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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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执行专题PPT课件

民事诉讼法执行专题PPT课件
件的级别管辖的规定确定。
09.11.2020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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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在国内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 经仲裁机构提交人民法院的,由被申请人住所地 或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裁定 并执行;申请证据保全的,由证据所在地的基层 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
• 3. 在涉外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经 仲裁机构提交人民法院的,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 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并 执行;申请证据保全的,由证据所在地的中级人 民法院裁定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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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执行程序的原则是指执行立法、执行活动的 指导思想和准则,是对人民法院和当事人以及协 助执行的单位和公民在整个执行程序中起着指导 作用的行为准则。
• 八、执行的原则 –1、强制执行与说服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2、人民法院执行与有关单位协助执行相结合 的原则
有些当事人采取种种手段转移、隐匿,
甚至抢夺小孩。在司法实践中就出现了
两种做法:一是有的法院认为双方当事
人争执的子女,把子女的人身作为执行
的标的物,一旦当事人拒不交付子女时,
执行人员采取种种办法,将孩子找到后
强标的,如当事人
拒不交付子女,执行人员对其进行说服
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
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
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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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16条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 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 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 制执行。
•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 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 取强制执行措施。第203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 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 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 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 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 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民事诉讼法》课件-民事诉讼法第19章

《民事诉讼法》课件-民事诉讼法第19章

执行的协助
单位协助执行
在民事诉讼中,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协 助法院执行。单位协助执行的,应当按 照法院的要求提供协助义务的证明文件 。如果单位拒不协助执行,法院可以采 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VS
个人协助执行
个人协助执行的,应当向法院提供有关财 产权属、权利义务等证明材料。如果个人 拒不协助执行,法院可以对其采取相应的 强制措施。
制作执行款物清单
执行人员应当制作执行款物清单,列明执行款物的种类、数量、 价值等事项。
交付或分配告知
执行人员应当告知当事人或相关权利人执行款物的交付或分配情 况,并要求其签署收据或分配协议。
公示与异议处理
执行人员应当将执行款物公示一段时间,并告知当事人或相关权 利人如有异议应当及时提出。
THANKS
执行根据的种类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根据主要分为判决书、裁定书、调解 书和支付令等四种。每种文书都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和法律效力。
03
执行根据的效力
执行根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其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执行根据是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法律依据;另一方面,执行根
据是法院实施强制执行的依据。
感谢观看
对价款的分配及有关费用的支付
要点一
价款分配
要点二
费用支付
在拍卖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按法律规定进行分配。
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如拍卖费用、律师费用等 ,应按法律规定进行支付。
05
第23章 搜查、划拨 、扣留、提存、指定 交付
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搜查
搜查原则
搜查被执行人财产时,应当依 法定程序进行,且必须通知被
执行实施权行使的原则
依法执行原则
执行工作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进行,严格遵守法律程序,确保执行 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司考民事诉讼法讲义:执行程序

司考民事诉讼法讲义:执行程序

司考民事诉讼法讲义:执行程序一、执行程序概述(一)执行的原则注意:执行以生效法律文书为依据原则以及执行标的有限原则,即执行只能针对被执行人的行为和财产,而不得针对被执行人的人身。

(二)执行的一般规定1、执行管辖201条:人民法院制作的生效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注意人民法庭的执行问题。

仲裁裁决与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

2、执行异议(1)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执行行为的异议202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提级执行或者指令执行:203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的异议204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执行和解第一、不同于调解第二、和解的内容与形式(执行规定86条):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主体、标的物及其数额、履行期限和履行方式。

第三、法律效力:自觉履行完毕产生终结执行程序的效力。

如果当事人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权利人应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五编 执行程序ppt课件

民事诉讼法 第五编 执行程序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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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成本
减少申请人成 本、控制司法 资源耗费
3
保障基本权利
禁止人身实施 惩罚,贬损人 格, 强 迫 劳务 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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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程序基本原则
1 执行有据原则
合理保护当事人权益原则 2
3 以债务人的财产和行为为限原则
迅速及时原则 4
5 强制与说服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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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程序的启动
1
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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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措施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八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
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采取前款措施,由院长签发搜查令。 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
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 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数个财产保全裁
行政处罚
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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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思路
• 区别裁判文书效力性质 • 兼顾各法律文书的效力 • 界定不同权利、义务的位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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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竞合的解决方案
01
终局执行有排除保全执行的 效力
02
保全执行有暂时阻却终 局执行的效力
03 不得重复保全规则
04
法定义务优于债务履行 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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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
损害公 共利益
超越仲裁协议
范围
01
03
02
没有仲裁协议
仲裁庭组成或
仲裁程序违法
认定事实的主 要证据不足

民事诉讼法课程讲义19-22章

民事诉讼法课程讲义19-22章

(二)执行救济:是指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因法院的执行行为违法或不当 而受到侵害时,为保护当事人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所规定的救济方法和制度。包括 程序上的救济(执行异议)、实体上的救济(执行异议之诉)以及程序执行程序、执行措施或方法违反法律
3、执行回转:是指在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 执行机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重新采取执行措施,恢复到执行开始时的状况 的救济制度。 (1)发生执行回转的原因: A、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或调解书执行完毕后,被本院或上级法院依审 判监督程序撤销。 B、法院的先予执行裁定在执行完毕后,被本院的生效判决或上级法院的 终审判决撤销。 C 、法院的支付令执行完毕后被撤销。 D、公证机构等其他机关制作的法律文书,依法由法院执行完毕后,被制 作机关或其上级机关依法撤销。 (2)适用执行回转的条件: A、 原执行依据已执行完毕; B、 原执行依据被撤销或变更; C、 须以执行回转裁定作为执行依据; D、 只适用于原申请执行人取得财产的情形。
2. 义务人的变更 (1) 公民死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直接执行遗产;继承人未放弃继承的, 以继承人为义务人在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 (2) 组织终止:其权利义务承受人为被执行人;若无权利义务承受人,则 依破产或清算程序处理。 (3)组织分立、合并:以变更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被执行人;被撤销的, 其权利义务承受人为被执行人。 (4)组织名称变更:以变更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被执行人。 (5)法人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以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企业法人直接 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可以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 构的财产。若必须执行已被承包或租赁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财产时, 对承包人或承租人投入及应得的收益应依法保护。 (6)独资企业:无法人资格的私营独资企业,无能力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 义务的,可以执行该独资企业主的其他财产。

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

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

第二十三章执行程序第五编执行程序【考情分析】执行程序这部分内容,在新版教材中进行了重新编写,把原来旧版教材中的第24到27章合并为一章,进行了一些合并和删减,考生注意学习时要以新教材为准。

第一节执行程序概述一、执行和执行程序的概念和特征(一)概念:民事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机构以生效的民事法律文书为依据,依法运用国家强制力量,采取强制性的执行措施迫使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的活动。

(二)民事执行的特征1.执行机构具有特定性人民法院内部的执行机构是行使民事执行权的法定机构。

2.执行依据具有广泛性民事执行的执行依据广泛,包括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的刑事判决裁定、部分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已经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仲裁裁决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

3.民事执行权和民事执行程序更为复杂民事执行权具有执行实施权和执行裁决权两个方面的内容,执行程序包括实施执行活动的程序和对发生在执行过程中的特定事项进行裁决的程序。

二、民事执行的基本原则(一)执行的合法性原则1.执行活动必须以法定的生效法律文书为依据。

2.采取的执行措施不能超出法定的范围。

3.执行活动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二)执行标的有限原则民事执行标的包括被执行人的财产和行为两个方面,但不包括被执行人的人身。

执行标的有限原则,是指在对执行对象采取强制措施时,不应当超出被执行人按照生效法律文书所应承担的义务范围。

(三)兼顾被执行人利益原则兼顾被执行人利益原则,是指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必须照顾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1.被执行人是公民,保留其基本生活费用。

2.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必须依法拍卖,不能贱价出让。

(四)强制执行与说服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人民法院在执行中既要采取强制手段,又要对当事人多做思想教育工作以促使其自动履行。

两者要互相结合,不能顾此失彼。

(五)协助执行原则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有关单位、个人协助执行的,应依法向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执行程序中国民事诉讼法课件(本科教学)

执行程序中国民事诉讼法课件(本科教学)
民事执行 3
2019/1/18
二、民事执行分类



1、终局执行与保全执行。 2、金钱执行与非金钱执行。 3、直接执行、间接执行、替代执行。 4、对人执行与对物执行。 5、一般执行与个别执行。
2019/1/18
民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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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事执行行为




1、民事执行行为含义。 基于申请,行使执行权—公法上行为。 2、民事执行行为性质。 (1)司法行为说 (2)行政行为说 (3)折中说 本教材观点:是司法行为控制之下的与审判行为平行的一 种司法强制行为。



一、执行主体 (一)执行机关 “审执合一”与“审执分立”。 1、执行机构改革和设置。 2、执行机关的组成人员。 执行实施权与执行裁决权分离行使。 执行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
民事执行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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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裁判权和执行实施权的范围

执行中有关程序和实体问题争议的裁判属于执行 裁判权;执行中具体实施有关强制执行措施的权 力属于执行实施权。
民事执行 7
2019/1/18
五、民事执行法





1、立法沿革。 2、民事执行法性质。 (1)强行法 (2)普通法 (3)公法 (4)程序法 3、立法体例。 (1)并入民诉法 (2)并入破产法 (3)程序法
民事执行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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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执行主体和执行标的

民事执行 19
2019/1/18






三、执行担保与暂缓执行 (一)执行担保 1、概念和条件 (1)被执行人向执行法院书面申请。 (2)有确定和足额的担保。 (3)申请执行人同意。 (4)执行法院审查同意。 2、执行担保与民事担保的区别p448 3、执行担保法律效力 (1)暂缓期限内停止执行。 (2)逾期不履行直接执行担保财产。

【司法考试】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讲义:执行程序

【司法考试】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讲义:执行程序

【司法考试】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讲义:执行程序报考了2016司法考试的朋友们,还有哪些民事诉讼法考点没有全掌握呢?详情查看本文“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讲义:执行程序”由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1.强制执行的标的应当是财物或者行为。

当事人拒绝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应向当事人发出执行通知。

在执行通知指定的期间被执行人仍不履行的,应当强制执行。

2.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由制作支付令的人民法院负责执行。

3.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行政案件中作出的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裁定,由审理案件的审判庭负责执行。

4.人民法庭审结的案件,由人民法庭负责执行。

其中复杂、疑难或被执行人不在本法院辖区的案件,由执行机构负责执行。

5.执行程序中重大事项的办理,应由三名以上执行员讨论,并报经院长批准。

6.在国内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申请对财产保全,经仲裁机构提交人民法院的,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申请证据保全的,由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

7.在涉外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经仲裁机构提交人民法院的,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申请证据保全的,由证据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

8.国务院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海关依照法律、法规作出的处理决定和处罚决定,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9.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中止执行,应当限于案外人依该条规定提出异议部分的财产范围。

对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不应中止执行。

异议理由不成立的,通知驳回。

10.案外人提出异议的标的物是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特定物,经审查认为案外人的异议成立的,报经院长批准,裁定对生效法律文书中该项内容中止执行。

11. 执行标的物不属生效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特定物,经审查认为案外人的异议成立的,报经院长批准,停止对该标的物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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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成立,裁定撤销或改正;理由不成立,裁定驳回。 ③复议:可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
请复议。(也可以通过执行法院转交) ④审查:对复议申请,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并
应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审查完毕,并作出裁 定。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30日
二、一般规定
执行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二、一般规定
注意: 1、案外人异议审查期间,法院不得对执行标的进行
处分。 2、案外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解
陈某可以怎么办?
答: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一、概述
3.执行的需要条件 (1)执行必须以生效法律文书为依据 (2)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必须具有给付内容。 (3)依法保护权利人的合法利益并适当照顾被执
行的利益相结合
二、一般规定
(一)执行管辖 (1)执行管辖规定: ①生效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一审法院或者与一
导言
鞍山师范学院文学院 2013级1班 八舍502人员概况
小红 海城人 家产红富士苹果
买卖(合同)
小兰 鞍山人 富二代 名下有房子
租赁
小白 海城人 单亲 父亲病重
继承
小黄 大连人 孤儿 高中早恋 大一时19周岁 婚姻
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

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

——孟德斯鸠
例外: 被执行人、利害关系人提供充分、有效的
担保请求停止响应处分措施的,法院可以 准许; 申请执行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继 续执行的,应当继续执行。
以案说法
法院立案后,向被执行人A建筑公司发出
了执行通知书,限其在2012年6月30日前
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
A建筑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履行。
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支付 令由发出支付令的法院执行) ②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裁定,由审理案件的审判庭负 责执行。 ③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被执行人 住所地、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
二、一般规定
④国务院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和海关依照 法律、法规作出的处理决定和处罚决定
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法院经审查,
可以责令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
或者指令其他法院执行。(客观上能执行)
以案说法
法院立案年6月30日前
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
A建筑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履行。
A公司
生活
第八章 第二节 二、我国的民事法律制度
正确处理各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正确认识斌行使民事权利 依法自觉履行民事义务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八章 第二节 二、我国的民事法律制度
(一)民法的概念和原则 (二)民事主体制度 (三)民事行为制度 (四)民事权利制度 (五)民事责任制度
第八章 第二节 二、我国的民事法律制度
正确处理各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正确认识斌行使民事权利 依法自觉履行民事义务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小红 海城人 家产红富士苹果 小兰 鞍山人 富二代 名下有房子 小白 海城人 单亲 父亲病重 小黄 大连人 孤儿 高中早恋 大一时19周岁
合同 租赁 继承 婚姻
以案说法
A建筑公司在鞍山承包建设项目,其项目经理 王某为施工只需赊购了陈某的建筑材料等计款 50000元,后经陈某多次催要无果,酿成纠纷, 诉至法院。铁东法院依法判决A建筑公司偿还。 但A建筑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履行给付义务。
人民法 院申请执行;当事人向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 法院管辖。
二、一般规定
陈某向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法院提交申请后,法院 却因种种原因,一直未予执行,陈某可以怎办?
(二)执行期限:
六个月:不应当计算执行中的公告期 间、鉴定评估期间、管辖争议处理期
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之日间、起暂超缓执过行六期间个以月及中未止执执行行期的间。,申
A公司
建筑
法院查封了被执行人A
公司工地的建筑设备,但有人提出此设备
是自己租给建筑公司。
设备
案外人
二、一般规定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的异议 ①提出:可向负责执行的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②裁定: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
由成立,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 裁定驳回。 ③不服: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 误,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 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 内起诉。
此时,被执行人A
建筑公司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
故法院裁定扣划被执行人A建筑公司在
第三人处享有的到期债权。
但第三第人三人提出A建筑公司还欠着自己三套房子未交付。
二、一般规定
(三)执行异议 (1)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执行行为的异议。 ①提出:可向负责执行的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②裁定: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
⑤仲裁裁决 由被执行人住所地的中级法院执行。 ⑥专利管理机关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和处罚决定 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有权受理专利纠纷案件的中级法院执行。 陈某应该到哪个法院申请执行? 答:铁东法院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法院
二、一般规定
(2)共同管辖的处理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当事人可以向其中一个
章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 节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 二我国的民事法律制思度政部任课教师韩宁
导言
鞍山师范学院文学院 2013级1班 八舍502人员概况 小红 海城人 家产红富士苹果 小兰 鞍山人 富二代 名下有房子 小白 海城人 单亲 父亲病重 小黄 大连人 孤儿 高中早恋 大一时19周岁
(一)民法的概念和原则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 间以及公民和法人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 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小红 海城人 家产红富士苹果


小兰 鞍山人 富二代 名下有房子


小白 沈阳人 单亲 父亲病重

第八章 第二节 二、我国的民事法律制度
(一)民法的概念和原则 (二)民事主体制度 (三)民事行为行为制度 (四)民事权利制度 (五)民事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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