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票盖章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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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票的填写与使用规定

工作票的填写与使用规定

工作票的填写与使用规定工作票是现场工作中常使用的一种工作指导和记录工具,通过填写工作票可以确保工作的正确进行和安全性,同时也方便后续的工作追溯和审核。

为了保证工作票的有效使用,需要制定相应的填写与使用规定。

下面是工作票的填写与使用规定的详细说明。

一、填写规定:1.工作票的填写应由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确保填写人员具备足够的经验和知识。

2.工作票的填写应根据实际工作内容和要求进行,需要详细描述工作的具体步骤和要点,确保工作过程清晰可辨。

3.工作票的填写应准确无误,避免产生歧义或疑惑,尤其是对于关键步骤和关键环节,应特别注明要求和注意事项。

4.工作票的填写应使用规定的格式和标准化表达方式,方便后续的追溯和审核。

填写时应注意统一和规范使用单位、缩写、计量单位等。

5.工作票的填写应包括必要的签名和盖章,以确保工作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填写人员在填写完工作票后需要及时签名并由相关主管或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盖章确认。

6.工作票的填写应及时更新和修正,一旦发现填写错误或不准确的地方,需要及时修改并注明修改原因和时间。

修正后需要重新签字盖章确认。

二、使用规定:1.工作票的使用应符合实际工作需要和操作规程,严禁虚假填写或使用。

2.工作票的使用应事先进行计划和安排,确保人员和资源的合理安排,避免工作冲突和混乱。

3.工作票的使用应按照填写的具体要求和步骤进行,遵守相应的操作规范和安全要求,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有效完成。

4.工作票的使用现场人员应进行详细的审核和了解,确保理解工作票的要求和内容。

对于不清楚或不确定的地方应及时向相关主管或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确认。

5.工作票的使用人员需及时更新和修正工作票,一旦发现填写错误或不准确的地方,需要及时修改并注明修改原因和时间。

修正后需要重新签字盖章确认。

6.工作票的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档和妥善保存,以备后续的工作追溯和审核。

归档时应按照一定的分类和顺序进行,方便查找和使用。

工作票管理制度

工作票管理制度

工作票管理制度一、工作票执行规定1、在生产现场进行检修、试验、安装工作,必需严格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电力线路部分)要求执行工作票制度,包含外来施工人员的工作。

2、工作票执行程序:填写工作票——签发工作票——送交工作票——接收工作票——工作票审批——布置和执行安全措施——工作票许可(开工)——工作监护及负责人更改——工作延期——工作(试运)结束。

3、工作票填写必需完全符合生产实际,有双重名称的设备系统必需使用双重名称,无双重名称的设备系统命名必需准确唯一,操作必需使用正规术语。

4、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值长(调度)必需严格履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规定的安全职责,对各项检修工作必需认真负责,必需层层审核把关。

5、接收工作票的许可人必需对票面填写严格审查(包含措施、术语、人员资格等),并对接收工作票的合格与否负责。

6、一个工作负责人手中只能持一张工作票,一次只能执行一个工作任务。

工作票签发人不得担负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

7、检修、试验、安装工作在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必需会同许可人再次检查全部措施执行无误,并在检修现场签字许可。

8、工作负责人必需在检修现场向参加检修人员讲清安全注意事项和技术要求,明确参修人员分工;参加工作成员全部在不安全点交底栏签字后方可开工。

9、全部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在全面检查并组织清理工作现场(包含工作面参修人员清理、卫生杂物清理等)之后,联系许可人到现场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才略办理结束手续。

对没有清理检修现场的工作票,运行人员有权拒绝办理结束手续。

10.1在运行方式变动较频的设备系统上进行检修工作(如皮带系统的检修工作),隔夜间断期间必需将相关检修工作票回押到运行值班人员手中,既证明检修人员已间断检修工作、撤出工作现场,又便于运行人员拆除安全措施及时转变运行方式。

10.2在隔夜间断以后连续进行检修工作或设备试运不合格时,运行值班人员必需依据回押工作票重新布置安全措施、重新许可开工,同时要求运行值班员必需将工作票号、工作内容、开工时间、许可人、负责人详实地记录在值班记录中(动火工作票也执行以上规定)。

电气设备工作票盖章规定

电气设备工作票盖章规定

电气设备工作票盖章规定1、工作票一经登记必须盖章留存(章的几何大小要统一)。

2、“未执行”章加盖范围:工作票登记编号后,由于某种原因该项工作不能照常进行,此时不论安全措施是否执行,只要双方没有办理签字许可手续,均加盖“末执行”章,并由许可人在“未执行”章下部注明原因,并有签名、时间。

盖章位置在工作内容栏右下方(不能出格)。

3、“作废”章加盖范围:(1)工作票在登记接收后发现票面存在严重错误或在检修过程中发现工作严重违章,该工作票加盖“作废”章。

(2)工作票超过值长(调度)批准的有效期而工作负责人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延期或终结手续,该工作票加盖“作废”章。

(3)由许可人在“作废”章下部注明原因,并有签名、时间。

盖章位置在工作内容栏右下方(不能出格)。

4、“已执行”章加盖范围:工作全部终结的工作票;已经开工但由于特殊原因该项工作不能继续进行的工作票;工作票到期而工作没完的原工作票。

盖章位置在工作内容栏右下方(不能出格)。

5.1检修工作结束而工作票中安全措施还没有恢复,检修运行双方只能办理工作验收、工作票签字结束手续,检修工作负责人将所持工作票交回,此时运行许可人员不能在检修工作结束的票面上加盖“已执行”章,而是留存在票夹中(并在值班记录中写明XX工作票结束,安全措施没有恢复),只有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全部恢复以后(即工作票终结)才允许运行许可人员在该票上和工作票登记本上加盖“已执行”章。

5.2 电气一种票“终结栏中值班负责人”只有在安全措施全部恢复后才允许签名、才允许在票上加盖“已执行”章;热机工作票、电气二种票只有在安全措施全部恢复后,由恢复措施班组的工作许可人在票面上加盖“已执行”章(并在值班记录中写明XX工作票终结,安全措施全部恢复),工作票放入票箱中。

6、动火工作票盖章同样执行以上规定。

7、工作票登记本上“工作内容”栏必须加盖与工作票相同的章。

专票盖章的规章制度

专票盖章的规章制度

专票盖章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专票盖章行为,提高办事效率,保护专票安全性,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全院工作人员。

第三条专票是指由财务科出具,用于办公室采购办公用品或办公室维修所需物资的凭证。

第四条专票盖章是指在专票上盖上机关单位公章的行为。

第五条专票盖章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合法合规、慎重审查、严格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凡有关专票盖章的问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处理。

第七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纪律处分。

第八条本规章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章专票的开具第九条专票的开具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要求,必须真实、合法。

第十条专票应由财务科负责开具,经过审批后方可出具。

第十一条专票开具时,必须填写清晰、准确,不得出现错误或漏填。

第十二条专票开具后,应当及时进行盖章。

第十三条对于特殊情况下需要紧急开具专票的,必须经过相关负责人的批准。

第十四条对于开具的专票应当进行严格保管,避免遗失或被他人盗用。

第十五条对于作废的专票,必须经过填写作废字样,并在作废专票上盖章。

第三章专票的盖章第十六条专票盖章应当在开具后的24小时内进行,接收专票的部门必须及时进行盖章。

第十七条专票盖章时,应当使用单位规定的印章,不得私自变更或使用他人印章。

第十八条盖章时必须保持章面清晰,不得有错位或破损现象。

第十九条对于盖章后的专票,应当进行记录,确保专票的流转过程可追溯。

第二十条对于盖章错误的专票,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并重新盖章。

第二十一条对于盖章过程中出现纠纷的,应当及时协调解决。

第二十二条对于盖章后可能造成的风险,应当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第四章专票的保管第二十三条对于已盖章的专票,应当妥善保管,避免丢失或被他人盗用。

第二十四条对于保管的专票,有关人员应当认真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信息。

第二十五条对于过期或已使用的专票,必须及时进行销毁,避免被他人使用。

第五章专票的使用第二十六条专票只能用于单位内部物资采购或维修费用报销,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工作票管理制度

工作票管理制度

工作票管理制度一、工作票执行规定1、在生产现场进行检修、试验、安装工作,必须严格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电力线路部分)要求执行工作票制度,包括外来施工人员的工作。

2、工作票执行程序:填写工作票——签发工作票——送交工作票——接收工作票——工作票审批——布置和执行安全措施——工作票许可(开工)——工作监护及负责人变更——工作延期——工作(试运)终结。

3、工作票填写必须完全符合生产实际,有双重名称的设备系统必须使用双重名称,无双重名称的设备系统命名必须准确唯一,操作必须使用正规术语。

4、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值长(调度)必须严格履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规定的安全职责,对各项检修工作必须认真负责,必须层层审核把关。

5、接收工作票的许可人必须对票面填写严格审查(包括措施、术语、人员资格等),并对接收工作票的合格与否负责。

6、一个工作负责人手中只能持一张工作票,一次只能执行一个工作任务。

工作票签发人不得担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

7、检修、试验、安装工作在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必须会同许可人再次检查全部措施执行无误,并在检修现场签字许可。

8、工作负责人必须在检修现场向参加检修人员讲清安全注意事项和技术要求,明确参修人员分工;参加工作成员全部在危险点交底栏签字后方可开工。

9、全部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在全面检查并组织清理工作现场(包括工作面参修人员清理、卫生杂物清理等)之后,联系许可人到现场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才能办理终结手续。

对没有清理检修现场的工作票,运行人员有权拒绝办理终结手续。

10.1在运行方式变化较频的设备系统上进行检修工作(如皮带系统的检修工作),隔夜间断期间必须将相关检修工作票回押到运行值班人员手中,既证明检修人员已间断检修工作、撤出工作现场,又便于运行人员拆除安全措施及时改变运行方式。

10.2在隔夜间断以后继续进行检修工作或设备试运不合格时,运行值班人员必须依据回押工作票重新布置安全措施、重新许可开工,同时要求运行值班员必须将工作票号、工作内容、开工时间、许可人、负责人详实地记录在值班记录中(动火工作票也执行以上规定)。

两票的填写方法

两票的填写方法

两票的填写方法导读一、工作票的盖章、管理1、工作票的盖章说明:安全交底通知单、安全施工作业票的管理规定没要求工作结束后要盖章,实际工作中如要体现工作终结,只能盖“工作票终结”章。

2、工作票的管理⑴如工作负责人是外协施工队的,许可部门要保存许可人持有的工作票,如工作负责人是本部门人员,两份工作票部门都要保存。

⑵部门安全员每月要把“两票”汇总、审评,并装订成册。

二、接地线的编号安全工器具的每一个存放保管机构(如供电所、变电站、发电车间),各种电压等级的接地线编号不得重复,请各部门(班组)按公司统一的新规范(见下表)对所保管的接地线重新进行编号。

说明:1、个别保管的接地线编号没有重复的(如1#~N#)部门(班组),也要按公司统一的新规范更新接地线编号,今年内各部门(班组)要完成接地线各种档案和台帐的更新。

2、不管是操作票还是工作票,严禁填写两票时事先填写接地线的编号(如用电脑打印),要等到现场操作时再按具体地点接地线的实际编号用手工填入操作票或工作票。

三、操作票操作任务栏的填写(线路两票细则3.6.4)3.6.4.1操作任务应填明停、送电的线路电压等级、名称、起止杆号和简要的操作目的(检修停电、修后送电、系统转电或合、解环等),如“××kV××线××号至××号杆修后送电”。

全线停电可不填起止杆号,如“××kV××线全线检修停电”。

3.6.4.2配电线路全线停电系指该线路全部干线、各分支线停电。

但如属部分干线(包括其所属分支线)停电,则应写明干线停电部分的起止杆号。

当停、送电操作涉及配网多条线路的不同杆段时,可只填写操作依据和操作目的,如“××、××号工作票工作前停电”或“××、××号工作票工作后送电”。

3.6.4.3配电室、环网柜、电缆分支箱等配电电气设备的操作任务应指明室(柜)名、电压等级、设备双重名称,凡符合运行、热备用、冷备用、检修四种状态的,应以其状态变化来表示。

工作票制度

工作票制度

工作票制度1、在生产现场进行检修或按装工作时,为了保证有安全的工作条件和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检修及运行和有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检修工作票制度2、允许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的人员需经工区考试合格,报生产副厂长批准方可担任,且每年复核一次,每份工作票以一个工作地点为限,签发人不准兼任该项工作的负责人3、工作票应分班组统一编号,签发的工作票不得有漏号,重号和无号现象,不可任意涂改,涂改后应由签发人(或工作许可人)盖章,否则工作票无效4、整台设备进行检修或在运行中的主要设备上和压力管道、带电设备进行检修时,其工作票应由主任、副主任或工区专工签发,对于可以停止运行设备或管路上进行检修时的工作票可由班长签发5、本项目工作的负责人应用铅笔或圆珠笔认真填好工作票一式二份,在检修中如工作负责人有变动或工作内容更改,必须重新办理工作票6、工作许可人(运行班长)在得到值长许可,并做好安全措施以后才许可检修人员进行工作,并协同工作负责人一起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然后在工作票上签字,工作票各执一份,运行班长在运行日志上记录下许可进行工作的注意事项7、工作票签发人应对下列事项负责: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工作票上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善,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进行8、工作票许可人应对下列事项负责: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确已隔离、安全措施已完善和正确执行、对检修工作负责人正确说明哪些设备有压力、高温和爆炸危险9、工作负责人应对下列事项负责: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对工作人员给予必要的指导、随时检查人员在工作时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措施10、工作票内容里设备名称、工作特点和设备编号等必须填写详细,能够清楚完整地表达检修界限和工作内容11、电气工、二种工作票所填写计划开工时间如因帮不能如期开工,只需在许可开工时间填明,并在备注栏时注明推迟原因即可,如开工时间延期超过当天,或在此期间运行方式有所改变影响安全措施时应重办工作票12、所办工作票检修项目到期沿未完成,工作负责人应持工作票到工作许可人及值长处办理延期工作手续方可进行检修13、在发生故障的情况下,以及夜间必须临时进行检修工作时经值长许可后,可以没有工作票进行抢修,但须由运行班长将采取的安全措施和没有工作票而进行工作的原因,记在运行日志内14、工作票办理后,工作许可人应将工作票的编号、工作内容、工作负责人姓名及许可开工的时间填写在工作票登记薄上15、值班人员如发现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或任何危及工作人员安全的情况,应向工作负责人提出改正意见必要时可暂停工作并立即抽上级报告16、检修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会同工作许可人到现场检查,工作人员是否已撤离现场,场地是否干净,并由运行人员按工作票要求,拆除全部安全措施,并在工作票上签字办理完工手续,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登记薄上填写工作时间并报告值长,工作负责人负责将工作票交回工区。

工作票盖章规定(3篇)

工作票盖章规定(3篇)

工作票盖章规定1、工作票一经登记必须盖章留存(章的几何大小要统一)。

2、“未执行”章加盖范围:工作票登记编号后,由于某种原因该项工作不能照常进行,此时不论安全措施是否执行,只要双方没有办理签字许可手续,均加盖“末执行”章,并由许可人在“未执行”章下部注明原因,并有签名、时间。

盖章位置在工作内容栏右下方(不能出格)。

3、“作废”章加盖范围:(1)工作票在登记接收后发现票面存在严重错误或在检修过程中发现工作严重违章,该工作票加盖“作废”章。

(2)工作票超过值长(调度)批准的有效期而工作负责人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延期或终结手续,该工作票加盖“作废”章。

(3)由许可人在“作废”章下部注明原因,并有签名、时间。

盖章位置在工作内容栏右下方(不能出格)。

4、“已执行”章加盖范围:工作全部终结的工作票;已经开工但由于特殊原因该项工作不能继续进行的工作票;工作票到期而工作没完的原工作票。

盖章位置在工作内容栏右下方(不能出格)。

5.1检修工作结束而工作票中安全措施还没有恢复,检修运行双方只能办理工作验收、工作票签字结束手续,检修工作负责人将所持工作票交回,此时运行许可人员不能在检修工作结束的票面上加盖“已执行”章,而是留存在票夹中(并在值班记录中写明____工作票结束,安全措施没有恢复),只有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全部恢复以后(即工作票终结)才允许运行许可人员在该票上和工作票登记本上加盖“已执行”章。

5.2电气一种票“终结栏中值班负责人”只有在安全措施全部恢复后才允许签名、才允许在票上加盖“已执行”章;热机工作票、电气二种票只有在安全措施全部恢复后,由恢复措施班组的工作许可人在票面上加盖“已执行”章(并在值班记录中写明____工作票终结,安全措施全部恢复),工作票放入票箱中。

6、动火工作票盖章同样执行以上规定。

7、工作票登记本上“工作内容”栏必须加盖与工作票相同的章。

工作票盖章规定(2)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以及不同组织的要求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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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票盖章规定
1、工作票一经登记必须盖章留存(章的几何大小要统一)。

2、“未执行”章加盖范围:工作票登记编号后,由于某种原因该项工作不能照常进行,此时不论安全措施是否执行,只要双方没有办理签字许可手续,均加盖“末执行”章,并由许可人在“未执行”章下部注明原因,并有签名、时间。

盖章位置在工作内容栏右下方(不能出格)。

3、“作废”章加盖范围:
(1)工作票在登记接收后发现票面存在严重错误或在检修过程中发现工作严重违章,该工作票加盖“作废”章。

(2)工作票超过值长(调度)批准的有效期而工作负责人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延期或终结手续,该工作票加盖“作废”章。

(3)由许可人在“作废”章下部注明原因,并有签名、时间。

盖章位置在工作内容栏右下方(不能出格)。

4、“已执行”章加盖范围:工作全部终结的工作票;已经开工但由于特殊原因该项工作不能继续进行的工作票;工作票到期而工作没完的原工作票。

盖章位置在工作内容栏右下方(不能出格)。

5.1检修工作结束而工作票中安全措施还没有恢复,检修运行双方只能办理工作验收、工作票签字结束手续,检修工作负责人将所持工作票交回,此时运行许可人员不能在检修工作结束的票面上加盖“已执行”章,而是留存在票夹中(并在值班记录中写明xx工作票结束,安全措施没有恢复),只有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全部恢复以后(即工作票终结)才允许运行许可人员在该票上和工作票登记本上加盖“已执行”章。

5.2电气一种票“终结栏中值班负责人”只有在安全措施全部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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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才允许签名、才允许在票上加盖“已执行”章;热机工作票、电气二种票只有在安全措施全部恢复后,由恢复措施班组的工作许可人在票面上加盖“已执行”章(并在值班记录中写明xx工作票终结,安全措施全部恢复),工作票放入票箱中。

6、动火工作票盖章同样执行以上规定。

7、工作票登记本上“工作内容”栏必须加盖与工作票相同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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