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管理】工程资料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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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定(修改)1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定(修改)1

对工程资料的要求1工程资料应使用原件,如使用复印件时,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经办人签字及时间。

2工程资料应保证字迹清晰,签字盖章手续齐全。

签字必须是手工签字,不允许用图章代替或打印,签字应清晰、工整。

外文签名时,下侧应有汉语拼音,并用括号括起来。

资料附图也应签字。

3用笔必须是不易褪色的黑色书写墨水或签字笔。

4工程资料必须采用计算机管理,打印输出加手写签名,不准用复写纸,表格中的内容不得用手写。

5必须是A4幅面的复印纸。

若合格证等小于A4纸的应用白纸衬托。

6施工图的变更、洽商返图应符合技术要求。

凡采用施工蓝图改绘竣工图的,必须使用反差明显的蓝图,竣工图应图面应整洁、线条清晰、字迹清楚,能满足缩微及计算机扫描的要求。

工程资料的管理流程施工资料管理流程工程档案的管理流程:施工资料的管理施工资料的内容施工资料的编号1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规定是参考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划分原则与国家质量验收推荐表格编码要求,并结合施工资料类别编号特点制定。

2建筑工程共分为9个分部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划分及代号应符合工程资料管理规程附录B的规定。

3对于专业化程度高、施工工艺复杂、技术先进的子分部(分项)工程应分别单独组卷。

须单独组卷的子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及代号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4施工资料编号的组成(1)施工资料编号应填入有上角的编号栏。

(2)通常情况下,资料编号应为7位号,由分部工程代号(2位)、资料类别编号(2位)和顺序号(3位)组成,每部分之间用横线隔开。

编号形式如下:7位编号举例如下:(3)应单独组卷的子分部(分项)工程(见表 5.2.1),资料编号应为9位编号,由分部工程代号(2位)、子分部(分项)工程代号(2位)、资料的类别编号(2位)和顺序号(3位)组成,每分部之间用横线隔开。

编号形式如下:5编号的填写原则:施工资料的类别编号应依据《规程》表5.1(工程资料分类表)的要求,按C1-C7类填写。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对于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后期的运营维护具有重要意义。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的制定和执行,不仅有利于提高工程管理效率,还能够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因此,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的建立和执行对于建筑行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首先,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应当包括建立健全的资料管理制度。

这一制度应当明确规定建筑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检索和利用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包括建立统一的资料编号、归档规范、档案管理流程等,以便于工程资料的统一管理和利用。

其次,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应当规定各类资料的管理要求。

建筑工程项目涉及的资料种类繁多,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合同协议、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等等,这些资料的管理要求各不相同。

因此,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应当根据不同类型的资料,规定其管理的具体要求,包括存储环境、保密等级、借阅权限等。

另外,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还应当规定资料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在建筑工程项目中,各个参与方都有着不同的责任和义务,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责任也应当有明确的规定。

这包括了资料管理的责任主体、管理流程、违规处理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资料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最后,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还应当包括资料管理的技术要求。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建筑工程资料管理也逐渐向数字化、网络化方向发展。

因此,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应当规定资料管理系统的建设要求、信息安全保障措施、数据备份和恢复等技术要求,以适应信息化管理的需要。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建筑工程项目的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建立健全的资料管理制度,规范各类资料的管理要求,明确资料管理的责任和义务,以及满足资料管理的技术要求,才能够提高工程管理效率,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推动建筑行业的发展。

希望各有关单位能够重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共同推动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3篇)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3篇)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提高施工质量,保障工程安全和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范围和内容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相关人员在建筑施工工程中的技术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工艺工法、试验报告、验收记录、质量检验报告等与施工工程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第三章组织和责任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专门的技术资料管理部门,并明确责任人员,负责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整理、归档和查询。

第五条建设单位技术资料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技术资料的管理流程和细则,并组织实施,并对技术资料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门的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并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技术资料的管理和归档。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技术资料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协助建设单位解决技术资料管理中的问题。

第四章流程与要求第八条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编制并组织施工单位承认设计文件和验收报告,并将其提交给监理单位备案。

第九条施工单位开工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图纸,并将其报送给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审查和批准。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批准的施工图纸组织施工,并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工艺工法管理。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技术交底,并将交底材料归档备查。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变更和技术资料进行记录,并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第十三条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工程技术归档资料,并提交给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评审和验收。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工程的技术资料进行审核和验收,并将其归档备查。

第五章管理要求第十五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加强与资料的交流与沟通,确保技术资料的有效管理和利用。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建立技术资料管理的信息系统,方便技术资料的查询和利用。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确保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防止技术资料的丢失和泄露。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制度一、引言建筑工程资料是指在建筑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技术文件、资料和图纸等。

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对于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后期的维护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提高工程项目的运行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二、目的和依据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建立健全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体系,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后期的维护,提高工程项目的运行效率和质量。

2. 依据本制度的制定依据以下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等不同类型的建筑工程。

四、资料管理责任1.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的责任主体,负责项目全面的资料管理工作,包括资料的归档、整理、评审等。

2. 设计单位设计单位负责项目的设计工作,应确保设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提交设计文件。

3.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的施工工作,应按照施工进度要求,在工程进度节点上完成相应的文档和资料,包括施工图纸、方案和报告等。

五、资料管理流程1. 资料归档在项目开始之前,项目经理应制定资料管理计划,明确资料归档的要求和流程。

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项目管理部门都要按照归档要求审核和整理相关的工作文件和资料。

2. 资料整理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项目管理部门负责整理并归类各自所属的工程资料,并编制索引和目录。

3. 资料传递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需按要求逐步提交施工图纸、报告和其他相关资料给相关部门,由项目经理进行审核并归档。

4. 资料更新和修订在项目的不同阶段,如设计变更、施工进展等,需要及时更新和修订相应的工程资料,以保持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六、资料安全和保密1. 资料安全所有工程资料应妥善保存,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备份和存档。

禁止私自拷贝、删除和销毁资料,未经授权不得将工程资料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工程资料管理规章制度

工程资料管理规章制度

工程资料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工程资料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完整性,促进工程进展与管理的有效性,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工程资料是指对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维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文档、图纸、档案等记录和数据。

第三条工程资料的管理原则是科学、规范、及时和完整。

第四条工程资料的管理责任主体是工程项目的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部门。

第五条工程资料的管理包括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查询使用等环节。

第六条工程资料的保管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如物理保护、电子保护、密级管理等。

第七条工程资料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保密规定,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禁止擅自公开、传播或使用。

第二章资料收集第八条工程资料应尽可能全面地收集,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设计文件、合同文件、施工方案、变更通知等。

第九条资料收集的方式可以通过纸质文档的印刷、复印和归档,也可以通过电子信息的存储和备份。

第十条资料收集应建立相应的流程和记录,包括谁负责、何时收集、收集的形式、收集的内容等。

第十一条资料收集过程中应注意不得收集、保留和使用涉密信息,有涉密要求的资料应按规定进行申请和管理。

第三章资料管理第十二条工程资料的管理应按照分类、编号和归档的原则进行。

第十三条资料的分类可以按照工程阶段、专业分类、文档类型、责任主体等进行。

第十四条资料的编号应遵循一定的规则,包括标识资料的内容、格式和编号的规则等。

第十五条资料的归档应按照一定的规定进行,包括定期归档、档案销毁、档案转交等。

第十六条资料管理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责任制,明确各个责任主体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七条资料管理的内容包括资料的保存、检索、借阅、移交等。

第四章资料查询使用第十八条工程资料的查询和使用应符合实际需求,并遵守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资料查询和使用应进行合规审核,确保使用者有相应的权限和需要。

第二十条资料查询和使用应建立相应的记录和反馈机制,及时了解资料使用的情况和效果。

第二十一条资料查询和使用应注重保护资料的机密性和完整性,未经授权,不得泄露或篡改资料。

工程施工单位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单位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单位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施工单位资料管理,确保施工工程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施工单位资料管理包括施工计划、施工图纸、合同文件、进度计划、安全管理资料等内容。

第三条工程施工单位资料管理应符合法律法规、公司规定,确保施工单位资料完整、准确、保密。

第四条工程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资料管理部门,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

第五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资料管理意识,确保资料管理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第二章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第六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及时收集施工计划、施工图纸、合同文件、进度计划、安全管理资料等内容。

第七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建立资料整理规范,将收集的资料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整理,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工程施工单位应配备必要的资料整理工具,确保资料整理工作得以高效进行。

第九条工程施工单位应设立定期检查机制,对资料的整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建立资料目录,确保每一份资料都有明确的存放位置,并按照目录进行分类存放。

第三章资料的归档和保管第十一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建立资料归档规范,将整理好的资料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归档,确保资料的存档顺序清晰明了。

第十二条工程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资料保管室,配备专业的保管人员,对资料进行保管管理。

第十三条工程施工单位应采取物理存档和电子存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资料保管,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定期对资料进行备份,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五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建立资料借阅管理制度,确保资料的合理利用,避免资料的滥用。

第四章资料的流转和传递第十六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建立资料流转和传递制度,确保资料能够顺利流转和传递。

第十七条工程施工单位应设立资料上报和审批程序,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十八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建立资料传递记录,确保资料传递的过程能够进行跟踪和监督。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定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建设的不断推进,建筑工程的规模和数量也在不断增加。

建筑工程施工涉及到大量的资料,如施工图纸、合同文件、工程材料清单等,这些资料的管理对于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控制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管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后续的运维管理,制定一套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定是必要的。

一、资料归档和存档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文件和资料应当按照一定的规定进行归档和存档,以便于日后的查阅和管理。

归档和存档的要求如下:1. 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应当按照设计文件管理规定进行归档。

归档时,应当标明文件的名称、版本、归档日期等信息,并严格按照专业、系统、部位等分类存放。

2. 合同文件应当按照合同管理规定进行归档。

归档时,应当标明合同的编号、签订日期、主要内容等信息,并按照合同的类型和层级进行分类存放。

3. 工程材料清单和质量验收报告等文件应当按照工程管理规定进行归档。

归档时,应当标明文件的编号、验收日期、工程部位等信息,并严格按照工程进度和施工阶段进行分类存放。

二、资料传递和交流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多个参与方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因此需要进行资料的传递和交流。

为确保资料的准确传递和及时反馈,资料传递和交流的规定如下:1. 文件传递应当采用正式的渠道和方式,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传递时,应当明确文件的接受方、传递时间和传递人员,并留存相应的传递记录。

2. 会议纪要和沟通记录应当及时起草和记录,并传达给相关人员。

记录时,应当明确会议或沟通的主题、时间、参与人员、讨论内容和达成的结果等。

3. 通知和通报应当及时发布,并采用可追溯和可查询的方式。

通知和通报的内容应当明确、简明扼要,突出重点,确保信息的传递和理解。

三、保密和安全建筑工程施工资料涉及到工程的机密和商业秘密,因此需要进行安全保密。

保密和安全的规定如下:1. 对于机密文件和资料,应当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确保不被非授权人员查阅和使用。

建筑工程内业资料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内业资料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内业资料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内业资料的管理,规范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确保内业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承担的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内业资料管理。

1.3 内业资料管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规范性和安全性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2.1 企业应设立内业资料管理部门,负责企业内业资料的统一管理工作。

2.2 内业资料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制定内业资料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2)组织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3)对内业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4)对内业资料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5)负责内业资料的保密和安全管理;(6)组织内业资料的定期检查和抽查;(7)对违反内业资料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2.3 工程项目经理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项目的内业资料管理工作,并对内业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三、内业资料的收集与整理3.1 内业资料主要包括:(1)工程合同及变更文件;(2)设计文件及变更文件;(3)施工组织设计及变更文件;(4)施工记录及质量检验报告;(5)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6)工程款支付及结算文件;(7)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及回复单;(8)工程竣工图纸及竣工报告;(9)其他与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相关的文件。

3.2 内业资料的收集应按照工程进度同步进行,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3.3 内业资料的整理应按照工程类别、专业和时间顺序进行归档,并编制目录清单。

四、内业资料的归档与保管4.1 内业资料归档应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进行。

4.2 归档后的内业资料应由内业资料管理部门统一保管,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4.3 内业资料的保管期限应根据工程类别和相关规定确定,一般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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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开集团工程档案管理规定(暂行)
一、目的
为规范集团各项目工程档案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统一工程档案文件的标准,确保工程现场资料的收集完整、安全管理和有效利用,并使工程现场管理资料全过程具有可追溯性,提高公司的档案管理水平,依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和城开集团文件编写程序,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集团各项目部及相关部门。

三、档案室职责
1、按有关规定有计划地分别收集各部门档案文件,各部门定期协调档案室进行整理、立卷、归档。

2、凡已办理完毕的工程准备阶段的文件资料,集团档案室要求各相关部门均应在五日内递交集团档案室立卷、归档。

监理文件、施工文件、可以每月25日前上传电子文件清单,竣工时上报公司存档,竣工备案文件(纸质)要求项目上报公司一份存档。

档案形成部门详见附表一。

3、立卷、归档的要求:各部门资料管理员在规定时间内把资料整理完毕,并上交公司档案室,档案室负责立卷、归档。

4、各相关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向集团档案室移交档案要填写移交清单,移交清单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

5、档案室负责对各项目已归档文件,建立对应的电子文档,便于分类管理和查阅。

四、档案管理程序
1、归档时间及要求
1.1 各相关部门资料管理员把本部门工程准备阶段的文件,完成后五日内上报集团档案室办备案,各类图纸(施工图纸、配套工程图纸、景观工程图纸等),有工程服务部下发到各相关部门,其中竣工图纸(施工图纸、配套工程图纸、景观工程图纸等)及备案文件在竣工验收结束后由项目部检查合格后移交公司工程服务部,项目施工档案资料竣工验收后移交集团档案室。

1.2 资料管理员把部门文档及时归类,监理文件、施工文件5日内上通过OA工程档案文件审批流程,并把纸质的工程文件上集团档案室。

1.3 集团档案室资料管理员每月负责检查各部门资料归档情况,并把检查情况列入绩效考核。

2、分类
2.1 分类、组卷要遵循档案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的特点,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做到分类科学、组卷合理、层次分明、检索便利。

尽量以工程项目为单位组卷。

2.2 档案分类按材质分为: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档案分类按阶段分为:工程准备阶段(立项文件、建设用地拆迁文件、勘察设计文件、招标文件、合同文件)、监理文件(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监理会议纪要、监理通知、监理竣工总结、质量评估报告)、施工文件(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文件、现场签证文件、工程管理文件、进度文件、预决算文件)、竣工文件(施工许可文件、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质量合格文件、地基与基础、结构验收文件、合同价款结算文件、竣工图)。

3、编号
档案编号由项目代号、分类号、文件顺序号构成,表示方法如下:
项目代号+分类号+文件顺序号
其中分类号包括三级目录,详见附录一。

例如:SC3Z040401表示水城三期工程准备阶段施工合同中序号为01的文件
4、装订
4.1 文字材料以件为单位装订,装订前要取下金属装订物,采取三孔线装形式装订,装订线在左边。

不同尺寸的文字材料要折叠或裁切成统一尺寸。

不得大于A4幅面。

且要求装订边及底边对齐。

4.2 图纸一律不装订,但案卷内大于A4幅面的图纸要全部折叠成A4幅面,折叠方式采用反折式手风琴折叠法(反面在外),图标栏在图纸纵向右下角。

4.3 案卷装订一般采用卷盒、卷夹两种形式。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竣工图考虑后期使用方式以卷盒装定为主,监理文件、施工文件和竣工文件以卷夹分别装订成册,一册不够的分两侧或多册,案卷不宜过厚,一般不超过40mm。

5、借阅
5.1本单位人员借阅档案、资料须登记,未履行登记手续的,档案管理人员不予提供档案、资料。

档案资料的借出时间,不得超过半个月,确需继续借阅,必须办理续借手续。

对于关键性和常用部分的档案应使用复印件,尽量不用原件,一般由使用人复印。

5.2 档案、资料的原件一般不外借给其他单位人员,特殊情况需要外借时,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办理外借手续并限期归还。

借出的档案材料的原件,借用人
要妥善保管,不得毁坏和遗失,按期归还,如有损坏、遗失,由借用人负责。

外单位人员需要复印档案柜里资料时,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

5.3 查阅档案时,严禁吸烟,严禁在文件材料上划线、打勾、作记号、折角等,严禁涂改和拆撕档案,违者且造成档案损毁的,依法追究当事人行政、法律责任。

5.4 查阅档案者有义务将利用效果反馈给档案管理人员,以利探索和总结档案利用工作规律,更好地为各项工作服务。

五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工作人员必须树立高度的保密观念,遵守公司的各项保密制度。

2、凡涉及不宜公开的公司机密等档案,应作秘密保管并严格控制查阅范围,本公司人员需要查阅者,须经本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3、凡作秘密和内部管理的档案,应严格履行查阅审批手续,严禁擅自拍照和复制,利用者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4、对确已无保存价值的建设工程和设备档案,列出销毁清单,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销毁人、监销人销毁,并签名注销。

六、本作业指导书由集团档案室负责解释
附件:1、工程档案分类及保管期限表
2、卷内文件目录
3、备考表
4、文件资料移交单
5、收文登记台账
6、发文登记台账
附录1
工程档案分类表及归档范围
注:未列入本归档文件目录的文件,根据其文件内容,按一、二、三级类目对应关系进行归档。

附录2
卷内文件目录
注:单位:mm。

表格宽为185 mm。

第1、6、7列宽分别为15,第2、5列宽分别为20,第3列宽为30,第4列宽为70。

行高以适应文字内容为宜。

建议表格中的文字采用宋体小四号字。

附录3
备考表
单位:mm表长为245,宽为165
文件资料移交单部门名称:
收文登记台账部门名称:
附录6
发文登记台账部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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