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现场奖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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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奖罚办法(三篇)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奖罚办法(三篇)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奖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保障职工生命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提高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建筑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和权力的划分,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的培训、考核、奖惩。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

同时,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效进行。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处理发生的安全事故,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要求,进行调查取证,协助有关机关进行事故原因的查明与责任的追究,并按照规定上报事故信息。

第六条对于施工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发生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二章安全生产的主要内容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并及时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安全生产计划应当包括施工单位的安全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安全生产措施、应急救援预案等内容。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环境安全、设备设施安全和操作安全。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并报告有关部门。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监测设备,定期检测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保证施工场所的安全。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供必要的救援装备和设施,进行应急演练。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管理档案,记录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整改情况。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对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职工进行奖励和表彰,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给予奖励。

第三章奖励第十五条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杰出、在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人员,可以给予以下奖励:(一)先进工作者奖励: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贡献突出的人员,可以给予先进工作者奖励。

建筑工程惩罚制度

建筑工程惩罚制度

建筑工程惩罚制度一、总则1. 本惩罚制度旨在规范建筑工程的管理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本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及其他相关单位和人员。

3. 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处罚。

二、责任主体1. 建设单位应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并对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和报告。

2. 施工单位应遵守本制度规定,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

3.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并有权提出处罚建议。

三、违规行为分类1. 轻微违规:包括但不限于迟到早退、不按规定着装、施工现场小范围杂物乱放等。

2. 一般违规:包括但不限于未经批准擅自更改施工方案、使用不合格材料、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等。

3. 严重违规:包括但不限于重大安全事故、严重质量问题、非法转包或分包工程等。

四、处罚措施1. 轻微违规:给予口头警告,责令立即改正;若重复发生,可进行书面警告。

2. 一般违规:对个人处以罚款,金额根据违规情节确定;对单位,除罚款外,还可暂停其部分施工活动,直至问题得到解决。

3. 严重违规:对个人可处以较重罚款,甚至追究法律责任;对单位,除罚款外,可解除合同,并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处罚程序1. 发现违规行为后,应立即记录并向相关负责人报告。

2. 负责人应根据违规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处罚程序。

3. 启动处罚程序前,应告知被处罚人或单位有关违规事实、拟采取的处罚措施及依据。

4. 被处罚人或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相关部门应认真听取并记录。

5. 根据调查结果和被处罚人或单位的陈述申辩,最终确定处罚决定。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应及时通知所有参与单位和人员。

3. 本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各参与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奖罚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奖罚管理制度

文明施工奖罚管理制度根据公司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使施工现场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项目部制定文明施工奖罚管理制度直接与队组挂钩,鉴全体员工遵照执行.1、每周一上午9:00监理列会必须准时参加,有事外出必须请假,每缺席一次罚款200元/次,迟到罚款50元/次。

2、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不得顶撞施工管理人员,每违反一次罚款500—1000元/次,严重者予以开除。

3、工程部、监理部下发的整改单,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未完成者罚款200—1000元/次,严重者予以停工整改。

4、所有施工班组长必须每天在现场坚守工地,不得擅自离退,上午8:30、下午4:30由工程部、监理部检查所有责任人出勤情况,违者罚款200元/次。

5、施工现场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落地灰随用随清不过夜,否则,每发现一处罚责任人、班组长各10—50元。

6、建筑材料施工用具要堆放整齐,当天用不完的材料要归堆,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施工班组50-100元.7、架杆、扣件、模板要摆放整齐,完工后当日用不完的材料要及时归拢,禁止在施工现场乱扔乱放,每发现乱扔扣件一个罚责任人、班组长各5元,扣件螺丝一个罚2元,架杆一根罚责任人、班组长各10元。

模板一块罚责任人、队组长各10元,铁钉随用随清,完工后场地清完,每发现施工现场乱扔铁钉罚1元/个,施工现场严禁乱切架杆,不经领导同意乱切者每切一根罚100元。

8、施工设备要保持清洁卫生,经常维修加油,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当班完工后要及时清理干净,否则,每发现一处罚责任人、班组长各50元。

9、钢筋加工区要保持清洁卫生,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要分类堆放并有标识牌,绑扎丝严禁乱扔乱放,每有一处罚20元,钢筋半成品在施工现场不清回者,每一处罚20元,钢筋切断机前废料头要及时归堆,每发现一处罚责任人、班组长各50元.10、宿舍区内要每天保持清洁卫生,衣物、被子叠放整齐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无常明灯地面无垃圾,食堂炊具和食物存放要整齐,室内通风良好,地面干净无积水、垃圾,灶台清洁卫生,无蚊蝇、无鼠洞,生、熟食物要分放,并加盖纱罩,否则,每发现一处罚责任人、班组长各50元。

工程现场奖惩管理规定制度

工程现场奖惩管理规定制度

工程现场奖惩管理规定制度一、总则1. 本规定旨在明确工程现场的奖惩标准和管理流程,以提高工程质量和工作效率,保障工程安全。

2. 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严格按照奖惩标准执行。

3.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参与本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奖励规定1. 对于提前完成工作任务,且质量符合或超过标准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一定的奖金或表彰。

2. 对于在工作中发现并及时纠正重大错误,避免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相应的奖励。

3. 对于提出创新性建议,经采纳后显著提高工程效益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奖励。

4. 对于在紧急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工程安全和质量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奖励。

三、惩罚规定1. 对于未按计划完成任务,影响工程进度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警告或罚款。

2. 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给予处罚。

3. 对于工作质量不达标,导致返工或延误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4. 对于弄虚作假,隐瞒问题,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严厉处罚。

四、奖惩程序1. 奖惩事项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员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奖惩决定由项目管理部分审议,必要时可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审议。

3. 奖惩结果应当公示,接受各方监督。

4. 对于有异议的奖惩决定,相关人员可提出申诉,由上级管理部门进行复核。

五、附则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对于特殊情况下的奖惩处理,项目管理部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调整。

3. 本规定的修改权属于项目管理部门,任何修改都应及时通知所有参与方。

通过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看到,工程现场的奖惩管理是一个系统化、规范化的过程。

它不仅要求明确具体的奖惩措施,还要求有一个公正、透明的执行和审议程序。

这样的管理制度有助于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同时也能够有效地遏制违规行为,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工程奖罚制度措施

工程奖罚制度措施

工程奖罚制度措施一、总则1. 本奖罚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

2. 制度的执行应确保公正、公平、透明,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工程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3. 奖罚措施应当与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工期管理紧密结合,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实施。

二、奖励措施1. 质量奖励对于在工程质量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以下奖励:- 优秀质量管理奖:对在质量控制、技术创新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进行表彰和奖金奖励。

- 质量进步奖:对在质量改进、问题整改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

2. 安全奖励对于在工程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贡献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以下奖励:- 安全生产奖:对遵守安全生产规程、提出有效安全措施的个人或团队进行表彰和奖金奖励。

- 创新安全技术奖:对在安全技术创新、隐患排查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

3. 进度奖励对于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有效控制工程进度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以下奖励:- 进度管理奖:对在进度计划、资源协调等方面表现优异的个人或团队进行表彰和奖金奖励。

- 进度优化奖:对在缩短工期、提高效率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

三、惩罚措施1. 质量惩罚对于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将给予以下惩罚:- 警告:对轻微质量问题的责任方给予警告,并要求限期整改。

- 罚款:对造成严重质量问题的责任方给予罚款,金额根据问题严重程度确定。

- 停工整顿:对重复出现质量问题或拒不整改的责任方,采取停工整顿措施,直至问题得到解决。

2. 安全惩罚对于违反工程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将给予以下惩罚:- 警告:对轻微安全隐患的责任方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整改。

- 罚款:对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方给予罚款,金额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确定。

- 停产停业:对重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依法采取停产停业措施,直至安全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3. 进度惩罚对于严重影响工程进度的行为,将给予以下惩罚:- 警告:对因管理不善导致进度延误的责任方给予警告,并要求制定补救措施。

建筑工程现场奖罚制度

建筑工程现场奖罚制度

建筑工程现场奖罚制度一、奖励机制1. 安全生产奖励对于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或荣誉证书。

例如,连续一个月无安全事故的班组,可获得奖金或表彰。

2. 质量优秀奖励对于在工程质量控制中表现突出的工人或管理人员,将授予“质量标兵”称号,并给予相应的奖金或其他形式的奖励。

3. 进度领先奖励对于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提前完成工程任务的班组或个人,将给予进度奖金或其他激励措施。

4. 创新提案奖励鼓励员工提出创新建议和改进措施,对于被采纳并实施的建议,给予提出者一定的奖励。

二、惩罚机制1. 安全生产违规处罚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个人或团队,根据违规的严重程度,给予警告、罚款、停职检查或解雇等处罚。

2. 质量问题处罚对于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人,要求其承担返工、修复的责任,并根据情况给予罚款或降职处理。

3. 进度滞后处罚对于无正当理由导致工程进度滞后的班组或个人,将给予警告并在必要时扣除相应的绩效奖金。

4. 违反工作纪律处罚对于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

三、执行与监督1. 制度公示奖罚制度应在工地显眼位置公示,并通过会议等形式向所有员工进行宣讲,确保每位员工都能了解并遵守。

2. 公正执行奖罚的执行必须公正无私,确保每一项奖惩都有确凿的证据和合理的依据。

3. 定期评审设立专门的评审小组,定期对奖罚情况进行评审,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4. 反馈机制建立反馈机制,鼓励员工对奖罚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制度内容。

四、结语。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范本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范本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范本工程质量是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执行过程和成果进行评价的一项重要指标。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的提高和有效管理,必须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奖罚制度。

本文将提供一份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的范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工程质量奖励制度1. 优质工程奖励优质工程奖励是对工程质量表现突出、达到预期要求以上的项目进行奖励。

通过评审专家的严格评选,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和荣誉表彰:(1) 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2) 工程施工过程中实施了科学、合理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措施;(3) 工程施工现场整洁、安全,无违章建设行为;(4) 工程交付后没有发生质量纠纷,用户满意度高。

2. 技术创新成果奖励技术创新成果奖励是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采用了新技术、新材料或新工艺,提高了工程质量和进度的项目进行奖励。

通过专家评审,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和荣誉表彰:(1) 工程采用了先进的施工技术、新型材料或新工艺,提高了工程品质;(2) 工程采用的技术创新成果在同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示范性;(3) 工程施工过程中能够有效解决技术难题,提高了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3. 安全生产奖励安全生产奖励是对工程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有效保障工人安全、未发生安全事故的项目进行奖励。

通过安全事故率和安全管理措施的评估,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和荣誉表彰:(1) 工程施工期间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2)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安全设施到位;(3) 工程施工中完成了相关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

二、工程质量惩罚制度1. 不良工程处罚对工程质量未达到设计要求、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使用功能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进行处罚。

通过评审专家的严格评定,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1) 工程质量未达到设计要求,与合同约定存在差异;(2) 工程质量存在重大缺陷,无法满足使用要求;(3) 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相关法律法规被违反、用户投诉严重或发生质量事故。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违规处罚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违规处罚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奖罚制度建筑施工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建设工程各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处罚制度一、施工企业1、施工企业应按要求设立施工项目部,项目经理不到岗,检查缺岗一次,罚款1000元。

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不到岗,检查缺岗一次,罚款500元/人。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违规操作的,每人每次处罚500元。

2、未对涉及结构质量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或取样送检弄虚作假的,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元罚款.3、浇捣楼面砼,负弯矩钢筋未设置钢筋马凳,底筋未放置保护层垫块,未搭设马道的,梁、柱拉结筋不符合要求的,在整改期内达不到要求的,每次处罚2000元。

4、未经基槽、基础、主体验收擅自进入下道工序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处以5000元罚款.5、施工技术资料及安全资料不及时、不齐全的,定期不上报的,每检查到一起罚款2000元。

6、施工现场无项目部办公用房,未封闭围档作业,在建工程内住人,在整改期内达不到要求的每起罚款1000元;无五牌一图、管理制度、职责未上墙,材料乱堆乱放,工地脏乱差,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在整改期内达不到要求的每起罚款500元;高空作业人员不系安全带,罚款1000元。

7、施工用电无专项施工方案、不使用配电柜、少一级配电、少一处漏电保护和接地保护、线路乱搭乱拖、配电箱不使用标准铁制箱等,在整改期内达不到规范的,每起罚款1000元。

8、作业人员施工不戴安全帽,每人每次处罚1000元。

9、使用独臂吊或吊篮作业的,强行拆除,并处以1000元罚款。

10、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下达停工整改通知后,不及时整改并书面回复仍然强行施工的每起罚款5000元,导致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除每起罚款5万元外,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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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现场质量与安全文明奖罚




××××××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8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方针等要求,保护施工人员的在施工中的生命、身体健康及工程质量,保证项目安全顺利完成,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与质量意识,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所有本工程参与者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恪守个人行为准则,对在安全生产与质量成果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制度、操作规程及质量标准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

有下列情况之一或发生条例以外不安全行为及质量成果较差的,罚款50-500元,情节严重的,视事件造成的后果予以重罚,并考虑清退出场,触犯刑法的,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监理或业主对全部施工过程中巡视、检查、验收存在的安全隐患未按要求限期整改或质量问题重复发生等。

第二章:工程质量
第一条:钢筋混凝土结构
(一)、混凝土工程模板安装必须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不符合处每处罚款50元;(二)、模板表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且不得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搓处,不符合处每处罚款50元;
模板内应清理干净,有香烟盒、饮料瓶、木方头等杂物的每处罚款50元;
对模板内存在扣件的,每只扣件处罚款50元;
跨度大于4米的现浇梁板,不按规范及设计要求起拱的每处罚款100元;
对无法追查责任人的,给予栋号负责人50-200元处罚;
(三)、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混凝土强度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的罚款500元;
拆模无审批手续的罚款500元;
(四)、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数量、位置等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每处罚款100元;
(五)、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锚固长度,保护层厚度等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的每处罚款50元;
箍筋、吊筋、腰筋、抗扭筋、构造筋、横向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间距
等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的每处罚款50元;
(六)、加强砼浇筑中的振捣工作,经发现漏振、少振,按0.5㎡/处罚款50元;
墙柱纵向受力钢筋在每次浇筑混凝土后及时检查,发现存在位移及时调整,监理部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一处罚款20元;
(七)、梁、柱一处蜂窝面积大于0.1㎡,基础、墙、板一处蜂窝面积大于0.5㎡,情节严重的每处罚款100元;
梁、柱一处孔洞面积大于0.01㎡,基础、墙、板一处蜂窝面积大于1㎡,
每处罚款100元;
混凝土表面露筋长度大于10㎝每处罚款50元;
梁、柱胀模面积一处大于50cm2,厚度大于3.5㎝,基础、墙、板胀模面
积大于100cm2,厚度大于4㎝,每处罚款100元;
(八)、梁、柱、墙模板发生中心位移超过6mm,每处罚款500元;
梁、墙、柱断面尺寸比设计大于8㎜或小于5㎜,每处罚款500元;
混凝土施工缝未按规范或设计要求留置,每处罚款1000元;
板厚度比设计尺寸大于8㎜或小于5㎜,每处罚款1000元;
第二条:砌体结构
(一)、砌筑砂浆拌和时不挂级配牌罚款100元,计量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200元;(二)、砌体灰缝饱满抽查三组,其中一组或一组以上小于80℅,罚款50元,水平灰缝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罚款50元;
(三)、砌体转角处如必须间断而不按规定留置搓,每处罚款50元;砌体留直搓不按规范放拉结筋,或拉结筋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罚款50元;(四)、砌体每层垂直度偏差大于10㎜(每层查3处,用2m直尺检查),每处罚款50元,并责令返工;
(五)、砌体表面平整度大于10㎜,每处罚款50元;
(六)、砌筑时发现干砖上墙每块5元;砌体构造柱处未按规定留置马牙搓,每处罚款200元;构造柱预留钢筋、拉接筋的数量、长度、间距不符合设计及
规范要求,每处罚款50元;
(七)、填充墙砌体拉结筋品种、规格、长度、间距设置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每处罚款20元;
(八)、填充墙梁底、板底等砌法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罚款100元;
(九)、煤矸石烧结多孔砖或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墙底部砌法不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每处罚款100元;加气混凝土砌块搭接长度小于砌块1/3,每处罚款20元;
(十)、砌体上留置洞口宽度超过30cm,未按设计或规范要求设置过梁,每处罚款50元;
第三条:其他分部与分项
(一)、防水工程
(二)、抹灰工程
(三)、门窗工程
(四)、屋面工程
(五)、保温与节能
(六)、安装工程
(七)、以上七项均依照工程设计图纸、图集、规范、标准等严格执行,如有违反的,处罚款50-500元不等,情节严重的,将加重处罚。

第三章:安全与文明
根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安全,处效益”的方针,做到管理有方,奖罚有据可依,特制定本奖罚办法
(一)、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50元,未系安全帽带罚款20元,班组长及项目管理人员不戴者加倍处罚;
(二)、桩基工程泥浆池要用钢管围护,电线与桩基接触部位要用绝缘材料分开,配电箱门要闭合且上锁,发现一处罚款50元;
(三)、深于1.5米基坑四边应设置围护,漏围或未围发现一次罚50元,上下人梯没护栏罚50元;
(四)、现场电线必须架空或埋地,配电箱内开关必须透明,并贴有标签和电工联系方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五)、严禁光背,穿高跟鞋,醉酒进行施工作业,电工应穿绝缘鞋,经查发现一次各罚款20元;
(六)、所有施工用电实行(三相五线制),电器设备均应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制,且有防雨防雪措施,发现一次立即整改并罚款50元;
(七)、所有机械,配电箱均应接地接零,使用10平方双色线,5x50的角钢,不合要求罚款50元;
(八)、木工机械必须有安全防护罩,废料应及时清除(以防火灾,废料不应把电机覆盖),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九)、施工防护棚,施工通道棚没按要求搭设罚款200元,现场灭火器没配置罚50元;
(十)、架子工在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不扣安全钩罚100元每人次;职工上岗严禁酒后操作,班长及时对职工教育,违反者罚100元;
(十一)、外脚手架搭设在悬挑时不能做好刚性拉结的情况下,架子稳定性不够,必须采取加固措施,班组长强令指挥塔吊司机把钢筋材料等卸到架子中或超
载,罚班组卸一处材料罚500元;
(十二)、搭设外脚手架时安全意识不强或麻痹大意,钢管、扣件、脚手片等物体坠落罚职工100元-300元,职工操作前班长未进行教育罚班组300-500元,发生严重安全事故追究刑事责任;脚手架刚性拉结不按施工方案操作,缺少
一个点罚班组500元,不服从管理人员安排操作罚班组50元(产生问题追
究责任);脚手片铺设留空、挑头板罚一处50元,脚手片未达到四点绑扎罚
一处20元;钢丝少于18#使用绑扎不按规范规定罚一处10-20元;脚手
架里立杆距墙体大于20㎝,不按规范规定铺设站人片,且站人片设置不平
整牢固,罚班组100-300元(产生安全隐患追究刑事责任);外脚手架操作
时,(如遇到大开间门窗洞口等)脚手架内侧不设置防护栏杆与踢脚杆,罚
班组200元以上;
(十三)、预留洞口大于1.5㎡,盖板不固定或无警示红白油漆,一处洞口罚班组
100元。

各楼层临边防护栏杆设置不规范或不及时跟上的罚班组100元以
上;
(十四)、脚手架悬挑反拉钢丝绳不紧,绳卡、预埋等设置不规范不符施工方案操作或不服从项目管理操作,罚班组一处200以上;
(十五)、吊装材料时,出现斜吊或钢丝绳分头捆绑不均匀等违规“十不吊”原则的,罚塔吊司机及信号员各100-200元;若施工班组执意要求吊装的,使用材
料所在班组处以500-1000元罚款。

(十六)、升装卸料平台无人监护罚班组100元,绳卡不与钢丝绳相配设置罚200元,升装完工后周边防护设置不到位一处罚班组50元;
(十七)、新工人进场必须通过三级安全教育,违反者罚班组50元;
(十八)、乘上、下电梯时,电梯未停靠楼层时,不得随意把通道门防护打开,违反本条例者罚50元;上、下乘施工电梯,在电梯未停靠楼层稳时不得随意打
开楼层通道安全防护门,违反本条例者罚50元;对违反人货电梯操作规程
及使用说明的,予以50-500元不等罚款;
(十九)、电焊或动用明火时要有专人监护,配备消防防火措施和灭火器,操作中违反本消防防火规定罚班组50-100元;动火完后未检查火源情况,离开现场
发生火源罚班组100元-500元(产生严重消防安全事故追究刑事责任);(二十)、未经项目部、监理部批准不得随意拆除四口临边防护,脚手架等,操作中违反本条例规定者每一处罚班组200元-1000元;
(二十一)、施工机具使用完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特别电焊机等机具)违反者罚
班组一次50元;
第四章:附则
第一条:本管理办法所涉及的处罚与奖励,由监理部或业主以奖罚单形式下发,施工单位项目部设专人负责执行;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不详或不足之处,均按照国家、安徽省及宣城市建筑行业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执行;处罚金额视情节严重程度,另行决定,触动刑法的将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自2012年12月8起严格施行。

×××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部(章)
2012年12月8

附表:
施工奖罚通知单
编号:BGEQ-JFTZD-
本通知一式三份,甲方、监理、施工单位各一份。

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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