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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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一、名词解释1、养老保险: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的一种老年社会保险制度,劳动者在达到退休年龄并永久性退出劳动岗位后有权每月领取养老金,以保障其基本生活。

2、最低工资:对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由其所在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3、劳务派遣:指依法设立的劳务派遣机构和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依据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的用工和就业形式。

4、集体合同:又称集体协议,是工会组织代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各项内部劳动关系进行集体协商而缔结的协议。

二、简答题1、劳动与劳务的区别。

答:劳动与劳务的区别:(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

劳动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双方约定。

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因素结合而产生的关系。

(2)适用的法律不同。

劳动关系主要由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来规范调整。

劳务关系由民法、合同法、经济法调整。

(3)主体资格不同。

劳动关系的主体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个人,它的双方主体不能是同时自然人,也不能同时是法人或其他群体。

劳务关系主体双方可以同时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群体。

(4)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

劳动关系双方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行政隶属关系。

劳务关系双方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没有行政隶属关系。

(5)承担的责任不同。

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名义进行工作,有用人单位承担法律责任。

劳务关系是提供劳务一方,以本人的名义从事劳务活动,他应当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程序?答: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1)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2)合法原则。

劳动合同订立的程序:分为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要约指当事人一方向特定的或不特定的他方提出订立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

劳动合同的要约人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

要约人提出要约后,应受要约内容的约束,即当受要约人符合要约人在要约中提出的条件,并在有效的期限内承诺,要约人就负有了与承诺方订立劳动合同的义务,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劳动法知识点

劳动法知识点

劳动法知识点一、劳动合同的订立1. 合同主体资格- 用人单位应当是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 劳动者应当是年满16周岁的个人,具有劳动能力。

2. 合同内容- 合同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

3. 合同形式-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二、劳动合同的履行1. 工作时间- 标准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天,40小时/周。

- 加班应当支付加班费,且加班时间不得超过法定标准。

2. 工资支付- 工资支付应当按时足额,不得无故拖欠。

- 工资水平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 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

三、劳动合同的变更1. 变更条件-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 变更内容应当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2. 变更程序- 变更协议应当明确变更的条款、生效时间和双方的权利义务。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 解除条件- 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 终止条件- 劳动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合同自然终止。

- 劳动者退休、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死亡的,合同终止。

3. 解除或终止的通知-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提前通知对方,具体时间根据合同内容和法律规定确定。

五、劳动争议的处理1. 协商解决- 劳动争议发生后,双方应当首先尝试通过协商解决。

2. 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 仲裁- 调解不成或当事人不愿意调解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 诉讼-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特殊保护1.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享有特殊保护。

劳动法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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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劳动法概述一、名字解释1.劳动法答:广义劳动法:包括宪法规定的基本劳动制度及劳动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劳动基本法以及与其实施相配套的一系列子法、行政法规、规章及司法解释等;狭义上的劳动法:是指国家最高立法机关颁布的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综合性的法律,即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1994年7月5日通过,自1995年1月1日起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也称之为劳动法。

2.劳动法的渊源答:亦称劳动法的形式,是指劳动法律规范的具体表现形式3.劳动法中的劳动关系答: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4.劳动行政关系答:即行政机关和经授权具有行政职能的有关机构与用人单位及其团体、劳动者及其团体和劳动服务主体之间,由于执行劳动行政职能而发生的社会关系。

5.劳动团体关系答:即劳动者团体(工会)与用人单位团体之间,劳动者团体(工会)与其成员或用人单位之间,用人单位与其成员或劳动者之间,由于协调劳动关系和维护劳动关系当事人利益而发生的社会关系。

6.“三方性原则”答:主要涉及劳动问题上,劳工代表、雇主代表与政府代表处于平等地位,共同协商作出决定,以协调劳动关系。

二:简答题1.简述劳动法中劳动须具备的条件答:(1)为法律的义务之履行;(2)为基于契约关系;(3)为有偿的;(4)为职业的;(5)为在于从属的关系2.我国劳动法的渊源的表现形式有哪些?答:(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部门规章(5)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6)国际劳工公约(7)规范性劳动法律、法规解释(8)其它3.简述劳动法的功能答:(1)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动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2)合理组织社会劳动,提高劳动生产率(3)规范劳动力市场,完善市场运行的法律保障体系(4)维护和发展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和会安定团结4.简述我国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的范围。

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的劳动关系(2)国家机关的劳动关系(3)事业单位的劳动关系(4)社会团体的劳动关系(5)依法成立的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与其劳动者的劳动关系5.简述确定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答:(1)是劳动关系产生的前提,例如,劳动行政部门、用人单位、人力资源市场中介机构、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以及相关的社会团体、劳动者在就业促进方面的社会关系,等等。

全国自考00167劳动法-讲义课件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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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
第一章 劳动法概述
第二章 劳动法律关系 重点
第三章 就业促进制度
第四章 劳动合同制度 重点
第五章 集体合同制度 难点
第六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 重点第七章 工资基准与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第八章 劳动安全卫生基准制度 难点第九章 社会保险法 重点
第十章 劳动保障监察制度
第十一章 劳动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重点
本章重难点分析
关键词:劳动法的概念、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劳动法基本原则。

一、劳动法的概念
一、劳动法的概念
一、劳动法的概念
一、劳动法的概念
二、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二、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二、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二、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二、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答案:A】
一、劳动法的起源
二、外国劳动立法概况
二、外国劳动立法概况
二、外国劳动立法概况
三、中国劳动立法概况
三、中国劳动立法概况
三、中国劳动立法概况
三、中国劳动立法概况
讲解归纳与举例
【答案:ABCD】
一、国际劳动立法的产生
二、国际劳工组织
二、国际劳工组织
二、国际劳工组织
二、国际劳工组织
三、国际劳动立法的形式与内容
三、国际劳动立法的形式与内容
【答案:A】
一、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二、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条件
三、劳动法基本原则的确认依据
四、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答案:AB】
本章重难点分析
关键词: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劳动者基本权利。

一、劳动法律关系的概念
二、劳动法律关系的分类。

劳动法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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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复习资料劳动法是管理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是维护劳动者利益、规范用人单位行为的重要法规。

在我们的生活中,劳动法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工作权益和社会保障问题,因此对劳动法进行深入的了解和学习至关重要。

下面将为大家提供一些劳动法复习资料,帮助大家加深对劳动法相关知识的理解。

一、劳动法基础知识1.什么是劳动法?劳动法是指规范劳动关系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它主要规定了劳动者的基本权利、用人单位的基本义务以及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

2.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互利、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实行劳动者参与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等。

这些原则为劳动者提供了保障,保证了他们的基本权利。

3.劳动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劳动法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劳动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规范了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

不仅适用于劳动合同关系,也适用于劳动者的工资、劳动条件、职业安全等方面。

二、劳动法复习要点1.劳动合同的签订和解除条件劳动合同是劳动法中最基本的法律关系,必须遵守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的签订需要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劳动条件、工资待遇等内容,对于解除劳动合同也有具体的条件和程序。

2.工资支付和福利待遇劳动者的工资支付是用人单位的基本义务之一,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同时,用人单位还需要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水平。

3.劳动保护和安全管理用人单位有责任为劳动者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劳动者也有权利拒绝危险的工作任务,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4.劳动争议解决方式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争议时,应该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

如果无法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劳动争议法院提起诉讼。

三、劳动法复习资料推荐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我国最重要的劳动法律法规之一,包括了劳动者基本权利、用人单位基本义务、劳动合同、工资、劳动保护等内容,是学习劳动法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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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复习资料劳动法复习资料劳动法是一门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和劳动关系管理的法律学科,对于学习和掌握劳动法的知识,不仅对于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至关重要,对于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也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

本文将从劳动法的基本概念、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劳动保护等多个方面进行论述,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劳动法的知识。

一、劳动法的基本概念劳动法是以保护劳动者权益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其目的在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平衡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就业、平等报酬、平等机会、合理工时、安全保障等。

此外,劳动法还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法中最基本的法律关系形式,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主要依据。

劳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具体事项,并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当依法进行,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雇劳动者,劳动者也不得擅自离职。

三、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经济、法律、社会关系,是劳动法的核心内容之一。

劳动关系的形成和发展受到法律的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遵守劳动法的规定,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劳动关系的管理涉及到用人单位的招聘、培训、考核、晋升、解雇等方面,要求用人单位依法公正地对待劳动者,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四、劳动保护劳动保护是劳动法的核心内容之一,主要包括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方面的保护。

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安全、健康的劳动环境,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劳动者有权获得合理的工资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并确保工资的及时支付。

此外,劳动保护还包括对特殊劳动者、女职工、未成年劳动者等群体的特殊保护。

五、劳动争议解决劳动争议解决是劳动法的重要内容之一,用于解决劳动关系中的纠纷和争议。

劳动争议解决的方式包括劳动仲裁、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争议诉讼等。

劳动法期末复习资料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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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力的特征(1)存在于劳动者人身中(2)形成过程的长期性(3)储存的短期性(4)其再生产具有不可间断性(5)其支出具有可重复性和不可回收性二.劳动的特征:1、从主体上看,它是以职工(或雇工)身份所从事的劳动2、从目的上看,它是作为一种谋生手段的职业劳动3、从性质上看,它是履行劳动法律义务的劳动4、从形式上看,它是用人单位的集体劳动三、劳动关系特征⑴(主体)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一方固定为劳动者,另一方固定为用人单位劳动者:①静态方面是劳动力的所有者;②动态方面是劳动力的支出者;用人单位:①静态方面由于生产资料归其所有或经营、管理,是生产资料的占有者;②动态方面由于劳动力被用于同其生产资料结合,是劳动力的使用者(2)(容)1.劳动关系的容以劳动力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为核心2.劳动关系的容还包括另一方面即:劳动者对劳动力仍享有所有权,用人单位在使用劳动力的过程中,不得损害劳动力本身,并必须保障劳动力的再生产。

⑶劳动关系是人身关系属性和财产关系属性结合的社会关系。

⑷劳动关系是平等性质与隶属性质兼有的社会关系。

四.劳动法的基本原则:㈠劳动权利义务的一致性原则(二)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原则⒈全面保护 2、平等保护3、优先保护⒋最基本保护(三)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原则劳动关系既然是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社会关系,因而也是劳动力资源配置的社会形式。

在此意义上,劳动法也就是劳动力资源配置法。

五.劳务派遣的含义所谓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机构根据要派单位(即实际用工单位)的要求,与要派单位签订派遣协议,将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派往要派单位,受派劳动者在要派单位的指挥和管理下提供劳动,劳务派遣机构从要派单位获取派遣费,并向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特殊的劳动形态。

六、哪些劳动者适用《劳动法》?①与我国境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②国家机关、事业组织与社会团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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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65劳动法广义狭义的定义P66劳动法的渊源P67劳动法的功能P68劳动关系的特征P70我国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的范围P71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P73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劳动立法的内容及特点P81国际劳工组织的性质特点组织机构P82国际劳动立法的形式P85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内容P90劳动法律关系的概念P90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P93劳动者要具有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应给具备的条件P94制约用人单位劳动权利能力范围的主要因素P97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概念P98劳动者的基本权利P100劳动者的基本义务P105政府是促进就业的主体的理由P116劳动合同概念P116劳动合同的特征P117劳动合同的作用P112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P121劳动合同定义的原则P124应该而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情况的处理P126劳动合同的内容P128劳动合同的可备条款P131无效劳动合同的概念P131无效劳动合同的确认P132无效劳动合同的处理P133劳务派遣的定义P134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的规定P136劳动合同的变更定义P137用人单位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分为几类P139什么情况不能裁减人员P139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两种类型P145集体合同的法律特征P146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关系P156集体合同的效力P161在国外丁会的类型P162我国工会的性质P164我国工会的基本权利P168工作时间的概念P168工作时间的特征P170标准工作时间的概念P171非标准工作时间的概念P178限制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P179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P180工资的概念P181工资基准与工资集体协商的关系P182工资形式P183工资构成P183基本工资的特点P184最低工资的概念P185最低工资的法律特征P186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原则P186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参考因素P188最低工资的计算P189处理工资与物价的基本方式P191特殊情况下的丁资支付规则P192欠薪支付保障P193工资集体协商的概念P194工资集体协商的特点P199劳动安全卫生立法的作用P202用人单位的义务P204劳动者享有•的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利P206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制度的概念P207对特殊岗位或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认证制度P218女职工特殊保护制度的内容P223社会保险的概念P224社会保险制度的作用225社会保险法的覆盖范围P225社会保险法的基本原则P230养老保险的概念和特点P231我国养老保险体系(论述题)P234工龄条件和缴费年限P239工伤保险的概念和特点P240工伤保险的制度作用P241工伤的概念范围P245具体工伤待遇的标准P246失业保险的概念p247失业保险的特点P250失业保险的待遇的支付条件和标准P253产假p260劳动保障监察的形式p262劳动法律责任概念p263用人单位违法制定劳动规章制度的行为及处理p264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无效情况p267用人单位违反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及处理p271劳动者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及法律责任p277劳动争议的概念p279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p281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p283劳动争议处理机构p285仲裁程序290诉讼程序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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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法的概念、特征、调整对象。

狭义的劳动法,是指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颁布的劳动法典,也就是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于1994年7月5日通过、1995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广义的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即包含了狭义的劳动法典,还包括其他法律法规中与此有关的一切法律规范。

比如宪法、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

劳动法是以劳动关系为主要调整对象,同时也调整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

劳动关系是劳动法的基本调整对象。

2.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力所有者(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用人单位)之间,为实现劳动过程而发生的一方有偿提供劳动力,由另一方用于同其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社会关系。

雇佣关系是人类社会发展到资本主义阶段,劳动成为商品的一种劳动交易形态,是一种劳务提供与换取报酬的对价关系。

雇佣关系是指经约定在雇员与雇主之间产生的由雇员向雇主提供劳务,雇主向雇员支付报酬的民事法律关系。

二者的区别有以下几个方面:(1)关系主体的范围不同。

劳动关系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即一方只能是劳动者个人,另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

而雇佣关系的主体范围就更为广泛,凡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均可形成雇佣关系。

(2)关系主体间的地位不同。

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不仅具有平等性,而且具有隶属关系,即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在雇佣关系中,劳动者在实际工作中是相对独立的,两者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

(3)关系适用的法律性质不同。

劳动关系主要由劳动法调整,劳动法属于社会法范畴,所维护的“劳动利益”是一种社会利益。

用人而雇佣关系主要受民法调整,主要遵从当事人意思自治。

(4)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不同。

劳动关系主体间发生劳动争议后,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

而雇佣关系主体之间产生劳动纠纷,则适用民事争议处理程序,仲裁并非诉讼的前置程序(5)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遭受到人身损害后,相对方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同。

在雇佣关系中,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而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的,用人单位则适用工伤保险进行赔付。

(6)受国家公权力的干预程度不同。

劳动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在许多方面受到国家的干预,体现国家的意志。

而在雇佣关系中,贯彻的是私法中的“契约自由”精神。

(7)关系的稳定性不同。

一般来说,劳动关系具有长期、持续、稳定的特征;而在雇佣关系中一般是以完成一项或几项工作为目的,不具有长期、持续、稳定的特征。

3.劳动关系的特征。

(1)劳动关系主体之间既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又具有客观上的隶属性。

(2)劳动关系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

(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的劳动关系具有排他性。

(4)劳动关系的存在以劳动为目的。

(5)劳动关系具有国家意志和当事人意志相结合的双重属性。

4.劳动法上的劳动者的概念劳动法上的劳动者,是指与用人单位相对应而存在的,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和监督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5.劳动者的资格要件(1)年龄条件。

(2)体力条件。

(3)智力条件。

(4)行为自由条件。

6.用人单位的类型(1)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7.劳动法的基本原则(1)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包括保障劳动者劳动权原则,平等保护原则,侧重保护原则,综合全面保护原则。

(2)三方协调劳动关系原则。

三方协调劳动关系原则是指政府、工会组织、企业组织代表三方共同参与劳动关系的协调(3)社会化原则(公法手段和私法手段相结合原则)。

8.劳动就业的概念与条件就业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自愿从事某种具有一定劳动报酬或经营收(1)就业主体必须符合法定就业年龄。

(2)就业主体必须具有劳动能力。

(3)就业主体主观自愿。

(4)就业必须是一种能够为社会创造财富或有益于社会的劳动。

(5)就业主体应通过就业获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

(6)社会必须有劳动需求。

9.政府促进就业采取的措施(1)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

我们以前实行的是有期限的、短期的促进就业政策。

把这些有期限的政策、在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政策规范化、制度化、法律化,建立了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

(2)将经济社会的发展与促进就业紧密地结合起来。

发展社会经济涉及到诸多方面要与促进就业扩大就业相协调。

(3)制定有利于促进就业的金融政策、信贷政策,税收优惠政策,以及财政政策。

(4)要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农业富余劳动力,以及失业人员的就业工作。

(5)加强就业服务。

扩大就业渠道,降低就业门槛,搞好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的培训,提供就业援助等等。

10.劳动合同的概念及基本特征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

(1)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特定的。

必须一方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和个人;另一方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劳动者。

(2)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存在着职业上的从属关系,即作为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的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后,成为另一方当事人企业等用人单位的一员,用人单位有权指派劳动者完成劳动合同规定的属于劳动者劳动职能范围内的任何任务。

(3)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即双方当事人既是劳动权利主体,又是劳动义务主体。

(4)、劳动合同在一定条件下,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

11.劳动合同的分类(1)按照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劳动合同可分为三种:○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按照就业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1全日制劳动合同。

○2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3劳务派遣合同。

12.劳动合同与劳务(雇佣)合同的关系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都表现为一方提供劳动力,另一方支付劳动报酬。

两者的区别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主体资格不同。

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具有特定性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合同的主体类型较多,其主体不具有特定性,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

此外,法律法规对劳务提供者主体资格的要求,不如对劳动关系主体要求的那么严格。

(2)主体地位不同。

在订立劳动合同之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地位不平等,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着领导与被领导的行政隶属关系;而劳务合同只体现财产关系,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

且二者关系往往呈“临时性、短期性、一次性”等特点。

(3)当事人权利义务不同。

在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一般义务外,还存在附随义务,如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劳动风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等。

劳务合同中却不存在这些附随义务。

(4)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

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对外责任的区别,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一员,以用人单位的名义进行工作,因劳动者的过错导致的法律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

而劳务合同中,一般由提供劳务的一方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相互责任的区别,在劳动合同中,若不履行、非法履行劳动合同,当事人不仅要承担民事的责任,而且还要负行政的责任,如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劳动行政部门给予用人单位罚款等行政处罚。

劳务合同纠纷中,当事人之间违反劳务合同的约定,可能产生的责任一般是违约和侵权等民事责任,无行政责任。

(5)国家干预程度不同。

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地位的不平等,导致用人单位欺凌劳动者的现象时有发生,为了更好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以强制性法律规范规定了用人单位的各项义务,如各类保险金的缴纳、最低工资、最高工时、保障劳动者的劳动安全与卫生等强制性义务;而劳务合同作为一种民事关系,以私法自治为原则,尊重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受国家干预程度低。

因此,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强制性规定外,当事人可以基于合同自由原则对合同条款充分协商,法律不予干预。

(6)适用法律不同。

劳动合同是我国劳动法的调整对象适用《劳动合同法》相关的规定,若劳动法没规定的,可以适用民法。

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其纠纷是平等主体之间在履行合同中所产生的纠纷,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进行规范和调整。

(7)纠纷解决途径不同。

因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必须先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劳动仲裁是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未经仲裁不得诉讼。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且适用中止和中断;因劳务合同发生争议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至法院起诉,不需要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

14.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1)合法原则:合法原则,是指订立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合法是劳动合同有效并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它的基本内涵应当包括以下方面:○1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

○2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必须合法。

○3订立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

○4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与形式合法。

(2)公平的原则。

要求在劳动合同订立过程及劳动合同内容的确定上应体现公平。

(3)平等自愿的原则。

所谓平等原则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在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自愿原则是指订立劳动合同完全是出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真实意志,是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

(4)协商一致的原则。

协商一致,是指当事人双方依法就劳动合同订立的有关事项,应当采用协商的办法达成一致协议。

(5)诚实信用的原则。

就是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要诚实,讲信用。

15.订立劳动合同的形式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6.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17.劳动合同的内容我国《劳动合同法》将劳动合同的内容规定为两部分,即必备条款和可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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