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网上税务局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流程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系统使用小常识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使用小常识
1.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如何登录?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登录地址同原网上税务局一致,保持不变,登录方式如下:一是登录山东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点击首页“电子税务局”进入系统;
二是输入以下网址:
/sdwsswj 进入系统。
2.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登录密码有改变吗?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账户和密码同原网上税务局一致,纳税人登录时,帐号不变、登录密码不变。
3. 电子税务局对操作系统和浏览器的要求是什么?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目前支持的操作系统主要有:Windows Xp 、Windows vista 、Windows7、Windows8
、Windows10。
推荐使用IE 内核系列版本浏览器,建议使用Internet Explorer8及以上的IE 浏览器版本。
4.使用山东省电子税务局需要对浏览器做哪些设置?
使用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时,请使用登录前页面中的“环境检测”功能进行检测
本地检测各项均通过的,请登录使用系统。
有检测未通过项时,可点击右侧的“设置说明”进行设置。
增值税开票,报税,买发票完整过程

开发票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式三联)打开开票专用电脑(07368)→插入税控IC卡→点击“防伪开票”(135789)→点击“发票管理”→点击“专用发票填开”→系统自动填出将要开的发票类别代码和号码,核对现有的发票号码是否正确,点击“确定”进入开票界面→填写发票信息四要素(购货单位名称、对方纳税人识别号、地址以及电话,写在一行中间空一格、开户行及地址,写在一行中间空一格、);或者直接在购货单位名称下拉菜单里选择已有的购货单位,点击回车键,剩余信息会自动弹出。
→然后切到发票表体中,按照销售单填写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吨位、数量、单价,金额和税率税额自动弹出。
(注意:再填单价之前点击右上角“价格”标志,调整为含税单价之后在输入销售单上的单价→回车到金额项时再次点击右上角“价格”标志切换→点击右上角刷新标志(是个√))→与销售单核对发票大小金额和票面信息→按票号放入正确票号空白发票(空白发票号码千万不能放错)→把打印机调整为一式三联状态→点击“打印”→开票完成。
开票结束→与销售单再次核对发票信息→三联全部盖发票专用章→第一联销货方记账联由领票人签字并留作入账、第二联抵扣联和第三联发票联给领票人→把销售单和第一联发票放在一起入账。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一式五联)打开开票专用电脑(07368)→插入税控IC卡→点击“防伪开票”(135789)→点击“发票管理”→点击“普通发票填开”→系统自动填出将要开的发票类别代码和号码,核对现有的发票号码是否正确,点击“确定”进入开票界面→填写发票信息(只有购货单位名称一个)→然后切到发票表体中,按照销售单填写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吨位、数量、单价,金额和税率税额自动弹出。
(注意:再填单价之前点击右上角“价格”标志,调整为含税单价之后在输入销售单上的单价→回车到金额项时再次点击右上角“价格”标志切换→点击右上角刷新标志(是个√))→与销售单核对发票大小金额和票面信息→按票号放入正确票号空白发票(空白发票号码千万不能放错)→把打印机调整为一式五联状态→点击“打印”→开票完成。
发票丢失情况说明补办发票的详细步骤

发票丢失情况说明补办发票的详细步骤尊敬的客户,很抱歉听到您因发票丢失而产生的困扰,我们十分重视您的反馈。
为了解决您的问题并确保您的合法权益,我们将详细说明补办发票的步骤。
请您按照以下指引操作:1. 提供必要信息为了核实您的身份和购买记录,您需要提供以下必要信息:- 购买日期:请提供购买商品或服务的准确日期。
- 发票抬头:请提供发票的抬头名称,确保与购买时填写的一致。
- 订单号:若有相关订单号码,请提供以便我们查询相关信息。
2. 联系销售人员或拨打客服热线请联系您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销售人员,并向其说明您的发票丢失情况。
销售人员将协助您补办发票,并为您提供详细的操作指引。
如果您无法联系到销售人员,您可以拨打我们的客服热线,我们的工作人员会尽快处理您的问题。
3. 填写发票补办申请表销售人员或客服人员将向您提供发票补办申请表。
请您仔细填写该表格,并核实所有所填信息的准确性。
确保申请表上的信息与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提供的一致。
4. 提供附加证明材料为了加快发票补办的过程,您可能需要提供一些附加证明材料,以确保您的申请受理顺利。
这些材料可能包括:- 购物收据或订单确认邮件:提供购买商品或服务的证明,例如购物收据、订单确认邮件等。
- 身份证明:提供您的有效身份证明,例如身份证、护照等。
- 其他购买相关证明:如果您购买的是某些特殊商品或服务,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 提交申请请将填写完整的发票补办申请表及相关附加证明材料提供给销售人员或客服人员。
您可以选择将申请表和材料直接交至销售人员办公处,或通过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给我们。
6. 等待处理一旦您的发票补办申请递交成功,我们将尽快处理您的请求。
您会收到一份确认函,通知您我们已成功受理您的申请,并将在合理的时间内为您补办发票。
补办发票的时间可能因各地法规和流程而有所不同,请您耐心等候。
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或延迟,我们会及时与您沟通并说明原因。
如果您对上述步骤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更多帮助,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办理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流程

办理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流程步骤一:准备工作
1.确定丢失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包括票号、开票日期、销售方
名称与纳税人识别号、购买方名称与纳税人识别号、发票金额等要素。
2.查找相关的票据和证明材料,如购买方与销售方的纳税登记证、开
票明细等。
3.了解当地税务部门办理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的具体要
求和流程。
步骤二:填写申请表格
2.在表格中填写纳税人基本信息、丢失发票的信息、申请理由等内容。
步骤三:携带相关材料提交申请
1.准备好填写完成的申请表格和相关的票据和证明材料。
3.将申请材料和证明材料提交给工作人员,并按照工作人员的要求进
行确认和补充。
步骤四:等待办理结果
1.提交申请后,税务部门将进行审核和核实。
2.根据不同地区和具体情况,办理时间可能会有所不同。
一般情况下,办理周期为5个工作日左右。
3.如需要加急办理,可向税务部门提出,但可能需要额外支付一定的
加急费用。
步骤五:领取已报税证明单
2.在领取时,需进行相关信息的核对,确保证明单的准确性。
3.领取时,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具体费用标准以当地税务部门规定为准。
补充说明:
2.在提交申请和领取已报税证明单时,注意保管好相关单据和证明,以备后续使用。
通过上述步骤的操作,您就可以顺利完成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的办理。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流程

4.填写表格,红色带星号 必填。
*
5.单价与发票票面单价完全一致
6.行数不能超过7行。
7、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发票信息 与开具发 票票面信息一致。
8.表格中的“报税日期”为税控盘中开具这张发票的已报送日期,
即发票上传成功日期。
9.纳税申报日期为增值
税申报成功日期。
10.填写完成后,点击“数据暂
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流程
汇报人:千图网 时间:2019.08.08
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点击右侧“网上税务局”。
2、电脑插入税控盘, 选择证书登录《山东 省网上税务局》
3.点击“网上申办” 发票类 丢失增值税专用 发票已报税证明 申请 丢失增值税专用 发票已报税证明 申请办理
存”。
11.在下方“附送资料”,“已丢失增值税专用记账
联”点击右侧“未上传”,将发票记账联照片上传。
12.上传照片后,点击签章,照片签章。
13、点击“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
税证明申请查询”,点击右
山东网上报税流程

山东网上报税流程电子报税系统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并逐步走向成熟。
因此,如何研发高质量的电子报税系统成为税务系统备受关注的课题之一。
接下来请欣赏店铺给大家网络收集整理的山东网上报税流程。
山东网上报税流程1. 登录――核对日期(密码1)――系统维护――纳税核定―――基本信息维护――输入税号――保存退出;2. 重进软件――系统维护――纳税核定――申报表选择――选择完保存显示到主界面;3. 数据传输――其他传输――设置通讯参数(只填写注册码,选择互联网)――其他传输――字典信息下载――远程――下载成功退到主界面;4.系统维护――纳税核定――基本信息维护――查看下载信息是否正确;5. 增值税:(上网)――数据传输――其他传输――销项发票下载――远程――提示下载成功――确认退出――进项发票下载――远程――提示下载成功――退出到主界面;发票处理――销项发票――普通发票数据录入(a:想要录入需先点击“增加”;b:含税销售额指实际销售额不包括作废发票额;c:税率一次只能选一种;d:发票份数指总份数包括作废发票数)――可对其修改删除――保存返回即可――销项发票――无票销售录入――方法同普通发票――保存返回――进项发票―其他进项发票数据录入――录入方法同普通发票――保存退出――进项发票――货物运输发票数据录入――录入方法同普通发票――保存返回;7. 报表填写――增值税――填写各表(增值税附表三和四由系统自动生成)――各表填写完毕后一定要保存退出――数据审核――单击“审核”――审核成功――确定返回到主界面;8. 上网――数据传输――数据上报――生成数据――远程上报――提示申报成功――确认返回到主界面;9. 上网――数据传输――数据上报――申报情况反馈信息――查询打印――选择报表打印即可(A4)。
山东抄税的流程抄税是指开票单位将防伪税控中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信息读入企业开发票使用的IC卡中,然后将IC卡带到国税局去,读到他们的电脑系统中,以便和取得发票的企业认证进项税金,记入国税局计算机系统的信息进行全国范围的发票比对,防止企业开具阴阳票、大头小尾票,并控制企业的销售收入。
增值税发票丢失证明
增值税发票丢失证明增值税发票丢失证明增值税发票丢失证明一般纳税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补认证,应提供:销方“已抄税证明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存根联加盖发票专用章两份关于补认证的申请,说明丢失原因并保证如果找到原件也不再认证,加盖公章,注说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购货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销货方要开具“已抄税证明单”,应提供:加盖“已抄税”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附列资料表增值税专用发票记帐联复印件加盖发票专用章一份携带企业公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292号)规定:纳税人必须严格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保管使用专用发票,对违反规定发生被盗、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必须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视具体情况,对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在一定期限内(最长不超过半年)停止领购专用发票。
对纳税人申报遗失的专用发票,如发现非法代开、虚开问题的,该纳税人应承担偷税、骗税的连带责任。
1.需抛开税务机关繁琐的程序或想要避免罚款的单位。
2.空白增值税发票丢失被盗需避免登报处罚的单位。
3.增值税发票遗失且超过90天未认证的单位。
4.因保管不当等其他原因将增值税发票遗失的单位。
5.销货单位以任何理由拒绝出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给购货单位。
6.销货单位已经出具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及销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但由于各种原因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不给予审核批准。
企业由于保管不善或其他原因丢失或被盗空白发票的,应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并附有关部门证明材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发票管理部门申报办理有关手续。
具体办法是:一、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征管服务大厅发票管理窗口提交书面报告以及公安等部门的证明材料,报告主管税务机关,还要须在《办税园地》等税务报刊杂志上登报声明作废。
丢失发票处理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处理,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在辖区内地级市报刊上登报声明作废。
然后填报《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持税控设备到国税主管机关或自行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
税务机关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可以按发票管理办法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情形,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税务机关对丢失空白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可以按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情形,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第三条规定进行处理:(1)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1、2,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2)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3)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纳税人丢失已经开具的普通发票,大多是由保管不善造成的。
未经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发票取得方用开具方提供的复印件、证明等材料不能作为税前扣除凭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号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字体:【大】【中】【小】为切实转变税务机关工作职能,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国家税务总局开展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全面全程提速办税,给诚信守法的纳税人提供更多的办税便利,现将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简化纳税人领用增值税发票手续取消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手工验旧。
税务机关应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发票税控系统报税数据,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增值税发票验旧工作。
二、简化专用发票审批手续一般纳税人申请专用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下同)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十万元的,主管税务机关不需事前进行实地查验。
各省国税机关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扩大不需事前实地查验的范围,实地查验的范围和方法由各省国税机关确定。
三、简化丢失专用发票的处理流程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1、2,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发票挂失流程
发票挂失流程一、申请挂失。
1. 申请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税务局办理挂失手续。
2. 提供相关发票信息,包括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等。
3. 填写挂失申请表格,注明挂失原因并签字确认。
4. 缴纳挂失手续费,领取挂失凭证。
二、挂失处理。
1. 税务局工作人员审核申请材料,确认发票信息和申请人身份。
2. 确认无误后,办理挂失手续并在系统中记录挂失信息。
3. 打印挂失凭证,盖章确认,并交与申请人。
三、补开发票。
1. 申请人凭挂失凭证到开票单位办理补开手续。
2. 提供挂失凭证、申请人身份证件、相关发票信息。
3. 开票单位审核确认后,办理补开手续并打印新的发票。
4. 申请人确认无误后,领取补开的发票。
四、注意事项。
1. 挂失后原发票无效,如在挂失前已使用,需提供使用证明并办理换开手续。
2. 挂失凭证需妥善保管,避免遗失或被他人冒领。
3. 补开发票的时间和地点需根据开票单位的规定,及时办理手续。
4. 如有特殊情况,可根据税务局相关规定申请特殊处理。
五、结束语。
发票挂失流程是保障发票使用安全和合法性的重要环节,申请人在办理挂失手续时需提供准确完整的发票信息,并妥善保管挂失凭证,以便顺利办理补开手续。
税务局和开票单位将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挂失和补开手续,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希望申请人能够理解并配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税收秩序和社会稳定。
以上就是发票挂失流程的详细办理步骤,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咨询税务局或开票单位的工作人员。
祝您办理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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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4.填写表格,红色带星号 必填。
*
5.单价与发票票面单价完全一致
6.行数不能超过7行。
7、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发票信息 与开具发 票票面信息一致。
8.表格中的“报税日期”为税控盘中开具这张发票的已报送日期,
即发票上传成功日期。
9.纳税申报日期为增值
税申报成功日期。
10.填写完成后,点击“数据暂
存”。
11.在下方“附送资料”,“已丢失增值税专用记账
联”点击右侧“未上传”,将发票签章。
13、点击“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
税证明申请查询”,点击右侧“起草”
14.点击提交申请!
谢谢品阅
汇报人:千图网 时间:2019.08.08
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流程
汇报人:千图网 时间:2019.08.08
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点击右侧“网上税务局”。
2、电脑插入税控盘, 选择证书登录《山东 省网上税务局》
3.点击“网上申办” 发票类 丢失增值税专用 发票已报税证明 申请 丢失增值税专用 发票已报税证明 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