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年轻律师的信
为律师写的一封信

为律师写的一封信
尊敬的律师先生/女士,
我写信是希望得到您在法律事务上的专业指导以及解答疑问。
我对法律领域充满兴趣,特别在(具体领域)方面有一些问题,希望您能够给予我相关的建议和指导。
首先,我想请教您关于(具体问题)。
根据我所了解,(简述自己的了解与观点)。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我遇到了一些困惑点,希望您能解答我以下几个问题(列出具体问题)。
其次,我对于(具体领域)的相关法律条款并不十分了解,希望律师先生/女士能给我一份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案例进行参考。
我非常愿意投入时间和精力来学习,因此这些材料将会对我在此领域的学习和进步有着重要意义。
另外,我对于(具体问题)还有一些个人的看法和疑问,我想征求您的意见。
您在这个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我非常希望可以听取您的建议,进一步完善我的理论和观点。
此外,我希望您能够就职业发展方向给予我一些建议。
作为一名对法律充满热爱的人,我想了解在我所感兴趣的领域中,有哪些职业道路是最值得追求的。
您的建议对于我选择合适的职业道路将会有着重大的影响。
最后,我这封信的目的是希望能与您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我非常愿意成为您在合适时机可以依赖的合作伙伴。
如果您对我的求职背景
或者在其他工作中需要借助我的才能和技能,我非常愿意随时提供帮助。
非常感谢您抽出时间阅读我的来信,希望能收到您的回复,并期待能有机会与您进一步交流。
再次衷心感谢!
此致,
(您的名字)。
田文昌:给青年律师的一封信

田文昌:给青年律师的一封信2014-09-25为权利而斗争在中国律师制度产生一百周年之际,《财新网》向我约稿,请我写一封信给中国的青年法律人,我觉得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
这几年,我一部分的时间做案件,一部分的时间参加各种社会活动,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学术研究和参与国家的一些立法修法活动之中了。
精力有限,我已经很少接受这样的约稿。
但这封信与时间精力无关,而是发自内心,我很想写。
青年是国家的希望,青年法律人是国家法治的希望,青年强则国强,我很高兴有机会能以这样一种方式与青年法律人交流。
清朝末年,清政府变法修律,引进包括律师制度在内的司法制度,但清朝很快即灭亡。
辛亥革命成功后,孙中山主政的南京临时政府起草了《律师法草案》,但南京政府仅存四个月就被袁世凯篡权。
1912年9月16日,袁世凯主政的北洋政府颁布了《律师暂行条例》,标志着我国正式建立律师制度。
至今整整一百年。
但在旧中国时期,因独裁统治加内忧外患,法律秩序及律师制度被严重践踏而难以正常发展。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律师制度连同国民党旧法一道被废除。
1954年开始重建律师制度。
1957年反右派斗争开始,在律师替坏人说话的声讨中,律师制度又被取消。
1979年,在总结文化大革命教训的基础上,再度恢复重建律师制度。
在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文明史中,律师制度的出现至今才只有一百年,而在此一百年中,律师制度得以正常发展的时间,又只有自1979年至今的三十余年。
中国律师制度的历史如此短暂且多次中断,这种状况与西方国家律师制度发展的漫长历史相比,差距是十分悬殊的。
这种差距表明我国的律师制度至今实际上还处于初创阶段,没有先人的成熟经验,更没有丰厚的历史积淀。
我相信每一个法律人都是从青涩走向成熟,由最初阶段的迷茫、摸索,走向成熟阶段的坚定、自信。
但是,在没有前车之鉴的情况下,这种提升必将面临更多的艰辛。
在青年法律人的成长过程中,理论知识的深化与更新固然重要,而职业技能的提高则更加重要,需要长时间的大量经验积累,这是每一个青年法律人必经的过程,而这一点则正是我国律师界所面临的重大难题,因为我们没有前人的经验可循。
给青年律师的一封信(2)

给青年律师的一封信(2)给年轻律师朋友的一封信亲爱的青年律师朋友:作为一名已经步入中年,并且有着二十余年专业工作经历执业律师总觉得有一份责任,把我专业和人生经历中经验和教训、痛苦和快乐告诉大家,希望你们能在我们这一群过来人的基础上想的更远、做的更好。
实不相瞒到目前为止我还算不是一位成功的律师,起码不是常人眼中的那种成功的律师。
我对自己的评价是,我是一位永不放弃自己追求的律师,一位有着坚定的专业坚持的律师。
最近就中国律师业的现状和未来连续写四篇文章,分别是:《标准化——开启中国律师未来大门的钥匙》、《穷律师、富律师——揭开中国律师成长之迷》、《国际化催生律师事务所的公司化——兼对公司化律师事务所实践的反思》、《律师,你为什么不说法?》,非常庆幸这四篇文章在网络上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几乎都被网站列入精品文章进入中文BBS 排行榜,尤其是《标准化——开启中国律师未来大门的钥匙》和《穷律师VS富律师——试揭中国律师的成长之迷》在《法制日报》公开发表后,得到很多专业媒体网站的转载和普遍的好评,这也给了我很大的勇气和信心,在探求中国律师的未来道路上一如既往地走下去,并深信我所拥有的绝对不是孤单的坚持。
与刚刚加入律师行列和准备步入律师行业朋友相比,我们的当初远没有你们今天这么的幸运,甚至没有正式进入大学里读过一天的法律,虽然我手上有三个法律专业的文凭,但依次是司法学校的中专文凭、自学考试的大专文凭、某大学成教学院的本科文凭。
至于再高的学历,因为我觉得自己没有时间去消耗了,就把它当作和自己没关联的事了。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我轻视专业的学习,一九九八年参加全国律师考试,我仅有的复习时间就是从十月一日至十月九日这么长,但我幸运地通过考试,这也是我一直引以为豪的一件事。
当学习成为习惯并融进生命的时候,就无所谓考试不考试了,因为学习本身就是最快乐的。
以下从几个方面来分享一下我做人的快乐、做事的快乐、做律师的快乐。
一、学习永远是最快乐的我没有进过正规大学进行专业学习,一生最接受最正规的专业教育就是司法学校两年的时间,期后就是在成人教育期间得到过短暂的重点大学老师、教授正传,其它的都是靠自己教自己了,也许正是因为如此我才品尝到了学习的乐趣。
致年轻律师的一封信

致年轻律师一信[美]艾伦.德肖维茨前言我坚信,模仿并不是恭维他人的最好方式,因为真正有个性的人是永远都无法被模仿的。
切记不要仅仅以“多年经验”为理由就轻信他人,在你对经验寄予厚望之前,一定要确信提建议者已经从其经历中吸取了经验教训。
1、慎重选择偶像没有偶像,也不要崇拜偶像。
你可以去仰慕拥有可敬之处的人们,但要明白,人人都有缺点,有些人的缺点还要更多一些。
法律不是一个完美的专业,不牺牲某些原则往往难以取得成功。
因此,所有的执业律师,以及该行业中的其他大多数人士,必然是不完美的。
2、激情点亮人生激情是原动力,专业性则是完成任务的手段。
即使这个手段要求客观、超然,激情仍可以激发出运用该手段的最佳方式。
成功的律师可以有选择、有节制地将激情作为辩护的工具。
但不要滥用激情,否则它就会像喊着“狼来了”的孩子一样,自损效果。
3、树敌亦是学问应该像挑选朋友一样仔细挑选你的敌人。
一份不错的敌人名单往往是一个人正直勇敢的标志。
敌意有时是在所难免的。
所以一定要仔细斟酌你的敌人,弄清你希望谁来喜欢你,谁来厌恶你。
通过了解一个人的敌人,我们至少可以对他略知一二。
4、莫做最擅长之事需要选择一门职业,或在一门职业中选择一个领域,在才干和满足感之间寻求最佳平衡。
选择的结果应该是每天都会为你带来挑战,而且让你一觉醒来就急不可待地去迎接挑战。
被授予一项地位显赫的职务固然令人欣喜,甚至有助于职业发展,但除非它在你当时的人生阶段非常适合你,否则接受一项任务就是严重的错误。
法律应该永远被遵守但不需要被崇敬。
坦诚比敬意更重要。
应该爱自由,爱正义,爱可以由法律产生的善。
只要你能意识到自由、正义和其他一切值得追求的事物所进行的斗争永不停歇,理想就不会落空。
5、千万不要临终抱憾只有在若干年后,我们才意识到自己作出了怎样的选择,将重心放在了哪里,走的是哪一条道路。
通常,到了此时,再幻想回到那个若隐若现的岔路口,重新开辟未选择的道路,已经太晚了。
未选择的道路几乎总是更吸引人,也许是因为路上的坎坷不像已走过的路那样令人感受真切。
斯伟江:给年轻律师的信——青年律师必读

我以前说过,恢复律师制度,不是接着民国的火种,而是为发展市场经济的配件,和会计师一样,没有这些必备的东西,外商投资就不敢进来。但是,就如晚清即使引进了洋枪洋炮,没有引进制度、文化,一样会败给对手,甚至日本。律师这种制度的引进,慢慢地也会超出设计师的设计,犹如上帝制造了亚当,夏娃,两者还是会偷吃苹果,愿意走出伊甸园。
三年前见到你时,你还是青葱,说话像个小孩子,三年后见到你,已经慢慢沉稳,再过三年,你会看到曙光,不是我诳你,人生就是这么一回事。没什么过不去的坎,只要自己不为难自己。实在不行,换个工种,也无所谓,不要以为律师如何了,在养家糊口上,那个行业不一样。在未能完成养家糊口,慎谈什么推动社会前行。在业务精通之前,少谈治病救人。
就诉讼而言,一个玩明规则的律师,怎么抵得过玩两手的律师,犹如中国足球场上,黑哨帮助的球队总归笑到最后。好在在上海,地方比较大,法官中素质好的还不在少数,走明规则的律师,至少有一口饭吃,你要大富大贵是难的,但是,律师也就是一份工。对大多数人而言,就是如此。
看到了法律可以操控一面的人不是富贵了,就是出事了。看到了法律可以成为制约权力的人,不是出事了,就是出国了。比较安全的是,玩明规则,又不要去玩法治的律师,是最安全的律师。当然,倒过来是不成立的,很多富贵的律师,也是凭自己的本事。当然,必要的营销是免不了的,必要的酒席也是免不了的。要是苛求这个都不能做的,只能回到伊甸园,不过,上帝不会答应。
私有财产已生,人心向背已清,短期内的反复,挡不住大势。有朋友对我说,人可以对抗人,不要对抗势。对律师来说,无论如何,长期的势就是法治,你练就一身文武艺,货与识货人。不要以为市场上大家都是傻子,你有好货,就有好买主。不急功近利,忌与人比GDP,建议你仍在法律上下功夫,写文章,读案例,抓热点,选专业。少埋怨社会,多下药自己,多交真朋友,少读无聊的营销书。
给律师写的一封书信

给律师写的一封书信尊敬的律师先生/女士:我写信是因为我现在面临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希望能够得到您的专业建议和帮助。
在这封信中,我将详细陈述我的情况,并请您为我指明解决问题的方向和途径。
首先,我需要向您提供一些背景信息。
我是一名自由职业者,专注于咨询行业,近期我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
然而,在合作的过程中,我发现该公司出现了多项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
他们不仅未能按时支付我服务的费用,还未能提供必要的合作支持,导致我无法按照既定计划完成工作。
此外,该公司还泄露了我提供的机密信息,给我造成了巨大的经济和声誉损失。
我多次与该公司进行沟通,要求他们履行合同义务并赔偿我遭受的损失。
然而,他们始终敷衍塞责,并拒绝承担任何责任。
出于这种情况,在您的专业建议下,我决定采取法律行动以维护我的权益。
我希望您能协助我处理以下问题:1. 分析合同:请您详细审查我与该公司签订的合同,并帮助我确定他们是否存在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
如果确实存在,麻烦您帮我列出这些违反行为,并针对每项违约行为提供建议。
2. 法律救济途径:请您告知我采取何种法律救济措施可以最有效地维护我的权益。
我希望能够追回应得的费用,并获得对方的赔偿,同时防止他们继续泄露我的机密信息。
3. 证据收集:鉴于我的工作与该公司的沟通主要是通过电子邮件和在线聊天工具进行的,请您就收集和保存证据的最佳方式提供指导。
我希望能够有充分的证据来支持我的指控和要求。
4. 诉讼流程:如果必要的话,我准备采取法律诉讼的方式解决此事。
请您提供关于诉讼流程和时间表的建议,以及可能需要的法律文件和证据准备。
最后,我希望再次强调我的诉求是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是恶意对抗对方。
我相信法律将能够给我一个公正的判决,并给我带来应有的赔偿和补偿。
非常感谢您抽出时间来阅读我的问题并提供帮助。
我真诚地希望能够得到您的专业意见和支持,期待能与您进一步地讨论并制定解决方案。
再次衷心感谢!顺祝商祺,[您的姓名]。
致年轻律师的信(艾伦.德肖维茨)

一、要想达到有效辩护,关键还是需要自身的努力;
二、案件的成败还是在于庭前的准备——在图书馆和案发现场;
(一)对于年轻律师来说,自己本身没有信手拈来的庭辩技巧,不论以后作为大律师了,都需要认真做好准备案件;
(二)做到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来回穿梭,让自己成为一个运用事实和法律的人;
三、一名优秀的律师应当评估各种因素,然后为每一个特定的当事人提供正确的建议;
四、不要让陪审团认为你在让他们试图接受什么,要让他们自己得出你想要的结论;
(一)作为诉讼律师,同样适用于中国的庭审制度,要让法官通过自己的意见和陈述,引导法官自己的论点及依据,让法官自己内心得出有利于自己辩论的意见,而不是
向法官生硬的推销自己的法律商品;
五、虽然当事人不是你的主人,但一旦做了代理人,你就不得不仅为他服务;无论怎样,你
都要为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行事;
六、对手不可小觑;
(一)绝不要小看了对手。
总要把他们想象为至少和你一样聪明。
试着用他们的思维方式来思考。
(二)记住!他们认为自己处于案件的正确一方,正如你也是这样认为一样。
(三)律师为自己的位置找理由的能力是无限的!
(四)在评估对方律师的智慧、动机和正义感时,要假定他们处于优势;
(五)过渡准备总要比不准备不足好;。
关于律所和律师——写给年青律师的信

关于律所和律师——写给年青律师的信作者:丁风,靖霖(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律所和律师——写给年青律师的信学生仔,从大学毕业,到通过法考,再经历一年实习期的煎熬,加入一家律所,获得金闪闪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
自此,走路有劲了,说话也有底气了,小A终于变成了他人口中的A律师。
律师证易得,律师行业却极其难混。
法学是社会学科,法律人首先是社会人。
从学生仔蜕变为社会人,从社会人跨越到成熟律师,一个年青律师,要获得客户的信赖和认可,要把法律知识、经验变现,把律师证变成养家糊口的家伙,成为人生赢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一些年青律师,在律师职业发展道路上走的异常艰辛,今天,我们谈谈律所与律师之间的关系,也许,可以解开你的心结。
一、律师的创新与律所的守旧年青律师,在实习期受够了带教律师的“压迫”和“剥削”,从拿证的那一刻起,就迫不及待的想要独立,要单飞。
既然那个老律师专业素质、能力、水平、人品这么差,形象还这么龌龊,律所业务模式这么LOW,这么落伍,都能赚到盆满钵满,法律服务市场这么大,我堂堂一个法科生,意气风发,年轻有为,难道还混不到一口饭吃?于是,一些年青律师试图突破旧模式,开始不断尝试新的业务模式,开辟新的案源渠道,似乎只有创新,才能弯道超车,一举灭掉那些老律师一统江湖的局面。
法律服务市场,一直在大浪淘沙。
你试图创新、尝试的新玩意儿,都是那些执业多年的老律师嚼烂并丢弃的垃圾模式。
法律服务市场现存的业务模式,都是百炼成钢、久经考验的模式,是经历过市场检验、客户检验、可以落地的模式。
在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法律法规、政策、市场、客户群体没有发生重大变革的情况下,守好现有模式是根本,对模式适度调整、修正也是必要的,但是好高骛远,空谈各种新模型、各种新生态,都是扯淡,只会让你偏离正常的发展轨道。
二、律师的自律和律所的他律律师,首先是自律者。
自律能力弱的人,往往表现为生活邋遢,主动学习能力差、工作状态拖沓。
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严格来说,这样的人不适合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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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年轻律师的信》书摘[美]艾伦·德肖维茨艾伦·德肖维茨,律师、法学教授、作家。
28岁即成为哈佛大学历史上最年轻的法学教授。
成功代理过许多重大案件,包括辛普森案、泰森案、五角大楼秘密文件案、克林顿总统弹劾案和美国总统大选案等著名案件,被誉为“美国历史上最成功的辩护律师”。
《致年轻律师的信》这本书凝聚了作者执教哈佛和律师执业37年间的人生阅历和心得,内容涉及人生感悟、经验教训、成败得失、做人原则、职业规划及建议等多个方面。
既充满哲理,又发人深醒。
本人近读该书,感触良多,现将其中自认为经典、耐读的片断逐字敲录如下,与诸君分享,每节标题为本人擅自归纳、添加,但愿不会影响你的理解;同时提请注意中美法律制度、律师制度、法律文化和法律环境的差异,以免误解。
一、关于建议大多数建言者只是在指导别人如何成为自己。
人们似乎有一种重塑自我的强烈需求。
我坚信,模仿并不是恭维他人的最好方式,因为真正有个性的人是永远都无法被模仿。
切记不要仅仅以“多年经验”为理由就轻信他人的建议。
不要接受那些反映建言者性格和志向的建议,除非你想成为他们那样的人。
要弄明白何种情况最适合作为一个独特个体、拥有特定需求和品位的你。
并不存在人人都适合的职业道路。
二、关于偶像不要相信任何掌权者,特别是法官。
法学院并不传授行贿这样的技巧,……是因为它们不应是律师使用的手段。
它们事实上也许是革命者或其他体制外人士使用的手段,他们为达到目的甚至可能通过革命的方式使其正当化。
没有偶像,也不要崇拜偶像。
你可以去仰慕拥有可敬之年的人们,但要明白,人人都有缺点,有些人的缺点还要多一些。
法律不是一个完美的专业,不牺牲某些原则往往难以取得成功。
因此,所有执业律师,以及该行业中的其他大多数人士,必然是不完美的。
三、关于激情激情是原动力,专业性则是完成任务的手段。
即使这个手段要求客观、超然,激情仍可以激发出运用该手段的最佳方式。
四、关于敌人和对手应该像挑选朋友一样仔细挑选你的敌人。
一份不错的敌人名单往往是一个人正直勇敢的标志。
在抗辩体制下,敌意有时是在所难免的。
所以,一定要仔细斟酌你的敌人,弄清你希望谁来喜欢你,谁来厌恶你。
通过了解一个人的敌人,我们至少可以对他略知一二。
绝不要小看了对手。
总要把他们想象为至少和你一样聪明。
试着用他们的思维方式来思考。
钻到他们的脑子里、心里、肚子里。
如果他们有些许优点,那么在对付你的过程中就会显现出来。
在评估对方律师的智慧、动机和正义感时,要假定他们处于优势。
过度准备总比准备不足好。
五、关于职业需要选择一门职业,或在一门职业中选择一个领域,在才干和满足感之间寻求最佳平衡。
选择的结果应该是每天都为你带来挑战,而且让你一觉醒来就急不可待地去迎接挑战。
千万不要爱上法律,它将会不可避免地让你失望。
要知道,法律只是一个工具、一种机制、一种制度设计。
和生活中的其他事物一样,它只是一个虚假的偶像。
并不存在“法”这样一种东西。
被我们称为法的是一套程序、一群人、一些理念、先例和文献。
不要尊崇法律,除非它值得你尊崇。
……法律应该永远被遵守但不需要被尊崇。
坦诚比敬意更重要。
你们将进入一个道德缺失的行业。
危险地点普遍没有标志,有时甚至标志错误。
腐败的可能性将永远存在。
你将成为什么样的律师?你会与无处不在的骗子精英同流合污,还是坚守自己内心的个人和职业道德标准?法律的魅力在于它是一项几乎可以适合各种需求的工作。
如果眼前没有工作,你可创造一个。
我在生活中一直就是这样偿试的。
作为实现另一个目标的手段而在有限的时间段内做别人的工作,这本身并没有什么错。
……但一定要有退同策略和一张时间表,以免因为惰性和其他法律职业所有具备的诱人薪水和人力支持而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六、关于遗憾只有在若干年后,我们才意识到自己作出了怎样的选择,将重心放在了哪里,走的是哪一条道路。
通常,到了此时,再幻想回到那个若隐若现的岔路口,重新开辟未选择的道路,已经太晚了。
未选择的道路几乎总是更吸引人,也许是因为路上的坎坷不像已走过的路那样令人感受真切。
有些人被这种痴情所累,终日不能释怀。
七、关于发财梦除非你坚定地倾向于不断提高的高品质生活而不是理想中的职业,否则不要让财富阻碍你作出贫穷时本可以作出的牺牲。
那样做太疯狂了。
钱很重要,想过上舒适的生活,乃至不为钱操心并无不妥。
但是在我认识的富人中有太多的人以为钱操心而告终。
……当钱奴役了我们,而不是解放了我们,那一定出了问题。
八、关于诱惑如果你即将接近这种可能对你的一生产生重要影响的红线,一定要头脑清醒,想一想你的获利是否值得去冒这种风险。
也许值得,但对于我的许多当事人来说并非如此。
多数越过红线沦落腐败的律师都没有明确决定要腐败。
他们并没有精心考虑迈过红线的那一步,只是一步步接近它。
当他幡然醒悟时,那条红线已然在他身后了。
九、关于职业道德行善通常意味着专门为你的当事人行善,而不是为普天之下的大众,更不是为你自己。
律师不能披露当事人过去的罪行,但如果当事人告诉你他将要实施新犯罪,律师可以报警。
牧师甚至在这种情况下都不能报警。
他可以劝说忏悔者放下邪念,用“下地狱”来震慑他们,但就是不能揭发。
虽然当事人不是你的主人,但一旦做了他的代理人,你必须仅为他服务。
当你在社会中扮演某种角色时,你就要放弃某些选择。
在法律和道德允许的范围内全力以赴代表当事人的观点,这正是辩护人职责之所在。
要做到积极代理就必须将当事人合法利益置于其他因素之上,包括意识形态、职业和个人利益。
积极辩护不是为了使你自我感觉良好或具有道德上的优越感,而是为了当事人以一切合乎道德和法律的手段胜诉。
富人得到积极辩护并不是什么丑闻,穷人和中产阶级得不到辩护才是丑闻。
犯罪组织无权就逃避追捕、增加违法所得持续获得建议。
律师永远都不得从事的一件事是消极对待已经受理的案件。
虽然律师遭受到不分是非,甚至不道德的指责,其实没有哪个行业象律师行业这样为道德和伦理所累。
优秀的律师仍然要被法律伦理(要求为当事人积极辩护—无论其是否有罪)和个人道德(要求在一切行为中诚实、正派)间的冲突所困扰。
要解决这类冲突,没有万全之策。
作为一名称职而又有良知的律师,你必须动用某些手段。
但如果你是一个为正派又关于反思的人,你永远不可能完全坦然地接受某些手段。
十、关于理想主义用不了多久,年轻的律师就会意识到,没有谁真的想得到正义。
人人都想得一的是胜诉,那个将胜诉的愿望掩盖起来的假象才叫正义。
在这个“胜者通吃”的世界里,理想主义仍有一席之地,但理想主义必须经过现实主义镜片的过滤,以防患上幼稚病。
十一、关于执业律师职业是由法官、陪审团、高级合伙人、当事人等打分的一系列无休止的考试。
一个好的医生或律师在决定是否动手术或接手案子时,会把这些不可知但确实存在的风险纳入考虑范围之内。
法律常常是一种零和游戏,没有中间路线可走。
即使你比对手更出色,也会输掉案件,这是因为对手的辩护立场更有利、更简单,或者法官和陪审团更倾向于其当事人。
如果你唯一关注的就是胜诉,那么有一个简单的法则:谨慎挑选你接手的案件。
如果一份漂亮的胜诉记录是你的唯一目标,你可以通过只代理胜券在握的当事人来获得这一近乎完美的记录。
如果你没有准备好让自己的一生都要经受考验,由那些通常不如你的人们评价的话,那么还是在法律界找个双赢的工作吧。
好好磨练意志吧,只有死了的当事人才不会评价你!十二、关于完美主义我还发现根本不存在完美无瑕的作品。
每一部书籍、图画、交响乐或演说都有改进的余地。
对完美的追求不但不切实际,而且永远没有尽头。
十三、关于法律界当了律师的你会发现腐败就在身边,除非你在自欺欺人。
你会听到警察为了将他们认为有罪的人治罪睁着眼睛说谎话,为了获得有罪证据。
他们侵犯了对方的宪法权利。
你会看到,法官明知律师说谎却佯装相信他们,为的是不至于释放明显有罪的被告人。
你在上诉法院法官的意见中会发现,他们装作相信初审法官,而癨信任警方的谎话。
这种“软性”腐败在我们的法律体系内无处不在,稍有经验的人都知道这一点。
(法律界)对新入行者说的就是一派谎言:它鼓吹诚信,却时常从事和奖励腐败。
在美国,没有哪个城镇的普通居民能从黄页中轻而易举地挑出一个诚实的律师。
律师中的腐败并不局限于地方层面,……事实证明,众多律师在广受全国关注的案件中犯有严重的罪行。
情况如此糟糕,以至于我在哈佛一年级的刑法课上要告诉学生们:“统计数据表明,你们中更多的人可能变为刑事被告人而不是刑事辩护人。
”腐败,至少是腐败可能性的味道弥漫在美国整个法律制度中。
就连诚实的律师也总在吹嘘自己认识的人,这使得“认识的法官越多,律师就越好”的观点长盛不衰。
法律界的下一个任务就是要让普通民众能更加容易地分辨出诚实律师和讼棍。
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有真实的同业评价和对律师的公开评估。
十四、关于当事人当事人不是你的朋友,朋友也不应当成为你的当事人。
很多律师误以为正在与那个支付了大笔律师费和请客费、闪烁其词的骗子成为知己,结果锒铛入狱。
这位知己被宣判有罪,却拿出一张“出狱卡”。
你瞧,上面是你的头像。
他正在将你们两个人的自由进行交换。
作为供认出你的回报,检察官愿意将其释放。
毕竟,你是大名鼎鼎的律师,而他只是个无名之辈。
在美国,逃脱牢狱之灾的首先要法则就是让一个比你重要的人物负罪。
你过去的当事人朋友深谙此道,而且知道你就是那个更为重要的人物。
十五、关于新入行者的报怨如果不在二十多岁时承受这种压力,将如何面对今后成为合伙人后日益沉重的责任?毕竟,这是一个需要不断学习和竞争的时代。
因此,没有谁可以娇生惯养。
抱歉,如果你没有昂扬的斗志,那就改行吧—选个挣的少一些行当。
如果你想跻身于世上最赔钱的职业,那就开始努力,停止报怨。
要么做你的工作,要么另谋出路。
一个满腹牢骚的富家子弟一点都不讨人喜欢。
十六、关于辩护技巧律师的教育极其重要,以至于不能完全交给法学院。
无论多么优秀的法学院都无法将这门法律职业(或生意)中需要了解的事情全部传授给未来的律师。
……律师的教育极其重要,但也不能完全交给执业律师。
优质的法律教育需要在课堂、法庭和律所经验之间寻求平衡。
长期以来,我们有许多第一流的法学院没能培养出第一流的诉讼律师。
其实,实事求是地讲,大多数一流的诉讼律师都没有上过一流法学院。
虽然伶牙俐齿可能是有效辩护的前提,但它并不能替代后者。
高超的智慧对有效辩护来说非常重要,但它绝不能代替有效辩护。
学生们,其实当事人也一样,经常将衣冠楚楚、一表人才和魅力四射混同于有效辩护。
当然,这些优点可以有助于律师说服陪审团,甚至是法官,但从我的经验来看,我所见到的一些最差劲的律师都是仪表堂堂、魅力四射而又愚蠢的。
而一些最优秀的律师都是大大咧咧、不修边幅的。
现实生活中,很少有哪个案子是在法庭上胜出的。
案件的成败在于事前准备—在图书馆和案发现场。