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动物疫病免疫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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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提高,人们对动物健康和食品安全的关注也越来越高。

然而,动物疫病的传播仍然是一个严重的问题。

为了保障动物的健康和人们的生活质量,必须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目前,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成为一种有效的防控措施。

二、制定目的1. 提高动物群体的免疫力,有效防止动物疫病的传播;2. 保障农民利益,减少养殖业损失;3. 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4. 建立完善的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体系,提高动物卫生水平。

三、实施方案1. 疫苗库建设(1)建立健全的动物疫苗库,保障疫苗的质量和供应;(2)建立疫苗配送中心,确保疫苗能够及时送达各个养殖场。

2. 疫苗接种(1)规定动物群体必须在特定时间接种相应的疫苗;(2)建立免疫档案,记录每个动物接种的时间和品种。

3. 疫苗监测(1)定期检测疫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2)组织专业人员对养殖场进行抽样检测,确保接种效果。

4. 疫苗补种(1)对于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接种的动物,应当及时补种疫苗;(2)建立疫苗补种制度,确保每个动物都能接种到疫苗。

5. 疫苗宣传(1)加强对动物疫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提高农民的防疫意识;(2)开展动物疫苗接种宣传活动,提高养殖场的接种率。

6. 疫苗回收(1)建立疫苗使用回收制度,确保疫苗安全处理;(2)定期回收疫苗并进行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7. 疫苗技术培训(1)定期组织兽医技术培训,提高兽医技术水平;(2)鼓励养殖场负责人参加疫苗技术培训,提高接种水平。

四、实施效果1. 提高动物的免疫力,有效控制动物疫病的传播;2. 降低动物疫病对农业生产的影响,保障农民的经济利益;3. 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保障人们的身体健康;4. 建立健全的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体系,提高动物卫生水平。

五、总结动物疫病防控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对于保障动物健康和人们的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计划

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计划

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计划一、背景动物疫病是全球范围内的严重问题,不仅对动物健康和福祉造成威胁,还可能对人类健康和经济产生重大影响。

为此,我们制定了2023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计划,旨在通过免疫措施预防和控制各种动物疫病的传播,确保动物群体的健康和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1. 提高免疫覆盖率:在2023年全面提高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覆盖率,确保所有应免疫的动物都得到充分的接种,尽可能地减少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

2. 提升养殖场管理水平:加强养殖场的管理,加强对养殖环境、饲养管理和动物健康状况的监测,提高动物免疫力,降低动物患病的风险。

3. 加强国际合作: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各国之间的合作,共同应对跨国动物疫病的传播,提高应对突发疫情的能力。

三、具体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广泛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农民和养殖者的动物疫病防控意识和免疫知识水平,确保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有效开展。

2. 建立动物免疫档案:建立完善的动物免疫档案,对所有动物进行登记、免疫记录和免疫证明的管理,确保免疫工作的可追溯性和有效性。

3. 加强免疫监测:定期对动物群体进行免疫监测,及早发现动物疫病的预警信号,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防控,遏制疫情的蔓延。

4. 加强免疫疫苗研发:增加疫苗研发投入,提高疫苗的疗效和安全性,推动创新技术在动物疫病防控中的应用。

5. 建立应急预案:制定动物疫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机制和责任分工,提高应对突发疫情的能力和效率。

6. 加强国际合作: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各国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技术交流,加强对跨国动物疫病的监测和控制,共同参与全球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四、预期效果1. 动物疫病发生率降低:通过免疫措施的实施,预计动物疫病的发生率将大幅降低,动物群体的健康状况得到显著改善。

2. 动物免疫力提高:养殖场的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动物的免疫力得到加强,有效降低动物因疫病而导致的死亡率和生产损失。

3. 国际合作加强:通过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各国之间的合作,提高对跨国动物疫病的应对能力,共同保障全球动物健康和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方案

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方案

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方案动物疫病是指其中一种或多种病原微生物引起的动物疾病,具有较强的传染性和致病性。

为了控制和防止动物疫病的传播,保护动物健康和人畜共患病的风险,各国普遍实施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方案。

首先,疫苗接种是最主要也是最有效的控制动物疫病的手段之一、通过给动物注射疫苗,可以刺激动物的免疫系统产生特异性抗体,增强动物的免疫力,避免感染病原微生物。

不同的动物疫病需要对应的疫苗,例如狂犬病疫苗、口蹄疫疫苗、禽流感疫苗等。

强制免疫方案要求所有受影响的动物都必须按照指定的时间和次数接种疫苗,以确保免疫效果。

其次,免疫程序是指动物疫苗接种的具体过程。

免疫程序包括疫苗的配方、存储和运输、接种方法等。

对于每种疫苗,都有相应的存储和运输条件,以保证疫苗的有效性。

比如,一些疫苗需要冷藏保存,不能暴露在高温环境中。

同时,不同的动物疫病需要采取不同的接种方法,包括皮下注射、肌肉注射、口服等。

免疫程序的正确执行,能够有效地提高疫苗的接种率和免疫效果。

最后,免疫范围是指被免疫的动物种类和数量。

动物疫病往往是跨物种感染的,一些病原微生物不仅能够感染其中一种动物,还能够感染其他相关物种。

因此,免疫范围的确定非常重要。

强制免疫方案通常要求对其中一类动物或一定数量的动物进行全面免疫,以避免未受免疫的动物成为疫病的传播源。

同时,在一些情况下,为了遏制疫情蔓延,可能还会采取扑杀未免疫的动物的措施。

总之,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方案是一种为了保护动物健康和人类健康而采取的控制措施。

通过疫苗接种、免疫程序和免疫范围的规定,可以有效地控制和防止动物疫病的传播。

然而,强制免疫方案的实施需要政府、畜牧兽医部门和养殖户之间的紧密合作,包括建立充足的疫苗供应、加强免疫宣传和监督检查等措施,以确保免疫方案的顺利进行,保护动物和人畜共患病的风险。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行动方案范本(二篇)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行动方案范本(二篇)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行动方案范本各村(居),机关科室、站所:为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情,确保全镇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全面落实免疫、监测、消毒、检疫、监督和应急管理等综合性防控措施,确保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___%,免疫畜禽群体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达___%以上;链球菌、狂犬病等疫病要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猪、牛、羊耳标配戴率___%;主要动物疫病(抗体)监测任务完成率达到___%;畜禽圈舍、屠宰场等重点场所消毒面达到___%;免疫记录规范;与规模养殖场签订防控工作责任状,全面实行兽医人员与规模养殖场(户)“一对一”监管;防疫宣传、疫病普查、免疫监管、检疫监督覆盖面达到___%。

二、工作要求1、强化基础免疫。

各村(居)要以进行自行免疫的规模养殖场(户)为重点,开展集中检查,督促其按程序科学免疫;防疫监管人员必须及时登门配送疫苗,并现场监督免疫接种。

对散养畜禽和不具备自主免疫能力的养殖大户,要___防疫人员,集中进行拉网式、地毯式免疫。

兽医站要加强免疫档案建设,建立完整的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规范填写养殖场(户)免疫记录,所有牲畜均需佩戴免疫标识。

2、强化消毒灭源。

在开展免疫工作的同时,要以养殖密集区、行政区域交界区等重点区域,以完善畜禽圈舍、屠宰场(点)等重点场所消毒制度为关键,以合理使用、定期更换消毒药品为抓手,严格执行消毒程序,科学规范实施操作,扎实做好辖区内重点场所的消毒灭源工作,确保消毒彻底有效。

3、强化应急管理。

要按照《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规定,进一步建立完善疫情报告制度和疫情___核查制度,落实防疫资金,加强物资储备,强化队伍建设,抓好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能够及时、妥善处置。

4、强化疫病监测。

兽医站要充分发挥兽医实验室的作用,对本镇内家禽规模养殖场(户)进行定期采样检测,及时评估免疫效果,对于监测抗体水平不达标的,要进一步加强免疫。

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实施方案

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实施方案

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的为了防止动物疫病的传播和扩散,保障动物和人类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方案。

本方案旨在明确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的组织机构、任务分工、工作流程和措施等,确保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组织机构1. 成立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领导小组,由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成员。

2. 设立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三、任务分工1.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制定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组织实施免疫工作,对免疫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2. 畜牧兽医部门负责动物疫病的诊断、预防和控制,组织实施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

3.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人类感染动物疫病的预防和控制,组织实施相关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

四、工作流程1. 制定免疫计划:根据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制定年度免疫计划,明确免疫病种、免疫范围、免疫时间等。

2. 宣传培训:通过媒体、网络、培训等方式,宣传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的重要性和要求,提高公众和从业人员的认知和参与度。

3. 免疫实施:根据免疫计划,组织力量进行免疫接种,确保免疫覆盖率达到规定要求。

4. 免疫监测:对免疫动物进行监测,确保免疫效果。

5. 资料汇总:收集、整理、汇总免疫工作相关资料,建立免疫档案。

五、措施保障1.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的顺利进行。

2. 落实免疫经费,保障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的必要开支。

3. 加强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4. 加强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发现和处理疫情。

5. 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提高公众对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的认知和支持。

六、考核评估对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进行考核评估,主要包括免疫覆盖率、免疫效果、疫情发生情况等指标。

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2024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

2024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

2024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是中国政府为了防控和消除国内动物疫病而实施的一项重要计划。

该计划的实施对于保障农业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公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该计划的背景、目标、实施情况以及取得的成就。

背景:中国是农业大国,养殖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

然而,由于气候、环境、管理等因素的影响,动物疫病时有发生,给农民和养殖业带来了巨大损失。

农业动物疫病的流行不仅威胁到人类的生命健康,也对农业经济构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提高农业生产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中国政府于2024年制定了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

目标:该计划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免疫措施有效控制和减少农业动物疫病的发生,保护养殖业安全,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公众健康。

具体目标包括:1.建立健全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体系,提高预防控制水平;2.推动兽医服务体系建设,提升诊断和处理能力;3.加强动物疫病疫苗研发和生产,保障供应;4.促进强制免疫程序的质量管理,确保免疫效果;5.增强国际合作,共同推进农业动物疫病监测和防控。

实施情况:自2024年以来,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实施取得了一系列成效。

首先,在兽医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政府加强了对兽医人才队伍的培养和管理,不断提升兽医服务水平。

此外,通过投入大量资源和技术,提高了兽医机构的设施和设备,促进了诊断和处理水平的提高。

其次,在动物疫病疫苗研发和生产方面,中国政府鼓励国内科研单位和企业加大对疫苗研究的投入,并积极引进和采用国际先进技术。

目前,我国在重要疫病疫苗研发和生产方面已取得了重要成果,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疫苗供应体系。

此外,在加强疫苗管理和免疫程序质量方面,政府强化了对兽药和疫苗的质量监管,建立了严格的质量控制和追溯制度,并开展了相关培训和指导工作,确保了免疫的有效性。

最后,在国际合作方面,中国积极加强了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进农业动物疫病的监测和防控工作。

同时,中国还积极参与国际动物疫病防治的合作项目,提高了我国在该领域的国际影响力。

2023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3篇

2023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3篇

2023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动物强制免疫工作,确保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确保免疫效果达到规定要求,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该常全年保持在70%以上。

其中春、秋两季集中强制免疫抗体合格率应达到80%以上。

二、免疫方案(一)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1)蛋鸡,7-14日龄时,进行初免,剂量为0.3m1;间隔3周后再进行一次加强免疫,剂量为0∙6m1;开产前(120-160日龄),进行第二次加强免疫,剂量为0∙6m1;以后每间隔4-6个月进行加强免疫一次,剂量为O.为1。

(2)蛋鸭,14-21日龄时进行初免,剂量为0.6m1;间隔3周后再加强免疫一次,剂量为12m1;开产前(120日龄)进行第二次加强免疫,剂量为12m1;以后每间隔6个月再加强免疫一次,剂量为1.2m1O(3)肉鸭、肉鸡。

7-10日龄时进行初免,剂量肉鸡为0.3m1,肉鸭为O.6m1;饲养周期超过2个月的,间隔3周后再进行加强免疫一次,剂量肉鸡为O.为1,肉鸭为1为1。

(4)调出县境的非屠宰禽类。

要在调运2周前进行一次强化免疫,并出具抗体效果检测报告,未进行强化免疫的,不得出具检验合格证明。

(5)散养禽免疫。

春、秋两季各进行一次集中免疫,剂量:小鸡(1斤以下)0.3m1,中、大鸡(1斤以上)0∙6m1,小鸭(1斤以下)0.6m1,中、大鸭(1斤以上)12m1,间隔14天后再加强免疫一次,以后每月定期对新补栏家禽进行补免。

(二)口蹄疫免疫(1)常规免疫。

实行春、秋两次集中免疫,两次集中免疫之间,落实动物“月免疫日”制度,对新补栏和超过免疫有效保护期(4个月)的家畜及时进行补免。

(2)新生家畜的免疫。

羔羊:28-35日龄时进行初免,犊牛90日龄左右进行初免,所有新生家畜初免后,间隔1个月后再进行一次加强免疫,以后每隔4-6月免疫一次。

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方案

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方案

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方案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方案是由相关政府部门牵头,联合畜牧兽医部门、农业科研机构、兽药企业等相关方进行制定和实施的计划。

其主要目标是通过强制免疫,提高畜禽的抵抗力,减少疫情的发生和传播,最终达到控制和消除疫病的目的。

制定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方案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鉴定疫病种类:首先需要明确目标疫病的种类,根据疫病的传播途径和传播特点来确定免疫措施。

根据疫病的严重程度,可以制定不同强度的免疫工作方案。

2.选择合适的疫苗:根据疾病的传播途径和免疫原理,选择适合的疫苗进行免疫。

针对重大动物疫病,通常采用灭活疫苗或弱毒疫苗进行免疫,确保疫苗的安全有效。

3.制定免疫策略:根据疫苗的特点和免疫对象的种类、数量等因素,制定免疫策略。

可以采用集中免疫、分户免疫、分批免疫等不同免疫方式。

同时,要考虑到防疫资源的分配和利用效率,尽量减少免疫带来的负担和成本。

4.确定免疫周期和免疫间隔:根据疫苗的免疫效力和免疫期限,确定免疫的周期和间隔。

对于免疫效果较长的疫苗,可以适当延长免疫周期和间隔,减少免疫次数,提高免疫效果。

5.监测和评估:制定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方案后,需要建立监测体系,对免疫效果进行实时监测和评估。

通过对免疫效果的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改进措施,提高免疫效果和效率。

6.宣传和培训: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方案的实施需要广泛宣传和培训。

相关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媒体宣传、网络平台、农户走访等形式,向畜禽养殖户宣传免疫的重要性和措施,提高畜禽养殖户的认识和配合度。

总之,制定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方案是保障畜禽健康和人畜共享安全的重要举措。

需要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统一配合,制定合理的免疫策略和措施,加强监测和评估,提高免疫效果和效率。

同时,要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畜禽养殖户的免疫意识和配合度。

只有通过强制免疫,才能有效控制和消除重大动物疫病的传播,保护畜禽健康和人畜共享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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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动物疫病免疫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实行强制免疫,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总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

对猪A型口蹄疫, 经过自治区全面评估后再确定是否实施免疫;在X年6月30日前,
对全市所有牛、羊等进行亚洲I型口蹄疫免疫。

对犬只狂犬病实行全面免疫,常年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免疫抗体保持在70%以上。

对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新城疫的免疫,按照原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办公室印发的《X族自治区猪瘟防治实施方案》《X族自治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治实施方案》《X族自治区新城疫防治实施方案》(X渔牧办发〔X〕109号)要求开展免疫,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猪瘟、新城疫免疫抗体总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

对猪链球菌病、炭疽、山羊痘、牛出败等其他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评估决定是否免疫。

免疫程序参照《X族自治区常见动物疫病免疫推荐计划(试行)》(原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
局X年4月14日印发)。

规模养殖场按免疫程序实行常年免疫,免疫程序详见本方案附
件。

散养畜禽实行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和常年补免,有条件的地方按
程序常年免疫。

春季集中免疫时间为3月上旬至5月上旬;秋季集中免疫时间为9月上旬至10月底。

二、使用疫苗种类
使用经国家批准的H5+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新城疫、兽用狂犬病等疫苗,疫苗产品具体信息可在中国兽药信息网“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查询”平台“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数据”中查询。

三、免疫主体
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是免疫主体,依据《动物防疫法》承担免疫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免疫义务,自主实施免疫接种,做好免疫记录,建立免疫档案,主动接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监测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四、职责分工
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责职分工,实施免疫方案。

各级兽医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免疫方案,负责组织政府采购动物疫苗的管理和使用监管、养殖场户自购强制免疫疫苗备案,组织监督检查养殖场户免疫开展情况。

积极协调同级财政部门,确保实施免疫方案相关经费落实到位。

加强经费使用监管,规范经费合理使用。

市县(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具体负责政府采购动物疫苗的管理,组织技术培训,指导养殖场户开展免疫工作,开展使用环节免疫效果监测和评价,及时向养殖场户反馈免疫效果评价结果。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
中心负责做好从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调运动物疫苗的工作。

市县(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加强对养殖场户履行免疫义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养殖场户使用政府采购疫苗、自购强制免疫疫苗备案、使用及免疫报告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按规定核查畜禽免疫、实验室检测结果情况,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查处动物防疫违法违规行为。

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负责加强政府采购动物疫苗发放管理,有序组织村级动物防疫员重点做好散养畜禽的免疫注射、免疫档案建立、标识佩戴等工作。

五、组织实施
(一)制定实施方案。

各县(区)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
际,及时制定本县(区)实施方案。

(二)规范动物疫苗管理。

各级兽医主管部门、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要按照《X族自治区动物疫苗管理办法(修订版)》(X渔牧办发〔X〕84号)规定,严格运输、入库、储存、调拨、发放、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及时在“ X动物防疫物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动物疫苗出入库情况,建立完整、准确的动物疫苗实物台账和会计台账。

(三)进一步推进“先打后补”工作。

各地要按照自治区农业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X农业发〔X〕77号)规定,推进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的强制免疫实行“先打后补”,逐步实现养殖场户自主采购、财政直补。

对暂不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强制免疫工作。

(四)加强对自购强制免疫用疫苗养殖场户免疫的监管。

符合《兽
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X年农业部令第3号)第七条规定的养殖场及符合“先打后补”条件的养殖场户,向获得农业部批准的生产企业采购自用的国家强制免疫疫苗后,应及时将自购的动物疫苗品
种、数量、入库时间、产品批号和生产企业名称等情况(参照桂农业发〔X〕77号文件附件2的附表5《X族自治区畜禽养殖场户“先打后补”疫苗采购备案表》格式)报所在地县级兽医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如实建立完整的动物疫苗采购、使用记录档案,档案材料保存至强制免疫疫苗有效期满后2年,并按要求报送强制免疫情况。

兽医主管部门要组织对自购强制免疫疫苗养殖场户采购强制免疫苗数量、种类、备案、免疫、免疫报告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强制免疫措施落实到位。

(五)组织技术培训,评估免疫效果。

各地要切实加强免疫技术培训,特别要加强对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养殖场以及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免疫技术培训,使其熟练掌握疫苗贮存、使用基本常识以及免疫程序、免疫操作规范,严格按免疫程序和操作规范实施免疫注射,严防免疫注射过程中人为传播动物疫病。

要严格按照动物疫病免疫方案使用疫苗种类。

在实施强制免疫时,对出现免疫应激反应死亡、免疫抗体水平不达标和免疫失败等情况,要及时调查处理;出现免疫应激反应死亡的,应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要按照日常监测、随机监测和集中监测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免疫效果监测与评估,对免疫抗体水平不合格的畜禽及时补免。

(六)严格建立健全免疫档案。

各地要按规定印制免疫档案,严格免疫档案的发放、使用管理。

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村级动物防疫员、养殖场(户)要按各地建立免疫档案,规范填写畜禽存栏、出栏及免疫等情
况,特别要做好免疫用疫苗种类、生产厂家、批号、免疫时间等的记录,免疫档案记录畜禽个体信息要与畜禽标识相符。

(七)严格规范实施动物检疫。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实施产地检疫、
出具检疫证明时,要严格按规定核查畜禽的免疫情况、免疫档案;应进行实验室检测的,凭检测结果符合规定的检测报告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对调运的种蛋以及未达首免日龄的仔畜雏禽未标明其供体免疫情况的,一律不得出具检疫证明,禁止调运。

(八)加强免疫信息报告。

对强制免疫疫苗采购和免疫情况实行月报告制度。

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期间,对强制免疫进展进行周报告制度。

出现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对紧急免疫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

各地要明确专人负责收集统计免疫信息。

强制免疫疫苗采购情况包括自治区及养殖场户自购强制免疫疫苗情况。

县级兽医主管部门组织统计养殖场户自购强制免疫疫苗情况。

实行月报的有关情况,县(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在每月27日前将有关情况上报市级动物疫控中心,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
心应在每月28日前将有关情况报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实行周报的有关情况,县(区)动物疫控中心在每周四上午12:00前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在每周四下午6:00前报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紧急免疫情况,各县(区)兽医主管部门应在每日12时前向市水产畜牧兽医局报告,并抄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经费。

各级兽医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抓好动物疫病免疫工作。

各级兽医主管部门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动物防疫工作经费,加强经费监管。

(二)抓好宣传,营造氛围。

各级兽医机构要加大宣传力度,重
点宣传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和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策,普及动物疫病免疫技术和知识,使广大养殖者充分认识做好免疫的意义、义务和责任,依法做好免疫工作。

(三)加强督查,确保实效。

各级兽医主管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期间,要组织督查组下乡、进村、入场督查指导。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将适时组织开展动物疫病免疫督查,春、秋两季集中免疫结束后,将组织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结果通报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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