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编制指南
森林经营方案编制

森林经营方案编制1. 简介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是指对森林资源进行执行跟踪、监督、管理的过程。
森林经营的核心是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可持续发展。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需要对森林资源进行全面良好的经营和管理。
因此,森林经营方案编制非常重要。
2. 方案目的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并提高森林经济效益。
森林经营方案编制需要充分考虑森林资源的特点、地形条件、社会经济环境等因素,制定出针对性的经营方案,以实现保护和高效利用的目标。
3. 方案内容森林经营方案包括以下内容:3.1 森林资源调查森林经营方案必须以科学的森林资源调查为基础。
通过对森林资源的调查,可以了解森林的种类、分布、面积、优势树种、生长条件、遗传特性、林冠结构及木材特性等,为制定科学合理的经营方案提供基础数据。
3.2 经营目标制定经营方案的首要任务是明确经营目标。
经营目标是指对森林进行经营时所要达到的目标,通常包括森林生态保护、生产生活用材、改善林下生态环境等多个方面。
制定经营目标既要充分考虑社会和经济效益,也要考虑生态环境保护。
3.3 森林经营模式根据森林经营目标和森林资源状况,制定不同的经营模式和方案,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
经营模式包括营林、造林、抚育和病虫害防治等,必须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选择。
3.4 经营流程根据森林经营模式,制定经营流程。
经营流程包括森林种植、生长、抚育、采伐等整个森林管理过程中的详细步骤,需要与时间、地域环境、生长特性相适应,以有效地保障森林的生态环境和经营效益。
3.5 经营措施根据经营计划和措施,制定经营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森林面积保护、采伐以及其它操作,如皮革处理、植树、施肥、水土保持等。
这些措施必须充分科学,在可持续利用的基础上,并且要根据不同的地方行业和生态环境进行选择。
3.6 预算及资金来源制定森林经营方案,必须制定预算,并考虑到资金来源。
预算应包括各操作所需要的费用,如采伐费用、抚育费用、植树费用等,并要防范预算过度浪费,必须要合理使用资金。
2023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纲要

2023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纲要一、总体目标1. 制定可持续的森林经营方案,实施森林保护、利用和管理的战略目标;2. 提高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水平,促进生态环境的改善和经济社会的发展;3. 推动森林产业的升级和优化,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双赢。
二、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的基本原则1. 生态优先原则:保护森林生态系统完整性和功能,并促进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恢复;2. 可持续利用原则:合理开发森林资源,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再生,确保资源的长期供应;3. 综合管理原则:通过综合管理措施,提高森林资源的利用效率、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4. 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和尊重森林资源的权益,平衡各方利益,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发展;5. 智力忠诚原则:依托科技创新,推动科学决策和技术创新,提升森林经营水平。
三、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内容1. 森林资源调查与评估:全面了解森林资源的分布、类型、数量、质量等重要信息,评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潜力和风险。
2. 森林保护与恢复:加强森林的保护,建立和完善森林保护制度和管理体系,促进森林生态系统的恢复和改善。
3. 森林培育与更新:实施森林培育和更新计划,加快森林的更新速度,提高森林的质量和产量。
4. 森林经营与利用:制定合理的森林经营计划,推进森林的可持续利用,提高森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 森林防火与防虫:加强森林防火和防虫工作,提高森林火灾和虫害的预防和应对能力。
6. 森林生态修复与改造:进行森林生态修复与改造,修复退化森林生态系统,提高森林的生态功能和价值。
7. 资金支撑与政策保障:制定相关资金支撑政策,保障森林经营方案的实施,提供财政和税收优惠政策。
四、森林经营方案的实施步骤1. 确定方案编制的组织和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和职责;2. 进行森林资源调查和评估工作,收集必要的数据和信息;3. 分析评估结果,确定森林经营的重点和目标;4. 制定具体的森林经营措施和计划,明确实施步骤和时间表;5. 落实森林经营计划,加强对森林资源的管理和保护;6. 推进森林经营的监测和评估工作,及时调整和优化经营措施;7. 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专业水平;8.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和协调,形成工作合力;9. 定期组织评估和总结,及时修改和完善森林经营方案;10. 加强对森林经营方案实施效果的评估和监督。
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规范

试点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试点县(含市、区,下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规范编制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程序、方法、深度和成果等技术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试点县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编制。
第三条规划的目的与任务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是实现林地科学管理、优化用地结构、规范林地用途、遏制乱垦滥占林地及提高林地利用效益的基础性工作,其目的是充分发挥林地的生产潜力,保障如期实现林业发展战略目标,并为林地的严格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主要任务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规划、林业发展规划和相关区域规划的要求,结合区域内的自然生态和经济社会具体条件,建立符合区域特点和林地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要求的林地保护利用优化体系。
包括:(一)确定全县林地保护利用目标和基本原则。
(二)科学划定林地保护区域和等级。
(三)合理规划可供建设用地的范围和数量。
(四)制定实施规划的措施。
第四条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把林地放在与耕地同等重要的位臵,高度重视林地保护”及“十分珍惜、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的政策方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今后一个时期试点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建设的需要,全面统筹和合理安排林地利用的结构与方向,科学保护、合理配臵、集约利用好林地资源,提高林地的利用效益,促进林业的全面发展。
(二)原则要求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应符合如下原则:1、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原则应科学协调好林业两大体系建设与全社会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使林地的保护利用既能满足当代人发展的需要,又不损害后代人生存发展的需要。
2、坚持生态优先,兼顾经济、社会效益原则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要与林业分类经营、林业产业化结构调整相结合,在确保生态公益林建设用地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商品林用地的规模,促进解决林区的“三农”问题,满足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森林经营方案编制

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森林是地球上最重要的生态资源之一,它们对保护生物多样性、控制气候变化和维护全球水循环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可以帮助人们更有效地管理和保护森林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
确定经营目标和原则首先,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需要明确经营目标和原则。
森林的经营目标通常是为了保护和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的健康和可持续性,同时确保经济效益和社会利益的最大化。
与此同时,森林经营应该遵循生态优先、可持续性和综合性原则,充分考虑森林生态系统对自然环境的影响和社会需求。
进行资源评估和规划接下来,需要进行资源评估和规划。
资源评估可以帮助确定森林的特征、生态系统健康状态、生物多样性和野生动植物的种群状况等,进而帮助确定需要采取的措施。
而对于资源规划,主要是通过合理的林权制度、土地利用规划、业主参与和资金投入等方式,促进森林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制定管理计划和技术方案在资源评估和规划的基础上,需要制定具体的管理计划和技术方案。
这些方案需要考虑到林权、资金、移栽、伐木、林木健康状况等方面的问题。
同时,需要制定科学的灌溉、施肥和病虫害防治计划,确保森林生态系统的健康和可持续性。
规划经营活动森林经营也包括规划经营活动,这些活动包括伐木、移栽、种植、生态修复、游憩、采摘和光伏发电等等。
要制定有效的经营计划,保证森林生态系统的健康和可持续性,同时平衡经济效益和社会利益。
实施和监测最后,进行实施和监测。
实施过程需要注意行政管理、立法、规划、监管等方面的问题;监测过程需要及时掌握森林资源的变化趋势、种群变化、生态环境状况、病虫害状况等等,进行定期监测和报告。
总结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可以帮助人们更有效地管理和保护森林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
编制方案需要明确经营目标和原则、进行资源评估和规划、制定管理计划和技术方案、规划经营活动、实施和监测。
在进行森林经营活动时,需要平衡经济效益和社会利益,同时保护森林生态系统的健康和可持续性,从而更好地保护地球上最重要的生态资源之一。
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

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第一部分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背景一、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是法律法规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六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林业长远规划”。
《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林业长远规划应当包括林业发展目标、林种比例、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植树造林规划”。
第十四条规定“全国林业长远规划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地方各级林业长远规划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下级林业长远规划应当根据上一级林业长远规划编制。
”二、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通知》(国发明电[1998]8号)提出了“要把林地与耕地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林地保护”,并规定了“严格实施林地用途管制”。
《国务院批转国家林业局关于各地区“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审核意见的通知》(国发[2005]41号文)再次重申“要依法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要实施林地用途管制”的规定。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是实施林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科学利用立地的重要依据和基础工作。
三、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是推动科学发展的重大举措通过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对林地进行分区、分类、分级、分等,明确了各区域林地利用方向,是落实林地保护利用政策,推进分区施策、分类管理的重要基础;建立林地质量评价定级制度,对林地分等使用、差别管理,是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落实经营措施,实现科学经营的重要支撑;实施森林质量工程,确定不同生态区位和水热条件地区森林培育目标,是最大限度挖掘林地产出潜力,大幅提升林地生产力,是统筹生态恢复和林业产业协调发展的重要保障。
四、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是应对气候变化、实现森林云南目标的基础工作胡锦涛主席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提出,到2020年我国的森林面积和蓄积要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蓄积增加13亿立方米,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是实现目标的基础和保障;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森林云南的目标为:到202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56%左右、活立木蓄积量达到20亿立方米以上,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各县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保障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需要规范林地的保护与利用行为。
森林经营方案编制

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一、概述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是一项对森林资源进行科学管理、维护、利用和保护的重要工作。
它主要涵盖了森林资源的水土保持、林木育种、林业产品生产等各方面的内容,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
二、编制原则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客观、科学、合理:森林经营方案必须基于实地调查和科学评估,客观、科学、合理地编制各项内容。
2.统一规划、分区管理:将森林资源划分为不同的片区,并针对不同的片区进行差异化管理。
3.充分利用、合理利用:在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性,合理安排林业经济活动。
4.综合治理、综合效益:在保护森林生态环境和提高经济效益之间,要找到一个好的平衡点,实现综合治理和综合效益。
三、内容要点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森林资源调查森林资源调查是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的重要基础。
在森林资源调查中,需要对林地的地形、土壤、水源、植被、动物资源等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评估。
通过对这些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可以为森林资源的管理和利用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2. 林业规划林业规划是对森林资源进行合理利用的重要手段。
在林业规划中,需要对森林资源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森林资源的利用方向和重点,制定具体的经营计划。
3. 林木育种与保护森林资源的育种和保护是森林经营方案的重要内容。
在育种和保护方面,需要对不同的树种进行研究,探索有利于树种生长和发展的技术和方法,从而提高森林资源的利用效益。
4. 林业经济活动林业经济活动是森林经营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林业经济活动方面,需要充分考虑林业经济的效益和环保的要求,制定合理的经济活动方案,提高森林资源的经济价值。
5. 森林环保森林环保是保障森林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
在森林经营方案中,需要制定相应的环保措施,防治森林病虫害和地质灾害等,保障森林的生态平衡和生态安全。
四、结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是一项系统的、综合性的工作,需要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方法,制定出科学、合理、可行的森林资源管理计划,从而为我国的森林资源保护和利用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国森林可持续经营指南》

中国森林可持续经营指南国家林业局二〇〇六年十一月编写说明中国林业正在全面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通过加速推进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的转变,着力构建林业生态和产业体系。
森林经营是林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森林质量与经营效益,不断发挥森林的多种功能,满足社会多样化需求的重要手段。
森林经营工作必须顺应林业发展的新形势、直面新挑战,确立新的发展思路和发展模式,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一系列重大发展战略做出贡献。
如何按照林业自身发展规律,建立和完善符合森林可持续经营理念与原则的管理体系、技术体系和政策保障体系,是中国林业可持续发展进程中面临的十分迫切,而又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
国家林业局于2003年决定组织编写《中国森林可持续经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其宗旨是贯彻林业生态体系和产业体系并重的林业发展战略,以林业分类经营为主线,以森林生态系统管理理论为基础,以有利于提高森林生产力和林地利用率、有利于维护森林健康活力与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有利于保护生物多样性、有利于改善林业发展环境为目标,促进我国森林经营从经济效益型向可持续经营转变,全面推动中国林业可持续发展。
《指南》编制过程中,在系统总结吸纳我国森林经营的成功经验和成果,充分借鉴林业发达国家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先进理念,全面分析中国森林经营现状和亟待解决问题基础上,围绕森林资源调查与评价、森林经营规划、森林培育、森林利用、水土资源及景观保护、林地生产力维持与森林健康维护、森林可持续经营监测与评价、生物多样性保护、公众参与、信息与技术支撑体系以及政策保障体系等领域,从中国国情、林情和现有森林经营水平出发,在充分考虑与国际森林经营发展趋势相衔接的基础上,系统提出了实现中国森林可持续经营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以及技术、政策、管理等相关措施。
《指南》的颁布,将为进一步构建与完善全国森林资源经营规划、技术规程,调查、监测与评价方法,以及森林可持续经营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提供依据。
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指南

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指南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指南,听起来好像很严肃的样子,其实它就是告诉我们如何更好地保护我们的森林资源,让它们能够更好地为我们服务。
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做呢?下面就让我来给大家讲讲吧!
我们需要了解林地的基本情况。
这包括林地的面积、树种、生长情况等等。
只有了解了这些基本情况,我们才能更好地制定保护利用规划。
比如说,如果我们发现某一片林地的树种比较单一,那么我们就可以采取措施,引进一些新品种的树种,让这片林地变得更加丰富多彩。
我们需要考虑林地的利用问题。
林地可以用来种植树木、养殖动物、开发旅游等等。
不同的利用方式对林地的影响也是不同的。
比如说,如果我们选择开发旅游,那么就需要考虑到游客的行为会不会对林地造成破坏。
因此,在制定利用规划的时候,我们需要充分考虑到各种因素,确保林地的利用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我们需要制定具体的保护措施。
这些措施可以包括加强巡逻监管、禁止乱砍滥伐、推广可持续林业等等。
只有采取了有效的保护措施,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林地的保护利用。
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指南是我们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工具。
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和措施,我们才能让森林资源得到更好的保护和利用。
希望大家都能够关注环境保护问题,为我们的美丽家园做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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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二○○九年十月目录引言 (1)1.总则 (3)2.规划定位、作用和依据 (4)3.规划组织与程序 (6)4.规划内容和要求 (6)5.规划方法 (10)6.规划成果 (11)术语 (13)案例 (14)引言森林经营是现代林业建设的永恒主题,是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基础。
只有不断增加森林资源数量,提高森林资源质量,优化森林资源结构,建立和培育稳定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才能提升林业的三大功能,发挥林业的三大效益,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林业的多种需求,为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科学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近年来,为贯彻落实中央九号、十号文件精神,国家林业局积极探索不同地区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的法规、政策、规程、技术和模式。
从2004年开始,开展了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试验示范,先后制定下发了《全国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分区施策导则》、《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纲要》、《关于科学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全面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工作的通知》等,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森林经营方案编制试点工作。
经过多年的努力,已基本形成了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总体框架,就是在森林分类经营的宏观战略思想指导下,形成的四个体系,即:以全国林业发展区划和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分区施策导则为基础的宏观指导体系;以区域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为基础的区域决策体系;以森林经营方案为基础的经营管理体系;以多种森林经营方法、方式为基础的技术模式体系。
县级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作为森林可持续经营区域决策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
同时,随着林业分类经营、集体林权制度和森林采伐管理等相关改革的深入推进,产权主体日趋多元化,迫切需要从宏观尺度上,对森林培育、资源利用、森林保护及生态修复等森林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统筹考虑;在区域水平上,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协调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森林多种效益的需求。
因此,编制县级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作为各类经营主体进行森林经营管理决策的主要依据,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了推动县级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编制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制度体系,特制定《县级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编制指南》,明确县级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和任务等要求,规范县级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编制的程序、方法和主要成果,为全面推进我国森林可持续经营提供基础保障。
1.总则1.1为规范县级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编制,切实推动可持续经营思想的贯彻落实,为县域所有森林经营主体经营利用森林资源和县级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提供科学指导和依据,特制定本指南。
1.2本指南适用于县级或相当于县级的单位编制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其它森林经营规划可参照执行。
1.3县级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分区施策导则》、《森林经营方案与实施纲要》、《森林采伐作业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1.4规划编制应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为宗旨,以构建健康、稳定、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为目标,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森林经营方针,优化森林结构,提高林地生产力,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逐步建立区域内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和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
1.5规划编制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兼顾的原则,协调好森林的生态、经济与社会效益;——保护、发展与利用森林资源并重的原则,协调好国家、地方与经营者等各方面的利益;——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协调好短期目标与中长期目标、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分区施策、分类指导的原则,协调好不同功能区、不同森林类型的功能与潜力。
2.规划定位、作用和依据2.1规划是区域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的纲领性、指导性文件.规划既是县级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基本依据,也是县域所有森林经营主体经营利用森林资源的基本依据。
2.2规划是国家森林可持续经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衔接省级森林经营规划与森林经营方案的重要环节。
2.3规划的主要作用包括:落实国家、省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政的策措施;协调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森林生态系统的多功能需求;指导各类森林经营主体在规划期内开展森林经营活动。
2.4规划应根据当地森林经营管理水平、资源结构和经济社会状况,以及地方国民经济发展对林业或森林经营的要求确定规划内容。
规划应紧密围绕森林经营活动,重点关注森林可持续经营的相关要素,如森林培育、森林保护、资源利用和经营管理等。
2.5规划应重点考虑和解决以下问题:2.5.1生态功能的可持续性森林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环境保护、生态景观等生态功能如何保持、提高和持续发挥。
2.5.2社会功能的可持续性森林的生态休闲、人文、宗教和教育功能,以及促进就业和公益事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如何保证。
2.5.3木材及林产品生产的可持续性木材及其它林产品的可持续生产能力如何维持。
2.5.4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如何进行有效管理。
2.5.5林地生产力维持如何防止森林生态系统和林地退化,如何维持和提高林地生产力。
2.5.6高保护价值森林的界定区划和界定出高保护价值森林,如何保护和经营管理。
2.5.7森林健康和活力维持如何通过森林经营提高森林抵御林火、有害生物入侵和其它自然灾害的能力。
2.5.8森林经营管理政策完善调整和完善森林经营管理的相关政策,如何调动社会或农民参与森林经营的积极性、解放林业生产力。
2.6规划应依据国家和省级林业发展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森林经营规划和区域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等明确区域森林经营的指导思想、方向、目标、范围、对象和要求;按照《全国森林经营管理分区施策导则》等相关要求,落实分解区域森林经营管理的政策措施,参照《生态公益林建设导则》、《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设计通则、《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森林采伐作业规程》、《森林抚育规程》等技术规程,科学设计森林经营模式。
2.7规划必须以满足要求的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数据、土地详查数据、社会经济统计年鉴等为编制基础数据。
2.8规划应统筹考虑区域内正在实施的森林经营方案的相关情况,充分反映森林经营主体的意愿及相关利益者的意见。
3.规划组织与程序3.1规划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经营管理森林资源的相关部门、企业、团体和个人,以及其他利益群体要选派代表参与规划编制工作。
3.2规划包括准备、编制、征求意见和修改送审几个主要阶段:3.2.1规划准备:成立编制小组;收集有关资料;总结森林经营管理成效和经验;分析森林经营环境、森林资源现状和经营需求;明确经营目标以及重点内容等。
3.2.2规划编制:在系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备选方案,通过对备选方案进行投入产出分析、环境与社会影响评估,确定最佳方案。
按照最佳方案进行森林经营区划、布局和森林经营规划设计。
3.2.3征求意见:要重视与不同管理部门、经营单位和其它相关利益者进行沟通交流,充分吸收相关意见。
3.2.4论证和送审:根据各方面的意见修改后,提请县级人民政府或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论证。
3.3县级人民政府或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及时审批规划,规划期内因社会经济等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可征得审批部门同意后对规划进行调整修订。
4.规划内容和要求4.1规划的主要任务:分析评价社会经济发展对森林经营管理的需求;明确森林经营中长期的指导思想与经营目标;统筹进行森林经营多目标、多功能布局;确定规划期内实现森林经营目标的活动、规模、安排等经营措施;预测和评估森林经营的生态、社会和经济等综合效益;提出规划实施的政策需求与保障措施等。
4.2规划期一般为10年。
4.3规划目标应与森林可持续经营的长期目标保持一致,应与省级森林经营规划目标相衔接,纳入县域林业发展规划和国民经济中长期规划目标体系。
规划目标包括资源目标、生态目标、经济目标、社会目标。
4.3.1资源目标:提出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发展的具体指标,如森林覆盖率、林木绿化率、林地面积、有林地面积、森林蓄积量、生长量、森林结构等。
4.3.2生态目标:提出生态保护的区域、对象、规模和成效等具体指标,如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保持、生态景观维持等。
4.3.3经济目标:提出木材与林产品产出、经济发展和收益等具体指标,如合理年伐量、主要林产品产量等。
4.3.4社会目标:提出劳动就业、旅游休闲、生态文化发展等具体指标,如就业贡献率、森林旅游规模、森林休憩地面积等。
4.4规划应进行森林功能区划、森林分类区划和森林管理分类区划等。
4.4.1森林功能区划:从林地和森林的主导功能考虑,功能区可分为生态功能区、社会功能区、经济功能区三类,应优先区划高保护价值森林区。
功能区确定后,应以森林可持续经营思想为指导,明确规定不同功能区的经营约束条件和主要经营措施。
——生态功能区。
将生态区位比较重要、生态比较脆弱及生态保护价值高的区域区划出来,主导功能是发挥生态环境保护效益,包括保持水土、涵养水源、自然遗产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景观保护、基础设施保护等。
——社会功能区。
将社会服务价值高的林地或森林区域区划出来,主导功能是发挥社会公益效益,包括人文遗产保护、宗教保护、生态休憩、大气或噪声等环境保护等。
——经济功能区。
除生态、社会功能区外,主要生产木材及其他林产品的区域,包括用材林区、工业原料林基地、经济林基地、能源林基地等。
4.4.2森林分类区划:以小班为单元,根据森林的主导功能进行森林用途分类,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
——公益林。
以保护和改善人类生存环境、维持生态平衡、保存物种资源、科学实验、森林旅游、国土保安等为主要经营目的。
——商品林。
以生产木材、竹材、薪材、干鲜果品和其它工业原料等为主要经营目的。
4.4.3森林经营管理分类区划:以小班为单元,依据《全国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分区施策导则》,在林地立地分类、功能区划和分类经营区划的基础上,再区划为严格保护、重点保护、保护经营和集约经营4个类型。
——严格保护。
以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持特有自然景观等为主要目的,禁止任何形式的人工干扰活动。
——重点保护。
以维护生态安全,防止自然灾害,改善脆弱生态环境等为主要目的,允许进行森林抚育,限制更新采伐,禁止主伐。
——保护经营。
兼顾生态保护和资源利用,在充分发挥森林生态防护功能的基础上,允许合理采伐利用,适度开发林下资源。
——集约经营。
以实现最大经济收益为目的,采取综合性措施,可持续生产木材和林产品。
4.5规划应综合考虑森林培育、森林采伐、森林健康、非木质资源经营、森林景观管理和森林生物多样性保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