒绝调配并及时告知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后方可调剂及发药,不得擅自更改或者配发代用药品。

5.2处方调配5.2.1调剂人员调剂处方时必须执行“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5.2.2调剂人员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向患者交付处方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并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6、处方应按要求归档、保管和销毁。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办法1、抗菌药物选用原则1.1临床选用抗菌药物应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分析考虑。

医院药剂科上墙制度

医院药剂科上墙制度

临床用药管理制度一.临床用药就是使用药物进行预防、诊断与治疗疾病得医疗过程,临床用药管理得终结目得就是合理用药、临床医师、药师、护理等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得原则,加强协作,知识互补,共同为病人用药得安全性负责、二.制定医院“处方集”与“药品供应目录”。

药学部门在“药品供应目录”内组织有效得供应。

三.制定处方权确认得程序与规定。

医院药房设有处方签字权签字留样,药学人员须在核对处方签字后方可发药。

四。

制定医嘱书写规范与查对制度,医师、护士、药师知晓这些规范与管理流程,并能得到切实地执行、五.为确保需要时得到急诊用药,加强病区药品得管理,医院制定基数药品管理制度。

1、各病区急救、备用基数药品得种类与数量,由医疗、护理、药学相关人员根据临床需要协商确定、2、各病区常备药品表经病区护士长签字确认后,送药剂科备案。

3、药品管理人员每月查瞧病区所备药品有效期,在有效期前返药库调换新批号。

4.药剂科制定应急药品供应预案,保证应急情况下得药品供应、六、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1、护士、医生或临床药师等一旦发现可疑得药品不良反应,应立即报告病人得主管医生,并通告医务处及药剂科。

2。

药剂科在收到不良反应信息后,及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3.在病历上记录发生得药品不良反应及采取得救治措施。

4。

临床医师与药师及时跟踪/随访所报告得不良反应,记录不良反应得治疗及预后情况。

评价所报药品不良反应或药物相互作用,如有重要发现及时通知医务科。

5.医务科及药剂科有责任将本院发生药品不良反应及时通报临床医师,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同类事件在本院重复发生,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七.实施用药动态分析制度、药剂科按照规定,每月定期向医院药师委员会提交医院药品消耗及用药结构情况,从数量与金额两方面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及报告药品使用中得异常流向,以供院领导决策。

八。

严格监督考核。

把合理用药与药事服务作为考核医师与药师得重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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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精药品“五专”管理制度
1、专人管理
麻、精药品实行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采购、验收、入库、保管人员须药学专业人员负责。

门诊药房、病区药房的麻、精药品管理由药房药学专业人员专人负责。

各科室配备的麻、精药品由专人负责管理。

2、专柜加锁
2.1药库、药房、各病区、麻醉科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配备保险柜。

药库安装有防盗门(窗),并安装报警装置;药房安装有防盗门(窗);各病区、麻醉科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

2.2保险柜实行双人开启,一人保管钥匙,另一人保管密码。

3、专用账册
计划采购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入库和各药房出库必须进行专用账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入库数量、出库数量、结存数、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供应商、质量情况、验收/保管人、领药人、复核人签字等内容。

4、专用处方
4.1医院可自行组织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及调剂培训和资格授权工作。

4.2医师应当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

4.3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专用处方。

5、专册登记
各药房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分品种、规格进行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发药日期、患者姓名、用药数量、药品批号、处方编号等。

突发事件药事管理应急预案流程
药库负责人职责
1、在药剂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药品的储存养护、验收发放和购药计划拟定。

2、自觉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廉洁自律、严禁借助职务之便收受红包、回扣及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3、负责入库药品登记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拒绝入库。

发现差错及时查对。

4、对药品实行分区/分库存放及色标管理,按药品储存条件定位存放药品,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管理。

5、定期养护药品,保持库房内通风干燥,防止药品变质失效。

6、根据药品库存量和消耗情况,拟定药品采购计划。

在保证临床用药的前提下,给予合理库存,尽量提高周转率。

7、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盘点做到账物相符。

8、严格执行《九不准承诺书》。

9、严格遵守医德医风服务承诺。

药库工作制度
1、药库是医院的药品供应的中心,主要负责药品的采购、保管和供应和消毒用品的采购、供应工作。

2、药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严禁收受药品回扣或其它变相回扣。

3、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依据库存和临床用药情况,制定药品采购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向规定的药品经营企业采购药品。

4、药库应积极组织货源,在保证药品供应前提下,加速周转,减少库存。

5、及时准确的调整药品价格。

6、特殊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的采购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凭专用印鉴卡(证)和申购单,到指定的经营单位采购。

7、特殊药品的保管、使用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执行。

8、应经常保持药品库内干净整洁,定期通风,做到“五防”即:防污染、防尘、防虫鼠、防潮、防霉变;常温库、低温库、冷藏库每日记录温度、湿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9、药品入库时,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进行验收核对。

检查包装是否完整;有无药品批准文号、生产批号及有效期;有无生产合格证和产品(批)质量检验报告。

产品批质量检验报告应统一、分类保管,以备查。

严禁不合格药品、假药劣药进入内。

10、药品库房应划有专门的药品待检区和不合格品区,分别存放质量可疑药品和不合格待退药品。

并设置相应色标。

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1、药品的有效期是指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能保证其质量的期限药品。

有效期是根据药品的稳定性的不同,通过稳定性试验,研究和留样观察合理制定的。

2、药品应标明有效期,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按劣药处理,验收员应拒绝收货。

3、药品的采购应根据我院临床用药的需要对购进药品的数量进行科学预计,并应遵循勤购勤销的原则,尽量减少药品库存。

采购药品时尽量选择距失效期较远的药品。

距失效期不到6个月的药品不得购进,不得签收、入库,对效期不足6个月药品,加强养护管理及陈列检查。

4、按照药品的储存条件,采用避光、干燥、冷藏等措施加以保管。

5、药库负责人要严格填写入库验收记录,必须将药品的供应单位、名称、规格、产地厂家、单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书写完整。

6、根据一般处理规律,适量制定申领计划,避免药品积压失效。

7、存放药品时掌握,先进先出,近期先出,旧货未尽,新货不出的原则。

8、药房从药库领取药品时,应控制品种、数量和有效期,既要保障临床用药的需要,又要防止过期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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