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委组织部机关创新选人用人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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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word文档库免费提供海量教学资料、行业资料、范文模板、应用文书、考试学习和社会经济等word文档广东省文化厅粤文人[2003]149号关于转发《公开推荐党政领导干部实施办法》、《民主推荐党政领导干部实施办法》、《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实施办法》的通知厅直属各单位:现将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印发的《公开推荐党政领导干部实施办法》、《民主推荐党政领导干部实施办法》和《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实施办法》转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执行。

二00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1主题词:文化转发人事管理通知抄送:本厅领导,厅机关各处(室)。

广东省文化厅办公室2003年11月25日印发(共印28份)2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管理工作,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机制,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是指党政领导干部根据本人意愿或者组织要求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辞去所担任的领导职务。

辞职包括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部门或者机关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成员(不含正职)和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市、县(市、区)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及3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管理工作,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机制,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是指党政领导干部根据本人意愿或者组织要求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辞去所担任的领导职务。

辞职包括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部门或者机关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成员(不含正职)和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市、县(市、区)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及其4主题词:文化转发人事管理通知抄送:本厅领导,厅机关各处(室)。

粤组通[2008]48号

粤组通[2008]48号

粤组通[2008]48号粤组通[2008]48号关于印发《关于深⼈整治⽤⼈上不正之风进⼀步提⾼选⼈⽤⼈公信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委组织部,省直各局以上单位党委(党组):现将《关于深⼊整治⽤⼈上不正之风进⼀步提⾼选⼈⽤⼈公信度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深⼊整治⽤⼈上不正之风,进⼀步提⾼选⼈⽤⼈公信度,是贯彻党的⼗七⼤和省委⼗届三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

各级组织⼈事部门要充分认识深⼊整治⽤⼈上不正之风,进⼀步提⾼选⼈⽤⼈公信度的重要性,进⼀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精⼼组织,严格督促,推动整治⼯作扎实开展。

要切实加强与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合作联系,形成整治⼯作的合⼒,确保实现整治⼯作的⽬标和实效。

中共⼴东省委组织部2008年8⽉13⽇关于深⼊整治⽤⼈上不正之风进⼀步提⾼选⼈⽤⼈公信度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七⼤、省委⼗届三次全会和全省组织⼯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深⼊整治⽤⼈上不正之风进⼀步提⾼选⼈⽤⼈公信度的意见》(中组发[2008]12号,以下简称《意见》)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深⼊整治⽤⼈上不正之风,进⼀步提⾼选⼈⽤⼈公信度⼯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标以邓⼩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贯彻落实党的⼗七⼤精神,坚持以预防为主、及时发现、严肃纠正为原则,通过抓思想教育、抓法规落实、抓制度创新、抓监督查处,深⼊整治⽤⼈上不正之风,为⼴东努⼒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才⽀持。

深⼊整治⽤⼈上不正之风,进⼀步提⾼选⼈⽤⼈公信度⼯作的总体⽬标是:从现在起到2011年,⽤4年时间在全省开展深⼊整治⽤⼈上不正之风,进⼀步提⾼选⼈⽤⼈公信度⼯作。

通过扎实深⼊整治,进⼀步提⾼⼴⼤⼲部群众的思想认识,进⼀步端正选⼈⽤⼈的指导思想,进⼀步规范选⼈⽤⼈⾏为,进⼀步遏制选⼈⽤⼈不正之风,进⼀步提⾼选⼈⽤⼈公信度,在全省营造风清⽓正的选⼈⽤⼈环境,使⼈民群众对⼲部选拔任⽤⼯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对整治⽤⼈上不正之风的满意度明显提⾼。

广东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4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行动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4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行动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4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4.03.27•【字号】粤就发〔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广东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4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行动方案》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各普通高校:《2024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行动方案》已经省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反映。

广东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3月27日2024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做好202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助力全省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决策部署,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就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市场导向和政府促进并重、政策激励和服务助力并举、整体推进和重点帮扶并行,千方百计挖渠道、优服务、兜底线、强保障,努力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总体稳定。

二、主要措施(一)市场岗位拓展行动1.强化民营企业拓岗激励。

出台支持民营经济壮大发展政策措施,实施“百城万企”民企高校携手促就业行动,对吸纳高校毕业生的市场主体按规定落实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

企业招用的高校毕业生属于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脱贫人口、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的,可按规定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党政领导干部破格提拔和越级提拔实施办法

党政领导干部破格提拔和越级提拔实施办法

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破格提拔和越级提拔实施办法》的通知广州、深圳及各地级市委组织部,省直各局以上单位:现将《党政领导干部破格提拔和越级提拔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2003年12月16日党政领导干部破格提拔和越级提拔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完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机制,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破格提拔是指选拔任用干部时,对特别优秀的干部,即那些德才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群众公认、实绩突出的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即那些因领导班子结构或某些专项工作所急需,或选派到自然条件差、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工作,或某些行业、部门紧缺的领导人才或专业管理人才等,适当放宽《条例》规定的资格要求的限制。

越级提拔是指超越规定的干部职务等次或者干部级别等次的顺序提拔任用干部。

越级提拔属破格提拔。

第三条破格提拔和越级提拔党政领导干部除遵守《条例》规定的原则外,还必须遵循下列原则:(一)任人唯贤、不拘一格的原则;(二)讲学历,不唯学历的原则;(三)人尽其才,量才使用的原则;(四)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原则;(五)从实际出发,满足工作特殊需要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县级以上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及其工作部门或者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

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成员的选拔任用参照本办法执行。

选拔任用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条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本办法中的有关职责,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破格提拔和越级提拔条件第六条破格、越级提拔党政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并根据实际情况和特殊需要,酌情放宽《条例》第七条所规定的有关工龄、基层工作经历、任职经历、任职时间、文化程度、培训时间、年龄和党龄的要求。

落实五重五不简单,把好选人用人关

落实五重五不简单,把好选人用人关

落实“五重五不简单”把好选人用人关(转)9月13日,省委组织部召开研讨会,围绕贯彻落实中央《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和省委《实施意见》,坚持“五重五不简单”,建立选人用人公正机制进行深入研讨。

如何认识“五重五不简单”、如何研究“五重五不简单”、如何落实“五重五不简单”?“五重五不简单”是选人用人的经验总结、科学方法和正确导向。

按照“五重五不简单”的要求选人用人,目的在于把那些政治坚定、作风过硬、能力突出、群众信任、埋头苦干、不事张扬、清正廉洁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一、落实重群众公认,但不简单以票数取人的有效途径。

群众公认是一个基本的衡量标准。

如果群众不公认、不赞成、不推荐,无论这个干部被说成多么优秀也不能提拔,无论这个干部是什么背景也不能提拔。

但注重群众公认不能简单以票数评判一个干部,决不能认为多一票就优秀、少一票就不优秀,或者多几票的干部就优秀、少几票的干部就不优秀。

落实好“重群众公认,但不简单以票数取人”一是既要把民主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推荐票不高的一般不能作为考察人选;二是在票数悬殊不大的情况下,要坚持好中选优。

三是把干部的得票和测评情况,同干部的德才素质和一贯表现进行对照分析,根据考察情况、岗位需要、班子结构进行综合考虑、集体决定。

二、落实重“四化”方针,但不简单以年龄、文凭取人的有效途径。

“四化”方针是我们党对整个干部队伍的要求,我们既要重视年轻干部的选拔任用,但又不能片面理解年轻化。

如果干部队伍都是年轻干部,一些年龄较大但有着丰富领导实践经验的干部就要退出,这既造成人才浪费,也造成领导经验的缺失。

落实“重“四化”方针,但不简单以年龄、文凭取人”一是全面、客观地看待干部的学历和实际知识水平,讲学历而不唯学历,对那些刻苦自学,长期积累,确有真本事的人也要纳入视野,该重用的要重用。

二是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注意发现和使用那些认真学习、埋头苦干、任劳任怨、政绩实出而不事张扬的人。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0.07•【字号】粤发[2008]15号•【施行日期】2008.10.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粤发〔2008〕15号2008年10月7日)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提出如下意见。

一、解放思想,把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作为我省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新引擎(一)用世界眼光谋划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新思路。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高层次人才是在经济全球化竞争日趋激烈条件下制胜的核心战略资源。

当前,我省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转入科学发展轨道的关键时期,要实现“坚持面向世界,服务全国,努力建设成为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的主力省,探索科学发展模式的试验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先行地”的战略目标,关键在于建设一支善于科学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层次人才队伍。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解放思想为动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围绕推进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和创新型广东等重大战略部署,紧跟世界发展趋势,紧贴全省发展目标,紧盯科技发展前沿,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不断优化创业环境、改善生活环境、提升人文环境、创新制度环境,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高层次人才施展才华的首选区、安居乐业的目的地、实现人生价值的大舞台。

(二)以改革创新精神开创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新局面。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和我国改革开放的全面推进,面对国内外引进高层次人才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局面,必须以政策创新打造吸引人才新优势,以制度创新搭建培养人才新平台,以敢为天下先的气魄破除一切束缚人才工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以最好的服务、最优的环境、最大的诚意汇聚各方精英,构筑人才高地,为我省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3年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工作要点》的通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3年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工作要点》的通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3年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3.04.11•【字号】粤人社发[2013]79号•【施行日期】2013.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3年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工作要点》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79号)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局):现将《2013年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3年4月11日2013年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工作要点2013年我厅人才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人才工作综合管理职能作用,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紧紧抓住“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围绕人才培养、吸引、使用、评价、配置、激励等多个环节,以国家和省人才发展规划为统领,以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为重点,以提高创新创业能力为核心,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实施重大项目,加强队伍建设,增强使用效能,为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提供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

一、推动政府人才工作创新发展(一)切实履行人社部门作为政府人才工作综合管理部门职责,改革完善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的体制机制。

指导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加强“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建设,推进粤港专业资格互认试点。

鼓励支持各地在制定人才政策法规、深化人才管理制度改革、构建人才服务体系、培育发展人才市场、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加强有关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改革创新,开创人才工作新局面。

(厅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二)研究创新型人才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政策,制定出台促进创新型人才向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的实施意见、省创新型人才认定及服务管理办法。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广东省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1.23•【字号】粤组通[2009]6号•【施行日期】2009.0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粤组通〔2009〕6号)各地级以上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省直各有关单位:现将《广东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

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领导公务员考核是公务员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公务员职务任免、升降、奖惩、培训、交流、辞退和工资福利等的重要依据。

各地、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公务员法的高度,提高对公务员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

二、坚持标准,严格考核要严格按本办法开展公务员考核工作,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把工作实绩作为评价公务员的主要依据,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考核公务员,防止考核流于形式、走过场。

年度考核登记表要存入公务员个人档案。

三、注重考核结果的使用,发挥考核激励功能公务员考核结果应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按规定给予嘉奖;2005年以来,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

嘉奖和记三等功按公务员奖励有关规定办理。

对2007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未兑现奖励的,应予补办。

四、加强考核管理,认真执行年度考核备案制度各级机关要在每年2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的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并于3月底前,将年度考核结果报送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对不按规定程序实施考核、不执行年度考核备案制度的,不予兑现有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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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委组织部机关创新选人用人办法
“两推一评”选拔处长
为创新选人用人办法,推进部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广东省委组织部总结多年来开展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经验,采取“两推一评”的办法选拔了7名处长。

第一步,实行“海推”,民主推荐初步人选。

召开部机关全体干部大会,公布处长空缺职数,将部机关符合提任正处长资格条件的人选名单印发给与会同志,参会人员按拟任职位1∶3的比例进行第一次会议推荐,产生初步人选。

第二步,大会演讲,二次推荐。

要求初步人选提交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印发机关全体干部审阅。

然后,初步人选就“怎样当好处长”分别上台发表演讲。

全体机关干部进行第二次会议推荐,从初步人选中按拟任职位1∶2的比例遴选出差额人选。

第三步,集体研究,确定人选。

部务会根据二次推荐情况、拟任职位的要求及差额人选的特点,经过充分酝酿、沟通确定考察对象。

通过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对人选进行考察后,报部务会集体讨论通过。

采取“两推一评”的办法选拔处长,扩大了干部工作中的民主,从第一次大范围的民主推荐到第二次小范围的民主推荐,把干部的初始提名权交给了群众,确保产生的人选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经过两次民主推荐产生初步人选后,最后由部务会集体讨论确定考察人选,由部领导根据规定岗位的要求以及个人的特长、经历、经验等情况,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后确定,有利于实现人岗相适。

(摘自《中国人事报》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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