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进防灭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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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综合防灭火措施

煤矿综合防灭火措施

煤矿综合防灭火措施一、矿井防火措施(一)、矿井防火的一般措施1、矿井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都要建立防火措施和制度。

2、防止火烟入井。

矸石山、木料场距进风井的距离不得小于80米,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3、进风井口装设防火铁门。

4、井口附近和每一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或主要运输大巷都应设置消防材料库。

5、地面设置消防水池,井下设置消防管路系统。

6、井口房和井架采用不燃性建筑材料。

7、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8、经常检查井下高、低压电缆的老化,破损情况及电气设备的失爆情况,防止因高、低压电缆的老化、破损和电器设备的失爆引起火灾,井下变电所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和足够的灭火沙子等消防工具和设备。

9、预防机械摩擦因火。

10、防止爆破因火。

11、井下尽量使用不燃或难燃制品。

(二)外因火灾的预防措施1、防止明火点燃。

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如果必须在井下进行上述作业时,每次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矿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2、防止失控的高温热源引燃(1)、预防电气设备失控引火,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的选择、安装与使用都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正确运用过负荷继电器与熔断器。

(2)、预防机械摩擦引火,对机械设备要安装良好,经常检查维修,保证设备不“带病”运行。

(3)、防止爆破引火,严禁明火放炮。

3、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井下所有巷道均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三)、煤炭自燃的预防措施1、开采技术措施(1)、选择合理的煤柱尺寸,尽量少留煤柱。

(2)、选择后退式开采顺序,提高采出率。

(3)、提高开采速度,在自燃发火期内将工作面煤炭采完,并及时封闭采空区。

(4)、选择合理的通风系统。

防止漏风,主要通风机与风网匹配,通风设施布置合理,质量可靠。

2、采用惰性气体防火预防煤炭自燃发火。

3、巷道局部充填在巷道局部地区,如片帮、冒顶地点、煤柱受压破裂地段,采用木板、红砖、砂浆等材料构筑封闭墙,然后在墙内用砂子、黄土或泥浆充填密实。

采掘工作面防灭火安全措施

采掘工作面防灭火安全措施

采掘工作面防灭火安全措施(一)防灭火的一般规定1、所有进入掘进工作面的人员必须熟悉避灾路线,发生灾害时尽快沿避灾路线撤离灾区。

2、施工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作业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3、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

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放乱扔。

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硐室内。

4、井下清洗风动工具时,必须使用不燃性和无毒性洗涤剂。

5、任何人发现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

矿调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应立即按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通知有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工作。

6、矿值班调度和在现场的矿、队、班组长应依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地区中的人员撤离,并组织人员灭火。

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其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7、抢救人员和灭火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粉尘、其他有害气体和风向、风量的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粉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二)井下电缆、五小及电气设备防火1、电缆1) 严防各种硬物碰撞电缆,发生电缆损坏。

2) 电缆接线盒两端的电缆必须保持不小于500mm的余量。

3. ) 严禁带电拖动电缆,必须停上一级电源并挂上停电牌后方可拖动电缆。

4) 电缆接线工艺严禁出现“明接头”、“羊尾巴”、鸡爪子等现象。

2、五小设备1) 五小设备螺丝必须按要求上紧、上齐,防爆面必须按期处理,确保完好。

2) 五小设备接线嘴、胶圈必须达到要求,喇叭嘴、压线板必须压紧。

3. ) 接线盒内的电缆接头不得留有毛刺,接线盒内严禁有杂物。

4) 五小设备必须吊挂好,严防淋水。

5) 施工地点必须保护好五小设备。

6) 接线盒内电缆出器壁长度必须符合要求。

3、电气设备1)不能带电搬迁设备。

防灭火安全措施

防灭火安全措施

防灭火安全措施
1、掘进时向煤体注水(或阻化剂),能抑制煤自燃氧化的发展,同时有利于自然煤体的散热;
2、在开采过程中,往采空区注浆,能隔绝氧气与煤的接触,杜绝漏风防止氧化。

3、采煤工作面结束后,要对停产线,上下煤柱线内的采空区加强封闭和防火灌浆。

4、需过的旧区,旧巷和报废的片盘必须打永久防火密闭,防火密闭用不可燃材料砌筑,闭内充填不少于5.0m的隔爆层,并留有三孔。

5、防火密闭必须编号登记入册,闭前建立牌板,标明此闭的用途,要求,瓦斯情况,闭前5米卫生保持整洁,支护保持完好。

6、防火密闭由通风队负责经常检查和维修,闭前的支护必须加强,保证密闭的质量。

7、井下必须设立消防材料库,并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数量符合灾害预防处理计划规定)。

8、在采面入入回风道提前打防火套子;
9、建立健全防灭火制度,明确责任,加强领导,严格管理;
10、地面设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
11、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和电炉取暖;
12、井下和井口严禁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有特殊情况则要制定严密的安全措施上报上级部门审批;
13、井下和井口井下使用汽油。

煤油和变压器油要装入盖严的铁筒内,由专人押运到制定地点,剩余的要返回地面;
14、井下工作人员要熟练使用灭火工具,熟悉本区域防火设施的存放地点;
15、当电气设备着火时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并切断电源。

矿长:
生产矿长:
安全矿长:
工程师:
审批意见:
检顺三煤矿
2010年2月15日
鹤岗市检顺三煤矿
防灭火专项安全措施2010年2月15日。

煤矿采掘工作面作业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新版)

煤矿采掘工作面作业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新版)

( 安全技术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煤矿采掘工作面作业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新版)Technical safety means that the pursuit of technology should also include ensuring that peoplemake mistakes煤矿采掘工作面作业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新版)按照赵家梁煤矿开采设计方案有关说明知道,本矿开采的3-1、4-2和5-2煤层经取样鉴定煤层自燃倾向等级为I类,属自燃煤层,煤层均有爆炸的危险性。

因此,在本矿井范围井下进行采掘生产必须认真执行如下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第一:防止煤炭自燃措施一、开拓、开采防止煤炭自燃措施:1、在井下煤层中掘进巷通和回采工作面回采作业中,应少丢煤炭,及时清扫巷道两邦和采煤工作采场内浮煤,防止煤炭自燃发火。

2、严格按作业规程有关规定管理好煤层顶板,管理控制好矿山压力,减少煤柱破裂。

3、了解撑握矿井地质情况,合理布置采区和工作面,有计划开采。

4、掘进施工作业和回采工作时尽量避免过分破碎煤体,减少煤炭自燃发火源。

5、选用了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法,提高回采速度,使采空区热源难于形成。

6、在完成采煤工作面回采作业后,按照管理火区的相关规定在45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防火采空区残煤引燃。

7、选用合理的回采方向不使采区回风巷过分受压或长时间给维护在煤柱里。

二、加强矿井通风管理,防止煤炭自燃措施:1、在本矿井采煤工作面回采作业时,工作面采用“U”型通风方式,一进一回,保证新风和乏风均不通过采空区,漏风少。

2、矿井通风系统线路中,调节风门设置在围岩较坚固、地压较隐定的进风巷中。

3、严格通风网络布设,降低采区进回风巷之间两端的负压差,以减少漏风。

矿井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矿井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矿井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一、回采工作面的防灭火管理措施1.停产期间及时将工作面进行保护性封闭,防止采空区遗煤氧化自燃。

2.持续不间断的向封闭区域进行注氮,降低封闭区域的氧气含量,防止煤炭氧化自燃。

3.利用+820mA3煤层回风顺槽向采空区灌浆,预防采空区遗煤氧化自燃。

4.通防科每周安排人员对封闭区域内的气体检查,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

5.通防科每周利用束管监测系统抽样分析封闭区域内的气体检查,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

6.矿山综合灾害治理期间通防科安排专人负责检查封闭区域内的气体变化情况,根据检测、分析结果,及时调整注氮量和管注浆量,预防采空区遗煤氧化自燃。

二、掘进工作面防灭火管理措施1.停掘期间保证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确保掘进工作面正常通风。

2.带班领导、安全检查工、瓦斯检查工每班对掘进工作面进行检查一次,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措施。

3.掘进巷道内各地点电气设备按照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规定配备2台干粉灭火器和0.2m3沙箱。

4.掘进工作面消防洒水管路按标准铺设到位,每隔50m设置一处三通阀门和消防支管,带式输送机机头和机尾设置三通阀门和消防支管,并保证消防系统能正常使用。

5.掘进工作面带式输送机机头安设带式输送机综合保护装置,当出现烟雾报警时能够实现自动洒水。

6.带式输送机机滚筒下风侧安设烟雾传感器和一氧化碳传感器,实时动态监测,进行预测预报。

7.停掘期间掘进工作面除了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等监控系统以外,其余的机电必须断电。

8.通防科定期安排人员对掘进巷道洒水降尘。

9.所有进入掘进工作面的人员必须熟悉避灾路线,发生灾害时尽快沿避灾路线撤离灾区。

10.入井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作业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11.任何人发现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

矿调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应立即按《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规定通知有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工作。

防灭火措施

防灭火措施

防灭火采取“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措施。

一、防止煤层自燃措施1、掘进遇老巷及时封闭,以防漏风。

2、局扇应安装在新鲜风流中,位置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m,一切控制风流的装置都应设置在围岩坚固、地压稳定的地点,不得设置在裂隙带和冒顶区内,保证设施可靠。

3、采取“均压”措施,减少漏风。

4、利用风压调节法防火,具体措施有:调节风窗调压、局扇调压、风窗—局扇联合调压。

5、实现风门闭锁,井下风门均安装闭锁装置,使一组风门不能同时敞开,确保风流稳定。

6、安装束管监测系统(型号KSS-200),及时化验、检测采空区密闭内气体。

二、井下外因火灾防治1、采用电缆向井下供电,各变电所高压母线均装设避雷器。

2、由地面直接入井的管路,必须在井口附近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两处的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5Ω,两接地极的距离应大于20m。

3、通讯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安全栅、熔断器和避雷器,接地极的电阻不大于1Ω。

4、安全监测、监控的信号线采用光缆,金属外皮下井前作可靠接地。

5、为确保安全,减少瓦斯、煤尘引起火灾事故发生,井下供电均采用中性点不接地系统,馈电回路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6、井下配电点引出的馈线上,装设有短路、过负荷、漏电闭锁保护装置;照明、信号综保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综合保护装置;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

三、采用井下移动注浆和喷洒阻化剂等防治措施,并建设束管监测系统,对工作面煤层气体变化和温度等实施连续监测。

(二)防止自燃发火的措施防灭火采取“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措施。

1、防止煤层自燃措施(1)掘进巷道严禁堆积浮煤,积尘要及时清除。

(2)凡发生高冒超过2m或空洞体积超过6m3的情况要及时填实或设导风板,防止积聚热量发火,并将处理结果记录备查。

(3)健全完善防火管路系统(与防尘共用),管好用好本工作面防火管路、装备及设施。

(4)完善检测措施,做到一氧化碳超限不作业。

矿井防灭火措施

矿井防灭火措施
6、高冒处应做好明显的标记以备通风防火检查。 7、对空帮、空顶、空肩窝经处理后瓦斯超限的地段,必要时采取措施处理。
(四)综合防尘 1、工作面掘进前,必须建立健全防尘系统,搞好综合防尘。 2、供水管路吊挂平、直、稳、齐,其吊挂高度为1.2m。 每根管子吊挂点不少于2处。 3、装煤岩前洒水冲尘。
4、在距迎头150m范围设置三道能覆盖巷道全断面的净化喷零。第一道距迎头不超过 50m。 拌料、喷浆、装岩、截割时正常开启。
5、在各转载点安设一道喷雾,保证完好并坚持正常使用。 6、防尘水管每50m 要设一个三通闸阀,迎头30m 内设防尘喷头。 7、必须定期冲刷巷帮顶部及风筒上积尘,严禁煤尘堆积。
8、作业人员配戴防尘口罩,加强个体防护。 9、综掘机开启时风,净化风流,防止煤岩尘飞扬。 11 、巷道内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设置隔爆水棚。
1、入井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和戴电子表,严禁携带烟火及易燃物品。 2、井下使用的润滑油等易燃物品,必须放在通风良好的安全地点。
3、一旦发现火灾,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 灭火,控制火势,并及时汇报矿调度,按照避火灾路线将火灾威胁区域内的所有人员撤至 安全地点。
4、电气设备着火时应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灭火。 5、掘进中发生冒顶要用木垛接实顶板,同时设专人观察冒落区内的气温并进行分析,发 生异常应立即汇报处理。

煤矿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煤矿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煤矿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火灾是煤矿生产中最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一旦发生,将会造成严重后果,为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一、外因火灾防治措施1、井上下分别设立完善的消防器材仓库,仓库内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按照〈〈防灭火规范〉〉的要求,井下各工作地点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包括水管、灭火器、沙箱、沙袋、铁锹、木板风筒等,并设专人管理。

2、严禁一切非生产火源下井,如生石灰及点火工具等;井口20米范围内严禁出现明火及火种。

3、井口房及其20米范围内禁止使用煤炉、电炉取暖,井下严禁用灯泡取暖。

4、井下和井口房内,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工作,每次都必须制订专门安全措施,并报矿长批准,且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且要求施工现场必须做到:(1)前后两端20m的范围内,必须是不燃性支护,并有消防供水管。

(2)有两台以上灭火器。

(3)焊接地点下方,有不燃性材料隔离火星。

(4)设专职瓦检员现场检查,瓦斯浓度不得大于0.5%。

(5)焊接完成,由专人进行防火处理,并停留一小时以上观察,确认现场无发火症状后,方可离开。

(6)电焊点与接地线距离不得超过0.5n‰5、井下任何地点不准存放汽油、煤油等各种油脂,擦布、棉纱用完后,要集中存放在加盖的铁筒内,严禁扔、洒在井巷、胴室和采空区内。

6、井底车场、机电碉室、炸药库等必须配有足够的灭火器材,在出口装置向外开的防火门。

7、所有井下人员,都必须熟知工作范围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及使用方法。

8、建立完善的消防供水系统,并保证送到用水点,压力足够,水量不小于0.6m3∕mi∩o9、加强防灭火制度管理,矿井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熟悉自己工作范围内灭火器材的放置地点,每季度矿长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对矿井消防供水系统、注浆系统、反风系统、防火墙、防火门、消防器材设置点和消防材料库进行一次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内因火灾的防治措施1>加强采煤高度管理,提高回采速度及回采率,减少浮煤丢失,采煤工作面不得留有设计或规程措施允许外的煤皮和煤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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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煤炭产销公司后台孜煤矿掘进工作面、采煤工作面防灭火设计2014年4月一、工作面概况我矿主采煤层为E25和D20槽,两个煤层通过通过安徽兴安矿用安全产品检验站的检测,均有自燃倾向性、有煤尘爆炸性,为了确保矿井能够安全生产,特编制本措施:二、防止煤炭自燃措施:(一)、开拓、开采防止煤炭自燃措施:1、在井下煤层中掘进巷通和回采工作面回采作业中,应少丢煤炭,及时清扫巷道两邦和采煤工作采场内浮煤,防止煤炭自燃发火。

2、严格按作业规程有关规定管理好煤层顶板,管理控制好矿山压力,减少煤柱破裂。

3、了解撑握矿井地质情况,合理布置采区和工作面,有计划开采。

4、掘进施工作业和回采工作时尽量避免过分破碎煤体,减少煤炭自燃发火源。

5、选取先进高效的采煤方法和工艺,尽量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法,提高回采速度,使采空区热源难于形成。

6、在完成采煤工作面回采作业后,必须按管理火区的相关规定在45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防火采空区残煤引燃。

7、选取合理的回采方向不使采区回风巷过分受压或长时间给维护在煤柱里。

(二)、加强矿井通风管理,防止煤炭自燃措施:1、在本矿井采煤工作面回采作业时,工作面采用“U”型通风方式,一进一回,保证新风和乏风均不通过采空区,漏风少。

2、矿井通风系统线路中,所设置的调节风门必须设置在围岩较坚固,地压较隐定的进风巷中,若设在煤层巷道中,必须避免引起采空区或煤柱裂隙增大漏风量。

3、严格通风网络布设,降低采区进回风巷之间两端的负压差,以减少漏风。

4、在通风系统线路上设置的风门和调节风门之间的距离有较大的余地。

5、设置的双向风门,矿井实施反风时,可防止火灾事故扩大。

6、所设置的风门必须实行闭锁,行人通过时不能同时打开,确保风流稳定。

(三)、加强监测,防止煤炭自燃1、井下煤层若出现雾气或井壁面“挂汗”,巷道风流中有煤油味、松香味、臭味,从采空区流出的水和空气较正常温度高,空气中有毒气体浓度增加,如头痛、头晕、精神疲乏等都是井下煤炭自燃的征兆,发现上述现象必须及时采取措施,查明原因,控制并消灭煤炭自燃。

2、井下风流中出现二氧化碳(CO2),其发生量急剧上升,但未达到临界指标,即未达到70℃均属自燃发火隐患,出现上述现象必须采取措施,查明原因及时控制并消灭煤岩自燃发火。

3、对采煤工作面采用一氧化碳增量法预测工作面火灾,建立煤炭自燃发火观测站,严格自燃发火指标超限观测,和达到临界值异常变化观测。

发现险情及时汇报矿生产调度室值班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附:自燃发火观测站位置示意图如下:(四)、预防矿井火灾的一般规定1、地面必须设置消防水池,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

2、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3、井下和井口房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等焊接工作。

4、井下严禁烟火。

5、井下和硐室内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在盖严的铁桶内。

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在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定期送地面处理。

6、井下清洗风动工具,必须在专用硐室内进行,并必须用不燃性和无毒性洗涤剂。

7、井下严禁使用灯炮取暖和使用电炉;8、所有井下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9、矿灯房采用不燃性材料建筑;采用火炉取暖时,火炉间有单位的间隔和出口;通风要良好,严禁烟火,备有干粉灭火器和砂箱等灭器材;充电装置要有可靠的充电稳压装置。

(五)、发现矿井火灾的行动原则:1、任何发现火灾时,应视火性质、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用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

在现场的区、队、班组长应依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协地区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组织人员利用现场的一切工具和器材进行灭火。

2、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

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3、回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灭火,在采取一切措施后不能扑灭火灾时,应立即在运输巷和回风巷以及掘进工作面出口构筑防火墙,防火墙回周伸入巷道壁不小于0.5m,防火墙厚度为0.5m,墙体之间用黄泥充填。

矿主要技术负责人负责封闭火区的工作。

4、回采工作面灭火原则:(1)从进风侧进行灭火,要有效地利用灭火器和防尘水管;(2)禁止在火源上方灭火,防止水蒸气伤水,也不能在火源下方灭火,防止火区塌落物物人,要从侧面(即工作面或采空区方向)利用保护装置接近火源灭火。

(3)采煤工作面瓦斯燃烧时,要增大工作面风量,并利用干粉灭火器、砂子、岩粉等喷射灭火。

(4)采煤工作面回风巷着火时,必须采取有效方法,防止采空区瓦斯涌出和积聚。

(5)用上述方法无效时,应采取隔纯绝的方法灭火。

5、掘进工作面灭火原则(1)要保持巷道的通风原状,即风机停止运转的不要随便开启,风机开启运转的不要盲目停止。

(2)如女火巷道有爆炸危险,则不得入内灭火,而要在远离火区按全地点建筑密闭墙。

(3)火灾发生在煤巷迎头、瓦斯浓度不超过2%时,可在通风的情况下采用干粉灭火器、水等直接灭火,灭火后,必须仔细清查阴燃火点,防止复燃。

如瓦斯浓度超过2%且仍在继续上升,要立即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远距离进行封闭。

(4)火灾发生在煤巷的中段时,灭火过程中必须检测统向火源的瓦斯浓度,防止瓦斯经过火源点,如果情况不清应远距离封闭。

如火灾发生在上山中段时,不得直接灭火,要在安全地点进行封闭。

(5)煤巷发生火灾时,不管火源点在什么地点,如果局部通风机已经停止运转,无需救人时,严禁进入灭火或侦察,而要立即撤出附近人员,远距离进行封闭;(6)火源在下山煤巷迎头时,若火源情况不清,一般不要进入直接灭火,应进行封闭。

(六)、用水灭火应注意的问题1、水是导电物质,不能用水扑灭带电的电气设备的火灾。

2、水比油重,不能用水扑灭油类火灾。

3、扑灭猛裂火灾时,不得将水直接射入火源中心,防止水蒸汽逆风而烫伤救火人员和发生水煤气爆炸。

4、灭火水量必须充足,若水量不足,在高温下可分解为氢气和一氧化碳气体,有混合气体爆炸的危险。

(七)、为防止地面明火,引发井下火灾,在井口附近20m内严禁有任何火源,矸石山、炉火场必须远离井口80m,井口房、坑木场应设置消防水管、撒砂灭火装置及高倍泡沫灭火器等设施。

(八)、在主井井口应设防火铁门,以防止地面火灾波及井下,防火铁门设置必须密封可靠,在平时不影响通风和运输。

(九)、井下放炮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防止放炮引发火灾。

1、采、掘工作面部必须使用取得产品许可证的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雷管。

2、采、掘工作面严禁使用2台放炮器。

3、正常使用座底泥、水炮泥、封口泥要满。

4、炮眼封泥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无炮泥或不实的炮眼,严禁放炮。

5、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时,不准装药放炮。

6、放炮母线、连接线和电雷管脚线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同轨道、金属管、钢丝绳、刮板运输机等导电体相接触。

严禁使用固定放炮母线。

7、在放炮地点20m内,有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它物体阻塞巷道1/3以上时,不准装药放炮。

8、处理瞎炮(包括残炮)必须在班组长直接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

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放炮员必须同下一放炮员在现场交接清楚。

9、放炮时,应采用正向超爆。

10、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和“三人连锁放炮”(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制度,严禁采用糊炮、明火放炮和一次装药多次放炮。

(十)、为防止地面雷电导入井下,必须在通往井下的轨道,管路在井口附近设可靠接地保护装置。

井下低压系统同时存在2种或2种以下电压时,低压电气设备上应标明其电压额定值。

(十一)、严格实行明火管制,建立健全明火管理制度,切实做到:1、严禁携带明火下井。

2、工业广场内的进、回风井口20m内严禁烟火。

3、井下严禁使用电炉。

4、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

5、井口和井下电气设备必须有防雷击和防短路的保护装置。

6、井下电焊、气焊作业必须按《规程》规定进行。

7、严禁使用产生火焰的爆炸器材和爆破工艺。

8、严禁火区管理。

(十二)、井下防火墙1、封闭火区时,应尽量缩小封闭范围,并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氧气、化碳、煤尘以及其他有害气体和风向、风量的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的安全措施。

2、永久性防火墙的管理应遵守下列规定:(1)、每个防火墙附近必须设置棚栏、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并悬挂说明牌。

(2)应定期测定和分析防火墙内的气体成分和空气温度。

(3)必须定期检查防火墙外的空气温度、瓦斯浓度、防火墙内外空气压差以及防火墙墙体,发现封闭不严或有他缺陷或火区异常变化时,必须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4)所有测定和检查的结果,必须记入防火记录簿。

(5)矿井作大的风量调整时,应测定防火墙内气体成分和空气温度。

(6)井下所有永久性防火墙都应有编号,并在火区位置关系图中注明。

(十三)、采空区的封闭防灭火措施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采用密闭墙进行永久封闭,密闭墙必须使用砖或粗料石和水泥砂浆砌筑,密闭墙两端必须伸入煤体200mm,墙厚不小于250mm,密闭墙必须对表面用水泥砂浆抹平,并标明施工日期、负责人、施工材料。

对有水涌出的采空区,密闭墙必须设置反水槽。

(十四)、封闭、启封火区的要求1、封闭火区的要求(1)建立火区管理卡片,记录火灾发生地点、发生时间及其类别,火灾的地质、采矿简况,火区范围及已经采取的灭火措施等,并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

(2)密闭墙附近设置棚栏并挂警示牌,设立记录板、记明墙内外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一氧化碳浓度、气温及出水温度、空气压差,检查日期及检查人姓名。

(3)封闭火区的密闭墙必须每天检查次,发现急剧变化时,每班至少检查一次,一旦必现密闭不严或有其它缺陷时,应及时采报措施处理。

(4)如果密闭墙漏风较多,应及时严密处理,如填粘土或砂浆,或压注胶结剂等。

2、启封火区的要求:封闭的火区只有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取样化验证实火已经熄灭后,方可启封或注销。

(1)火区内的空气温度下降到30℃以下,或与火灾发生前该区的日常空气温度相同。

(2)火区内空气中的氧气浓度降到5.0%以下。

(3)火区内空气中含乙烯、乙炔,一氧化碳浓度在封闭期间内逐渐下降,并稳定在0.001%。

(4)火区的出水温度低于25℃,或与火灾发生前的日常出水温度相同。

(5)上述4项指标持续稳定的时间在1个月以上。

启封已熄灭的火区前,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启封火区时,应逐段恢复通风,同时测定回风流中有无一氧化碳。

发现复燃征兆时,必面立即停止向火区送风,并重新封闭火区。

启封火区和恢复火区初期通风等工作,必须由矿山救护队负责进行,火区回风风流所经过巷道的人员必须全部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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