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资报告与审计报告的根本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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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6.02.15•【文号】财会[2006]4号•【施行日期】2007.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财会[2006]4号二○○六年二月十五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验资业务,明确工作要求,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注册会计师在执行验资业务时,应当将本准则与相关审计准则结合使用。

第三条本准则所称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验资分为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

设立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验单位申请设立登记时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的审验。

变更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验单位申请变更登记时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的审验。

本准则所称被审验单位,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拟设立或已设立的,依法应当接受验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合同、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出资者和被审验单位的责任。

第五条按照本准则的规定,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出具验资报告,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不能减轻出资者和被审验单位的责任。

第六条注册会计师执行验资业务,应当遵守相关的职业道德规范,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持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并对执业过程中获知的信息保密。

第二章业务约定书第七条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被审验单位基本情况,考虑自身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初步评估验资风险,以确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八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就下列主要事项与委托人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一)委托目的;(二)出资者和被审验单位的责任以及注册会计师的责任;(三)审验范围;(四)时间要求;(五)验资收费;(六)报告分发和使用的限制。

财政部关于明确注册会计师验资报告作用的通知-[财协字[1999]102号]

财政部关于明确注册会计师验资报告作用的通知-[财协字[1999]102号]

财政部关于明确注册会计师验资报告作用的通知正文:---------------------------------------------------------------------------------------------------------------------------------------------------- 关于明确注册会计师验资报告作用的通知(财协字〔1999〕1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近来,一些地方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及其他有关单位、个人来电来函,询问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有何作用等问题,现明确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注册会计师依法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财政部印发的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中规定,本公告所称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设立的依法应当进行验资的被审验单位的实收资本(股本)及其相关的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的审验。

注册会计师执行验资业务出具的验资报在规定用途内(如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时)具有法定证明效力,能合理地保证报告使用人确定投资者出资的到位情况。

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出具的验资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验资报告的真实性是指验资报告应如实反映注册会计师的验资范围、验资依据、已实施的主要验资程序和应发表的验资意见;验资报告的合法性是指验资报告的编制和出具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的规定。

由于验资的固有局限性及注册会计师的职权限制,若存在投资者恶意作弊或与有关机构通同作弊,提供注册会计师不能识别的虚假证明材料等情况,即使注册会计师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验资业务,也可能得出不适当的验资结论,导致所发表的验资意见与实际情况不相符。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_号——验资》指南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_号——验资》指南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指南第一章总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以下简称本准则)第一章(第一条至第六条),主要说明本准则的制定目的、本准则与其他审计准则的关系、验资的含义、验资类型及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的含义、被审验单位的含义、出资者和被审验单位的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并对注册会计师执行验资业务应遵守的职业道德规范提出要求。

一、本准则与其他审计准则的关系本准则第二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在执行验资业务时,应当将本准则与相关审计准则结合使用。

注册会计师在执行验资业务时不应孤立地使用本准则,而应当将本准则与相关审计准则结合使用。

例如,注册会计师除了遵守本准则的要求外,还应当遵守审计业务约定书、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审计工作底稿、计划审计工作、审计证据、存货监盘、函证、期后事项、管理层声明、利用专家的工作等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其他相关审计准则的一般原则和要求与本准则不一致的,以本准则为准。

二、验资的含义(一)验资的含义本准则第三条第一款指出,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此定义主要明确了下列几个问题:1.验资是注册会计师的法定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是注册会计师的法定业务之一。

其他法律法规也有对注册会计师承办验资业务作出规定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

2.验资是一种受托业务。

注册会计师必须接受委托人的委托,由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业务约定书,方可执行验资业务。

3.验资是一项鉴证业务。

注册会计师的审验意见旨在提高被审验单位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情况的可信赖程度,满足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及被审验单位向出资者签发出资证明的需要。

4.验资的内容包括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区别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区别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区别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是两种不同的报告,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内容和目的不同审计报告主要是对财务报表进行审核,并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绩效等进行评价和表达意见。

审计报告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供给企业及相关利益相关方(如股东、债权人、投资者等)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公正性、准确性等进行评估和把握,可以帮助相关利益相关方决策。

审计报告的重点是对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核实和核准,评价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绩效。

评估报告主要是针对企业或项目的风险、效能、可行性等进行评估,并提供给企业或项目管理方进行决策参考。

评估报告的目的是为了帮助企业或项目管理方评估和确定策略、规划、项目可行性等,从而提高经济效益。

评估报告的重点是对企业或项目的目标、策略、风险等进行评估和分析。

二、报告内容结构不同审计报告通常包括报告开头、报告范围、审核方法、审计意见等几个部分。

报告开头是对审计对象进行简要介绍,报告范围是对审计工作范围进行说明,审核方法是对审计过程进行描述,审计意见是对审计结果的总结和评价。

审计报告的结构相对固定,以确保审计报告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评估报告的内容结构相对更加灵活,主要包括评估项目简介、评估目标和范围、评估方法和数据分析、评估结果和建议等几个部分。

评估报告的结构和内容可以根据具体的评估对象和目的进行调整,以满足评估方的需求。

三、报告形式不同审计报告通常以正式的文件形式进行呈现,采用标准的审计报告格式和文字,具有严谨、正式的特点。

审计报告需要经过审计师的专业审核和署名确认,具有法律和质量保证的效力。

评估报告的形式灵活多样,可以采用报告书、PPT演示、口头汇报等多种形式呈现。

评估报告的形式与内容相结合,以便于评估方更好地理解和使用评估结果。

综上所述,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在内容、目的、结构和形式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审计报告主要关注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评估报告主要关注企业或项目的风险和效益。

审计报告具有严谨、正式的特点,评估报告形式灵活多样。

《审计准则第162_号——验资》指南

《审计准则第162_号——验资》指南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指南目录第一章总则.........................................................一、本准则与其他审计准则的关系.....................................二、验资的含义.....................................................三、验资类型及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的含义.............................四、被审验单位的含义...............................................五、出资者和被审验单位的责任.......................................六、注册会计师的责任...............................................七、对注册会计师执行验资业务的职业道德要求......................... 第二章业务约定书.....................................................一、了解被审验单位基本情况与初步评估验资风险.......................二、与委托人的沟通.................................................三、签订业务约定书................................................. 第三章计划、程序与记录...............................................一、验资计划.......................................................二、获取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或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情况明细表...三、审验范围.......................................................四、审验程序.......................................................五、验资工作底稿................................................... 第四章验资报告.......................................................一、形成审验意见和出具验资报告的基础...............................二、验资报告要素...................................................三、拒绝出具验资报告并解除业务约定情形............................. 第五章附则......................................................... 附录1602-1:设立验资的取证与审验程序..................................一、设立验资的取证.................................................二、设立验资的审验程序............................................. 附录1602-2:变更验资的取证与审验程序..................................一、变更验资的取证.................................................二、变更验资的审验程序............................................. 附录1602-3:工作底稿参考格式..........................................参考格式1602-3-1 被审验单位基本情况表(适用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验资)...............................................参考格式 1602-3-2 被审验单位基本情况表(适用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验资).............................................参考格式1602-3-3 被审验单位基本情况表(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设立验资)...............................................................参考格式1602-3-4:验资业务约定书参考格式(适用于拟设立公司设立验资)...............................................................参考格式1602-3-5:验资业务约定书参考格式(适用于变更验资)........参考格式1602-3-6 总体验资计划....................................参考格式1602-3-7 ××审验程序表..................................参考格式1602-3-8 银行询证函(适用于拟设立公司)..................参考格式1602-3-9 银行询证函(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参考格式1602-3-10 银行询证函(适用于已设立公司).................参考格式1602-3-11 验资事项声明书(适用于设立验资――以内资有限责任公司为例).......................................................参考格式1602-3-12 验资事项声明书(适用于变更验资――以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例)................................. 附录 1602-4 验资报告参考格式..........................................1.适用于拟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次全部出资........................2.适用于拟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次出资首次验资....................3.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股东一次全部出资...............................4.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次出资非首次验资.........................5.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增资........................................... 6.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 7.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减资..........................................第一章总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以下简称本准则)第一章(第一条至第六条),主要说明本准则的制定目的、本准则与其他审计准则的关系、验资的含义、验资类型及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的含义、被审验单位的含义、出资者和被审验单位的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并对注册会计师执行验资业务应遵守的职业道德规范提出要求。

验资报告收费标准

验资报告收费标准

验资报告收费标准一、前言。

在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验资报告作为一种重要的财务审计工具,被广泛应用于企业重大资产重组、股权转让、上市辅导等各类财务活动中。

由于验资报告的编制需要涉及大量的数据分析和专业知识,因此其收费标准也备受关注。

本文将就验资报告的收费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二、收费标准的制定原则。

1. 公平合理,验资报告的收费标准应当公平、合理,既能保障审计师的合法权益,又能满足客户的需求。

2. 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应当与服务内容相匹配,对于不同的验资报告服务项目,应当有相应的收费标准。

3. 成本考量,收费标准的制定应当考虑到审计师的成本,包括人力成本、技术成本、管理成本等。

4. 市场调研,收费标准的制定还应当充分考虑市场行情,避免出现价格过高或者过低的情况。

三、验资报告收费标准的构成。

1. 基本收费,包括审计师的基本工作时间、基本人工成本、基本材料费用等。

2. 附加收费,对于一些特殊的验资报告项目,可能会涉及到一些附加的工作量和费用,如特殊数据分析、复杂的财务模型建立等。

3. 风险补偿,在一些风险较高的验资报告项目中,审计师可能会要求额外的风险补偿费用,以应对潜在的风险。

4. 咨询费用,在编制验资报告的过程中,客户可能会咨询一些与财务审计相关的问题,审计师可以根据咨询内容收取额外的咨询费用。

四、验资报告收费标准的影响因素。

1. 项目复杂度,验资报告的复杂度是影响收费标准的重要因素,一般来说,项目越复杂,收费标准就会越高。

2. 审计风险,审计风险的大小也会对收费标准产生影响,对于风险较高的项目,审计师可能会提高收费标准。

3. 客户信誉度,客户的信誉度也是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对于信誉度较低的客户,审计师可能会提高收费标准以应对潜在的风险。

4. 市场竞争,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也会对收费标准产生影响,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审计师可能会降低收费标准以吸引客户。

五、结语。

通过对验资报告收费标准的详细介绍,我们可以看到,收费标准的制定是一个复杂而严谨的过程,需要考虑多种因素的影响。

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2001年修订)

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2001年修订)

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2001年修订)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1.01.21•【文号】财会[2001]1002号•【施行日期】2001.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6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通知》(发布日期:2007年2月6日实施日期:2007年2月6日)废止,废止日期为2007年1月1日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2001年1月21日修订财会〔2001〕100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验资业务,明确工作要求,保证执业质量,根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公告。

第二条本公告所称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或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验资分为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

设立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验单位申请设立登记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的审验。

变更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验单位申请变更登记的注册资本变更情况进行的审验。

第三条本公告所称被审验单位,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拟设立或已设立的,依法应当进行验资的企业。

第四条按照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和协议、合同、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出资者及被审验单位的责任。

第五条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或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出具验资报告,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出资者及被审验单位的责任。

第六条注册会计师执行验资业务,应当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第二章审验范围与程序第七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在了解被审验单位基本情况,考虑自身能力和能否保持独立性,初步评估验资风险后,确定是否接受委托。

如接受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验资业务约定书。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号——验资》指南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号——验资》指南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指南第一章总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以下简称本准则)第一章(第一条至第六条),主要说明本准则的制定目的、本准则与其他审计准则的关系、验资的含义、验资类型及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的含义、被审验单位的含义、出资者和被审验单位的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并对注册会计师执行验资业务应遵守的职业道德规范提出要求。

一、本准则与其他审计准则的关系本准则第二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在执行验资业务时,应当将本准则与相关审计准则结合使用。

注册会计师在执行验资业务时不应孤立地使用本准则,而应当将本准则与相关审计准则结合使用。

例如,注册会计师除了遵守本准则的要求外,还应当遵守审计业务约定书、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审计工作底稿、计划审计工作、审计证据、存货监盘、函证、期后事项、管理层声明、利用专家的工作等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其他相关审计准则的一般原则和要求与本准则不一致的,以本准则为准。

二、验资的含义(一)验资的含义本准则第三条第一款指出,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此定义主要明确了下列几个问题:1.验资是注册会计师的法定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是注册会计师的法定业务之一。

其他法律法规也有对注册会计师承办验资业务作出规定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

2.验资是一种受托业务。

注册会计师必须接受委托人的委托,由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业务约定书,方可执行验资业务。

3.验资是一项鉴证业务。

注册会计师的审验意见旨在提高被审验单位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情况的可信赖程度,满足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及被审验单位向出资者签发出资证明的需要。

4.验资的内容包括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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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报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怎么用?有什么区别?一、验资报告验资报告是指经过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的实收资本(股本)及其相关的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验后出具的书面证明。

是证明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活动资金状况的文件。

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验资报告,以此来证明该社会团体是否具有规定的活动资金数额。

验资报告应当以文字报告的形式确切地表述验证的内容,并由注册会计师签字或盖章、会计师事务所加盖公章后生效。

验资报告应当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

验资机构对自己出具的验资报告负有法律责任,必须确保真实性和可靠性,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伪造验资报告。

不具备验资资格的任何单位出具的“验资报告”,均视为无效。

验资报告的作用:(1) 验资报告只能合理地保证已验证的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或变更情况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和协议、合同、章程的要求而不能绝对地保证。

这是因为验资固有的局限性及注册会计师的职权限制。

如果出资者与被审验单位恶意作弊或与有关机构通同作弊,提供注册会计师不能识别的虚假证明材料等情况,即使注册会计师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验资业务,也可能得出不适当的审验结论,导致所发表的审验意见与实际情况不相符。

(2)(2)验资报告具有很强的时效性,不能作为被审验单位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保证。

这是因为,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是说明验资截止日这一时点注册会计师验证的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

验资以后,由于被审验单位经营管理活动的持续进行及经营者、出资者的各种经营管理行为(包括抽逃出资)都将直接或间接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资本保全情况,从而影响其偿债能力、持续经营能力等。

关于验资报告的时效性及有效期问题,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44号)第六条的规定:“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应当在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如果超过90日,公司登记机关将要求企业重新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

由此可见,验资报告出具之后可用于工商登记的有效期为 90日。

二、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书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在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特定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后,编制并由其所在评估机构向委托方提交的反映其专业意见的书面文件。

它是按照一定格式和内容来反映评估目的、假设、程序、标准、依据、方法、结果及适用条件等基本情况的报告书。

资产评估报告书有以下几方面的作用:1、它为被委托评估的资产提供作价意见。

资产评估报告书是经具有资产评估资格的机构根据委托评估资产的特点和要求组织评估师及相应的专业人员组成的评估队伍,遵循评估原则和标准,按照法定的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对被评估资产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后,通过报告书的形式提出作价的意见,该作价意见不代表任何当事人一方的利益,是一种独立专家估价的意见,具有较强的公正性与客观性,因而成为被委托评估资产作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2、资产评估报告书是反映和体现资产评估工作情况,明确委托方、受托方及有关方面责任的依据。

它用文字的形式,对受托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背景、范围、依据、程序、方法等过程和评定的结果进行说明和总结,体现了评估机构的工作成果。

同时,资产评估报告书也反映和体现受托的资产评估机构与执业人员的权利与义务,并以此来明确委托方、受托方有关方面的法律责任。

资产评估报告书也是评估机构履行评估协议和向委托方或有关方面收取评估费用的依据。

3、对资产评估报告书进行审核,是管理部门完善资产评估管理的重要手段。

资产评估报告书是反映评估机构的评估人员职业道德、执业能力水平以及评估质量高低和机构内部管理机制完善程度的重要依据。

有关管理部门通过审核资产评估报告书,可以有效地对评估机构的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4、资产评估报告书是建立评估档案,归集评估档案资料的重要信息来源。

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在完成资产评估任务之后,都必须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将评估过程收集的资料、工作记录以及资产评估过程的有关工作底稿进行归档,以便进行评估档案的管理和使用。

三、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是社会审计组织接受审计机关委托时,办理审计监督业务完毕后,向委托方即审计机关提出的审计情况和结果,作为审计机关下达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的依据。

审计报告作用:对于内部审计师来说:审计报告总结概括了审计工作的目的、范围和结果,鼓励采取行动来加强控制,促进审计人员加强教育与培训,为审计人员的工作业绩评价提供方便,为后续审计的进行提供便利条件。

对经营管理人员来说:审计报告提供了行动计划,促进其采取必要的改进措施;为需要高层管理者关注的事情能够得到关注提供了支持,为繁忙的经营经理了解经营情况提供了一个窗口,有助于评价经营业绩。

对高层管理人员来说:审计报告提供了其他报告所不能够提供的有关经营和控制的详细情况,提供了一些高层管理者不可能从其他途径获得的客观信息。

提供的有关审计活动的信息,可以使高层领导者判断是否很重要或高风险的事件正在接受审计,可以促进经营活动的规范化。

对其他组织来说:审计报告是一项重要的信息来源,外部审计人员可借助审计报告来评估其依赖内部审计工作的程度,以避免重复工作,有助于为监管机构的利益提供保证。

四、验资报告、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区别标题不同、收件人不同、内容不同、性质不同。

篇二:郑州代理记账公司:审计报告与验资报告有什么不同审计报告与验资报告有什么不同代理记账、工商注册财务咨询、审计汇算首选金凯元好快记问:验资报告和审计报告有什么区别呢?答:验资报告是指经过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的实收资本(股本)及其相关的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验后出具的书面证明。

验资报告具有法定证明效力,供被审验单位申请设立登记或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出资者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

验资报告不应被视为对被审验单位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

委托人、被审验单位及其他第三方因使用验资报告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根据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出具的、用于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

审计报告是审计工作的最终成果,具有法定证明效力。

审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基本要素:①标题。

②收件人。

③引言段。

④范围段。

⑤意见段。

⑥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及盖章。

⑦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

⑧报告日期。

以上由郑州代理记账公司整理总结。

篇三:审计报告与验资、审核报告区别篇四:验资报告,审计报告说明包括要素(一)标题;(二)收件人;(三)范围段;(四)意见段;(五)说明段;(六)附件;(七)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八)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九)报告日期。

验资资料 1、被审验单位的设立申请报告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2、被审验单位出资者签署的与出资有关的协议、合同和企业章程; 3、出资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4、被审验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全体出资者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和委托文件、代表或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6、经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被审验单位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8、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对账单(或具有同等证明效力的文件)及银行询证函回函; 9、拟设立企业关于依法建立会计账簿等事项的书面声明; 10、被审验单位确认的货币出资清单、实物出资清单、无形资产出资清单、与净资产出资相关的资产和负债清单、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11、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审计报告基本要素审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要素:(1)标题;(2)收件人;(3)引言段;(4)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5)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6)审计意见段;(7)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8)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9)报告日期。

篇五:审计报告网上备案制度青岛市市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实行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网上备案制度的通知各分(市)工商局、各验资、审计中介机构: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和谐社会,进一步提高经营主体的诚信意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实行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网上备案制度。

一、实施的意义近年来,我市验资、审计中介机构发展较快,在健全市场运行机制、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有的未经登记乱设分支机构,乱出审计和验资报告,有的与黑中介相勾结牟取非法利益。

更有甚者,有的黑中介以非法手段冒充验资、审计机构的名义编制假验资报告、审计报告,严重侵害了合法验资、审计机构的权益,扰乱了社会市场经济秩序,也给执法单位查处“两虚一逃”案件带来困难。

因此,利用互联网开展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网上备案制度,将有力保护合法验资、审计机构的权益,对打击非法中介机构,遏制“两虚一逃”案件发生具有积极作用。

二、实施时间自2008年3月1日起,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从事企业验资、审计等业务的中介机构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审计报告》实行网上备案制度。

三、实施范围经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所属分局登记注册,从事企业验资、审计等业务,能够出具合法报告书的中介机构都应实行网上备案制度,为企业出具的《验资报告》、《审计报告》须逐份备案。

四、备案方法和程序从事企业验资、审计等业务的经营主体登录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网上备案系统网站(),通过企业名称和注册号(默认密码)进入系统,填写本单位基本信息维护和注册会计师资格执业信息。

本单位基本信息维护包括联系电话、工商联络员姓名、审计报告和验资报告编号规则、注册会计师信息包括注册会计师姓名、会计师证书编号、上传注册会计师签名图片等。

(详见附件《青岛市工商局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网上备案系统操作手册》)(二)提交报告为企业出具《验资报告》、《审计报告》后,登录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网上备案系统网站(),首先输入企业的注册号或企业名称进行验证,拟设立企业输入《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中名称序号进行验证;验证通过后,填写出具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姓名、报告编号、报告日期等,并上传该企业电子版的《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上传成功后,完成《验资报告》、《审计报告》网上备案程序。

(详见附件《青岛市工商局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网上备案系统操作手册》)(三)报告审查为确保《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的真实有效,工商年检审查、注册登记人员接收到企业递交的书式《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后,应与网上备案信息核对。

已收到电子文档的,与书式内容完全一致,且企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未收到电子文档的,企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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