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能源统计报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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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统计及报表制度

能源统计及报表制度

能源统计及报表制度
能源统计是能源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为理顺能源消耗统计上报渠道,确保能源消耗数据的真实性,为集团公司的节能管理工作提供可靠的能源数据,特制定本制度。

1、各单位务必完善能源消耗、计量设施,配备能源消费过程中的计量器具,制定专人管理,建立能源计量制度,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建立完善计量检测体系,加强检测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切实掌握能源计量第一手资料,确保统计报表数据真实可靠。

2、各单位应配备高素质的节能管理、统计人员,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在保持统计人员相对稳定的情况下,严格执行统计人员从业资格。

3、各单位要加强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完善原始记录,健全统计台帐,配备必要的统计工具,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素质,确保工作质量。

4、各单位统计员要严格数据统计口径,上报时间,对报出的统计数据负责,注重数据信息分析,抓好能耗数据对标管理。

5、各单位要按照实际消耗,按确定的统计范围进行填报,对虚报、漏报、瞒报的单位每发现一次罚款3000元,并限期整改,不按规定时间和格式按时报送的每次罚款2000元。

6、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能源统计工作,落实贵任人,及时准确上报企业能源消耗统计资料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为实施集团公司节能整体战略提供准确的依据,集团公司每季度对各单位耗
能情况进行通报,严格奖惩。

7、集团公司应有计划的对各单位的统计员进行组织培训。

XX能源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XX能源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PZ能源综合统计报表制度(2005年统计年报)天津市统计局制定2005年12月目录一、报表目录二、调查表式(一)综合年报表式1.能源主要指标综合表(综合年1表)2.全社会能源消费平衡表实物量(综合年2表)3.全社会能源消费平衡表标准量(综合年3表)4.分行业产值能耗表(综合年4表)5.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综合表(综合年5表)6.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及库存附表综合表(综合年6表)7.非工业单位(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电信、卫星传输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社会服务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综合表(综合年7表)8.工业企业主要原材料综合表(综合年8表)9. 工业企业水消费综合表(综合年9表)10.工业分行业水消费综合表(综合年10表)(二)综合定报表式1.能源主要指标综合表(综合定1表)2. 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综合表(综合定2表)3. 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及库存附表综合表(综合定3表)4.工业企业水消费综合表(综合定4表)5.工业分行业水消费综合表(综合定5表)6.重点工业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P410表)7.重点工业企业重点耗能设备能耗(P411表)8.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及总量控制情况(P412表)(三)基层年报表式1.能源平衡表(P103表)2.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P105表)3.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及库存附表(P105-1表)4.工业企业主要原材料及水消费(P106表)5.非工业单位(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社会服务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C106、E105、F105表)6.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电信、卫星传输服务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D105表)(四)基层定报表式1.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P205表)2.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及库存附表(P205-1表)3.工业企业水消费(P206表)一、总说明(一)为全面了解我市能源供应、需求的基本情况,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政策、计划、进行经济管理与宏观调控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能源统计报表制度(2021修编)

能源统计报表制度(2021修编)

能源统计报表制度(2021修编)
为规范我矿能源利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其他相关的统计规定,特制定军城煤矿环保统计报表制度。

本制度是统计工作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各单位必须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准确及时地完成统计工作任务。

一、统计内容
电能、煤、油、汽等能源的进出库、使用、消耗等原始数据、统计数据等。

二、统计原则
统计范围内的所有指标须真实、客观。

严禁弄虚作假。

三、具体要求
1.本制度采用国家统一的统计分类标准和编码单位,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自行改变。

2.为满足管理的需要,确保统计资料按时汇总上报,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报送时间上报。

3.各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填报统计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和伪造篡改统计数据,要建立健全各类统计台帐,做到数出有据。

4.报表内容要填写完整,包括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电话、报出日期;上报统计局的报表为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5.具备网络报送条件的单位应同时进行网上报送,网上
报送要按有关网络管理规定执行。

6.各单位有义务完成矿节能环保办公室制定的其他统计调查。

四、罚则
各单位如有以下行为,应当给予100-500元处罚
1.未建立统计记录的
2.未按规定时间上报的
3.数据统计错误的、不完整的。

4.统计数据虚报、瞒报、拒报、和伪造篡改统计数据的。

P能源统计报表制度

P能源统计报表制度

能源统计报表制度(2007年统计年报和2008年定期报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制定河北省统计局制订2007年10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况。

须保密。

属于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非经本人同意,不得泄露。

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本制度由河北省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录一、总说明 (1)二、报表目录 (2)三、调查表式 (5)(一)综合年报表式1.能源平衡表(实物量)(P303—1表) (5)2.分行业能源消费量(实物量)(P303—2表) (6)3.分行业能源终端消费量(实物量)(P303—3表) (6)4.能源平衡表(标准量)(P303—4表) (7)5.分行业能源终端消费量(标准量)(P303—5表) (8)6.折标煤系数(P303附1表) (9)7.火力发电投入产出表(P303附2表) (10)8.供热投入产出表(P303附3表) (11)9.洗煤投入产出表(P303附4表) (12)10.炼焦投入产出表(P303附5表) (13)11.炼油投入产出表(P303附6表) (14)12.制气投入产出表(P303附7表) (15)13.煤制品加工投入产出表(P303附8表) (16)14.损失量行业分摊表(P303附9表) (17)15.综合能源平衡表(P303附10表) (18)16.煤炭平衡表(P303附11表) (18)17.焦炭平衡表(P303附12表) (18)18.石油平衡表(P303附13表) (19)19.原油平衡表(P303附14表) (19)20.汽油平衡表(P303附15表) (19)21煤油平衡表(P303 附16表) (19)22.柴油平衡表(P303附17表) (20)23.燃料油平衡表(P303附18表) (20)24.液化石油气平衡表(P303附19表) (20)25.天然气平衡表(P303附20表) (20)26.其它煤气平衡表(P303附21表) (21)27.焦炉煤气平衡表(P303附22表) (21)28.电力平衡表(P303附23表) (21)29.一次能源生产量和构成(P303附24表) (22)30.能源消费量和构成(P303附25表) (22)31.能源加工转换情况(P303附26表) (22)32.主要能源库存量和周转天数(P303附27表) (22)33.铁路、航空企业主要能源消费与库存 (P304表) (23)34.公路、水上运输企业主要能源消费与库存 (P305表) (23)35.主要能源调出调入表(冀P305表) (24)36.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主要能源消费量(冀P306表) (25)37.有关行业能源消费量(冀P307表) (26)(二)综合定报表式1.石油生产企业石油产品生产、销售与库存 (P402表) (27)2.石油销售企业石油商品购进、销售与库存 (P403表) (27)3.单位GDP、工业增加值能耗(P406表) (28)4.全省及分市用电量(冀P405表) (29)5.主要能源进出口情况(冀P406表) (30)6.行业用电分类表(冀P407表) (31)(三)基层年报表式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能源消费与库存(P109表) (32)(四)基层定报表式1.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及库存(P201表) (33)2.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及库存附表(P201-1表) (34)3.工业企业水消费(P206表) (35)4.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 (P207表) (35)(五)联网直报企业报表表式1.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及库存(P201表) (36)2.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及库存附表(P201-1表) (36)3.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P207表) (37)四、附录(一)P303—2表、P303—3表、P303—5表等填报的行业大类目录 (38)(二)冀P306表、冀P407表等填报的行业大类目录 (38)(三)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P207表)填报目录 (39)(四)能源目录说明 (44)(五)主要指标解释 (47)(六)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P207表)指标的计算方法 (54)五、附表(一)钢铁企业吨钢可比能耗计算方法 (72)(二)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73)(三)热焓表(饱和蒸汽或过热蒸汽) (74)能源统计报表制度—1—一、总说明(一)为了解能源消费与库存的基本情况,反映能源系统流程主要环节的基本情况和能源使用经济效益,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规划,进行经济管理提供依据,国家统计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制定了国家统一要求的报表制度。

能源统计报表管理制度

能源统计报表管理制度

能源统计报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统一公司内部能源统计报表管理,便于能源消耗情况的监测和分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能源的统计报表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电力、燃气、水等各类能源。

三、管理职责1. 公司能源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公司的能源统计报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情况。

2. 各部门负责将所辖区域内的能源消耗情况按要求及时录入系统,并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统计报表的管理职责,监督所管辖区域内的能源消耗情况,并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4. 公司高层管理层应当重视能源消耗情况的统计报表,做出相应的决策和调整。

四、报表统计内容1. 每月的能源消耗量统计报表,包括电力、燃气、水等各类能源的消耗情况。

2. 每月的能源消耗费用统计报表,按照各类能源的消耗量计算费用,并与预算进行对比。

3. 每季度的能源消耗效率统计报表,根据消耗量和生产产值等指标计算能源利用效率,并提出改进建议。

五、报表管理流程1. 每月初,各部门负责将上月的能源消耗量数据录入系统。

2. 能源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各部门上报的数据,并将数据进行整合和统计。

3. 管理人员根据报表评估和分析公司的能源消耗情况,并提出调整建议。

4. 公司高层管理层根据报表分析结果制定相应的能源消耗控制策略,指导各部门做好节能降耗措施。

六、报表管理规定1. 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将能源消耗数据录入系统,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 报表数据必须真实有效,不得随意篡改或虚报。

3. 报表数据的保密性要求高,各部门不得随意外传报表数据。

4. 对于不按规定时限上报数据或者发现数据不真实的部门,能源管理部门有权利对其进行警告或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能源管理部门所有。

3. 对本制度内涉及的具体操作细则,能源管理部门将另行发布相关文件加以规范。

四、总结和展望本能源统计报表管理制度的制定,在提高公司的节能降耗意识、促进能源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有利于公司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我国能源统计报表制度

我国能源统计报表制度

我国能源统计报表制度背景能源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

为了更好地了解能源的生产、利用、消费等情况,及时掌握行业发展态势,我国建立了能源统计报表制度。

这一制度的建立可以为政府和企业提供重要的数据支持,推动能源工作的规范和科学发展。

意义能源统计报表制度的建立有着重要的意义,它可以帮助我们:1.准确衡量我国能源生产能力和消费水平,及时掌握能源行业发展状况;2.分析能源供需关系,制订合理的能源政策;3.辅助企业制定加强能源管理、提高能效的措施。

因此,能源统计报表制度是推动我国能源工作的规范和科学发展的重要手段。

报表类别我国能源统计报表制度包括以下类别:能源生产报表主要涉及能源资源的生产情况,如煤、油、气等能源资源的开采量、品种结构和分布情况等。

能源消费报表主要涉及能源的消费情况,分为工业、交通、居民等用能领域,包括能源消耗量、消费结构、能效水平等指标。

能源进出口报表主要涉及我国的能源进口和出口情况,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等各种能源产品的进出口数量、来源地等信息。

能源生产企业报表主要涉及生产企业的能源产量、成本结构、用电量、排放量等情况,以及企业生产经营的财务状况等信息。

报表流程能源统计报表的制作、核验和汇总,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多个部门的协作完成。

下面是报表制作的一般流程:1.企业填报:企业首先必须按照相关的标准和指标,统计好各种能源的生产、消耗、进出口等数据,并填写相关报表。

2.地方审核:地方各级能源管理部门对报表进行审核和校验,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上报复核:地方能源管理部门按照一定的规定,向国家能源管理部门上报经过审核后的报表。

4.统计汇总:国家能源管理部门对各地的报表进行统计汇总,并按照统计年度,汇总制成年报、季报等形式的报表,向上级政府报送。

结语能源统计报表制度的建立,可以帮助政府和企业更好地掌握我国能源的生产和消耗情况,完善能源管理手段,推动能源工作的科学发展。

同时,由于能源资源的稀缺性和价值性,我们必须加强能源的节约、保护和优化利用,不断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

天津市能源统计报表制度

天津市能源统计报表制度

天津市能源统计报表制度是一项重要的能源管理政策,旨在加强对天津市能源消耗的监测和统计,为政府和企业提供准确、及时的数据支持,促进能源的节约和高效利用。

一、报表目的本报表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天津市能源消耗情况,为政府和企业提供决策依据,促进能源的节约和高效利用,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报表内容1. 能源消耗总量:包括各种能源的消耗总量,如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等。

2. 用能行业能耗情况:包括各行业能源消耗情况,如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

3. 用能企业能耗情况:包括各企业能源消耗情况,如大型企业、中小型企业等。

4. 能源利用效率:包括能源利用效率的统计和分析,如单位产值能耗、单位产品能耗等。

5. 能源消费结构:包括各种能源消费占总消费的比例,如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等在不同领域中的消费比例。

6. 能耗变化趋势分析:根据统计数据,分析天津市能源消耗的长期和短期趋势,为企业制定能源战略提供参考。

三、报表格式报表格式包括表格、图表等形式,以清晰明了的方式展示数据。

表格包括能源消耗总量、用能行业能耗情况、用能企业能耗情况等;图表包括柱状图、折线图等,用于展示能源消费结构、能源利用效率等数据的变化趋势。

四、报表填报要求1. 填报单位:各区县统计局、各用能企业等单位负责填报本单位的能源统计报表。

2. 填报时间:每月底前完成本月能源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确保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 数据来源:报表数据来源于各单位内部统计资料和相关部门的监测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4. 报表审核:各单位应对填报的报表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

5. 报表上报:各单位应将填报的报表按时上报至相关部门,以便进行汇总和分析。

五、报表分析与应用相关部门应对上报的能源统计报表进行汇总和分析,为政府和企业提供决策依据。

通过分析能源消耗情况,可以发现存在的问题和潜力,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促进能源的节约和高效利用。

PZ能源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PZ能源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PZ能源综合统计报表制度(2005 年统计年报)天津市统计局制定2005 年 12 月目录一、报表目录二、调查表式(一)综合年报表式1.能源主要指标综合表(综合年 1 表)2.全社会能源消费平衡表实物量(综合年 2 表)3.全社会能源消费平衡表标准量(综合年 3 表)4.分行业产值能耗表(综合年 4 表)5.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综合表(综合年 5 表)6.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及库存附表综合表(综合年 6 表)7.非工业单位(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电信、卫星传输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社会服务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综合表(综合年 7 表)8.工业企业主要原材料综合表(综合年 8 表)9.工业企业水消费综合表(综合年 9 表)10.工业分行业水消费综合表(综合年 10 表)(二)综合定报表式1.能源主要指标综合表(综合定 1 表)2.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综合表(综合定 2 表)3.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及库存附表综合表(综合定 3 表)4.工业企业水消费综合表(综合定 4 表)5.工业分行业水消费综合表(综合定 5 表)6.重点工业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P410 表)7.重点工业企业重点耗能设备能耗(P411 表)8.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及总量控制情况(P412 表)(三)基层年报表式1.能源平衡表(P103 表)2.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P105 表)3.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及库存附表(P105-1 表)4.工业企业主要原材料及水消费(P106 表)5.非工业单位(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社会服务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C106、E105、F105 表)6.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电信、卫星传输服务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D105 表)(四)基层定报表式1.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P205 表)2.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及库存附表(P205-1 表)3.工业企业水消费(P206 表)一、总说明(一)为全面了解我市能源供应、需求的基本情况,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政策、计划、进行经济管理与宏观调控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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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009年统计年报和2010年定期报表)中华人民国国家统计局制定省统计局制订2009年11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

本制度由省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录一、总说明 (1)二、报表目录 (2)三、调查表式 (5)(一)综合年报表式1.能源平衡表(实物量)(P303—1表) (5)2.分行业能源消费量(实物量)(P303—2表) (6)3.分行业能源终端消费量(实物量)(P303—3表) (7)4.能源平衡表(标准量)(P303—4表) (8)5.分行业能源终端消费量(标准量)(P303—5表) (9)6.折标煤系数(P303附1表) (10)7.火力发电投入产出表(P303附2表) (11)8.供热投入产出表(P303附3表) (12)9.洗煤投入产出表(P303附4表) (13)10.炼焦投入产出表(P303附5表) (14)11.炼油投入产出表(P303附6表) (15)12.制气投入产出表(P303附7表) (16)13.煤制品加工投入产出表(P303附8表) (17)14.损失量行业分摊表(P303附9表) (18)15.综合能源平衡表(P303附10表) (19)16.煤炭平衡表(P303附11表) (19)17.焦炭平衡表(P303附12表) (19)18.石油平衡表(P303附13表) (20)19.原油平衡表(P303附14表) (20)20.汽油平衡表(P303附15表) (20)21煤油平衡表(P303 附16表) (20)22.柴油平衡表(P303附17表) (21)23.燃料油平衡表(P303附18表) (21)24.液化石油气平衡表(P303附19表) (21)25.天然气平衡表(P303附20表) (21)26.其它煤气平衡表(P303附21表) (22)27.焦炉煤气平衡表(P303附22表) (22)28.电力平衡表(P303附23表) (22)29.一次能源生产量和构成(P303附24表) (23)30.能源消费量和构成(P303附25表) (23)31.能源加工转换情况(P303附26表) (23)32.主要能源库存量和周转天数(P303附27表) (23)33.铁路、航空企业主要能源消费与库存 (P304表) (24)34.公路、水上运输企业主要能源消费与库存 (P305表) (24)35.主要能源调出调入表(冀P305表) (25)36.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主要能源消费量(冀P306表) (26)37.有关行业能源消费量(冀P307表) (27)(二)综合定报表式1.石油生产企业石油产品生产、销售与库存 (P402表) (28)2.石油销售企业石油商品购进、销售与库存 (P403表) (28)3.地区能源消费与单位GDP能耗(P406表) (29)4.全社会用电量情况(P407表) (29)5.全省及分市用电量(冀P405表) (30)6.主要能源品种进出口情况(冀P406表) (31)(三)基层年报表式交通运输企业能源消费与库存(P109表) (32)(四)基层定报表式1.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P201表) (33)2.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及库存附表(P201-1表) (34)3.工业企业用水情况(P206表) (35)4.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 (P207表) (36)(五)联网直报企业报表表式1.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P201表) (37)2.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及库存附表(P201-1表) (37)3.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P207表) (38)四、附录(一)P303—2表、P303—3表、P303—5表的行业填报目录 (39)(二)全社会用电量情况P407表填报目录 (40)(三)冀P306表、冀P407表等填报目录 (41)(四)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P207表)填报目录 (42)(五)能源目录说明 (47)(六)主要指标解释 (50)(七)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P207表)指标的计算方法 (58)(八)钢铁企业吨钢可比能耗计算方法 (77)(九)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78)(十)热焓表(饱和蒸汽或过热蒸汽) (79)(十一)季度地区能源消费总量核算方案 (83)一、总说明(一)为了解能源消费与库存的基本情况,反映能源系统流程主要环节的基本情况和能源使用经济效益,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规划,进行经济管理提供依据,国家统计局依照《中华人民国统计法》规定,制定了国家统一要求的报表制度。

省统计局在国家统计制度的统一要求下,结合本省实际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本报表制度是国家统计调查和省统计调查的一部分,各设区市统计部门和各业务部门应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的统计围、计算方法、统计口径和填报目录,根据省统计局拟订的能源统计报表制度的容,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

各市、各业务部门特殊需要的统计资料也可通过地方统计调查和部门调查搜集,但尽量避免与本制度调查容相重复。

(三)本报表制度由五部分组成:1.综合年度报表。

2.综合定期报表。

3.基层年度报表。

4.基层定期报表。

5.联网直报。

这些报表反映能源的生产、进出口、库存、购进、消费、库存和能源单耗等情况。

(四)资料来源及调查方法。

“铁路、航空企业主要能源消费与库存”(P304表)、“公路、水上运输企业主要能源消费与库存”(P305表)、“石油生产企业石油产品生产、销售与库存”(P402表)、“石油销售企业石油商品购进、销售与库存”(P403表)、全社会用电量情况(P407表)、全省及分市用电量(冀P405表)、主要能源进出口情况(冀P406表)由省直有关部门(公司)根据本制度的要求,负责组织实施;“能源平衡表(实物量)”(P303-1表)、“分行业能源消费量(实物量)”(P303-2表)、“分行业能源终端消费量(实物量)”(P303-3表)、“能源平衡表(标准量)”(P303-4表)、“分行业能源终端消费量(标准量)”(P303-5表)以及P303附表调查方法由各市统计局自行确定(建议只搜集计算《能源平衡表》中的“二、三、四、六部分”);其他年、定报报表由各设区市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按规定的围对统计对象进行调查;“地区能源消费与单位GDP能耗” (P406表)根据相关指标计算和填报。

(五)汇总上报要求1.省直各部门(公司)的报表均报送汇总表;“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P201表)、“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及库存附表”(P201-1表)、“工业企业用水情况”(P206表)、“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P207表)由各设区市统计局报送企业报表;“能源平衡表(实物量)”(P303-1表)、“分行业能源消费量(实物量)”(P303-2表)、“分行业能源终端消费量(实物量)”(P303-3表)、“能源平衡表(标准量)”(P303-4表)、“分行业能源终端消费量(标准量)”(P303-5表)以及P303附表、“地区能源消费与单位GDP能耗”(P406表)由各设区市统计局报送综合表。

2.本制度中,除“地区能源消费与单位GDP能耗”(P406表)部分指标保留四位小数外,其余均保留两位小数。

(六)本统计报表制度由省统计局负责解释。

(二)综合定期报表(三)基层年报表(四)基层定期报表(五)联网直报企业报表四、附录说明:消费合计=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其他行业+城乡居民生活工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06+...+11;制造业=13+...+43;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44+45+46;建筑业=47+...+50;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1+ (59)P303-2表的消费合计=P303-1表的消费合计;P303-3表的消费合计=P303-1表的终端消费量;P303-5表的消费合计=P303-4表的终端消费量。

(二) 全社会用电量情况P407表填报目录工业能源消费量的核算核算基础资料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P201表);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附表(P201—1表);企业数据整理数据整理的目的是将企业电力当量折标准量系数调整为等价折标准量系数。

1、企业数据整理的原则:(1)用电企业电力等价折标准量系数采用本地区平均等价折标准量系数(发电煤耗)(按P201—1表计算);(2)火力发电企业,和有自备电厂且发电量大于本企业用电量的企业,采用本企业等价折标准量系数(发电煤耗);(3)有自备电厂(或发电机组)且本企业用电量大于发电量的企业,购入的电量(企业电力消费合计-电力产出)采用本地区平均折标准量系数(发电煤耗),本企业生产的电量采用本企业折标准量系数(发电煤耗)。

2、企业数据整理的方法(1) 电力等价折标准量系数电力等价系数=火力发电投入的能源合计(P201—1表第30行第3栏)÷电力产出量(P201—1表第24行第11栏)(2)企业能源消费合计企业能源消费合计=综合能源消费量(P201表代码37)+非工业生产消费合计(P201表第30行第7栏)企业能源消费合计(调整数)=企业能源消费合计(报表数)+电力消费合计×(电力等价系数-1.229)-电力产出量×(电力等价系数-1.229)有自备电厂(或发电机组)的企业按照上述“企业数据整理的原则”分别采用不同系数进行计算。

(3) 综合能源消费量综合能源消费量(调整数)=综合能源消费量(P201表代码37)(报表数)+工业生产电力消费×(电力等价系数-1.229)-电力产出量×(电力等价系数-1.229)有自备电厂(或发电机组)的企业按照上述“企业数据整理的原则”分别采用不同系数进行计算。

工业能源消费量的核算居民生活用能的核算城市居民生活用能1、核算基础资料:电力部门统计的社会用电量。

2、核算方法:按照上年用电量占能源消费量的比重推算,不考虑季节因素,保持两年可比。

城市居民生活用能=城市居民生活用电量÷上年用电量占城市居民生活能源消费量的比重农村居民生活用能1、方法一(与城市居民生活用能核算方法相同) (1)、核算基础资料:电力部门统计的社会用电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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