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护理保险巡查员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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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护理员巡视老人制度

养老院护理员巡视老人制度

养老院护理员巡视老人制度包括以下要求:
1. 巡视时间:每天上、下午各两次,每天不少于四次。

2. 巡视内容:
* 检查老人有无需求,并立即提供相关服务。

* 检查活动室、老人居室(包括卫生间)、厨房、餐厅等场所有无火灾隐患,室内严禁吸烟。

* 检查老人房间电器插销是否完好,有无漏电、短路,防止老人触电及发生火灾。

* 检查老人是否齐全在院,外出老人是否按时返回,晚餐后老人(个人)一律不得外出,以防老人走失。

* 检查老人有无精神、心里异常,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以便通知家属。

* 检查老人房间内有无过期食品(每周五上午10点),发现有过期的食品,告知老人后立即处理(扔掉或让家属带走)。

这些要求是为了确保老人的安全和健康,以及维护养老院的正常运行。

同时,养老院的管理者、服务员及护工都需要在一定的时间内对老人及房间进行巡视,以减少因流动性服务所出现的服务盲区。

护理巡视制度

护理巡视制度

1、严格执行分级护理制度,护士根据护理级别主动巡视病房及患者。

2、交接班时,交、接护士应全面巡视病房及患者,交接清楚。

3、巡视患者的主要内容:
(1)病情:发现病情变化及时通知医生,并给予及时处理。

病情危急者,护士应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措施同时通知医生。

(2)输液:滴注情况、有无渗出、用药反应、效果等,询问患者有无不适。

(3)管道:规定、引流情况,如有异常及时通知医生。

(4)仪器:使用状态及各类参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必要时翻身观察受压皮肤情况、查看心理状态及情绪等。

4、巡视时如发现患者不在病房,应积极查找其去向,并向管床/值班医生、护士长汇报,与家属联系。

没有查找到患者去向时,应向科主任、医务科、护理部、保卫科等汇报,并继续协助查找。

5、加强安全隐患的巡查,如防跌倒、防坠床、防自杀、防新生儿丢失、病房环境、闲杂人员等,杜绝不安全事件的发生。

长期护理保险政策解读-家护、社区巡护管理要求

长期护理保险政策解读-家护、社区巡护管理要求

长期护理保险政策解读-家护、社区巡护管理要求一、定点社区不得只承担家护业务、不承担巡护业务对只愿承担家护业务,无正当理由拒绝给符合条件的参保人申办巡护的,引发参保人投诉,一经查实,将暂停其新增两项业务;情节严重的,不予续签护理保险服务协议,或解除护理保险服务协议。

二、做好家护、巡护病人服务工作(一)家护每位家护病人,须由医保医师和医保护士共同管理。

1、对每位家护病人医保医师每月至少巡诊1次;2、医保护士每月至少服务4次;3、康复治疗师(士)和养老护理员根据病人病情和需要提供相应服务;4、医护人员提供服务时间每月累计不少于1小时;5、对病情变化的,及时出诊处理,必要时协助转诊。

说明:以上是最低服务量,2015年护理保险服务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后,家护结算标准与护理机构护理服务实际完成情况挂钩。

每月结算时,护理机构对实际结算病人每月人均服务次数达到8次,或每月人均服务时间达到3小时的,按包干标准100%执行;每月人均服务次数少于5次,或每月人均服务时间少于1小时的,按包干标准60%执行;其他按80%执行。

护理保险资金支付巡护的次数平均每人每周不得超过2次。

(二)巡护对每位巡护病人,须由医保医师和医保护士共同管理。

1、对每位二档缴费成年居民巡护病人每周至少巡诊1次;2、其他巡护病人每周至少巡诊2次;3、巡诊可由医师和护士执行,其中医师巡诊每月至少1次;4、对病情变化的,及时出诊处理,必要时协助转诊。

说明:巡护结算标准暂不与护理机构护理服务实际完成情况挂钩。

三、家护、巡护医疗文书管理医师、护士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记录医疗护理文书,不得编写、伪造医疗护理文书。

(一)家护1、医师用本社区的普通门诊病历,书写专门的家护门诊病历。

不再要求书写住院病历、首次病程及阶段小结、巡诊表等。

2、护士书写《护理计划表》、《护理日志》和《护理评估表》。

格式自定。

《护理计划表》要包含护士未来一段时间说要做的主要护理工作,《护理日志》根据护士实际上门服务情况记录(不是每天记录!)。

养护巡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养护巡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养护巡查人员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养护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养护巡查工作的员工。

三、职责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本制度,并监督执行。

2. 各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养护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养护巡查人员的人身安全。

3. 养护巡查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提高安全意识,确保自身安全。

四、安全管理制度1. 养护巡查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具备独立巡查的能力。

2. 养护巡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反光背心等防护用品,并按照规定穿戴个人防护装备。

3. 养护巡查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1)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得酒后驾车或驾驶无牌、无证车辆。

(2)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不得擅自进入危险区域。

(3)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4)遇到恶劣天气(如暴雨、洪水、雷电等),应停止巡查工作,确保自身安全。

4. 养护巡查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5. 养护巡查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具备工作能力。

6. 养护巡查人员应遵守以下保密规定:(1)不得泄露公司内部信息,如工程图纸、技术资料等。

(2)不得擅自将公司内部信息用于个人目的。

五、事故处理1. 发生安全事故时,养护巡查人员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

2. 安全管理部门应组织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3.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养护巡查人员,应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养老院护理员巡视制度

养老院护理员巡视制度

养老院护理员巡视制度养老院护理员巡视制度对于确保养老院里的老人们能够得到关怀和照顾起着重要的作用。

在养老院中,护理员巡视制度在监督、管理和提供高质量护理服务的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养老院护理员巡视制度的意义、必要性以及如何有效地执行这一制度。

1. 养老院护理员巡视制度的意义养老院护理员巡视制度对于保障老人们的生活质量至关重要。

通过巡视制度,护理员可以定期巡视老人们的居住环境,并及时发现并解决一些老人的生活问题。

他们可以确保老人们的床铺干净整洁、照明设施齐全,并检查老人们的生活用品是否齐备。

这样的巡视制度有助于保持养老院的整洁和舒适,提高居住环境的质量。

2. 养老院护理员巡视制度的必要性养老院护理员巡视制度的必要性在于确保老人们的健康与安全。

通过巡视制度,护理员可以及时发现老人们身体状况的变化或是其他潜在的问题。

他们可以注意老人们是否有摔倒的危险,是否出现身体不适的症状等。

通过及时发现和处理这些问题,护理员可以确保老人们能够得到及时的治疗和照顾,减少健康风险的发生。

养老院护理员巡视制度还可以提高护理员的服务质量和责任。

通过定期巡视,护理员可以意识到自己在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并加以改进。

巡视制度帮助护理员保持警觉性,确保他们认真履行职责,为老人们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

3. 如何有效执行养老院护理员巡视制度为了确保养老院护理员巡视制度的有效执行,以下是一些关键步骤和策略:3.1 制定明确的巡视计划和安排。

养老院管理层应该与护理员共同制定巡视计划,并确保计划包含所有需要巡视的区域和项目。

制定明确的计划可以确保巡视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3.2 设立明确的巡视标准和指南。

护理员巡视时应遵循一套标准和指南,以确保巡视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这些标准和指南可以包括对床铺、卫生间、餐厅等不同区域的要求,以及对老人们生活状况的常规关注点。

3.3 强调沟通和反馈机制。

养老院管理层应与护理员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接受他们的巡视反馈和建议。

保险巡查管理制度

保险巡查管理制度

保险巡查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保险公司对各项风险的巡查管理工作,确保保险业务的稳健经营和客户利益的保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保险风险巡查管理工作,规范巡查人员的行为,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

第三条公司巡查的目的是为了发现和解决风险隐患,提高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确保公司规范经营。

第四条巡查工作应当以客户利益为核心,坚持公平公正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第五条公司巡查管理工作应当依托公司内部各部门的协调合作,建立风险巡查工作机制。

第六条公司巡查管理工作应当实行分类管理,制定巡查周期和巡查频次,明确巡查人员的巡查范围和巡查内容。

第七条公司巡查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风险巡查文件资料和台账,定期进行汇总和分析。

第二章巡查组织第八条公司应当设立风险巡查部门,负责公司巡查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九条风险巡查部门由巡查部门负责人、巡查人员和巡查助理组成。

第十条巡查部门负责人由公司高层领导任命,是公司风险巡查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第十一条巡查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经过公司内部考核合格后方可担任巡查工作。

第十二条巡查助理是巡查人员的协助者,协助巡查人员完成巡查工作。

第十三条巡查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风险巡查工作机制,明确巡查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定期对巡查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巡查人员的巡查技能和业务水平。

第三章巡查程序第十五条公司巡查管理工作应当按照巡查计划进行,确保巡查工作有序开展。

第十六条巡查计划是公司风险巡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包括巡查范围、巡查内容、巡查频次和巡查人员等内容。

第十七条巡查计划应当由公司高层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十八条巡查工作应当按照计划进行,按照巡查范围和巡查内容进行巡查。

第十九条巡查工作应当做到实地巡查,认真核查资料,查证属实,确保巡查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二十条巡查工作应当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制定解决方案,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处理和解决。

医疗巡视巡查管理制度

医疗巡视巡查管理制度

医疗巡察巡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医疗巡察巡查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是为规范医院巡察巡查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而订立。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部医院内各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包含医务人员、护理人员、后勤保障人员等。

第三条医疗巡察巡查是指医院内负责检查和监督医疗服务、卫生防疫、规章管理等方面工作的活动。

第四条巡察巡查管理工作由医院管理委员会负责统一领导,设立巡察巡查工作小组,具体执行工作。

第五条巡察巡查工作应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进行,保证工作的公正、客观、真实。

第二章巡察巡查的方式和内容第六条巡察巡查可以采用定期巡查、专项巡查、突击巡查、联合巡查等方式。

第七条巡察巡查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医疗服务质量的监督,包含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医疗诊断与治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等。

2.医院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包含岗位责任制、工作纪律、病案管理等。

3.医疗器械、设备的操作和维护情况,包含设备的安全性、有效性和使用规范等。

4.环境卫生的管理情况,包含病区、手术室、药品库房等场合的清洁和消毒情况。

5.医院安全管理的落实情况,包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防火安全等。

第三章巡察巡查的程序第八条巡察巡查的时间应提前预定,并通知被巡查单位的负责人。

第九条巡察巡查工作小组应由不同部门的专业人员构成,确保巡察巡查的公正性。

第十条巡察巡查工作小组应以书面形式向被巡查单位提交巡察巡查计划,并在巡察巡查结束后书面形式报告巡察巡查结果。

第十一条巡察巡查工作小组在巡察巡查过程中,有权查阅与巡察巡查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并依法要求被巡查单位供应相关料子。

第十二条巡察巡查工作小组应对巡察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整理、总结,并提出整改看法和建议。

第十三条被巡查单位应自动搭配巡察巡查工作小组的工作,供应真实、完整的信息,并按要求整改巡察巡查中发现的问题。

第四章巡察巡查结果的处理和反馈第十四条巡察巡查工作小组应依据巡察巡查的结果,依照医院相关制度和程序进行处理。

护理巡查与督导制度

护理巡查与督导制度

护理巡查与督导制度1. 总则1.1 为了加强医院护理工作的管理,落实护理质量安全,提高护理服务水平,订立本规章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科室和护理部。

2. 护理巡查职责2.1 护理巡查委员会是由医院领导、护理部主任、质控科主任以及每个科室的护士长构成的,负责订立护理巡查计划、监督和检查护理工作。

2.2 护理巡查委员会每季度订立护理巡查计划,确保每个科室得到合理的巡查频次。

2.3 护理巡查委员会每月组织巡查活动,由委员会成员和相关科室的护理负责人共同参加,确保护理巡查的全面性和专业性。

2.4 护理巡查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护理操作规范、用药安全、环境乾净、医疗废物处理等,针对显现的问题,订立整改措施并跟进整改情况。

2.5 巡查人员应依照巡查计划进行巡查,巡查时应记录巡查情况、问题和整改措施,并及时上报给相关负责人。

2.6 护理巡查委员会每季度对巡查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向医务委员会和医院领导汇报。

3. 护理督导职责3.1 医院设立护理督导部门,由护理部主任任命护理督导员,并组织相关培训。

3.2 护理督导员除了参加护理巡查活动,还负责日常护理督导工作,监督护理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态度。

3.3 护理督导员定期进行督导检查,以确保护理服务的连续性和全都性。

督导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护理操作规范、患者满意度、医疗记录书写等。

3.4 护理督导员采取随机抽查和定期巡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导活动,确保每个科室和护理人员都能得到督导检查。

3.5 护理督导员应当及时记录督导情况、问题和建议,并及时向护理部主任汇报,确保问题能够得到及时解决。

4. 护理巡查与督导结果处理4.1 护理巡查和督导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相应科室和护理人员,并订立整改措施。

4.2 科室和护理人员应当认真对待巡查和督导结果,乐观整改,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4.3 护理巡查委员会和护理督导部门应当定期跟踪和督促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力的科室和护理人员进行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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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护理保险护理质控小组的岗位职责
1、质量控制小组,要按照长护险服务项目清单和相关服务标准、规范等有关要求,结合护理服务人员执行服务计划的情况以及护理访护评价结果,对护理服务人员进行服务质量的监督。

出现服务员违规操作的,服务机构应及时更换护理服务人员,加强服务技能等培训。

2、加强护理安全防范的监督,预估服务项目可能存在的有关安全风险、纠纷预防及相关处置方法、服务对象的疾病可能发生的后果等;护理服务过程中若发生意外事件,应立即启动护理意外事件应急预案。

3、对于居家护理个性化需求服务项目,质量控制小组应对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签署的服务协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督导。

4、根据护理项目、护理时间、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情况,每月形成《长期护理保险护理访护评价报告》,如发现问题,及时将情况汇总上报机构。

5、积极配合机构,迎接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质量管理监督及
检查。

(长期护理保险)巡查员巡查制度
为了使长护险巡查过程中的工作更趋规范,做到公平合理、按规操作,特制定巡查人员巡查工作制度:
1、根据服务员对应服务时间上门巡查,遵守作息时间,不脱岗不离岗。

每月做好巡查记录表,在28日之前上交。

2.巡查中检查长护险基本生活照料服务项目是否服务到位。

检查中有不满意等情况需及时告知服务员,以便及时改正。

3、服务员与服务对象如有矛盾,巡查员必须第一时间上门并耐心倾听了解情况后及时上报,如需调换服务对象请及时告知,并同步在手机操作平台上调换。

及时关注服务员手机考勤情况。

4、服务员在服务过程中有违反考勤制度请及时上报并根据服务员考核制度进行记录扣款。

有扣款的,在扣款单上写明扣款原因并让服务员签名。

5、巡查中及时了解老人对服务员满意度,对新增老人服务一个月后做满意度调查表。

6、根据规定合理安排服务员代班并记录好代班时间、金额、服务员签名,在每月28日之前上交。

7、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受服务员及其服务对象的礼物,不得对服务员及服务对象的个人情况肆意传播,以讹传讹,制造矛盾。

8、定期参加工作例会,为服务社年终评优活动提供详细的信息材料。

如有下发通知请及时通知到每位服务员。

9、巡查员每天上午为巡查时间,下午配合服务社做好相关工作。

10、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11、本制度如在执行过程中遇到原则性问题,则根据实际情况作合理性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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