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2016年主要动物疫病免疫实施方案【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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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动物疫病免疫实施方案

主要动物疫病免疫实施方案

主要动物疫病免疫实施方案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动物养殖业成为重要的经济支柱之一、然而,动物疫病的爆发和传播不仅对养殖业造成重大损失,还对社会稳定和民众健康造成巨大威胁。

因此,加强动物免疫工作,制定和落实有效的实施方案至关重要。

首先,针对不同动物种类和疫病情况,建立健全的免疫计划。

免疫计划应根据养殖动物的特点和习性,确定免疫的目标动物种类、免疫策略和免疫时机。

同时,根据当地疫病流行情况和流行规律,合理分配免疫资源,确保免疫效果最大化。

其次,加强动物疫病监测和预警。

建立完善的监测网络,及时收集、分析和报告疫病情况。

采用现代化的检测技术,提高疫病的检测灵敏度和准确性。

加强动物卫生监测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支持,确保监测工作的有效实施。

同时,建立和完善疫病预警系统,及时发现疫病的风险和蔓延趋势,采取迅速有效的控制措施。

再次,加强动物免疫的宣传和教育。

提高养殖户和养殖从业人员对疫病的认识和防控意识,推广科学养殖方式和健康管理措施。

开展动物免疫知识的宣讲活动,组织养殖户参加培训和交流,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此外,加强动物疫病防控的立法和法律监督。

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养殖户和养殖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

设立疫病防控专项基金,用于支持疫病防治工作,保障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加强国际合作和信息共享。

动物疫病是全球性问题,各国应加强合作,分享疫病防控经验和技术成果。

建立和完善动物疫病信息系统,及时共享疫病监测、防控和治疗的最新成果和经验,增强全球动物疫病防控的能力和效果。

综上所述,在实施主要动物疫病免疫的方案中,我们需要建立完善的免疫计划,加强疫病监测和预警,加强免疫宣传和教育,加强法律监督和国际合作。

只有综合运用这些措施,才能有效预防和控制动物疫病的爆发和传播,保障动物养殖业的健康发展,促进人类社会的繁荣与稳定。

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实施方案

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实施方案

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的为了防止动物疫病的传播和扩散,保障动物和人类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方案。

本方案旨在明确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的组织机构、任务分工、工作流程和措施等,确保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组织机构1. 成立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领导小组,由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成员。

2. 设立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三、任务分工1.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制定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组织实施免疫工作,对免疫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2. 畜牧兽医部门负责动物疫病的诊断、预防和控制,组织实施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

3.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人类感染动物疫病的预防和控制,组织实施相关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

四、工作流程1. 制定免疫计划:根据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制定年度免疫计划,明确免疫病种、免疫范围、免疫时间等。

2. 宣传培训:通过媒体、网络、培训等方式,宣传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的重要性和要求,提高公众和从业人员的认知和参与度。

3. 免疫实施:根据免疫计划,组织力量进行免疫接种,确保免疫覆盖率达到规定要求。

4. 免疫监测:对免疫动物进行监测,确保免疫效果。

5. 资料汇总:收集、整理、汇总免疫工作相关资料,建立免疫档案。

五、措施保障1.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的顺利进行。

2. 落实免疫经费,保障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的必要开支。

3. 加强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4. 加强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发现和处理疫情。

5. 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提高公众对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的认知和支持。

六、考核评估对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进行考核评估,主要包括免疫覆盖率、免疫效果、疫情发生情况等指标。

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方案

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方案

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方案
为了有效地预防和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流行,国家建立了重大
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方案,以保障国家畜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疫苗研制与生产
1.根据国家规划,开展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的研制工作,并加强
疫苗生产管理,确保疫苗品质安全。

2.研究并掌握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的优化制备技术,缩短研制周期,并且提高疫苗的免疫效果和保护程度,降低疫苗接种成本。

3.建立疫苗批签发制度,确保疫苗品种、规格、质量符合国家
标准和行业要求,为动物免疫提供有力保障。

二、动物疫病检测与监测
1.加强重大动物疫病监测站、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完善监测网络,提高疫情及时预警与监测能力。

2.完善动物疫病检测技术体系,对重大动物疫病的病原体进行
标本收集与检测,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3.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及时报告工作,做好疫情统计分析及数据
报送、共享和应急响应工作,确保疫情掌控和疫情信息发布及时透明。

三、动物疫病防控与应急响应
1.重点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高危区的预防与防控工作,加强疫情
监控及防控网格化管理,切实做好防范工作。

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方案

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方案

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为切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原则坚持预防为主,有效处置原则。

以防为主,落实防控措施,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一旦发现疫情,要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严格果断地处置,严防疫情扩散。

三、目标任务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确保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

有效降低动物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养殖效益,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安全。

四、工作措施制定免疫计划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动物疫病流行特点,制定重大动物疫病免疫计划,明确免疫病种、对象、时间、密度和方式等要求。

组织采购疫苗根据免疫计划,积极组织采购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疫苗,保障疫苗质量和供应量。

培训宣传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养殖场(户)的防控意识和能力。

规范免疫操作按照疫苗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方法和程序进行免疫接种,确保免疫效果。

建立免疫档案管理制度,记录免疫信息,实行信息化管理。

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监督检查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养殖场(户)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做好应急处置制定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一旦发现疫情,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采取封锁、隔离、扑杀、无害化处理等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同时,做好疫情溯源和调查工作。

落实经费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的投入力度,保障疫苗采购、免疫接种、监测检测、人员培训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五、工作要求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认知度。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宣传教育力度,利用各种媒体渠道普及防控知识,提高公众对重大动物疫病的认知度和自我防护意识。

动物疫病免疫实施方案第二篇

动物疫病免疫实施方案第二篇

动物疫病免疫实施方案第二篇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搞好春季动物防疫工作,严格控制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和区域性流行,是我镇当前农村工作一项重要内容,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方针,本着对党、对人民、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做好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强制免疫等一切防控措施,高标准地完成今年春季集中免疫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人民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领导小组,镇长为全镇动物防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动物防疫站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村支书是所辖村第一责任人,村级防疫员是该村直接责任人。

镇政府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工作职责、防控任务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三、周密布置,精心组织1.总体目标“五个不漏”(即: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和七个“100%”(即:禽流感免疫率100%、高致病性猪蓝耳病100%、猪瘟免疫率100%、口蹄疫免疫率100%、牲畜耳标配挂率100%、防疫员入户登记100%、免疫档案100%),确保全镇“疫情不发生,人员不感染”。

2.时间安排今年春季集中免疫工作从3月5日开始到4月30日结束,具体安排如下:3月5日召开春防动员大会,对本次春季动物防疫工作作全面安排和部署;3月xx日前完成牲畜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免疫;3月30日前完成猪瘟的免疫;4月xx日前完成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免疫;4月xx日到4月30日查漏补缺,并完成鸡新城疫、犬只狂犬病等其它疫病的免疫工作,确保全镇强制免疫全面到位。

3.明确职责专职动物防疫员职责:一是负责做好规模户的免疫工作,对存栏牛xx 头以上,存栏生猪(羊)50头以上,存笼家禽100羽以上的规模养殖户,由专职动物防疫员配送疫苗和耳标,填写好规模户疫苗发放登记表和免疫档案,发放《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告知书》、《县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接种告知书》,签订《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督促养殖户在规定的时间注射好规定的疫苗,帮助养殖户建立养殖档案和免疫、检疫申报、消毒、无害化处理和用药等五项制度,指导搞好日常生产管理等技术服务工作,并且每月定期开展检查,督促规模养殖户做好补免和加强免疫工作;二是每天必须到自己所辖片区的各个村掌握各村的防疫进度和各种情况,并及时汇总。

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方案

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方案

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方案一、引言动物疫病是指对动物群体健康、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重大威胁的疾病。

免疫是预防和控制动物疫病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提高动物的免疫力,可以有效预防疫病的发生和传播。

本文旨在制定一项全面而有效的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方案,以保护动物的健康和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1)降低动物疫病的发生率和传播速度;(2)提高动物免疫力和健康水平;(3)保障动物产品的质量和安全;(4)推动兽药和免疫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2. 原则:(1)科学性:根据动物疫病的特点和发展趋势,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和措施;(2)综合性:结合养殖环境、兽群特点和免疫需求,制定免疫策略,综合运用免疫技术和管理措施;(3)系统性:建立健全的动物免疫监测与评估体系,全面掌握动物疫情,及时调整免疫方案;(4)合理性:根据经济条件和资源限制,制定合理的免疫投入和风险管理策略;(5)合作性:加强国际合作,共享免疫经验和技术,推动全球动物疫病免疫工作的进展。

三、免疫策略1. 分类管理:(1)按照动物种类和用途,划分不同的免疫对象和管理范围;(2)制定不同免疫对象的免疫方案,结合养殖规模和风险级别,制定不同的免疫计划。

2. 综合策略:(1)采用综合免疫策略,包括活疫苗、灭活疫苗、亲本抗体和被动免疫等;(2)优先选择效果好、安全性高的免疫技术和产品,加强免疫程序的质量控制。

3. 强化管理:(1)加强养殖管理,提高动物的生态环境和养殖条件;(2)加强免疫技术和操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免疫程序的执行效果;(3)建立免疫监测体系,及时发现和防控免疫失败、疫苗变异和免疫漏斗等问题。

四、免疫程序1. 免疫前准备(1)建立健康管理制度,加强动物的健康监测和筛查;(2)进行免疫相关设备和药品的采购和保管;(3)确保免疫操作人员具备相关技能和知识;(4)根据免疫对象和免疫目标,设计合理的免疫程序。

2. 免疫计划(1)根据动物的生长和免疫发育规律,制定免疫计划;(2)根据养殖规模、地理位置和免疫需求,制定免疫目标和时序计划;(3)根据动物疫情和免疫监测结果,及时调整免疫计划。

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

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

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为保障我乡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2016年度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的通知》砚政办发〔2016〕15号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为切实抓好全乡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一步强化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等综合防控措施,全面完成全乡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任务,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流行,确保畜禽生产及其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我乡畜牧业健康稳步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强制免疫的病种我乡2016年确定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四种动物疫病开展强制免疫工作。

二、强制免疫的时间(一)集中免疫春季集中免疫的时间为2016年1—3月;秋季集中免疫的时间为2016年7—9月。

(二)补免春防或秋防结束后各村民委要及时对新补栏和新出生的畜禽进行补免。

(三)规模场的免疫规模场应建立免疫程序,适时进行免疫,并建立健全一户两档档案。

三、工作目标(一)免疫密度全乡强制免疫接种要做到“应免尽免,不漏村、不漏户、不漏畜,不漏针”,免疫密度达到应免数的100%。

同时结合我乡动物疫病流行情况,在新老疫区严格开展狂犬病、新城疫、牛出败、山羊痘等常规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在养羊地区,严格开展小反刍兽疫的免疫和监测工作,防止疫情发生。

(二)免疫质量强制免疫的群体免疫合格率要求达到70%以上。

(三)畜禽疫病死亡率猪、牛、羊、禽分别控制在3%、%、2%、6%以内。

(四)疫病免疫反应率和免疫反应死亡率牛、羊口蹄疫免疫反应率分别控制在%、%以内,免疫反应死亡率分别控制在%、3%以内;猪口蹄疫、猪瘟、猪蓝耳病免疫反应率控制在%以内、免疫反应死亡率控制在10%以内。

(五)免疫档案使用率农户《动物免疫户口册》持有率达100%;村兽医《散养户动物免疫档案》电子文档或手写记录规范建档率达100%;规模养殖场、养殖大户《动物免疫档案》电子文档或手写记录规范建档率达100%;县、乡镇电子免疫档案规范建档率达100%。

动物疫病免疫实施方案第一篇

动物疫病免疫实施方案第一篇

动物疫病免疫实施方案第一篇为了认真贯彻县动物防疫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控制重大动物疫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镇养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县xxxx年春防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目标我镇春季动物防疫工作总体目标是: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猪瘟实行强制免疫,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5%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维持在70%以上。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1、镇政府成立xxxx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长:副组长:成员:2、乡镇镇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镇长和动物防疫站站长为直接责任人,村支部书记、村级防疫员为责任村第一责任人,防疫注射实行镇、村干部保密度,村级防疫员保质量的责任分工制。

3、专职动物防疫员与镇动物防疫站、联村防疫员与镇动物防疫站、村干部与镇人民政府层层签订动物防疫目标责任状。

三、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根据省市安排,今年春季集中免疫工作时间从3月2号开始到4月30日全面结束。

3月2日至3月30日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猪五号病的免疫,4月1日至4月xx日进行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防疫。

4月xx日至4月30日进行补免工作。

四、工作原则及要求(一)强化工作责任。

专职动物防疫员按规模及畜禽发展数量进行配备,主要职责是①做好本管区范围内的动物防疫工作;②直接负责存栏1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大户和家禽饲养xx0羽以上养殖户的防疫工作;③要求每个专职防疫员都要办好一个动物防疫工作标准化示范村。

村级动物防疫员由各村推荐动物防疫站聘用,报县畜牧局备案,原则上一个村级防疫员负责1个村的防疫工作,采用一年一聘,实行动态管理。

(二)加强监督检查。

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督查体系,镇政府成立督查、检查小组,分村进行督查、检查,对防疫不到位、漏注的,限期整改,及时补注,确保落实,并将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纳入年度对村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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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2016年主要动物疫病免疫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2016年全区主要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和上级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对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猪瘟、小反刍兽疫等5种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总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

对鸡全面实施鸡新城疫免疫,应免鸡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总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

对犬只全面实施狂犬病免疫,年末免疫密度达90%以上。

二、时间安排规模养殖场要严格按照动物疫病免疫方案(见附件)规定的免疫程序、时间要求实施常年免疫。

散养畜禽实行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和常年补免。

春季集中免疫时间为3月1日至4月30日;秋季集中免疫时间为9月1日至10月30日。

三、工作要求(一)切实加强动物疫苗管理。

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疫苗管理办法》(桂渔牧办发〔2015〕54号)规定,进一步健全、细化动物疫苗管理制度,落实各单位、各环节管理岗位责任,切实加强动物疫苗管理。

要加大投入,完善各级动物疫苗冷链设施,加强冷链的维护和运行监控,严格按规定运输、贮存、保管、分发、使用动物疫苗,严格按会计管理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建立完整的实物、财务档案。

要重点加强对规模养殖场申领、贮藏、使用计划指标动物疫苗的监管、指导,严禁随意堆放、丢弃、倒卖,杜绝浪费。

各镇水产畜牧兽医站要切实加强动物疫苗使用、调拨等计划的衔接,按规定时限和有关要求做好动物疫苗使用计划上报、调拨等工作。

要坚决打击非法销售、倒买倒卖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等违法行为。

(二)切实加强对自购强制免疫用疫苗养殖场的监管。

符合《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2007年农业部令第3号)第七条规定的养殖场,可以向获得农业部批准的生产企业采购自用的国家强制免疫疫苗,采购后应及时将自购的动物疫苗品种、数量和生产企业等情况报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备案,如实建立完整的动物疫苗采购、使用记录档案,档案材料保存至强制免疫疫苗有效期满后2年。

对自购强制免疫用疫苗的规模养殖场,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组织做好登记造册工作,建立健全档案,详细记录养殖场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饲养动物种类、饲养量、自购强制免疫疫苗种类等信息。

(三)认真组织免疫注射,加强免疫效果监测、评价。

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切实加强免疫技术培训,特别要加强对镇水产畜牧兽医站、养殖场以及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免疫技术培训,使其熟练掌握疫苗贮存、使用基本常识以及免疫程序、免疫操作规范,严格按免疫程序和操作规范实施免疫注射,严防免疫注射过程中人为传播动物疫病。

要严格按照动物疫病免疫方案使用疫苗种类。

规模养殖场要严格按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散养畜禽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的基础上,定期对漏免畜禽进行补免,对新补栏畜禽进行免疫。

对调出区外的种畜禽或其他非屠宰畜禽,须在调运前2周进行一次强化免疫。

在实施强制免疫时,对出现免疫应激反应死亡、免疫抗体水平不达标和免疫失败等情况,要及时调查处理;出现免疫应激反应死亡的,应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要按照日常监测、随机监测和集中监测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免疫效果监测与评估,对免疫抗体水平不合格的畜禽及时补免。

(四)严格建立健全免疫档案。

按规定印制免疫档案,严格免疫档案的发放、使用管理。

各镇水产畜牧兽医站、村级动物防疫员、养殖场(户)要建立免疫档案,规范填写畜禽存栏、出栏及免疫等情况,特别要做好免疫用疫苗种类、生产厂家、批号、免疫时间等的记录,免疫档案记录的信息要与畜禽标识相符。

(五)严格规范实施动物检疫。

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实施产地检疫、出具检疫证明时,要严格核查畜禽的免疫情况、免疫档案。

对调出区外的种畜禽或其他非屠宰畜禽要求在调运前2周进行强化免疫,对调运的种蛋以及未达首免日龄的仔畜雏禽未标明其供体免疫情况的,一律不得出具检疫证明,禁止调运。

(六)加强免疫信息报告。

实施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以及狂犬病的疫苗领用、免疫等情况实行月报制度,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于每月月底前将情况报钦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猪链球菌病免疫情况实行季报。

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于每季度最后一日报钦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期间,动物疫苗调拨、使用和免疫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周报制度。

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于每周四报钦钦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紧急免疫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

区水产畜牧兽医局于每日15时向市水产畜牧兽医局报告。

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落实专人,切实做好免疫信息收集、汇总、统计工作,按时逐级上报。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统一领导,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抓好动物疫病免疫工作。

区水产畜牧兽医局与区财政局沟通、协调,落实动物防疫工作所需疫苗、耗材、人工、免疫效果监测、免疫应激反应处置等经费,加强对经费的使用监管。

局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分管领导要全力抓、具体抓。

要有序组织力量,采取分片包干、整村推进等办法,鼓励成立动物防疫专业合作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切实做好免疫注射工作。

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切实加强疫苗运输、保管、发放管理,组织技术培训,开展免疫效果监测和评估,科学指导免疫工作,确保免疫效果。

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要切实加强免疫监管和动物检疫等工作,对未按规定实施强制免疫的畜禽,一律不得出具检疫合格证明,不得运离产地。

要严肃查处各种动物防疫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免疫工作有序进行。

各镇水产畜牧兽医站要有序组织村级动物防疫员,重点做好散养畜禽的免疫注射、免疫档案建立、标识佩戴等工作。

规模养殖场要组织兽医人员认真做好本场畜禽的免疫注射、免疫档案建立、标识佩戴等工作。

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是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的责任主体,要依法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按照规定和要求做好强制免疫工作,主动接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监测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二)落实经费,保证所需。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经费由中央财政和自治区财政按比例共同分担。

中央及自治区下拨的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必须用于村级动物防疫员实施强制免疫注射等工作劳务补助,确保免疫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三)抓好宣传,营造氛围。

要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和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策,普及动物疫病免疫技术和知识,使广大养殖者充分认识做好强制免疫的意义、义务和责任,依法做好免疫工作。

(四)加强督查,确保实效。

要加大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督查力度。

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期间,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要组织督查组下乡、进村、入场督查指导。

要加强免疫效果监测,对畜禽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未达标的,要及时组织力量加强免疫。

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免疫工作的监督,尤其要加强对中小规模养殖场的免疫监管。

春、秋两季集中免疫结束后,将组织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结果通报全区。

五、其他要统筹做好炭疽、山羊痘、猪链球菌病、猪乙型脑炎等其他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免疫程序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常见动物疫病免疫推荐方案(试行)》。

附件:1.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方案2.口蹄疫免疫方案3.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方案4.猪瘟免疫方案5.小反刍兽疫免疫方案6.狂犬病免疫方案7.鸡新城疫免疫方案附件1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方案一、要求对所有鸡、水禽(鸭、鹅)等禽只进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强制免疫,人工饲养的鹌鹑、鸽子参考鸡的相应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禁止使用H7亚型禽流感疫苗免疫。

对进口国有要求且防疫条件好的出口企业,以及提供研究和疫苗生产用的家禽,经报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批准后,可以不实施免疫。

二、免疫程序(一)规模养殖家禽和种禽的免疫。

1.种鸡、蛋鸡免疫。

雏鸡7~14日龄时,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或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rLH5-6株/rLH5-6株+ rLH5-8株)进行初免;初免3~4周后,再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进行一次加强免疫。

开产前再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进行强化免疫。

以后根据免疫抗体检测结果,每隔4个月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免疫一次。

2.商品代肉鸡免疫。

(1)快大型肉鸡。

7~14日龄时,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免疫一次。

或者7~14日龄时,用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rLH5-6株/rLH5-6株+ rLH5-8株)初免,2周后,用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rLH5-6株/rLH5-6株+ rLH5-8株)加强免疫一次。

饲养周期超过70日龄的,参照种鸡、蛋鸡免疫程序免疫。

3.种鸭、蛋鸭、种鹅、蛋鹅免疫。

雏鸭或雏鹅14~21日龄时,用H5N1亚型(或H5N2亚型,D7株)禽流感灭活疫苗进行初免;初免3~4周后,用H5N1亚型(或H5N2亚型,D7株)禽流感灭活疫苗进行一次加强免疫。

以后根据免疫抗体检测结果,每隔4个月用H5N1亚型(或H5N2亚型,D7株)禽流感灭活疫苗免疫一次。

4.商品肉鸭、肉鹅免疫。

(1)快大型肉鸭。

7~10日龄时,用H5N1亚型(或H5N2亚型,D7株)禽流感灭活疫苗进行一次免疫即可。

(2)慢大型肉鸭(西洋鸭等)。

7~10日龄时,用H5N1亚型(或H5N2亚型,D7株)禽流感灭活疫苗进行初免,初免3~4周后再加强免疫一次。

以后每隔4个月加强免疫一次。

(3)肉鹅。

7~10日龄时,用H5N1亚型(或H5N2亚型,D7株)禽流感灭活疫苗进行初免,初免3~4周后,再用H5N1亚型(或H5N2亚型,D7株)禽流感灭活疫苗加强免疫一次。

(二)散养家禽的免疫。

春、秋两季分别进行一次集中免疫,每月定期对新补栏家禽进行补免。

每次免疫后适时进行二次加强免疫。

免疫用疫苗参照规模养殖场。

(三)鹌鹑、鸽子等其他禽类免疫。

根据饲养用途,参考鸡的相应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三、紧急免疫发生疫情时,要根据受威胁区域家禽免疫抗体监测情况,要对受威胁区域的所有家禽进行一次强化免疫。

防城港、崇左、百色三个边境市受到境外疫情威胁时,要对距边境线30公里范围内的所有家禽进行一次加强免疫。

最近1个月内已免疫的家禽可以不加强免疫。

四、受变异毒株威胁时免疫根据监测结果,受到变异毒株威胁的地区,经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申请、农业部批准后,使用变异毒株疫苗进行免疫。

五、使用疫苗种类重组禽流感病毒灭活疫苗(H5N1亚型,Re-6株/Re-6株+ Re-8株),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rLH5-6株/ rLH5-6株+Re-8株),禽流感灭活疫苗(H5N2亚型,D7株)。

六、免疫方法各种疫苗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规定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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