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理学知行观探究
朱熹的知行观

朱熹的知行观
朱熹是中国宋代儒学家,被视为程朱理学的主要代表之一。
他对知行观有着深入的研究和提出,认为知与行是密不可分的关系。
以下是朱熹知行观的主要观点:
1. 知行合一:朱熹主张将知识与实践结合起来,将学问(知)与实际行为(行)相统一。
他认为只有将学问运用于实际生活中,才能真正体现智慧和改善人生。
2. 知行相因:朱熹认为知与行是相互依存的,知识是行为的基础,而行为又是对知识的实践和应用。
两者相互促进、相互生长。
3. 知行并重:朱熹强调知与行的平衡和相互配合的重要性。
他认为,在追求知识的同时,也要注重实践行为,只有将知识付诸实践,才能真正获得成就和进步。
4. 思行一致:朱熹提倡思考与行动的一致性。
他认为,思考是为了引导行动,而行动是对思考的具体实践和验证。
只有在思考与行动一致的基础上,才能达到真正的境界和效果。
朱熹的知行观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具有重要地位,对后世儒学影响深远。
他强调知行合一的理念,提倡以知识为基础,通过实践行为来体现学问的价值和意义。
这一观点不仅对当代教育和个人发展有启示,也在价值观的培养和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
宋明理学研究

宋明理学研究宋明理学是中国思想史上的一个重要流派,它诞生于宋朝,发展于明朝始期,具有深远的影响。
本文就中国宋明理学进行研究,旨在探究宋明理学的思想内涵、理论体系及其对后世的影响。
一、宋明理学的内涵宋明理学是以“理”为核心的学派,认为“理”是宇宙万物的本源和规律,是天地万物之间存在的普遍性、必然性和不变性的精髓。
宋明理学家将“理”划分为两个层次,即“理”的本体和“理”的意义。
其中,“理”的本体是一种超越感性经验和逻辑推理的存在,是一种超越世俗经验的本体思维;“理”的意义则是指“理”的作用、价值和意义,是由“理”的本体所决定的。
宋明理学通过对“理”的探讨和研究,构建出一套完整的哲学体系。
其中,最重要的理论是“四端之说”,即“物极则反、事走则疑、人极则变、情盛则衰”。
这种理论认为,任何事物或行为都有其正反两个方面,比如贪婪与节俭、生与死、长与短等等,都是属于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
同时,“四端之说”也强调了事物的变化性和相对性,指出了一种相对平衡的处世之道。
二、宋明理学的理论体系宋明理学由于“理”是其核心概念,因此其理论体系主要是围绕“理”展开的。
宋明理学将“理”分为“道德理”和“自然理”两个层面,又把“道德理”和“自然理”分别分为“理”和“气”。
其中,“理”就是普遍性、必然性和不变性的精髓,也是主导宇宙运行的基本规律;“气”则是具体表现出“理”的形式,是万物生命力量的具体表现。
此外,宋明理学还提出了“天人合一”的理论,认为天地万物都是由同一个“理”所支配和统一的,人与宇宙万物是一体的。
在道德方面,宋明理学提出了“性”“心”“道”的三个基本概念。
其中,性指人的本性,心是思想意识和心灵的所在,道则是治理世界和追求精神境界的基本准则。
宋明理学家认为,性是具有普遍性的,是每个人内在的本质;心则是个体的心智活动,对道的实现起到重要作用;而道则是治理宇宙万物和自我修炼的本质。
除此之外,宋明理学还关注政治和教育的问题。
朱熹道德知行观研究

朱熹道德知行观研究朱熹是我国南宋时期的一位著名哲学家、文化名人,他提出了“道德知行”的学说,认为只有在理论和实践的统一中才能准确理解真理和智慧,这种学说对于中国哲学界的发展有着重大的影响。
本文将深入探讨朱熹道德知行观研究,并举出五个例子加以论证。
一、“知行合一”的哲学思想朱熹道德知行观以“知行合一”为核心思想。
他认为,知与行不可分割,是相互依存的两个方面。
知是人类认识世界的能力,行是人类实践世界的能力。
只有将这两个方面结合起来,并将其应用到生活中,才能正确地理解和实践自己所倡导的道德理念。
否则,道德理念将成为空话,只是空洞的教条。
二、研究成果随着社会发展和学术研究方法的改进,对朱熹道德知行观的研究也越来越深入。
在对其研究的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它不仅在学术思想上有着意义,同时也被广泛的应用到了实践中。
下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讲述朱熹道德知行观的发展与应用。
三、教育朱熹道德知行观在教育领域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近年来,我国教育领域一直鼓励学生注重实践,推崇“知行合一”的教育理念。
这正是应用了朱熹道德知行观,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育理念,其目的就是为了让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更好的接触和体验真正的知识。
四、企业管理朱熹道德知行观对企业管理理念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企业在管理过程中需要将道德理念与实际操作相结合。
比如,通过贯彻朱熹道德知行观推崇的“德治”思想,企业在进行业务经营时不仅注重利润,更注重诚信及言行一致,以达到企业的长期发展。
五、社会治理社会治理和行政管理也需要注重“知行合一”。
在实际治理过程中,各部门需要通过实践来贯彻政策,真正解决问题。
例如,政府在推出一项新政策时,需要现场调查收集相关数据以及了解实际情况,以此来制定真正适用的政策方案。
六、个人发展朱熹的“知行合一”哲学思想也对个人的发展产生了重大意义。
在生活中,我们需要将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相结合。
比如,我们需要进入社会,面对实际生活中的各种情况,通过自己的实践经验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和素质,最终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对宋明理学的认识与理解

对宋明理学的认识与理解
宋明理学是中国明清时期的主要哲学流派之一,强调了人的自我完善、天人合一和理性主义。
它的核心思想是“心即是理”,即人的内心本质即是宇宙中的万物本原。
宋明理学对于中国传统哲学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它围绕着“心性”展开探讨,强调了人的内在修养和自我完善,提出了“知行合一”的思想,强调了“格物致知”的重要性。
宋明理学的理论体系包括“心学”、“理学”和“道学”三个方面。
其中,“心学”是其核心,认为心性是构成世界的根本,人的内在修养和自我完善是实现天人合一的根本途径。
“理学”则是对于“心学”的进一步发展,通过推理和辨证的方式,探讨了“理”的本质和作用。
“道学”则是强调了道德修养和实践的重要性。
宋明理学思想的影响不仅在中国哲学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也对于中国社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它推动了中国传统文化向更为深刻的内在层面发展,对于现代社会的发展也具有一定的启示作用。
总之,对宋明理学的认识和理解,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中国传统哲学的发展历程和思想精髓,也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了解和认识中国文化的深刻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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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朱熹“知”与“行”的思考

的认识 时局 的严重性 。内忧外 患的政治局面 ,对社会思潮产生 了深刻影 响。江河 日下 ,激发 了士大夫 心中的忧患意识和 民族意识 ,理 学家作为 社会 的脊梁 、时代 良知 的担 当者 ,毅然投身于救 国热潮 当中。理学家理 想 主义 的道德精神 ,是具有形上学 品格 的道德精神 。理学 家一 心 向往 三 代 至善境界 ,倾力重 建儒 家伦理 体 系,力图从 根本 上 匡正道 德沦 丧局 面。宋 明理学伦理价值观 的重塑 ,对社会矛盾起到 了融突 的作用 。知先 行后 的实践智 慧包含着修身齐家治 国平天下 ,即对现实政治世 界的改造 和整理 。就算不一定能有机会治 国平天下 ,至少还可 以修 身养性 ,使 自 我人格得 到完善 。而且作为践行 的内容都是一些 日理伦常 ,以对天理 的 体认来指 导与规 范现实 生活 中的道德伦理 问题 。知先行后思想 后来受 到 了王 阳明的批判 ,他认为这种思想在实践上可能会 由于知 的不 全导致终 身不行 。明末清初 ,王夫之将知行 问题作 了较为彻底的清算 ,达到 了中 国古典哲 学中的朴素 唯物主义知行观 的高峰 。王夫之认为 行可兼知 ,须 是行先知后 ,但是 知却 不可兼 行 ,而且知行 须 相资 以为用 ,并进 而有 功。哲学史上知行观 的不断发展演进过程 中,始终将行 、践履 放在 了最 重要 的位置 。实践 的内容都离不开道德伦理 ,其 目的都在于对安 定的社 会环境 的期盼 ,对伦理纲常 的维护 ,对三代之礼的 向往与憧憬 。尽管结 局并非尽 如人意 。 三、现 当代研究朱熹知行观思想的意义 种哲学思想在现代社会是否存有价值 ,不能 以它是否在 社会生 活 中实际的发生作用 ,而应该挖掘思想文化 当中深层次 的理论内涵 ,寻求 种突破 ,通过对它 的不断诠释 ,来发现其 中能推动现实社会 发展进步 的部分 , 这既是对传统文化 的承继 ,也是对现实多元文化格局 的一种补 充 。文化 以及思想 的传承与创新 ,是宋代士大夫的价值追求 。理学家深 沉 的使命感 ,在后世产生深远影响之余 ,对于推动 当代社会发 展更是有 着重要 的作用 。古代知行关 系学说与现代实践的合理有机结合 ,既是对 知行学说做 出的具有高度合理 的现代诠释 ,同时也是帮助现代人 摆脱现 代化与后现代化 的心理 困境 。现代化 、工业化以及人类行 为方 式的多样 化 、当代社会信仰 的普遍缺失 、社会道德滑坡等等一系列 现象的 ,依然 让人类无法轻视道德修养及践履。现代人的知而不行 ,实则是一 种传统 精神 的缺失 。无论是对于传统哲学认识论 、方法论的继续诠释 ,还是 出 于对朱熹道德践履 的重新审视 ,都使朱熹的求理 、求实而又力行 的知行 观上升为一个 当代人在复杂社会生活 中所不 可避免 的人 生问题 。 ( 作者 单位 :西藏 民族大学 )
打开宋明理学教案的秘密之门:探寻其精髓和特点

打开宋明理学教案的秘密之门:探寻其精髓和特点宋明理学是中国古代哲学中的一大学派,于宋、明两代形成,是中国古代思想领域中的重要学派之一。
宋明理学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着特殊的地位,被誉为“中国思想史中最高峰。
”宋明理学教案对于研究其精髓和特点具有重要的价值。
接下来本文将探寻宋明理学教案的秘密之门,探究其中的哲学思想、核心内容、学术特点等。
一、宋明理学的哲学思想宋明理学的哲学思想有其独特的内涵和外延。
宋明理学的哲学思想体系是在唐、宋先贤、佛教和道教三家的文化思想基础上形成的,其中主要包括“理”的认识、“心”的作用和“气”的性质。
宋明理学强调尊重事物自身的本来面目,重视彻悟自己,善用“表里文”的方法,以达到掌握事物本真的目的。
此外,宋明理学还将万物视为一个整体,注重对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的探究,强调“天人合一”的思想。
二、宋明理学的核心内容宋明理学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心性论”、“领悟论”、“诚意论”、“物理辨证法”和“格物致知”等方面。
其中,心性论是宋明理学的核心,它强调人的本质是善良的,只要掌握了真理,人就能够超越自我,达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境界。
领悟论是强调通过一种“领悟”的途径,达到了解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目的,此外,领悟论也指出了“理派”和“气派”的区别,倡导了“知行合一”的思想。
诚意论是指人必须始终如一、真诚待人的思想,它是修身养性的基石。
物理辨证法是宋明变法时期所提倡的哲学思想,这种辩证思想强调了对事物发展规律、性质等的认识,此外,物理辨证法还提倡了对事事物本质的研究。
格物致知则是传统的哲学思想,这种思想通过对具体事物的研究来揭示事物的真实面目和内在规律。
三、宋明理学的学术特点宋明理学的学术特点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
宋明理学重视人类智慧之源的发掘和传承,强调大众和私人学问的统一,它在学术的发展、资料的收集、知识的阐述等方面具有广泛的影响力。
宋明理学非常注重哲学思想的实践性,强调对现实世界的认知和研究,注重对生命的体验和感悟,追求人类与宇宙的共同和谐。
论文--我的知行观

我的知行观知行观,在哲学中,知行关系主要表现为知先行后还是行先知后。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简单来说,就是实践和认识的关系。
周所周知,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大对立派,就知行观而言,唯物主义对实践和认识的关系,强调实践决定认识,同时不否认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唯心主义认为,认识的产生不依赖于实践,是人的头脑自生的。
知行观是中国哲学一个特有的话题,在西方哲学中没有这种提法。
知行观涵盖西方哲学中的知识论或认识论,但不能等号,因为它包含两个要素,一个是“知”,一个是“行”。
“知”关涉知识论或认识论,而“行”则关涉实践论。
在西方哲学中,从柏拉图开始,世界就被二重化了,以为有一个超越的理念世界,还有一个与之相对应的现象世界。
按照这种世界观,知识源于理念世界,仿佛有一本“无字天书”,等待有缘人去读。
在西方哲学中,知识论其实就是研究“无字天书”的读法,故而成为一个单独的话题。
在西方哲学中,知识论和实践论分别是两个话题。
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以知识论为主题;而《实践理性批判》则以实践论为主题。
知行观论域显然比知识论宽,其中既有“知”,又有“行”,并且把两方面紧密联系在一起。
何谓“知”?中国哲学家的看法与西方哲学家不一样。
在中国哲学家眼里,“知”并不是对“无字天书”的解读,只是找到“行”的导向。
对“行”的方法、路线、目标有清楚的了解,那就叫做“知”。
西方哲学所讲“知”通常是狭义的,限制在事实知识的范围内,一般指科学知识;中国哲学所说的“知”是广义的,既包含着关于事实的“知”,也包含着关于价值的“知”,不完全是一个知识的话题,其中也包括价值判断。
价值判断不单单是关于对或错的问题,还有一个得当与否的问题。
由于中国哲学所说的“知”涵盖价值判断,不可能选择西方哲学中那种主客二分的理路。
用从客观到主观的思路,可以解释关于事实的知识如何形成,但解释不了关于价值的知识如何形成。
价值是指客体对主体的有用性,不受客体性原则的限制。
倘若脱离了主体性原则,根本就谈不上价值。
宋明理学精神内核分析

宋明理学精神内核分析本文旨在探讨宋明理学的精神内核,通过对该思想体系的深入了解,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中国传统哲学的内涵和价值。
宋明理学是指北宋至明末这一时期盛行的儒家思想体系,它强调理性、道德和人性的内在超越性。
宋明理学的精神内核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天人合一的观念宋明理学家强调天人合一的观念,即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
这种观念源于先秦时期的“天人合一”思想,强调人应该顺应自然规律,与自然和谐共处。
宋明理学家通过强调“理”和“道德”,将这种思想进一步发展为道德性的天人合一观念,即人应该通过提升自身的道德修养,实现与自然的和谐共存。
二、理学的本体论宋明理学认为,“理”是宇宙万物的本源和本体,是一种超越性的存在。
这种“理”体现在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成为宇宙万物的主宰和规律。
同时,“理”也是道德的基石,人应该通过体认“理”,不断提升自身的道德修养,实现自我完善。
三、知行合一的实践观宋明理学强调知行合一的实践观,即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
理学家们认为,只有将所学知识付诸实践,才能真正实现其价值。
同时,他们还强调“慎独”和“自省”,即要通过反思和审视自己的行为,不断修正错误,提升自己的道德水平。
四、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宋明理学强调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提倡社会责任感和群体意识。
理学家们认为,个人应该始终将社会利益放在首位,积极参与到社会活动中,为社会进步和发展做出贡献。
同时,他们还强调家庭、国家和天下的整体观念,主张通过实现个人道德修养的提升,推动社会的整体进步。
五、终极信仰的缺失与先秦儒家思想相比,宋明理学没有为人们提供一种终极信仰。
虽然理学家们强调道德修养和人性完善,但并未构建起一种类似于宗教信仰的理念体系。
这使得宋明理学的传承和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限制。
综上所述,宋明理学是中国古代哲学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精神内核主要体现在天人合一的观念、理学的本体论、知行合一的实践观、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以及终极信仰的缺失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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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06-11-09作者简介:魏义霞(1965)),女,安徽濉溪人,黑龙江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工作人员。
2007年第2期总第197期齐鲁学刊Q ILUJ O U RNALN o .2G enera l N o .197宋明理学知行观探究魏义霞(黑龙江大学哲学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80)摘 要:对于知行关系,宋明理学家都突出知的主导地位,强调以知为先、以知为本。
由于侧重知、行以及知行关系的道德内涵,理学家由知行讲到格物、致知,并在对知的侧重中将格物、致知都归于知。
理学的知行观以/去人欲,存天理0为工夫,以超凡入圣为目标。
这些迎合了宋明时期加强道德教化的需要,为宗法等级制度的上下、尊卑秩序进行辩护。
理学家对知、行道德内涵的挖掘具有积极意义,提升了人的生存品位和精神追求;但在对知行伦理维度的凸显中忽视了知、行的其他维度,导致了对人的生理欲望和物质需要的漠视。
关键词:宋明理学;知行观;格物致知;等级秩序中图分类号:B2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22X (2007)02-0032-05知与行的关系问题古已有之,但其系统化及成为焦点却始于宋代。
理学家重视知行关系,这与宋明时期道德教化的加强密切相关,可以说,正是这一时期加强道德教化的社会需要使道德认识与道德实践)))知与行的关系问题成为迫切的现实课题。
从二程、朱熹、陆九渊到王守仁,每一位理学家对知行关系的具体看法不尽相同,然而,他们殊途同归的理论走势和价值旨趣却凸显了宋明知行观的道德意蕴和伦理维度,流露出相同的加强道德教化、构筑社会和谐的理论初衷。
一、以知为先、以知为本与知行观的道德内涵和伦理维度综观理学家对知行关系的厘定,从知先行后、知本行次、知行互发、知行俱到、以行为重到知行合一、不分先后等等,见仁见智、不一而足。
这些观点表面看来并不相同,有些甚至给人针锋相对或截然对立的感觉,王守仁以/知行合一0、不分先后反驳朱熹等人的知先行后就是明证。
然而,理学家的知行观具有相同的思想主旨,那就是以知为先、以知为本。
(一)知先行后与以知为本检阅理学家对知行关系的厘定,给人印象最深的莫过于知先行后。
这是因为,一边是二程、朱熹和陆九渊等人不约而同地呼吁知先行后,一边是王守仁竭尽全力地反对知先行后,并且针锋相对地提出/知行合一0、不分先后。
这有必要先明确一下知先行后的具体含义。
二程、朱熹对知先行后的陈述出于相同的意图和动机,那就是:若行,要先明白做什么、如何做;所以,必须知在先。
在知与行的关系上,陆九渊与程朱一样主张知先行后。
对此,他一再写道:/吾友学未博,焉知所行者是当为?是不当为。
0[1](P443)/为学有讲明,有践履,,未尝学问思辨,而曰吾唯笃行之而已,是冥行者也0[1](P160)。
按照陆九渊的说法,只有先明白了道理,行才能有正确的方向;否则,践履便会迷失方向,成为冥行。
循着这个逻辑,必须先知后行。
可见,无论是二程、朱熹还是陆九渊讲知先行后都是为了强调以知指导行。
在他们看来,为了反对脱离知而冥行,必须知在先、行在后。
其实,这也是王守仁断言知行不分先后、合一并进的题中应有之义,他的名言/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工夫0已经把行牢牢地锁定在知的计划之内,目的也是为了将行永远控制在知的主意之下。
进而言之,为了突出知对行的指导,理学家强调,行必须在知的策划、引领和监督下进行,于是推出了知先行后。
其实,从行必须依赖知的指导这个32角度看,知先行后与知行不分前后、相互依赖说的就是一个意思。
因为从目的是为了以知指导行来看,知先行后也是一种知行相互依赖)))至少是其中的一个方面。
正因为如此,理学家都强调知行相互依赖,缺一不可,朱熹对知行关系前后看似矛盾的说法恰好证明了这一点:一方面,朱熹强调知行相互依赖、俱到互发,一定要齐头并进、不可偏废。
从这个意义上说,知与行是同时进行的,不可分为先后。
另一方面,他又强调/论先后,知在先0,一定要先知后行。
对于一面齐头并进俱到,一面分为先后,朱熹本人的解释是前者是本原性的、抽象的,后者是具体的、就一事而论的。
其实,一事中的知先行后以知行相互依存为前提,不仅离开知行相依这一原则便没有知先行后,而且知先行后本身就是相依的一个方面)))说明了知行如何相互依存,只不过是侧重行对知的依赖而已。
明白了这一点可以看到,在知行的相互依赖上,二程、朱熹和陆九渊等人的知先行后与王守仁的/知行合一0别无二致。
换言之,正是知指导行将理学家的知先行后、知行相依和/知行合一0统一了起来。
这表明,理学家的知先行后不是在发生论而是在功能论上立论的,他们对抽象的、本原上的知与行孰先孰后、谁产生谁的问题不感兴趣,而是把关注的焦点聚集在具体处理知行关系时二者的相互依赖、相互作用上;尽管在知行的相互依赖中侧重行对知的依赖,隐藏的前提还是知行相互依赖。
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知先行后与知行相依、/知行合一0以及不分先后并无本质区别,只是侧重不同而已。
至此,有一个问题亟待澄清:理学家讲知先行后,并不否认没有知也可能发生行;恰好相反,他们承认没有知也能行,并且恰恰因为存在着脱离知的行,或者说,没有知在先也一样可以行,所以,才一致奋力疾呼知先行后。
理学家这样做恰恰是为了避免、杜绝不知而行,究其原因,是因为他们认为没有知的指导便无法保证此行合乎知。
与此相联系,理学家将脱离知指导的行称为妄行、冥行,在价值上对这种行为不予认可。
更有甚者,在他们看来,脱离知的妄行、冥行不仅没有价值,而且非常危险。
由于理学家们不愿冒这个险,因此断言无知之行不若不行。
循着这个逻辑,为了完全杜绝此类之行,惟一的办法就是知先行后,把行永远控制在知的指导、监督之下。
对于理学家心中的这个秘密,朱熹的话一语破的:/行者不是泛而行,乃行其所知之行也。
0[2] (P1407)这表明,朱熹之所以不厌其烦地嘱咐人一定要先知后行,是因为他认可、渴望的行不是宽泛的行,而是在知指导下的行。
在这种特定的含义下,知先行后便是不言而喻的了。
(二)知行观的道德内涵和伦理维度理学家之所以力主知先行后,强调行一定要在知的指导下进行,最根本的原因是,他们所讲的知与行都具有特定的含义:正如知特指对封建道德之知一样,行特指对封建道德之行。
这一点从理学家对知、行的界定中可以一目了然。
例如,朱熹所讲的知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并非指人的认识或知识,而是专指人内心先天固有的天赋之知,即所谓的良知或称/天德良知0。
陆九渊、王守仁所讲的知是吾心先天固有之知更是自不待言。
在他们那里,吾心之所以能够成为亘古亘今的宇宙本体,就是因为吾心即是天理,先天固有良知。
其实,将知视为先天固有的先验之知即代表伦理道德的良知是所有理学家的共识。
理学家关于知即先验之知、知即良知的说法引申出两个必然结论:第一,受知指导的行必然与知一样具有道德属性和价值,是对伦理道德的践履躬行;这决定了理学家所讲的知、行均属于道德范畴,对知行关系的界定侧重道德内涵和伦理维度。
第二,在审视、处理知行关系时偏向知的一边,始终以知为先、为本。
在理学家那里,知的先验性或良知的与生俱来否定了知源于行的可能性和必要性,知的良知内涵决定了行的是非、荣辱完全取决于知。
更有甚者,知即天德良知注定了知具有行无可比拟的亘古亘今的绝对权威。
事实上,无论是程朱理学对天理的神化还是陆王心学对吾心的推崇都是对知的神化、夸大和膜拜,都为知在知行关系中占据主导地位、成为根本方面提供了前提。
二、知行与格物、致知用不着深谙宋明理学也可以发现一个显而易见的现象,那就是:在宋明理学中,与知行观一样,存心、格物、致知也成为关注焦点。
其实,这些现象的出现并不是偶然或孤立的,正是围绕着加强道德教化的立言宗旨,理学家重视知行关系,热衷于格物、致知:一方面,对知的凸显使他们在讲格物、致知时侧重知)))朱熹甚至将二者一同归于知。
从这个意义上说,对格物、致知的重视是他们在知行关系上重知的延续,同时也有了在格物、致知前存心的必要。
另一方面,与知、行被定位在道德领域一脉相承,格物、致知在理学中是伦理、道德范畴,这一立论角度使存心有了可能和必要。
(一)讲格物、致知时侧重于知宋明时期,与知行关系成为热门话题相伴随,格33物、致知备受关注。
二程、朱熹、陆九渊和王守仁都对格物、致知提出过自己的见解,朱熹和王守仁更是试图以知、行划分它们的归属。
在朱熹那里,格物、致知都被明确地归于知的范畴。
他曾经断言:/格物者,知之始也;诚之者,行之始也。
0[3](P305)对于5大学6的八条目,朱熹分析说,格物、致知属知,诚意之下属行。
在他那里,不仅致知属于知,格物也被归于知。
朱熹将格物、致知皆归于知,也为他的格物、致知是/一本0提供了佐证。
所谓格物、致知是/一本0,除了表示两者是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不可截然分开之外,格物、致知都属于知也应该是题中应有之义。
正是在格物、致知都属于知的前提下,朱熹强调:/格物,是物物上穷其至理;致知,是吾心无所不知。
格物,是零细说;致知,是全体说。
0[3](P291)王守仁对格物、致知的归属与朱熹并不相同。
在他那里,致知即充分显露先天固有良知,属于知的范畴显然无可争辩,格物的情况就大不一样了。
对于格物,王守仁的解说是:/物,事也,,格者,正也。
0[4](P972)这样一来,格物成了正事)))端正行为,便不完全归于知了。
因为端正行为不仅涉及端正态度)))要有一个认识上的观念问题,关键是行动,这里缺不了行为。
从这个意义上说,王守仁所讲的格物应该属于行或侧重于行,至少不再像朱熹那样归于知了。
尽管如此,对于行,王守仁别出心裁地规定说:/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了。
0[4](P96)沿着这个思路推导下去,既然行不过是知(意念),那么,正事的行动未必不可以归结为意念上的正事。
正因为如此,才有了/人之善恶,由于一念之间0的说法。
退一步说,即使不对王守仁的格物予以硬性归属,同样可以通过王守仁对知、行的界定窥见或推测他讲格物、致知时对知的侧重。
其实,对于这一点,理学家大都如此。
这也是他们讲道德修养时倚重存心、诚意、主敬乃至主静的精神旨归。
(二)将格物、致知界定为伦理范畴如果说在是否将格物、致知归属于知上,理学家的看法略有差异的话,那么,他们观点的整齐划一之处则是无一例外地将格物、致知归于道德领域。
如此一来,无论属知还是属行,格物、致知非天德良知即道德践履,都是伦理、道德范畴则是毋庸置疑的。
陆九渊将格物诠释为/减担0)))减少物质欲望,即他崇拜的孟子的名言)))/养心莫善于寡欲0的/寡欲0。
在此,格物的伦理色彩已经十分明朗。
到了朱熹那里,不管属知还是属行,反正格物、致知的所知、所行无外乎对三纲五常的体悟或践履,其目的是/穷天理,明人伦0。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断言:/万物皆有此理,理皆同出一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